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第三章
E 佳偶的尋找(三1∼5)
在雅歌中有少數幾個單元,其語彙與句法都比較直率,這個單元就是其中之一。唯一的問題在於翻譯。故事的線索很清楚:佳偶夜晚在她床上熱切地169尋找她的良人。在那�媯L法找到他,她就出到街道上去,遇見守夜的人,向他們詢問,稍後立刻就找到她的良人,將他帶回她家中,到她母親的寢室中。以重複二7的請求來結束這個單元。
賴斯認為這是預先安排好之約會的證明,為了某種未加解釋的理由,良人沒有準時赴會。德里慈或其他人也許是正確的,認為這是女孩正在依序說明的「夢中情境」;這個方法避開了公然提議女孩與她良人已經有了定期性交的說法──對德里慈而言,這件事在雅歌中這位害羞的女主角身上乃是不可思議的。彭馬文避開了這個難題,認為女孩(即使是在她隱密的房間�堙^也不能將她良人從腦海中忘卻。那些認為雅歌是祭祀儀文的人,將這一段等同於古代近東敬神禮儀中「尋找──尋見」的主題170。
1. 床上。這是指床的普通字眼,與一16所用的字「床榻」不同。在以西結書二十三17這字的含義是「愛情的床」171,在創世記四十九4與民數記三十一17及下,是用在明顯的性意義上。它在雅歌中就只有用了這一次。
夜間。NIV「整個漫漫長夜」與現中的「夜夜」,以及 NEB 的「一夜復一夜」掌握了希伯來文複數的「眾夜」。
尋找(希伯來文 ba{qas%)是舊約聖經中非常普遍的用詞,可以照字面意義使用,也可以作比喻用法。它總是個有意識的行動,經常需要極大的努力(如:撒上十14;箴二4),但並不保證就能成功。這�堶娃い洏帠o個字以加強描述的力量。
卻尋不見。中文譯本與 NIV(希伯來文 ma{s]a{~~)的意思可以指費盡心血調查後才找著(如:創二20;撒上二十21、36),或偶然遇見(王下二十二8)。
「我魂所愛的」(NIV)。和合、呂譯、思高、NIV 的心與 NEB 的「真愛」都缺少希伯來文 nep{es%(「魂」)的廣闊意義,參一7。呂譯、NEB 與 RSV 加上第四行,「我呼叫他,他卻不應我」以完成與五6的平行,這是馬所拉經文中沒有的。
2. 我要起來。參二10、13,她現在彷彿是在回應早先的邀請。遊行,也就是說,在城�堛熊騛D與廣場──所有地方──「繞圈兒」(呂譯,希伯來文 sa{b[ab[),來回移動(參,二17「轉回」)。城,也許是耶路撒冷(參,三5),但只要是任何有城牆的城市,而不是沒有牆的鄉鎮或村莊。希臘文 polis 通常都有政治上的含義,然而希伯來 ~i^r 主要的意義則是有保護(即築上牆)的地方。第2與3行是第1節的重複,但變成決定性的「我要」。
3. 這首詩的衝擊力在大多數譯本中都失落了。第2節結束時是痛苦的呼喊「卻尋不見」(希伯來文\cs16 w#lo{~~ m#s]a{tr^w),第3節的開始則是「他們遇見了我(希伯來文 m#s]a{~um^)──看守的人正在城中巡邏時」。第二行的字序也將第2節相同經歷的次序顛倒過來,「我心所愛的那一位,你們有沒有看見(他)?」當地的治安人員會不會對她正在找誰毫無概念呢?這對她而言似乎是不可能的──她認得她的良人,所以全世界也都認得!
4. 剛剛離開他們,她立刻就找到她的良人,拉住(NEB「抓住」)可以令人滿意(參,二15,摛拿狐狸),但「抓牢且不肯放鬆她的擁抱」比較能捕捉她發現他的急切與慰藉。她繼續纏住他,溫和但強迫地帶他到她母親的家172中,進入母親的寢室中(參一4,與八2)。
5. 結束雅歌第二單元的這個要素完全是二7的重複。
169 強調主動,參二3的註釋,註138。
170 見 T. Jacobsen, Religious Drama in Ancient
Mesopotamia, Unity and Diversity, pp.67、90、93,並參 the Anat - Baal Cycle, ANET,
171 希伯來文 mis%ka{b d^odi^m,參分題研究:「良人(佳偶)」。
172 參一6與導論:「b. 預表法」,第廿五段,原書第28頁。內室(希伯來文 h]ed[er)是指房間的普通用詞。在現代希伯來文中,它最常被用來指學校的教室(參八2),但根據這�堛漱W下文必須將它譯作「寢室」。
Ⅲ 圓房(三6∼五1)
在許多方面,這個單元都是雅歌的核心,四16∼五1這兩節經文是中心樞紐,雅歌其餘的部分都環繞著它而迴轉。到目前為止所描繪之關係中廣闊的進程,現在發展成實際的婚禮情節,與他們愛情的極致。她的美麗遠超過君王戰車的美麗。對她的良人而言,她的人格遠比城市和地上所有吸引人的事物更令人渴求。她邀請(四16)他來「佔有他的葡萄園」,引致婚姻中的性交。
A 給所羅門的一首婚禮之歌(三6∼11)
這六節經文引出解釋雅歌時最困難的問題:這個單元如何與本書其餘部分配合呢?乍看之下,它似乎與上下文毫不相干:三4記載了女孩子決定要帶她良人到她自己家中;四1∼7詳細描述新娘身體的魅力。這個段落是描述一隊士兵、一或多輛轎子/戰車/轎椅的運輸,以及慶賀所羅門王的婚禮。若有任何關聯的話,那又是什麼呢?與這個單元特殊的問題有關的是第7、9、11節所羅門的名字;經文中存在著等同於「國家主義」的要素──使用以色列(7節)、鍚安(11節);軍事主題的出現(7∼8節);以及本段中主角身分的問題。
最簡單的解決方式是決斷說本單元沒有上下文的關聯。如果雅歌只不過是本偶然編成的文集,就不需要嘗試辨認它出現在此處的理由。但如果雅歌的確具有某種內在之凝聚性與一致性,這個解決方式可就太過隨便了。
另外可以選擇的觀點是:雅歌是首婚姻的頌歌,這個段落是在慶賀這個結合(就跟詩篇四十五篇一樣),這觀點有許多支持者173。西爾維得認為這首詩是在描寫所羅門回到王宮與閨房中,繼續對書拉密女進行遊說(Seerveld, pp
6. 那……是誰(和合、AV、ASV、NIV)或「那……是甚麼」(呂譯、思高、現中、RSV、JB、NEB)(希伯來文 mi^zo{~t)問題是要決定那(zo{~t)究竟是指一個人或一樣東西。其形式是陰性單數的,可以指女孩子或也是陰性名詞的「床」(7節,AV);但無論是哪一種情形,都不可能是描寫所羅門(或「王」)。要在這兩個選擇之間取捨稍嫌困難,但使用 mi^ 即是假設一個人,勝於一樣東西(這通常是以 ma^ 來引介的)。遊行的隊伍還有一段距離,但侍從的華服美飾與數量眾多,顯然可以證明出現在婚禮行列中的,就算不是王室成員,一定也是個尊貴人。彭馬文正確地注意到:如果有任何連貫的上文下理,問題的答案一定很明顯──那就是新婦自己174。與此相同的慣用語出現在六10,在經文中也是沒有答案,而在八5,後半行所要求的答案是「女孩子」(新婦)。
上來。耶路撒冷──就像古代近東所有在羅馬人之前的城市一樣──建造在一座山嶺上,任何旅行的人都是按字面意義「上來」這座城。
曠野比「沙漠」(JB、NIV)譯得好,後者所帶給人的印象是廣袤的沙,像撒哈拉一樣;其實,這個希伯來字的意義比較適合指沒有永久居民,但可以作為放牧場的地區。這個字非常普遍,在舊約聖經中大約出現了二百七十次。「曠野」是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之後,在約書亞帶領下征服迦南地以前那四十年間的家。在以色列人的想法中,曠野是記念為難民被鍛鍊成足以實現神征服迦南地之命令的強大國家之地。寓意釋經學者在解釋雅歌時非常著重這一點,但上下文並未作如此的要求(參八5)。
煙柱(中文譯本、AV、ASV)保留了希伯來文的複數 ti^m@ro^t。這個詞只有出現在這�婸P約珥書二30。它並不是在其他地方用來指在曠野中引導以色列人的雲柱火柱之普通字眼
`ammu^d[。
以……薰(希伯來文 m#qut]t]eret,被動形式,帶有類似於強調主動的力量)175。雖然這個形式只有出現在這�堙A這個字在其他地方卻出現了大約一百十五次,所帶的意義為「在煙中上升」或「使(祭物)在煙中上升」,NEB的「從焚燒的乳香」保留了這個觀念:煙柱乃是精心設計之禮儀焚燒的結果。雅歌明確使用祭祀用詞,這是僅有的一次176。
沒藥,見一13的註釋。
乳香(希伯來文 la{b[o{na^,「白色原料」)是一種琥珀色的樹脂,表面覆以白色粉末,是從割破樹皮後的 Boswellia carterii 與相關種類的樹木流出的。這類樹木盛產於印度、亞拉伯西南、非洲東北沿岸。乳香是聖膏油的成分之一(出三十34),並且廣泛使用作焚燒的香。它是博士所獻給耶穌的禮物之一(太二11)。這個字在雅歌中就只有出現在這�堜M四6、14。
香粉(思高、NIV「香料」;參 NEB),這個罕用字(在舊約聖經中十次)通常譯作「塵土」,或「摔角」,即「弄得滿身塵埃」(創三十二24∼25)。這�堛漱W下文似乎必須以和合本、RSV 的觀念來表達,但它也可能只是「(遊行隊伍)混合著陣陣香氣的塵土」。
商人(或「貿易商」)。根據列王紀上十15,所羅門帝國大部分的財富都來自對貿易收入所徵收的稅金。以西結書二十七22列舉了「示巴和拉瑪」的商人,這兩個地區都住在亞拉伯西南方,從該處輸入「各類上好的香料」。
7. 大部分譯本在此都表達了一般的含義,但 AV 最正確地反映出第一行的希伯來文句法。
「床」,AV(和合、呂譯、思高、ASV、RSV、NEB、JB 皆作轎;現中、NIV「車子」;希伯來文 mit]t]a^)是經常用來指睡覺地方的字眼。它用來指病床(創四十七31),或者指死者的棺架(撒下三31),但通常沒有性方面的含義。它們經常都裝飾得很美麗(「金銀的床榻」,斯一6;「象牙床」,摩六4),但未必總是這種情形。與「華轎」(9節)平行,暗示出這�堜珓�的是某種精心設計的輕便床榻。
所羅門的。所有格是由依附在名字上的語助詞 %sel 標示出來的。自從一5以來,這�堿O第一次出現所羅門的名字,在三9、11用過以後就又消失不見,直到八7、12。就如我們已經提起過的177,所羅門三度出現在這六節經文中,值得我們注意。基本的問題是:淫蕩好色、惡名昭彰如所羅門者,為什麼竟然出現在純潔神聖之愛情,甚或是男女之間純潔的性愛之敘述中。有些釋經學者乾脆把這個名字刪掉。其他的人,如賀虛伯(H. H. Hirschberg)178,則將這個字等同於動詞 s%a{lam 的一個形式,「使健全或完整」(「平安」這個字 shalom 也是來自這個字根),而將這名字移走,以致這個字變成類似於「完婚的禮物」179。根據第9與11節的修飾語「王」看來,這似乎是難以獲得支持的。在證論一5名字時所用的相同結論在此似乎也是恰當的:這是訴諸於王室階級的美麗與狀態,作為最佳的範例(參一9)。
來自以色列中的勇士之六十個勇士的隨侍護衛,使人回想起大衛個人的貼身護衛(撒下二十三8∼39),其職責是要保護王室成員的安全。六8提及六十王后,是這個數字在雅歌中另外僅有的使用。有些人提議說這些人是以色列十二支派每一支派取五個人,或半數的支派每一支派取十人,這提議完全是假定而已180。
以色列。這是這個名字在雅歌中使用的唯一一次。它的出現可以說明本詩的日期在主前九三一年所羅門之死以前。從那時候起,「以色列」指的是背叛大衛王朝的北國。
8. 「腰間束刀」(RSV;和合本:手都持刀,參呂譯、AV;ASV「操刀」;思高「手持利刃」;現中「擅長劍術」;NEB、JB「熟練的軍人」;NIV「佩帶刀劍」)。這個詞語用在三4,「我拉住他」,表明以她的手臂環繞抓住;與此符合的觀念是以刀鞘「當腰帶」,RSV 表達得最好。德里慈提議為「被刀劍緊緊抓牢」,也就是「熟練的」;但那個觀念在下一行表達比較適宜181。
刀,或是十八吋,像短劍一樣的短兵器(參,士三15∼16、21),是佩在腰間的;或是在大衛征服非利士人後從他們那�堭艦庣L來的較大鐵刀182。
善於爭戰(NIV「在戰事上有經驗」;參現中「能征慣戰」)。這個動詞的含義遠超過理論上的知識,他們也有實際的經驗。
驚慌(AV、ASV「恐懼」;希伯來文 pah]ad[)一般的意義是外在的、實在的危險,在這�堜峎O指到處流蕩的亡命之徒的隊伍,他們喜歡打劫富有的婚禮行列,或許是指某種野生動物,牠們會攻擊落單的旅客,但不會攻擊一大�韝H183。NEB 的「夜間的鬼魔」是無法證實的;有許多與鬼魔有關的傳說材料,但舊約聖經從未相信這些故事184。
9. 華轎標示出與第7節譯作「轎」的那個字不同,這是現中、NIV 的「車子」所疏忽的。這個字(希伯來文 ~appiryo^n、LXX phoreion)的語源無法確定,在舊約聖經中就只出現這一次。希伯來字與希臘字在發音上的類似,使某些釋經學者提議說這個希伯來字是從希臘文來的。這�堛獄y源可能是烏加列文的 apn(一種兩輪的手推車),或蘇美文的車子(由君王為神祇造成的)。其他人則主張以梵文、亞喀得文或埃及文為這個字的來源,但到目前為止仍無明確的答案。上下文似乎要求某種輕便的轎椅,可能是有輪子的或用人抬的,以上好的材料造成。德里慈提議說在這�埵釣熇堣ㄕP的交通工具:王后乘坐的是由人抬的(7節),所羅門所等候的則是華轎,思高、JB 的「寶座」即反映出這個觀念。
利巴嫩木。利巴嫩山橫亙在該地的西北方,作為腓尼基與以色列/敘利亞之間的天然邊界。來自利巴嫩的木材是古代近東各地所渴求的185,尤其是用來作建築材料和製作窗格的香柏樹和柏樹。
大部分譯本都無法捕捉這節經文的詩歌平行體;根據希伯來文,這兩行讀作:
一乘華轎/為他自己製造/王,
所羅門/來自樹木/利巴嫩的。
這是古代近東詩歌一個典型的例子,韻腳的休止「所羅門」先出現,而不是後出現。
10. 「竿」(RSV;中文譯本與 AV:柱)在舊約聖經中很常見,在雅歌中卻只有出現在這�堜M五15。這個字的意義可以是指柱子(建築物的,如:士十六25、29;王上七2;煙/火焰的,出十三21),或竿子(帳幕的,出二十七10)。這些常都是經過煞費苦心裝飾的(王上七22),或者就像這�堣@樣,是鍍上銀或其他貴重的金屬的。
「靠子」(呂譯、RSV;和合本、AV、ASV、NIV:底;JB「天篷」;思高「頂」;NEB「靠頭之物」;彭馬文「枕墊」;希伯來文 r#epi^d[a^)。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就只有出現在這�堙A雖然字根 rp{d[ 出現在雅歌二5,在其他地方也出現兩次。七十士譯本 anakliton 傳達了相同的字根意義,「向後躺」或「伸出」。究竟這是乘坐者「舒伸四肢」在上面的部分,或是「伸出」蓋住頂部的遮篷,從上下文中無法確定;在第一種情形中,金一定是指靠背部分的鍍金,在第二種情形下,則是作為天篷的某種金色布料。
坐墊(AV「被覆」;希伯來文 merka{b[)只有出現這�婸P利未記十五9,它在後者的意義似乎是某種座位或鞍。陽性形式另外就只用了一次(王上四26),其意義與常見(五十次)的陰性形式相同。這個字總是譯作「戰車」,可能是這樣的交通工具上的座位或座板。它在這�堿O用紫色布料裝飾,這種布料通常是毛織品或細麻布,以一種昂貴的紫色染料染色,這種染料是從腓尼基海岸找到的一種甲殼類動物得來的。這個顏色通常與王室或上流階級有關。
下一行是個難題,雖然一般的意義很明顯。華轎的內部(思高、AV、ASV「中間」;和合本與 RSV「其中」;呂譯「內部」;JB「靠背」;NEB「襯裡」)是用愛情「鑲嵌」(JB;和合本、AV、ASV:鋪;呂譯「裝修」;思高「繡花」;現中「織成」;LXX 作 lithostro{ton;希伯來文作 ra{s]ap{)。這動詞在舊約聖經中就只有出現這一次,但名詞的陰性形式出現八次,以陽性形式出現一次。列王紀上十九6的陽性形式與以賽亞書六6的陰性形式是用來指燃燒的炭。另外七次的經文都譯作「鋪」。這�堜珝t示的可能是類似「馬賽克」的東西,捕捉並反射光線,彷彿著火了一樣。
「親愛地」(現中;和合本:愛情;AV、ASV「用愛」)。大部分譯經者都認為這是表達完成裝飾工作的動機,但希伯來文 ~ah@b[a^ 經常傳達的觀念是「做愛」(參歌二4)。NEB 的「它的襯裡是皮製的」(參呂譯),所根據的提議是 ~ah@b[a^ 與亞拉伯文 ~iha{b(動物的「皮」)同語源。JB 的「黑檀木」是假設一個無法證實的經文修正。床的鑲嵌物與裝飾,在古代近東非常熟悉。在烏加列,已經找到以性愛景色裝飾的床鋪實品,或許這正是這�堜珒y寫的。
耶路撒冷眾女子,參一5。JB 刪掉了這一行;NEB 將它與第10節分開,將之與第11節的第一行接在一起(參呂譯)。困難的關鍵在於字首附加 mi 的用法,雖然它正常的意義是「從」(呂譯註)或「離開」,但它有時候的意義則是指行動或事件的來源,而是譯作「藉著」,在這�奡N應該要如此理解。
11. 你們出去、觀看(思高、NIV「出來觀看」;現中、JB「來觀看」;NEB「出來迎接」)。這個結合句也出現在雅歌一6∼8,與七12(參三3)。兩個命令語氣是直接對錫安的眾女子說的。這個詞句在雅歌中就只有出現在這�堙A以賽亞書(三16以下,四4)也以完全相同的方式來使用,單數的「錫安女子」用了二十三次,通常是指國家。它在此是平行於耶路撒冷眾女子。
所羅門王。參三7、9。
冠冕,不是加冕禮/承接聖職儀式中所用的王室冠冕(參思高),而是以樹枝(像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月桂花冠),或寶貴的金屬與石頭(詩二十一3)做成的,「帶狀頭飾」或「花冠」,是尊榮與喜樂(「歡樂」,RSV、思高)的象徵。由他母親為他戴上,說明這是慶賀的加冠,因為王權的加冕由神的代表──大祭司──執行的186。根據拉比的材料,「新郎是被比擬
他「成婚」(RSV、現中;舊約聖經中就只有這一次)的日子與「歡樂」(思高;和合、呂譯、NIV:喜樂;現中「興奮快樂」;「慶典」與「歡笑」也可證實為希伯來文 s*imh]a 的意義)的搭配,加強了婚姻伴侶的自由與心甘情願。
173 在這個段落與詩篇四十五篇之間,有一些表面類似之處,如:軍事主題、香料、婚禮主題本身,以及一些語彙上的類似;但其中也有夠多重要的差異,一個人在將這兩首詩等同時務須謹慎從事。參前面,導論:「b. 預表法」,第八段至尾;並見 R. Gordis, ‘A Wedding
Song for Solomon', JBL 63, 1949, pp.263-270。
174 Pope, pp
175 參前面,註138。
176 參前面,導論:「Ⅶ 雅歌的語彙」。
177 參導論:「Ⅲ 所羅門」。
178 H. H. Hirschberg, 'Some Additional
Arabic Etymologies in old Testament Lexicography', VT 11, 1961, p.380.
179 見六13書拉密女子的註釋。
180 軍事主題的出現在古代近東情詩中似乎並不尋常,參雅歌一9的註釋。在埃及人的情詩中(Simpson, p.305 no.15, p.317 n.33),梅海王──王室的戰士,與其武裝護衛出現。參導論,註24,與註48。
181 Delitzsch, p.63。他的譯法破壞了平行法。但參 Dahood
II, p.227。
182 撒母耳記上十七51;撒母耳記下八1∼12,二十四9。見 Yadin, pp.
183 關於烏加列文同語源的「一�鞳v野狗或胡狼,參 Dahood I,
pp
184 參 Pope, pp.435-437,與 Gaster,
pp.769-771、
185 參列王紀上四33,五7∼11,六14∼19,七1∼8。經外文件包括有法老蘭塞二世(Ramses II,約主前1301∼1234年)的戰役記錄,以及稱之為香柏木山谷之埃及人的「兩兄弟的傳說」(ANET, pp.25, 256)。烏加列文的亞娜特──巴力循環(Anat-Baal
Cycle)II, Col. 6(ANET. p.134)提及利巴嫩的香柏樹。亞述的亞述拿西帕二世(Ashurnasirpal
II, 主前883∼859年)與以撒哈頓(Esarhaddon,主前680∼669年)都有用船運回亞述的利巴嫩木材(ANET, pp.276, 291)。
186 舊約聖經對加冕儀式作了兩次詳細的敘述:列王紀上一32∼48;與列王紀下十一11∼20。參 R. de Vaux, Ancient Israel (McGraw-Hill, 1961), pp.102-107的討論。(中譯本為:羅蘭德富著,楊世雄譯,《古經之風俗及典章制度》,上冊,光啟,民70,125頁及下。)
187 Pirke deRabbi Eliezer, ch. 16, 與 Baby lonian Talmud, Sot[a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