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以賽亞書第四十五章

 

耶和華的受膏者古列(四十五1-7)

兩篇談及古列即將取得勝利的華美先知信息,進一步引致有關上帝獨一性的陳述──『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5,6節)──那些對祂掌管歷史的聲稱提出挑戰的人已被定罪(9節及下文)。在這二者之間,正如希臘戲劇的副歌,則為另一首救恩主題的優美詩篇(8節)。

第一篇先知信息是向瑪代波斯王古列發出的。這本身是十分值得注意的,雖然正如我們所見(四十一2;代下卅六22),其他地方的作者亦有相同的觀念:相信耶和華『激動古列的心』。在其他地方他亦被稱為上帝的『牧人』(四十四28),而歷代志的作者讓古列親自宣講,他承認以色列上帝的權柄:

耶和華天上的上帝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願耶和華他的上帝與他同在。(代下卅六23)

從歷史上來看,古列不像聽過耶和華(上主)的名字,在其龐大帝國中一個最小國族的上帝,古列不可能以任何的方式與祂或其先知作出溝通。此種說話的方式,只是強調上帝在當代事件中參與的緊密性。祂亦以右手攙扶古列(四十五1)。不論從甚麼角度來看,古列都是在他那個時代最偉大的政治家。他自己的百姓稱他為『父親』,猶太人稱他為『耶和華的受膏者』;甚至巴比倫人亦歡迎他,因為他將他們從不得人心、古怪的拿波尼度王手中釋放出來,而希臘人則擁立他為『主人與律法的制定者』。

『受膏者』一詞,在希伯來文是彌賽亞,主前六世紀的先知們將此詞用於另外兩位歷史人物身上:大��的子孫所羅巴伯與大祭司約書亞(參亞三至四章)。自掃羅開始,此詞通常只限於用在以色列的君王(撒上廿四10),特別是大��的後裔身上(參詩二2,八十九38,一三二10);故此彌賽亞一詞通常是用於理想中『大��的子孫』,就是在『彌賽亞』時代會帶來和平與公義的那位救主。舊約有關此位救主人物的經文,例如以賽亞書九章一至七節,十一章一至九節與四十二章一至四節,均沒有使用此名詞,只是後來的解經家作出此連繫,正如我們剛讀過的(參四十二1注釋──外邦人的光Ⅰ{\LinkToBook:TopicID=181,Name=外邦人的光(Ⅰ)(四十二1-13)})。(『受膏者』的希臘文為基督)所以當先知在此使用這名詞時,他不是表示相信古列是彌賽亞,而是正如大��王朝的君王;他在歷史中會扮演獨特的角色,要建造耶路撒冷與釋放被擄者(13節)。古列不是被描述為對彌賽亞預言的應驗,好像以賽亞書較早篇章中所提及的,或是所羅巴伯明顯地在被擄之後一段短時期所做的,或事實上拿撒勒人耶穌所做的。有些學者建議『古列』一詞是在事後加進去的,正如可能『聖殿』一詞是插入於四十四章廿八節。但不論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盼望與古列之間的聯繫是於何時建立,古列肯定是被他們視為一位『拯救者』,正如代下卅六,拉一,及許多其他的經文所充分表明的。上帝使用亞述如大杖來懲罰以色列人(賽十5),而使用尼布甲尼撒『我僕人巴比倫王』亦是同樣目的(耶廿五9)。古列王是另一例子說明上帝如何按照其目的來掌管歷史;只是在這例子中,是為了積極的目的。

第一至三節以十分有力的軍事語言來描寫古列的成就:列國與君王均要降伏於他(正如小亞細亞的列國,包括呂底亞王克羅蘇);銅門鐵閂均不能阻擋其軍隊(撒狄於主前五四七年淪陷,巴比倫於主前五三九年傾覆);也沒有任何的財寶可以在其戰勝的軍隊面前得以隱藏(正如他自巴比倫人那�堥�來的耶路撒冷的金器銀器,後來又歸還猶太人:參拉五14-15)。

有關古列預言的第二部分,解釋了其呼召背後的雙重目的:一方面,這是為了以色列人(4節),另一方面,這同時讓古列自己與世上的列國知道,『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5與6節)。

第七節具有極大的神學趣味。與創世記一章二節形成對比的是,混沌之地、黑暗、深淵與眾水均在上帝說『要有光』(其第一項創造的行動)之前便存在了;在此卻否定任何二元論的痕�f,即相信有些事物可以存在於上帝創造之外:『光』、『暗』、『福祉(Weal)』與『災禍(Woe)』(標準修訂本),或『平安』與『邪惡(evil)』(欽定本),均是由上帝所造,再沒有其他力量。約翰福音一章三節如此說:

萬物是藉��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他造的。

故此上帝必定是邪惡的創造者。我們面對疾病、旱災、地震或其他不是人為的『災禍』或『邪惡』,我們會說這是由上帝造成與掌權的,甚至猜想一些存在於上帝之外的其他力量;如魔鬼、大海變幻莫測的神祇,或其他相似的東西。本章不承認在上帝之外有任何其他力量,以致邪惡一定是上帝部分的計畫,它以某種方式教導我們或懲罰我們,或如約伯記的作者所辯稱,這是為了我們有限的人類思想很難明瞭的一些其他目的:

智慧從何處來呢?
聰明之處在哪�堜O?
是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隱藏,
向空中的飛鳥掩蔽。
滅沒和死亡說,我們風聞其名。
上帝明白智慧的道路,曉得智慧的所在。
因他鑒察直到地極,遍觀普天之下。(伯廿八20-24)

有些舊約經文描寫上帝與一些其他力量之間爆發的戰爭:如洪水(詩九十三),巨龍(詩八十九)或一些其他邪惡的化身。這是一場上帝勝利的爭戰,它又是極為真實的。但這兩種舊約對邪惡的看法均不可以聲稱包含所有的真理,因為上帝的本性是如此複雜,而人經驗的本質又是如此多樣化。

你可以批評創造者嗎?(四十五8-13)

第八節的詩歌再次以『公義』(tsedek)與『救恩』(yesha)為主題。這兩詞語不是抽象的,而是指向具體的真際,如上面的天空般可見,又如下面的大地般可觸。這些是上帝的作為,是祂藉��公義(『勝利』triumphs,士五11,參思高中文譯本)克勝邪惡,設立和平的作為;藉��神聖的介入,祂從混亂中創造秩序,從埃及勞役中造出以色列(四十三1),在舊的廢墟中造出新耶路撒冷(六十五18)。整個宇宙確鑿地彰顯了上帝如此大能的作為。

第九至十節的『禍哉語』,教人想起在本書較早篇章中,對社會與道德邪惡的斥責(例五,十,廿九至卅一章),但在此針對的,卻是神學上的錯誤。禍哉!那些批評其創造者的平常人。我們在十章十五節已遇見此觀念,亞述作為上帝怒氣的杖,因��挑戰其使用者而遭受斥責。這�媯L疑我們需要認識先知聽眾的反應,他們不相信古列可以被想像為『耶和華的受膏者』。異邦的王怎可以成為上帝的僕人?甚至提議此想法的人,亦肯定是褻瀆的。先知反駁此種自高自大的態度。上帝就如�@匠,對祂的衴土可以有完全的控制權;祂正如父親或母親一樣,他們所生產的,不能被其他人所改變或影響──這當然是在基因工程學來臨之前。

第十一節重拾約伯記卅八章的論爭:你更明白嗎?你更有能力嗎?就如那些人說:我做了甚麼要承受這些呢?又或者像在一次礦坑災禍之後出現在牆上的塗鴉,其中有一句著名的問題:『上帝在哪�堙H』這�奡N是給他們的神學答案。我們要信靠上帝,祂是全知與全能的:正如保羅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八28,欽定本)

請留心,根據第十一節,地上所有的子民(包括瑪代與波斯人)如何成了上帝的『眾子』?第十二節,正如其他許多的以賽亞書經文,似乎是根據創世記二章一至九節:如第一節中的天、地與『萬象』,及第七與八節中所說,造人在地上。

最後,整段經文總結於一節豐富與充滿隱喻的經文(四十五13)。開首的數個詞語已是十分熟悉的:『興起』是與四十一章二、廿五節的『興起』為相同的希伯來文。『公義』(tsedek)在此意為『勝利』,正如四十一章二節一樣。『我要修直』出現於四十章三節,以及較接近本文的四十五章二節(標準修訂本作『修平』level)。重建耶路撒冷與使被擄者得釋放,亦是我們曾經遇見的主題,但在此的主位卻明顯地是古列,沒有其他地方是如此的。而『我的城』與『我被擄的民』等個人用語(上帝為說話者),卻是獨特而感人的。『上帝之城』是耶路撒冷的一個代稱,見於詩四十六章四節;來十二章廿二節與其他地方。

譯為『被擄的民』一詞是單數名詞,其義為『被擄』或『流亡』。此詞不常見於聖經的希伯來文中(只出現於此處與賽二十4),但後來卻成為了一個普通的、充滿感情的詞語,不論在依地語與希伯來語中,其意均為『在外寄居的』(diaspora, Golah)。它亦用於主後一四九二年發生的『猶太人被逐出西班牙』的事件中。

最後,整個行動將是沒有工價或賞賜的。不配恩典的教義是聖經神學的主要教義之一,即使在這脈絡之下,此說仍然與上文所論及的(四十1-2與四十三3)頗為矛盾。這是所有那些關於上帝揀選軟弱的或不配得的故事的基礎,例如以雅各代替以掃,揀選大��而不是掃羅。在申命記的慣用語中,這是表達得最透徹和很常見的(參申七6-8):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上帝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

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上帝(四十五14-25)

第十四至廿五節是先知信息與告白的豐富集成,乃基於第五至六節所引進一神主義的主題而出現。首先(14節),埃及人、古實人與西巴人會採納一神主義的宗教;當我們考慮及回教在主後七世紀散播的事實時,這真是一篇有趣的預言,因為事情正正如此發生。在三個地區:非洲、阿拉伯與其他地方的大多數回教徒每天五次吟誦『清真言』(Shahada),這是回教『五功』之一,其中有一句說:『除安拉外,再無神靈,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所提及的財寶(中譯『勞碌得來的』)與貨物,是指埃及的馬匹與車(王上十28-29),與來自西巴的香料、黃金與寶石(王上十2)。在此提及這些優雅的民族,他們令人印象深刻的外形,使人想起在第十八章古實使者抵達耶路撒冷時使人激動的描寫。第十四節的另一細節則較不吸引人。這些驕傲的人民,在他們承認那唯一真實的上帝時,被扣上鎖鍊,從屬於耶路撒冷,向其下拜。這是耶路撒冷黑暗的一面,雖然他們取得勝利。想及在東非持續很多世紀的黑奴買賣的蓬勃發展,在某程度上是這信息的一種應驗,卻真是教人感到不安。但此種對以色列仇敵的兇惡否定,還有一些更教人厭惡的例子,例如四十九章廿三、廿六節與詩篇一三七篇的最後一節,我們絕不應以為可以按照字面意義來予以理解。埃及常代表壓迫(出一8-14),而在較接近的歷史中,猶大最後一位偉大的君王是被埃及的法老所殺(王下廿三29-30)。古實人與西巴人在大部分聖經時期均在埃及人的控制之下,故此經常與埃及在一起:在創世記十章六至七節中,古實(即埃塞俄比亞Ethiopia)與埃及本為兄弟(含的兒子),而示巴(即西巴人)乃古實的兒子之一(參十七章注釋──攻擊亞述與古實的豫言{\LinkToBook:TopicID=143,Name=攻擊亞述與古實的豫言(十七12-十八7)}與二十章的注釋──不要倚靠埃及與古實{\LinkToBook:TopicID=146,Name=不要倚靠埃及與古實(二十1-6)})。

對那些拒絕上帝者要受審判的主題,在第十五至十七節中繼續發展:以色列人『永遠的救恩』,意味��其餘列國的蒙羞與混亂。上帝是以色列的救主,但卻向列邦自隱。正如奧古斯丁曾總結說,一個未曾受洗的嬰孩是被判定要承受地獄之火。此種對待拒絕上帝之列邦的態度,是源於將上帝的智慧硬套進人為邏輯中所造成的障礙�堙C當然,事實上我們應為上帝的慈愛與祂向我們所隱藏智慧的奧秘,留下空間,特別是在黑暗絕望的時候。

在有關一神主義的第二個陳述中(18,19節),說話者為獨一真正的上帝。如果上帝對我們來說,就是天地間所有存在物的最終源頭,那按照此定義,就只能夠有一位上帝存在;而對聖經作者來說,此位唯一的上帝就是耶和華(上主),『再沒有別神』(18節)。『荒涼』是創造故事的基本部分(創一2,譯作『混沌』Without form,標準修訂本),在此提及兩次:首先,連帶於宇宙固有的秩序,因為上帝是從荒涼中造出我們所知道的可居世界(18節);其次,連帶於上帝藉��先知啟示的心意,是不會徒然的(19節,inchaos,英文字面意義為『在混亂中』)。真理不是難以掌握的,而是簡單與直接的。上帝並不使人混亂或向我們隱藏(參申三十12-14):

(上帝的誡命)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堙A使你可以遵行。

第二十與廿一節包含了另一段『審訊語』,挑戰崇拜偶像的人把他們的案件陳明。偶像自己不能作甚麼:它們要處處被人抬��(另參四十六1-4)。它們不能救人:上帝是『公義的上帝,又是救主』。這一對相關的詞語,與第八節的詩歌與其他地方的用詞十分相似:『公義』(希伯來文tsaddik)意為『公平』與『勝利』(參四十一2討論──歷史的主宰{\LinkToBook:TopicID=178,Name=歷史的主宰(四十一1-7)})二者。這亦包含了以積極的活動來拯救以色列,故此與另一詞語『救主』重複(希伯來文moshia,與yesha同一字根),而它只適用於上帝或其僕人的行動。我們或許可以如此說:救主是公平與公義的,而公義的上帝是得勝的與救人的……除了耶和華以外,沒有另一位『公義的上帝與救主』。

第廿二與廿三節的先知信息有助於驅散第十四節可怕的陰暗。地上所有的列國都應邀來『仰望(上帝)』和『得救』;並不只是眼看��祝福如何灑向以色列人,亦是自己有分分享其中的勝利。現在要從屬的對象只是上帝,而不是以色列人;一篇令人吃驚、難以辯駁的、有關普世救恩的先知信息,更加確立此點(23節):

萬膝必向我跪拜,
萬口必憑我起誓。

此節經文在羅馬書十四章十一節與腓立比書二章十至十一節等處,常被加以引用。雖然這對其他宗教來說似乎有點帝國主義,但它卻表達了對我們所知道的上帝和天父一心一意的敬拜;這是錯不了的。其他宗教與其他神祇的地位是另一個問題,或許像瑪拉基書一章十一節這樣的經文會對此有所回應。

名詞『公義』(tsedek)與其相關的動詞(tsadak)亦是本系列中最後這篇信息的主題(24-25節),但其希伯來文字的意義卻是不易用另一種文字表達。因為這名詞其實是眾數,譯為『公義』Righteousness(標準修訂本),肯定較那抽象的『公義』一詞,更具體或主動。耶京本與新英譯本譯為『勝利』(victory),正如四十一章二節(標準修訂本)一樣,但這仍不能代表其眾數。此字在士師記五章十一節譯為『勝利』(triumphs參現代中文譯本),當然此詞在此亦應這樣翻譯,特別當那相關的動詞在下一節譯為『將會得勝』。這信息是談及在危險或不公義的情況下,上帝的能力為我們介入,並以只有祂才可以做到的方式來成就勝利。(譯者注:有關『公義』譯為『勝利』的譯法,和合本甚少此例,請參考英譯本)。――《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