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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十四章

 

為主名的緣故(十四1∼22)

  這一章主要記述耶利米和神的對話。作者在首六節所描述旱災的慘況,是引動他哀求神的起因。

  「乾旱之災」的原文用的是一個加強語氣的眾數,意謂多個接踵而來或一個大而持久的旱災,這顯然是神對人的懲罰。但以色列人雖知旱災會帶來悲慘的後果,仍是頑梗不回轉。

  耶利米看到此情此景,心中有如刀割。一方面他知道只要百姓肯悔改歸回神,神定會寬恕他們,免他們於災難。可惜,百姓似是聽而不聞,仍沉迷於敬拜偶像及作他們喜好的事!另一方面,他實在愛這百姓,不忍目睹他們受苦難,遭神的烈怒所燒盡。在這兩難之間,於極複雜的心情下,他向神發出呼求。

  耶利米極希望神回心轉意,所以在他的祈禱中,他強調:「為�謔W的緣故」(7、21)、「�謔W下的人」(9)。他知道自己的同胞犯罪,應該得到懲治。但畢竟他們都是耶和華所揀選的百姓,他們若然遭禍,豈不是有辱神的聲譽,並為外邦人所恥笑?所以,耶利米祈求神三思。一方面為�糸◥漲W,另一方面更是由於以色列人是祂的百姓。而在這祈求中,耶利米也同時提醒神「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21)。這亦是強而有力的懇求。

  可惜,以上一切的理由都不能改變神的意向,因為百姓實在令神太傷心和忿怒,祂定要追討他們的罪孽。所以,祂再一次吩咐耶利米不要為百姓祈求。

祈禱 主啊,不要讓我干犯�諢A以致�諵�聽我的祈禱。──《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