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第八章
D 必遭毀滅的異教(八1∼九9)
這部分內容是四章1節∼十一章11節的四段信息中的第三段,可分為兩部分,即八章1∼14節和九章1∼9節︰ (1) 兩部分的首句都是具有警告意義的命令句(八1,九1); (2) 兩部分的開始都在公開指責以色列對耶和華神的悖逆不忠(八1∼3,九1∼3),而結尾都是有關審判的概括性宣告(八14,九9b); (3) 兩部分的主要內容都是攻擊以色列偏向異教,並且陳明異教帶來的毀滅敗壞,是以色列面臨的最大威脅(八
現在必記念他們的罪孽,
追討他們的罪惡(八13,九9b)
雖然八章1節∼九章9節再次注重異邦邪教的罪惡(參四1∼五7),但它還是在提醒人想起五章8節∼七章16節中那些表達以色列違背聖約的比喻︰ (1) 王朝頻繁交替,書中曾多次提到諸王此起彼落的情形(八4、10;參六7∼10,七3∼7); (2) 在亞述和埃及之間搖擺不定的外交聯盟政策(八9∼10,九6;參五13,七8∼12); (3) 對軍事實力的矜誇奢望(八14;參七16); (4) 祭司對以色列的墮落光景責無旁貸(九5∼9;參六7∼10,七1∼7、14、
從這部分還可追溯到二章2∼13節對異教的描述,它猛烈攻擊生殖異教的邪惡,再次提到利用神所賜的金銀美物(八4;參二8),賄買朋黨伙伴(八9∼10,九1;參二12),以及當作巴力惠賜的五穀莊稼慘遭劫掠(九1∼15;參二12)。這部分的區分雖然類似一至三章和四至十四章之間般清晰,但卻不能區分為兩大段,反而這部分信息以其獨特的措詞和主題內容,將整卷何西阿書貫穿一致,使它在語言特色和信息內容上高度協調統一105。
105 這�堜狴峈漲U種文學手法令人矚目︰ (1) 警告(八1∼3); (2) 抱怨的短呼──多久(八
i. 干犯律法(八1∼3)
雖然 la 節令我們不解,但很顯然這幾句話是對以色列違背聖約規定的悖逆行徑,發出指責和判決(1b 節),審判的宣告中預示以色列將被仇敵追逐(3b 節)。我們參考1b 節傳統的解釋──可將「鷹」比喻作來勢兇猛的侵略軍,那麼這三節經文就成為一段首尾對應的完整信息︰
宣告仇敵入侵的判決(
指責干犯律法(1b 節)
擴展指責內容(2節)
總括指責內容(
宣告仇敵追逼的判決(3b 節)
這三句經文結構的關鍵,在於1b 節「因為」(希伯來文 ya`an)的意義。安德生(486∼489頁)斷言因為引導的是起始子句,其主要子句在第3節中。由於以下提到一些理由,我們應該採納安德生對於因為一詞用法的主要觀點,卻不會完全接受他將第1∼3節作如下的翻譯︰
因為這民違背我的約,並干犯我的律法──(雖然)他們不斷向我呼叫說︰「我的神啊,我們認識你,我們以色列」
以色列丟棄良善,仇敵必追逼他。
字�埵瘨�聖約一直是中心︰ (1) 一開始就提到它,作為整段責備信息的基調(參六7); (2) 隱含在律法一詞中(「訓詞」,希伯來文 to^ra^;參四6),以立約歷史和要求為核心(論違背,參七13註釋); (3) 呼籲(參七14,此處講到「無誠心的哀求」)我們認識你,是表明對聖約的謹守忠誠,因為何西阿所用的認識一詞(希伯來文 yd`,參二20,四1、6,五4,六3、6),自始至終含義都不變; (4) 以色列丟棄良善與「他們竟圖謀(罪惡)抗拒我」(七15),是一種對偶的表達手法,表明兩者所存邪僻的心態相同,整段信息強調神人之間當存的和睦共榮的立約關係106; (5) 遭受仇敵追逼,是破壞盟約(聖約)必然帶來的一種明確懲罰形式,即主神撤去祂超然的護庇,使悖逆的附庸國暴露在仇敵的攻擊中。
這�堥S有明確陳明仇敵(3b 節)所指的對象,但上下文提示我們,仇敵和鷹(
106 W. L. Moran, 'A Note on the Treaty
Terminology of the Sefir, Stelas', JNES, 22, (1963), pp. 173∼176.
107 關於中東禿鷲的詳細討論,見 W. Brownlee, Ezekiel 1∼19, WBC,
28 (Waco: Word Books, 1986), pp. 261∼265.
108 另一種似乎合理的解釋把 nes%er(禿鷲)視作 nas%s%a{r 或 nas*s*a{r 來自意為「傳令官」的阿拉伯語,見 Grace I.
ii. 不合法的首領和遭咒詛的偶像(八4∼6)
第1∼3節概括性的責備在這�媗亃o更加具體。這時首先指責的對象是「王朝」(
第二個受到指責的對象,是在異教崇拜中風行的「偶像」(
「他丟棄」(5節)合理的主詞是神,但下一句我的怒氣由第三人稱轉變到第一人稱,就顯得有點唐突。當然,我們可認定這句話是因「說」(參 NASB)引出的直接引語,另一種可能就是把我的怒氣當作後面兩個子句的主詞︰「我的怒氣已丟棄你的牛犢,撒瑪利亞啊,(我的怒氣)並且向他們發作。」109這種解釋使我們有必要將動詞「我已經丟棄(完成式)」,改為「我曾丟棄」(過去式,RSV)或「丟棄」(命令語氣;參 NIV),或「曾被丟棄」(參 Mays)。安德生(482頁)的解釋有點道理,就是將第4節的最後一句與第5節的第一句連在一起;「以致被剪除,他丟棄撒瑪利亞的牛犢。」
撒瑪利亞丟棄耶和華神的聖約(3節),並將本該向神持定的忠心,轉歸以牛犢為象徵的掌管生育的巴力神,神也因此丟棄他們。第4節中動詞的主詞必定是撒瑪利亞居民,也是神的怒氣發作的對象(參︰賽五25中提到的怒氣,即先知以賽亞心中的怒氣,伴隨著神伸出的手,隨時預備施行審判;參九12、17、21,十4)。因為以色列的悔改不夠真誠,且他們罪孽極深,故此耶和華神向他們所存的是熊熊燃燒的烈怒,而非充滿恩惠的慈愛。忌邪之神的尊榮,在崇拜牛犢的異教中遭到嚴重摧殘(參︰出三十二10、11、19,耶和華神和摩西看到金牛犢時都勃然大怒),祂因點燃的義火而大變臉色(怒氣和「鼻子」在希伯來文中是同一個詞 ~ap),只有以色列徹底悔改歸回,神的烈怒才會轉消(十一9,十四4)。第5節的後半部分是一種怨責(參︰詩四2,六3)。幾時不是一個詢問時間的疑問詞,而是感歎以色列的污穢不潔(參︰創二十5;詩二十六6,七十三13,這些地方希伯來文用語指清潔無辜的雙手),已成了他們恆常的行為標誌。
第6節第一個詞組的字面意思,就是「因為(或誠然)出於以色列」,似乎與第5節有關聯,但其準確意思極難判定,故此有人對原文作出許多修正。沃爾夫(132頁)將這句話譯作「但他們出於以色列!」可能是最貼切的譯法。雖然如此,這句的意思仍含糊不清,全句的語氣可能是強烈而肯定的︰是的,他們看來無力聖潔,但他們凡出於以色列的仍可回歸(Wolff, p. 141);也可以是帶有諷刺挖苦意味的︰而他們出於以色列,慣於書寫大逆不道的歷史的,將不會回歸。
109 J. R. Lundbom, VT, 25, 1975,
pp. 228∼230.
iii. 虛妄無益的外交聯盟(八7∼10)
作者用三部分的箴言(7節)這特別文學形式繼續烘托審判的危機。箴言能改變筆調,引人深思,能引發並深化論證──他們種什麼就收什麼(參︰加六7∼8),但其惡果卻未立時向讀者顯明。只有讀到第9節提到「亞述」時,我們才會清楚看見何西阿在回顧先前信息的主題(參五13,七8∼16)︰依靠外邦聯盟將極其危險,不但虛枉無益(
箴言的文學效果表現在︰ (1) 第一句話的字音相近──他們種,希伯來文是 yizra{`u(又能回應耶斯列的名字;參一4∼5、11,二22),他們收,希伯來文是 yiqs]o{ru^; (2) 第二句話中的兩個字原文押韻──禾稼是 s]emah],麵是 qemah]; (3) 三句話的語義呈連鎖遞進的趨勢──種的不好,收的會更糟(
風(7節)是變化無常和虛浮無益的象徵(參十二1,再次提到外交政策的愚昧;伯七7;箴十一29;傳一14、17)。「暴風」(參 Stuart,
p. 127)表現毀壞情景的升級(參︰詩八十三15;伯二十九20∼23,講到恐懼暴風引起的災難);其後果不僅顯得愚拙,甚至更可悲。外邦人(參五7,七9,八13註釋)指本身沒有擁有土地,而需要靠掠奪別人財產賴以生存者,遊牧搶劫者曾是古代中東定居農戶時常面臨的威脅。這段信息預示到全球的列強將強行干預,第8節提到列國(go^yi^m),第9節提到亞述,都使這一點變得更清楚。
吞吃(
以法蓮如同野驢(或作「斑馬」,9節;這�埵鹵茩策r的可能,~pr 是「以法蓮」一詞的開頭三個子音,與野驢的子音 pr~ 只有細微的差別,參十三章15節,十四章8節中提到「以法蓮」的其他諧音字)這種表達方式,應該是另一個句子的開始,這一點與 MT 及其他大多數版本意見相反。這個喻詞不像七章11節中「愚蠢鴿子」那樣,單單體現以色列愚蠢的一面,更通過分詞偏離閒逛(參︰賽十四31;詩一○二7),和指「她自己」的冠詞 lo^,以及約伯記(三十九5∼8)所述,生性喜愛在「乾旱曠野」和「鹽地」生活的野驢的比喻,表達她孤獨的情形。這�媮縐�以法蓮賄買朋黨(所愛之人,參二12),顯然這已是一群無分無緣於聖約的孤獨子民,他們已不再擁有任何魅力〔參8節不喜悅\cs8(無用)的器皿〕,反而需要賄買外人給予他們所切望的青睞(參︰鴻三4,把尼尼微刻畫成一個詭詐的淫婦)。這正是耶利米後來描繪猶大邪淫奢慾的生動畫面︰
你是野驢慣在曠野,
欲心發動就吸風,
起性的時候誰能使它轉去呢?(耶二24)
既然何西阿通曉以色列的遠古歷史,「野驢」也可能暗指以此命名的以實瑪利(創十六12)。
按著第7節語意連貫遞進的手法,第10節也是第9節的引伸︰以色列在偏邪無援的時候賄買外邦,但這種賄買行為(這個動詞反覆出現,看來是從字根 tnh 衍生而來,與二章14節和九章11節用到的雇佣用品有關──~et[na^ 和 ~et[na{n)有害無益,因為以法蓮的地位掌握在神的手中,而神的意向卻是聚集祂的百姓,即九章6節所用的字根 qbs](聚集),顯明招聚他們是為了施行審判的懲罰(參︰珥三2;番三8)。
我們瀏覽一下現有的不同版本,就會發現原文第10b 節的意思多麼深奧難解。整段信息似乎是在顯明審判的危機,因此排除了高抬偶像的宗教遊行活動的解釋︰「他們將完全停止攜帶君王首領的形像」(Jacob, p. 60;參︰摩五26,可能也提到以色列宗教活動中這種宗教遊行儀式)。另外一種解釋能更貼切表現岌岌可危的形勢︰「這將使受膏君王和首領的統治很快完結」(JB;參 NEB)。雖然這種解釋能得到權威的 LXX 支持,但卻要把重擔(希伯來文 mas*s*a{~)修正為「受膏」(希伯來文 m#s%o^ah];參 BHS),並突然引入八章4節的主題。第三種解釋則把這句話的意思看成是宣稱以色列不斷承受痛苦,要
iv. 虛浮空洞的宗教熱心(八11∼14)
這段信息又重新以異教為關注焦點(參七14∼16,八4∼6),但重點在於祭壇和祭物(參四8、10、13、14、19,五6),而不是禱告儀式(七14∼16)或牛犢崇拜(八4∼6)。貫穿這些經文的線索之一,就是反覆用到「增添」這個詞(參四7註釋),其希伯來文字根是 rbh 或 rbb︰增添祭壇(11節),增添(萬條)律法(12節),增添堅固城(14節)。第一點和第三點反映出,以色列將難以置信的精力投入宗教活動和國防工程中;第二點反映出神心�堛煽d哀和惆悵,無論多麼豐富的律法,都不能減消以色列墮入歧途的熱情。
或許我們可以在這些愚蠢的過度行為,與第7∼10節中奠定基調的箴言之間找到一些關聯,那處曾宣稱以色列所做的一切都要化為灰燼︰愚蠢的栽種、微少可憐的收成、所剩無幾的果實還被外邦人吞吃;以色列好不容易湊足貢奉亞述如妓女工價般的捐項,尚未享受到任何好處,已徹底被耶和華神掃清。第11∼14節神心中依舊悲哀︰增添祭壇導致罪惡增添(11節);眾多的獻祭禮儀卻招致神的不悅納(13節);建造眾多堅固城,卻像在堆集乾柴,預備焚燒(14節)。
從這個連貫的主題出發,能幫助我們明白第14節的地位。這一節為起初指控以色列違背聖約和干犯律法(八1)增添憑據,同時又從另外一個角度突出王朝的愚昧墮落(八4),表現於從顯赫雄偉的建築所反映的自我膨脹,和社會強徵暴斂的罪惡現象,並曾遭到先知阿摩司的強烈譴責(摩三15,五11,六4、11;參︰耶二十二13∼17)。此外,吞吃(或「吞滅」;希伯來文 ~kl;參二12,四8、10,五7,七7註釋)把以色列貪吃祭物的無底慾望,和永無休止的審判烈火緊緊相連,這樣的審判烈火將吞滅以色列所有堅固城牆(13∼14節)。最後,第14節將第13節中隱喻的審判宣言變得更加明確具體──以色列遭致懲罰的形式,是烈火焚燒眾城。第11節有幾種不同的譯法,NIV 採用諧音字的譯法是最值得提倡的︰
以法蓮增添贖罪祭壇,
卻成了他們犯罪的祭壇。
這種譯法要求將第一件動作為了犯罪(RSV)修正(只是改變母音)為使役動詞字根,在原文中不僅用來指奉獻贖罪祭(如︰出二十九36;利九15),還可指潔淨罪惡或不潔〔民十九19;詩五十一7,RSV 譯作清洗;奈伯芮的觀點,後得到雅各(Jacob, p.
60)的認同〕,首先依據子音字母的不同標法,將這句話看成諧音字〕。這段信息的中心還在於表現以色列圖謀不軌,最終必將玩火自焚,自食其果。積極建立祭壇的本意在於對付罪惡,但如今卻成了增添罪惡的途徑110。
本書這部分的典型特點是,在先知憤然指責罪孽,並宣告即臨審判的信息中,不斷穿插神所發的怨言(12節;參七13∼16註釋)。這節經文集諷刺、誇張、尖銳的文學筆調為一體,作者有意誇張神曉諭律法的作為,以烘托以色列違背律法的罪孽深重。如果民眾可以棄絕每一條細緻的訓誨,增添更多律法也無濟於事(參四6,八1註釋)。這種嚴峻的形式迫使神到了祂寬容仁慈的極限,所有使民眾重歸正路的努力,都以失敗告終。以色列背叛神的反應最具諷刺意味,他們本當尊為至寶、明確了解的對象,如今卻當成「陌生的」,視而不見(參7節註釋,這�堨峔鴞P一個字根 zr)。以色列所做的,是個不折不扣的錯誤──以色列以妓女的工價追逐本是外邦的亞述(9∼10節),而神寫給(注意這�堹S別強調書寫是傳達和保存神話語的方式)以色列作為導向原則和蒙福途徑的律法,反而被當作外邦異國毫無價值的東西111。第13節的語法和詞彙都令人費解,特別是頭兩個詞,字面的意思可能是「獻給我所愛之人的祭物」,然而「我所愛之人」的原文 ~hb(參9節)並不是常用的,並且與一個意思是「給」或「帶給」的字根有關,通常用來指奉獻祭物(注意 NASB 譯作「我獻祭的禮物」;NIV 作「他們獻給我的禮物」)。安德生(510頁)指出,「我所愛的人」有可能與獻孩子作祭物有關(參五2註釋)。神對這種異邦風俗的反應看來卻太平淡︰耶和華卻不悅納他們(參︰撒上十五22∼23)。第11節中顯見的並列和諷刺手法,組成第13節的基調。JB 版本採取意譯的辦法,仍不失其本意︰
他們喜愛獻祭︰好吧,就讓他們獻!
他們喜愛肉︰好吧,就讓他們吃!
這種譯法把難解的 habha{bay當作是從字根 ~hb 或與此相關的字根衍生而來,用來明確表達「肉」(或「肉體」)的意思,和祭物一起作動詞的第二個受詞。這些子句是強調︰以色列進行宗教節期崇拜更重要的動機,是滿足私慾和貪婪之心,而非出自對真神的順服或敬拜(參四8、10註釋,講到以色列的獻祭制度中,吃喝所占的重要地位)。對於一個以五穀雜糧和蔬菜為主食的民族,味道鮮美的祭肉令人垂涎欲滴,難以抗拒。
兩個表現審判的動詞「記念」(參七2註釋)和「追討」(字義為「光顧」,參一4註釋),反映出無論神採用什麼間接手段施行審判,都將親自插手對付以色列隨從外邦邪教崇拜的罪孽。至於罪惡(h]at]t]a{~)和罪孽(`a{wo^n),可參考四章8節註釋。部分的刑罰就是重歸埃及。讀者可以從政治的角度理解這一節︰在他們要求脫離亞述的轄制時(參七11註釋),卻重返老路,奉行尋求埃及幫助的外交政策。更可能的解釋,是歸回意味著歸回到曾在埃及飽受奴役的景況,這句歸回的預言,是九章3節和十一章5節更清楚斷言的前奏,當以色列錯失歸向神的時機(參三5註釋),勢必落入在尼羅河沿岸,或底格里斯河畔受奴役轄制的境地。第14節中烈火焚燒的危機,強調神審判的形式是外邦侵略或被擄,而非與外邦政權周旋受挫。第14節中以色列的「忘記」(參二13,十三6註釋),與神的「記念」對比鮮明,指一種長期蓄意的忽視(參五4),這使他們在第2節中發出的哀號更顯得虛假︰
我的神啊,我們以色列認識你了。
這�堹S別責備他們忘記誰使他們成為一國。正如詩篇一○○3,何西阿用造他的主,不是指創造主,而是指那位創立聖約、帶領他們脫離埃及、頒賜律法、賞賜土地、自始至終保守他們的主。
南北兩國大興土木,建造龐大宮殿,帶給以色列人靈性上的罪惡有幾點(注意從宣告審判的六章11節以後,猶大首次再現)︰ (1) 宮殿(高大建築)表明他們的心已被財富和能力佔據;以色列已不顧在神面前的特殊屬靈地位(參︰耶二十二13∼17),向他們富裕而擁有地產的外邦鄰舍發出的誘惑妥協,隨波逐流; (2) 猶大的堅固城(根據它們的規模,NIV 譯為「城鎮」更好)表明他們信靠自我防衛能力和軍事力量(參十14,十一6),勝過對神的信靠(參︰詩一二七1);亞述的西拿基立王在何西阿傳講這些話語的三十年後,曾宣稱占據四十六個這樣的猶大城鎮; (3) 他們建築這樣奢侈豪華工程的手段不正──是苛捐雜稅、詭詐商貿的收益,以及奴役勞工的血汗堆積而成的。何西阿書八14和先知阿摩司飽含哀怨的絕唱之間,有異曲同工之妙,由此可見先知的主題和形式同出一源(參︰摩一4及下)。
110 Andersen 採用不同的方法翻譯(p. 501),把11∼12節中的原文字根 rbh,指為狂傲的委婉說法。但他忽略了連接第11和14節的關鍵詞(希伯來文 hirba^)兩次都用到同樣的形式,意思也必然相同。
111 Phillips,223頁根據這段原文,證明以色列的先知在何西阿時代,已經擁有「耶和華神所賜的書面律法,可據以作出判決」。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