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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第五章

 

6. 親近神之道(五1∼7)231

  傳道者雖然認明地上的「虛空」(一22∼二23),但卻是從生命為神所賜(二24∼26)以及祂確有主權(三1∼15)的角度來思想。前面已經探討過不公義(三16∼22)和各種形式的孤寂(四1∼16),我們的處境非常需要一位更偉大的伴侶。傳道者稍前曾提到一位賜喜樂和歡愉生命的神,祂是可親近的嗎?現在便要回答這個問題。他從神的殿、順服、獻祭(1)、禱告(2、3)、許願(4),等方面來看。但要小心危險。如果神「在天上」,是統治者(三1∼15)和審判者(三16∼22),人便不能輕易親近祂。因此本段插入一個諺語式的單元,討論我們近到神前的態度。傳道書中第一個勸勉語出現於此,認定神是可親近的,應當向祂禱告,祂會接納我們所許的願。

  1. 神的殿(或神的家)可以指任何一個神啟示自己的地方(參創廿八17、22),包括會幕(出廿三19等),或以色列的其他聖所(參士十八31)。異教的廟是該神祗的「家」(士九27;撒上五5)。此處所指的是所羅門興建的殿,於主前第十世紀建成,主前587年被毀,也可能是指建於主前520∼516的第二個聖殿,主前63年被羅馬人所毀,主前19年大希律王再度重修並擴建(視傳道書的寫作日期為被擄之後)。雖然曾多遭蹂躪,它卻仍保持了象徵性的結構,強調神的聖潔,唯有藉贖罪祭才能親近祂。對敬虔的猶太人而言,這是嚴肅的奉獻與默念的焦點;他愛聖殿,因為神的榮耀在此顯現,他渴望「永遠」住在�堶情C

  謹慎腳步(希伯來文版)是指人前來敬拜時,要有合宜的舉止和準備,特別要預備聽從,因為聽不僅指聽見,更是指留心聽(參路八18)。下半節是一個對比,按字面為「……勝過獻愚昧人的祭(zebah])」。Zeb[ah 是獻祭時所殺的祭物,祭後可以食用,與在獻祭中完全燒盡的燔祭(~o{la^)有別。正如德立玆所指出的,zeb[ah] 可能惡化成為漫不經心的祭祀活動,甚至於更壞(參箴七14)。傳道者所要攻擊的可能不是獻祭的制度,而是它的濫用(參撒上十五22)232。

  愚人(k#si^l)的另外一個特色也出現了:「他們不知道所做的是惡」。最後一句話的希伯來文很難解;按字面為「他們不知道去作惡」。金司博認為是「他們(順服的人)不知如何作惡」,但此句主詞似乎是愚人。巴頓譯為「他們除了作惡以外,什麼都不知道。」但是原文不太可能曾刪略「除……之外」一字。最後一個子句較可能是指結果(「……因此他們作了惡」劉普德),或指時間(「……當他們作惡的時候」Berkeley),或指行動的狀況(「……在作惡之中」);三者差別很小;最後一解最有文法根據233。

  2. 對傳道者來說,心中急躁永遠失策(七9);在此他提醒說,禱告時切忌如此。在痛苦(伯四十3∼5)或怨恨(詩七十三15)中,可能會口不擇言,未經思考的話反映出內在的生命;因為是「心」234發言(參 Moffatt,不要讓你的心催逼你發言;AV,RV,RSV 亦是如此。心在好幾個譯本中都未被譯出)。在神面前表示聖殿仍在作者心中(參賽卅七14)。

  天可以用來指肉眼可見的天空(參詩八3和希伯來版傳十20)或指地球之外的宇宙(創一1)。在此則是指神的居所,有時被稱為「高天」或「天上的天」(伯廿二12;王上八27)。這並不表示神不在地上,因為另有一處說祂在「天上地下」(申四39),天乃是提醒人祂的偉大,那是祂榮耀的所在。我們對神的不耐煩,在神的偉大與人的渺小相比之下,更形可貴。人永遠是懇求者,絕不能與神同等。不冒失開口是傳道者的智慧之道,後來主禱文便具體表現了這一點,神是「父」且「在天上」,這一對並存的真理一方面可除去恐懼,一方面可防止輕浮。

  3. 作說明的因為一詞,使思路與前一節相連,事務多會造成急躁的禱告。重大的責任容易使人精神不集中,而導致急躁的禱告,結果愚昧人會滔滔不絕說一大堆,然而卻無補於事。禱告必須謹慎,不能馬虎。使徒行傳四24∼31提供了一個範例,包含崇拜(24),先應用經文(25∼28),再提出唯一的懇求(29以下),然後戲劇性的結果便出現了(31)。AV 的被知道是多餘的插句。NEB 完全沒有提到夢,顯然是將 hah]@lo^m(夢)按假設修改為 heha{lu^m,譯為「有理性的人」,但在其他地方找不到證明。

  4. 傳道者轉移到聖殿中所許的願(4∼7)。對古代的以色列人,「許願」是對神的應許,可能是禱告求福的一部分(民廿一2),或自動的感恩,(拿二9)。其形態有:應允忠誠(創廿八20∼22),獻甘心祭(利廿二8),或如哈拿獻子(撒上一11)。正如禱告一樣,急促的起誓也是應該避免的(箴廿25)。在這�媔ЛD者警告不可遲延(參申廿三21∼23)和逃避:要向神還願!若不慎行這幾點,便顯出愚昧。

  5. 因為許願是自動的,所以有變為一種賄賂的危險,特別是在困苦之時。

  6. 許願若是食言,神不會輕易放過235。不履行誓願,可能會使我們的努力遭致祂的審判。「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是討神喜悅的(詩十五4)。因此口可以導致肉體犯罪。肉體在這�媗蒫M指整個人,因此 RSV 譯為:「使你犯罪」236。可能這個字也有強調道德脆弱的意味,這一點在新約的用法中較為清楚(加五16∼21),但在舊約中極少見。

  希伯來文的使者和天使並沒有分別,因北這�埵n幾種譯法都有可能性。這一節究竟是:(i)指主的使者,舊約曾稱祂為一個「人」或「天使」,卻視祂為神;或(ii)指先知(哈一13;瑪三1);或(iii)指祭司(瑪二7);或(iv)由祭司所差遣的使者\cs18237?正確的解釋應當是最後兩個其中之一。向聖殿祭司所許的甘心祭沒有實踐,聖殿的祭司或是他的使者前來詢問;「哦,那是錯許了。」敬拜者會如此推託。但是神看見了,存馬虎的態度到祂面前,可能使祂對我們所說的話發怒,懲罰我們所做的工作;如果不是立刻報應(參八11),終有一日會審判我們(十二14)。

  7. 這一節上半的希伯來文很困難。NAB 和 NEB 把它完全省略。希伯來原文可以譯為(i)「因為在許多的夢和虛空中,也有許多的話……」(德立玆);(ii)「在富裕中會有夢,也會有許多虛幻的話」(亞達斯)238;(iii)「不要管許多的夢、虛幻,和話,只要敬畏神!」(哥笛斯)239。任何一種譯法要點都相同:在敬拜時,容易有幻境與說話不用大腦的傾向;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許願,敬拜者的立場就很危險。補救的方法是「敬畏神」240。

 

231 希伯來舊約的詩體與英文的譯文在此有出入。在英文譯本中,傳道書五1∼20相當於希伯來原文的四17至五19。

232 參 W. B. Stevenson, 'Hebrew' Olahand Zebach Sacrifices', Festschrift fu/r Alfred Bertholet(1950)。

233 帶 lamed 的子句,和不定詞表行動的狀況(「當他們作惡的時候」,「在作惡之中」),可參 GK114(e)。

234 見註譯一13{\LinkToBook:TopicID=122,Name=2. 智慧無法滿足世上生命(一12∼18)}。

235 傳五6所指的是在殿中的獻祭。傳道者不是在談罪犯之後的許願,那種願需要的是悔改,而不是履行。

236 R. B. Salters 主張「這�堛熒N思是指某個小東西(即嘴),可以導致整體(即整個人)犯罪(參雅三5)。「見 notes on The History of the Interpretation  of  Koh55', ZATW, 90, 1978, pp.95-101。

237 「Milk-`As^%tart 的使者」和「Milk-'As%tart 的祭司」在腓尼基的碑文中可能為同義字。參 CPIQ p.207。Dahood 主張「使者」是殿中祭司由耶路撒冷差遣到偏僻地區的宗教工作者。

238 這包含認為 b#ro{b  是一個在獨立情況中的獨立片語,第二個 w# 為一個對照,並視「虛幻和多言」為重名用法,意為「多言的虛幻」。

239 這牽涉到 b#  的一個很少的用法:「雖然」。

240 敬畏神的註釋,見三14{\LinkToBook:TopicID=127,Name=2. 神的護理(三1∼15)},八12-13{\LinkToBook:TopicID=160,Name=3. 信心的答案(八12∼13)}。

 

B 貧窮與富有(五8∼六12)

  這一段各式各樣的格言,都圍繞著貧窮與富有的主題,其中提到「窮人」(五8)、「銀錢」(五10)、「貨物增添」(五11)、「富足人」(五12)、「貲財」(五13∼14)、「貲財豐富」(五19,六2)以及「窮人」(六8)。

 

1. 窮人受官僚欺壓(五8∼9)

  傳道者首先思想官僚的欺壓。在窮人無法等待的時候,官僚卻有無數的遲延和藉口,因而造成許多挫折。公義在層層的階級中喪失了。此刻傳道者並未提出解決之道;這乃是人性的真相。

  8. 省(RSV)、區(NIV)之譯法,視傳道書的著作日期而定(見二8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23,Name=3. 歡樂無法滿足世上生命(二1∼11)})。下半節的解釋(因……)曾被認為是指官長之間可能有的競爭(一名官員掠奪另外一名,Moffatt)。然而這樣便不成為解釋了。雖然這動詞有敵對的意思,出現在撒母耳記上十九11和詩篇五六6,但 AV 和 RV 的翻譯也不恰當;根據上下文,祇能譯為「官長們彼此互謀利益」(參 GNB) 。最後一句片語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是指連續不斷的官方權威。將複數當作對王的尊稱(NEB),或指神全權的眷顧 ( NEB 的小字 ),是很合適的。

  9. 本節的開始可以譯為:地的益處是……。然而下面的希伯來文便有困難了。究竟應譯為「為所有」(AV,JB)、「在所有之中」(RSV)、「從全面來看」(巴頓、劉普德)、「在一切事之上」(哥笛斯)、「畢竟」(NASV,Moffatt)或「總是」(德立玆)呢?「供應」這個字(希伯來文為 ne`eb[a{d)是指「君王」還是指「田地」(如 MT 的標示法)?它是純粹的形容詞(「供應的」,「耕耘的」),或有允許之意(「可以耕耘」)241?這造成了許多翻譯的可能性。利益是指「君王的土地耕耘得很好」(NEB),還是「甚至君王亦受土地的支配」(哥笛斯,參 AV)?利益是「王顧念耕耘中的田地」(普崙特),抑「王具有控制的能力」(Moffatt)?還是「善加耕耘的田地必有人作王」(與官僚的腐化成反比,勞哈持此看法,亦可參巴頓)?從上下文看來,本句的要點應該是官僚主義並未凌駕於君王的權威之上。因此最可能的翻譯是:「對每一個人而言,田地的利益是:君王對耕地有權柄。」如此,則「眾人」是指前面的窮人、官長,以及8節那位高過居高位的;因此是「歸眾人」。「土地」(~sad[eh])亦可能是指一個特別的國家(得一1 RSV)。如果亞達斯所主張「耕耘的」有允許的意思是正確的,那麼另有一種可能的翻譯:「……王治理一塊地,允許人耕種」。如果這兩種翻譯的其中之一是正確的,便表示作者對欺壓很敏感(8),但並不認為無政府主義或暴力革命是可行的變通方法。

 

241 參 GK51(c); Jou/on 51(c)。

 

2. 錢財與其缺失(五10∼12)

  財富有三個永久的缺點,此處清楚地揭露出來:它不能滿足貪婪者(10);它招來一�颻鼠�(11);它擾亂一個人的安寧(12)。

  10. 如果貧窮有其問題,熱衷財富卻非另一條可行的途徑(參詩卅七16)。銀子(kessp{)和豐富(hamo^n「豐富,充分」),銀子是買賣的媒介,而財富是以貨物和財產來具體形容。這些是指一個人所擁有的資產,而利益(t#b[u^~a^「收入,增添,收穫」)是將來收入的盼望,積蓄在倉�堛滿u農穫物」(因為這個字與農業方面有關)。

  11. 一般而言(因為智慧文學所討論的是一般通則),對收穫的期待比收穫本身更吸引人。財富增添,稅額也增加(意義不只一種!)。因為財富有一種慣技,它會隨加增的責任點滴消失。每一次收入增加,「擴大的家」開支也隨之擴大,賺錢的人只能「眼看」貨物而已,別無所獲。

  12. 兩個事實的一瞥:富足人遭失眠之苦,貲財或掛慮使他無法成眠。另一方面,一名勞工雖比較窮苦,但他一無牽掛,每日的工作使他睡得香甜。傳道者問道:哪一個人略勝一籌?富足人的豐滿(RSV 過量)是指他的財富(NIV,JB,參 GNB,如此富足),或他發脹的肚子(NASV)。保持含糊口氣的翻譯最恰當。

 

3. 財富──貪愛與損失(五13∼17)

  現在我們要看曾擁有財富,而又失去的人。傳道者先說一個故事;我們看見財富的得著(13)與失去(14上),人不能留下什麼(14下),也不能帶什麼走(15)。接下來是描寫一個愛財又失財的人可悲的生活(16、17)。

  13. 這宗大禍患(RSV 邪惡)令人痛苦,厭煩(害 RSV「憂傷」,原文 h]o{la{h,從 h]a{la{h「生病」而來)。在這人的一生中,財富對他並無益處。讀者可想像他所付的代價──可能是因用不當手法賺錢而道德墮落,或是因夜晚無法成眠而身體衰弱(參五12)。

  14. 錢財因飛來橫禍而喪盡,可能是因愚拙的賭博、錯誤的投資,或是環境出人意料的變遷。禍不單行,一個兒子也牽入其中。

  15. 這一節並不是說他沒有帶走任何東西;而是說他手中分毫也不能帶去(即有形的、實質的資產)。他的品格和良知則隨他而去。

  16. 希伯來文的也怎樣是強調用語,可以翻為「恰似」242。一個人出生時手中所有的資產,代表他離世時能帶走的──一無所有。他所能帶走的完全相符。積蓄財寶毫無用處。

  17. 我們看見這人為財富付出的代價。黑暗(參二13∼14)象徵他的煩惱。財富至上的生活會導致幽黯。病患是指身體承受的壓力。煩惱表示憂慮和挫折折磨他的精神與心靈。嘔氣講到有時野心和計劃遭受挫折,令他暴怒。他在黑暗中吃是依照 MT 版本;RSV 依照七十士譯本,以「憂傷」代替「吃」(w~bl 代替 y~kl);MT 吃的意思是「過生活」(參摩七12)。所付的代價十分悲慘。

 

242 參 BDB, p.769, 'umma{h。

4. 重述解決之道(五18∼20)

  寫完以上痛苦的人生故事,正適合傳道者重新再提解決之道。五13∼17沒有提到神;日光之下表明他所採用的世界觀(五13)。但傳道者不允許人忘記生命還有另一面。

  18. 所見(譯註:英譯 Behold)帶來一個全然不同的角度。另外還有一種生活,同樣是看得見,真實,明顯的。傳道者說:我見過。這種生活享受勞碌,而非閒逸;這是短暫的一生中神所賜給人的。吃喝含有友伴、喜樂、和滿足的意味,也包括宗教的慶祝(申十四26);在此象徵滿足和快樂的生活。列王記上四20中,這一辭扼要的說明了在所羅門治下的平安滿足(也參耶廿二17)。這是智慧人所得的分(參三2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28,Name=3. 神的審判(三16∼22)})。

  19. 就世俗的觀點來說(因為五8∼17神這個字完全沒有出現),財富可能會導致愁苦。但並非一切財富都該受咒詛,若財富可與享受它的能力結合起來,就另當別論了。世俗的人可能認為這兩樣必然是並行的;然而傳道者卻認為二者不是同一回事。

  這種生命的秘訣是神的旨意,全視神是否賜與財富以及享用它的能力。對人而言,要過這種生活,就要接受神所賜與的生活方式,並明瞭一切財富本質上都是由神而來。從希伯來文(「神……造成富人,給他享受之能……」)看來,人必須控制自己對錢財的態度,而不是受自己對錢財態度的控制(參腓四12)。

  20. 世俗的人可能一輩子勞苦乏味,但以神為中心的人卻不是如此。這�堛澈銩Q並不是指生命太平靜,沒有發生什麼值得記念的事(劉普德作榜樣),乃是因為一生之中充滿歡愉,幾乎忘卻了生命的虛空。但虛空並沒有全被忘卻,因為多字(RSV 在七16譯為「過多」,在此很合適)是表示生命的短暫仍存記在心(參詩九十12),然而卻不至於夜間無法成眠(如二23)。希伯來文應他的心(英:Keeps him occupied with)與「事」一字有關,這字在整卷傳道書中不斷出現243。有一事令人病苦沮喪(參一13;四8),亦即人必須活在一個虛空的世界,盡是糾纏、裂隙(參一15)。傳道者重提他的解決之道,即神所賜信心和喜樂的生命,這才是最要緊的事。

 

243 此字動辭的形式為 ma `@neh;名辭為 `inyan. 兩者皆源於 `a{nah{「忙碌的」,「忙著……」。Gordis 有其他解釋這動詞的方式。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