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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卅一章

 

應許歸回(二)(三十一1∼14)

  重回故土,人民得以重建家園,復國也是必然的事。所以這章的主題乃是宣告神會怎樣再建立以色列國,使祂的子民繼續安居繁殖。1∼11節主要論到北國,23∼26節是論到南國,而其他則包括兩國。

 .重立新約(1∼6)

  古時,神是以色列人各族的神,而他們是祂的子民。現在,神要和他們再立此約。以色列各家是指以色列民各族,包括北國和南國的各族。屆時,他們必合而為一,再沒有分別。這新約是基於神對以色列的恩典(2)和慈愛(3)。

 .歸回的福樂(7∼14)

  以色列人所以能夠歸回全是神的大能,他們實在應當歌唱神拯救之恩,但亦需要不斷的悔改。招聚他們回來後,神特別的照顧他們,賜予物質豐盛,以致他們有美物作祭品。列國看見神這樣的作為,也同聲見證祂的愛。

  註:要明白這段經文是需要明白北國──以色列的一點歷史。何細亞為以色列最後一王,主前七二四年亞述王撒縵以色五世攻陷撒馬利亞,何細亞及大批以色列人(約二萬七千多人)被擄至亞述。接�忖j批的外邦人遷進撒馬利亞,於是人口混雜,互相通婚,結果這種雜婚而生的後裔被稱為撒馬利亞人,他們一直都被猶太人所鄙視。所以第5∼6節亦可以解作撒馬利亞人與以色列人的合一。

祈禱 恩主,幫助我更堅強,能再次起來,為主作見證。

應許歸回(三)(三十一15∼40)

 .哀哭與神的愛(15∼22)

  拉瑪是距耶路撒冷之北約五哩的小城,亦是護衛長在被擄後,釋放耶利米的地方。拉結的墓穴就在拉瑪附近。15∼\cs1617節是一個想像的預言,論到拉結為她流落異鄉的兒子約瑟和便雅憫哀哭。但神安慰她,答應她的後裔必歸回。同樣,先知耶利米也感覺到當以法蓮(以色列國)受管教後便會良心發現,懊悔轉向神,當他們轉向神之時,神又會將祂的愛全然傾倒在他們身上,有如浪子的父親對待回轉的浪子(參路十五22∼32)。

 .蒙福的日子(23∼30)

  當神招聚流浪的以色列國民歸回時,被擄的猶大國民同樣要被帶領回歸,蒙受神所賜的福樂。屆時,以色列各家都會同得真正的快樂,而土地和牲畜也同樣被祝福。以前,神拆毀和降禍;將來,神會建立和賜福。29∼30節是強調無論神怎樣賜福予人,人仍要對自己所作的負責任。

 .更好的新約(31∼40)

  當歸回的日子來臨時,昔日神與摩西立的約便不再適用了。神與以色列人民要再立更好的新約:神要將祂的律法寫在人民的心中。心敬拜神不再是被逼,而是自發,是自己選擇的。神對以色列的愛是永�琱�變的,宇宙的定例和天體的運行是最適合的比喻。再者,耶路撒冷必被建立,一切污穢不潔的都要被潔淨。(哈楠業樓在耶路撒冷之東北角,角門在西北角,歌亞及汲淪溪卻不大清楚。)

祈禱 多謝�諢A當我回轉時,�賵N立即接納我。──《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