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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書第三章

 

Ⅶ 哈巴谷的詩篇(三1∼19)

  在這卷書的正典形式中,哈巴谷獻上了一個禱告,以回應神所給他的答覆。他為了神的身分(2、3、4節)和神在創造中的作為(3a、5∼15節)而歸榮耀給祂。哈巴谷在經歷耶和華同在的回應中顯露的信心和倚靠(16∼19節),是整本聖經中最令人感動的經文之一。

A 音樂附註(三1、19b)

  這章經文是以術語的解釋為開始和結束的,這些術語和詩篇中禮儀文學的集成有密切的相同點;這也說明這章經文確實可能曾脫離本書其餘部分而單獨流傳(見49頁{\LinkToBook:TopicID=142,Name= Ⅲ 哈巴谷書})。這章聖經被稱為禱告,這個字是哀歌詩篇或祈求詩篇的標題(詩十七1,八十六1,九十1,一○二1,一四二1;參︰詩七十二20)。哈巴谷被認為是這首詩的作者,或者至少這首詩的保存有點關係(見一1)。這裡也說這首詩是用流離歌(NIV 直接將原文音譯作 on shigionoth,JB 作「輓歌」;呂譯「激昂奔放的調子」);這術語較少見(詩七1),只用於完全倚靠神的信實的經文中。這歌要用詩絃的樂器(詩四1,六1,五十四1,五十五1,六十七1,七十六1),很可能是以豎琴(參︰撒上十六16∼23)伴奏,並且是由伶長指揮,這人出現在其他詩篇標題中共五十五次之多。

  另一個註解細拉(sela{h)是詩篇文學特有的,在本章中出現三次(3、9、13節)。它可能是個音樂上或禮儀上的標誌,但它的意義卻無從知悉。

B 祈求(三2)

  詩人根據耶和華過去作為的「報導」(RSV,參思高;和合本作名聲),用兩個方法來回應。我在敬畏中站立(NIV;和合本作我就懼怕),這是他個人對神創造和維持萬有的能力和主權的回應(參︰創二十二12;詩十五4;箴一7;賽五十10);對於神,他只能信靠、順服。有人將兩個希伯來文字母對調,結果變成詩人「看見了」神的作為(參︰呂譯、思高、NEB、BHS);但如此改變的抄本支持非常微弱。除了敬畏之外,作者也盼望這位過去曾經顯祂大能作為的神(參一12),現在,在這些年間仍然如此做,實現祂在一至二章中的應許。神過去的作為要復興(NIV 和 RSV 皆作「更新」),好叫神和祂的工作能再次顯明出來(NIV 作被人認識,參二14)80。耶和華在歷史中的「工作」(RSV),將在第3∼15節用能力和審判的詞句來描述。

  勃然大怒和審判並非神全部的本質,它們只不過包含了神本體啟示的一部分,反映出祂怎樣對待那些破壞祂約的人;先知在這節經文的上下文提及的奸惡國家(見一2∼4),自然無法免去神的忿怒和審判。祂也是一位對那些順服祂律法之人發憐憫的神(參︰出三十四6;申四31,三十3)。刑罰落在那些敵擋神和祂律法之人頭上,無論是祂自己的百姓(參一2∼4)或他們的仇敵(參二2∼20);但在這些刑罰中,哈巴谷仍呼求神以祂屬性中憐憫的一面為念,並顯出憐憫來。「懷念」(思高)這個字在別處是用在神對那些承認祂之人施予立約的恩典(參︰創八1,九15;尼一8;伯十四13;路一54、72)。神的愛是那麼堅強,甚至當祂極度受人輕忽、背棄、拒絕時,祂仍不顧對方的作為,反倒以憐愛來對待他,如丈夫對妻子、母親待孩子一樣(參︰賽一2、18∼20;何十一8∼11)。人的錯誤是真實的,但神的愛憐和渴望赦免的心也同樣是真實的,只要和好的「條件」──一顆更新、渴望承認神的心──一出現,祂的憐憫將如洪水漫溢,不可遏抑。這首詩最後的部分(16∼19節)將會描寫這憐憫。如此看來,第2節可說是本書信息的濃縮,也是今日所有人需要向這位永遠公義,但也永遠憐憫之神發出的禱告。

 

80 七十士譯本顯然是讀作「�貑N要在兩個活物中間(sh#nayim h]ayyi^m)被認識」,而非「它(指神的作為)將要在這些年間復興(sha{ni^m h]ayye^hu^),�貑N要在這些年間使它被人認識」;這讀法產生了一個傳統,即動物圍繞著伯利恆的馬槽。這一改變源於母音的修正,以及省略了兩個的重複字母;但希伯來經文是全然可以接受的,並不需要如此修正。

C 神的權能顯在歷史中(三3∼15)

  在這首詩歌中,作者用了兩組不同的詞彙表達神的大能,而這兩組詞彙都是描寫祂屬性的彰顯。祂的來臨是以神顯現的語句來描述,用超自然的現象描繪神的接近與蒞臨(3∼7節;參︰出三1∼5,十九16∼19,二十四15∼17;王上十九11∼12)。祂也被描寫成一位神聖的戰士,為自己的名和自己國度的緣故,與大自然和祂子民的仇敵爭戰(8∼15節;參︰出十五1∼18;詩二十四7∼10,六十八;賽三十四1∼15,五十一9∼10)。這首詩歌藉著所用的字彙和歷史的引喻,將兩個主題混合在一起。

i. 神的來臨(三3∼7)

  從詩人身處以色列歷史中期的位置(2節),回顧神在出埃及時期大能的作為,並沉思未來。

  3∼4. 頭一個用來描寫神來臨的詞句,令人回憶起神在西乃山的顯現。神這個字用的是古老的詩歌形式 ~elo^ah(參︰申三十二15、17;特別是約伯記,用這個字超過四十次以上);祂被形容為聖者(參一12),這詞在別處是與神在出埃及時期的大能連在一起用的(參︰利十一44∼45)。祂從提幔而來;從巴蘭山臨到;提幔位在以東或西珥(參︰耶四十九7、20;俄9),巴蘭山也是在以東境內(參︰創二十一21;民十12;十二16)。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和征服迦南時期,以東/西珥這個地區,尤其是巴蘭,和耶和華前來幫助以色列有很密切的關係(參︰申三十三2;士五4∼5)。

  這裡詳細地描述神本體的外在彰顯,那些看見祂的來臨之人,必已察覺出這些表現。祂榮耀的光被形容為「光輝」(思高、NEB;和合本、呂譯皆作輝煌;AV、RSV、NIV 則作「榮耀」;參︰伯三十七22,四十10;詩一○四1∼2),以成對的光線81(參︰出三十四29∼30、35)射出(參︰箴四18;賽六十3)。光線這字也用來指「角」(AV;參︰撒上十六13;王上二十二11);這些角本身就是力量與能力的象徵(參︰撒上二10;哀二3、17),從這幾節經文中亦可看出。此處是刻意使用這個雙關語句,將神來臨的光輝與祂極大的能力結合在一起,後者有待更詳細地描述。這光輝以及它引起的頌讚充滿了整個宇宙(諸天與大地;參︰創一1;詩一○四2∼5)。

  5. 神的蒞臨伴有瘟疫與熱症。兩者皆和出埃及事件(參︰出九3、15;詩七十八48、50)及神在西乃山與以色列人相會(參︰出五3;民十四12)有關。在古代近東地區,重要人物總有助手隨行(參︰撒上十七7;撒下十五1)。所以耶和華在此也有兩個人格化的助手,它們皆順服祂的管治(參︰詩九十一6),證明祂的能力。兩者也都是迦南人的神明,在此隱喻著與異教崇拜的抗衡,因為這些都不是自存的神明,乃是在耶和華的命令之下彰顯的自然作為〔參︰創一16,亦對發光體的神明作了「化除神話」(demythologizing)的處理人〕。

  6. 耶和華在西乃山與祂的百姓相會時,自然界怎樣震動(出十九16∼19),祂現今的來臨也照樣使地震動82(和合本小字),「使萬國驚跳」(呂譯;和合本作趕散萬民;參︰伯三十七1)。這些事遠較出埃及和漂流曠野時期的特殊事件廣泛,因為受到影響的山和嶺是永久的、長存的(參︰創四十九26;申三十三15)。它們象徵亙古不變,但要被神攪動,因為只有神是真正不變的。祂的作為(NIV 作 ways,「道路」或「法則」)「永遠一樣」(呂譯;和合本作「與古時一樣」;RSV、NEB、JB 皆作「長存的」;參︰詩九十2)。這節經文引進了耶和華宇宙性、末世性的來臨(參︰詩九十七4∼5;賽二十九6;珥三16;鴻一5;亞十四4;啟十六18)。它從神帶領祂的百姓出埃及的事件中,對神產生的一種獨特經歷出發,至宣告神的屬性是永遠不變的,而將來也一樣。

  7. 這一段落結尾時,神的顯現與開頭時一樣,都是往南看去(見3節),這兩個民族必然是首先察覺神從那方向來的。他們就是古珊和米甸,這些貝都英遊牧民族(badouin nomads)的特徵是帳棚。古珊在這節經文外從未被提及,但它可能是米甸人的另一個名字,或是其中一個族群,是西乃山和南地(Negev)區域的遊牧民族(參︰創三十七28、36;出二15,三1;民二十二4、7)。我們若將這節經文開頭幾個字的意義解作「因著(參︰撒下十九22)不義」,就是指先知所觀察之民族所做的壞事,那這些民族「悲痛」(NIV;和合本作戰兢)的原因就是不公義。這個解釋是將 ~a{ven 解作「不義」,而不是遭難(見一3,和合本在那節經文中就是將這個字譯作「罪孽」);這解釋有確實的根據,但似乎不適合上下文,所以諸英文譯本皆未表現出此一解法(中文譯本亦然)。因為在神的顯現中並未提到罪,而這些民族在本書中似乎也沒有出現,更不要說受到定罪。許多學者將希伯來文頭兩個字的母音修改,表達出「恐懼」的意思(參 BHS、RSV、NIV、現中、思高)83;這較符合上下文,也當然就是他們悲痛的原因了。

 

81 希伯來文的文法形式指明是成雙的。

82 「塌陷」這個字只用過這麼一次,而「崩裂」這個字則曾以「打碎」的形式出現過(伯十六12;耶二十三29)。

83 將 tah]at ~a{ven(「因著不義」)變成 te{h]a{te~na^ 或 t#h]itteyna^(「在恐慌中」);參亞喀得文 ha~attu,「驚慌、恐慌」(Oppenheim,Assyrian Dictionary, 6, p. 1)及 hattu,「驚慌、懼怕」(同上,150頁)。

ii. 神的爭戰(三8∼15)

  這是一個新段落,因為這以第二人稱的「�諢v直接向耶和華說話,而不再是單以耶和華為敘述的主詞。整個意象也改變了,因為這裡將神描寫成一個神聖的戰士。祂的行動使人懼怕,正如前幾節經文中祂的本體所產生的影響一樣(3∼7節)。這裡和前一段經文都提及出埃及、西乃,和征服迦南時期的事件,因此這兩段經文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

  8. 這裡是以耶和華為說話的對象,祂首先是以怒氣和憤恨來面對洋海和江河。在迦南人的神話中,巴力遭逢人格化的神明 Yam(海洋),又稱為審判之河84。以色列人借用了這個主題,但去除了任何將自然現象神化的因素。這裡描寫耶和華與海洋爭戰,是發生在創造時期或其他非特定時期的(參︰伯二十六12∼13;詩二十九,八十九9∼10)。同一個主題也被借用,來描述神在出埃及和征服迦南時期拯救的大能作為,如神的大能將紅海和約但河分開(參︰出十三17∼十四31;書三13∼17,四21∼24;賽十26,四十三16,五十2)。馬和車也與紅海事件連在一起(參︰出十四5∼28;申十一4;書二十四6),只是在哈巴谷書中,這兩者被列為神軍隊的一部分(參︰王下二11∼12;耶四13;亞六1∼7;啟九7∼9,十九11∼21),而不是祂仇敵的軍隊。它們為神的百姓帶來的乃是救恩,不是屠殺(見13、18節)。

  神對諸水的控制也是個末世的命題,顯明祂繼續管理祂所造之物的大能(參︰賽十一15;鴻一4;太十四22∼33;啟二十一1)。

  9a. 除第8節的車馬之外,在此提及更多屬神的軍械。祂已經備妥了祂的弓(可能是暗示洪水,創九13∼16)和箭(字面意思是「杖」,見14節,和合本作「眾支派」),並將箭從「箭袋」(呂譯、RSV)中取出。用來修飾這些箭的形容詞意義含糊,同一個希伯來文字根含有「起誓」(參和合本、AV)和數目「七」之意,而兩種讀法都有根據。七箭連發在以色列人的戰爭中很常見到85,雖然在我們所討論的這個時期尚未發現這種證據。在巴力神話中,神明的箭發光(有處經文也作數字七86),所以這裡也有可能是回應迦南人的詩歌。耶和華在刑罰和審判中使用箭,是詩歌中常見的(參11節;申三十二23;詩七13,十八14)。將「七」這個字略加修正,就產生了將武器「奉獻」的觀念,這也是以色列人熟知的(參︰申三十二40∼42),且似乎更適合這裡的上下文。這奉獻在此是以口頭上的「話語」完成的(AV)。

  9b ∼11. 這裡用寫實的手法,詳細地敘述這位神聖的戰士臨在時,所帶給自然界的深遠影響。大地的表面起了變化,它像創造時期(參︰詩七十四14)和洪水時代(創七11)一樣,被江河所「裂開」(呂譯;和合本作分開);正如江河本身在紅海事件中被神分開一樣(出十四16、21;尼九11;詩七十八13;賽六十三12)。山嶺……「翻騰」(呂譯、RSV、NIV;和合本作戰懼),就像人在驚慌或痛苦時一樣(參︰申二25;賽二十六18)。這幅圖畫也與過紅海事件連在一起,那時大水和深淵戰抖(詩七十七16),「橫流而過」(呂譯、NEB、NIV;和合本作過去;參︰詩七十七17),就與此處描寫的一樣,發出裂岸濤聲,「波濤洶湧」(現中、和合本作洶湧翻騰;「波濤」希伯來文作「手」,參 AV、呂譯、和合本小字)。

  天空的星體也受到神大能的影響。日月都停住,不繼續依循它們素常的軌道運行,就像約書亞征服迦南期間,它們也曾因神的命令而停住一樣(書十12∼14;參︰王下二十9∼11;賽三十八8)。在這裡,它們是停在它們的「居所」(思高、AV、RSV;和合本作本宮),這詞通常用來指神居住的所在──聖殿(王上八13;賽六十三15)。這正與約書亞的事件相反,那時是太陽光延續照射(參 NEB 和 NIV,將那件事解釋為延長明亮時間)。然而黑暗而非光亮,才是神大能同在(申四11;撒下二十二12)和審判(珥二31;參︰出十21∼22;結三十二8)的記號。在這位大能戰士的面前,僅剩的光源是神的箭和槍(矛),這是神顯現(參︰出十九16)和審判時(參︰申三十二41∼42)發出的亮光。

  12. 不僅是自然界,連列國也要感受到這位神聖戰士的臨在。在出埃及和征服迦南時期,神的大能怎樣為這些外邦人認識(參︰申四38,七1;詩九5),他們仍要照樣地感受到(參︰詩九15∼20;賽十7)。他們當中也包括壓迫者巴比倫(二4∼20;參︰賽十三4,十四3∼6)。為了達此目的,神將要「跨過」(現中、JB;和合本作通行)大地。別處曾用這動詞描寫軍隊的行進(參︰撒下五24,二十二37),所以它乃是繼續戰爭的意象(見8∼9、11節)。祂將要「在盛怒中」(呂譯;和合本作發憤恨,見8節)行走;「踹踏」(呂譯;和合本作責打)他們,如同踹榖之人踹榖一樣(代上二十一20;參︰賽二十五10;摩一3;彌四13)。

  13. 與神對巴比倫(她曾威脅要傾覆神的百姓)的忿怒相對,在此有一個盼望的應許,就是神將要拯救祂自己立約的百姓。百姓這詞是特指那與耶和華有特別的、非外邦人所能享有的關係的人(參︰出三7;申七6;何一9,二1)。他們也被稱為祂的受膏者(彌賽亞);這詞通常用來指個人,這裡可以說是指君王,習慣上他是要受膏立的(參︰撒上十1,十六12∼13,二十四6、10;撒下十二7)。他是百姓的代表(參︰賽七8∼9),所以他的受膏與分別為聖,也可以代表百姓的成聖。

  這節經文的前半是一把鑰匙,可以讓我們了解這章和本書其餘部分的關係。神並非忽略罪孽(一2∼4),也不是容許人欺壓祂的百姓而不受刑罰(一12∼17),乃是紀念祂的約,為他們的緣故而採取行動。整首詩和神顯現的目的正是要陳明,神的審判會伴隨著祂不斷的恩眷。在此我們看到神怎樣回應哈巴谷的抱怨(一12∼17)──祂的百姓將要得救。

  這裡用打破……的頭的意象,來摘述征服巴比倫──惡人──的軍事行動。這行動在別的地方慣用於描述軍事挫敗(詩六十八21,一一○5;參︰民二十四17)87,故再次顯明神是戰士。這「頭」也可以喻指領袖,巴比倫人的王將要被擊打,徹底地受挫敗(參︰撒下二十二39;伯二十六12;詩十八38,八十九10)。在挫敗時受擊打的頭,和得勝時受膏的頭,成了強烈的對比。神的仇敵不僅要被打敗,還要徹底地被「暴露」(呂譯;和合本作露出,三9;見二16類似的行動),從頭到腳都無所遮蓋,作為她羞辱的記號(參︰賽四十七3;哀四21;結十六37)。

  14. 以色列將要因仇敵被毀滅而驚奇,因為惡人(13節)的戰士(RSV、JB、NIV;NEB 作「領袖」;現中作「將領」)本來如旋風(參一9、11),要擊敗神的百姓,「驅散」(現中;和合本作分散)他們像糠�坐@樣(參︰賽二十四1,四十一16;耶十三24,十八17;番三10)。仇敵期望自己能得勝,可以像貪婪的野獸一樣,從她那倒霉的被害者那兒掠奪、吞喫戰利品(參一8、13,二5)。在神的大能之下,得勝者/被害者的角色遽爾逆轉。巴比倫的頭,或者是她的「領袖」(JB,見13節),不單未能得勝,反倒要被刺透,受挫敗,而且是被她自己的戈矛(字面意義是「杖」,9節;參11節,用了另一個字;呂譯也作「矛」;和合本則作「槍」),這可能是指巴比倫在毫無戰爭之下被古列王所敗88。貧民──那些忍受壓迫和艱難(參︰詩十2、9;賽十四32,五十四11;番三12),與惡人直接對立(13節)的人──將要因神大能的得勝而獲益。

  15. 這一段是以它在第8節開始時的主題結束,神的馬踐踏海,暗喻過紅海事件(參︰出十四21∼29;見8節的註釋)。

 

84 見 M. D. Coogan, Stories from Ancient Canaan(Westminster Press, 1978), pp. 75∼115.

85 見 G. Vermes, 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Penguin Books, 21975), pp. 131, 134.

86 見 J. Day, 'Echoes of Baal's Seven Thunders and Lightnings in Psalm ⅩⅩⅨ and Habakkuk Ⅲ9 and the Identity of the Seraphim in Isaiah Ⅵ ', VT 19(1979), pp. 143∼151,他將這裡的七道光線和詩二十九3、4a、4b、5、7、8、9,神七重的雷鳴之聲平行。

87 見 D. W. Baker, Idiomatic Expressions in Hebrew and Akkadian Relating to the Head(University of London, 1976), pp. 53∼67,尤其是 pp. 54∼56.

88 見ANET, pp. 315∼316.

D 敬畏與信心(三16∼19a)

  說話的人再次改變,這次是先知以第一人稱來述說自己的經歷(參82頁,8∼15節的引言{\LinkToBook:TopicID=166,Name=ii. 神的爭戰(三8∼15)})。哈巴谷的疑問得了答覆,甚至使他發出了聖經記載中,其中一篇最有力量的信心宣告。

  16. 詩人記錄了他個人因著神聖戰士(8∼15節)的大能而生的懼怕、敬畏反應。這些反應是用生理的詞彙描述的(參︰鴻二10),包括「腹部」(AV、NEB;呂譯作「心腸」;思高作「臟腑」;和合本作身體;參創二十五23;箴十八8;何十二3)、嘴唇、骨,以及下半身肢體(NIV 作「腿」;NEB 作「腳」;呂譯、思高、現中皆作「步伐」;和合本作在所立之處)皆受到影響。頭一個和最後一個回應是以同一個字戰兢來表達,這個字的字根在本章中已經出現過兩次(2、7節),不過略有細微差別。

  詩人的回應並不止於懼怕。他與神的關係親密至他能質問神,他也知道自己可以相信祂,信靠祂必有回應的行動。所以他能倚靠神的屬性,等候祂的行動,反對那些犯境之民。這些事將在巴比倫災難之日發生,這日子並非那獨一、末世的「耶和華的日子」(見97∼98頁{\LinkToBook:TopicID=171,Name= Ⅲ 信息}),而是一個要來的審判之日,是特別為他們存留的。這可以由希伯來文沒有用定冠詞──「一日」,而非「那日」──看出來。這日子就像那些審判以色列和列國之日子一樣,只不過是那終必來臨的最後之日預見的代表,保證那日子必要來臨,陳明那日子的特性──刑罰惡人,卻是那些跟隨神之人的喜樂。巴比倫的日子終於在主前五三九年來到,敗於瑪代波斯(見48頁{\LinkToBook:TopicID=142,Name= Ⅲ 哈巴谷書})。

  17∼19a. 詩人體認到他可以穩妥地信賴神的恩典,不僅是在國家復興的事上,也在個人的安寧,甚至是存在上。猶大國的經濟主要是農耕經濟。她的生計大多從農作物的收成而來,如無花果、葡萄、橄欖,和其他田間出產,以及牲畜,如綿羊、山羊、牛群等。有時這些來源甚至都有可能缺乏,詩人看見︰終極而言,他的存在並非倚賴這些,而是倚賴它們的來源──耶和華。祂是那位立約的神,必兌現祂的應許,在祂立約之民遭遇患難的時期,祂也是他們的救主(思高、現中;8、13節;參︰出十五1∼2;撒下二十二3;詩十八2、46;彌七7)。甚至就在現今,在懷疑與受壓之間,作者仍要歡欣(參︰詩三十二11;賽二十五9;珥二23)。這並非因著他自己的任何好處,也不是因著欺壓他之人有任何弱點。他的歡欣是以神和他,和祂百姓間的關係為基礎,並由此而湧出。一切都可被剝奪,但卻永遠不能使他離開那與他立約的神(參︰書一5;羅八38∼39)。這可從他用來描寫拯救的神之字眼看出來。哈巴谷雖在剝奪與苦難之間,仍然感覺到可以稱神為「我的」神(參︰詩六十三1)。這親密的關係是確定、堅實的,是建立在那穩固的根基上──神的約中諸般的應許︰祂要與祂的百姓有永遠的關係(參︰申七6、9);而不是建立在情感或人反覆無常的興致上(參︰民二十三19;何十一9)。這是二章4節所強調之信心的實際註釋和範例。

  詩人擁有的任何力量或確信,皆歸因於耶和華的主權,並且皆從祂而來(參︰詩十八32、39;珥二25)。神不僅在人面對持續的艱困時注入活力,也賜下生命力,使人可以如母鹿般穩行在高處(參︰撒下二十二34;詩十八33)。這些受造之物無憂無慮地跳躍與雀躍,可以反映出詩人蹦跳的喜樂(參︰伯二十一11∼12;傳三4;太十一17)。別的經文也提到在高處會得幫助(申三十二13),不過用的是不同的動詞,其處境則是征服地土,歡喜地承受為業(參︰申三十三29)。如果這正是這裡的意義,那這一整章就或明或暗地提及出埃及──西乃──征服迦南的歷史而將之結合在一起。以哈巴谷意志消沉為開始;懷疑神的公義和公平,結束時卻是活潑地信靠神的供應和維持的能力。──《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