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鴻書第三章
Ⅶ 禍哉尼尼微(三1∼19)
尼尼微的敗落從幾個不同時間的觀點來描繪︰前瞻敵對的局面(5∼12節)、圍城與戰爭的預備(14∼17節)、實際戰爭的預示(2∼4節)、挫敗的回顧(13、18∼19節)。
A 禍哉(三1)
禍哉!這是用來哀悼死者的感歎詞(王上十三30;耶三十四5;參︰摩五16),在先知著作中是用在衍生的意義上,引介出一種可怕的災禍(賽五;哈二),強調刑罰的威脅是如此確定,以致聽眾好像已死去一樣。在希伯來文中,本節前半更用哀歎或 qi^na^ 之韻律格式(3+2)來強調。這裡所用的是反諷語氣,因為
B 戰鬥與死亡(三2∼3)
用攻擊者行動的景象與響聲(2節),以及戰爭的餘殃──無數的屍首(3節),重述二章3∼10節所描繪之生動的戰爭情景。
C 妓女的恥辱(三4∼7)
亞述敗亡的原因用另一個暗喻──妓女──形式來表達(參︰賽二十三16;結十六、二十三;啟十七∼十八);這妓女曾使別人墮落,現在將得到自己的敗落為報應。
4. 導致亞述敗亡的不只是她無數的淫行,也是她的邪術(參︰王下九22;代下三十三6;彌五12),這些祕術斷言能決定神的旨意(參︰賽四十七9、12∼13)。她使用這兩種方法征服別的國家,現在這兩件事也都要成為她自己的審判。
5∼6. 在另一個默示形式的對質中,使用了與「二章13節神諭的開頭」相同的字眼,驅使人明白神審判之確實。耶和華扭轉了亞述的局勢。因為她像妓女一樣,曾熱切地暴露她的赤體,作為交易的一部分,所以她也要在周圍列國面前暴露出她的醜態(參︰賽四十七3;耶十三22、26;結十六37∼39;何二3、9)。他們要將可憎污穢之物拋在娼妓身上,藉以表示他們的憎惡(瑪二3;參︰王下十27);並要使她成為一場戲景,被經過之人屈辱,與較近代所用之示眾臺和頭手枷(譯註︰將罪犯的頭和兩手挾住示眾的古刑具)相近。
7. 「凡看見的人」(ro{~ayik,與6節的「為眾目所觀」,k#ro{~i^y 是字技遊戲)必因憎嫌而轉身離開她。有個人被問到有誰會悲傷,就像這類問句經常有的否定答案──「沒有人」(參一6,二11,三8,及29頁「增註︰修辭疑問句」)︰沒有人悲傷,也沒有人安慰。不憐憫人的也必得不著憐憫。
D 無敵的亞述?──諷刺詩(三8∼17)
在此提出另一首都(埃及的挪亞們──英譯作「底比斯」)的力量不能救自己免於毀滅的先例,以刺痛那已經墮落的亞述首都。與底比斯相比,尼尼微是軟弱的。整個景象倒回到過去的某個時間,實際的攻擊之前(參二3∼10,三2∼3),而在準備這個攻擊。
i. 堅城底比斯被毀(三8∼10)
8∼9. 底比斯(中譯挪亞們,希伯來文是 no{~ ~a{mo^n),雖有天然的河海41屏障,也與衣索匹亞(古實,參︰番二12)、弗(創十6)和路比族(代下十二3)有軍事聯盟,卻仍歸於無有(見賽十一11,十九∼二十;亦見導論,16頁)。尼尼微再次被修辭疑問句問到︰她是否自認為比底比斯強呢?答案仍然是「不」(參一6,二11,三7)。
10. 描寫底比斯最後結局的詞句,令人想起米所波大米人帶給別國的災難︰被遷移(王下十七6,十八11,二十四15);被擄去〔代下三十9(參︰代下三十6b);賽二十4;耶四十一10;俄11〕;嬰孩遭屠殺(何十14,十三16;參︰王下八12;詩一三七9;賽十三16);人為他的尊貴人拈��,為要決定究竟該將他們放逐到何處(珥三3;俄11);和被鍊子鎖著(參︰王下二十五7;詩一四九8;耶四十1、4)。底比斯的命運令亞述預期自己的毀滅也是如此。
41 底比斯座落在尼羅河運河間,水在底比斯人的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通常認為這城巿位於內陸,這裡提及海為她屏障的一部分,因為希伯來文 ya{m 在別處常用在主要河川上,如尼羅河(如︰賽十八1∼2;結三十二2)和幼發拉底河(耶五十一36)。
ii. 亞述的不夠格(三11∼13)
前面提及尼尼微和底比斯的對比(8∼10節),這裡更明確的指出尼尼微將遭受類似的命運。
11. 「也」(gam)這個平行語助詞描繪了底比斯的命運;這字在第10節用了兩次(中文未譯),在本節又用了兩次。亞述的光景被描寫為從神忿怒的杯喝得酩酊大醉而搖晃蹣跚(耶二十五15∼17;俄16;哈二16),並因仇敵而退縮、懼怕。
12. 亞述受創的光景,在此很適切地用了成熟待採之果子的隱喻來描繪,這果子落入了那些搖晃果樹之人張開的口中。這可能是回應貪婪之亞述獅子(二12)。
13. 亞述的強盛受到滿眼鄙視。這強盛是基於她的軍隊42,其力量和殘忍僅像婦女,而在兩性之中,婦女是較軟弱的一方(參︰賽十九16;耶五十37,五十一30)。亞述的強盛也建立在虛假的保護上,因為國中的關口(英譯「門」)是向仇敵敞開的,門閂也都被火燒毀(參︰申三5;士十六3)。這些屏障都發揮不了保障的功用,安全已經消逝。
42 希伯來文 `am 首先是指一般的「人民」(中文即如此譯),但在較限定的層面上,也用來指「軍隊」(民二十20,二十一23)。
iii. 徒然的預備(三14∼17)
14∼16. 在此諷刺地命令亞述要儲備軍需、堅固保障,為圍城作準備;但火(參︰賽一7;耶四十九27;摩七4)要燒滅她,刀(參︰伯一15∼17;結三十八21∼22)也必殺戮她。全然的毀滅給比擬成蝗蟲(見詩七十八46;珥一4),所經之處將一切全都吞盡。此處提及亞述的商賈(結十七4,二十七;啟十八11∼20),甚至遠至小亞細亞的加帕多家43,都有歷史記載亞述的商賈多得利潤。這裡從反面來描繪這些商賈,將其貪欲與短暫比作成群的蝗蟲。
17. 前一節提及蝗蟲的特性──疾飛而去──在此也用來描寫亞述的首領和軍長44,因一些細微的藉口即消失不見。亞述依靠的經濟(16節)和軍事(17節)官僚制度,並不能提供預期的支持,這些官僚反倒在敵人入侵時驚慌逃逸。
43 見 J. D. Hawkins(ed.), Trade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British School of Archaeology in Iraq, 1977); E.
Lipinski, State and
44 來自亞喀得文的「文士」,是一種軍事階級,通常擔任募兵責任,參︰耶五十一27。
E 強者何竟敗落(三18∼19)
這篇結束的講詞直接指向亞述的君王,他缺乏領袖和人民支持的整個情況,顯出國家局勢已經無可挽回。
18. 這裡告訴亞述王說,他的牧人──那些肩負著引導和治理百姓任務的人(耶十七16;亞十2∼3),和他的貴胄在工作時睡覺。他們對將臨的侵略一無幫助,分散的百姓也不能提供幫助。招聚散在山間的百姓原是牧人的責任,但他們卻未善盡職責。
19. 強盛的亞述因一無法醫治的損傷而垂死。這都歸咎於她自己無盡的殘酷行為(中譯「所行的惡」)和對別國的剝削。人不是帶著同情來看她的困境,而是帶著喜樂的心,那些聽見這信息的都必拍掌歡騰(參︰詩四十七1,九十八8;賽五十五12;結二十五6)。最歡喜的乃是猶大,因為這預言的鼓勵和扶持是針對猶大人發出的。在本段上下文中,這歡欣並不是為了別人的不幸而幸災樂禍地竊笑(參︰詩二十二17;俄12;啟十一10),這種態度是神的百姓不能接受的;它乃是為了神的伸張正義和應許得以成就而高興。祂持守了祂的公義和聖潔,因為祂不僅施恩賜福給那些悔改歸向祂的人,也以公義對待那些向祂和祂百姓犯罪悖逆的人(參︰啟十一16∼18,十五3∼4,十六4∼7)。個人或國家對神和祂旨意的反應,不論接受或拒絕,都包含祝福或審判的含義。──《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