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第十一至十二章
iv. 蒙愛的孩子(十一1∼11)
神對以色列的一連串期望,和以色列的悖逆失敗都達到高潮︰ (1) 修飾手法變得更個人化──耶和華不再是看顧以色列猶如看顧葡萄(九10)、葡萄樹(十1)或母牛犢(十11)的農夫,而是因以色列這個悖逆的孩子而備感傷心的父母; (2) 神的恩慈憐憫更加廣大(1、3∼4節); (3) 用設問句的形式表達神的怨責,以舊約中極強烈的語言表明神守約施慈愛的本性永不變更(8節); (4) 整段歷史回顧的重點,在於顯明審判之中仍蘊含著指望(前面的暗喻中沒有這個語調)──這種指望建立在聖潔神的獨特屬性之上(9節); (5) 這種指望的信息藉獅子的明喻傳達出來,從被擄的景況轉回,耶和華親自召喚祂一群受驚的幼獅,歸回到自己的家園(10∼11節)。這段信息是本書從四章1節開始的第二大段的結束,最終充滿希望的言語(10∼11節),令人想起三章5節的應許︰「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同時預見到十四章3節中以色列人將真正回心轉意︰「我們不向亞述求救,不騎埃及的馬……孤兒在你耶和華那�堭o蒙憐憫。」何西阿書是一卷關於審判和希望的書,講到審判以後仍有指望,四至十一章中用一些形像深刻的修飾手法,以驚恐、強烈的筆調來闡明這個主題思想。
四至十一章中的大部分內容都是神直接發出的,1∼11節中神仍是主要發言者。但只有8∼9節是直接對民眾說的,其餘的都是用間接論說以色列的方式,追憶祂從前向他們所施的恩惠(1、3∼4節),指責他們的罪(2、7節),宣告審判(5∼7節),並應許未來的救贖(10∼11節)。我們再次彷彿親臨某種法庭審判的現場(參四18註釋),耶和華神既是檢察官又是審判官,以色列是被告,旁聽的聽眾未被指名道姓,可能是何西阿,是證人和陪審團。神將自己的案件陳明在他面前,用滿帶慈悲憐憫的心,直接向祂曾愛過,並在將來要挽回的子民指示祂的定論。
耶和華神指責他們的要點在於︰雖然祂將無限關注和慈愛傾注在祂的孩子身上(1、3∼4節),祂的孩子仍轉臉偏向祂(2、7節)。從申命記二十一18∼21中可找到進行這種審判的律法根據,這�堜w下的例律說,如果父母有「頑梗悖逆的兒子」〔「頑梗」希伯來文 so^re{r,參︰何四16,九15;「悖逆」希伯來文 mrh,參︰何十三16(原文15節)〕,就要帶到「本城的長老」面前接受審判;如果指控這孩子的案情成立,他就要被石頭打死。一個社會沒有改造教育的學校,或監督緩刑犯的官員,就要依靠父母正確管理教育的主權,來維護社會的正常風氣,且有必要對一些屢教不改、無可救藥的人採取強硬措施。根據律法,以色列人犯了淫亂就要被石頭打死(申二十二22∼24),而這�堳o用管教代替刑罰(參︰何三1∼5)。聖約的慈愛超越了聖約的律法,審判以後得到的定然是憐憫。每一次提到指望的信息,何西阿的措詞都變得親密而有家庭的氣氛︰二章14∼23節和三章1∼5節講到,神是一位管教嚴厲,卻又廣施赦免的丈夫;在十四章1∼8節中又是一位醫治而寬厚的愛人;十一章1∼11節祂又是一位大有權柄,卻充滿憐憫忍耐的父母。當未來復和的情景來臨時,這些暗喻的形式和動機,都能充分表達主神對以色列的關顧,並且只有這種家庭關係中的親密語言,才足夠表達神憐愛祂子民的信息。
何西阿本人因著歌篾和兒女所遭受的痛苦,使他毫無疑問成為一位看明神心意的絕無僅有的人。整卷何西阿書隻字未提先知的內在生活,重點集中在記錄先知的所作所為,而非他內心情感的反應。這樣做的原因很清楚︰何西阿的書不是針對何西阿的,而是針對神的。記錄先知個人的生活,是為了將神的話(參一1∼2)傳達給民眾,信息的內容不是關於人面對背叛和痛苦的反應,而是要顯明神面對人墮落悖逆行為時的哀痛、忿怒又慈愛的反應。
1∼4. 這種思鄉懷舊的情調從九章10節開始──「我遇見以色列如葡萄在曠野」,一直延續到整個第十章──「以色列是茂盛的葡萄樹」(十1);而「以法蓮是馴良的母牛犢」(十11),到這�媢F到最高潮,追念脫離埃及的經歷,以及從此與神建立的親密獨特關係(參二14∼15)。孩子(希伯來文 na`ar,意為「小伙子」、「青年人」)指一種尚不成熟、軟弱無力,又無法承擔成年責任的狀態(參︰創二十二12,講到以撒是一個脆弱無能的童子;撒上一24中的撒母耳尚需餵養;撒上十七33中的大衛缺乏作戰技能或經驗;耶一6中的先知耶利米尚不適宜擔任先知的職分)。我的兒子,這個稱謂卻不同,既表示與神之間的親密關係,又表明在這種關係中隱含有特殊的重任託付給以色列。整節經文散發著恩惠憐憫的氣息,不僅從描述以色列的名詞中可感受到,從動詞──愛(參三1∼2註釋)和呼召也能感受到,後者可能有「召喚」的意思,但更可能與何西阿常用的「命名」這動詞交相呼應(參一4、6、9,二16)︰「我按我的兒子的名呼召他(從前面愛他可知這�堛漕�詞所指的;「我的兒子」,參︰出四22∼23,在出埃及以前用到兒子這個詞;何西阿以後,耶三十一20持續出現這種用法)出離埃及」〔更可能強調整個救贖工作,而非時間──「從在埃及(的日子)起」〕。所有這一切,都證實以色列和神之間有一種特殊的立約關係︰神在出埃及和西乃山,已正式印證收養以色列為自己的兒子(參十二9,十三4)。
雖然有人主張把第2節開頭修改為「我招呼」,以便保留 LXX 的譯法(參 RSV 、 NEB 、 JB 、 NIV;Wolff, p.
190;Mays;Notscher, p. 31),但 MT 把第2節當成間接指說在毘珥受誘惑偏向巴力的惡事(參九10b),這個難題就立刻解決了。關於出埃及和在曠野背叛經歷(民二十五章)的前後順序,這�堸O錄的手法與摩西五經的傳統,及何西阿書九10∼十一11中通用的文學手法一致,昔日神施恩祝福的美好喻辭中,突然展現一幅背叛耶和華神的畫面(九10,十1,十11∼13,十一1∼2)。這節經文可這樣意譯︰她們(「摩押女子」,民二十五1∼2;或泛指迦南的外邦人)招呼他們(的名字;結構與第1節相同)──即以色列人(這�堨彖じぃ峖﹛A第1節用單數形式;參3節);結果,他們偏行(希伯來文 hlk;字義為去或「走」,參二5、13,七11)邪路離開我117。神說這段話的重點,就是外邦人的呼召比神的更強烈,最終使他們誤入歧途,陷入巴力偶像的詭計中(參二13講到燒香;四13∼14,八13講到獻祭)。第2b 節中的兩個動詞用的是未完成時態,可能指出異教的活動到何西阿時代有不同程度的持續︰「他們開始給諸巴力獻祭,給雕刻的偶像(希伯來文 pa{si^l;何西阿書僅在此處用到;參︰賽四十二8;耶八19;彌五12)燒香」。
第3節開頭用我特表強調,與第2節中用到的「他們」形成對比。作者有意使用這種句法結構,表達出神不間斷的無限關愛中,夾雜著以色列忘恩悖逆的經歷;神博大寬廣的溫柔慈愛(3∼4節),愈發顯出以色列的幼稚無知(1節)。這�堛�\cs9以法蓮很可能是以色列的同義詞(1節),用來指整個北國,而不是指主前七三三年提革拉毗列色入侵以後,分割出來受亞述帝國統治的半殖民地撒瑪利亞地區。何西阿這�媗蒫M是在回顧從前得蒙救贖的經歷,而非目前政局煎熬痛苦的經歷。從意思為「腳」的字根衍生出的不平常動詞(希伯來文 tirgalti^,從 reg{el 而得),一般可譯為「我教導(他們)行走」(RSV 、 NEB 、 JB 、 NASB 、 NIV;Wolff, p.191;Mays, p.150;Notscher, p.31),但也可指「我行在(他們)前面」,即引導和保護他們(參 Andersen, p. 579),這樣的意思可以解釋證實希伯來文介系詞 l# 是用來連結動詞和名詞以法蓮。
雖然原文第3節的第二個子句和第一個之間沒有連接詞「並且」,但這兩個子句仍是緊密相連的。不同版本都不約而同地把這句話指為耶和華用膀臂抱著以法蓮(RSV 、 NEB 、 JB 、 NASB 、 NIV;Wolff, p. 191;Mays, p. 150),曾用在以賽亞書四十11中表達這意思的兩個更正規的用詞,是「提起」(希伯來文 ns~)或「聚集」(希伯來文 q]bs])。「抱起」(格式不常見,可能是一個獨立不定詞,qh])是 lqh 的縮略形式,相當於「拿起」、「抓住」或「握住」,很可能描繪神引導以法蓮的方法──「抓住他(以法蓮)的膀臂」,在他們行走時扶穩或保護他們。這�埵A次交替使用單數和複數代名詞,我們聽起來不太和諧,但聯繫起何西阿所遭遇的就很和諧。第3節的最後一個子句表明,以色列已變得非常頑梗剛硬。他們持續誤會神以溫柔對待他們,最終要醫治他們並且彰顯祂無盡慈愛的美意(醫治,希伯來文 rp~,參五13,六1,七1;關於愛和醫治之間的關係,見十四4)。知道指承認那些顯而易見的真理,並認識到出埃及的救贖和和曠野豐盛的供應中,神的心思清潔純正,祂的恩典無與倫比(參二8,五4註釋)。
第4節引起的爭議是︰暗喻含義是否從父母兒女的關係,轉為馴獸師(?)與動物的關係(參四16,十11)。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繩索(希伯來文 h]ab[le^;參︰摩七17;賽五18)、帶子(希伯來文 `@b[o{t[o{t[;參︰出二十八14;賽五18),以及常譯為軛(希伯來文 `o{l,「夾板」;參︰申二十一3;耶二十七8)的這幾個詞的解釋。如果我們先考慮最後一個詞,從一個相近的字根(希伯來文 `l),可找出許多有關「乳養嬰孩」或「蹣跚學步」的詞彙,使得「夾板」一詞的使用同樣合情合理〔希伯來文 `u^l,賽四十九15,六十五20; `@wi^l,伯十九18,二十一11;`o^le{l,撒上十五3;何十三16(原文十四1);希伯來文 `o^la{l,詩一三七9;耶六11;珥二16〕。如果我們選擇其中的一個,如 `u^l,它的拼寫與 `o{l 極相似,就可把第三和第四個子句理解為︰「對於他們,我就像那些把蹣跚學步的孩子舉到腮旁的人一樣,並且我伸出手,給他食物吃。」如果這樣的理解正確(參 RSV 、 NEB 、 JB;Wolff, p. 191;Mays, p. 150;Notscher, p. 31),那麼第4節開頭的兩個子句,一定是用來描繪神教導和引導祂子民(3節)的恩愛(愛的帶子;參十一1註釋)、仁慈(字義為「人的繩索」)的方式。即使當神需要修正或約束他們的行為,心中仍以他們的益處為念,態度溫柔、謙和。第1節和3∼4節是神最有力的一次指控,證實祂有權在祂悖逆的孩子身上,施行徹底終極的審判118。
馬太記載耶穌嬰兒時期中引用到何西阿書十一1(太二15),因為他從原文中找到更多證據加強他對彌賽亞職分的理解︰ (1) 這是在以埃及為關鍵的衝突背景中啟示的; (2) 這�堨]含一種事奉的呼召,要完成神的旨意,就像神從前呼召以色列一樣; (3) 這�堣警e出神和祂受膏者之間獨特的父子關係; (4) 這彰顯出神既扶養以色列又扶養耶穌的豐滿恩惠; (5) 這�堶垓{出埃及的經歷,使嬰孩基督成為一個全新而真正的以色列; (6) 由於在第一次出埃及的呼召中有摩西的參與(參︰何十二13註釋),耶穌「超越摩西」的身分就更加突出了119。舊約的預言在新約中成就,猶如種子和花朵之間的關係;種子�堜痁郁t的潛能,在花朵�奡N實際表現出來,而舊約中潛在的主題思想,在新約中有豐富美好的結局。另一個意象是接力賽。舊約中的作者像何西阿,抓住神的恩惠和應許,像接力棒般傳遞給接續他們賽跑的人;而新約作者如馬太,又回顧這些信息,取了適合他們目的的主題,緊握在手,勇猛地向前奔跑,以此激勵並堅固教會。
5∼7. 耶和華神指控悖逆兒子(1∼4節)的案件成立。判決宣告包括︰軍事入侵(6節)、被擄(5節),和沈重痛苦的外邦奴役(7節)。
MT 版本中第5節開頭的詞 lo{~(「不」)應理解為「確實地」,是一個加強語氣的詞,表示他們遭受懲罰是罪有應得。雖然有些以色列難民的確曾逃亡埃及,以躲避他們在主前七三四年和七二七年反抗亞述殘暴統治失敗,而面臨的更悲慘命運,埃及仍應是亞述被擄的象徵。對何西阿而言,埃及和亞述是一對連用的詞,提到其中一個總免不了要提到另一個,以保持一種對句的詩詞效果(參七11;五13開頭的「亞述」與七16結尾的「埃及」對稱;八9中的「亞述」與九6的「埃及」對應;十一11,十二1)。他們的王這�堳�亞述,應驗了早先發出的首領必全然仆倒的哀歎──「我們沒有王」(十3,參十15),而他們忠心事奉的牛犢偶像也敗落跌倒──「撒瑪利亞的王必滅沒」(十7)。遭受這一切厄運的原因,就是以色列背叛了他們真正的王。安德生(584頁)作出另一種值得參考的解釋︰「他自己的王」(字義為「他的王自己」)是動詞歸回的主詞,而埃及和亞述可能是歸回的目的地。但原文的詞序更傾向於傳統的解釋。拒絕(希伯來文 m~n)在何西阿書中僅此一次用到,卻是耶利米常用來表達猶大不願尋求神的面,和行祂旨意的詞(參︰耶三3,五3,八5,九9,十一10,十三10,十五18,二十五28,三十一15,三十八21,五十33)。至於歸回,參三5註釋。
何西阿對遍地作完被擄的宣告以後,繼而描述以色列城邑\cs8要遭受的前所未有的浩劫(6節)。這些地方即將面臨戰爭的毀滅(刀劍)的兩個原因是︰他們建立的堅固城邑,可憎地象徵他們只靠自己(八14,十14);他們的宮殿成了宗教和政治陰謀(希伯來文 mo{`@s]o^t[,「計謀」,參︰彌六16;耶七24)、詭計匯集的中心。刀劍可能是三個動詞的主詞︰ (1) h]a{la^,可能是從 h]wl 衍生,意為「翻動」或「旋轉」(NASB 、 NIV 、 Wolff, p. 192;Mays, p. 150);或是從 h]lh 來的,意為「生病、虛弱」;安德生(585頁)把後一種意思的加強語氣形式,譯為「將引起損壞」或「損壞」; (2) klh 的加強語氣形式,在這�堳�「導致完結」、「結束」(參︰耶九15,十25,十四12;摩七2); (3) ~kl,字義為「吞吃」(參十一4中同一字根的褒義用法),而在一些帶有審判意味的段落中指「消毀」或吞食(參二12,五7,七7、9,八14,十三8)。第二個動詞的受詞令人費解,常可譯為門柵(希伯來文 badd[ayw)或類似的東西(RSV 、 NASB 、 NIV)。近期的解經學者認為,這些動詞的受詞是人而非物件︰ (1) 「曉諭民眾的祭司」〔Mays, p. 150;NEB;參︰賽四十四25;耶五十36(RSV「占卜的人」)〕; (2) 「矜誇的人」(Wolff, p. 192),參︰賽十六6; (3) 「勇士」、「英雄」(Andersen, p. 585)。我們時常碰到意思隱晦、模稜兩可的詞,需要依據上下文作出合適的選擇。安德生(585頁)把這一節及耶利米書五十36中的戰爭意味加重,那�堨峔鴘� baddi^m(相當於「勇士」)與這�堛� gibbo^ri^m(「戰士」,參︰何十13)遙相呼應。但耶利米書五十35的最後一個詞譯作「智慧人」,以賽亞書四十四25中的同一個詞 baddi^m 也作此用法,用在講論口諭的占卜和勸誡的內容,而非軍事作戰的背景。如果在有關軍事戰爭的段落中用到這個詞,是指參與以色列戰略部署,共議重大決策的傳神旨的祭司或先知,是他們軍隊組成中不可少的一部分(參︰撒下十六23;王上二十二6)。譯為「傳神旨的祭司」(參 W. Holladay, CHALOT, p. 33),在這三處(賽四十四25;耶五十36;何十一6)都比較貼切,也是第6節中刀劍臨到攻擊毀滅的對象,「計謀」或「詭計」(RSV 修改為堅固堡壘)指忽略神的旨意,擅自制定的致命政治軍事計畫,必使他們遭致滅亡。
以色列聽信占卜者的荒渺言語,不斷作出錯謬的決定(參四11∼12註釋),是他們持續悖逆神的一種表現120。希伯來文 m#s%u^b[a^(轉離)表示以色列與神要求他們 s%u^b[(「歸回」)的本意(參5節)背道而馳。他們偏離耶和華神和祂的真理(參︰耶二19,三6、22,五6,八5,十四7;結三十七23),轉而歸向異端邪教的老路,神依然把他們稱為我的民,愈發顯出他們的頑梗墮落,這使人聯想起何西阿第三個孩子的名字(一9),並且為第8節神發出的怨責鋪路,對神人恢復關係提出終極的反問。
第7b ∼ c 節是對他們悖逆墮落本性的深刻描繪。「歸向他們至上的主(指巴力),他們召喚他,他卻不能興起他們」。對於「至上的主」(參 NEB;Andersen, p. 587),可參七章16節註釋,希伯來文 `al 這個詞代表巴力。這樣理解這節經文,絲毫沒有提到軛這個詞(RSV),使得第7b ∼ c 節成為對以色列提出的指控,而非審判的總結,這樣能夠避免人通常對 `al 這個詞作出許多修正(參 JB;Wolff, p. 192;Mays, p. 160;Notscher, p. 32)。「招呼」一詞使這段信息與1∼2節緊密相聯,表現以色列對神的呼召和巴力誘騙的招呼,作了截然不同的回應121。
8∼9. 這是第十一章中神第一次以第二人稱單數形式稱呼以法蓮/以色列(這�堣摒O同義詞;參1、3節註釋),把整個北國當作一個單獨個體看待,並且使他在審判悖逆兒子的案件中,居於被告的地位(參十一1∼11),表達出神已定意施行審判以後心中哀怨之情(怎能,希伯來文是 ~e^k[,是一個表示哀歎的詞,參︰撒下一19、25、27;彌二4),同時語意中亦透露(因「怎能」是一種在自我警戒的疑問下所發出的驚異,參詩一三七4;耶九6,此處的想法及語言與何十一8相近)︰以色列將遭受無法彌補的毀滅。這�堨峟茪H化的語言表示毀滅臨到的對象是全體民眾,而非城邑(6節),最終的命運就是遭受敵人的轄制,而非遭受刀劍的殘害。交付(參︰創十四20,當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亞伯蘭手中時,祂得到了頌讚和尊榮)和棄絕(參︰王上十四16,因耶羅波安的罪,神宣告必定棄絕以色列人)這兩個詞,在政治軍事交迭搖擺的漫長歷史中屢見不鮮,表示任由敵人隨意處置︰殺戮、放逐、奴役、當奴隸販賣。
這�埵A次引用飽含歷史意義的地名來加強論證的力量。這些地方的突出特點,就是曾經因民眾在那�堛滬I叛行為,而遭受到徹底的毀滅,甚至片瓦不留,令人永難忘懷。押瑪和洗扁(參︰申二十九23;創十四2、8)是與所多瑪和蛾摩拉(參︰創十19,十九24∼29)並提的平原城邑,在亞伯拉罕的日子因神的審判而消失。摩西用生動的語言描繪出毀滅咒詛的可怕︰「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這四座城邑銷毀的情景,與月球表面的情景相差無幾。它們的遺蹟有待進一步發掘,很可能被湮沒在死海南端的深淵中122。
我的心表現神這樣選擇(參四11,心的解釋)的深深痛苦;當祂面對重大決策時,心思情感「在祂�堶掄蚋鉰衝芊v(參先知對遭受急難的耶路撒冷心腸憂亂的情形,哀一20;同一字根 hpk 用來描繪罪惡城邑的傾覆;參︰創十九25、29;申二十九23),更重要的是神說「我的憐愛之心(參︰賽五十七18;亞一13;字根 nh]m,表示一種熱切希望安慰和引導的心意)已變得更加(參7節對 yah]ad[ 的解釋)溫暖(希伯來文 kmr,用來表達約瑟看見便雅憫時,愛弟之情發動,創四十三30;那妓女為自己的孩子心�堳瘚h的感覺,王上三26;民眾因飢餓而皮膚燥熱的感受,見哀五10)」。
第9節是這種矛盾心理的最終定論,開頭就用到否定詞不,說明第9節是個否定判語。這節並非表示神對以色列罪孽的感受發生變化,而是用來描繪祂憤怒之極的心情──我猛烈的怒氣(耶利米喜愛用這種表達方式,參︰耶四26,十二13,二十五37,二十五38,五十一45;賽十三9、13)轉消,神選擇不順勢暴發。我們先前已看到過神這種猛烈怒氣(八5),稍後將再次碰到(十三11;參︰珥二13;摩四10),但至終暴發的對象不是以色列,神醫治的慈愛將使祂的怒氣向他們轉消(十四4)。只要借用亞述的手,已成就必要的審判,神將不再(希伯來文 s%u^b[,「收回」;參 BDB, p.
998)毀滅(希伯來文 s%h]t,用加強語意的字幹;參九9中講到以色列道德和靈性生活在基比亞的泯滅,十三9,耶和華神對以色列的毀滅;參︰摩一11,以東撕毀神的憐憫之情)以法蓮,即指以色列,整個北國的民眾。
神對祂在公義審判之後仍要繼續守約的解釋(因,希伯來文 ki^),既充滿恩慈憐憫,又一針見血︰出於祂獨一無二「聖潔」的神性。神的性情和行為非常人可比(希伯來文 qa{d[o^s%,「分別出來」、「無與倫比」、「獨特」),無論是祂施行勇猛報應(參拉麥嚴厲的報復詩歌,創四23∼24),還是遵行以牙還牙的原則,神施行的懲罰總與罪行相當。神和人(希伯來文用 ~e{l 和 ~i^s%)之間的絕對差異,是理解聖經事實的基礎,無論是神的創造、供應、主權,還是後來的救贖大工,都足見神非世人。在這些方面,神的奇妙工作和大能大力,世人只有望洋興歎,不敢作出任何類似的宣告或嘗試。人無法清楚辨明神人的差異時,便會對外邦異族產生毫不必要的恐懼──「埃及人不過是人,並不是神」(賽三十一3),或對永生神產生無謂的輕慢驕傲之情──「你(推
你們中間的聖者,是對神的超越與遍在的絕妙總結。以賽亞接受神的差遣時(賽六3),曾深深被這位以色列聖者的能力威榮所震動,後來耶路撒冷的居民歡慶從被擄歸回,聽到的也是這樣的話(賽四十25)。然而就是這位獨一無二的聖者,親自臨到祂悖逆子民中,做祂奇妙的工作,掩面不顧他們背道偏離的罪惡(7節),清楚明白地把祂內心深處的感受表露出來,並堅定承諾祂永不斷絕的憐憫(8節)。神沒有用祂的能力、智慧或權柄來肯定自己獨一無二的神性,乃是用一種永遠堅定不移的愛,表現祂的與眾不同。
這�堭狴靰爾t潔,一直指引我們正確理解包括新約在內的整本聖經的精髓,以及教會的核心。以恩惠憐憫行事,是神聖潔本性的彰顯(賽四十一17∼20),天父的聖名不僅表現在祂國度的降臨中,更表現在祂供應我們日用的飲食,赦免我們的罪,保守我們遠離試探,救拔我們脫離那惡者的恩惠作為中(太六9∼13)。使徒保羅曾為信徒祈求,願他們的愛心充足,使他們在「聖潔中無可責備」(帖前三12∼13);使徒約翰洞察神的本質,說︰「神就是愛」(約壹四16)。「聖潔的愛」和「喜愛聖潔」等用語,使我們更清楚地看見應該擁有怎樣的屬靈品格。除了耶穌基督以外,在這方面無人能比何西阿給我們更多教導。
第9節的最後一個詞使我們對這段關鍵信息的結尾更加困惑。三種最常見的解釋是︰ (1) 認為 ba{`i^r 一詞從字根 b`r 而來,意思是「焚燒」或「銷滅」(參七4、6;Mays, p. 151); (2) 這個同源的字根 b`r 可譯作「挪開」或「毀滅」,特別是用加強語氣形式時更有此意(參︰賽六13;No/tscher, p. 32;RSV 、 JB); (3) 把 b 當做相當於「帶著」的介系詞,後面的 `i^r 理解成「激情」或「忿怒」(參︰耶十五8;Wolff, p. 193;NASB 、 NIV)。第四種可能是認同 MT 版本的做法,把最後一個字句簡單譯為「我將不臨到這城」(參 LXX 、 Vulg. 、 AV)。城邑遭受審判是何西阿書中的一個常見主題(八14,十14),何西阿可能有意使用前後呼應的包裹段落手法,審判的威脅(6節)和超越審判的蒙恩應許中,都有城邑這個詞,以此顯明曾被列為神的劍首先要擊殺的以色列,如今不再需要為敵人這種殘暴入侵感到驚恐123。
10∼11. 復和的應許隱含在第1∼9節的審判信息中︰ (1) 以色列人(用「他們」的主格、受格和所有格表示,指分散各地的子民)被稱為「子民」或「孩子」(10節;參1節); (2) 他們謹慎恐懼地跟在耶和華神後面走,與早先遠離神的景況對比鮮明(10節;參2節); (3) 他們恐懼戰兢地朝聖(希伯來文用 h]rd 描繪西乃山的顫抖,出十九18),顯示他們已真正認識到神要醫治他們的本意,這一點正是起先神抱怨他們的重點所在(10∼11節;參3節); (4) 這�堜�確提到他們曾被擄的地點︰埃及和亞述,以此表明審判必不可少(11節;參5節); (5) 重新安居(原文字義為「我要使他們居住」)在他們自己的家園(字義為「家」,一定包括他們勞苦得來的家產;參安德生有關「產業」的解釋,575頁),展現出一幅重建被毀城邑的美景(11節;參6節)。
第10∼11節用獅子比喻耶和華神(參︰摩一2,三4、8;阿摩司的用語何西阿可能知道),而雀鳥和鴿子則喻指以色列。這段信息中用到這些比喻,突出表現神具有完全的權柄,曾遭到以色列悖逆反叛的無情踐踏,如今以色列則將順服地回應祂。任性頑固的孩子可能會不理父母的要求;但雀鳥或鴿子卻不會不顧獅子的吼叫。在這�娷F子表現的特性是膽怯畏懼,而不是七章11節講的愚蠢;又用獅子表現神的至上主權,而不像五章14節和十三章7∼8節偏重於獅子的殘暴本性。
耶和華說,這句神諭慣用語標誌著第10∼11節(參二16、21)的救贖應許,它是十一章1∼11節的審判場景,又是以色列尚未成全的呼召(九9∼十一11),這部分中的第四段主要信息的結束,也是四章1節開始傳達審判危機的一系列信息的結尾。全書迄今為止已第二次經歷從審判到希望的精妙設計,何西阿總結全部宣告時,將讓我們再次回顧這樣的希望之路。
117 若理解為「從我」,就需要對 mipp#ne^hem「從他們」一詞作出新的分隔,變為 mipp#nay
hem,而這種解釋不太切合上下文︰「他們(強調主詞)從我面前〔偏離〕」。相近的解釋可見 NASB; Andersen, p. 574.
118 值得一提的,是 Andersen(p. 574)對這段難解經文所作的創新組合和解釋。他使我們對神的恩典有更新的認識,描繪出一幅脫離捆綁施行救贖的圖畫︰「我從他手臂上解開人的捆綁」(
119 關於太二15與何十一1的關係,見 F. W. Bear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San Francisco: 1981), p. 82; R. H. Grundy, The Use of the OT in
St. Matthew's Gospel. Supplembnts to Novum Testament 18 (Leiden: 1967), pp.
94∼95, 175∼176;法蘭士著,《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馬太福音》(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校園,1996,90∼92頁。
120 可用「定意」(RSV 、 NEB 、 NASB)描述這種方式。希伯來文 tl~ 意思是「懸掛」,就像非利士人把掃羅和約拿單的屍首懸掛示眾一樣(撒下二十一12)。何十一7用被動語氣,意思是「被緊緊地連接在一起」或「高懸」;也就是定意或「決心」(NIV)。
121 最後這個子句中的「他」,很可能是加重語氣,強調他們所奉為至高神的重要地位。這種解釋是根據 Wolff, pp. 192∼193對此處原文所作的修正而得──他把前置詞 hu^ 與動詞「招呼」分開,使它變成一個獨立的主格代名詞 hu^~。「把他們抬高」(希伯來文為 rwm 的強調形式)意思是「拯救」,或「高舉到安全之地」,另見詩二十七5。「毫不」一詞反映希伯來文 yah]ad[ 的強調否定用法,這�堜M第8節並詩三十三15中的意思是「完全地」、「徹底地」(衍自它更常見的「全體」和「一起」的含義),加上 lo{~「不」。
122 見 J. P. Harland, IDB, Ⅳ , pp. 395∼397.
123 Andersen(pp. 589∼591)對第9節的解釋又與一般學者不同,他認為 lo{~ 在這節中不是表達否定的語氣,而是斷言的語氣,可譯為「必定」。這在語法上可以接受,但比較難接受的是他的論點,他認為耶和華神不是藉著憐憫,而是藉著持續的審判來彰顯祂的聖潔;第10∼11節不是赦罪的應許,而是突然轉而預言末世的狀況。
Ⅲ 何西阿的信息︰第二部分(十一12∼十四9)
何西阿書也許可以在十一章11節結束,最後是一幅強悍而幽默的場面,神猶如獅子,在吼叫祂那些驚懼的雀鳥般的家人歸回。全書不厭其煩地反覆提到歸回這個主題,首先在一章1節,然後是三章5節,最後是十一章11節。但先知還要曉諭更多信息,以深刻展示以色列罪孽的本性,神充滿慈悲憐憫卻堅定不動搖的審判,以及最終神人復和的極大榮耀。全書在這�堻怮嶀@次依循由懲罰到復和的路線,使神人和好的美景推向高潮。最後這段信息可劃分為以下幾小段︰
現今的以法蓮和猶大──無賴、愚蠢(十一12∼十二1)
先前和如今的雅各──心高氣傲、自以為是(十二2∼14);
先前和如今的以法蓮──隨從偶像、忘恩負義(十三1∼16);
將來的以色列和耶和華──悔改與復和(十四1∼8);
最後的警戒──暢行與跌倒(十四9)。
上面的第一個分段(十一12∼十二1)是第一大段信息(四1∼十一11),和第二大段信息(十一12∼十四9)之間承上啟下的環節,何西阿的眼目關注以色列目前墮落的現狀,以及即將面臨的毀壞浩劫。正如這些信息所宣告的一樣,北國確實只剩最後十年便壽終正寢了。在後面兩個分段(十二2∼14,十三1∼16)中,何西阿重點突出北方兩個大族長雅各(十二2∼4、12)和以法蓮(十三1)的特點,寓示他們周圍鄰舍的惡行。最後一個分段(十四1∼8)主要講到神未來在烈怒中施行的審判,以及他們當學會真心悔改和奉獻的內涵(參增註︰「何西阿預言的應驗」,74頁,講到何西阿預言的時態)。第五分段(十四9)是面向神的全體子民所發箴言式的結語,作者的目光停留在每一個時期,包括我們這一時代在內。
何西阿運用一系列意象,表達以色列辜負聖召(九10∼十一11)的情形,是他常用的一種藉古言今的方法。最後一段與眾不同的特點是,歷史的回顧不再指地點而言(如︰基比亞,九9,十9;毗珥,九10;吉甲,九15;伯特利,十15;伯亞比勒,十14),而是指說其中的行為主體──人,是那些後代以此得名的英勇祖先。這�堳H息的焦點,從關注事件轉向關注人物特性,後者是衡量以色列行為的標準。十二至十三章的內容安排在十一章之後,足顯作者匠心獨具。在十一章中,神親自顯明祂與以色列之間的這種父母-子女的重要關係,藉此描寫以色列破壞此約是何等可悲;而十二至十三章中又重現這種父母-子女的關係,著重顯露以色列現今效法他們罪惡祖先的蹤跡,行同樣無情無義的陋習。
從文學形式上看,前三個分段都用審判式的言詞,更突出強調神對以色列的指控,和以色列罪大惡極的現況;當然,最後一段(十三14∼16)重點刻畫審判的強度和力度。最後一段把歸回的勸勉(十四1∼3)和救贖的應許(十四4∼7),以情歌的形式表現出來,最後加上一句語重心長的責備,以示警惕(十四8)。全書的最後一節是勸勉慧語,其結構和信息都極像智慧書中的箴言(十四9)。
A 現今的以法蓮和猶大──無賴、愚蠢(十一12∼十二1)124
與何西阿的慣常做法一樣(參一7、11,四15,五5、14,六4,六11∼七1,八14,十11,十二2),其信息中總會提到南部的猶大國。先知迫不急待要指出兩國都有的根本錯誤是拜偶像,制定愚昧政策和倚靠軍事強力。何西阿作為一位神特召的信使,和聖約的講解者,信息不應受到分離南北的人為界限限制。但以色列頑梗地拒絕遵行神的道路,使她比猶大更快捲進神的審判中。正如耶和華神所定意的,最先的兩卷先知書是以色列而非猶大占據主要篇幅。以色列擁有一部不斷遭受災難衝擊的歷史,神的守望者(參九8)需要不斷警告,督促他們行走正道。但特別提到猶大,是為了表明罪不需要任何護照和海關檢查,便能跨越國界,肆意蔓延在每一寸土地上。此外,神的長遠計畫是呼召祂的子民復和歸一(一11),何西阿在審判信息中對猶大的攻擊,能使北方民眾不斷正視現實。
十一12. 以法蓮和以色列家,在這�堨痔w是同義詞(參十一1、3)──無論他們目前在亞述的統治下處於何種法律地位(參五8∼七16註釋),都是全體北國民眾的統稱。謊話是何西阿書中神在烈怒中最常攻擊的題目(參七3,十13中的 kh]s%;七13,十二1中的 kzb;五7,六7中的 bgd,「行事詭詐」);詭計(希伯來文 mirma^)既揭示他們虛謊的傾向,又預示他們在十二章7節中的詭詐行徑。前面的經文(參十一2、7)和後面描述猶大靈性生活墮落的平行子句,都表明這�堳�的欺詐行為是拜偶像。發言者,即第
如果我們對第12b 節的理解正確,那麼猶大也處於同樣危險的困境中。他的行為與以法蓮的罪惡相當,沒有任何重大區別(雖然 AV 、 RSV;Wolff, p. 205;Mays, p. 159;Jacob, p. 85有不同的理解)。解釋這節經文的關鍵,在於如何理解神(希伯來文 ~el)和聖者(希伯來文 q#d[o^s%i^m)的含義。這�堛滲垂� EL,是迦南異教中地位最高的神,而非耶和華神。眾聖者不是以複數指耶和華神的威榮(注意十一9中用的是單數),也不是指異教廟妓(Jeremias 持此意見,p. 148)或那些真先知(Wolff 持此意見,p. 210),而是指神殿�堛滬{南諸神(NEB;Ward, p. 207;Andersen, p. 603)125。這�堛滌妗�應理解為「遊蕩」(希伯來 rwd;參︰耶二31),不需要更正為「認識」(希伯來文 yd`),雖然 LXX 如此翻譯︰「現在神認識他們」(參 RSV)。這樣,這節經文就可譯做︰
以法蓮用謊言圍繞我。
以色列家用詭計環繞我。
猶大仍與外邦神(EL)遊蕩,
向(神殿�堛滿^眾聖者忠心。
猶大拜偶像,對外邦諸神效忠的行為,充分顯明整個民眾的宗教生活已完全混亂。需要向真神持守的忠誠美德,他們正缺乏(四1);對於假神,他們卻處處顯露忠誠。
十二1. 以法蓮崇拜偶像的詭詐(我們無法確定這�堳�分割出來的地土,還是北國而言)正好與他們外交政策的愚昧對應。吃風和追趕(希伯來文 rdp;參二7,六3,八3;摩一11)東風,表達無用而愚昧的努力;與傳道書常用的「捕風」,字面上為「追逐風」的套話相當(希伯來文 re`u^t[
ru^ah];傳一14,二1、17、26,四4、6,六9)。何西阿曾在前面用「栽種風」(或「在風�堮熇堙v)這一相近的比喻,表現荒蕪淒涼的景象(八7)。十三章15節的東風是施行審判的工具;十二章1節,他們(「時常」)追逐的東西最終將吞滅他們。
「虛謊」(希伯來文 kzb)和「強暴」(希伯來文 s%o{d[;參七13註釋;摩三10,五9)可能是一個複合片語(即用兩個詞來表達同一個意思),「強暴的虛謊」,即謊言導致暴力(後面一個詞根據 LXX 有時可修正為 s%aw,「虛空」或「無益」)126。這�埵A次用到加增的主題(參四7,八11,十1、13),表現這種有害無益的欺詐行為正蔓延無度。他們與外邦談判妥協,以致最終與亞述簽訂正式協約(b#ri^t[,這�堳�立約;參二18,六7,八1),同時也向埃及貢奉橄欖油(參二5、8註釋),賄買朋黨。這搖擺不定的外交政策,已足以顯出他們虛謊愚昧的本性(參七11的愚蠢無知)。關於這段信息的背景,可參增註中的「歷史背景輔參」,以及五章8節至七章16節註釋。這種同時仰仗兩個對立國家勢力的做法,不僅是對神主權的不忠,而且這種政治上見風轉舵的行為,反而會招致兩個盟國的憎惡攻擊。
124 這個標題借自 H. L. Ginsburg, 'Hosea's Ephraim, More
Fool than Knave' (JBL, 80, 1961, pp. 339∼347的意見,他曾正確地指出愚昧和詭詐都是以色列的罪行,正如第十二章所述。
125 另見 R. Coote, VT, 21, p. 1972, 389.
126 見 H. L. Ginsburg, 'Hosea's Ephraim, More
Fool than Knave', JBL, 80, 1961, p. 340.
B 先前和如今的雅各──心高氣傲、自以為是(十二2∼14)
何西阿再次把十一章12節∼十二章1節中概括的以色列的惡行,置於歷史範疇中看待,他引用雅各生活中的實例,解明猶大和以法蓮的作為。解經家對這段令人困惑的信息的分段差別甚大,最終也沒有達成學術上的共識。
最重要的問題是︰這�堣犍峈熄恩U是積極還是消極的典型\cs18127。從何西阿書整體的佈局來看,第十二章滿是借鑒歷史的消極例證,這些在九章10節∼十一章11節和十三章1節中都提到過,並且原文的措詞也比較傾向於消極的含義。當然,安德生(597∼600頁)強調,這�媢龠恩U所持的態度,遠非我們想像的尖刻。惟一可以看作積極講論的就是第4節,我們可從中學到的功課有︰ (1) 雅各與神(或天使)較力,是一種真正悔改和歸回的明證,這一點是何西阿當時代的人應竭力效法的; (2) 像雅各這樣奸詐無賴的人,也能得到神無限寬容和忍耐128。
在保持主題思想完整清晰的前提下,這一章可分為三部分︰與猶大和以色列的辯論(2∼6節);以法蓮仗恃富足的自誇(7∼9節);先知的比喻(10∼14節)。我們可看到一些證明內容連貫統一的證據,如雅各名字的出現(1、12節);重提脫離埃及的經歷(9、13節);同一字根 ~wn 衍生出許多意義不同的詞──壯年(3節)、財寶(8節)、虛浮無益(或假神,11節);指控信息(2∼3、7、11、14節)占有重要地位,以及全章內容都是針對南北兩國全體子民(參︰猶大,2節;以法蓮,8、14節;引述全體子民出埃及的經歷,9、13節)。
127 Ward, p. 213曾對近幾十年的一些不同看法作個總結,其中包括他一位學生的建議,認為第4和8節那段常視為褒揚雅各的經文,是「在與先知辯論時很常見的誇耀說法」。
128 對於第一種可能性,見 N. Peters, Osee und die Geschichte
(Paderborn: 1924), pp. 14∼15;而第二種見 G. A. F. Knight, Hosea, Torch Bible Commentaries (London: SCM
Press, 1960),在該段經文註釋處。
i. 與猶大、以色列的辯論(十二2∼6)
爭辯這個詞表明第2節是十一章1∼11節的審判過程中作出的宣告(參二2,四1、4註釋,其中講到 ri^b 是「爭辯」、「法律辯論」或「爭吵」)。雖然十一章12節至十二章1節的指控包含指稱被告有罪的話語,但第2節仍是提出證據以前(2b∼c節)作出的判語。作者進一步提出的證據,不是引證以色列自己的惡行,而是引證他們的祖宗,亦即這個民族以此命名的雅各的不是(3∼4節);以詩歌方式(參︰摩四13,五8∼9,九6)引出耶和華名字(5節)之舉,能加強雅各經歷的神聖含義,並且提醒何西阿的聽眾,那位與他們爭辯的神是怎樣一位神;第\cs166節中的勸勉或教導,是他們向這位神應盡職責的清楚總結(在論到審判爭辯程序的十章12節中,也有類似的勸勉話語,特別是彌六8)。
猶大(2節)是這�堶漸�遭到指控的一方,但很多學者猜想,猶大編纂學者可能有意不將以色列和雅各這兩個名字並列,而意欲插入南國的名字,以使何西阿書更多暴露猶大的罪惡(參 Moffatt 、 JB;Ward, p. 207;Wolff, p. 206;Mays, p. 161;Jacob, p. 85),就感到應該把以色列的名字代替猶大的名字。猶大的名字(參十一12),反映出全體子民都繼承了他們共同祖先的罪惡、愚蠢特性,及神立約應允他們必將重歸於一。雅各(2、12節)和以色列(12∼13節)表明南北兩國擁有共同的祖先,也是指出埃及後倖存的所有支派。這章中的以法蓮(8、14節),指與猶大國鼎足對立的整個北國。
第2節說的審判危機在四章9節有過完全一樣的宣告︰懲罰的字義為「探訪」,參一4,二13,四9,八13,九9註釋;所行的從上下文看,指「所行的惡道」,參四9;所作的是對所有惡行的總稱和概括,參四9,五4,七2,九15註釋;報應字義為「使返回」,參四9,十二14註釋;正如阿摩司書一3所說,這�媮籈t的受詞是神的怒氣。希伯來文中這句話採用交錯呼應的語序︰「祂要懲罰雅各,依據他的方式(作惡的方式);依據他的行為,祂要報應他」(直譯)。這段判語的開頭和結尾都是審判,表明這句話更強調的是審判,而不是他們的罪。
第2、3節之間沒有任何過渡,表明雅各仍是這�堛漸D詞,並且主題仍是環繞著審判及遭審判之因。第3節使我們回溯到創世記中雅各的故事,特別用兩個介系詞片語在腹中(參九11、16)和(在)壯年時(雅各曾用到\cs16 ~wn 這個詞描述他在力量強壯時生長子流便,創四十九3),劃分雅各生命中的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雅各出生時的故事,他曾抓住以掃的腳跟(創二十五26);第二階段可能是指他在雅博曾和天使摔跤,後來給這個地方起名為毘努伊勒(字義為「神的面」;參︰創三十二30)。以撒兒子的名字有雙關意義,這是第3節的核心,動詞是理解它的線索。他抓住哥哥的腳跟中的動詞,原型是 `a{qab[,未完成時態就變成 ya`@qo{b[,正好是「雅各」。何西阿的聽眾回想創世記二十七36的往事時,能充分感受到這個名字中貶責的含義。以掃曾向以撒抱怨道︰「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嗎?因為他欺騙了(希伯來文 ya`@qo{b[)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參︰創二十五29∼34);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神給雅各易名為以色列〔原文 yis*ra{~e{l,其中含有 s*r 音節,與「較力」(希伯來文 s*a{ra^)有相同之處〕的根本原因,是他與神與人較力(參︰創三十二29),這段故事記載在創世記三十二28中。因此在何西阿看來,以色列的名字中仍保留「較力」的成分,具有消極的意思。抓住哥哥的腳跟和與神較力,都是雅各放肆冒昧本性的表現。雖然毗努伊勒事件最終給易名的以色列帶來祝福,但也承受了魯莽衝動帶來的痛苦代價︰雅各的大腿窩在摔跤時扭了,後來他瘸著腿去見以掃(創三十二25、31)。
第4節給解經者帶來許多難題。這一連串動詞的主詞是什麼?這�堥S有任何跡象表明主詞有改換,第3、4節之間使用連接詞「並且」(RSV 譯文省略),而且重複使用含有子音 s*r 的動詞,這一切都表明雅各是這句話的主詞,而且第4節是第3b 節的延伸。雅各是︰ (1) 與神爭鬥(或可能「勝過」)129的人──希伯來文用 ~e{l(面向)和 ~el 很相近,不是一個介系詞,而是指神,並且他還勝過天使(參︰創三十二28,這�堛漸弇y幾乎相同); (2) 哭泣(或「糾纏祂」)130並懇求祂恩惠(字根用 h]nn,「恩慈的」,見創四十二21;申三23;王上八33、47)的人; (3) 「在伯特利遇見(希伯來文 ms]~,遇見的意義之一是敬拜,參五6)耶和華」,並且在那�堜M神說話(LXX 和 Syriae 版本譯做祂,而不像 MT 譯做「我們」),許願要向神持守聖約忠誠,以換取神的引導和供應(創二十八18∼22)。至此,我們可以這樣理解第4節︰
而他(雅各)與神較力,
且勝過天使。
他哭泣懇求祂的恩惠。
他在伯特利遇見(敬拜)耶和華神,
在那�堨L和祂說話。
這種解釋使雅各始終站在主詞地位,神(或天使)是受詞,就可避免其他解釋所要作的更正(RSV 中兩次在原文增添「神」這個詞;Wolff 的解釋又需要省略天使一詞,206頁。
何西阿的短評是否能與創世記�堛滌O載吻合?不全吻合!在毗努伊勒,雅各確實懇求過祝福(創三十二26),但沒有哭泣的記載。何西阿加上這個詞,可能是重名法(在英語是以 and 將兩個名詞連接起來,以代替一般的修飾語加一個名詞),只是為了加強雅各懇求的熱切。這段�堭岸@提到的名字是伯特利(參十15;何西阿通常用伯亞文謔稱這個古老的聖城,四15,五8,十5,十8),而與神祕陌生人摔跤的地方在毗努伊勒。雅各在伯特利與神的使者相遇的奇妙經歷(創二十八12∼22),被簡短地描述成「遇見祂」和「與祂說話」。何西阿可能顛倒了歷史事件發生的順序,把在毗努伊勒發生的事件安放在伯特利遇見神之前,這樣做的原因,可能是要使第3節結尾和第4節開頭分別使用字根為 s*rh 和 s*rr 的詞語,以保持文學手法上的統一。另外,何西阿可能參閱過一些與創世記記載不同的傳統文獻131。
在北國垂死掙扎的最後幾年中,何西阿怎樣把雅各的經歷與以色列的現狀聯繫起來?我們謹慎地提出三種解釋。首先,雅各因身為以撒之子而擁有的權力和地位,他的狂妄情緒、與以掃對立顯出的傲慢不羈,以及擁有聖約繼承權的自豪心態,正好與以色列人輕妄的想法相應,就是他們無論怎樣仿效迦南外邦的墮落行徑,選民的優越地位都穩如泰山(7∼9節;參六1∼3,八2,他們對神恩惠虛情假意的宣稱)。其次,雅各在伯特利遇見耶和華,雖然是一次歷史的重要轉折點,但卻未能保證整個支派從此就完全順服神,他後來的行為證實了這一點(如︰創三十五章中,他的全家都陷在拜偶像的墮落惡行中)。伯特利事件不是使雅各回心轉意、持守聖約的徹底解決辦法,同樣,對於將它作為牛犢偶像敬拜中心的以色列亦然。第三,也許是最重要的,就是雅各沒有持守在伯特利向神所許的願,他後代子孫的行為愈發出軌偏邪。當神在伯特利曉諭雅各時,無論立了怎樣牢固的盟約,都會因以色列認為持守宗教儀式(參五6),便是履行所有聖約義務的短見而破裂。
關於何西阿寫第3∼4節的意圖,這三種解釋能從第5∼6節中的詩歌片段,和勸勉話語中得到支持。這段詩歌特別突出耶和華的名字,與第3∼4節用的 ~#lo^hi^m 和 ~e{l 形成鮮明對比,目的就是為了把以色列的主和救主,與屬地的諸神,包括最高稱為 EL 的神區別開來,並顯明混淆它們的危險。耶和華萬軍之神〔即天地萬軍的元首,(撒下五10),何西阿書中只在此處用到〕這樣的稱呼,使我們的眼目從關注伯特利這樣的地區聖地,轉而關注主神超越時空的能力和榮耀。而第5節中用到的「名」,也不是常用的 s%e{m(參︰摩四13,五8,九6),而是 ze{k[er,字義就是「值得記念的名號」(參︰出三15;何十四7),可能是何西阿要強調認識耶和華神獨特地位是至關重要的。
第6節中的勸勉話語,是審判案件時最終提出忠告的典型;它如同彌迦書六8一樣,鄭重莊嚴地提醒以色列人當持守的聖約責任。以色列人面對的這位神,定意將聖約之愛(希伯來文 h]esed[;二19,四1,六4、6)和尊重人權(mis%pa{t)的問題納入祂和他們所達成的任何協議中,這一切就成為祂行事的中心(參二19註釋)。雅各出生時擁有的狂傲野心就與神的屬性相悖(參3節),而他的後代子孫──無論是針對個體還是全體而言(這�堨帠瞍�你,加強語氣),都需要重新得到指引,從他們祖先的悖逆模式中回轉(何西阿再次用到這個常用的詞,表示真心悔改,引出對聖約的全新責任心;參三5,十一5註釋)。這�堨峔鴘�歸向,完全沒有提到任何明確的目標〔參十四1∼2(希伯來文2∼3),後面只用到介系詞詞組\cs9向耶和華神,介系詞是希伯來文的 ~ad 和 ~el〕。介系詞 b 和 你的神連用,可能表示因著神的幫助(Mays, p.
161;RSV 、 NEB),提示我們即使說悔改,若沒有神恩惠的激勵也不行。把你的神修正為「你的帳棚」(參 Ward, p.
207),在希伯來文中很合理(
be{~lo{he^k[a{ 變成 b#~o{ha{le^k[a{),實際上卻不太必要過早牽涉到第9節所說,在曠野重建全新關係的信息。歸回的果子不僅僅是補上雅各及其後代缺欠的仁愛、公平行為(參7∼8節中的以法蓮),更重要的是能耐心期盼地信靠神〔希伯來文 qwh,意「等待」、「期待」;參︰詩二十五5,二十七14,三十七34,後者中「等候」和「遵守」(或「謹守」,希伯來文 s%mr)是一對平行詞,何十二6亦然;參名詞 tiqwa^,指望,何二15(希伯來文二17)〕。雅各在生命的關鍵時刻和後來都拼命抓攫,以色列和猶大也一樣,和挪移地界的人一起擴張疆域(五8∼10),與外邦倉皇立約(十4,十二1),並且跪拜哀求巴力偶像(七14∼16)。他們現在徹底改變,懷著充足的指望等候他們的救贖主供應他們一切需要。
129 原文字根可能是 s*rr;參︰士九22;賽三十二1;何八4;果真如此,這�堛瑪茩策r就不只影射以色列的名字,還指著「首領」或「軍事領袖」(s*a{ri^m),何西阿書常提到他們是以色列惡行的共犯,參三4,五10,七3、5、16,八10,十15,十三10。
130 比較 R. B. Coote, 'Hosea XII', VT, 21,
1971, p. 395,提到這�堛漲r根不是 bkh,而是 bwk,正如︰出十四3;斯三15;珥一18。
131 見 Andersen, pp. 597∼615關於這種關係的深入評論。
ii. 以法蓮的自誇必歸虛空(十二7∼9)
開頭兩節經文把我們的注意力從雅各游移不定的行為,轉移到何西阿同時代人的需要。第7∼9節針對的對象,已不再是雅各後裔全體以色列民(參十一12,十二2),而縮小到北國的民眾,以法蓮又是其中著名且地位重要的支派(參四17,五3、9、11、13註釋)。從全體子民過渡到北國民眾的方法極巧妙,首先描繪的是以法蓮的性情(7節),而後才講到以法蓮的身分(8節)。先知特意把以法蓮與迦南外邦人的墮落聯繫起來──商人或「作貿易的人」(k#na`an;參︰番二5)──同時也在不斷刻畫雅各的形像(3∼4節),雅各甚至向他的哥哥盡顯貪婪的惡念,正好是以法蓮的寫照。詭詐(即「欺騙」,希伯來文 mirma^,參十一12)的天平,指他們參與詭詐欺騙的商業活動,這些都是先知阿摩司猛烈抨擊(摩八5∼6),古聖先賢鄭重警告過的(箴十一1,二十23)。以法蓮十足地活在罪惡貪慾中,她甚至欺騙(希伯來文 `s%q,五11;參︰申二十四14;耶七6;摩四1)「朋友」或「盟友」︰愛在這�堣ㄛO一個助動詞(參\cs16 RSV 、 NEB 、 JB 、 NASB 、 NIV),應該譯作「所愛的人」,並且作不定詞欺騙的受詞。這個子句正好反映出雅各欺哄以掃的實況(3節)。
第8節不僅指明他們詭詐商人的身分,而且是見證他們有罪的有力證據(參二5、12,十3),他們的矜誇更顯出其愚蠢罪惡的本性。他們宣稱自己成了富足(希伯來文 `s%r)。財寶(~wn 一詞的漸進式雙關用法,參4節和11節)前面用的動詞是「得了」(希伯來文 ms]~),與雅各在伯特利遇見(希伯來文 ms]~)神(4節)正好相對,是作者的精心設計。不管父輩祖先曾經歷過怎樣的失敗,但還是找到了比後代子孫信賴的財寶更寶貴的東西。這段自誇一直沿續到第8節末尾(同 NIV,而 RSV 、 NEB 、 JB 則不同意),殊不知卻自己見證自己的不是,口口聲聲宣稱自己清白無辜,又正好暴露出自己狂傲無知的本性︰「在我所得之物中(希伯來文 ya{g{i^a,表示艱苦勞動得來的;參︰申二十八33;該一11),他們找不出(再次用到 ms]~)我有什麼不義(希伯來文 `a{wo^n,參四8,五5,七1,八13,九7、9,十三12,十四1∼2)可算為罪(希伯來文 h]e{t]~,賽三十一7;何西阿頻繁地用到這個字根,但不完全是同一個詞;參四7,八11,十8、9,十三2)」132。這樣理解原文(Andersen, pp. 593∼594;Wolff, p. 207;Jacob, p. 85;Jeremias, p. 148)既能突出他們狂傲自誇的程度,又能延緩審判的宣告,使我們能從先知何西阿口中,親耳聽見狂妄之民面臨的審判(9節)。
神親自顯明自己的身分(9節;參十三4),是對以法蓮自誇作出的合理反應。如同第5節中的短詩一樣,這句話提醒我們誰是真正統管萬有的。不論是雅各後裔的血統還是經商的狡詐,都不能改變他們最終的命運。他們從起初──在埃及地的時候(參二15註釋),一直到神改變他們的命運為止,都是「祂的選民」。神在審判中為他們選定的,就是他們要離棄財富,回到在曠野支搭帳棚的清苦生活。出埃及飄流曠野的重要經歷將再現,使以法蓮最終知道該怎樣真正依靠耶和華神,並且因著這樣的信靠而感恩不盡。在大會的日子可能影射在邱壇附近暫時支搭居所過節的時候(參九6註釋),但是由於神的目標是徹底清除巴力崇拜的痕跡(二16∼17),所以大會的日子更可能是繼續飄流曠野的主題,參照民數記所記載,帳幕有節期的用途(Andersen, p. 618)。
132 這是 Ward 的譯法 p. 208;而括號內插入的解釋是筆者的。
iii. 先知的比喻(十二10∼14)
神在第\cs169節自我介紹以後,繼續描述祂與先知的關係,並指明先知事奉的性質(10、13節)。他們工作的忠心和果效,與雅各及仿效他的以法蓮的自私貪婪和愚蠢狂妄,形成鮮明的對比。從點綴著出埃及經歷的上下文(9、13節)中,足見先知在創立並保守一個民族存在的重要角色。何西阿在其他地方再沒有比這�塈韟酗O地捍衛他向民眾說話的權力。這些經文的用意,與阿摩司書二11∼12,三3∼8,七10∼17相同︰它們都說到先知的職分是神所賜的,不容置疑;在歷史的長河中,先知比起先祖諸王或首領都更重要。神向(希伯來文 `al,意即「在……之上」、「對著」、「在……上方」、「於」,在此處是少有的用法,且與最後一個子句的 b#yad[ 不同,b#yad[ 是「藉」或「透過」)他們曉諭審判、引導和救贖的信息,並加增──注意他們所加增的(十二1),與神所要加增的何等不同──默示(希伯來文 h]a{zo^n;先知的默示和信息之間的關係,參︰摩一1;「默示」是以賽亞書、俄巴底亞書和那鴻書的標題)。神藉著(希伯來文 b#yad[,字義為「藉……的手」,可能要與持詭詐天平的以法蓮的手形成對比,7節)他們設立比喻〔希伯來文 dmh,在這�堣ㄨ野|6,十7、15指「滅亡」、「滅絕」,而是指「比較」,「設喻」或「設立模範」(NAB)〕。這個術語在不同文體中各有特殊意義,表明經文信息的內容和表達形式,都是神所賜予的。
如果我們同意第10節提到先知有設立比喻的職責,而後面的經節是實例的話,就不難理解第10節與11∼13節之間顯得唐突脫節的原因133。(注意從11∼14節是以第三人稱的口吻提到耶和華神)。這�堿藒M引入基列和吉甲(參四15,六8,九15註釋)的理由如下︰ (1) 以色列的偶像崇拜流行甚廣; (2) 重提並強調以色列人在宗教和政治上都盡行欺詐和虛謊這一主題,第十二章也是從這一點入手(十一12); (3) 解明具有諷刺意義的諧音字,這種諧音手法是神命定先知寫書的一種風格,諧音字本身也是神對民眾詭詐愚蠢本性作出的部分判決。
在我們深入剖析這些諧音字以前,需要解決第11節的翻譯問題。基列引出的這個子句通常有兩種解釋︰條件子句(RSV)──如果基列有罪孽(希伯來文 ~wn;參3、8節註釋),或問句(NEB 、 NASB 、 NIV)──「基列有罪嗎?」把這�奡ㄔ黹搘y或條件子句的語助詞理解成加強語意的詞,這句話的意思就會更清楚(JB 、 NAB;Andersen, pp. 594, 619)。吉甲和基列之間的平行關係,應該比大多數譯本所譯的更緊密,最後兩個句子應該是平行句,兩個地名是兩個子句的主詞,並且都應譯作過去式︰
在基列誠然有無用的偶像(~a{wen),
而吉甲確實有虛空的柱像(s%a{w~)。
他們(向)牛犢獻祭,
他們的祭壇就像田間犁溝的亂堆。
這樣理解,則最後一個子句不是預言,不能無故指稱一句話具有未來的含義。這句話的本質是諷刺而不是預言︰他們的祭壇就像農夫清場時(參︰賽五2),在溝邊堆放的石堆一樣無用(關於「田間犁溝」,參十4)。在牛犢一詞前面是否有個介系詞向,是個難以回答的問題,因為吉甲的最後一個字母與介系詞向(希伯來文 l#)相同,原文中可能不慎遺漏,但也有人猜測這個詞的意思仍保存下來。這牽涉到何西阿所說的牛犢,到底是指牛犢崇拜,還是指獻祭的牛犢(參八11∼13,十1,十一2)。
關係到比喻(10節)解釋的諧音字,首先是把基列的偶像描述成 ~wn,這也是第十二章中的關鍵詞,有三種不同意思︰壯年,指壯年的男子(3節);財寶(8節);「偶像崇拜」(11節)。寇特(Coote)的結論看來是正確的︰「~o^n 一詞的眨義,就是要把整章內容當成一個整體來看」134。雅各的爭競、以法蓮的貪婪和基列的偶像崇拜三種行為,都顯出他們內心的狂妄自大和虛浮愚昧。由於基列、吉甲和石頭堆(希伯來文 galli^m)三個詞都有相同的子音 gl,所以這種諧音的修飾手法,也把這三個詞聯繫在一起。這些比喻的中心喻意,就是這些地方荒涼無用︰基列和吉甲音韻相近,並且都像用來建造祭壇的石頭堆一樣,毫無生氣和意義。
何西阿用來顯明先知職分的最後一個比喻在第12∼13節中,雅各為得妻所做的服事,正是耶和華神拯救新娘的寫照。這兩節經文間的關聯令人困惑,RSV 譯本甚至在經句前後加上括號,以示其不相容,而很多註釋者都將這一句移到談論雅各的第3∼4節中。我們把第\cs1612∼13節的安置看成是有意的︰兩節經文都述說從外邦中(創二十八5,二十九15∼30)迎娶新娘(雅各的案例是多個新娘)的故事。雅各/以色列(這個平行句中平行的兩個名字,有利於解釋後面動詞雙關語意,3節)從亞蘭人中迎娶他的新娘;而耶和華神也從埃及贖回祂的新婦(參二14∼\cs1615的迎親用語)135。這兩個事件中有一個動詞是相通的,就是用到「看守」或「保守」(希伯來文 s%mr;RSV 作放牧),來描述雅各照顧拉班的羊群(12節),和神引領保守其子民(13節)。
先知這樣寫的目的不單是進行比較,而是要形成鮮明的對比。雅各為了自己的目的不得不辛苦勞作,神卻要藉著先知拯救並保守祂的新婦。這段論證信息的高潮,不是揭露以法蓮效法雅各的腳蹤行惡,雖然這是其中部分內容,但耶和華神再次藉著先知作工才是信息的高峰。祂曾啟用摩西擔任出埃及的先知,撒母耳擔任定居迦南時的先知,以色列也藉著祂而得以存留。現在另一位先知上台了,就是先前被以色列人視為狂妄(九7)的何西阿。全書從何西阿婚姻和家庭開始,記敘何西阿的先知事奉生涯,並自始至終貫穿其中。歸根究底,神呼召的僕人擔任重要角色,在神的救贖大工中發揮重大作用。對何西阿而言,其先知身分的傳承,比以法蓮為雅各後代的血緣關係更重要。這兩方面都從先祖延續,而何西阿知道哪一個「支派」會真正依靠神的幫助。
最後結束的句子(14節),使我們明白為什麼何西阿這麼努力闡述辯明他作為神的代言人的職分。以法蓮對抗神的聖言,已到了觸怒(希伯來文 k`s;參︰王上十四9;耶七18、19)或懷怨(希伯來文 tamru^ri^m,參︰耶六26,三十一15)的地步,他們違背聖訓罪大惡極的表現,令何西阿和耶和華神都忍無可忍。何西阿奉命作先知,又親嚐痛楚辛酸,已足夠艱難;而所傳話語又遭全數抵擋,就更難以忍受了。要救拔一群受奴役的人,並把他們妥當安置在既非他們奪得、又非他們置買的地土上,已經很不容易,最終卻發現這是一群忘恩負義、無可救藥的人,實在令人怒不可遏。這節經文所用的語言凝重有力,殺人(字義為「流血」)算為以法蓮人的罪(參一4,四2,六8),神所做的不是縱容化解,而是要他們為此擔負全部後果和責任;這種罪行的全部重擔應由以法蓮自己承擔(希伯來文 nt]s%,「留給」或「交託」;參︰撒上十七20)。以法蓮的行為使他和他的至高者的尊嚴大大蒙羞(希伯來文 h]erpa^;參︰耶十五15;珥二17、19)。由於以法蓮自己選擇了這樣屈辱的命運,神不會為她雪恥伸冤,反而她所當得的一切報應都會傾覆(字義為「使歸回」;參四9,十二2)到她身上。極其貼切巧妙的,是這一章的最後一個原文字是他的主(希伯來文 ~@d[o{na{yw,何西阿書只在此處用到,阿摩司書中卻常用,如摩一8,三7、8、11,七1、4,九1)。雅各和以法蓮都沒有深刻認識到神的主宰地位,但最終他們會認識到只有順從聖約,聖約的恩惠才會臨到。像何西阿這樣的先知深知這一點,甚至當他們樂於順從呼召,甘心付上沈重代價時,他們的言語行動就真正表明耶和華神是活神──這一點其他很多人需要經歷審判的懲罰才能學會。
133 見 R. B. Coote, 'Hosea XII', VT, 21,
1971, pp. 397∼402對這些「比喻」的分辨與分析。
134 R. B. Coote,同上,398頁。
135 R. B. Coote,同上,401頁。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