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第三章
ii. 第五幕︰復和加上約束管教(三1∼5)
第五幕和前四幕(一2∼9)間的一些差異值得注意︰ (1) 沒有任何情節接續的描述,再一詞的使用可能是曉諭的慣例︰「再對我說」(比較 Andersen;
Mays),而不是與神的命令連在一起︰「再去」(Jacob 、 Jeremias 、 Wolff 、 LXX 、 Vulg 、大多數其他英文譯本);這樣解釋最符合原文字序,強調耶和華說話的事實,而非強調命令本身; (2) 何西阿的回應分為兩個部分(2∼3節),在這�堨e主要篇幅,不像先前「於是何西阿娶了歌篾」那樣簡短(比較一3); (3) 全書中第一次記錄何西阿直接對歌篾說話(3節;二2∼3何西阿透過孩子向歌篾說話); (4) 三章1∼5節以第一人稱單數形式記錄,何西阿是直接講述者,而第一到四幕以第三人稱口吻論述; (5) 第五幕中沒有提到歌篾的名字(參一2,將三章1節中的「婦人」認定是指歌篾的理由,參前面一2∼三5節導論中的前提二);以及 (6) 命令的用語有所更改,「去娶」(一2)變為「去愛」(三1);這使整段信息從指責以色列拜偶像的墮落,轉為表達神愛的恆常不變。
1∼2. 短暫地展望救贖信息Ⅱ中未來的景況後(二14∼23;參二2∼13與一10∼二1的同樣編排順序),這兩節經文把聽眾迅速拉回到以色列罪惡的現狀中。歌篾的生活實情準確應驗了孩子奉命與她爭辯的內容(二2);以色列的生活狀況也是「偏向別神」,這句話與二章5節比較顯得輕描淡寫;「我要歸回我前夫」(二7),依然未見這樣的字句出現;歌篾被冠以「淫婦」的稱謂(參二2),並且另有所愛的「情人」(參二5、7、12、13)。很顯然她的淫亂集中在一個人身上,第1節所用的希伯來文常被譯作「友人」(re{a`;參︰歌五16中的「情人」;耶三1「親愛的人」;耶三20「丈夫」)。以色列仍沈迷於異教感官的崇拜之中,好像喜愛「葡萄餅」一般(撒下六19);她毫無疑問將它們看作從巴力所領受的而倍加珍愛(參二5、12),這些也是她作妓女的部分酬報,或許還是喚起愛情之物(歌二5)。
在這種黯淡淒涼的景觀中,神發出一道突兀的命令︰去愛,以耶和華還是愛他們堅定地強調。聖經中沒有幾處比這�塈饈鈰鷕膆X神愛的特色︰ (1) 在所有情形下都堅定不改變,即使當祂的子民(以色列和猶大可能都包括在內;參一6∼7、11註釋)墮落在偶像崇拜/淫亂中(參四12、19,五3∼4,以各種表達方式反映以色列深陷異教邪淫之程度),神的愛依然彰顯; (2) 這種愛與人類微不足道的愛對比強烈,人類的愛往往會投注在一些沒有意義的對象上──耶和華愛的是以色列人,他們愛的是什麼?葡萄餅! (3) 人不但能用愛體察到神的能力和情感,也可用愛來揭示神的愛──神對何西阿的命令是神愛和人愛的對應;何西阿從救贖信息中學到神的恩赦和慈愛(二14∼23),他將身體力行地去愛一個淫婦,以此教導其他人; (4) 這是一種依神的命令付諸行動並堅守承諾的愛(2節);以及 (5) 這是一種堅強而溫柔的愛,在必要時有足夠勇氣和正直的力量行使管教約束的職責(3∼4節)。
「愛」這個詞(希伯來文 ~hb)對於何西阿有下列幾種意義︰ (1) 可指「從……方面獲取樂趣」──就像歌篾的情人從她的陪伴中(三1),以色列從葡萄餅中(三1)獲得樂趣一樣; (2) 可用來描述像以色列和諸巴力之間的不正當關係(二7、12、15,九10),或對待亞述像賄賂情人(八9); (3) 可意味著忠心、代價高昂的愛,就如神不顧歌篾的淫亂,仍命令何西阿愛她一樣(三1);以及 (4) 也可用來表明神忠心愛以色列的許多不同層面︰在幼年時從埃及召出祂的子民(十一1),在青年時代用慈繩愛索牽引,磨鍊以色列(十一4),縱使她不忠(三1)仍然堅忍,縱發義怒仍能寬恕,醫治他們背道的病(十四4)。對於那些真正認識神的人,這真愛的命令是他們不可能違背的(約壹四8)75。
何西阿的回應行動(2節)顯出這愛代價怎樣昂貴,以及歌篾已身陷何等墮落的境地。注意對神「去愛」(1節)命令的回應,不是「他去了並且愛她」(參一2∼3),而是我買──以行動表示愛。這是一種為了完成神的計畫,不惜承擔一切的愛76。
3∼5. 何西阿對耶和華神的命令(1節)的響應分成兩部分,即把她買贖回來(2節),以及用言語定下復和條件(3節)。單從第3節還難以真正明白這些條件的含義,大多數解經家借助於第4∼5節來理解。多日一定是指第4節中那一段暫時的時期,因為第5節用後來指示出多日過後發生令人鼓舞的事件。第3節中的這些條件,是恢復關係的一些暫時的指導原則,也是一些約束管教的原則︰歌篾的行動要受到嚴格的限制──她要與何西阿一同居住(或「留守」)在他身邊(同一動詞用來描述孩子出生後等待潔淨的時期,利十二4∼5),禁戒那曾導致她情慾的姦情,以及任何其他的性關係,包括何西阿在內的任何性接觸(參 Wolff, p. 56;RSV 、 NEB 、 JB 、 NASB 、 Mays, p. 58)。這些解釋借助於兩個假設︰ (1) 「不可歸別人為妻」,意思是不可歸「任何人」而不是「另外的人」; (2) 「我向妳也必這樣」,描述何西阿同樣禁慾。安德生(291頁)另一種同樣可信的解釋,是將前一句話的動詞理解為「等待」(而不是居住),等待歌篾遵守暫時禁慾的兩個命令,以及最後一句完全恢復關係的應許──「然後我將誠然屬你」,這種解釋更能配合第5節中以色列與耶和華完全復和的展望。
婚姻中管教約束的時期是一個預表的行動,象徵以色列要度過磨鍊和受剝奪的時期。以「因為」(希伯來文 ki^)開頭的第4節,是對第3節的解釋(參一2、4、6、9中的因為)。歌篾將被剝奪性愛的權利,以色列也將沒有君王首領、祭祀、柱像、以弗得、神像77。這種剝奪合情合理且完全徹底︰任何政治、軍事(首領可能是作戰的領袖,參十三10註釋)體系,異教的屬物,或能代替直接信靠神曉諭話語(參︰何四12)的事物,都要被除滅盡淨。
這種剝奪行動以兩個極有分量的動詞告終︰歸回和尋求。這兩個詞最好的解釋,就是指著被擄的經歷而言(何西阿常發出類似的警告,如八13,九3、6,十一5);它們對何西阿都有積極和消極兩方面的含義。消極而言,歸回(希伯來文 s%wb)用來指以色列轉去追隨假神(七16),導致出埃及經歷的白費,和重新被擄到埃及的厄運(八13,九3,十一5);尋求可以指追逐不好的對象(所愛的=諸巴力偶像,二7),或以不良方式尋求(用牲畜的獻祭,五6)。積極而言,兩個詞都意味著在悔改、信靠、順服的前提下,完全效忠於聖約︰歸回的態度是必須的,卻被以色列屢次拒絕(五4,七10),雖然神也不斷催促(二7),他們宣稱要做的,卻沒有足夠誠意遵行(六1),只有當審判全然臨到,他們才會如此行(十四1∼2);尋求的態度也是神一直期望的(五15),以色列卻無能為力,反而與此背道而行(七10),直到第5節的後來之後,才真正有改觀。每當歸回和尋求同時出現,都有彼此強化的功用──遵照神的律例,滿心渴望與神相契的歸回(參七10)。在目前情況下,歸回和尋求都發生在一段政治和靈性生活的徹底剝奪之後,歸回不僅有悔改的意思,更有結束被擄生涯而歸家的意思。
何西阿書中提到他們的王大衛,按上下文看是出現在幾種前提下︰ (1) 南北兩國統一,歸屬一位首領統治(參一11); (2) 以色列政局不穩狀況的改觀(七3∼7,八4,十3); (3) 棄絕依靠外援來緩解自己薄弱的政局(七8∼9、11、16); (4) 約的延續,即耶和華與大衛所立,卻遭耶羅波安一世和其繼承人橫加破壞的(參八4註釋)。何西阿如同阿摩司(九11)及後來的諸位偉大先知(彌五2;賽十一1∼5;耶二十三5∼6;結三十七24∼28;亞十二7),將神未來統治的勝利,與大衛統治的復興聯繫在一起。對於何西阿,歸回耶和華意味著將耶羅波安一世所敗壞的一切全然轉變。靈性生活的恢復和民族的統一是一回事──提示讀者舊約視以色列為一個身軀,她不是生活在另外的世界中對神忠心,而是在現實經濟、政治和地理環境中對神忠心。(成就這些應許的方式,可參一2∼二1後面的增註)。
整段信息以講述歸回的方式、益處和時間作結束。末後的日子和多日(3∼4節)相對應。末後的日子不應指絕對意義上的末後的時間,而是指管教約束完結以後的時間。恩惠不僅是與神聯合所得到的好處,更指重新恢復土地的豐裕出產;關於這一點,以色列曾一直愚頑地歸功於諸巴力(二5;參︰創四十五18、20、23;耶二7,希伯來文 t]u^b[ 指此意);恩惠遠超物質利益的祝福,而伸展至救贖信息Ⅱ所言的更新及守約(二14∼23;參︰尼九25;賽六十三7)。敬畏是指歸到神面前的方式,是全劇的關鍵。沒有什麼比這種恐懼敬畏的心更適合以色列了,她在所有被剝奪和管教的功課中,知道了耶和華的所是、巴力的所非;又知道對聖約忠心的重要,和違背它的可怕。
我們只能猜測何西阿和歌篾身上發生的事情,預言關注的焦點忽然從他們身上移開;但他們的經歷已足夠引起我們的重視,幫助我們更清晰地認識神的審判和恩惠,預備我們接受先知進一步的信息。
75 聖經中的愛的細微差別和重大意義,全面的論述見 L.
Morris, Testaments of Love: A Study of Love in the Bible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1).
76 見 D. J. Wiseman, 'Weights and Measures', IBD,
Ⅲ , p. 1634∼1637; O. R. Sellers, IDB, Ⅳ , pp. 832ff; Wolff, p. 61。這�堛熙B理方法很難一言道明︰ (1) 動詞的形式難以解釋,大多數現代譯文都譯作買(RSV 、 JB 、 NASB 、 NIV; Wolff),一方面是從上下文推斷,另一方面也較切合原文的動詞形式。還有一些譯法意義更廣泛,包含何西阿可能付費長期雇用她的含義(「取回」,NEB;「得到」,Jeremias;Mays;「獲得」,Andersen); (2) 沒有寫出交易的對象──推測是第1節中的「情人」,他對歌篾有一定的權利,這也許來自他對她的生活供應; (3) 「價值」的含義(希伯來文 b 所引導;參二19∼20註釋)不清楚──既支付銀錢,又繳納大麥,可能表明這些是何西阿很不容易湊齊的。舍客勒是按重量估價,可能是硬幣的形式,有些人認為它稍輕於半盎司。賀梅珥和利帖是度量穀物的,穀物通常盛在編織的筐�堙A利帖相當於半賀梅珥。我們很難作出準確的推測,學者對一賀梅珥的重量估計差異很大,介於5到11蒲式耳之間;一種比較合理的猜測認為,銀子和大麥合計相當於三十舍克勒的銀子,在當時等於一位女僕(出二十一32;參︰利二十七4,婦女許願在主面前所估定的價值)或一位廟妓的價值(Jeremias, p. 55)。
77 關於以弗得,見 R. K. Harrison, ISBE, rev., Ⅱ , pp. 117∼118;神像可見 J. A.
Motyer 和 M. J. Selman, IBD, Ⅲ , p. 1535. 柱像起初可能是用來紀念如伯特利(創二十八18、22,三十五14)和示劍(創三十三20;書二十四26)這樣的以色列歷史聖地的,後來因為與象徵男性神明的迦南柱形物體很相似,就遭到禁止(申十六21∼22)。以弗得可能用在大祭司所穿的聖衣上,其上有用來求問神旨意的烏陵和土明(出二十八4∼40,三十五27,三十九2∼30),也可能是神像(參︰出三十二4;士八27),敬拜偶像的帳子(王下二十三7),或相當於神像的雕塑(參︰士十七5,十八14),通常是為那些有保護和指引能力的神明所做的陶瓷雕像(撒上十二21,十九13;王下二十三24;結十六章)。──《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