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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四十三章

 

我是你的救主(四十三1-13)

另一個救恩神諭(參四十一8-10注釋──不要害怕,亞伯拉罕的子孫{\LinkToBook:TopicID=179,Name=不要害怕,亞伯拉罕的子孫(四十一8-20)})是由常見的公式『耶和華如此說』作開始,但加上感性用語『(但)現在』,正如保羅的『但這(即現在已是在新紀元)』(例加三25)。另外,以色列離開被壓迫的亂世的過程,可與創造的作為作比較(參五十一9-10注釋──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LinkToBook:TopicID=200,Name=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五十一9-五十二12)})。

『不要害怕』是救恩神諭的第一個元素,而第二個則是上帝在過去為其子民所做的事情。正如在聖經語言常見的,在此亦將法律術語用於上帝的這些大能作為上。首先祂要『救贖』其百姓;即是說要像律法上的親屬一般拯救他們、保護他們(參得二至四章)。其次,祂會提他們的名,好像他們的合法父母或監護人(例創廿一3,四十一51-52;賽七14)。最後,祂會買贖他們(3-4)。許多其他法律術語用於上帝拯救的作為:『立約』、『公義』、『辨屈』(例詩四十三1)與『相爭』(詩卅五1)都是一些例子。

『救主』(3與11節)是另一個有法律含義的詞語(例申廿二27;『拯救者』,或譯作『救主』或『士師』較佳;士三9與士二16,17互相平行)。第十二節表明『拯救』可以包括了為一些人說話,像是在法庭上的辯護。撒母耳記與列王紀的兩段經文使動詞『拯救』的法律含意更加明顯。這些經文顯示,在法律爭辯中的百姓,以這樣的公式求諸於君王的公義:『我主,我王啊,求你幫助!』(王下六26;撒下十四4)。此公式於是出現於向上帝禱告的語言中(例詩一一八25),因��上帝的信實,並且只有上帝能夠答允禱告,此公式甚至變為凱旋的呼喊,『和撒那!』(太廿一9,15)。

第二節間接述及以色列在紅海的勝利(出十四至十五),但『江河』一詞卻指向超越歷史的真實。此詞亦用於『登基詩篇』(例九十三),譯作『諸水』,代表世界中所有的邪惡,均被上帝所征服(參四十一21及下文注釋──假神的無能{\LinkToBook:TopicID=180,Name=假神的無能(四十一21-29)})。同樣,在同一節中的『火』無疑是間接指向在埃及受奴役與壓迫的『鐵爐』(申四20;賽四十八10;耶十一4),並剛剛在四十二章廿五節提及的耶路撒冷被圍困;但它又超越這些,還包括了在所有世代中受苦與殉道的『烈火的�@』(例但三)。這甚至可解釋為試驗或鍛鍊我們的工具,例如在詩篇六十六篇十與十二節:

上帝啊,你曾試驗我們,
熬煉我們,如熬煉銀子一樣……
你使人坐車軋我們的頭,
我們經過水火,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

第三與四節表明『救主』安排了一次法律交易,使古列得到埃及,並另外送上南方的古實與西巴,以此來交換以色列的自由。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事實上這不是古列,而是他兒子剛比西斯在主前五二五年征服埃及。但作為表達上帝對其子民的慈愛,『看你為寶為尊』(4節),此先知信息已達致其功用。上帝會竭盡其無窮之力,將其子民從被擄之處帶回。招聚流散的被擄者(5-6節)是『第二以賽亞』愛用的主題(另參四十九12,18,22),而這再次超越了古代歷史的事實,因為直至現代,散居各地的猶太人才大規模地回到以色列。自從上世紀的錫安主義運動,這些經文才被應用在那來自南美、中國、美國、俄羅斯,和幾乎世界其他每一處地方的猶太移民身上。第五節譯作『招聚』一詞的字根,是與現代希伯來文『集體農莊』(kibbutz)相同。第八至十三節的審訊語,運用了第三與第四節的律法意象,並以此論證除了耶和華以外,再沒有別的救主。以前祂的子民是瞎眼的,現在卻看見了(8節),而且在世上列邦面前成為見證,證明祂獨有的拯救能力。注意用於不信者與假神的『救』(deliver,13節),對比於幾乎唯一用於上帝的『拯救』與『救主』(11節):參卅七11-12,20注釋──以賽亞與耶路撒冷的拯救(Ⅰ){\LinkToBook:TopicID=172,Name=以賽亞與耶路撒冷的拯救(Ⅰ)(卅七1-20)}。

第十節的『信服』與『明白(看見)』在一起,重拾自本書較早章節中其中一個以賽亞式重要的主題:例如,第一章『忠信之城』,七章九節著名的相關語,或三十章十五節那美麗的信息:

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
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

在這些篇章中(如四十五章),有對一神主義最強調的語句,其中一句在第十至十三節。首先,這些經文否認一切人手所造的對象可以稱為神(10節);而其次,它聲明除了耶和華以外,再沒有其他『救主』(即神)。與回教不同,他們否定其他神的存在為主要教義,這甚至顯示於一些回教國家的旗幟上,但舊約神學卻不太關注在耶和華以外其他神祇的地位,只對耶和華專一信靠與敬拜。猶太人至今的主要每日禱文『示瑪』(Shema)總結此點如下: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六4-5)

『獨一』此詞是來自一些情詩的語言,例如所羅門的雅歌(六9),而不是來自哲學的論述。要愛上帝,完全地信靠祂,是要愛祂與信靠祂好像祂是唯一的存在者一般。偶像與假神都是無關重要的。

新出埃及記(四十三14-28)

第十四至十五節有關巴比倫傾覆的簡短信息,是由獨特的公式作引言(可與四十二5與四十三1相比),它有一個不尋常與多姿多采的景象,因��其如此不尋常,以致許多現代的釋經家與翻譯者(包括標準修訂本,新英譯本),藉��校勘經文來修改其意義。本段希伯來經文除了令人驚奇地出現了圍攻的軍隊(『我已經打發人到巴比倫去』),另外亦似乎描述了恐慌的巴比倫人(或通常慣稱為迦勒底人)乘船逃亡。其字面意義大約如下(參欽定本):

因你們的緣故,我打發人往巴比倫去,
我在他們逃跑時全部擊敗他們,
迦勒底人在船上呼叫。

無疑,對一件尚在未來的事件的描述,在原本的細節上,會受��真正發生的事情所左右。根據希羅多德(Herodotus)的記載,古列在圍攻巴比倫時,將幼發拉底河改道,以致其部隊可以沿��河床來進入該城。在耶利米虍巴比倫的偉大諷刺詩中,可能間接提及此傳說(五十至五十一章):

住在在眾水之上多有財寶的啊,
你的結局到了,你貪婪之量滿了。(五十一13)

有乾旱臨到他的眾水,
就必乾涸。(五十38)

……城的四方,被攻取了,
渡口被佔據了,
葦塘被火燒了,
兵丁也驚慌了。(五十一31-32)

我們需記��我們不是在談論歷史,而是先知的信息;因��這緣故,可能最富啟發性的比較經文是但以理書五章伯沙撒王的宴會,與聖約翰在啟示錄十八章的異象:

巴比倫大城傾倒了!
…………
先知和聖徒,並地上一切被殺之人的血,
都在這城�堿搢ㄓF。(啟十八2,14)

巴比倫成為了一切不信上帝的與物質主義者(參詩一三七)的象徵,它的傾倒,變成了虔誠者勝利的象徵。故此,本段簡短信息中較少傳統的部分──『因你們的緣故』(14節)──將此事遷離古代歷史的處境,並應用於現存��體的經驗中。這印證了上帝創造性的能力,故祂被擁戴為『你們的君王』(15節),正如在『海邊之歌』(出十五)與『登基詩篇』(例詩九十三)一樣。

第十五至廿一節在聖經傳統中開創了新觀念。先知不但沒有要求慶祝或記念逾越節,正如猶太人至今在每個春天所做的,先知反而呼籲他們忘記紅海的神蹟(16節),及打敗法老的馬匹與戰車(17節)等古舊故事。經過曠野的新出埃及記即將發生,沙漠會出現江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18-20節)。與十四、十五節連在一起,這是指從巴比倫被擄的釋放(四十八20-21是另一例),但這亦可表示今天在一些南美地區的『窮人教會』、與在蘇聯的猶太人的盼望。有關新、舊出埃及記之間對比的解釋,可參四十一17-20。

第二段落(22-28節)提出了從罪惡與刑罰勞役中所獲得的釋放,使它同樣成為這些先知信息中的一個內容。那位帶領其百姓從流亡巴比倫以至歸回的上帝,亦會領他們從罪惡的捆鎖中出來(25節)。罪是以宗教禮儀的用語來加以定義,正如在較早的先知傳統中(例賽一;摩四)一樣,先知以極端反諷的口吻,指責其百姓未能在複雜的聖殿禮儀中滿足上帝:『燔祭』是焚燒整頭祭牲的禮儀;『祭物』是焚燒祭牲的一部分,但大部分是供團體進食之用(參利七15-18);『供物』是指穀類、酒或一切不是祭牲的東西(利二);而『乳香』與『菖蒲』(或甘蔗)是製造香料的名貴進口貨品(出卅34-38提供了製法),耶利米運用同樣的論點,卻不帶反諷的意味(耶六20):

從示巴出的乳香,從遠方出的菖蒲,
奉來給我有何益呢?
你們的燔祭不蒙悅納,
你們的平安祭我也不喜悅。

在廿七與廿八節中,作者申明其目的,聖殿制度的被毀是歸咎於更基本的原因──『你們的始祖』的罪。對此最自然的理解是指發生在伊甸園的事(創三),也是約伯記中的普世現象(四17-19):

必死的人豈能比上帝公義麼?
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麼?
主不信靠他的臣僕,並且指他的使者為愚昧。
何況那住在土房……

大概我們應想到的是以色列人自己的悲劇歷史,即是雅各,從一開始已是一位騙子。正如開首時,雅各的十二位兒子,上帝的百姓,均是不誠實與不信的。何西亞亦申明同一觀點,他提到雅各如何『取代』了其兄長以掃的故事(創廿五21-34;何十二2-4)。有了這樣的祖宗,以色列人很難不是充滿罪惡的。

『師傅』大概首先包括了眾先知,除了較為顯著的一些是例外,他們均領以色列人離開正道。有故事說到在猶大王約沙法的時代,有四百位先知傳講假話,只有一人說出真話(王上廿二)。其次與再次,同樣『師傅』亦可指以色列人的君王與祭司。不過,在此並不是重提舊事作為指責,而是解釋為何耶路撒冷會變成廢墟。此解釋提供了希望,因為現在懲罰已過,新出埃及記即將發生。――《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