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廿九章
一封令人驚愕的信(Ⅰ)(廿九1-23)
如果在耶路撒冷有外交陰謀,許多人懷��背叛巴比倫的思想,那麼,在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中也該有不安的情形。這不安是由那些先知煽動的──廿一節提到其中兩人的名字──他們是『說假預言的』,幾乎確定是哈拿尼雅在耶路撒冷散播的同一種謊言,即巴比倫帝國已時日不多,被擄之人不久就會返回耶路撒冷的家園。巴比倫不穩定的政治景況(參展望審判──和未來),可能已經助長被擄之猶太人採取與他們巴比倫的主子不合作的政策,或甚至開始計畫謀求自由了。耶利米為了抗衡這些先知的活動,便寫了一封信給被擄的人,大概在前兩章所描述的那些事件不久之後。一個編者在第二節總結了列王紀下廿四章十四至十六節之史料,約略為我們勾勒了當時的背景。這封信是藉西底家打發往巴比倫之外交官員之手帶去的,無疑向他的帝國霸主重新保證他心中並無叛逆的思想。關於那些信差,除了他們的名字以外,我們便一無所知;不過其中之以利亞薩(3節)則是沙番家的另一成員,耶利米因他們的幫忙,有理由在多次的場合中表示感激(參廿六24,卅六11及以下)。
見於四至十五節和廿一至廿三節的這封信,對那些被擄之人所造成的驚訝,一定跟耶利米對他那些在耶路撒冷的同胞曾說過這樣的話所引起的驚訝不相伯仲。其中有幾個甚為有趣的特色。
(一)它告訴那些被擄的人要定居下來,過正常的生活,並準備在巴比倫作久居之計(5-6節)。那些被擄之人現在處於一個嶄新的景況,這種景況不是他們自己選擇的,而是他們必須與它妥協。為不能挽回的事而憂傷是無用的。他們必須學習去看他們的情況是上帝美好旨意的一部分,而不是悲劇、『災禍』(11節),為要使他們得平安、『指望』,應許賜他們一個簇新和充滿希望的未來。已有被擄回歸的應許,但時候還沒有到,要等到『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10節)。七十年大概是要表明一個整數,而且肯定排除當代之人在有生之年回歸的任何可能性。
(二)信上最令人驚訝的地方來自第七節,那�塈i訴被擄之人『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得平安』。雖然這禱告有自利的成分──你們的平安與那城的平安連結在一起──但為巴比倫向耶和華禱告,並且為那城『求』平安的命令,是意想不到而且是令人吃驚的。耶利米致函的那些人本是慣於聚集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為以色列和耶路撒冷求平安(例如,參詩一二二8,一二五5,一二八6),而對那些威脅他們國家之仇敵,則痛恨呼求報應。在這些仇敵中巴比倫人就不必說了,在詩篇一百卅七篇八、九節中,他們對待耶路撒冷的做法使他們受到猛烈的抨擊。要轉而為巴比倫禱告,不為報復它,而為它的福祉禱告,是跨了一大步。我們在這�媬h見了一種新的屬靈景況,是與狹窄的國家宗教觀對抗。在時候滿足之時,耶穌的話便表明了:『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我們發現這話說起來容易,但行出來不容易。在耶利米時代,甚至連這樣說都不容易哩。
(三)在這種新的屬靈狀態背後,其實不外是對信仰的意義作全新的認識。詩篇一百卅七篇的作者,在面對被擄於巴比倫的背景下寫詩時,聲言不可能『在外邦唱耶和華的歌』(詩一三七4)。耶利米強調被擄的人能夠,而且必須在巴比倫那�塈鋮鴗W帝,正如他們聲稱回去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就可以找到祂同樣確實。他挑戰他們,要他們明白,雖然失去耶路撒冷、聖殿、他們的祖國,以及他們從前認為他們的信仰不能缺少的東西,他們其實並沒有失去甚麼。真的信仰在乎向一位聽禱告的上帝禱告,『專心』尋求並不斷尋見(13節);而且在巴比倫河邊確實能這樣行,正如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一樣。
順帶一提,出現於標準修訂本十二節開頭的『那時』這個字,是頗易引起誤解的。耶利米並不是說,『那時』,就是將來某一個時候,即你們回到故土時,你們就會尋求我並且尋見我;他乃是說你們此時此地就會找到我。上帝已不局限於耶路撒冷及此城的境界內,祂要讓許多被擄者在他們視為冷漠、淒苦和遭上帝遺棄的景況中找到祂。我們決不可由此假定耶利米是反對敬拜的形式或耶路撒冷的聖殿。這些東西都可能曾經是祂賜福給百姓的途徑,但當他們行惡之後,它們反而變成上帝的監獄。這個監獄必須被粉碎;上帝必須被釋放遍行世上,祂的百姓可以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祂。我們愈是把某些東西與地方和上帝聯繫起來,我們就必須更加小心,免得它們局限了我們所看見的上帝,使我們盲目,看不見祂的無所不在。
一封令人驚愕的信(Ⅱ)(廿九1-32)(續)
耶利米也警告那些被擄之人別理會那些『先知和占卜的』,他們出來說夢,那其實不過是『謊言』(8節)。在廿一節及以下各節有兩個這樣的先知,就是哥賴雅的兒子亞哈和瑪西雅的兒子西底家,在耶利米手中被即時地懲治。很明顯他們預言的『謊言』必定涉及某種反對巴比倫政權的政治活動,否則尼布甲尼撒絕不會牽涉在處決他們的事上。有充分的證明顯示在火中燒的刑罰(22節)是古巴比倫的一種死刑,早在耶利米時代前一千年之罕摩拉比(Hammurabi)著名的法典中已得證實了。它在基督教世界中流行多年,因多人都遭受火烙之刑。這些先知的命運被流傳下來作為人欲咒詛仇敵的一個可怕鑑戒。但假如尼布甲尼撒介入要中斷這等先知之叛逆性政治行動,在耶利米看來他們的罪行便是一種有雙重宗教性的罪行,這是他再三地指摘這些先知的罪行──姦淫並假託耶和華的名說『謊言』,二者必然是從對以色列之上帝本性的誤解而來的(23節)。信仰,尤其是虛假的信仰,是危險的東西。它們能引致百姓作可怕的事,而且以從容自若的良心去作,確信他們是在遵行上帝的旨意呢。
我們已特別提及耶利米寫的信是載於四至十五節和廿一至廿三節�堶情C廿一節無疑自然地接續十五節,那�埵囥m聲稱耶和華在巴比倫已為他們興起了先知。標準修訂本用破折號指明十六至十九節是一段旁白,中斷了這封信的流暢,不過在這幾節中沒有甚麼是不可能來自耶利米的。它們強調這個國家在審判之下,因它再三地不理會警告,故此注定要全然崩潰。假如有希望的話,這希望只能在國家遭受了災禍之後才出現。這個國家在經驗復活以前,必須先被釘十字架。
像往常一樣,耶利米所要說的,引起了敵對的反應。被擄的人之一,就是尼希蘭人示瑪雅,大概是在巴比倫任職的先知之一,寫信給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表示不滿,說他們早該對耶利米採取行動(24-28節)。有關人士對這投訴的反應如何,我們不得而知。這信也許像許多其他向他們投訴的信一樣,被擱置一旁。但那負責管理聖殿的祭司把這信念給耶利米聽;他這樣作究竟是邀請他對信中聲稱的指控作答,還是因為他同情耶利米,我們亦不得而知。耶利米奉耶和華的名作的唯一回應,便是把示瑪雅送往在耶路撒冷與他相似之人物哈拿尼雅的同一命途上。
回顧最後這幾章並重新思想這人驚人的勇氣。他在聖殿中傳講不受歡迎的講章,而且幾乎被人以私刑處死(廿六章);他設法影響一個陣容強盛之國際會議的商討(廿七章);他與一個代表宗教建制之敵對先知衝突(廿八章);而且他寫了一封令人驚愕,有人會認為是叛國的信給他那些被擄至巴比倫的同胞(廿九章)。你若問他何故,唯一的答覆就是:我在作耶和華吩咐我作的事。他忠於那些不能動搖的信念,他不能向別人證明,但他必須見證那些信念,不論要付甚麼代價。――《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