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廿三章
二十三1∼8. 牧人和羊群
按常理而言,猶大最後的王西底家,應是下一位被論及的。西底家於公元前五九七∼五八七年之間為王,他於姪子約雅斤被擄後接續王位。雖然這段神諭並未提到西底家的名字,但毫無疑問地,他和他的謀士是此處經文抨擊的對象。神的憤怒很快將全然降在敗壞的猶大人身上。
1∼4. 牧人就是羊群的假牧者,他們讓羊群被趕散且最後被殘害(參二8,十21,等等)。敗壞的領導階層是以色列被擄的根本原因。草場之羊反映了聖經中常用的牧者意象。神是我們的大牧者,祂時時以羊群的福祉為念,而好牧人基督(約十11)更以自己的死,表現了神為救贖犯罪的人類,甘願作出怎樣的犧牲。馬索拉經文第2節中的 pa{qad[(此字本節共出現兩次,和合本將其分別譯作看顧和討)是蓄意的文字遊戲,正如多數英譯本所翻譯的一樣,此字出現的第二次帶有「處罰」之意。就像被擄前的眾先知所應許的,將會有餘剩的歸回,在遭蹂躪的故土上生養眾多。他們不再誤入歧途,因為負責的牧人將看顧(pa{qad[)他們的福祉。
5∼8. 這段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充滿了對未來的盼望。先知的引言模式──(看哪!)日子將到,在耶利米書中共出現十六次,作為盼望信息的序言。幼苗(5節),馬索拉經文作 s]emah],許多英譯本作苗裔,指的就是彌賽亞君王(參三十三15;撒三8,六12)。以賽亞書十一1亦提到這位君王。這幼苗是自倒塌之樹的根發芽的;新生命亦同樣將從已滅亡的朝代中生長出來。耶利米於是宣告,神必在大衛的後裔中興起一位君王,他的名字將顯現其性格。這預言在大衛的子孫基督身上應驗。基督和約西亞的繼位者迥然不同,他行事有智慧(AV:行事興旺),珍視與神所立之約,並且向眾民秉公行義(參:撒下八15)。他的名字耶和華我們的義,意即「堅固我們的義的那位」。有人認為馬索拉經文的這個稱號
s]id[q]e{nu^ 乃在影射西底家的名字(s]id[qiya{hu^),意即「耶和華是我的義」。但是既然西底家亦悖逆神(王下二十四19),更為可能的解釋是,這個稱號乃用以與西底家的統治作一有力對比。以彌賽亞形式出現的苗裔,將和西底家的行事南轅北轍。藉著祂的作為,祂將賜予人類本乎恩典的義,這義並不能藉著人的行為而得(弗二8)。人在稱義後將藉著聖靈的工作達到個人的聖潔。西乃之約對於整個國家的要求(參:利二十7,等等),藉著基督寶血所立下的新約,將成為個人的準則。8節論及未來南北國的合一,正如其他先知所提到的一樣(參:結三十七19)。此處的領(各種英譯本)或帶回來(馬索拉經文),可能是綜合了原本兩種不同的解釋。同樣,以色列家的子孫一詞,亦可能是彙編了不同的版本而成,意即「以色列的後裔」。整句讀作帶領以色列後裔回來的那位。
二十三9∼40. 譴責猶大先知
前面的神諭
9∼15. 假先知的罪
這裡的心,並非指著情感而言,而是象徵著極為紛亂的精神狀態。耶利米不能了解,這些先知為何濫用職權到如此地步,他並且對他們敗壞的行徑感到十分震驚。而神的選民生活的墮落,竟和假先知不相上下。10節前面幾個子句的次序,在馬索拉經文和七十士譯本中不盡相同,究竟前後文的安排如何,並無法確定。耶利米對猶大的先知加以評估,認為他們比北國的先知還要糟糕。他們和祭司沆瀣一氣,允許異教拜巴力縱情聲色的儀式。參列王紀下二十一5和以西結書八6∼18的記載,當時淫亂的異教儀式和拜偶像的祭物,已滲透到耶路撒冷聖殿的敬拜中。假先知不法的道路(參十三16)將會顯露它詭詐的本質,必像於黑暗中在滑地上行走的人一般,顛仆跌倒在彼此的身上。撒瑪利亞的先知(13節)錯在拜巴力;而耶路撒冷的先知(14節)則罪在公然支持姦淫和虛妄等事,令人想起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惡。耶利米在此指出,猶大之所以道德敗壞,責任應完全由這些惡人一肩承擔。
16∼20. 假預言的特性
耶利米抨擊說假預言的行為,認為它徹底脫離了屬靈、道德和政治的現實情形。假先知只是一廂情願地發抒對平安的錯誤期望。他們的異象是出於自己,並非來自於神。基督亦曾警告,末世時會有假先知起來,迷惑許多人(太二十四5、11)。如果耶利米那時的假先知,真的聽見了耶和華的話並加以宣講(18節),那麼他們應該和耶利米一樣,傳講的是有關於審判的信息,而非平安的信息(22節)。19、20節與三十23、24大同小異。這兩節經文陳述了神在天上所作的決定,假先知們對這些決定一無所知,因為他們根本不在場。故而,這兩節經文並非如某些人認為的,是被誤置此處。末後的日子(20節)指的是審判來臨的時候,屆時神必在猶大身上伸張祂的公義。這些事情現在因為人的自欺而不被重視,但到時均將顯而易見到令人椎心之地步。日子一詞亦可解作指彌賽亞來臨時(參:賽二2;何三5)。
21∼32. 假先知的假任務
任何預言若論及平安的未來,而非宣告神的忿怒,則必是假預言。神是近處的神,祂能看見一切隱祕的事情,所以假先知絕逃不過神的審察。某些馬里(Mari,即位於伯拉河中游的 Hariri 廢丘)及其他地區的異教先知認為,作夢是他們得到啟示的正常途徑。58 26節的原文有點問題,究竟原意為何,至今尚不明確。該節經文可解作說假預言的先知,就是這些自欺的先知,他們這樣存心要到幾時呢?他們夢想的異象,使百姓的注意力從西乃之約的道德,轉向無恥的拜巴力儀式。他們毫無根據的夢就像糠��一樣,不能維持生命;而先知的話語卻有如麥子,滋養聽從的人。假先知們在說預言時,慣以一定的模式起頭,意指這些預言是神的啟示,但其實他們偷取了神對別人所說的話,且那些話語並不適用於現況(30∼31節)。
33∼40. 神諭及其意義
這段經文有一個針對 mas*s*a{~ 即神諭(AV、RV:重擔)的文字遊戲,該字有雙重意義──「默示」和「重擔」。該字同時暗指大災禍或神的審判(參:賽十三1,十五1,十七1;結十二10,等等)。馬索拉經文的33節,很可能削弱了耶利米回答時的原有氣勢,所以似乎最好依七十士譯本來解讀這句 ~attem
hammas*s*a{~ ,你們就是重擔,而非依馬索拉經文的 ~et[ mahmas*s*a{~ ,「什麼默示啊?」也許人們一直諷刺地問耶利米,神未來還有什麼默示,所以他回答,既然人們對西乃之約的責任嗤之以鼻,神也會把他們當作帶在身上太麻煩的重擔,甩棄一旁。36節一開始「耶和華的默示」你們不可再提,在馬索拉經文用 za{k[ar(記得)一詞,相較之下使得七十士譯本的用字(提)像是使役詞。既然
mas*s*a{~ 已被人褻瀆,先知宣告時絕不可再用此字。一些希伯來文手抄本39節讀作
w#na{s%i^t[i^(AV、RV:我必忘記),而敘利亞文和拉丁文聖經則作
w#na{s*i^t[i^(RSV:我必將你們抬起)。公元前八世紀時,子音 s* 和 s% 都是以同一種符號表示。如果讀者了解
mas*s*a{~ 一字來自於字根 na{s*a{~,即「抬起」,就更能領略此文字遊戲之妙。猶大人將在讓他們永誌不忘的災難當中,被強有力地拋出自己的土地。
58 有關 Mari 地區的預言,見 H. B. Huffmon,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XXXI, 1968, No. 4, pp.
101∼124.
增註:真假先知
如果有兩個打扮穿著類似的人,都自稱是神的使者,且都以「這是神說的」作為開場白,的確很難依外表來分辨誰才是宣告真理的人。然而,若是真的觀察入微,兩位先知必然真偽立見。真先知一定遵行摩西律法的精神,他們的生命便見證了西乃之約的精髓。神默示他們的話語,是他們和神的屬靈交通之延伸;而祂在他們心中的話語,也成了他們對世人的話語。鑒於當時世代之敗壞,先知宣告的信息均帶有強烈的批判性,要求人們回轉到西乃之約的關係。神的話語在他們心中有如熊熊烈火,煉盡一切雜質且讓他們成為絕對正直的人。
相形之下,假先知在個人性格上和其餘的世人並無二致。他們的本質就是欺詐,而且褻瀆聖物,將神的話語曲解得荒誕無稽。他們的夢都是虛妄,且說謊欺騙別人。他們在屬靈上毫不負責,因為他們並不遵行任何道德標準。他們宣講的是人們愛聽的信息,而非神對他們所說的話。他們一成不變地說著讓自己安心、造成平安假象的信息。他們似乎十分在意平安的假象,因為他們自己屬世的利益,在不受攪擾的環境中收穫最大。然而,他們想到的平安僅僅是沒有混亂或社會的爭端,而不是神的公義在人類當中得到彰顯。假先知根本不能作為屬靈誠實的榜樣,他們是一群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動不動就妥協了律法書的道德準則,但同時卻又自稱是神對全國的代言人。分辨真假先知最重要的標準,在於他們對於神啟示的旨意和話語,是否絕對忠心及順服。假先知缺乏屬靈的能力,故而亦無法正確了解神對待子民的心意。結果,他們的宣告都是錯誤的,因為他們根本不明白以色列和神的約是有條件的,所以也對當時的政治情勢完全解釋錯誤。──《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