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書第一章
Ⅰ 約拿在海中 ( 一1∼二10)
A 約拿首次蒙召(一1∼3)
約拿書的作者以平易的風格、簡潔的文字,技巧地將約拿赴尼尼微的神聖使命與逃往他施並列,迅速地贏得我們的注意。他省略了不必要的枝節,卻仍有足夠的資料,讓讀者在序幕一拉開便立即能進入狀況。
1. 對當時希伯來文的讀者而言,故事是以最傳統的方式展開。耶和華的話臨到……的表達方式,在舊約聖經中作為神對先知說話的開場白,不下一百次。緊隨著通常是神要先知傳達的信息(如︰珥一1;彌一1;番一1;該一1;亞一1;瑪一1)。但有時也可能是神給先知的特定指示(如︰撒下七4;王上十七2、8,二十一17)。在此則是後者。
神指示的對象是亞米太的兒子約拿,可惜經文對約拿的背景隻字未提。然而,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約拿便是列王紀下十四25所提的先知。根據該節經文可得知幾點事實。第一,約拿在耶羅波安二世作以色列北
2. 往。原文在句首尚有命令式的語句「起來」(qu^m),但 NIV 和其他較近代的英譯本(NEB 、 GNB)均予刪除(譯註︰和合本仍保留了「起來」)。希伯來文的動詞 qu^m 雖然常指起身的動作(參︰創二十四54),但用於命令式的語句時,則常與其他動詞連接,意指必須趕緊行動132。神在此不見得是要求約拿起身,但祂指示約拿不可耽延往尼尼微一事。
尼尼微大城。約拿被指派前往亞述的城巿尼尼微,該城位於底格里斯河東岸。今日其遺址與伊拉克北部城巿摩蘇爾(Mosul)隔河遙遙相對。自十九世紀中葉後,許多考古學家在遺址進行挖掘,為該城在公元前六一三年為瑪代所滅之前的歷史,提供了寶貴的資料133。尼尼微大城一詞,指的不僅僅是城牆內的部分,同時也包括附近的區域,很可能涵蓋了往南二十哩的城巿迦拉(寧錄)(參︰創十11∼12)。有關尼尼微大小的相關問題,見導論\cs16,59∼63頁。
在簡短無比的指示中,約拿被差遣去斥責尼尼微城︰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雖然希伯來文的連接詞 ki^,「因為」,有時可作關係代名詞或關係副詞(創一10;王上二十一15),但它從未用來引進直接的談話134。故而,JB 所譯的「告訴他們,他們的惡我已知道」應屬有誤。此處並未提及約拿向尼尼微宣告的確切用字為何。
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有些學者認為此處與創世記十八20∼21相關聯,並指出約拿書的作者引據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滅亡(創十八∼十九)。艾倫評道︰「約拿的角色就和被差往宣告所多瑪滅亡的神的使者(創十九1、15)一樣。較諸其他先知的經驗,這才是約拿赴尼尼微的先例。」135然而,兩者的關聯實在極為薄弱。約拿以及前述創世記中神的使者所分別扮演的角色不盡相同136。
3. 約拿的反應很迅速︰原文所用的動詞 wayya{qom「他起來」在 NIV(參 AV)中被省略,和一開始神的命令語句相呼應(見前面第1節部分)。然而,接下來的字眼卻戲劇化地透露,約拿無意遵循神的指示。神要他往東,他卻逃往相反的方向。他想要去的地方是他施。
他施的確實地點尚待研究。在「列國名錄」(創十1∼32)中,他施和以利沙、基提、多單(可能是羅單的訛誤;參︰代上一7),並列為雅完的兒子。「這些人的後裔……分開居住」(創十5)。雅完和愛奧尼亞的希臘人有關,以利沙和基提與居比路有關,而羅單則與羅底有關137。據此,我們可以推斷他施應位於地中海東部。然而,值得一提的是,約在公元前一○○○年,腓尼基商人已拓展貿易遠至西班牙,他施可能是他們西行拓展的一個據點。許多學者認為他施就是他索(Tartessos),是腓尼基的殖民地,位於西班牙南部大西洋岸瓜達奎佛河(Guadalquivir)河口。除了兩者名稱相近外,還有另外兩個因素促使學者持此論點。首先,有些聖經經文指出他施十分遙遠(詩七十二10;賽六十六19)。亞述王以撒哈頓(公元前680∼669年)以楔形文字所寫的碑文,亦予人相同的印象︰「居住在海中的君王,近自居比路、雅完,遠及他施,全都臣服本王腳下。」138其次,他施以產銀、鐵、錫、鉛著稱(耶十9;結二十七12),而在公元前一○○○年之後,當時上述礦產的主要產地之一是伊比利亞半島。雖然有人提出其他意見,但他施最可能的地點應在西班牙西南部139。
躲避耶和華。RSV 所譯的與原文較接近︰「躲避耶和華的面」。乍看之下,這句話似乎表示約拿認為逃避耶和華的面是可能的;逃往他施,耶和華就鞭長莫及。然而,約拿稍後承認耶和華是「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神」(一9),卻與這種詮釋相矛盾。而此詮釋亦與舊約中所呈現的神之無所不在背道而馳︰
我往那�堨h躲避你的靈?
我往那�堸k、躲避你的面?
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堙F
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堙C
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
飛到海極居住;
就是在那�堙A你的手必引導我,
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詩一三九7∼10)
那麼,我們該如何解釋這句話呢?先知以利亞曾說過類似的話,「我站在耶和華面前」(和合本作「我指著耶和華起誓」。)(王上十七1;參︰王上十八15;耶十五19),用以指出他是耶和華的僕人(參 NIV,「我所事奉的神」)。約拿逃避耶和華之舉,強烈表明了他不願事奉神。他的行為無異於公然反叛神的主權140。這種舉動必然震驚所有初次聽聞此事或初讀此經卷的人。與約拿同時代的先知阿摩司豈不是說︰「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摩三8;參︰耶二十9)嗎?
他下到約帕。考古出土物顯示地中海東岸的港口約帕(即今亞法〔Jaffa〕),至少早在公元前十七世紀即已經人開發141。由於它是非利士沿岸在亞柯灣以南惟一的天然港口,遂成為附近區域──特別是耶路撒冷──的重要海港(參︰代下二16;拉三7)。約拿在此地下到一條儘可能帶他遠離尼尼微的船。至於「往下」的主題,見二章6節的註釋部分。
顯然,此處並未解釋約拿為何逃走;我們必須等到第四章的事件才能有所了解,目前則尚不知情。因此,我們應當節制我們的好奇心,避免妄加臆測,耐心地等候時機成熟時,作者自己告訴我們。
131 見NBA, p.35.
132 參︰創十九15。創二十七19則凸顯了將 qu^m 譯為英文的問題,字面上的翻譯應為「起來,坐下」。
133 有關尼尼微城的進一步資料,見IBD 2, pp.1089∼1092.
135 Allen, p.176.
136 參 Alexander, 'Jonah and Genre', pp.49∼50;希伯來文聖經的創十八20∼21和拿一2,並不像某些英譯本般接近。
137 參 C. Westermann, Genesis 1-11. A
Commentary, trans. John J. Scullion (SPCK, 1984),
pp.505∼508.
138 R.
139 若要更廣泛的資料,見 M. Koch, Tarschisch und Hispanien.
Historisch-geographische und namenkundliche Untersuchungen zur pho/nikischen
Kolonisation der Iberischen Halbinsel, Deutsches Archa/ologisches
Institut Abteilung Madrid: Madrider Forschungen 14 (Walter de
Gruyter, 1984);參 R. R. Stieglitz, 'Long-distance Seafaring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BA
47 (1984), pp.134∼142; IBD 3, pp.1517∼1519。除了西班牙外,他施亦被認為與薩丁尼亞的某地有關,見 W. F. Albright, 'New Light on the Early History of Phoenician
Colonization', BASOR 83 (1941), pp.14∼22. R. D. Barnett, 'Mopsos', Journal
of Hellenic Studies 73 (1953), p.142, n.3, 則指出他施是 Cilicia 的
140 「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的反覆出現,強調了這一事實。Lohfink,
'Jona ging zur Stadt hinaus', p.200. 讓人注意到同心對稱的結構︰
約拿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的面
下到約帕
遇見一隻船
要往他施去
他就給了船價
他下到船上
與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的面
141 公元前十五及十四世紀的埃及記錄曾數度提到約帕。耶穌誕生前的一千年間,在初期約帕可能都是被居住在該城南部沿海的非利士人所控制。這可能也解釋了此城為何在舊約中鮮被提及;參︰書十九46;代下二16;結三7。新約在記載彼得往訪哥尼流時,亦曾提到約帕(徒九∼十一)。
B 約拿和水手(一4∼16)
約拿逃往他施的後果,在第一章其他的經節漸次展露。在船駛離約帕後,耶和華藉著狂風進行干預。接著,信奉異教的水手表現得十分討好,和形像毀損的先知約拿恰成對比。
全書各個部分中,作者的匠心獨運以這部分最明顯可見。作者藉著反覆使用一些關鍵字眼,技巧地將故事帶入環環相扣、同一中心的模式中,而以9∼10節為其中心。有關此結構進一步的討論,見「增註︰一章4∼16節的結構」,113∼121頁。
4. 約拿的行為引起戲劇化的後果︰耶和華使海中起大風。大風絕非偶然。作者顛倒了希伯來文通常的動詞接名詞之次序,而將耶和華置於句首,藉以強調大風之出處。
幾乎破壞。原文的意思是「認為將破壞」。由於這是舊約中希伯來文動詞 h]is%s%ab[,「認為」惟一的一次以無生物為主詞,故而許多學者建議應刪除 h]is%s%
#b[a{h l#his%s%a{b[e{r142。但是,作者也可能是蓄意將字如此串連,因為它們發音相似,可產生類韻的效果。
5. 水手和約拿對大風的不同反應,亦呈現鮮明的對比。此時注意力的焦點集中在水手對絕望景況的反應。
水手便懼怕。懼怕的主題在4∼16節向心對稱結構的首、尾和中間,都顯而易見。若將5、10、16節的第一句逐字譯出,便可凸顯其中的緊密關聯,更可了解到水手從害怕狂風到敬畏耶和華之間的發展︰�b
水手便懼怕(5節)
他們便大大懼怕(10節)
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16節)143
各人哀求自己的神。水手們可能來自不同的國家,也因此敬拜不同的神。在面臨風暴時他們手足無措,所以各向各的神尋求幫助。然而在此事件結束之前,卻已有了重大的改變︰他們求告耶和華(14節)。
他們將船上的貨物拋在海中,為要使船輕些\cs8。水手們究竟拋出什麼並不清楚;希伯來文的 ke{li^m 可以是貨物,也可以代表船上的器具(參︰徒二十七19)。他們可能想讓船輕些,以便安然渡過風暴;或者是把貨物當作祭物以安撫大海(參一15,「海的狂浪」)或被得罪的神祗。無論他們的動機為何,結果證明徒勞無功。有趣的是,船員的行動和前一節神使海上起大風對比。他們想要駕馭風暴,但他們的能力當然無法與神匹敵(參15節)。
而約拿呢?作者筆鋒一轉,回到約拿身上144。約拿已下到底艙,躺臥,沉睡。往下的主題在此繼續(參一3,二6)。約拿躺在底艙沉睡,希伯來文此處用的 ye{ra{d[am 一字代表沉沉熟睡(參︰創十五12;撒上二十六12)。因此,風暴來臨時約拿對周遭的一切渾然不覺,尤其是船上水手們慌亂的舉動。
6. 約拿的沉睡突然被船主打斷。英譯你怎能沉睡?(參「你在睡什麼覺?」GNB),比「你是什麼意思,睡覺的人?」(RSV;參 AV 、 RV)為佳。諷刺的是約拿逃不過接下來的要求︰起來,求告你的神!畢竟約拿在這艘船上的惟一原因是要躲避神的面。此外,藉著重複使用命令式的 qu^m「起來」和 q#ra{~「求告」,船主的用字與神對約拿的首度呼召十分類似(2節),每個字似乎都在嘲諷約拿。
船主的請求另有暗示︰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至滅亡。他十分明白神不是神話中的魔僕,只要摩擦神燈便可有求必應。有趣的是稍後尼尼微王也作了類似表示(三9),而「神的旨意可以不顧人的希望而自由運行」的主題,在第四章也特別重要。
7. 船上的人試圖找出「天然」災害的緣故,對二十世紀的讀者而言,可能像是純粹迷信。但是約拿書的作者已透露,風暴的起因,在神應歸諸耶和華(4節),在人則是約拿。然而水手們並不知道這些讀者早已領會的事情,所以他們只好掣籤找出禍首145。正如意料中的,約拿被找出,這再度顯示了神是一切的主宰。這災其實就是「這罪惡」(現中、RSV、AV、RV)。第2節提到尼尼微的惡時,用的也是同一字 ra{`a{h。
8. 約拿立刻便如同罪犯受審,只是情況有別於一般法庭的質詢。問題並非由對案情了然於胸的律師,在深思熟慮後提出,而是由命在旦夕的水手,在呼嘯的風暴中提出。他們以一連串的疑問砲轟約拿,而問題的簡短程度亦與當時景況相符。
許多人可能會認為第一個問題,「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似嫌多餘,因為罪犯已被指認146。但是,水手們可能是想證實掣籤的結果。另外,他們可能認為這整個程序只是在找出那能夠指認禍首的力量147。其餘的問題目的顯然在於了解這位他們不認識的乘客。「你以何事為業?」的原文,可以有兩種解法。 (1) 你的職業為何?(參 NIV、AV、RSV) (2) 你在船上所為何事?(參\cs16 GNB)對照前後文,應以後者較為可能(參︰詩一○七23,RSV)。
9. 約拿的回答只有部分被詳細記載下來(參10節)。第一,他說自己是希伯來人,此詞在異邦人環境時通常指以色列人148。第二,他說他的神是耶和華,天上的神。雖然「天上的神」一詞被許多學者認為,代表著約拿書寫作於波斯時期149,波頓(B. Porten)卻指出,對那些可能是敬拜 Baal Shamem「天上的神」的腓尼基水手說話時,如此稱謂可能是最恰當的150。約拿形容耶和華是滄海和旱地的創造者(參︰詩九十五5),讓水手們肯定他的神便是眼前危機的起因。我敬拜(見 GNB、JB、NEB)其實就是和合本的「我敬畏」(參 RSV、RV、AV)。鑒於約拿蓄意不順服神,這話在水手聽來益顯空洞。
10. 約拿承認他敬畏耶和華之後,接著便是與懼怕有關的描述︰他們就大大懼怕。作者在此用的是同語根直接受格(亦即動詞和直接受詞均源於希伯來文的同字根)151。這種可以強化動詞意義的結構,同時亦見於第一章16節,三章2節,四章1節和6節。此外,我們亦不必依從某些人的意見而將最後一句︰因為他告訴了他們刪去。正如我們在第5節討論的,作者的記敘並不拘泥於事情發生的順序152。
11∼12. 水手們既已找出禍源,還必須解決這每下愈況的情形。他們詢問約拿的意見。約拿的回答︰將我拋在海中,令人回想起第4和5節。為了讓水手們保命,約拿必須犧牲生命。第12節的最後一句,我知道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回答了第7節幾乎一樣的問題,而這也將第7∼12節緊密地連結在一起(見下頁「增註︰一章4∼16節的結構」)。
13∼14. 為了避免將約拿拋到海中,水手們盡力要把船靠岸。然而他們的努力只是徒勞。他們先前是各人哀求自己的神(5節),現在卻一起求告耶和華。他們所說的「無辜人」(新譯;和合︰無辜血),並非表示約拿無罪;而是他們擔心若將約拿拋下海中,便必須為約拿之死負責。他們和船主一樣,體認到神的無上主權(6節)︰你耶和華是隨自己的意旨行事。最後約拿也必須認知這個事實(參︰第四章)。
15∼16. 當水手們依照約拿的指示,把他拋入海中後,立即便有預期的結果。水手們眼見海浪平息,滿心畏懼;故事至此也再度強調他們的驚懼。然而此處還有一重大發展,他們現在敬畏耶和華(參9節)。因此,他們便向耶和華獻祭和許願(參︰詩一一六17∼18)。神的名字在16節中兩度出現,強調了水手們如今對祂的身分十分熟悉。所以,雖然約拿不順服神,但這些水手卻承認約拿的神便是他們的神。
142 欲了解各家之言梗概,見 Allen, p.207, n.21.
143 見「增註︰一章4∼16節的結構」,118∼120頁;懼怕的主題亦出現於第9節。
144 參一10,四2。Landes, 'The Kerygma', pp.13∼15. 特別論及此風格獨具的設計。
145 書七16∼21;撒上十四38∼43;箴十六33;參 J. Lindbolm, 'Lot casting in the Old
Testament', VT 12 (1962), pp.164∼178;
146 參 NEB 、 JB。許多手抄本沒有這第一個問題,這也使專家們主張刪除該問題。然而,亦有人持相反意見,見導論,101∼103頁。
147 Fretheim, p.91, n.10; Walton, pp.19∼25.
148 創四十15;出一19。在創十21中,希伯是閃的孫子之一;參 IBD 2, pp.626∼627.
149 此詞大多出現於代下、拉、尼、但等書,但是也請見創二十四3、7。
150 Porten, 'Baalshamem and the Date of
Jonah', pp.240∼241.
151 參 G-K, p.117, p-r.
152 參 Allen, p.210, n.37.
增註︰一章4∼16節的結構
最早提出第一章自成一結構模式的學者是羅芬克。他在一九六一年指出,約拿的航海過程(一4∼16)構成一向心對稱的結構153︰
A 一4∼6
B 一7∼8
中心 一9∼
B'�� 一
A'�� 一12∼16
雖然此一結構曾被崔柏批評154,但裴思(Pesch)卻據此提出更詳細的分析155。
1 敘事和「畏懼」的主題︰4、
2 水手們的禱告︰
3 敘事︰5b 、 c ∼
4 船主的談話︰
5 水手的談話 (1) ︰
6 敘事︰7b
7 水手的談話 (2) ︰8
中心 約拿的自白和「畏懼」的主題︰9、
Ⅶ 水手的談話 ( Ⅱ ) ︰10節 a b 、 b
Ⅵ 敘事︰
Ⅴ 水手的談話 ( Ⅰ ) ︰11
Ⅳ 約拿的談話︰12
Ⅲ 敘事︰13
Ⅱ 水手們的禱告︰14
Ⅰ 敘事和「畏懼」的主題︰15∼
裴思和羅芬克一樣,認為9∼
後來,傅瑞紳又提出另一種分析156。羅芬克將經文分為五部分,形成 ABCBA 的模式;而傅瑞紳則將之分為六部分,結構便成為 ABCCBA,其細節如下︰
|
A. 敘事架構(4∼ |
A1. 敘事架構(15∼16) |
|
1. 神起大風,風暴開始(4)。 |
1. 水手拋約拿入海,風暴停止(15)。 |
|
2. 水手懼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並獻祭( |
2. 水手敬畏耶和華,向祂獻祭並許願(16) |
|
B. 敘事/要求(5b ∼6) |
B1. 敘事/要求(13∼14) |
|
1. 風暴來臨時約拿沉睡(5b)。 |
1. 水手竭力要把船攏岸(13)。 |
|
2. 船主要求約拿求告自己的神,以求不至滅亡( |
2. 水手求告約拿的神,以求不至滅亡( |
|
3. 船主宣告神的自由主權(6b)。 |
3. 水手宣告神的自由主權(14b)。 |
|
C. 對話(7∼9) |
C1. 對話(10∼\cs1612) |
|
1. 水手彼此談話以找出禍首( |
1. 水手對約拿談話以了解約拿作了何事( |
|
2. 真相──抽籤結果顯示是約拿(7b)。 |
2. 真相──約拿所行被揭露(10b)。 |
|
3. 水手向約拿詢問(8)。 |
3. 水手向約拿詢問(11)。 |
|
4. 約拿回應──我敬畏(9)。 |
4. 約拿回應──我知道(12)。 |
裴思和傅瑞紳的分析,都是以這段起首和結尾間明顯的對應開始︰神起大風,風暴開始(4節),水手拋約拿入海,風暴止息(15節);水手懼怕,各人求告自己的神(
雖然傅瑞紳的分析是根據裴思的見解再加以改進,但其中心部分(7∼12節)的分析卻不若其他經節般有說服力。第7∼9節和10∼\cs1612節之間的對應關係,並不像向心對稱結構中外圍經節般,在主題上有緊密的連結。中間的部分還可另作解析。
故事的中心部分(7∼12節)關乎指認使全船遭災的人。第7和12節緊密呼應,正好成為這段敘事的結語︰第7節陳述船上的人亟於找出禍源;第12節則是約拿坦承責任在他157。故事的轉捩點是9∼10節,約拿自承他敬畏耶和華(9節),以及水手聽聞後的懼怕(10節)158。重要的是,畏懼的主題同時出現在整個結構的起始和末了(
A 耶和華起大風;風暴開始;水手懼怕,各人求告自己的神(4∼
B 約拿沉睡;求告你的神;我們不至滅亡;神的主權(5b ∼6)
C 看看是因誰的緣故(7)
D 水手問約拿(8)
E 我敬畏(9)
E1 水手懼怕(10)
D1 水手問約拿(11)
C1 我知道是因我的緣故(12)
B1 水手竭力要把船攏岸;水手求告耶和華;不要使我們滅亡;神的主權(13∼14)
A1 水手將約拿拋入海中;風暴平息;水手敬畏耶和華並獻祭(15∼16)
153 Lohfink, 'Jona ging zur Stadt hinaus
(Jon 4, 5)', p.201.
154 Trible, pp.207∼209.
155 R. Pesch, 'Zur Konzentrischen Struktur
von Jona 1', Bib 47 (1966), pp.577∼581;參 Cohn, pp.51∼52;
Magonet, p.57; Allen, p.197∼\cs15198.
156 Fretheim, pp.73∼74.
157 「看看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7節);「我知道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12節)。
158 Allen, p.209,評述︰「9和
159 有關畏懼的主題,見一5的註釋。
161 另有學者對此結構提出類似但不完全相同的分析,見 P. Weimar,
'Literarische
Kritik und Literarkritik: Unzeitgema/sse
Beobachtungen zu Jon 1, 4∼16', in L. Ruppert, P. Weimar and E. Zenger (eds.), Ku/nder
des Wortes. Beitra/ge zur Theologie der Propheten (Echter,
1982), pp.217∼235, esp. pp.219∼223; D. L. Christensen, 'Andrzej Panuknik and the Structure of the Book of
Jonah: Icons, Music and Literary Art', JETS 28 (1985), p.136.
C 約拿為自己的得救感恩(一17∼二10)162
水手們在第16節把約拿拋在海中後,就失去了他的蹤跡。對他們來說,約拿在洶湧的海水中(參14節),恐怕凶多吉少。但是,耶和華還未放棄約拿,祂藉一條大魚將差點葬身海底的約拿救起。約拿在感激之餘,便作了一首感恩詩來慶祝自己的及時得救。
17. 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正如約拿逃往他施受阻於神,神在此再度行使祂無上的權能。作者讓我們確信,約拿的得救乃出於神。此處的動詞 wayman「他安排」,NIV 譯為提供,同樣亦見於第四章6、7、8節,而且每次都是指神隨己意控制自然的能力。
這條充作約拿的救生艇的大魚,引發許多的猜測。試圖去了解此魚是何種魚顯然毫無意義。希伯來原文並未比英譯與中譯的「大魚」更具體,而希臘文譯本用了 ke{tos 一字,某些譯本的馬太福音十二40將其譯為「鯨」(AV 、 RV 、 RSV),但此字亦可作大魚(參 GNB 、 NIV)或海怪(RV 邊註,NEB 、 JB)解。
當然,許多現代讀者對於約拿被魚吞了,並在魚腹中三日,感到十分不可思議。有人說,此一事件因為太令人難以置信,所以不可能真的發生。這自然便引發事件真偽的爭論。
為了讓現代讀者易於接受這個故事,學者們真是絞盡腦汁。一些保守派的學者找到現代人被魚吞了卻仍存活的例子,藉以證明約拿經歷之真實性。然而,此一方法並不令人信服163。另一個較普遍的說法是,全書都是文學的虛構作品,故而不應視之為史實。雖然此一立場普獲支持,但問題在於約拿書作者是否認為其作品並非屬實164。此外還有更巧妙,但也更不令人滿意的創見。例如,約拿海上歷劫歸來,在一家叫做「魚」的旅店中度過三日三夜。但是此一創見需要把經文竄改至令人無法忍受的地步。根據約拿書的現狀必然導致的結論是︰故事將約拿存活於魚腹中一事,作奇蹟般陳述。隨之而來的問題是︰約拿是否真在魚腹中存活了三天?
如果我們認為神蹟從未發生,那麼約拿當然就不可能從魚腹中回到旱地。這樣的看法顯然對問題已預設立場。作者相信此一神蹟確曾發生,而他也要求讀者同樣地接受。因此,我們只有在二者中擇一︰接受現代的格言「若屬神蹟,必非史實」;或是相信約拿書和其他聖經書卷作者的證言,在某些情況下確有神蹟。選擇何者,留待讀者自行斟酌165。
在結束此一話題之前,我們必須審視一下作者如何呈現這個神蹟。約拿奇特的獲救經歷,並未以大魚或約拿在魚腹中生動的描述來潤色。事實上,大魚僅在兩節經文中被提及(一17,二10),而且均十分簡略。作者對此極為奇特的事件,以低調處理,可見此事件並非用以加強故事的戲劇化效果。因此,如果不是確曾發生,作者又何必捏造呢?
約拿在魚腹中三日三夜。藍迪斯指出,在古代近東神話中,三日三夜代表前往陰間所需的時間166。這固然值得注意,尤其是約拿的讚美詩曾屢次提及死後的世界。但是在舊約聖經中並無足夠的證據顯示,希伯來文的讀者必須如此詮釋三日三夜。因此,此說法只能視為一有趣的臆測。──《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