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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第六章

 

六 獅子坑中的但以理 六1∼29

  但以理在獅子坑蒙救的神蹟是本書前半部最後的感人故事。它和第三章那三個猶大青年被扔進烈火�@中的故事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兩個故事的文學類型均屬殉道故事。故事中的信仰英雄都能表現美好的信仰見證,寧願選擇死亡而絕不放棄終身所持守的傳統信仰。他們忠貞的信仰節操使上帝顯露祂的權能拯救,進而使那些陷害他們的惡人落入自設的羅網中。從整體的立場來審視,第三章的信仰形態是比較消極的,因三位猶大青年只是拒絕異邦的風俗和宗教。而第六章是比較具積極性的,因為在迫害的危機中,但以理仍然執�托蠾u上主宗教的儀式和信仰生活。

  第六章的故事其成文日期是很難確定的,因作者不關心歷史的準確性。雖然故事的歷史背景似乎開始於五31(馬所拉經文是六1),但是史料證明那攻取巴比倫者並不是瑪代人大利烏,而是古列大帝(由其將軍高布利亞領軍攻入巴比倫)。歷史資料也沒有顯示古列大帝或大利烏曾經迫害猶太人的宗教信仰。無可置疑的,這故事的歷史背景是在宗教迫害和反猶太主義的危機中產生的作品。其目的在於宣揚權能的上帝必會在迫害之危機中,拯救祂忠貞的子民脫離災難,使之死�媕禰矷C主的子民應該順服上帝而不必屈服於人。因為上帝才是真正的拯救主。只有祂能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蹟奇事,彰顯祂的權能和榮耀。從歷史的資料和故事的主題旨趣,大部分學者斷定它是瑪喀比時代危機中的作品,主前第二世紀的作者,利用主前第六世紀被擄在異國的猶太人的見證故事,做為他所要宣揚的信息的框架。本章可分為四個段落:(1)權力鬥爭中的但以理,六1∼9;(2)生死的抉擇六10∼18;(3)獅口餘生,六19∼24;(4)大利烏的令諭,六25∼28。

1 權力鬥爭中的但以理 六1∼9

  主前五三九年波斯王古列大帝征服巴比倫帝國後,准許被擄的以色列人返回猶大地。他統治波斯帝國十年(主前五三九年至五三○年)之久,後來他的兒子剛比西斯(cambyses 530∼522 B.C.)繼位為王。雖然剛比西斯成功地將埃及併入其帝國版圖,但在其率軍遠征埃及時有一位自稱為剛比西斯的兄弟,名叫高馬達(Gaumata)趁機奪權且控制帝國的東部地區,以致使剛比西斯怨憤難忍而自殺身亡。當時有一位皇帝的侍�狻x舒士他斯伯(Hystaspes 522∼486 B.C.)得到軍隊的擁護,立刻登基為王,稱為大利烏一世。然後他率領軍隊東征,在瑪代殺死了高馬達,敉平了叛亂。

  雖然大利烏一世成功地敉平政變而掌握政權,但全國各重要城鎮叛變紛起。大利烏的統治初期,南征北伐,經過無數的戰役終而取得勝利,統一全國。為了要有效地控制全國,穩定國勢,大利烏嘗試�戌U種政治措施。終於他實施一個極其實用的統治體制。他將全國劃分為一百二十個「總督」(satrap)負責管理不同的地區。但學者對波斯帝國一百二十個區的數目有不同的意見。斯一1指波斯國分為一百二十七個省分。歷史家希羅多德(Herodotus, History, III: 89∼94)說到大利烏將國家劃分二十,三十個省分(大利烏自己的碑文有廿一、廿三、或廿九等數目)。在這些總督的上面設置「總長」,分層負責,協助國王治理全國事務。這個總長的職稱為(sarach),其語意不很清楚,可能是主席或總長的意思。按照但以理書的資料,波斯有三位「總長」。

  大利烏一世是個雄才大略,英明睿智的人物。他在統一全國後運用其組織能力建立總督的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全國。按照本章故事所提供的資料,猶太人但以理是三位總長之一(史料沒有指出猶太人曾有位但以理當過波斯的高官)。由於政治的利害關係,深受國王寵愛器重的但以理是他的政敵鬥爭的對象。這些政敵便從但以理的宗教生活來設出陰謀。他們深知但以理的生活習慣,遂假藉堂皇的理由鼓動國王訂定一條臨時法令,即在三十天內全國人民不得向任何人或任何神求告膜拜,祇向國王膜拜,違令者扔進獅子坑中處死。國王不知奸人的陰謀,更受如神般唯我獨尊的慾望所惑,竟頒佈此令並囑嚴格執行。這就是陷害但以理權力鬥爭中的陰謀。

{\Section:TopicID=264}六1

  大利烏 (參五31)這位大利烏被認為是繼剛比西斯的波斯王(Darius I、Hystaspes 522∼486 B.C.)。本來他是剛比西斯的侍從官,在剛比西斯自殺後他得到軍隊的擁護敉平高馬達的叛變,自稱為王。他以兩年的時間東征西討,終於統一全國。大利烏一世雄才大略且有組織的能力,為要控制波斯的統治階層的權力鬥爭,他建立了總督制度。他將全國劃分許多行政區,每個行政區設置總督去負責管理該區的事務,以達到分層負責的職效。這種制度也可平衡中央集權和地方自主間的衝突情勢。大利烏統治下的波斯帝國達到極盛時期。主前四八六年他遠征希臘,戰敗而死。

  隨心所願 大利烏在統一全國後便可隨心所願,為所欲為。在這��隨心所願是指他設立總督的制度。這個制度可能是大利烏挖空心思所想出治理全國的制度。

  一百二十個總督 Satraps 可譯為總督或省長。大利烏將全國劃分為一百二十個行政區或省分。每個行政區設置總督來負責整理該區的事務。這些總督是由國王指派波斯或瑪代貴族來充任。各省的省長或總督有半獨立的主權,可任意指揮其所屬的官員。他們也受監視於國王所指派的軍事長官。此外。他們還得向國王特使報告該區重大的事情。

  學者對波斯帝國一百二十個行政區的數目表示懷疑。斯一1指波斯有一百二十七個省分。現時學者大部分同意歷史家希羅多德認為波斯全國可能只有二十個省區(大利烏自己所刻的碑文有廿一、廿三,和廿九個總督的記載。)

{\Section:TopicID=265}六2

  總長 Sarach 這字在舊約中除了但以理書外,沒有在其他地方出現。它和波斯 Sarak(chief)有關。總長是國王的助理,督促各地區省長所呈報的事務。史料沒有顯示波斯有三位總長,可能是作者自己所想像的觀念。被擄的但以理是三位總長之一。讓人奇怪的是,波斯王朝怎能讓被擄的外國人擔任如此重要職位。從尼希米,以斯拉,和約瑟的經驗,這不是不可能的事。有關這種問題實在沒有真正的歷史價值,不必花費時間和篇幅來討論它。

  免得王受虧損 三位總長能協助國王處理政事,使國王不必為雜事所困擾。且他們的職責即為幫助國王維護國王的權益。

{\Section:TopicID=266}六3

  美好的靈性 這不是現時人們所理解的「靈性」,而是指超然的智慧和卓越的才能(參五12)。因為但以理比其他的總長更有智慧和才幹,使他獲得國王的器重,想提升他治理全國。這節提供這些政敵陷害但以理的理由。他們嫉妒他,企圖謀害他,為要獲得更多的權勢。

{\Section:TopicID=267}六4

  尋找但以理誤國的把柄 但以理的政敵為要陷害他,便尋找他在政治上的任何錯失。誤國的把柄是指對國王忠貞的問題或是處理國家大事的任何失職和錯失。

  為要參他 意思是想要陷害他。但以理的忠誠和卓越的辦事能力,使他的政敵無法找到任何把柄來控告他。

  除非在他上帝的律法中 除非從但以理的宗教生活�忖漶A否則找不到任何把柄。他上帝的律法是指猶太人的律法。這和第8節所說瑪代和波斯人的例互相對立;兩種不同的宗教表現兩種不同的生活態度。這就像耶穌的時代,該亞法和其他宗教領袖無法從耶穌的政治和社會生活上找出其犯罪的事實,便從他的宗教生活尋找可控告他的理由。

{\Section:TopicID=268}六6

  總長和總督 不只是其他的兩位總長在排斥嫉妒但以理,其他的總督(大都是皇族和貴族)也參與這個權力鬥爭。因他們不能忍受外國人爬在他們的頭上耀武揚威。所以他們相聚,陰謀設計要陷害但以理。從本章7節的經文看,參與陰謀者不只是總長和總督,還有謀士和巡撫等其他官員。

{\Section:TopicID=269}六7

  要立一條堅定的禁令 這個陰謀是他們假藉堂皇的理由鼓動國王,訂定一條臨時法令。這是一條宗教性的法令,規定全國人民在三十天內不得向任何神明或任何人祈求禱告,祇准向國王祈求,違反禁令者應扔進獅子坑處死。表面上,但以理的政敵使國王相信這個法令可以使國王有效地控制全國,使全體人民團結一致,表現他們對國王的忠誠。實質上,他們利用這個法令要謀害但以理;他們知道但以理的宗教生活習慣,要從他的生活找出和這臨時法令相抵觸的把柄來謀害他。他們無權任意立法,所以共同進見國王鼓催他訂定特別法令。堅定的禁令表示不可更改,應嚴格執行的法令。

  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 除了國王以外,不可向任何神明崇拜祈禱,不可向任何人祈求膜拜。在三十天內,國王代表一切的神明受到如神一般的崇拜。在近東的世界�堙A國王常被認為是半神半人或有神子的本質。這種對國王的崇拜在羅馬和希臘時代更加普遍。安提阿哥四世在羅馬為人質時,深受這種神聖國王崇拜的影響。由他自封的名號為「伊皮法紐」(Epiphanes 神的顯現或化身)可見一斑。以色列的律法是禁止人崇拜任何人或任何偶像神明,只有上主才是他們崇拜的對象。

  希臘七十士譯本在這詞句省掉了「人」這個字。事實上,「向任何神或任何人」只表示除了國王以外不可向任何神明祈禱崇拜。所以人們所祈求的當然是屬於宗教生活方面的事。雖然也有所謂「神人」或「神的化身」這樣的人物,但歷史上從來沒有任何國家禁止人民不可崇拜任何神明而只崇拜國王。因此,讀者應明白這是故事而不是真正的歷史。

  獅子坑 古代君王常有飼養獅子,老虎等野獸的嗜好。有些王朝也利用野獸做為刑器。暴君喜歡看到犯人被野獸撕裂吞食的殘酷景象。通常野獸常被關在木或鐵做成的籠子內。但在這經文,獅子是關在土坑�堶情C獅子坑的形式無法確知。從17節的提示,獅子坑可能有石蓋子,而且穴口是向上的。有的野獸是關在以木架或鐵架覆蓋的坑穴中。人們可站在架上看到坑內野獸活動的情形。

{\Section:TopicID=270}六8

  現在求你立這禁令,加蓋玉璽,使禁令決不更改 國王被要求做兩件事,立法令和在法令上蓋玉璽,使法令具有法律的權威性。或許國王為了國家的團結和那種飄飄如神的慾望,遂聽信讒言而頒佈了這道法令,並吩咐嚴格地執行。人會奇怪為何國王要頒佈這種重要的法令,卻沒有和但以理這樣重要的人物商量?我們知道這不是真正的歷史,而是深具戲劇性的故事。

  照瑪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這是瑪代波斯帝國的法律,古列大帝是這個帝國的開國君王;瑪代和波斯可能是這個帝國的兩個聯邦。後來這個帝國逐漸變成波斯帝國。他們的法律之不可更改性(六12、15)也曾在斯一19和八8提到。這可能是他們極重視法律的尊嚴。這和中國的傳統俗語「君無戲言」有類似的地方。

{\Section:TopicID=271}六1∼9

  本書的前半部故事,皆在顯示上帝的權能和榮耀,使處在苦難中的子民能信靠上帝,不因威迫利誘而失去信仰。但以理在幾個故事中表現其忠貞的信仰,超然卓越的才智,在異邦中見證上帝的權能和榮耀。

  波斯王大利烏一世為要推行政令,控制全國,振興國家,將全國劃分為二十幾個行政區,在各區委派總督負責管理,推行事務。在這些總督之上設置三位總長,協助國王辦理全國事務。由於但以理的智慧和才能,深受統治者的賞識,委派他為全國三位總長之一。不但如此,在本章的故事,國王有意提升他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總理大臣」。在波斯王朝的政壇上,瑪代和波斯的王子和貴族都是國家的重要官員。他們實在不能忍受由外國人佔據那樣重要的地位。因此,他們共擬陰謀詭計,為要鬥倒他們的政敵但以理。這就是故事的發生背景。

  他們便千方百計在但以理的政治生活中尋找其錯失的證據,但是他們不能如願以償。因為但以理處事忠貞無私,又因其超然無比的智慧和能力,一切的表現真是無懈可擊。於是,他們又從但以理的私人生活,特別是宗教生活習慣去�忖漶C他們探知但以理的生活習慣,便共擬陰謀來陷害他。他們共同進見國王,煽動國王頒佈一道臨時法令。作者沒有提到頒佈這道法令的動機和目的,可能和國家的復興,人民的忠誠有關。這條法令是要全國人民將國王如神一般的崇拜和祈求,禁止人民向一切的神祈求膜拜,違反此令者將被扔進獅子坑,處以極刑。但以理的政敵相信他一定會違反此令的。如此,他們便可依此法令而消滅他們眼中大敵。

  他們要求國王頒佈這條臨時法令,並在法令上蓋了玉璽以加強其法令的權威性和不可更改性。國王為了國家的團結及神權、王權結合的誘惑,竟聽信讒言而頒佈這道法令,更嚴囑徹底執行。他被惡人愚弄,落入權力鬥爭的圈套中而不自知。昏庸自傲的統治者常墜入奸人的陰謀詭計,而殘害忠良,使國家和人民遭受無比的禍害。作者深信依附權威,崇拜異邦的統治者是上帝所憎惡的。這是他致力要排斥的外邦主義。猶太人唯獨敬拜主上帝,統治者只是上帝的僕人而已。

2 生死抉擇 六10∼18

  生與死是人生大事,生死之間也只是毫厘之差。在迫害中的人,其生死常取決於信仰的抉擇。有人貪生怕死而摒棄信仰和理想,然而有人因信仰和公義而遭受迫害,甚至死亡。但以理為持守信仰,不懼苦難和死亡,他願以其寶貴的生命見證更寶貴的信仰,「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

{\Section:TopicID=273}六10

  但以理知道了這道法令,但他仍然照其信仰生活的習慣,一日三次面向耶路撒冷,向他的上帝禱告。他知道政敵的陰謀,可是他仍然不顧死亡的威脅而堅持他的信仰。這種虔誠的信仰態度是流散於異邦的猶太人應學習的態度。那種忠貞不懼權威的精神是在迫害中的信徒應效法的。

  這禁令蓋了玉璽 但以理知道國王制定了這道法令並已頒佈施行。他更知道這條法令是敵人的陰謀,他必須在王法和上帝的律法之間做個慎重的抉擇。他內心決定遵守上帝的律法,一日三次向上帝禱告和感恩。

  就到自己家�堙]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 但以理處理政事後回到家�堙A便上屋頂的閣樓小房,打開窗戶,面向耶路撒冷。這種屋頂小房是專作休憩和靈修的地方。

  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 按照以色列傳統的習慣,自所羅門獻殿禱告後,以色列人喜歡面向聖殿禱告(王上八35;詩五7)。而在異邦的以色列人應面向以色列的土地禱告上帝。在被擄的時期以色列人更強調這種儀式的要求。所以一日三次向上帝獻上感恩(祭)和禱告是猶太人日常必須遵行的宗教習慣。那是虔誠的猶太人和上帝交通的重要時間。但以理依照往常的宗教生活,每日三次向耶路撒冷,向上帝感恩和禱告。他不理會國王所頒佈的禁令。他不是蓄意觸犯王法,而是他洞悉惡人的陰謀,而不屈服於惡勢力的挑戰,他不願意丟棄信仰,也不採妥協的方式來屈服於人。他選擇了苦難和死亡,表現�戎L順服的信仰態度。

{\Section:TopicID=274}六11

  紛紛聚集,見……祈禱懇求 陰謀者派人監視但以理,發現他仍然按照過去的習慣向他的神禱告祈求。他們抓住機會,共同進見國王控告但以理。其控告但以理的理由是但以理向他的神祈禱懇求;那是臨時法令所刻意禁止的行為。在這�堙A但以理向上帝求告感恩;而那些官員則懇求國王懲罰但以理。有些人自己不但不崇拜上帝,反而阻礙或迫害那些敬拜上帝的人。

{\Section:TopicID=275}六12

  12節至15節是以會話的方式來表達。那些官員進入王宮謁見國王。首先,他們提醒國王所頒佈實施的法令內容,實施的時間和判刑的輕重等。他們提醒國王肯定法令的權威性和不可更改性。他們要以國王的「矛」攻其「盾」。

  實有這事 國王不自覺地落入奸人的圈套中,毫不遲疑地說實有這事,且那條法令是絕不會更改的。這是宮廷政治鬥爭中常見的現象。那些官員不先控告國王的愛臣,卻先以問題來壓住國王,然後,他們才控告國王的愛臣但以理違反法令的行為。他們脅迫國王做傷心的判決。

{\Section:TopicID=276}六13

  那被擄之猶太人中的但以理 他們似乎不承認但以理的官階,而稱之為那被擄的猶太人但以理(二25,五13)。他們看但以理是被擄的外國人,為要使國王懷疑但以理的忠誠問題。

  不理你 他們指出但以理不理會國王的法令,不尊重國王的權威,竟然故意違令而一日三次向他的上帝禱告。

{\Section:TopicID=277}六14

  就甚愁煩,一心要救但以理 終於國王知道那是惡人的陰謀,他感到憤怒且傷心。雖然他終日思考如何解救但以理,但礙於法令的不可更改性而徒勞無功。陷害但以理的陰謀成功地進行�式C

  直到日落的時候 這是國王必須審判但以理的最後時限。最後,國王被迫判處但以理死刑,將他扔進獅子坑中。國王被惡人玩弄,不該頒佈那不合理的法令,致使他失去依為左右手的大臣。

{\Section:TopicID=278}六16

  你所事奉的上帝,他必救你 當國王試圖挽救但以理卻徒勞無功時,他便轉而期望但以理所敬拜的上帝會拯救他的忠實僕人。他必救你可能只是安慰的話語。事實上,這是作者所要宣揚的信息;在苦難和死亡的威脅中,以色列的上帝必會施行拯救。

{\Section:TopicID=279}六17

  有人搬石頭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璽和大臣的印,封閉那坑 當但以理被扔進獅子坑中,執刑者命令人以大石頭封獅子坑的坑口,並在坑口的大石上封貼蓋有玉璽和大臣的印章的封條。有人在討論獅子坑的形態,但從這節,獅子坑是一個坑口向上的穴洞。在此,作者並沒有描寫但以理被扔進獅子坑時的情形,也沒有指出有多少隻猛獅在坑中。按照常理推測,人若被扔進猛獸的坑穴,便馬上會被野獸撕裂咬食。但作者為要使神蹟更具戲劇性,便在文中強調,有人以大石封住坑口,國王和法官在大石蓋上,貼上封條,使但以理無法脫逃,也阻止人從外面來救他。

{\Section:TopicID=280}六18

  終夜禁食 國王整夜無法安眠,他不想吃東西,更無心玩樂。在此所謂之禁食並不是宗教性的禁食,而是心�媟迡e不想吃東西。

  這節經文是描述國王為他的重臣擔憂的情形。他為頒佈那臨時法令而心懷愧咎,痛失國家棟樑。對那些陰謀者,他更感到憤怒,心中積壓�朴L可奈何的苦悶和焦急。

{\Section:TopicID=281}六10∼18

  當但以理看到這道為陷害他而臨時訂立的法令時,他毅然地選擇順服上帝而忠貞殉道,不對強權惡勢屈服。他不是不遵守法律的人,他確知這法令是惡人所設計的陰謀。那種自私,不義且具毀滅性的惡法是對國家、民族有害的,所以他不要遵守這種惡法。他回家後便與往常一樣,到樓上的小房間,打開窗戶,面向耶路撒冷,每日清晨、中午、和黃昏,三次跪下祈禱感恩。他必須向上帝祈禱並獻上感恩的祭。雖然他知道他這樣做會有生命的危險,但他仍然臨危不懼,繼續敬拜他的上帝。沒有人或任何法律能阻隔他和上帝間親密的關係。但以理面對信仰的挑戰表現出忠信、勇敢的見證是受迫害中的信徒應該學習的榜樣。

  但以理的政敵日以繼夜地監視他的行動,一旦他們發現但以理違反禁令的規定時,他們便一起進宮謁見國王,巧妙地控訴但以理違法的罪狀。為要置但以理於死地,他們一再提醒國王有關法律的尊嚴性和不可更改性,即是違法者應依法究辦。然而國王因洞察這控訴的陰險動機而醒悟;誠為奸臣所欺弄,他既感愧恨又夾雜�朴L可奈何的悲哀。他確知但以理的忠貞和才幹,但礙於情勢,無法更改法令,終於不得不判決將但以理扔入獅子坑(參可六26)。國王心中悔恨交加,愁煩無助,惟有希望但以理所敬拜的上帝能拯救祂忠貞的僕人脫離死亡。

  由於當時立法者的無知和不良動機所制定的法律,常使國家和個人遭致損失和不幸。那是國家和社會的不幸。但以理的政敵的所作所為,雖然在程序上是合法的,但因其動機的自私和不義,其結果導致毀滅性的悲劇。

  但以理的順服和對信仰的執�收O作者期望他的同胞應該學習效法的。他面對死亡的威脅而竟能不屈服於世俗權勢。他毅然選擇死亡之路,堅守他對上帝的信仰,這正是他所以絕處逢生的關鍵。上帝會給予忠貞的僕人榮耀和生命。安提阿哥四世曾極力推行希臘化政策,強迫人敬拜希臘的神像,學習希臘化的生活方式。同時禁止猶太人的宗教儀式,產生許多迫害和不幸的事故。許多人喪失信仰和認同,有些人採取表面上的妥協態度;然而,有些人採取殉道忠貞的精神來面對惡勢強權的挑戰。

3 獅口餘生 六19∼24

  堅守信仰的人終必得救,這是作者宣揚的主題信息。獅子雖兇猛,上帝卻保護祂的僕人膚髮未損;惡人雖奸狡兇殘,但忠貞的信徒終能因上帝的拯救而化險為夷。異國君王再次成為神蹟的見證�式C他兩次尊稱上帝為「永生的上帝」(六20、26),祂的權能拯救更帶給惡者公義的審判。

{\Section:TopicID=283}六20

  永生上帝的僕人 國王稱呼但以理是永生上帝的僕人,這是一種以色列稱呼上帝的表現法(參申五26;詩四十二2)。作者要讓其同胞認識上帝是永活的上帝,他們所遭到的困境迫害雖然使他們似乎絕望,但他們的上帝是永生的上帝,不會讓他們絕望無助的。

  你所事奉的上帝能救你脫離獅子麼 你所崇拜的上帝有沒有拯救你脫離獅子的口?國王心存僥倖的心理,以懷疑的語氣探尋獅口餘生。雖然在16節國王曾表示他的希望,但他的希望缺乏信仰的基礎。他希望他的呼叫能得到回應。這種寫法是作者將故事的情節戲劇化所致。在安提阿哥四世迫害的時代,外邦人可能常會取笑猶太人說你們的上帝會救你嗎?而猶太人內心可能也曾懷疑上帝是否會救他們脫離死亡。

{\Section:TopicID=284}六22

  差遣使者\cs8 天使是上帝的使者。在三28上帝差遣天使去拯救身陷烈火�@中的三位青年。而在這故事,上帝又差遣祂的使者封住獅子的口,使但以理沒有受到傷害。上帝常差遣祂的使者來顯明祂的信息,或執行祂的拯救和審判的作為。

  封住獅子的口 這是但以理在獅子坑危機中所遇到的神奇經驗。獅子是兇猛無比的野獸,牠們沒有傷害但以理是因為上帝差遣祂的使者封住獅子的口。這是遇到神蹟的人內心的告白(來十一33;瑪喀比傳上卷二59∼60)。

  因我在上帝面前無辜,我在王面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 但以理認為他是無辜的(參詩五十一7;伯廿五4),他對上帝忠誠順服,又沒有任何冒犯國王,危害社會的不法行為。這好像是但以理被拯救的原因。但上帝的拯救或神蹟的發生是出自上帝的恩典,為要彰顯上帝的權能和榮耀。敬愛上帝又誠心愛人是律法的精神,更是得到拯救和祝福的最基本條件。

{\Section:TopicID=285}六23

  因為信靠他的上帝 作者為要向其同胞宣揚上帝的權能拯救,藉�旬威搌漕�證希望他們能信靠上帝。祂會保護並拯救他們脫離傷害和苦難,因為在作者的時代,許多人因受到迫害和苦難而放棄信仰或採取妥協的態度而冒犯律法。他們懷疑上帝的權能和存在,轉而去信奉異邦偶像。

{\Section:TopicID=286}六24

  王下令,人就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咬碎他們的骨頭 國王知道他被那些陰謀者所玩弄,他便下令逮捕所有陷害但以理的人,把他們和家屬都扔進獅子坑中。這種判決是根據古代公義的慣例;當惡人奸計未能得逞時,應受自設的網羅或刑具的懲罰(參哈曼和末底改的故事)。個人犯罪,家屬同受懲罰也是近東世界的習俗(參書七24∼25;撒下十四5∼7)。

  作者形容那些陰謀者和其家屬被獅子撕裂吞食的景象,純粹是一種文學性的表現法,作者為要表明上帝的權能拯救。獅子沒傷害但以理並不是獅子沒胃口,而是上帝的拯救;那些陰謀者迅速地被獅子撕裂吞食,也是為要顯明上帝的權能和公義。

{\Section:TopicID=287}六19∼24

  國王希望但以理所敬拜的上帝,能拯救祂的僕人從獅子坑中脫險出來,他仍為但以理的命運愁苦憂傷而徹夜不能安眠。次日曙光乍現時,他便迫不及待地趕到獅子坑一探究竟。他奇異地發現但以理竟毫髮未損而感到驚喜。又聽見但以理以冷靜的語氣告訴國王(如第三章的故事一樣),上帝差遣祂的天使封住獅子的口,不讓獅子傷害他。國王更確定但以理所敬奉的上帝是一位權能的拯救主。但以理並且表白自己的無辜和忠貞。上帝是公義的神,不會讓無辜和順服的子民遭受不公義的陷害;相反的,上帝會審判那些不義的陰謀者和作假見證的人。國王立即命令將但以理從獅子坑中接上來。然後,下令捉拿那些陰謀陷害但以理,玩弄國王的惡人及其家屬,並都扔進獅子坑中。兇猛的獅子迅速地撕裂吃掉了他們。這種結局就如第三章的故事和末底改的故事一樣;凡是陷害上帝忠貞的子民者,都落入自己所設計的網羅�堙C

4 大利烏的詔令 六25∼28

  由於親身的體驗,國王成為神蹟的見證者。他不但認識以色列的上帝,更以詩的言辭來頌讚祂。令諭的形式和內容,與三29∼30很相似;所取用的辭彙也在四1∼8,五19出現過。

{\Section:TopicID=289}六25

  如第三章的尼布甲尼撒一樣,大利烏因受神蹟的感動,傳旨通知全國人民,要他們認識上帝的偉大,更應尊崇祂。不過,沒有任何歷史資料可證明大利烏一世曾尊崇以色列的上帝。

  傳旨曉諭 參三10和四6。

  住在全地 這是一種誇張的說法;因波斯帝國並沒有統治全世界。學者認為這種語詞是古代君王刻錄碑文常見的詞彙,那是指住在帝國境內的人。

  各方、各國、各族的人 參三4、29;四1等節。

{\Section:TopicID=290}六26

  我統轄的全國人民 照原文的繙譯是:「在我所統轄的帝國版圖」,那是帝國控制下的所有行政區域。但其真正的意思是國王所統治的全體人民。

  戰兢恐懼 敬畏之意(參五19)。全國人民應心存敬畏,尊崇但以理的上帝。

  永遠長存的活上帝 上帝是永遠長存的真神(參四34)。因為祂是永生的上帝,祂才會眷顧拯救祂的子民。永生的上帝是猶太人希望的根基。

  他的國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 上帝的國度永遠長存,不會被任何力量來消滅的。上帝的權柄永無窮盡。這兩小子句述說相同的思想;但也隱含上帝的國度的來臨和上帝榮耀的主權。

  這節後半部分和廿七節是大利烏以詩歌頌讚上帝。希伯來人的詩歌注重意義,不注重節拍。但其最重要的特色在於平行律(Parallelism);詩人常以相類似或相對的詞語來表現一個意義。

{\Section:TopicID=291}六27

  他護庇人,搭救人(平行句)上帝是救主。大利烏雖曾決意要救但以理(六14),但結果失敗;現在他認識上帝是全能的救主。這兩個小片語本在表示上帝的拯救;護庇應翻譯為「救援」較為恰當,而搭救可譯為「解救」。所以這兩個小片語可譯為:祂救護,祂解救。祂在天上地下(平行句)施行神蹟奇事(平行句)。祂會拯救凡信靠祂的人。

{\Section:TopicID=292}六28

  多數學者認為這節是個歷史的引註,使這故事和第一章以及第十章有些連繫。但因作者將大利烏和古列互相倒置使人覺得這節是後期經士所加上的附註。但以理經此變故後,官運亨通,終其餘年。

{\Section:TopicID=293}六25∼28

  正如第三章的故事一樣,這故事的結局記述大利烏一世因但以理所遭遇的苦難和神蹟,使他廢止臨時法令並頒佈新的詔令。他禁止人民譏辱但以理所敬奉的上帝,並命令他們要以虔誠之心敬畏祂。國王以詩體的言語來頌讚以色列的上帝。祂是永生的上帝;祂的國度和權柄永遠長存,永不敗壞。祂真是權能的拯救主,祂能隨時隨意施行神蹟奇事來拯救信靠祂的人。祂差遣使者拯救但以理免受獅子的傷害。這種世人對上帝的認識和敬畏是猶太人夢寐以求的理想。然而不管上帝是否能被外邦人認識和崇拜,猶太人相信上帝能在極端黑暗和險惡的困境�堳O護他們,解救他們。

  這個故事的主題是信仰和苦難。當安提阿哥四世推行希臘化政策時,鼓勵人崇拜外邦的神明和學習希臘的文化習俗;他進而迫害猶太人的宗教信仰,禁止猶太人的宗教活動和個人的日常的宗教生活。如此,許多人在信仰和強權暴力之間必須做個明智的抉擇。有些人逢迎權威,敬拜異教神明;有些人採妥協的態度來應付所面對的生活挑戰。但有些人則堅持信仰,不畏強權,至死不渝,為信仰而殉道。這個故事的信仰英雄提供了一個理想的榜樣,他在苦難和信仰之間做了明智的抉擇。他在危機患難中,不屈服於世上的權威法令,且執守祖先的信仰生活,因而在死亡的危機中得到上帝的救助,見證上帝的權能和榮耀。

  本書前半部的故事到此結束。六章廿八節為要連結前半部的故事和後半部的默示集而被後期經歷所加進的歷史附註,使前半部故事的「先見者」和後半部的「作夢者」有所連貫。但以理的生平和經士被認為是從被擄期(主前五九七年)一直到波斯古列統治時期。作者錯誤地認為古列王承繼大利烏統治波斯。事實上,作者只是將古時的某些歷史人物取來做為故事中的人物,使他所撰寫的故事像是歷史故事。他所關心的是故事所要表達的信息,而非故事�媥�史的準確性。──《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