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十六章
正常生活告終(十六1-13)
這段經文使人從另一角度瞥見耶利米的生活,以及他生平中藉這插曲成了把上帝之信息傳達給百姓的媒介。大多數(英)譯本把十六章一至九節當作散文。其實大可以同樣把它們當作粗略的詩體,是一由簡略言論雜湊而成的作品,在這些言論中耶和華對耶利米說話(第2,5,8節),而且論到關於百姓將來的命運(第3-4,6-7,9節)。它分成三段。
(一)不可娶妻(第1-4節)。當我們知道在古時的以色列未婚男子為無名的人物時,我們才了解『你……不可娶妻,生兒養女』這句話充分的意味(第2節)。在正常情況中婚姻不是隨意的。它是一件家事,而且通常在年紀頗輕時就已安排好的。只有藉�曲B姻家族之名才有繼續生存於以後歲月中的希望。獨身並不是一種理想,它是反常的。所以,耶利米的獨身使他與其他人隔開了。這和以西結在他的愛妻死時的表現是同樣罕有的(結廿四15及以下)。以西結遵上帝的命終止與喪禮相連的一切社會習俗。他得到從別人而來預期的反應,『你這樣行與我們有甚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麼?』(結廿四19)。他奇怪的行為以及因而引起的問題成了把上帝的話向�鬌擃霽酊瑣鷛|。耶利米的獨身也在說話。這是對百姓表明正常生活已告終之戲劇性的說法;�鬌擗w無前途可言。災禍正來臨,災禍是這樣具毀壞性,以致正常的社會習俗已不再適用了,甚至習慣上的葬禮都是如此(第4節)。
耶利米遵上帝的命放棄婚姻;但這樣的順命總是要付代價的。在那孤獨的絕望意識中,就是我們在十五章十七節注意到的,渴望正常的人間愛情必定是其中的一種情愫。也許那便是那苦毒的、幾乎是蠻橫的要向他仇敵報仇,就是在十八章十九至廿三節達於頂點之呼聲的心理理由之一。
(二)不可哀哭(第5-7節)。哀哭含有幾分同情的意思,含有幾分對喪家或對為其一分子之�鬌樲k屬感的意思。但這是一個與上帝不再有任何連繫的�鬌憿C祂已從中收回祂的平安(shalom)、祂堅定的愛(hesed),和祂的憐憫。因上帝已中斷祂與百姓的連繫,祂的先知也必定是這樣。在正常情形,人會期望耶利米在喪家或有喪事的村落出現,當不見他的出現時,這又會引發『何故?』的疑問。先知只能回答說,到哀悼者�騥高熙鉈a,分擔個人任何憂傷已不重要,那全然真實、即將來臨的國家大悲劇是如此全面和嚴重,已蓋過正常的喪禮習俗使其不能進行了。
哀悼者『用刀劃身並使頭光禿』的習慣(第6節)是指用刀切傷肉身並剃光頭的做法,這種行為是律法上嚴禁的(利十九28;申十四1)──無疑這是因他們與異教有關聯──但是,這些做法在古時的以色列似乎已廣泛地流行。在第七節提到給『哀悼者的餅』和『安慰他們的酒』大概是在禁食哀悼期末了鄰家給喪家所提供的食物。當一個社會死去,那就意味它藉以表達其傳統和信仰以及靠其組織生活的習俗都一同死去。
(三)不可歡樂(第8-9節)。正如下文清楚指明的,第八節的『宴樂之家』是指婚宴。假如禁止舉哀,它的反面,就是對婚慶的歡笑與喜樂,也是禁止。當耶利米不出席一家庭的婚禮的事被特別提及並被人批評時,他只能回答說,時候將到,而且不久就到,那時所有婚禮的聲音都會止息。
獨身的耶利米引人注意地不參加葬禮也不參加婚禮──他給上帝所拋棄之�鬌憿B一切正常生活即將崩潰的�鬌憿A作了何等有力而重大的見證啊!
在這一大段中曾有人把一段類似九章十二至十六節的經文(請參那�堛漯`解──悲哀時刻)加在十至十三節�堶情A那一段經文:
(1)問了一個問題:為甚麼這災禍將要來臨?
(2)以這個國家繼續背道的意義答覆了這個問題;而且還
(3)證實那將要來臨的審判,以反語的措辭說百姓很快會遭放逐到遙遠的異地去,在那�堨L們能如意地敬拜別的神明。從他們過去的紀錄來看,那樣應令他們滿足了!
黑暗中之光(十六14-21)
耶利米書的難題無一處比十六章十四節開始並繼續至十七章十八節的這一段闡釋得更清楚。它是非常混雜的一段經文,其中有些是詩,有些是散文,而且各種不同單元與片段之間的關係是非常不清楚的。它幾乎好像是一個編輯偶然得到耶利米的一副牌,洗了牌,便隨便地分牌。然而,由於在耶利米的傳講中有有限數目的基本主題,在我們手中的那些牌能重新排列並排成適當的組別。
我們從三段簡短的經文�忖漶A(1)第十四、十五節,(2)十六至十八節,和(3)十九至廿一節。它們彼此之間並沒有明顯的關係。假如它們包含來源真實之耶利米的言論的話──這一點是曾被人認真地質疑的──那麼它們大概是在他工作過程中於不同的場合而且對不同的聽眾講的。
(一)第一段經文,就是十四、十五節,又再出現於耶利米書廿三章七、八節,是在一個更加自然得多的背景中,作為一系列其共同主題為對將來之希望的言論(廿三1-8)之一。它論到新的出埃及,論到將來有一天百姓不再只承認他們信『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耶和華』(第14節),那是在以色列的歷史開始之時;而且也信那帶祂四散的子民從放逐之地回到他們故土的耶和華。這些話被置於此,似乎是要平衡以放逐威脅作結之上一段令人畏懼之嚴厲。第十三節『我必將你們從這地趕出,直趕到你們和你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地』這預示惡兆的話是以十五節『我要領他們再入我從前賜給他們列祖之地』這滿有希望的話作回響。
這些話是以百姓已被放逐於巴比倫為先設麼?當然新出埃及的主題,上帝子民之新開始,乃是在那放逐中之無名先知的教訓中一個常見的主題,他傳的信息見於以賽亞書四十至五十五章。對於那些被放逐的人,極想知道上帝是否仍然顧念他們,這些話會特別有意義。然而在災禍中並在災禍後都有希望的信息,乃是耶利米所傳信息之中心。因為在一個世紀以前,北國以色列之百姓已經被驅散至亞述帝國遙遠的角落,而猶大和耶路撒冷之百姓被放逐的威脅在耶利米有生之年愈來愈逼近。那些根據虛幻安全而來的假希望是耶利米極力攻擊的,但真實的希望,根據他對這個國家的滅亡不可能是上帝為祂百姓所定旨意的確信,繼續要加以孕育。也許我們在這�堨i找到孕育這希望的一個例子。
(二)第二段經文,就是十六至十八節,又回到審判的主題上來。耶利米──正如耶穌從前作的和每一個好的傳道人今日作的──引用他的同胞極熟悉的日常生活事例加以闡釋。像漁夫撒網捕魚的事即其一。先知哈巴谷,耶利米同時代的人物,說上帝使人如魚,並且論到入侵的巴比倫人說:
他用�明岫瞴A用網捕獲,
用拉網聚集他們。(哈一15)
還有獵人越過最荒野的地域殘酷地潛近他的獵物。他們在任何一種情形都無可逃避;那即將來臨之上帝的審判也是如此(請比較摩九1-4)。審判正來臨,而且是罪有應得的。『我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這句話的意思不應理解為上帝堅持要求過度的刑罰。根據舊約的律法,在某些法律案件,包括不忠於所託,適當的刑罰是加倍賠還(請參出廿二7-8)。百姓現在不忠於所託。地是耶和華賜給他們的,他們非但不加以照顧,反而用許多拜偶像的事把它『玷污』了,耶利米諷刺地將這比作腐屍污染了地(請比較利廿六30)。
(三)第三段經文,就是十九至廿一節,論到比前一個更廣大的異象和更大的希望;以色列人不但返回他們的故土,而列國都要歸正,它們會揚棄他們的假宗教,他們那些無用之人造神像,並歸向獨一的真上帝,獨自管理全人類命運的耶和華。關於這個更廣大的異象,就是往往要和以色列中宗教上的國家主義和排他的心情鬥爭的,請參四章二節注解──真正重圓的實質和十二章十四至十七節的注解──萬國之王。
這三段經文,令人困惑地並列在一起,然而卻強調了耶利米所信之中心,而且應當是我們所信的中心。有黑暗的真實性,有上帝用以承擔我們人類之愚昧與罪惡的嚴肅,以及我們把我們的世界弄成一團糟的景況。但在黑暗中並在黑暗後面卻有光,那希望的光是以上帝的同在為根源,祂至終的目的不是我們的邪惡能摧毀的。一個從奧適威次(Auschwitz)死亡集中營生還的猶太人描述希特勒的禁�珥x(Schutzstaffel)一天公開處決他三個同胞的事,其中兩個是成人,另一個是少年:
三個頸項在同一時刻都置於繩套內。兩個成人高呼,『自由萬歲!』但那個少年默不作聲。『上帝在哪�堙H祂在哪�堙H』在我後面有人在問……。我聽見在我�堶惘陪蚆n音回答說,『上帝在哪�堙H祂在這�堞w─祂被掛在絞架上。』
黑暗──沒有地方比奧適威次更黑暗!然而在黑暗中有光,就是信靠上帝的光。我們若認識那光,我們必須記得那光賜給我們不是為我們個人的慰藉和照明;它是普照所有人的光,賜給人與別人分享的光。用新約的說法來說,有十字架和被離棄的哀呼;有復活;有為全世界人預備的福音!――《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