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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第八章

 

D 必遭毀滅的異教(八1∼九9)

  這部分內容是四章1節∼十一章11節的四段信息中的第三段,可分為兩部分,即八章1∼14節和九章1∼9節︰ (1) 兩部分的首句都是具有警告意義的命令句(八1,九1); (2) 兩部分的開始都在公開指責以色列對耶和華神的悖逆不忠(八1∼3,九1∼3),而結尾都是有關審判的概括性宣告(八14,九9b); (3) 兩部分的主要內容都是攻擊以色列偏向異教,並且陳明異教帶來的毀滅敗壞,是以色列面臨的最大威脅(八4c ∼6、11∼13,九1∼6); (4) 兩部分都概括提到了即將遭受的審判︰

 

  現在必記念他們的罪孽,

  追討他們的罪惡(八13,九9b)

 

  雖然八章1節∼九章9節再次注重異邦邪教的罪惡(參四1∼五7),但它還是在提醒人想起五章8節∼七章16節中那些表達以色列違背聖約的比喻︰ (1) 王朝頻繁交替,書中曾多次提到諸王此起彼落的情形(八4、10;參六7∼10,七3∼7); (2) 在亞述和埃及之間搖擺不定的外交聯盟政策(八9∼10,九6;參五13,七8∼12); (3) 對軍事實力的矜誇奢望(八14;參七16); (4) 祭司對以色列的墮落光景責無旁貸(九5∼9;參六7∼10,七1∼7、14、16a); (5) 以色列人言而無信,徒表忠誠(八2,九1∼6;參六4∼6)。八章1∼14節和五章8節∼七章16節兩部分信息至少在內容上銜接緊密,前者可看作是後者的縮略平行段,正如五章1∼\cs167節是四章4∼19節的簡略總括一樣(如 Jeremias 所見,103頁)。

  從這部分還可追溯到二章2∼13節對異教的描述,它猛烈攻擊生殖異教的邪惡,再次提到利用神所賜的金銀美物(八4;參二8),賄買朋黨伙伴(八9∼10,九1;參二12),以及當作巴力惠賜的五穀莊稼慘遭劫掠(九1∼15;參二12)。這部分的區分雖然類似一至三章和四至十四章之間般清晰,但卻不能區分為兩大段,反而這部分信息以其獨特的措詞和主題內容,將整卷何西阿書貫穿一致,使它在語言特色和信息內容上高度協調統一105。

 

105 這�堜狴峈漲U種文學手法令人矚目︰ (1) 警告(八1∼3); (2) 抱怨的短呼──多久(八5c ∼6a); (3) 智慧語句(八7); (4) 誇張形式(八12); (5) 固定模式的審判宣言(八14); (6) 拯救信息的諷喻體(九1); (7) 修辭疑問句(九5); (8) 引述各界對先知的評論(九7b); (9) 引喻過去的罪惡歷史(九9)。所有這些文學手法交織在一起,組成兩部分審判信息(八1∼14,九1∼9)。其中責備(八1b ∼3a 、4∼6a 、7∼9、11∼13a 、14a 、九1、7b ∼9a)和宣告(八1a 、3b 、6b 、10、13b 、14b,九2∼7a 、9b)這兩種典型的成分,又巧妙地編織在一起;第八章的主要內容都屬於責備的,耶和華神是主要的發話人,九章1∼9節突出審判的宣告,耶和華神以第三人稱單數形式出現,先知則似乎是審判的傳令人。

i. 干犯律法(八1∼3)

  雖然 la 節令我們不解,但很顯然這幾句話是對以色列違背聖約規定的悖逆行徑,發出指責和判決(1b 節),審判的宣告中預示以色列將被仇敵追逐(3b 節)。我們參考1b 節傳統的解釋──可將「鷹」比喻作來勢兇猛的侵略軍,那麼這三節經文就成為一段首尾對應的完整信息︰

 

  宣告仇敵入侵的判決(1a 節)

  指責干犯律法(1b 節)

  擴展指責內容(2節)

  總括指責內容(3a 節)

  宣告仇敵追逼的判決(3b 節)

 

這三句經文結構的關鍵,在於1b 節「因為」(希伯來文 ya`an)的意義。安德生(486∼489頁)斷言因為引導的是起始子句,其主要子句在第3節中。由於以下提到一些理由,我們應該採納安德生對於因為一詞用法的主要觀點,卻不會完全接受他將第1∼3節作如下的翻譯︰

 

因為這民違背我的約,並干犯我的律法──(雖然)他們不斷向我呼叫說︰「我的神啊,我們認識你,我們以色列」

以色列丟棄良善,仇敵必追逼他。

 

  字�埵瘨�聖約一直是中心︰ (1) 一開始就提到它,作為整段責備信息的基調(參六7); (2) 隱含在律法一詞中(「訓詞」,希伯來文 to^ra^;參四6),以立約歷史和要求為核心(論違背,參七13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6,Name=ix. 悖逆抗拒的雙重責備(七13∼16)}); (3) 呼籲(參七14,此處講到「無誠心的哀求」)我們認識你,是表明對聖約的謹守忠誠,因為何西阿所用的認識一詞(希伯來文 yd`,參二20,四1、6,五4,六3、6),自始至終含義都不變; (4) 以色列丟棄良善與「他們竟圖謀(罪惡)抗拒我」(七15),是一種對偶的表達手法,表明兩者所存邪僻的心態相同,整段信息強調神人之間當存的和睦共榮的立約關係106; (5) 遭受仇敵追逼,是破壞盟約(聖約)必然帶來的一種明確懲罰形式,即主神撤去祂超然的護庇,使悖逆的附庸國暴露在仇敵的攻擊中。

  這�堥S有明確陳明仇敵(3b 節)所指的對象,但上下文提示我們,仇敵和鷹(1a 節;參︰哈一8;哀四19,都提到仇敵的追趕如鷹一般勇猛快捷,希伯來文 ns%r 指兀鷹或老鷹)都喻指同一對象107。1a 節中沒有動詞,語言如此精煉,使我們只能猜測它真正的意思,比較可能是在呼籲先知向民眾發出警告,如同哨兵吹響號角一般(參五8;摩三6,雖然1a節中沒有「吹」這動詞)。雖然一些現代版本把這�媊陽@「嘴唇」,但希伯來文字面的意思是「齶」,在經文中通常與「嘴唇」和「口」並列(箴五3,八7;歌五16,七9)。先知發出警告的原因陳明在下一句話中︰「(敵人)如鷹來攻打耶和華的家」,古老的 Targum 版本把如鷹的敵人譯作亞述。上下文也支持這種看法︰如七章16節中因兇暴導致首領仆倒,八章7∼8節中以色列被外邦人鯨吞,在八章9節特別提到亞述,八章14節和九章5∼6節影射以色列軍事力量的敗落,和民眾流離失所的結局。鷹是對巴比倫和埃及武力入侵的比擬手法,參以西結的比喻(十七1∼14)。仇敵(3節)和朋黨(9節;希伯來文分別為 ~o^ye{b[ 和 ~o{he{b[,後者字義為所愛的人)之間的諧音字用法,更肯定了上面這種解釋︰以色列苦心追隨的「朋黨」(盟國)如鷹一般轉向他,意欲吞食這個可憐的獵物,像禿鷹吞吃屍體108,「仇敵」虎視眈眈侵吞的地方,是耶和華的家(1a 節),並非指耶路撒冷的聖殿或崇拜巴力的邱壇(除非這個詞是個諷喻的反語),而是指耶和華神恩賜祂子民的整個以色列地(參九3∼4)。

 

106 W. L. Moran, 'A Note on the Treaty Terminology of the Sefir, Stelas', JNES, 22, (1963), pp. 173∼176.

107 關於中東禿鷲的詳細討論,見 W. Brownlee, Ezekiel 1∼19, WBC, 28 (Waco: Word Books, 1986), pp. 261∼265.

108 另一種似乎合理的解釋把 nes%er(禿鷲)視作 nas%s%a{r 或 nas*s*a{r 來自意為「傳令官」的阿拉伯語,見 Grace I. Emmerson, VT, 25, 1975, pp. 700∼710. 她由這樣的理解推斷整段信息有著異教立約的背景。她認為開頭應譯為「像傳令官〔發出命令〕把號角放在嘴邊,發出攻打耶和華的家的〔命令〕」。這種譯法避免了把禿鷲改為「守望者」的傳統做法(參 JB)。

ii. 不合法的首領和遭咒詛的偶像(八4∼6)

  第1∼3節概括性的責備在這�媗亃o更加具體。這時首先指責的對象是「王朝」(4a 、 b 節),因它依賴陰謀野心得以存留,又因暴力叛變而頻繁交替(王下十四23∼十七2;何七3∼7)。在這起伏的諸王統治中,沒有一次尋求過耶和華神的旨意,得到過祂的首肯(「認識」指「關顧」或「承認」,見詩一6)。君王和他的主要官員(首領;參七3、16)是根據一系列的條件選舉產生的,與神向祂子民所定旨意毫不相干,這種任意妄為的君王選舉程序,與神藉撒母耳之手親自揀選大衛作王的過程對比鮮明(撒上十六1∼13)。

  第二個受到指責的對象,是在異教崇拜中風行的「偶像」(4c∼6節;參二8有關金銀的解釋{\LinkToBook:TopicID=135,Name= C 離異的悲劇︰審判懲罰的宣言Ⅰ(二2∼13)})。因崇拜金牛犢而產生的一切宗教活動(參十5∼6,十三2)注定要遭致毀滅(4d、6d 節)。雖然約的誡命(出二十3∼6;利十九4)禁止拜偶像,此時民眾已明確干犯律法(參1節),然而這�埵韟隤�關注的焦點,是拜偶像的愚昧,而不是干犯律法(參︰賽四十18∼20,四十一29,四十二8、17,四十四9∼20;哈二18∼19)。有什麼事情比敬拜一位「我們自己高抬的虛無之神(參七16),本是人手所造而非造物的」主更愚昧的?偶像和其他任何人手製作的材料一樣,是用木頭造型,貴重金屬鍍飾而成的(這�堶n「毀壞」或「剪除」的對象是偶像而非民眾,4d 節),很容易被剪除(4d 節)或打碎(6d 節;參︰出三十二20)。撒瑪利亞的牛犢很可能指在伯特利王室的邱壇的(參︰王上十二28∼30,「牛犢」是耶羅波安一世造的,摩七13講到它對於耶羅波安二世的重要性)。何西阿提到撒瑪利亞的居民因牛犢的撤離而悲歎哀哼時(十5∼6),顯然認為這二者緊密相聯。

  「他丟棄」(5節)合理的主詞是神,但下一句我的怒氣由第三人稱轉變到第一人稱,就顯得有點唐突。當然,我們可認定這句話是因「說」(參 NASB)引出的直接引語,另一種可能就是把我的怒氣當作後面兩個子句的主詞︰「我的怒氣已丟棄你的牛犢,撒瑪利亞啊,(我的怒氣)並且向他們發作。」109這種解釋使我們有必要將動詞「我已經丟棄(完成式)」,改為「我曾丟棄」(過去式,RSV)或「丟棄」(命令語氣;參 NIV),或「曾被丟棄」(參 Mays)。安德生(482頁)的解釋有點道理,就是將第4節的最後一句與第5節的第一句連在一起;「以致被剪除,他丟棄撒瑪利亞的牛犢。」

  撒瑪利亞丟棄耶和華神的聖約(3節),並將本該向神持定的忠心,轉歸以牛犢為象徵的掌管生育的巴力神,神也因此丟棄他們。第4節中動詞的主詞必定是撒瑪利亞居民,也是神的怒氣發作的對象(參︰賽五25中提到的怒氣,即先知以賽亞心中的怒氣,伴隨著神伸出的手,隨時預備施行審判;參九12、17、21,十4)。因為以色列的悔改不夠真誠,且他們罪孽極深,故此耶和華神向他們所存的是熊熊燃燒的烈怒,而非充滿恩惠的慈愛。忌邪之神的尊榮,在崇拜牛犢的異教中遭到嚴重摧殘(參︰出三十二10、11、19,耶和華神和摩西看到金牛犢時都勃然大怒),祂因點燃的義火而大變臉色(怒氣和「鼻子」在希伯來文中是同一個詞 ~ap),只有以色列徹底悔改歸回,神的烈怒才會轉消(十一9,十四4)。第5節的後半部分是一種怨責(參︰詩四2,六3)。幾時不是一個詢問時間的疑問詞,而是感歎以色列的污穢不潔(參︰創二十5;詩二十六6,七十三13,這些地方希伯來文用語指清潔無辜的雙手),已成了他們恆常的行為標誌。

  第6節第一個詞組的字面意思,就是「因為(或誠然)出於以色列」,似乎與第5節有關聯,但其準確意思極難判定,故此有人對原文作出許多修正。沃爾夫(132頁)將這句話譯作「但他們出於以色列!」可能是最貼切的譯法。雖然如此,這句的意思仍含糊不清,全句的語氣可能是強烈而肯定的︰是的,他們看來無力聖潔,但他們凡出於以色列的仍可回歸(Wolff, p. 141);也可以是帶有諷刺挖苦意味的︰而他們出於以色列,慣於書寫大逆不道的歷史的,將不會回歸。

 

109 J. R. Lundbom, VT, 25, 1975, pp. 228∼230.

iii. 虛妄無益的外交聯盟(八7∼10)

  作者用三部分的箴言(7節)這特別文學形式繼續烘托審判的危機。箴言能改變筆調,引人深思,能引發並深化論證──他們種什麼就收什麼(參︰加六7∼8),但其惡果卻未立時向讀者顯明。只有讀到第9節提到「亞述」時,我們才會清楚看見何西阿在回顧先前信息的主題(參五13,七8∼16)︰依靠外邦聯盟將極其危險,不但虛枉無益(7ab 節),更極具毀滅性(7c ∼8a 節)。

  箴言的文學效果表現在︰ (1) 第一句話的字音相近──他們種,希伯來文是 yizra{`u(又能回應耶斯列的名字;參一4∼5、11,二22),他們收,希伯來文是 yiqs]o{ru^; (2) 第二句話中的兩個字原文押韻──禾稼是 s]emah],麵是 qemah]; (3) 三句話的語義呈連鎖遞進的趨勢──種的不好,收的會更糟(7a 節),而好不容易發苗的莊稼,結出極少可吃的果實(7b 節),所剩無幾的果實,還被兇暴劫掠的外邦人吞吃(7c 節)。這種複合三段論式(參︰珥一4)的連鎖論證,強烈突出以色列的愚昧無知,並顯出其影響深廣的結局(另一種把第7節解釋為咒詛而非箴言的作法,參 Andersen, p. 497)。

  風(7節)是變化無常和虛浮無益的象徵(參十二1,再次提到外交政策的愚昧;伯七7;箴十一29;傳一14、17)。「暴風」(參 Stuart, p. 127)表現毀壞情景的升級(參︰詩八十三15;伯二十九20∼23,講到恐懼暴風引起的災難);其後果不僅顯得愚拙,甚至更可悲。外邦人(參五7,七9,八13註釋)指本身沒有擁有土地,而需要靠掠奪別人財產賴以生存者,遊牧搶劫者曾是古代中東定居農戶時常面臨的威脅。這段信息預示到全球的列強將強行干預,第8節提到列國(go^yi^m),第9節提到亞述,都使這一點變得更清楚。

  吞吃(8a 節;吞滅,RSV,7c 節)使這箴言的含義與起初對它作的解釋緊密相連,並使這部分信息變得頗具諷刺意味︰以色列不僅是個愚昧、無穫的農夫,更是不屬聖約範疇的外邦人,特別是亞述和埃及等列國鯨吞的食物。「現今」(8節;RSV 作已經)一詞應非表明時間的概念,很可能是表達以色列的愚蠢頑梗,將使她被列國吞滅(參五7對這個詞相近用法的解釋)。無用的器皿(8節;和合本作「不喜悅的器皿」,字義為「毫無價值」;耶二十二28,四十八38)通常用來描繪破碎的器具或損壞的武器,是另一種表示以色列愚拙無力的生動比擬(參七8、11,八9)。投奔(字義為「上行」,9節)暗示以色列曾北上行至大馬色,並順沿幼發拉底河的水道東行,避開直接東行沙漠的危險,投奔亞述求援。亞述在何西阿書中一直扮演著雙重的角色(參五13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8,Name=i. 貪婪愚蠢的外交(五8∼15)}),她誘惑以色列違背與神所立的約,同時又隨時等候向以色列施行審判的刑罰,從加利利和基列在主前七三三年敘以大戰中的經歷可見一斑(見增註︰歷史背景輔參{\LinkToBook:TopicID=147,Name= 增註︰歷史背景輔參})。

  以法蓮如同野驢(或作「斑馬」,9節;這�埵鹵茩策r的可能,~pr 是「以法蓮」一詞的開頭三個子音,與野驢的子音 pr~ 只有細微的差別,參十三章15節,十四章8節中提到「以法蓮」的其他諧音字)這種表達方式,應該是另一個句子的開始,這一點與 MT 及其他大多數版本意見相反。這個喻詞不像七章11節中「愚蠢鴿子」那樣,單單體現以色列愚蠢的一面,更通過分詞偏離閒逛(參︰賽十四31;詩一○二7),和指「她自己」的冠詞 lo^,以及約伯記(三十九5∼8)所述,生性喜愛在「乾旱曠野」和「鹽地」生活的野驢的比喻,表達她孤獨的情形。這�媮縐�以法蓮賄買朋黨(所愛之人,參二12),顯然這已是一群無分無緣於聖約的孤獨子民,他們已不再擁有任何魅力〔參8節不喜悅\cs8(無用)的器皿〕,反而需要賄買外人給予他們所切望的青睞(參︰鴻三4,把尼尼微刻畫成一個詭詐的淫婦)。這正是耶利米後來描繪猶大邪淫奢慾的生動畫面︰

 

  你是野驢慣在曠野,

  欲心發動就吸風,

  起性的時候誰能使它轉去呢?(耶二24)

 

既然何西阿通曉以色列的遠古歷史,「野驢」也可能暗指以此命名的以實瑪利(創十六12)。

  按著第7節語意連貫遞進的手法,第10節也是第9節的引伸︰以色列在偏邪無援的時候賄買外邦,但這種賄買行為(這個動詞反覆出現,看來是從字根 tnh 衍生而來,與二章14節和九章11節用到的雇佣用品有關──~et[na^ 和 ~et[na{n)有害無益,因為以法蓮的地位掌握在神的手中,而神的意向卻是聚集祂的百姓,即九章6節所用的字根 qbs](聚集),顯明招聚他們是為了施行審判的懲罰(參︰珥三2;番三8)。

  我們瀏覽一下現有的不同版本,就會發現原文第10b 節的意思多麼深奧難解。整段信息似乎是在顯明審判的危機,因此排除了高抬偶像的宗教遊行活動的解釋︰「他們將完全停止攜帶君王首領的形像」(Jacob, p. 60;參︰摩五26,可能也提到以色列宗教活動中這種宗教遊行儀式)。另外一種解釋能更貼切表現岌岌可危的形勢︰「這將使受膏君王和首領的統治很快完結」(JB;參 NEB)。雖然這種解釋能得到權威的 LXX 支持,但卻要把重擔(希伯來文 mas*s*a{~)修正為「受膏」(希伯來文 m#s%o^ah];參 BHS),並突然引入八章4節的主題。第三種解釋則把這句話的意思看成是宣稱以色列不斷承受痛苦,要向亞述君王朝廷納貢〔即向她所愛之人交納貢物,9∼10節;參五13,把亞述統治者稱為大君;首領(希伯來文 s*a{ri^m)可能是亞喀得文 s%arra{ni「諸王」的引伸,試圖重組眾所周知的君尊稱謂「萬王之王」。沃爾夫的解釋(133頁)集眾家之長︰「不久他們將因君王的重擔而痛苦不安」〕。他們依靠外援的習性,已使他們自己苦不堪言,以法蓮的經歷不幸正為栽種和收割的妙語所言中。

iv. 虛浮空洞的宗教熱心(八11∼14)

  這段信息又重新以異教為關注焦點(參七14∼16,八4∼6),但重點在於祭壇和祭物(參四8、10、13、14、19,五6),而不是禱告儀式(七14∼16)或牛犢崇拜(八4∼6)。貫穿這些經文的線索之一,就是反覆用到「增添」這個詞(參四7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 棄絕律法(四4∼10)}),其希伯來文字根是 rbh 或 rbb︰增添祭壇(11節),增添(萬條)律法(12節),增添堅固城(14節)。第一點和第三點反映出,以色列將難以置信的精力投入宗教活動和國防工程中;第二點反映出神心�堛煽d哀和惆悵,無論多麼豐富的律法,都不能減消以色列墮入歧途的熱情。

  或許我們可以在這些愚蠢的過度行為,與第7∼10節中奠定基調的箴言之間找到一些關聯,那處曾宣稱以色列所做的一切都要化為灰燼︰愚蠢的栽種、微少可憐的收成、所剩無幾的果實還被外邦人吞吃;以色列好不容易湊足貢奉亞述如妓女工價般的捐項,尚未享受到任何好處,已徹底被耶和華神掃清。第11∼14節神心中依舊悲哀︰增添祭壇導致罪惡增添(11節);眾多的獻祭禮儀卻招致神的不悅納(13節);建造眾多堅固城,卻像在堆集乾柴,預備焚燒(14節)。

  從這個連貫的主題出發,能幫助我們明白第14節的地位。這一節為起初指控以色列違背聖約和干犯律法(八1)增添憑據,同時又從另外一個角度突出王朝的愚昧墮落(八4),表現於從顯赫雄偉的建築所反映的自我膨脹,和社會強徵暴斂的罪惡現象,並曾遭到先知阿摩司的強烈譴責(摩三15,五11,六4、11;參︰耶二十二13∼17)。此外,吞吃(或「吞滅」;希伯來文 ~kl;參二12{\LinkToBook:TopicID=135,Name= C 離異的悲劇︰審判懲罰的宣言Ⅰ(二2∼13)},四8、10{\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 棄絕律法(四4∼10)},五7{\LinkToBook:TopicID=145,Name=iii. 責備偏離職守的領袖(五1∼7)},七7{\LinkToBook:TopicID=153,Name=vi. 明喻審判︰燒熱的火爐(七3∼7)}註釋)把以色列貪吃祭物的無底慾望,和永無休止的審判烈火緊緊相連,這樣的審判烈火將吞滅以色列所有堅固城牆(13∼14節)。最後,第14節將第13節中隱喻的審判宣言變得更加明確具體──以色列遭致懲罰的形式,是烈火焚燒眾城。第11節有幾種不同的譯法,NIV 採用諧音字的譯法是最值得提倡的︰

 

  以法蓮增添贖罪祭壇,

  卻成了他們犯罪的祭壇。

 

這種譯法要求將第一件動作為了犯罪(RSV)修正(只是改變母音)為使役動詞字根,在原文中不僅用來指奉獻贖罪祭(如︰出二十九36;利九15),還可指潔淨罪惡或不潔〔民十九19;詩五十一7,RSV 譯作清洗;奈伯芮的觀點,後得到雅各(Jacob, p. 60)的認同〕,首先依據子音字母的不同標法,將這句話看成諧音字〕。這段信息的中心還在於表現以色列圖謀不軌,最終必將玩火自焚,自食其果。積極建立祭壇的本意在於對付罪惡,但如今卻成了增添罪惡的途徑110。

  本書這部分的典型特點是,在先知憤然指責罪孽,並宣告即臨審判的信息中,不斷穿插神所發的怨言(12節;參七13∼16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6,Name=ix. 悖逆抗拒的雙重責備(七13∼16)})。這節經文集諷刺、誇張、尖銳的文學筆調為一體,作者有意誇張神曉諭律法的作為,以烘托以色列違背律法的罪孽深重。如果民眾可以棄絕每一條細緻的訓誨,增添更多律法也無濟於事(參四6{\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 棄絕律法(四4∼10)},八1{\LinkToBook:TopicID=158,Name=i. 干犯律法(八1∼3)}註釋)。這種嚴峻的形式迫使神到了祂寬容仁慈的極限,所有使民眾重歸正路的努力,都以失敗告終。以色列背叛神的反應最具諷刺意味,他們本當尊為至寶、明確了解的對象,如今卻當成「陌生的」,視而不見(參7節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0,Name=iii. 虛妄無益的外交聯盟(八7∼10)},這�堨峔鴞P一個字根 zr)。以色列所做的,是個不折不扣的錯誤──以色列以妓女的工價追逐本是外邦的亞述(9∼10節),而神寫給(注意這�堹S別強調書寫是傳達和保存神話語的方式)以色列作為導向原則和蒙福途徑的律法,反而被當作外邦異國毫無價值的東西111。第13節的語法和詞彙都令人費解,特別是頭兩個詞,字面的意思可能是「獻給我所愛之人的祭物」,然而「我所愛之人」的原文 ~hb(參9節)並不是常用的,並且與一個意思是「給」或「帶給」的字根有關,通常用來指奉獻祭物(注意 NASB 譯作「我獻祭的禮物」;NIV 作「他們獻給我的禮物」)。安德生(510頁)指出,「我所愛的人」有可能與獻孩子作祭物有關(參五2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5,Name=iii. 責備偏離職守的領袖(五1∼7)})。神對這種異邦風俗的反應看來卻太平淡︰耶和華卻不悅納他們(參︰撒上十五22∼23)。第11節中顯見的並列和諷刺手法,組成第13節的基調。JB 版本採取意譯的辦法,仍不失其本意︰

 

  他們喜愛獻祭︰好吧,就讓他們獻!

  他們喜愛肉︰好吧,就讓他們吃!

 

這種譯法把難解的 habha{bay當作是從字根 ~hb 或與此相關的字根衍生而來,用來明確表達「肉」(或「肉體」)的意思,和祭物一起作動詞的第二個受詞。這些子句是強調︰以色列進行宗教節期崇拜更重要的動機,是滿足私慾和貪婪之心,而非出自對真神的順服或敬拜(參四8、10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 棄絕律法(四4∼10)},講到以色列的獻祭制度中,吃喝所占的重要地位)。對於一個以五穀雜糧和蔬菜為主食的民族,味道鮮美的祭肉令人垂涎欲滴,難以抗拒。

  兩個表現審判的動詞「記念」(參七2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2,Name=v. 神抱怨約民虛謊詭詐(六11b∼七2)})和「追討」(字義為「光顧」,參一4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0,Name=ii. 第二幕︰預表審判的兒子(一3b∼5)}),反映出無論神採用什麼間接手段施行審判,都將親自插手對付以色列隨從外邦邪教崇拜的罪孽。至於罪惡(h]at]t]a{~)和罪孽(`a{wo^n),可參考四章8節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 棄絕律法(四4∼10)}。部分的刑罰就是重歸埃及。讀者可以從政治的角度理解這一節︰在他們要求脫離亞述的轄制時(參七11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5,Name=viii. 明喻審判︰愚蠢無知的鴿子(七11∼12)}),卻重返老路,奉行尋求埃及幫助的外交政策。更可能的解釋,是歸回意味著歸回到曾在埃及飽受奴役的景況,這句歸回的預言,是九章3節和十一章5節更清楚斷言的前奏,當以色列錯失歸向神的時機(參三5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9,Name=ii. 第五幕︰復和加上約束管教(三1∼5)}),勢必落入在尼羅河沿岸,或底格里斯河畔受奴役轄制的境地。第14節中烈火焚燒的危機,強調神審判的形式是外邦侵略或被擄,而非與外邦政權周旋受挫。第14節中以色列的「忘記」(參二13{\LinkToBook:TopicID=135,Name= C 離異的悲劇︰審判懲罰的宣言Ⅰ(二2∼13)},十三6{\LinkToBook:TopicID=176,Name=ii. 神烈怒中的審判(十三4∼8)}註釋),與神的「記念」對比鮮明,指一種長期蓄意的忽視(參五4),這使他們在第2節中發出的哀號更顯得虛假︰

 

  我的神啊,我們以色列認識你了。

 

這�堹S別責備他們忘記誰使他們成為一國。正如詩篇一○○3,何西阿用造他的主,不是指創造主,而是指那位創立聖約、帶領他們脫離埃及、頒賜律法、賞賜土地、自始至終保守他們的主。

  南北兩國大興土木,建造龐大宮殿,帶給以色列人靈性上的罪惡有幾點(注意從宣告審判的六章11節以後,猶大首次再現)︰ (1) 宮殿(高大建築)表明他們的心已被財富和能力佔據;以色列已不顧在神面前的特殊屬靈地位(參︰耶二十二13∼17),向他們富裕而擁有地產的外邦鄰舍發出的誘惑妥協,隨波逐流; (2) 猶大的堅固城(根據它們的規模,NIV 譯為「城鎮」更好)表明他們信靠自我防衛能力和軍事力量(參十14,十一6),勝過對神的信靠(參︰詩一二七1);亞述的西拿基立王在何西阿傳講這些話語的三十年後,曾宣稱占據四十六個這樣的猶大城鎮; (3) 他們建築這樣奢侈豪華工程的手段不正──是苛捐雜稅、詭詐商貿的收益,以及奴役勞工的血汗堆積而成的。何西阿書八14和先知阿摩司飽含哀怨的絕唱之間,有異曲同工之妙,由此可見先知的主題和形式同出一源(參︰摩一4及下)。

 

110 Andersen 採用不同的方法翻譯(p. 501),把11∼12節中的原文字根 rbh,指為狂傲的委婉說法。但他忽略了連接第11和14節的關鍵詞(希伯來文 hirba^)兩次都用到同樣的形式,意思也必然相同。

111 Phillips,223頁根據這段原文,證明以色列的先知在何西阿時代,已經擁有「耶和華神所賜的書面律法,可據以作出判決」。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