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谷書第一章
註釋
壹 書名(一1)
貳 信心中迷惘困惑(一2-17)
�S 義人必因信得生(二1-20)
肆 歌頌神信心凱旋(三1-19)
壹 書名(一1)
「先知哈巴谷所得的默示。」(一1)
這書名概括地說明先知的豫言是哈巴谷從神的啟示所領受的。中譯詞「默示」事實上有兩個字來說明,一個是「負擔」,原意為「舉起」。將負擔舉起來,表達出來,這是神的啟示,是神給予的信息,向當代傳出來,不但是及時的,也是切合歷代的需要(Timely and Timeless)。另一個是異象,原意為「看見」,先知有先見之明,看見神給予他的啟示,成為當代需要的信息。這異象是先知的信息,正如箴言第二十九章十八節:「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律法和先知,是神的百姓生活的準則。異象不僅是奇特的景象,也是屬靈的視野,看見神的心意。這個字在本書第二章三節再出現,也譯為默示。所以本節直譯出來:「先知哈巴谷的默示(負擔),就是他所看見的異象(所得的默示)。」
「負擔」因原意「舉起」,所以有提高聲音,大聲疾呼,傳講神的信息之意,以致有譯為「神的聖言」(oracle),可參考那鴻書第一章一節,與本節同樣的標題。耶利米書第七章十六節「呼求」是同一個字,為提高聲音來呼喊祈求。
所以「默示」為先知的用字,指從神來的信息。
「哈巴谷」這個名字是十分突出的,因為本書以外並未出現。照本字的原意為「抓住」,他緊緊地貼近神的胸懷,抓住神,表示他的信心。這樣的解釋有人認為過分靈意,所以猜測為化名或者綽號。當然,這樣的猜測仍未必正確。由於這個字像亞述文,是植物的名字。也有人猜測裨史的來源,卻都無法有最後的結論。
但是這�堳a有先知的銜頭:「先知哈巴谷」,不是很尋常的,只有哈該與撒迦利亞附帶這樣的銜頭。阿摩司甚至否認他先知的身分,免得與當時的假先知,職業性的宗教人員混為一談(參閱摩七章)。他先知的身分當無疑義。
多人認為這個書名標題,是以後編輯者所加註的,不屬於原來的著作。但是若果沒有這標題,本書的解釋就十分困難。雖然哈巴谷這個名字不是太重要,卻至少確定這卷書是一人的信息(或著作)。同時這書是屬先知的著作,也是應注意的事。著作的性質是讀者需要知道的。
如果沒有這標題,從第二節開始,是一連串問題與答覆,這樣對話的方式,在先知書中並不普通,只在瑪拉基書(約拿書也不是都用對話的方式),這樣對本書的解釋不無困難。
貳 信心中迷惘困惑(一2-17)
(一)耶和華有公義嗎?(一2-4)
(二)罪惡卻變本加厲!(一5-11)
(三)神是聖潔永恆嗎?(一12-17)
(一)耶和華有公義嗎?(一2-4)
這是先知的呼喊,充滿�旭g惘和困惑。他看見峻嚴的現實,外患的現狀,心中感到極端的失望。他不能明白為甚麼神不加干豫,祂的公義在那�堜O?他敢直接向神埋怨,誠實地來質問神,因為他的信心正被挑戰,受�汛Y重的考驗。
「他說,耶和華阿,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2節上)
先知以問題開始。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在第三節,之後只是失望的感受。他在悲哀中緊急地呼求,是哀歌的形式,在詩篇中屢見不鮮(十三1,七十四10,七十九5,八十九46,九十四4)。
「呼求」在文法中是加重語氣的(Piel perfect: Intensive),可譯為急切地呼求。但是「應允」是未完成式(imperfect),是繼續的動作。所以這句話可以這樣直譯:「我曾急切地呼求你,你一直不應允……」這樣就將先知緊張的心情表達出來。
神是以色列的神,祂是建立聖約的耶和華。祂必應允求告祂的人,以恩慈覆庇祂的聖民。但是現在先知沒有祂垂聽的表示,神的遲延令哈巴谷感到困惑。
「我因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2節下)
這�堛滿u哀求」是未完成式,可譯為繼續不斷地哀求。先知因強暴哀求,這強暴是指外患的侵略,尤其是迦勒底人的搶掠殺害(6節),他們的暴行使猶大的以色列人受擾不安,受害甚苦,難以忍受。有人以為那是指希臘時代希利尼文化的侵略,尤甚是類似的怨言出現在詩篇,是反映猶太人在希利尼化之脅迫之下掙扎。1但本書應在被擄前。
「你還不拯救。」神沒有行動,仍舊保持緘默,這是先知感到迷惘的。
「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3節上)
一連串的問題,不能明白神為甚麼縱容罪惡。罪孽是普遍的現象,由於罪孽而產生奸惡。奸惡原意為艱難困苦,是人性歪曲而促使的。這�堿O誰看見這些罪惡?是「我」還是「你」。如果是後者,應這樣翻譯:�諡隻颽搢ㄧo孽?�諡隻颽搧萓l惡?這就符合第十三節的語調:�貒揖堣ㄛ搳G�諡隻颽搧菑ㄡz呢?如果是前者「我」,是神使「我」看見,那是�l利亞與亞蘭文譯本的語調。根據希伯來原文,上一句神使我看,下一句神自己看,中譯詞是正確的。神親自看見,甚至促使我看見,仍舊置之不理。
「毀滅與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的事。」(3節下)
「毀滅」也指壓迫、欺壓,這與強暴相連,有詩譯為劬勞或艱苦,這是罪孽的毒害(參閱詩七15,十7,五十五11,九十10;賽十1,五十九4)。
「又起了」也是未完成式,不斷發生爭端和相��的事。由於罪惡,必有��爭的事發生,罪惡也製造矛盾,製造��爭,越有混亂,越可混水摸魚,漁翁得利。這是罪惡的手段,不法的社會必有的現象。
「因此,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4節)
這�堛澈萿k不一定指五經中成文的律法,實在指公理,公義、公正、公理都具有同樣的涵義。公正的事已經失去力量,「放鬆」原意為「凍結」、「衰微」,失去活力,沒有甚麼作用與功效。完全呈癱瘓的現象。
公理也不能伸張,裹足不前,無法向前。公理已經歪曲,不能成為正直的行動。
惡人圍困義人,「圍困」是一種機械,如捕鳥的網羅一般,使義人上當,動彈不得。七十士希臘文譯本作「征服」、「制服」,義人完全受制於惡人。
公理不但是顛倒,甚至調轉方向,背道而馳,走入歧途。
綜觀以上數節,有關先知首次的問題,看到他以誠實的態度,提出他的困惑,也表露了他的迷惘。他的埋怨是理性的困惑,這理性並沒有脫離信心,因為他的見解是有信心的觀點。他也以真理為他思想的中心。這真理就是神的公義。神是公義的,祂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祂有報應的公義,罰惡賞善。但是事實不是這樣,而且適得其反。神不但漠視罪惡,甚至故意縱容,這是令人費解的。
先知看見苦難的原因,罪孽導致一切的困苦。神若以公義處置,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但是神沒有行動,要到幾時呢?
(一)等到人們看見自己的罪孽而悔改,
(二)等到罪孽自趨滅亡的地步,
(三)等到罪惡的絆腳石除去,
(四)等到信心更堅定,
(五)等到神實現祂的應許。
1 Charles L.
(二)罪惡卻變本加厲!(一5-11)
這是耶和華首次的答覆,不僅沒有解釋與理論,也沒有安慰與保證。祂卻要先知面對峻嚴的現實,來接受不可避免的事。情況好似每況愈下,罪惡卻變本加厲。更壞的甚至最差的還在前面,將要發生(The worst is yet to be)。
「耶和華說,你們要向列國中觀看,大大驚奇。」(5節上)
「你們要觀看」,這是耶和華的命令,不是對個人,而是對�鬌憿A對以色列民族,屬神的子民。他們必須有眼光,看國際情勢,明白神在歷史中的作為。「觀看」是一種深刻的觀察,有深入的認識,看明列國中罪惡的猖狂。「列國」在七十士譯本,譯為輕慢者,列國的人是叛逆神,褻慢耶和華的(參閱13節及二5)。
「大大驚奇」應該感到驚奇,用兩個命令詞,表明加強的語氣,大大驚奇,驚奇而又驚奇。看到那種情形,似乎比想象的還要差,更加不堪設想,所以必然驚奇不已的。
「因為在你們的時候,我行一件事。雖有人告訴你們,你們總是不信。」(5節下)
在這一時代,耶和華有祂的作為,「我現在正行一件事」──文法的結構帶出繼續的行動(分詞Qal active Participle: Progressive idea)。神正在控制一切的事。神的事必出於祂超越的心意,極大的能力,有效的實行,奇特的情況,以致人不能相信,不願接受,甚至感到可怕。這是需要有信心來體驗,以忍耐來等候的。
「我必興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殘忍暴躁之民,通行遍地,佔據那不屬自己的住處。」(6節)
「看哪」在原文中,為使讀者注意,那難以置信的事,是神要興起迦勒底人「來攻擊你」(希臘文譯詞附加的)。迦勒底人是米所波大米的居民,是巴比倫最後朝代的統治者。這朝代是尼布波勒撒(Nebopolassar),他曾聯合瑪代,在他兒子尼布甲尼撒的領導之下,攻取了亞述的首都尼尼微,時在主前612年。在605年,在迦基米施征服了亞述。由於當時亞述的聯盟是埃及,所以尼布甲尼撒追逐埃及的逃兵,一直追到猶大的境內。從此巴比倫為世界惟一的強權,猶大也受制於迦勒底人,最後於586年敗亡於他們。現在神興起巴比倫王朝的迦勒底人,是為刑罰猶大。
迦勒底人是殘忍暴躁之民,是十分凶猛與暴虐的,行動強暴而急速,「殘忍」與「暴躁」兩個字發音也很相似,他們凶暴的行為,表現在戰爭之中。他們橫行各地(參閱賽八8),以掠奪的暴行為能事。佔據別人的地方,統制列國,是凶暴侵略的行為,對於猶大更是無限的威脅,使以色列驚懼不已。
「他威武可畏,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7節)
迦勒底人十分驕妄,自以為威武非凡,令人驚怕。他們是自高自大的,心不正直(二4)。他們不尊重耶和華,以自己的狂妄為「判斷」,「律法」。他們以強權為公理(Might is right),所以無法無天,任意妄行,因為他們心中沒有神。
「他的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馬兵踊躍爭先,都從遠方而來。他們飛跑如鷹抓食。」(8節)
迦勒底人有馬兵,是在當時最馳名的。反觀猶大,他們從來沒有這樣的軍備。他們沒有馬兵戰車,無法在平原作戰,他們只能在山區防守,正規的戰爭是無法應付的。
他的馬比豹更快,在作戰中,馬的威勢足使對方難以應戰。從速度看,十分敏捷。從凶暴看,比晚上的豺狼更猛,因為狼專在晚間攻擊羊�韝峸a畜,迦勒底人也這樣危害各地的人。
「馬兵」在七十士譯本沒有提及,而前後也與上下文不甚連貫,因為這�堨u以動物為喻,沒有提出軍隊或人�鞳C但是上句提到馬,所以下句有馬兵,不算離題。「踊躍爭先」原意為散開、洋溢,表明十分囂張的樣子。這動詞不是常用的,卻十分活潑地描寫出來。他們敏捷快速的暴行,好像鷹鳥抓食一樣,真是迅雷不及掩耳。
「都為行強暴而來,定住臉面向前,將擄掠的人聚集,多如塵沙。」(9節)
他們每個人都是行強暴的,都是具有同樣凶暴的性格,沒有一個是例外的。上節「他」似為單數,此處仍是單數,但有一個字指「他所有的」(his all),指每個人(賽一23:「各都」,「他們各人都……」)。
「定住臉面向前」,「向前」大概是向東,這是拉丁通俗文的譯詞。譯為「東風」,是死海古卷在第一個所存古卷的解法。2所以耶路撒冷譯本(Jerusalem Bible):「他們的臉面熾熱如東風。」在新英語譯本(New English Bible)譯作「許多臉面好似洋海波濤滾滾」是活潑的想象,卻過分意譯。主要的涵義指他們如風一般的急速。他們來得突然而迅速,如一陣東風吹來,吹在海岸邊,將沙都吹起來。以被擄的人之多喻為塵沙,可參閱何西阿書第一章十節。那些人是那麼無助,好似風中被吹動的砂石。
「他們譏誚君王,笑話首領,嗤笑一切保障,築壘攻取。」(10節)
他們的狂妄目空一切,看君王與軍事首領都是無能的抵禦者,將他們當做笑柄。他們所有的保障及防禦工事都是十分脆弱,不堪一擊,毫無功用。
這些強暴者用土堆築成營壘,使士兵們跳躍地前進,走近城牆來攻取。迦勒底人在圍城攻取的戰略是十分馳名的(結廿一22,廿六8)。他們可以這樣巧妙地取勝。
有人以為這是描寫西古提人作戰的方法。3但此處似專指迦勒底人。
「他以自己的勢力為神,像風猛然掃過,顯為有罪。」(11節)
「他」仍指那些侵略者,迷信武力,完全倚靠他們自己的力量,既然他們百戰百勝,自然更加自信,狂妄起來,到處橫行,沒有道德的觀念,也沒有宗教的意識,自以為萬能常勝,更肆意作惡。
再以迅速來描寫,並以風為表徵。如果將第九節「向前」譯為東風,更加是前後一貫。但是「風」也可指精神方面,尤其�l利亞譯詞為「他的心靈」。因此有人將整句話譯為:「於是我的心靈沉重……在我的神面前埋怨。」因為希臘文譯「神」字加上「我的」,似乎十分離題。4這�堿O耶和華的言詞,描述外邦人窮兵黷武的活動。他們是有罪的人,他們的罪惡也是自己可以意識的,耶和華當然憎惡他們,但是容許他們,成為管教猶大的以色列人之方法。
這就是耶和華所行的一件事,興起迦勒底人,容許他們有侵略的暴行。神在這�媯祁苭�知,使先知明白歷史的意義。歷史是神的啟示,啟示祂的公義。神甚至利用歷史的因素,來成就祂的目的。那些行惡者以為他們自己的能力有這樣巨大的功效。其實神若不允許,他們是無能為力的。神不過利用他們的武力,來管教屬祂的子民,審判必須從神的家起首。但是外邦竟然迷信武力,竟然不怕公義的神,是他們自趨滅亡之途。
神的權能統管萬有,祂是歷史的主。以色列人受管教,是歷史的因果。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外邦人得逞,不是他們的成功,是以色列的失敗而導致的。這是神要先知面對的現實。
現實是峻嚴的、殘酷的。信心並不使人逃避,而是面對。這是先知意識中難以忍受的。但是從這現實(Prophetic Realism),他要看見神的權能及作為。只是這樣的體認,是十分艱苦的過程。
3 H. Ewald, Die Propheten des Alten
Bundes (1840); J.B.G. Pidge, Habakkuk, 9-10.
4 Adolphe Lods, The Prophets and the
Rise of Judaism, 234為Taylor, Habakkuk 984所引用。
(三)神是聖潔永恆嗎?(一12-17)
現在先知第二次再發問,因為神的答覆顯然使他更加困惑。猶大的以色列人雖然犯罪,總不能讓外邦人來懲罰,因為外邦人更多罪行,而以色列人究竟是神的子民。但是神的性格仍不能使先知與現實的情況符合。神的公義是刑罰罪惡的,神的聖潔是不容污穢的,神的永恆必施行報應的。但是這些都不顯明。
「耶和華我的神,我的聖者阿,你不是從亙古而有麼,我們必不致死。」(12節上)
先知稱耶和華為「我的神,我的聖者」,耶和華不只是以色列的神,更是他個人的神。顯然地先知強調他個人的信仰。耶和華是以色列的聖者,這是先知以賽亞特別強調的。祂的聖潔在第十三節特別強調。但這�堛磼�神是分別為聖的,祂將以色列民分別為聖,將信者特別分別出來,歸祂自己。神沒有將以色列人與外邦人混為一談,祂對待他們,必有恩慈的心意。從這個信仰的觀念看神的永恆,神必保守屬祂的人,我們必不致死。
�諵ㄛO從亙古而有麼?從這問題中,他表明了他的信念。這問題是不需答案的,因為他已經有了答案,這是他的盼望(申卅三27;詩九十2;賽四十28)。我們必不致死,因為耶和華是永活的主,祂是永在的神。所以屬祂的子民必不會被滅絕。
「耶和華阿,你派定他為要刑罰人。磐石阿,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12節下)
這兩句話一方面表明他的認識,另一方面也顯示他的意願。他認清這項歷史的事實。迦勒底人原來是神興起,為刑罰與懲治的。這既是神所作的,神必控制這情勢。他們的猖狂暴行總有一個限度,不能過分。所以他的意願是神早日轄制他們,局限他們不規的行動,使猶大不至受害太深。這就幾乎成為一種祈求,求神的保守與施恩,早日彰顯祂赦罪與拯救的大能。
「磐石」是與神同義,在申命記第三十二章一連提及六次,也可參閱詩篇第十八篇二、三十一節,第九十五篇一節;以及以賽亞書第三十章廿九節。
但是這樣的認識又引起下列的問題。
「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呢?」(13節上)
你的眼目太清潔,以致不注意邪僻與奸惡詭詐。這是�諈漣N漠,漠不關心?還是忍耐,容忍得過分?�諡隻颽搧菑ㄡz,這樣的緘默,不垂聽人的禱告(詩廿八1,卅五22,卅九12,一○九1)。
邪僻仍是與罪惡同義,奸惡是歪曲真道而偏邪。詭詐不只對人,也是對神那種叛逆(何五7)。這也是先知以賽亞最憎惡的事(廿一2,廿四16及卅三1)。
「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13節下)
惡人在此處必指迦勒底人,他們想吞滅比自己公義的猶大人。當然猶大人也犯了罪,但他們究竟有耶和華為他們的神,他們在失敗中如肯回轉,還有蒙救贖的可能,更何況他們比迦勒底人公義,尚有神的啟示,以律法為準繩來度量他們的過錯。在猶大人中,也不乏敬虔之輩,他們必蒙保守,成為刑罰後的餘民,仍將成為復興的核心。但是迦勒底人的罪惡卻完全沒有真神成為他們悔改的對象,他們又敬奉迷信武力,到罪無可恕的地步。神又在等候甚麼呢?為甚麼仍舊靜默不語呢?這樣的靜默是先知感到困惑的。
先知的困惑是出於他理性與信心的衝突,現實與理想無法調協。他的信念沒有明證,以致他感到十分煩惱,甚至惱怒。他需要神來解釋,他切望神有行動,他想要看見事實勝於雄辯。
「你為何使人如海中的魚,又如沒有管轄的爬物呢?」(14節)
耶和華公義的主,怎可容讓侵略者任意妄為呢?人們好似海中的魚,毫無保護,也無法自�牷A輕易地被網住,供宰殺與肉食。爬物也是沒有防禦與抗拒的力量,這些低等動物是無助的,沒有管轄,是沒有保護的,任意被捕捉與殺害。這�堳I略者被描寫為漁夫。
「他用�明岫瞴A用網捕獲,用拉網聚集他們,因此他歡喜快樂。」(15節)
迦勒底人是戰爭販子,以武力來掠取,他的戰略變化多端,殺人的武器精銳,可多方獲取戰利品,不只是財物,更是戰俘,供他們宰殺、侮辱與奴役。他們瘋狂的行為是出於十分病態的心理,他們將人好似魚一樣整網打盡,就聚在一起,來欣賞他的捕獲物。他所要的不是少數的,而是大量的,以這樣的捕獲為滿足。他虐待戰俘正如漁夫用�屆B網等的器具(參閱耶十六16)。他為犯罪而歡欣,可能還表達在迷信的事上,下節就有說明。他實在盡褻瀆真神為能事。這是先知無法忍受的,但是這樣的事實卻擺在他面前,是他無法不接受的現實。他不得不繼續地正視。
「就向網獻祭,向網燒香,因他由此得肥美的分,和富裕的食物。」(16節)
網表徵著武力與戰爭,他迷信的舉動,以為這罪惡是可行的。戰爭帶給他們是權勢、威武與財富。他們靠擄掠而致富,這當然是不義之財,是強盜的行為。但是他們因此有窮奢極侈的物質生活,暴飲暴食,來滿足他們貪婪的身心。
向網膜拜,無歷史的考據。外邦人有這樣的舉動,就是將劍或武器放在神廟內,供在神像前,可以敬拜。所以這�堛犖竷疵�戰爭的武器。
「他豈可屢次倒空網羅,將列國的人時常殺戮,毫不顧惜呢?」(17節)
侵略者的擄掠是貪得無厭的,「屢次」是一種繼續不斷的動作,仍舊搶奪掠取。他們殺害也是時常的,不斷的行動,而且是不加顧惜的,那是泯滅人性的作法。上一句是漁夫的動作,下一句是獵人的動作,這樣慘無人道的罪行,怎能見容於公義的神。他們的罪惡是必然受刑罰的,他們的罪行,是自行殺滅的途徑。先知已經看到這樣的罪惡,雖然他知道公義的原則,但沒有實施報應,是他無法忍受的困惑。
綜合本章的問答,可以看見先知信心的歷程:
(一)他是在極端的困惑之中,但始終沒有放棄信心。
(二)信心使他提出問題,他在等候答案。
(三)他的心中有疑惑,卻不容這疑惑存在�堶情C
所以當他在表達的時候,可以體會到若干真理:
(一)神是公義的,惡人終必滅亡,他不懷疑這個原則,卻難解決時間問題。
(二)神怎會容忍惡人存在,他不同意神的作法,卻相信神的性格。
(三)信心正受考驗,他自己就怕經受不起。因此他感到信心更須堅強,更應有忍耐的功夫。
(四)他的信念增強,也更加清晰。他所信的神有公義,惡人必須受罰,義者也須受代替的苦楚。
(五)神的公義是有聖潔的成分,不會容納罪污,是有分別的能力,屬祂的必蒙保守。
(六)神是永活的主,從亙古就有。信靠祂的人必不致死,有神生命的恩典,永恆不渝。
本章概要
為何?到幾時?這是困惑與失望心靈的呼喊。在低沉的情緒中似乎只有埋怨的話,枯乾、否定、虛空、消極的感受。但是先知還是將這些化為禱告,呼求耶和華(2、12節),他的信心沒有失去,他的懷疑向神表達,他還有蒙恩的機會。因為神必垂聽他的呼求,神尊重那誠實的懷疑者。
先知是從事話語職事的人,他有恩賜會表達,將思想與感受表達出來。所以這�堛澈閮巧韘b禱告中,是他心路的歷程,也是他工作的操練。他表達他的感受,因為情緒比思想快,而思想化為言語,是禱告必有的。如果他不能表達,才是最危險的。所以當他表達的時候,逐漸可在客觀中看他的感受,才有悟性的禱告。
耶和華的答覆是邏輯的,間接地分析罪惡的原因。但這卻不是先知容易理解的。惡人的興盛是神所容許的。卻不是神的心意,祂不喜悅,甚至厭惡。但是公義的實施有一定的步驟。審判先從神的家起始,外邦人是神對以色列責打的杖。但以後外邦的罪人必遭除滅。只是目前僅有前半部,照現狀看是每況愈下了。但先知必須面對現實,接受更不好的、更可怕的事。
神為甚麼容讓惡者存在呢?但是麥子與稗子只有一齊生長。如果除稗子,怕麥子也一起除去。在表面看,神甚至栽培惡者,縱容他們,但是神的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只是感受不同,結果也有分別。神的恩慈領人悔改,但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在先知第二次禱告求神指示他的疑問,是更進一步作道德的分析(5-17節)。他深信人類社會真正控制的力量,是神所鑒定的道德律。人應有道德的分辨力,因為道德的意念是神所賦予的。審判與刑罰是人所共知的,因為神是聖潔的,不能容讓罪污存在。這些罰惡的行動是必然的,神是永恆的,從亙古就有,人必須在祂面前交帳。但是人竟然完全不注意神的公義,是罪惡驅使他們走向滅亡之途。
先知最後將世界以海事漁業為例(14-17節),惡人如漁夫一般,肆意捕捉,並且迷信財富,向網燒香獻祭膜拜,事奉瑪門。但是神是公義的主,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神決不會容讓他們「屢次倒空網羅,將列國的人時常殺戮」的(17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哈巴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