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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十章

 

活動暫停之時(Ⅰ)(九23-十16)

活動暫停之時的三部分是:

(一)誇口的真正理由(九23-24)。正如耶利米在九章十至十一節的哀悼之後接�收O關於真智慧或悟性是甚麼意思的討論,因此在九章十七至廿二節的哀悼照樣引致一段集中以人有那智慧就可以真正自豪的經文。那並非只是人的技能或好本領,也不是豐富的銀行餘款,而是那表現在行動上對耶和華的認識,在生活上反映上帝以『堅定之愛』(希伯來文hesed;參二2的注解──不忠奇案Ⅰ{\LinkToBook:TopicID=117,Name=不忠奇案(Ⅰ)(二1-13)}),『公平和公義』(參四1-2的注解──真正重圓的實質{\LinkToBook:TopicID=125,Name=真正重圓的實質(三19-四4)})行事的方式。因為聖經並沒有一套律則我們能遵守並且說那就是了,那就是上帝所要求於我的。還有更加需要的,就是一個對上帝的異象,一幅祂行事方式的圖畫,以及依照那種亮光生活的要求。因此在利未記�堶惕畯旼巨麭o樣的話:『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利十九2);而且耶穌親口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這些吩咐是嚇退人的,要求是不能通融的,確實是不可及的,然而是能面對的,因為它是在上帝堅定之愛的背景中臨到我們的。

(二)形同異教徒的以色列人(九25-26)。這幾節再提到四章四節所講的主題,作為身體外在記號之割禮與那必須從心接受之真正的割禮之間的區別。以色列周圍列國行割禮,而且其中有些列舉於廿六節中。所提及那些『剃周圍頭髮』的人大概暗指剃部分的頭髮,這種做法以色列人認為是異教徒為死者舉哀相連的禮儀(參利十九27;所以不是七29提到的平時的剃頭)。但以色列本身並不比這些異教徒好,固然受割禮,但『心』卻未受割禮,所以同樣有弱點受上帝的刑罰。摒棄別人為異教徒或不敬神是容易的,但在面對我們自己身上的異教主義卻是困難得多的。我們愈是自稱是敬神的,我們愈是應當默想耶穌那非常嚴重的幽默言詞:『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太七3)

活動暫停之時(Ⅱ)(九23-十16)(續)

(三)獨一的真上帝。其實所有宗教豈不是一樣的麼?只要我們相信上帝為超越我們之某一更高權能就可以了,至於我們用甚麼呼求祂或怎樣敬拜祂,這有甚麼關係呢?在以色列中必定有許多人曾問過這樣的問題,像今日許多的人一樣。先知的答覆見於十章一至十六節。這是一段費解的經文。這是這卷書中希臘經文與英譯所根據之標準希伯來文原文之差異相當大的段落之一。許多學者相信它是來自晚於耶利米之時代,來自放逐時期,而且表明與放逐時期那不具名撰寫以賽亞書四十至五十五章之先知的教訓有密切的連繫;例如,以賽亞書四十章十八至二十節,四十四章九至二十節,四十六章五至七節。然而這些連繫,並非如我們那些(英)譯本使人聯想的那樣密切。沒有理由這段經文不能來自耶利米。其中的一段,就十二至十六節,在耶利米書五十一章十五至十九節又再出現,同時第十一節是亞蘭文;也許它是出諸後來一個文士的注解;若然,那是非常適當的注解。然而,在它提出的所有的問題之外,這段經文給我們提供兩個巧妙地交織在一起而且對比鮮明的主題,它們對於聖經的信仰是重要的:

(1)嘲弄敬拜別神之無用(2-5,8-9,14-15節)

(2)稱頌以色列自己之真上帝的奇妙與能力(6-7,12-13,16節)

(一)『可憐的被引入歧途之愚昧人』,是對那些仿效『列國的行為』之人(第2節)的判決。他們迷信占星術:製星辰和行星運行之軌道圖,估計天空任何罕有『徵兆』可能與人的生活有關的影響。他們製造偶像。不計代價。匠人技巧地使用從遠方輸入的金子銀子。實際的結果只是物體,在審美上令人喜愛卻是死的。如早已絕�f的渡渡鳥,或者如第五節的生動說法,站在那�堙y好像瓜田�堛瑤_草人』(譯按:和合本作『好像棕樹,是鏇成的』),不能說話,不能行走,不能做任何事情。這真的能像上帝的樣子麼?

我們能想像用這種偶像作為敬拜對象的人,會回答說:『那是不公平的評論;我們並不敬拜這樣的像;它們不過是我們敬拜之神有益的象徵。』確實不錯,但這段經文並不是要改變這樣的人之信仰;用第十節的話來說,它的目的是證實先知自己的同胞向一位『活上帝』委身,這位上帝永遠是活動的。一塊死的,無生命的木頭或金屬怎能足夠作這樣一位活上帝的象徵呢?特別在基督教傳統內我們立刻就會說,『阿們,弟兄,不可有雕刻的像!』也許我們應當停下來問問自己,我們這樣說是否也有隱伏的危險,雖然這些話語與那些像、死的、無生命的像不一樣;能把永生上帝禁錮起來,但至少我們會定那些不用我們用同樣話語的人為錯誤。

(二)相反地,真信心便意味稱頌。這稱頌的旋律在幾節像讚美詩的經文中可以聽到──它們可能確實是從讚美詩中摘錄的。它們稱頌這位上帝的奇妙,是獨一的,祂的權能凌駕萬國(第6-7節),是宇宙的創造者,是宇宙中一切權勢之管理者(第12-13節),是王(第10節),然而不是冷漠的君主,而是一位以祂的作為與以色列建立親密關係和連結的主(第16節)。這是描述上帝為『雅各的分』,以及以色列為『祂產業的支派』所指的意思。這些是危險的片語。它們可能──而且已經──被曲解為『上帝屬於我們』;它們的原意是指『我們屬於上帝』。這是有分別的。一種說法引致人為了他們自己的目的利用上帝;聲言擁有祂的專利;另一種說法引致委身於事奉上帝。其一是誤解,令耶利米當日之耶路撒冷許多人受蒙蔽;另一則是這位先知的態度。就是為了破除『上帝屬於我們』的這種誤解,所以百姓要被逐出給他們假安全的上帝之城,而進入被放逐之冷酷而痛苦的經驗中。這是在以下每日日課部分中發展的主題。

悲劇與反應(十17-25)

即將臨到百姓的命運簡略而又戲劇性地在十七至十八節中描述出來。他們將要從這地被驅逐出去。那即將從北方來臨的仇敵已開始行動(第22節)。這過失的部分責任直截地歸咎於『牧人』,就是那些統治者,他們玩弄強權政治,而不尋求認識並遵行上帝的旨意:因此他們的羊�鞳A就是這國的人民,便分散(第21節)。但是在一切悲劇之中,又多視乎百姓作怎樣的反應。那使一個人破碎的同一悲劇,可能造就了另一個人。我們在這�媯o現了一種雙重的反應:

(一)在十九至二十節�堶悸煽d悼含有最直接的反應。那是傷心接受那不能改變之事的反應:

這真是我的痛苦,必須忍受。(第19節)

這些可能是說到耶路撒冷的話,如同一個被剝奪了兒女的母親說的,她的家園破毀;或者這是耶利米自己與在悲劇中的同胞認同的話。在這種接受的態度中可能有其勇氣和高尚處,尤其是如果那是概括在如下禱告中那種老實地接受:『上帝啊,求伓賜我安靜接受我不能改變的事,賜我勇氣改變我能改變的事,並賜我智慧明白其差別。』

(二)這種接受的態度──在這�堿O先知在說話──是從承認人不是他自己命運之主人來獲得力量的。並沒有一個命運全由自己主宰的人這回事(第23節)。在人生過程中有許多方面並不是由他決定的。這可能是一種令人驚嚇的思想,除非如廿四節假定的,我們是在一位訓導我們的上帝手中;但那位我們所倚靠管理我們的不是不負責任地而是公正地待人的上帝。如果情形是這樣,那麼對悲劇的回應便是接受我們在人這方面的有限和�`弱並投靠上帝的禱告,祂是甚至在最黑暗的時刻都可信靠的一位上帝。

第廿五節的話也見於詩篇七十九篇六、七節,這是一篇為國哀傷的詩篇。許多學者認為這篇禱文非來自耶利米,而是後來從那篇詩篇加上去,那篇詩篇反映那些被放逐之人對那些毀滅他們祖國的外國異教徒激怒的態度。情況可能是這樣。然而,只把它當作狹窄之宗教性的國家主義便是摒棄所有詩篇作者以及眾先知思想中心的要點,遑論耶利米了。在他們看來,以色列的上帝是萬國之主,而且萬國需為無情的濫用能力和他們所作的暴行向祂負責──請參阿摩司書第一章以及耶利米書四十六至五十一章攻擊列國的神諭。――《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