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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四十九章

 

外邦人的光(Ⅱ)(四十九1-6)

第卅四章與第四十一章的信息亦是向外邦發出的,但本文卻是完全不同。首先,說話的不是上帝,而是『耶和華的僕人』;這不是一篇審訊語或神諭,而是這僕人自己的見證,說及他的蒙召,和要將救恩帶至地極的使命(6節)。其次,本文引進了一個新段落(四十九至五十五章),其中完全沒有提及巴比倫或古列,甚少提及偶像或創造的奇異,卻對『僕人』有新的興趣,有三篇以此為題的華美詩篇是對這僕人而言的,出現於這五章經文的篇幅中(四十九1-6,五十4-9,五十二13-五十三12)。我們記得第四十八章『從巴比倫出來』(四十八20)的最後呼籲,並加上一句獨立的箴言作為結束,似乎帶有圓滿完成的效果(22節),由此使人認為四十九至五十五章是在巴比倫覆亡後寫成的,反映了頗為不同的社會與宗教的情況。例如在此較多提及廢墟的重建,以及流亡者的回歸。感恩成為了重心,因為受苦與羞辱已被得意洋洋所取代。在較前的經文�堙A這些與其他的主題,已是我們十分熟悉的;在此,它們逐漸達到了詩意的新高�k。

第一至六節一直被視為第二首的『僕人之歌』,討論時,經常當作一系列獨立的『彌賽亞』詩歌之一,較少以第四十九章開首實際的上下文來處理(參四十二1-4的注釋──外邦人的光Ⅰ{\LinkToBook:TopicID=181,Name=外邦人的光(Ⅰ)(四十二1-13)})。正如經文現在所示,此僕人就是以色列(3節),正如在四十四章二節與四十八章一節所說,是從母腹中被呼召的,由此便突出了一個以賽亞式的中心主題,即以色列對世界的使命(參二3):

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
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
奔雅各上帝的殿,
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
我們也要行他的路,
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
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

有些人將『以色列』一詞從此節(四十九3)除去,嘗試將此僕人視為個別的救主人物,正如四十二章一節與五十二章十三節中的意義(在一些遠古的猶太版本中曾出現『彌賽亞』一詞)。我們在此所能做的,正如在許多其他的聖經經文中一樣,是嘗試欣賞不同層面的詮釋,並靈敏地聆聽他們個別的聲音。

此僕人被描寫為先知,像耶利米(耶一5)與保羅(加一15)一樣,在其出生之前便已被呼召作上帝的宣教士。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呼召在其他地方是這樣描述的:上帝乃以色列人的父親與母親(四十四1-2,四十六3),故此祂是那位在他出生時為他命名的,正如第三節所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榮耀』)。第二節以兩種方式來發展先知的模式:一方面,上帝的話像鋒利的劍,乃能力與決斷的象徵(參耶廿三29):

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麼?

耶和華的話在審判之日消滅惡人(何六5;啟十九15,21),並賜勇氣給『帶鎖鍊的使者』(弗六17,20)。另一方面,上帝此種毀滅性的力量卻是隱藏的,像箭在箭袋中,直至真理的時刻。在後期啟示文學的著作中,以賽亞書八章十六節就是這般解釋的,可以與但以理書十二章四節相比。我們作者的目的,是使我們想像以賽亞是在主前八世紀被呼召的,但其信息的真正意義卻要待巴比倫在六世紀傾覆時才顯明。

在第三節中,上帝使用『皇室詩篇』(例二7,八十九4,一一○4,一三二11)與受洗的故事(可一11)等熟悉的語言,直接對祂僕人說話,說及耶和華的受膏者彌賽亞被差遣。希伯來經文的簡單意思是以色列人被差遣作上帝的僕人,作外邦人的光。但因��上文說及的個人化解釋,故此需要提出以色列可以是一位個別救主的稱號──彌賽亞。他就是『以色列』被贖的餘民,上帝子民的具體化身。正如當基督被其所有的門徒所棄絕,在十字架上,祂成為了上帝地上子民的唯一忠信代表,而新紀元的焦點即將漸露曙光;故在此耶和華的僕人具體呈現了以色列人的盼望。

正如耶利米與以利亞一樣,僕人亦感到孤單,與其百姓隔絕(4節);有時候,像耶穌在十架上,害怕祂會被棄絕(太廿七46)。第六章尖銳地描寫了孤單的先知在敵對的世界中所受的痛苦。第四節的兩部分,奇妙地把懷疑與憂慮以及勇敢地宣告對上帝的信心與奉獻結合在一起。信心與懷疑同樣的關係亦潛藏於『受難』的敘述中(例可十四35-36)。四十九章四節譯作『虛無』一詞,即是四十五章十八節譯作『荒涼』與創世記一章二節中『空虛』為同一個詞。但沒有任何的空虛是如此無形狀或如此無意義,以致上帝不能將秩序加於其上。正如在以賽亞書中常見的,救恩是以法律名詞(my right『我的理』;參四十27,和合本譯作「我的巿屈」)來表明。

第五至六節的結論回到了本詩開始時的普世性處境。僕人的第一個使命,正如摩西、以利亞與以賽亞(六章)的使命一樣,就是去到他自己的百姓中(5節),將他們從流亡中帶回到上帝之處;雖然他們是在背逆與罪惡的流亡中,好像是在巴比倫流亡一樣。希伯來原文之意為『雖以色列不被聚集』(欽定本),而『聚集』之意為『離去,歸回其父親』,即是『死亡』的委婉詞(例賽五十七1;王下廿二20):所以以色列或許不用死,反而在耶和華眼中得榮耀。其他人校訂此經文,正如標準修訂本,將『到祂那�堙z(lo),改為『不得』(lo)(此兩字讀法一樣,但寫法卻有一點不同)。

但此種內在取向的使命卻是太容易了(6節)!我們只要想想先知如何在其百姓手中受苦,就明白這是一句奇妙的說話:例如『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堥茠漱H』(路十三34;另參賽六9及下文;結二3-4)。『復興』(6節)暗示雅各的支派曾衰落(詩一四五14,一四六8),或衰退到赤貧的光境(撒上二8;詩一一三7);而『歸回』同時指屬靈的更新或悔改(例耶廿三22,「回頭」;卅一18),與肉身上從被擄歸回耶路撒冷。『以色列中得保存的』(6節)在此上下文中顯得奇怪,雖然此動詞在第八節中重新出現(『保護』,標準修訂本),若將希伯來經文作少許更動,便會產生族譜的詞『枝子』,即是『以色列的後裔』,與『雅各的支派』成為理想的平行句子。

『作外邦人的光』已在四十二章六節討論過,在兩個處境中,此語均與這僕人及他對全人類的救贖意義有密切關係。『我的救恩』(yeshu'ah)乃最常見的以賽亞式用語之一,表示神聖介入的行動,藉以施行公義與平安(參四十三3注釋──我是你的救主{\LinkToBook:TopicID=183,Name=我是你的救主(四十三1-13)})。

拯救的日子(四十九7-13)

兩段救恩的先知信息都是向這僕人發出的,各以常見的公式『耶和華如此說』(7,8節)作引言,他剛剛接受了一個富挑戰性的向世人宣教的使命。首先,從只有一節經文(7節)的前一篇,選出了『僕人』(或『奴隸』,譯注:和合本作『官長所虐待的』)一詞,用以對比以色列現在從屬性的苦境(一個『暴君的奴隸』,新英譯本),與將來由以色列的聖者所揀選和釋放之『僕人』的治權。『極為藐視、憎惡』(標準修訂本)使人想起耶利米哀歌的說話,哀悼受屈辱之耶路撒冷的廢墟;而君王與首領俯伏的圖畫,只不過是預示了本章後文描述的情景(23,26節)。在此,一位軟弱和受威嚇的受害人痛苦地想像,有一天欺壓他的人要為他們的惡行受報。只有偉大的以賽亞圖式──『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信實的……揀選你』,我們從其他經文亦十分熟悉這些(例四十三3)──才可以為我們將這類先知信息提升至高於仇恨與報復的層面,即是上帝按��我們該受的對待我們,而善與惡,天上與地獄的極端均在此成為實體。

第二篇的救恩信息,是向『我的僕人以色列』(3節)說的,是較為長篇及更具無限的美麗(8-13節)。其中編織了豐富的觀念與意象,許多已是我們所熟悉的。『悅納的時候』,像『耶和華的恩年』(六十一2,欽定本;五十八5),與四十二章一節譯作『喜悅的』與馬太福音三章十七節的『所喜悅的』互相呼應。這代表了上帝喜歡的時間,我們的救恩不是按照我們的意思,而是按照祂的心意。

先知信息的餘下部分,明顯地是關於上帝子民的救恩,雖然在以色列或錫安山上發生的事,照亮了整個世界(6節)。『保護』(八節)回指第六節中『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我們已在四十二章六節的處境中討論了『作眾民的約』,但在這�堙A此句解釋為以色列人的『地土』與『承受荒涼之地為業』的盼望,這不是屬於世上列國的盼望。在九至十一節使用了兩個意象來描寫上帝子民的救恩。首先這會像一次普遍的大赦,囚犯會被釋放,經過漫長而黑暗的監禁,再次重見天日。其次是我們所熟悉的,像詩篇廿三篇與以賽亞書四十章十一節,上帝會像好牧人般來照顧他們,餵養他們,保護他們遠離危險,引導他們到溪水旁。『炎熱』的風(10節),或『西洛可風』sirocco,在中東是難以忍受的,以致學校與其他機構要在刮起風時提早關門。第十一節特別提到以色列地的新紀元,所有的山丘都是上帝的山嶺,所有的道路都成為上帝的大道,所以再沒有甚麼可害怕的。

『看哪』(12節)預示了流亡者意想不到地歸回其祖國,而這成了本章其餘部分的主題。我們在第十二節,想及流亡者來自北方的米所波大米與西方的埃及。秦國(Syene)似乎暗指位於尼羅河上伊里芬丁島(Elephantine)上,在秦(現代阿斯旺)對面極之發達的猶太殖民區。在一九○三年於該地發現的一些亞蘭文文獻,有助於了解主前五世紀該批猶太流亡��體的生活。當時,埃及和巴比倫都有猶太人活躍的社區中心。他們是如此成功與發達,以致像本文這樣的預言,非到現代,就是當幾乎所有的埃及與伊拉克的猶太人均遷至現代的以色列國,不能獲得實現。希伯來原文事實上是讀作『希尼國之地』(land of Sinim),而似乎意為『中國之地』。如果這是指遠東,無疑這是由當時一位富有想像力的文士寫下的。這對今天來說,當然是極有意義,但這卻不可能是原意,因為在基督教世紀之前的西方,是未曾聽聞中國的。不論如何,死海古卷的以賽亞卷,大約成書於主前一世紀,已載有『秦國』。

先知信息以一節讚美詩作結(13節),正如四十二章十至十三節、四十五章八節與其他地方一樣。諸天與大地都被邀請來參與歌唱。在第十一節,對眾山的呼召是獨立的。或許這是因為貫穿全書對猶大山嶺的鍾愛(二2,十一9,廿五6,四十9,五十二7,六十六20)。『安慰』(13節)使人想起四十章一節與其他經文,並有力地總結一至十三節的內容。關於貧窮與困苦的信息,如一章十七節;五十八章六至七節與六十一章一至二節,正中我們今日的情況,因為我們知道世界大部分人口是貧窮的,教會若要忠於其聖經的根源,便應對窮苦人盡其所能地給予特別關懷。

懷疑的錫安(四十九14-26)

本章精采的經文餘下的部分,是對充滿疑問的錫安所提出的三個問題(14,21與24節)作出回應。每一個問題均以一個救恩神諭作答(15-20,22-23,25-26節)。最重要的是要知道在原來的希伯來文中,『錫安』(正如其他城市的名字)是屬陰性,以致此三個神諭好像是對一位被遺棄的母親發出的,她害怕永不會再見到其兒女,而因此這些信息顯得更為動人與有力。

她對這些消息的第一個反應是『耶和華已經安慰祂的百姓』(13節)是不可信的:直至她目前所見的,她被其丈夫所離棄(五十1),而沒有任何的理由要『發聲歌唱』(13節)。對於一些深陷痛苦與絕望中的人,沒有比這樣更挖苦的,就如一位微笑的佈道家,油嘴滑舌地告訴她要相信上帝,一切就會太平。先知十分敏銳於懷疑的實在性,並以同情與具想像力的方法來加以處理。一開始,他運用了母親對其兒女的憐恤(『愛』可能太簡單,新英譯本)的意象。譯作『憐恤』是與十三節所用的為同一個詞語,而此詞語在希伯來文與『母腹』有密切的關係。上帝對錫安的愛甚至較人類愛中至高的榜樣還要更持久,以致她可以終究獲得安慰,像孩子在其母親懷中一樣地平穩安靜(詩一三一2,標準修訂本)。第二個意象可能是一位建築師正在設計新城市,繪畫無數的草圖與圖解(16節),像以西結一樣(四1),觀看��建築工人開展他們的工作(17節),最後目睹新房子與街道的出現;��眾繁忙的表現與熱情,正如新娘為她的婚禮而裝飾一般(18節),更覺優美。整個地土會再次被人所充滿,達致一個程度,他們會矛盾地因��其家園缺乏地方而抱怨(19-20節)。

第十六節被一些基督徒作家賦與另一意義,引致整個神諭走向不同的方向。在另一段聖經經文中,唯一談及銘刻在手掌上之印記的是由基督所說的:『印記』,即是祂手上的釘痕,象徵祂的愛。在這處境下,不信的多馬取代了錫安的位置(約二十24-28)。在以賽亞書四十九章十七節中,原來的希伯來文其實是指『兒子』,而不是『建築工人』(Builder標準修訂本,新英譯本,和合本釋作『兒女』),明顯地這意味��我們需要更多想及母親為其兒女的捨己的愛(15,20節),而不是建築師與建築工人。本段經文以奇異的誇張語法作結:兒女向他們的母親抱怨他們沒有足夠的房間。還有甚麼更好的方法來說服錫安,『耶和華要憐恤祂困苦之民』(13節)?

不過,錫安的第二條問題卻暗示��持續的不信:所有這些兒女是從那�堥茠漫O(21節)?她以為她的所有兒女皆已喪失,她又以為自己是不能再有兒女,且在流亡、被拋棄、棄絕與不育的處境中。接��的救恩神諭重拾起上帝作為歷史主宰的熟悉主題:祂會發出信號,正如祂吹哨子呼叫『埃及江河源頭的蒼蠅』(七18),而世上的列國會聯手將她的眾兒子與眾女兒平安帶回家。不論此篇或下一篇神諭,均繼續以令人震驚的言語斥責那些壓迫上帝百姓的國家(埃及、亞述與巴比倫)。在第廿三節,世上的君王與王后被形容為照顧錫安眾兒女的人;餵養他們,為他們清潔,更換尿布,好像他們原是這樣似的。這是極為屈辱的,但接��的卻是舊約中最唐突的經節之一:

他們必將臉伏地,向你下拜,
並舔你腳上的塵土。

一方面,我們不須抱原諒他們的態度,可以嘗試了解他們的苦澀與痛苦,並所激起的這種觀念與意象。但另一方面,我們亦應記��,按照現在於正典經卷中的意義,它們不是用來針對任何真實的人,而且是永不會如此的。它們其實是針對邪惡的權勢與能力,用歷史的例子說明,就像巴比倫、埃及與亞述,但如今卻完全與這無關。它們的目的是要平衡像上文八至十三節般,色彩繽紛與動人的救恩意象。

充滿疑問的錫安第三個不滿(24節)乃是,若這是一次完全的勝利,對於被征服者便沒有任何盼望。希伯來文沒有提及暴政:『暴君』(標準修訂本;新英譯本作『殘忍』)乃是基於死海古卷中的以賽亞書,並對照廿五節的校訂而成。希伯來文的原來意義乃『義人』,或更佳譯作『得勝者』(參四十一2注釋──歷史的主宰{\LinkToBook:TopicID=178,Name=歷史的主宰(四十一1-7)}),顯示任何人更加不可能從他手�媢雰�其戰爭的擄物或拯救其俘虜。

與此相對應的救恩神諭。豐富而濃縮地包涵了一些熟悉的用語與救恩的意象:『相爭』(參五十8),『拯救』、『救主』(四十三3,四十五15),『救贖主』(四十一14,四十三14),『雅各的大能者』(一24;詩一三二5),『凡有血氣的,必都知道……』(四十5-6)。但此神諭的語調,正如先前一篇一樣,轉向暴力與殘忍。第廿四節的『得勝者』(或『義人』)變成了廿五節的『強暴人』;俘虜就是錫安的『兒女』;廿五節那些『與你相爭的』變成廿六節的『那欺壓你的』,而他們都要吃自己的肉,以自己的血喝醉。我們對這些語言的立時反應,再次呈現一種厭惡。但有另一種解釋卻是值得考慮的。這涉及戰爭所帶來自我摧毀的效應。那些發展精密武器作戰的,正走向災難,他們要為自己『肉與血』的死亡而負責。二十世紀解經家十分不當地斥責這些語言為原始與野蠻,我們這時代的超級大國卻似乎正準備支持此種自我毀滅的瘋狂行徑,結果只會引致全人類的消滅,而不單是其罪惡的一部分。――《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