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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第四章

 

Ⅱ 「日光之下」的生活(四1∼十20)

  從這地方開始,不容易找出一個清楚連貫的梗概。到最後(十一1∼十二8)才插入一段勸誡,使討論再向前邁進。四1到十20之間,傳道書和箴言很相像,是討論生活各個層面的精短格言。然而一串格言常圍繞著特別的主題。在五8和六12之間,每一個單元多少與財富有關;四1∼16每個單元都談到伴侶的需要;九13∼十20直接思想到智慧的界限和愚昧的各種表現。因此,本書顯然是有結構、有順序的,雖然有時很難分辨。一2∼三22的前提,也顯然是每一個主題的基礎。「日光之下」生活的虛空被刻劃得入木三分,而在全能神之中的信心生活則不斷被高舉,作為唯一的出路。

  因此,處理傳道書中間這段最好的方法,是將它當作「日光之下」生活的指南,探討一系列主要的問題,每一個都先從「日光之下」的有限來看,再從信心觀點來談。傳道者要解決的是大問題:生活的艱難和伴侶的需要,貧與富,環境的苦處與人本身的煩惱,君王的權柄與權柄的濫用,智慧的有限以及愚昧的侵害。實際上他是說:「看哪,這就是真面目!你能面對世上生活的真相嗎?只有一條路可走。」各個主題多有重複,因此有些題目不止一次討論到,但是角度不同。

 

A 人生的艱苦與人生的伴侶(四1∼五7)

  這一段主要的重點是友伴的必要。一連串的單元討論到受壓卻無人安慰(「我又見」……,四1∼3),孤單的工作(我又見……四4∼6),獨身無家為伴的人(我又見……,四7∼8),接著是一段需要伴侶的諺語(四9∼12)。然後對一位孤單君王作了短暫的一瞥(四13∼16)。下面這一段(五1∼7)似乎既不屬於第四章也不屬於五8∼六12(這段自成一單元)。也許它是再度帶進信心的觀點:在天上有一位神,祂不喜悅地上的不公義和寂寞;祂是以色列的神,在耶路撒冷的殿中受人敬拜。

 

1. 無人安慰的欺壓(四1∼3)

  1. 雖然本單元與三16∼22相似,但卻是一個新鮮的思想(我轉念;RSV 再次)。傳道者親眼見到(我見)人生中的欺壓。此處並沒有特指某個時期(時段,劉普德);不公義是所有人生的特色。這是「日光之下」的邪惡,不是指某一位統治者治下的邪惡(3)。

  本段不期待受欺壓的人堅忍無怨地保持沈默。悲傷的以色列人從未被禁止流淚,詩人、使徒和其同伴、以及我們的主自己都可為此作見證(詩一一九136;約十一35;徒八2)。

  在舊約中,憐憫受欺壓者是很常見的事。君王欺壓百姓(箴廿八16),主人欺壓僕人(申廿四14),富人(箴廿二16;摩四1)、居高位的(傳五8)、甚或其他的窮人(箴廿八3)欺壓貧苦人,都令人憤慨。寄居的人、外邦人、孤兒與寡婦格外得到同情(耶七6;結廿二7;亞七10)。高利貸(結廿二12、29),詭詐的天平(何十二7)以及霸佔房屋和產業(彌二2)皆列為欺壓,受到指責。

  若欺壓者有勢力更令人痛苦。本節後半部的希伯來文為:「從(在)欺壓者的手中,勢力。」這句話被認為是指(i)「從欺壓者的手中有勢力出來」(巴頓),或(ii)「……有強暴出來」,或(iii)「在欺壓者的手中有權力」。第一個解釋將經文原意過份擴充;第二個解釋是賦與希伯來文 ko{ah](力量)一個不尋常的意思;最後一個解釋的可能性最大(參 RSV)。亞達斯指出 miyyad(在手中)和 mis]s]ad (在……旁邊,參撒上廿25)的相似之處。218無人安慰一再重複,加強了無助的感覺。事實上真正缺少的是「安慰」。約伯的「安慰者」並未能給予安慰(伯十六2)。這�堛漪搌k也類似:地上的一切都不能解除痛苦。

  2. 這個痛苦的斷語與二26和三22從神手中所接受的生命截然相反。在此,傳道者將限在「日光之下」的觀點推理至極處。不出自神的憂傷會令人渴望自殺(參太廿七5;林後七10)。地上平面的生命觀「在暴君的蹙額下沒有笑容」(與詩一一九50;賽廿五8成對比)。

  3. 未曾出生的,不知生命虛空的,比這些人更好。這�堥癡S有嘗試要解決問題(參六3∼5;耶廿18)。希羅多德(Herodotus),狄奧尼斯(Theognis),沙弗克理斯(Sophocles),西塞羅(Cicero)(參巴頓)和釋迦牟尼(參普崙特)也提到同樣的看法,這並不表示他們在文字上有何關係,乃是見證這問題的普遍性。

 

218 下列二種譯法,對意義並無影響:「欺壓……受欺壓」(RSV),或「受壓者……受壓者」(是可能的,因希伯來文兩字相同)(Ginsburg, Leupold 亦同)。

 

2. 寂寞的勝利者與另一種選擇(四4∼6)

  4. 傳道者看出人工作的主要動機是競爭。努力的付出(勞碌)和技術的成功(靈巧的工作),時常隱藏著奪取財富、領導權、權力和地位的動機。古代世界亦有國際性的緊張、勞工問題和階級衝突。傳道者看見,在人類的活動力之下,乃是不斷想勝過別人的欲望。在其他地方,智慧書的作者曾描述「嫉妒」的破壞力,它會「激怒」人,使他變得殘酷(箴六34),會毀壞人的身體(箴十四30)。這是「日光之下」生命的另一幽暗面,因為由此可見人的努力在每一個階段都會被毀壞。如果人的勞碌是源自於野心(四4),如果進展會被愚昧阻攔(二19,21),結果結局可能是一無所有(一3,五15),那麼若還有任何收穫可言,只可以說是來自於神(三13,五18以下)。當然,傳道者說的很籠統,而以後也將提出另一個角度的看法(九10);但是最完整的觀點還保留著,直到末後的日子才出現(參林前十31;弗六5∼8;西三2以下)。

  如果四1∼16一連串單元的確是圍繞著「伴侶」這一主題,作者乃是在關心這種勞碌所造成的社會分裂。競爭從來不會產生伴侶。此處真正的思想並非工作引起競爭(Berkeley),乃是它由競爭「而來」。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妒忌鄰舍」(參 RSV),而非「被鄰舍妒忌」(參 AV,RV)或「人和人之間」的妒忌(參 Moffatt,WEB. JB)219。

  5. 這恰與第4節相反。我們已經看過瘋狂爭奪權勢的一幕,現在則來看完全漠然的放棄者。他的狀況被分析為自食其肉──吃自己的肉。抱著手表示懶惰(參箴六10)。

  6. 一把安靜(譯註:與和合本略有出入)是介於4節喧鬧的爭奪與5節逃避主義之間的中庸之道。兩個把字是不同的希伯來文;第二個是指將手捧起來盡可能的多拿(參出九8)。智慧之路是要多取(滿了一把),但卻不要太多(滿了兩把),如此便會發現生命是在掌握中(一把),而非一種不能的努力(捕風)。傳道書的隱藏主題,便是如同能達到這種生活。它是「出於神的手」(二24),一項「恩賜」(五19)。九7∼10,十一1∼10作了更充分的說明。這種生活的具體化,可以從基督身上看出來,祂不捲入「滿了兩把」的麻煩(太十二14以下),卻以享受「一把安靜」出名。(太十二19以下)。

 

219 這個希伯來用語可以後接直接受格(民五14),介辭\cs21 be^t[(創卅1)或 lamed[(詩一○六16)。對它而言,以 min 相接,表示妒忌的對象不在別處。它的平行經文為後接 min 的「敬畏」,見利十九14、32,傳十二5(參 Gordis)。

 

3. 沒有家的人(四7∼8)

  這�堥頩漱F一個人,他既沒有朋友(孤單無二),也沒有近親(無子無兄)相伴。他的成就雖然豐富(獲致錢財,卻不能滿足他。同伴或子嗣可能很好,但卻一個也沒有。這是生命虛空的一部份,是一種命定的苦難,無法躲避(參一13)。

  我勞勞碌碌……到底是為誰呢?這句話突然插進來(RSV 所以他永不問並非原文)。傳道者將自己置身於孤單者的心境。NAB 將問句加上引用符號,頗能傳神220,NEB 用他問(參 NIV),具有同樣的效果。本句重點不是他永不問問題(AV, RSV),而是他得不到答案221。

  因此,生命目的的問題再一次被提出來。一個沒有同伴或家庭的人也會殷勤工作,彷彿在為某人而活(參詩卅九6),但究竟是為誰呢?按世俗的前提(日光之下,7節),沒有答案。安布羅斯(Ambrose)和耶柔米建議,所缺乏的朋友是基督,這看法雖超越了傳道書的範圍,卻沒什麼錯(參金司博)。

 

220 R. Gordis 的「未指明為引句」理論,用於這�婸嵽O人信服(參 'Quotations: as a Literary Usage in Biblical, Oriental and Rabbinic Literature', HUCA, 22, 1949, pp.157-219);其他地方則不如此有力。

221 GEA 將本節中的「我」改為「他」,但卻沒有原文的根據。

 

4. 得友伴之福(四9∼12)

  孤單的憂傷可以由友伴之福化解一部分。9節的要義由10∼12上半的三個實例闡明出來;12下半將此原則進一步擴大。這三個實例很可能都取材自旅途的危險:沿途的深坑與峽谷(10)、寒冷的夜晚(11)、與打劫的強盜(12上)。在失誤或災難(10)、逆境(11)、或遇敵之時(12上),友伴之福更顯寶貴。

  9. 勞碌的意思非常廣泛,無論是何種責任或工作,友伴都能協助,勝過困難。果效(~sa{k[a{r)常指「薪資」,但有一種更一般的用法(創十五1;代下十五7;詩一二七3);在此是指經由合作而得到的成功。

  10. 第一個實例的背景是跌落溝渠或深坑(參創十四10;路六39;。孤單一人跌落可能會喪命,特別是在夜間。但這句諺語卻不止是論身體的傷害;判斷的失誤,或其他類型的「跌落路旁」,同樣需要別人的扶幫。希伯來文全為複數(「如果他們跌倒……」),但偶爾複數亦可「指一個不定的單數」222,因此此處的意思為「如果二人之中的一個跌倒……。」

  11. 這可能意指丈夫和妻子,但在以色列寒冬夜晚旅行的人(參耶三十六22、30)是緊挨著睡覺的。這句諺語是提到在逆境、試煉以及憂傷中的友伴。

  12. 第三個實例取材自夜賊或路上的強盜。孤獨的旅行者可能會被制服,人數愈多愈安全223。三股合成繩子的力量為古代的箴言,在蘇美和亞喀得的經文中可以見到224。以 X,X+1 列數目,在舊約中極為普遍(參傳十一2;摩一3等),一般是指該物件的充足分量。225從二移轉到三,可能是暗示「二」並沒有特別神聖之處,同伴的數目可以擴大到更多個。哥笛斯認為,這�堿O指一對夫婦生子而言。在某些範疇中,進步是由獨立能力的強弱來衡量,然而在這個範疇,屬靈的成長卻是由相互依賴的增進來評斷。

 

222 GK 124(e)。

223 Gordis 和 Delitzsch 認為這個動辭是指「攻擊」而非「制服」。這說法令人置疑,但無論如何,意思不會受太大的影響。這個不常用的希伯來文導致了許多對 ytquw.. 的推測與修正,Ellermeier((pp.174-177)列出了主要的看法。

224 參:A.Schaffer, 'New Light on the Three-Ply Cord,' 在 A. Malamat, Eretz-Israel 中,vol. 9(1969), pp.139, 159-160。

225 參傳十一2的註釋以及引證的資料{\LinkToBook:TopicID=178,Name=A. 信心的冒險(十一1∼6)}。

 

5. 孤立造成愚昧(四13∼16)

  13. 下一個單元與孤立(四7∼8)和友伴(四9∼12)的主題有關,因為13節繼續強調自以為是和愈來愈孤立的愚昧。曾有許多人嘗試分辨這幾節的人物是指誰,但沒有一種說法完全令人信服226。這種現象太普遍了。

  在舊約中一般認為,智慧會隨著年齡和經驗遞增,而年長者是當受尊敬的(利十九32)。然而有時年老的人亦可能喪失智慧(伯十二20),年輕人比長老更有智慧(詩一一九100)。以利戶的態度十分平衡,他先聽年長者說話,卻不以為他們是絕對無誤的,因為神的靈可以使人有智慧,超過他的年齡(伯卅二4∼11)。

  傳道者將同樣的觀點應用在一位不知名的王身上,也許這角色是假想的。他曾納諫(卻不肯再納),如今卻因「他自以為有智慧」(箴廿六12)而越來越孤立。整個過程是不自覺的,正如不肯知道一詞所隱射的(見 NIV,RSV,NEB 將知道省略)。

  在此情況中,一個出身卑微227的年輕人能勝過他。這個字不是「青少年」,而是「年輕人」,因為它用在十七歲的約瑟身上(創卅七30),也用來形容替羅波安出主意的四十多歲的人(王上十二8,十四21)。AV 譯為小孩是錯誤的。GNB 將13、14節斷開的二句諺語併入一個長句子中,到15節便完全失去正確性。

  14. 這一節困難的地方是在於他的含糊。解釋的方法之一,是:因為他(這年輕人)已從監牢中出來228成為君王,雖然他(這年輕人)在他的(年紀較大的王)國中生來原是貧窮的(參 NASV 版)。這似乎是最可能的譯法(哥笛斯和亞達斯認為如此),因為14節的貧窮人與13節的貧窮卻有智慧的人為同一人;而國中所隱射的王與13節的王相同。對於這一類含混不清的句子,最好的辦法似乎是使鑰字保持一貫的意思229。若是如此解釋,則本節告訴我們更多這年輕人的卑微身世:每一件事都對他不利,唯有智慧助他登上寶座。

  15. 這一節可能譯為:「我見日光之下一切行動的活人,都隨從那第二位,就是起來代替他的少年人」(NIV 與此相似)。第二位少年人帶來一些困難。有人以為是指另外一位,第二位少年,當第一位少年人老的時候,舊事又重演(巴頓嘗試如此解)。另一些人認為這�堣蚢L複雜,便將第二位省略,視為抄寫之誤。第三種方法是將老王當作「第一位」,年輕人為「第二位」,而翻譯如上,「第二位,就是……少年人」,雖然希伯來文很少如此。第一種解釋使這一段過份復雜;第二種解釋沒有原文可資證明;第三種最令人滿意。

  16. 百姓多得無數接下去是一個同位格的句子:「所有都在他面前」。這種表達很難懂,但金司博指出「在面前出入」,是「引導」的意思(參民廿七17)。劉普德所譯:「那些跟隨他的人」便是採取這種想法230。雖然這位年輕的王得到大多數人擁護,但卻不長久。人是易變的,他們可以在新王蒞臨時揮動棕櫚枝,幾天之後卻喊著:「釘他十字架!」

  最後一句話總結了傳道者的觀點。這一件小故事更進一步證明了這世界的虛空,若想要理解它,必定滿遭挫折。在最後四節中,我們看見另一種逐漸孤立無伴的形式:那位王愈來愈剛愎自用,認為不需要別人的建議,因此失去民心,新的政權取而代之。雖然新王出身卑微,群眾卻一直擁戴,但他也將漸漸年老,並同樣會因自我孤立而被人遺棄。

 

226 Gordis 列出八個可能性,也見 K. D. Schunk, 'Drei Seleukiden im Buche Kohelet', VT. 9, 1959, pp.192-201; W. A. Irwin, Eccles. 4, 13∼16', JNES 3, 1944, pp.255-257; Ellermeier,  pp.217-232. C. C. Torrey('The Problem of Ecclesiastes IV. 13∼16, 'VT,  2, 1952, pp.175-177)主張它是從傳十16∼17錯置於這�堙A但這種說法沒有證據。

227 E. A.Speiser 翻譯 miske{n 為「被剝削者」,並與在漢摩拉比法典和馬里文件中的 muskenum,「國家的附庸」相比較,因他持有采邑所以必須承擔起某些繁重的責任和限制(Oriental and Biblical Studies(1967), pp.332-345, esp. p.343)。也參 CPIQ; p.206。

228 Barton 認為在此是指「叛亂者的房子」(敵對的世代),參 Gordis 和 Gk35(d),他證明「監牢」是正確的。

229 因此「他……他」是這位少年人;另有一些人認為第一個「他」是少年人,而第二個是指王(根據 Gordis, Levy 亦是如此),或兩者皆指王(Kidner)。

230 Gordis 和 NASV 認為這句話是指以前的世代,「所有在他之前的人」。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