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傳道書第十一章

 

Ⅲ 抉擇的呼召(十一1∼十二8)

  到目前為止,傳道書已經帶有勸誡的味道,它不僅描述信心生活,並且大力推薦。漠不關心、不信的生活,和信心生活在天平上一比較就顯得份量不夠。現在傳道者要呼召人作決定。

  釋經學者常以為,十一章不過是一連串與日常生活有關的絕妙箴言,談論商業或明智的農業手法(1、4、6)。然而,我們卻必須認為,全段的要旨遠超於此。因為傳道者不祇關心細節,乃是視生活為一個整體。下列因素支持這種看法。

  第一,本段是由連續的勸誡集中組成,顯出整段是關注決斷性的順服。

  第二,本段稍有命令的意味,而到十二1∼7,命令語氣達到感人而持續的高潮。在英文翻譯中,這一段整個是一個句子,很值得我們注意。「在……之前……在……之前……,在……之前」(1、2、6)將我們的心釘穩在第一個命令上:「當記念造你的主」。

  第三,整段都在強調委身於以色列真神的本質。十一章中一連串的呼籲,帶出信心的主題,相信是創造之神掌管人類和一切事物。這些警句式的命令綜合起來,到十二1∼8節更是集大成。整段不斷呼召人應作抉擇,喚起人對抉擇本質的注意。我們對神的回應不可遲延,要全心忠誠,不論生活順遂與否,因為我們乃是不斷向離世之日行去。

  傳道者以日常生活中的比喻強調信息的急迫性。現代思想家可能有時喜歡用抽象的術語,但我們在享受傳道者圖畫式的文筆時,不要錯過了他的重點。因為這一整段出現在本書的最後,而以十二1∼7一首罕見而美麗的輓歌作高潮,顯明傳道者正火速急迫地召喚人信靠他的神,就是以色列的神。。

A 信心的冒險(十一1∼6)

  1. 第一個箴言就將傳道者呼籲的本質一語道出:他呼召讀者投入信心探險。所用的比喻是古代商業中信心的因素。商船在獲利之前,都需長時間航行,常延誤時日,然而貨物仍將必須先交託給他們。所羅門的商船帶回金、銀、象牙、猿猴、孔雀(王上十22),但三年才出航一次。同樣,傳道者呼籲讀者視生命為從神的手中而來,縱有風暴、困苦,仍能享受生活。這種生活包含信靠與冒險(撒),需要完全委身(糧食意指「貨物,養生之物」,如申八3;箴卅一14),並存前瞻的態度(必能得��),其回報需要耐心等候(日久)。

  其他解經家,包括劉普德在內,認為此處是稱許樂善好施。這種解釋在宏克施盛魁訓誨中可找到平行用法:「做一件善事然後將之投入河中,當河乾涸之時,你還能找得著。」319然而這兩句並非完全平行。希伯來文是指「糧食」而非「好行為」。因此,此處不是要人有眼光博愛積善,而是要有眼光來經商。劉普德所引用的平行句(箴卅一14),同樣也是指商業範疇,不太像談賙濟。也有解經家(如鍾斯)認為此處僅是談商業,而沒有其他含意。但從上述理由來看,傳道者心目中的題目可能更廣,就是要順服他的神。

  2. 委身更進一步要有積極的心態,正如商人對事業所付出的心力。他可能按照財力儘量投資。傳道者已經推薦他的世界觀,就是以色列的神觀,現在他所關心的,是智慧人應當將生命中的一切都投資於信心生活中。他提醒讀者生命不可靠,更強化了這呼召的迫切性。我們不曉得在地上可能會發生何種苦難;商人對事業必須非常專注,因為未來不可預料,他的機會可能一去不返。

  X……X+1(七人,或八人),這種數字順序常表示數目不確定320。在有些地方,最大的數字是確定的數目321。羅塞(Roth)認為,本段經文這種順序指的是「不太確定的數目」,然而,它卻鼓動人將所需要的熱誠、幹勁完全擺上,正如阿摩司書一3∼二6的數目順序「可能表示犯罪的次數已經超過了極限」322。

  另一種解釋認為此處指施捨而非商業。華德勞指出,分給的觀念源自於「筵席的主人將自己前面的食物分贈客人的習俗」(參創四十三34),「或者源自在節期中大量分給窮人的慣例」(參尼八10)。若此解釋是對的,本節的中心思想並沒有改變。

  3. 有些人以為本節的論點是:神的計劃是無情的,在執行時也不多加考慮(瑞拉丹 Rylaarsdam)。還有人則認為:要效法雲的慷慨,你的命運到死後就不能改變了(路德)。另有些人認為:天有不測風雲,所以必須未雨綢繆(德立玆)。

  本節和第4節都與耕作有關。哥笛斯指出,這兩節的形式是交錯式:雨──風──風──雨。第一幅圖畫是風雨交加的暴風天。第二幅圖畫是一株連根拔起的樹。重點不在於樹不能動,乃在於它的倒向無從預測。RSV 和 NEB 在這�堛甄衝項y微偏差,就存在何處較好(RV 和合本)。因此,樹突然的仆倒和暴風雲層的歛聚成對比,後者可由氣象的觀測而得。如此,這兩點所談的似乎是:人類不能控制生活的困難,(i)縱使他能預測,(ii)常會發生完全不可預測的事。這些觀點雖是以農夫的困難為例,但從十一1∼十二8的整體性來看,可以有更廣泛的應用。

  劉普德把雲彩當作災難的象徵,因此將這句話和第二節後半相連。他也建議「樹」,可能是指「波斯──以色列驕傲的壓迫者」。然而這個曖昧的解釋法是把箴言的比喻轉變成寓言。傳道書中唯一可以寓言解釋的一段是十二1∼7,而其意義及形式都有清楚的交代。劉普德卻以寓言解釋「貧窮的智慧人」(九15、16),「王子」(十7),並認為「快跑的」、「力戰的」、「僕人」、「愚昧」(九11,十7、14)等類辭彙背後隱指波斯。但是傳道者對波斯王朝絲毫未曾提及,他乃是思想歷世歷代人類生活普遍的困難。

  4. 傳道者接下來又提出另一個警告──�魕窗A仍然以耕作為例。面對不測風雲,農夫不可能耗費時日等待最有利的情況來播種。「不能以缺乏完備的知識作為不事生產的藉口」(鍾斯)。猶豫不決者不能嚐到生活的喜樂,他的生活將全盤失敗。(撒種……收割表示全盤性)。

  5. 有幾種解釋:(i)「風從何道來,骨頭在胎中如何長成,你尚且不得知道……」(RV,NIV);(ii)「靈的道路如何,骨頭在胎中如何長成,你尚且不得知道……」(AV);(iii)「靈在胎內的骨中道路如何,你尚且不得知道……」;(iv)「靈如何臨到胎中的骨頭,你尚且不得知道……」(RSV)。

  第一種解釋以希伯來文 ru^@h] ]為風,因為前一節是這樣用,而並沒有要改變意義的指示。赫玆柏採取此譯法,並引用約翰福音三8耶穌的比喻作為論據。第二種解釋則把 ru^@h] 當作是人類的生命或靈,使本節有整體感,完全符合胎兒成長的文思。第三、第四種解釋,需要把原文 ka`@s]a{mi^m 修定為 ba`@s]a{mi^m。哥笛斯贊成這種解釋法,他說如果這�堿O兩種比較的話,ka`@s]a{mi^m 需要有連接辭(「和」,希伯來文是 wa{w)。但這種說法並不絕對必要,因為平行句的比較用法可以不需要「wa{w」來連接,這在舊約中有例可循(例:歌一5)。

  我們很難斷定第一和第二種解釋孰是孰非。然而,第二種說法以乎比較合理。人類之靈的起源和胎兒的孕育都是奧祕,這兩樣表明了人類的無知。這種解釋要視 ru^@h] 的意義和前一節不同,這種轉變是可能的,因為 ru^@h] 在第三章�堙A已經如此用過了323。

  所以,傳道者在最後的呼籲中祇強調一個事實:神在地上的工作有些方面是不容解釋的。我們生命的起源就是一個奧祕,這也正是萬事萬物的特性(參賽四十四24節以下)。從上下文看來,本節迫使讀者產生需要感,並對毫無緣由的樂觀主義提出警告。信心生活並沒有除去我們無知的難處,乃是讓我們學會如何與它共存。信心並不廢棄神奧祕的護理,乃是在其中興盛發旺。

  6. 傳道者下了結論:若我們對何種努力會導致成功毫無把握,最好的辦法就是盡力於眼前的責任,然後等待事情的發展。信心生活帶來喜樂和滿足,但對未來並沒有絕對的知識。傳道者持神護理的教義,不過這並不是「恆久的平靜無憂」324。在消極方面,傳道者事先提出警告,提醒我們注意無知和困難;現在,他積極鼓勵人要勤奮不懈。

  有的註釋家認為,根據他勒目(Talmud)和米大示(Mid-rash 猶太人的舊約註釋)的說法,撒你的種是指生育(如葛瑞慈 Graetz),但這解釋實難符合上下文。早晨……晚上應作字面解或寓意解,也引起爭論。採取字面解的人認為是指「一天的時間」(鍾斯等人)。其他人則認為「早晨和晚上可能是寓意,指從年輕到年老」(包爾 Power)。這一整節是以耕作為喻,但除此以外並沒有進一步的指示,可證明早晨與晚上有特殊的寓意。此處的介繫辭最好的翻譯是「從早晨……直到晚上」,是指一整天的工作(參詩一○四23);並不是指兩個撒種的時段(RV 作時段)。同時,「從早上……直到晚上」是表示完整的一句成語(參三1∼8之註釋)325。因此金司博說:「一天的開始和結束可描述,其完整性及繼續性,參三11,十13」。

  懈怠或虛弱的手在聖經是描寫不活動。在本節「不要放下你的手」(字面直譯)是對洩氣的警告(參見 Ecclus 廿五23,那�堨i以明顯看出灰心的語調)。信徒縱使不能事先了解神的計劃(你不知道),但卻仍積極行事,因為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在神的管理之中(「神的作為」,第5節)。

 

319 參 B. Gemser, 'The Instruction of Onchesheshonqy and Biblical Wisdom Literature' Congress Volume, VTS, 5, 1960, p.126。

320 參 W. M. W. Roth, 'The Numerical Sequencex, x+1, in the Old Testament, VT, 12, 1962, pp.300ff 。

321 參 GK 134(x), G. Wildeboer, Die Spru/che(1897)p.19; C. H. Toy,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proverbs(1899), pp.127ff。

322 J. A. Motyer, NBCR, p.730.

323 Wardlaw 在 vol. 2, pp.246-249 解釋了此種看法。

324 G. C. Berkouwer, The Providence of God (1952), pp.15f.

325 詳參 C. H. Gordon, The World of the Old Testament (1960), p.35,註釋;A. M. Honeyman, 'Merismus in Biblical Hebrew", JBI, 71, 1952, pp.11-18。

 

B 喜樂的人生(十一7∼10)

  神不僅要我們的生活有信心,也希望我們喜樂。第7、8節敘述這事實;第9、10節要我們去實踐。

  7. 生活的美善以光來代表,舊約中多處有此用法,表達「生命中的喜樂、福氣,以與憂傷、不幸、死亡相對」(參創一3、4;伯十22,十八5、6)326。那是一種愉快、活潑的狀態(參伯三20;詩四十九19),「因為生活必須能享受,否則就不是真正的生活,『光』常代表生活的歡樂(如伯十2,卅26;詩九十七11;賽四十五7,六十19∼20;摩五18、20)」327。同樣,眼見日光不僅是指「活著」,乃是指「愉快的活著」。前面曾經提到328,「見」有時是用來強調「快樂」的感受。

  有兩個字形容生活的快樂,佳美(ma{to^q)和可悅的(t]o{b)。後者是一般用辭,如英文的「good」;前者則更精確,形容蜜的甘甜(士十四14),反義辭是「苦」(賽五20)。這雙重形容顯明,生命不僅美好,更值得熱切去品味,正如享受蜜一般。

  8. 人一生之久都應當享受生活,多年之意在此。兩則忠告必須注意:第一,死亡使得人生更需要享樂,因為時光一去不能復返。至於死後的情形如何,作者並未提及,地上的生活是他目前所關注的;在那種生活中,日光會轉為黑暗,再也沒有機會過信心生活了。傳道者曾在另一處談到人的「靈」和獸的生命迥異,暗示死後靈仍存在(參三21註釋{\LinkToBook:TopicID=128,Name=3. 神的審判(三16∼22)})。有些解經家認為,黑暗的日子是指人生中的痛苦和災難(華德勞);這種說法的根據是,虛空常指地上生命徒勞的本質(參一4{\LinkToBook:TopicID=121,Name=1. 世俗主義的失敗(一2∼11)});而五17中,黑暗也和煩惱、病患、嘔氣等字相連,形容現世的生活。但另一方面,六4談到死亡是「暗暗而去(進入黑暗)」,並且十一1∼十二8通篇都是勉勵人在死亡逼近之先,及時享受人生。

  第二個忠告是人生本質的虛空。生活並不容易產生快樂,在地的範疇中,所要來的原則上很不可靠。正因如此,逆來順受無法帶來快樂的生活。前幾節已闡明了虛空生命的真象,包括拖延(1),不可靠(2),混亂與困難(3、4),無知和失望(5、6)。這一切使及時努力更為必要。

  9. 十一9∼十二8將勸人享樂的呼籲作更詳盡的講論,更懇切的勸勉。少年人受到召喚,要去尋求真正的喜樂。連接辭且(且使你的心歡暢……且行……且知……且當除掉……且克去……且記念)提醒我們,第9、10節和以下的輓歌必須視為一個整體,互相解釋。

  在(希伯來文 b)是指時間:人生的各方面必須要在幼年的日子才能享受。快樂涵蓋內在的生命心及外在的行為(行,用來描寫人的生活方式時,通常是指外在的作為)329。心是快樂的來源和方式,是人整個內在生命的總樞紐,思想、感情、意志、品格的淵源。「歡暢,在此不僅得到批准,更是一種命令,視為敬虔的基本要素之一」(亨登柏)。

  眼睛是心的傳達工具(伯卅一7);好幾處聖經將兩者相連(如申廿八67;耶廿二17)。舊約提到眼目所見之美(創二9等),告訴我們善用眼目可帶來快樂(出四14)、智慧(箴廿四32)、欣喜(歌六5),誤用則會引起犯罪(撒下十一2節以下)、貪婪(書七21)和輕蔑(撒下六22)。

  快樂需要由對神審問的認識來控制。劉普德指出,審判一字之前的定冠辭(the judgment)表明是指某一特殊事件,不是指神一般性的公義判斷。「這審判」在別處的確曾有後者的意思,(如希伯來版三16),但這�堨悀W下文看來,是指某一特定事件。審問(mis%pa{t])有公義的涵義:「這字有強烈的『有權』的意味,不是指一種我行我素、毫無忌憚的權勢,乃是為正確目的而使用的權勢。這位『大法官』不祇是一位統治者,他的作為就是律法和公義。」330這字也含分辨是非之意:審問乃是「辨明對錯」(王上三9),這字有法律背景,常指在爭訟的兩方中間施行判斷(創十六5),或指耶和華神審判祂的百姓(賽一27)331。但這字的背景不僅為法律訴訟,也適用於王權:「審判是王職份的一部份。」332(參撒上八5),因此它也強調了神的統治和權能。同時,它似乎是動態的,因為耶和華神對罪孽必須採取行動。祂的審判絕不像「眼睛被蒙住的少女手持天平」333也不是「公正不阿的法官冷酷的中立」334,乃是除惡務盡的能力,必要施行「公義」,因此超越了人間王權僅作是非判斷的審判。

  知道在此不單是指理性的認知,也是指領會真理,以其為生活的指標。它「有知識的因素,但也有感情的因素,或說是意志的行動更恰當。」335傳道者是用命令語氣,不是祇用敘述句,這樣看來,若對神的主權和祂公義的判斷漠不關心或是忽視,都有危險。

  10. 接下來談到消極的一面。有一些困住「心」和「肉體」的問題,妨礙人享受生命的快樂。

  第一種是愁煩,希伯來文 ka ~as 指令人生氣、憂傷或急躁的事。別處曾指人的罪「惹動神」(申卅二19),或是婦人被對頭「激動」(撒上一6),傳道書中曾指「愁煩」(一18),憂慮(二23,七3)或急躁(七9),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經驗。世界的「虛空」很容易使我們「愁煩」,攔阻了對信心生活的喜樂。因生命的難題與苦虛而生的愁煩,會有轄制「心」的危險,以致對人生產生幻滅,導致嘲諷的人生觀。因此若要快樂(9),消極方面就是要從心中除掉愁煩。愁煩定居在愚昧人的懷中(七9)。如果我們想擁有喜樂的生活,則必須連根拔除嘲諷人生的思想。

  第二種是困住肉體的事。希伯來文 ba{sa{r 描繪人的軟弱,包括身體的疲倦(十二12)和道德的脆弱(五6)336。本節乃是將肉體和心,即內在和外在作成對比,所以這�堿O強調肉體的軟弱。傳道者乃是勸人要盡力除去肉體對喜樂的阻礙。這�堥癡S有肉體受苦會得報償的觀念。身體的疼痛或不舒服若可以除去,就應該除去。生命的困擾不能由禁慾主義來解決。

  雅各伯(E. Jacob)以為這節是講到性慾的滿足337,但經文本身並未特指某件事,而是泛指一般範疇。

  許多人注意到民數記十五39和傳道書十一9、10的對比。前者講論不順服的危險,追究至心的狀態;後者則講論喜樂,也是由心發出。其實一生的果效都是由心發出(箴四23)。民數記提出警告338,傳道者則提出勸勉。

 

326 E. E. Ellis, art 'Light", IBD, p.904。

327 O. A. Piper, art. 'Light', IDB, 3, pp.130-132。

328 參傳一16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22,Name=2. 智慧無法滿足世上生命(一12∼18)}。

329 參 UBD, art. 'Walk"; BDB, pp.234f。

330 L. Morris, The Biblical Doctrine of Judgement(1960), p.10。

331 參 E. Jacob,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1958), p. 97。

332 V. Herntrich, TDNT, 3, p.294;參 H. W.  Hertzberg, 'Die Entwieklung des Begriffes mis%pat[ in AT', ZAW, 40, 1923, pp.256-287。

333 E. Jacob, op. cit., p. 99。

334 Edmund Burke, cited in* L. Morris, op.cit., p.15。

335 參 TDNT, I, p.696。

336 參 H. W. Robinson,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man(1913), pp.24f; E. Jacob, op. cit., p.158。

337 E. Jacob, op. cit., p.158。

338 參 Gordon  J. Wenham, Numbers(1981), p.133。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