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谷書第二章
�S 義人必因信得生(二1-20)
這該是耶和華第二次答覆的話,祂答覆先知的問題(一2-4、12及以下),作最後的具體的解答。但是先知必需有一個正確的態度,等候神的啟示。
(一)答案在高處(二1-4)
「我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1節上)
這是守望者的姿態,在守望所,登得高,才可看得遠(參閱撒下廿四章以及王下九17)。
守望所通常是一座堡壘,不僅建築穩固,而且獨立高聳,離開熙攘的市區,在郊外的高處,才可有遼闊的視野,能將周圍的情景與動靜,一目了然,看得清楚。
「觀看」在文法的構造上,又是加重的語氣,又是繼續的動作(Piel imperfect)。可譯為「繼續留意地觀看」。這是等候神應有的態度。他是以祈求的心情,仰望神明確的答覆。
「看耶和華對我說甚麼話,我可用甚麼話向他訴�R。」(1節下)
他不是以肉眼來看神的作為,而以心中的眼睛來看神啟示他的異象。這啟示不是外表的,而是內在的,需要以心靈來體認。
他不再需要決定用甚麼話向神訴冤。他已經發過怨言,提出問題,現在是等神的答覆。他就知道自己所訴的冤是否合理,會否遭神的譴責。
「他對我說,將這默示明明的寫在版上,使讀的人容易讀。」(2節)
先知採取了守望等候的姿態以後,耶和華就以異象的方式向他啟示,這啟示的異象稱為「默示」,使先知可以看見而領悟,明白神的心意。
這默示必是關乎以色列民族的前途,也是先知信心的歷程。所以神就命令他說:要將這默示寫下。這不是先知以口舌來傳說,而是用筆墨來記錄,作永久保持的信息,甚至能適用於將來的處境(參閱賽三十8;耶三十2)。
這默示必須明明地寫出來,字跡清楚,而且寫得很大,才使人容易讀。這可能是一種木板,蓋有臘質的表面,用鐵筆銘刻出來(耶十七1)。這是用來公告眾人的,由信差到處傳遞,為求普遍,也爭取時間,必須一邊跑一邊呼喊,引人注意。大家一看,就一目了然,簡單明瞭,是當時有效的大眾傳播。先知傳信息,也需要有這樣具有效果的方法。中譯本的小註「邊跑邊讀」,是重要的原意。讀得清楚,明白得徹底,才可除去困惑。
「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應驗,並不虛謊。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3節)
這默示是必然應驗的,因為這是神所發動的,必然成就;神所應許的,一定實現。神的成就是有能力的,但須假以時日,仍需以信心與忍耐來等候。
有一定的日期,不是立即應驗的,所以須要好好妥為保存,不致失落。遲延是需要的,連神都期盼快點應驗。快要應驗,可譯為「急速地進行,以致完成」。這事是千真萬確的事,決不虛謊。耶和華是信實的神。
「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在人以為遲延的事,在神卻有已經釐定的計劃與時間,並不遲延。彼得後書第三章九節是最好的解釋:「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所以我們還要等候。
「必然臨到」在文法的結構上是加重的語氣(infinitive absolute)。「不再遲延」以反面的語法,加重肯定的意義(在希伯來的語文用法,否定可有雙重肯定〔Double Positive〕的涵義)。
歸納言之,這默示應保持永遠的記錄,是普遍為人所明白的。既經確定,必不更改。雖假以時日,到時一定應驗。信靠的人要存忍耐的盼望,未信的要受警戒,不可再因循,及早覺醒,徹底悔悟。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二4上)
看哪,他的心自高自大!這是對惡人的描寫。耶和華要先知注意,而且作尖銳的對比。惡人的心就是這樣驕妄,好像高舉的眼目褻瀆神(賽卅七23)。自大與歪曲是連在一起的,自高的人沒有正直的心。希臘文的譯詞很不相同,顯然希伯來書第十章卅八節引用這節譯文:「他若退後,我心�奡N不喜歡他。」在希伯來原文,沒有「迦勒底人」的字樣,只有「他」指人心。「自大」在意譯為「退後」,表明他沒有真切地認清他的狀況,以為前進,實則退後。「心不正直」,不是指「他」而指「我」,心�媢L不去,不順心。亞奎那(Aqvila)另一種希臘文譯詞為:「看哪,對懶惰的人,我的心通不過。」也有人為使本節上下句有清楚的對比,就將「他」譯為惡人,下句有「義人」,就十分明顯了。這是亞蘭文意譯的。所以綜合起來,經學家作這樣的譯詞:「惡人生命失敗,義人因信得生。」1不失其原意了。
「惟義人因信得生。」(4節下)
這是本書的中心要義,是耶和華答覆的核心話。
義人是敬虔的人,不是如新約所說的完全被稱義的人,但與新約有一貫思想的,「屬神的人」,他是耶和華的子民。從狹義說,這義人指以色列人。從廣義說,凡是敬畏耶和華的人,在經受苦難迫害時,仍舊仰望�旬哄C他們是餘民,忠心到底,始終信實,堅強站立著倚靠耶和華。
「信」不僅相信,更加信實,堅持信仰,一心一意的始終不渝。「信」原意為「穩住」(出十七12),與「阿門」的字根相同。神對人信實(詩卅六5,四十10,八十九1,九十二2)。人與人之間也要有信實(撒上廿六23;王下十二15、16;箴廿八20)。這是立約的用詞,神的信實也促使人的信實,信守聖約,七十士譯本作「真道」,持守真道,是信實的表現。「信」是穩健、可靠與忠實。這是誠心實意敬畏神,遵守祂的旨意,有義行。
「生」不僅是存活,也是有亨通、順利、成功的生活。這字是未完成式,是有繼續不斷恆久的現象,引往永遠。義人在審判的日子不被定罪,站立得穩。那時惡人站不穩,必遭毀滅(賽七9)。
所以保羅引用這句名言,再加上更深的屬靈涵義,羅馬書第一章十七節及加拉太書第三章十一節,為救恩的要義。但是哈巴谷書的原意仍舊存在,而且其中的內涵仍有深切的意義,可供新約的信徒深思。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時以這句話為主要的真理,使教會的歷史改觀。
(二)作惡者必敗(二5-20)
上一節所論的惡者自大不正直,現在作詳細的說明。在第五節先有引言,然後依次宣告「禍哉」凡五次。
前言
「迦勒底人因酒詭詐、狂傲,不住在家中。」(5節上)
酒是詭詐的,使人褻瀆,失去理性,沒有智慧(箴二十1)。酒使人狂傲,因為褻慢與狂傲是相連的(箴廿一24)。這�堣ㄕ�提說侵略者酗酒的狂態,也將酒人格化,將酒當作惡人,惡人與惡人為伍,狼狽為奸。
有人以為「酒」在此處似乎不切題旨,將這字改為「財富」,尤其在死海古卷第一個所存的古卷,作這樣的解釋。財富使人詭詐與狂傲,這是可能的說法。2
「不住在家中」也似乎在意義上不甚清楚,所以有譯為「不能久住」,「不能長存」,這�奡c人必早日滅絕的。如從表面來解釋,醉酒的人常往外跑,侵略者也不安室,無法定居在國內,必向外發展,以戰爭為手段,掠奪財物,貪得無厭。
「擴充心欲好像陰間。他如死不能知足,聚集萬國,堆積萬民,都歸自己。」(5節下)
以陰間來描繪貪婪的心,因為陰間容納死人,沒有一個足夠的限額。死亡吞滅人的生命,也永遠不會滿足。陰間好似有一個擴大的口,所以是有永不滿足的欲望。陰間是離去的生命。「故此,陰間擴張其欲,開了無限量的口,他們的榮耀、�馦部B繁華、並快樂的人,都落在其中。」(賽五14)
侵略者的惡慾也是這樣,他們貪婪的心,不但急欲收歛財物,掠物中也包括人。掠奪萬國也掠奪人命,把人當作物件一般,收集起來,堆積得高,為滿足自己的佔有慾。
(1)第一禍:侵略的惡行(二6-8)
「這些國的民,豈不都要題起詩歌,並俗語,譏刺他說:」(6節上)
這些國的民,是被侵略者壓迫的。他們是受苦的一�鞳C在艱困中看到迫害他們的消遙法外,不怕神,一定有最後的結局。所以他們在懷恨中,要唱歌來洩忿,作譏刺的話。
這�堨H三個不同的用詞,說明一件事。詩歌是諷刺的歌曲(參閱賽十四4;彌二4)。「譏刺」也是這類似的詩歌,常以譬喻的方式。「俗語」原意為「暗語」即隱喻來說出心中的忿恨,對侵略者作無情的批判。這些可說是傷痕文學,是受苦者在壓迫之下的心聲。先知就將這些表達出來。
「禍哉迦勒底人,你增添不屬自己的財物,多多取人的當頭,要到幾時為止呢?」(6節下)
這是侵略的罪行,他們戰爭的目的,在於掠奪財物,增添自己的財富。以高利貸的方式,取人的當頭,沒收人所交的抵押品,用盡欺壓的手段。
「當頭」一字若分為兩個字,就成為「厚土」──厚實的土塊。這是英文欽定本的譯詞,不易解釋。有人用這「厚」字,將當頭作為「軛」,就是「多多加重別人所負的軛」,這樣在涵義上比較合理。3
「要到幾時呢?」神是否加以干豫?神是否阻止或禁止他們。正好似先知哈巴谷所提出的問題,是一種困惑,也是一種盼望,在盼望中甚至有一項確據,有一天罪惡必然消除。
「咬傷你的豈不忽然起來,擾害你的豈不興起,你就作他們的擄物麼?」(7節)
這些可憐的犧牲者,他們無言地忍受�朱佽h與悲哀,但是他們不可能長久地被壓迫。有一天他們要反叛,甚至會突然起來,如蛇一般咬傷人。動物的攻擊多半是為防禦自己。但是在他們還未反擊之前,先受攻擊,先被咬傷。
這�堥�欺壓者是欠債者,正如上節所提到高利貸的當頭(參閱申廿三19及以下;箴廿八8;結十八8)。
「擾害你的」原意為「搖動你的」,將你從睡夢中搖醒,使你不得清靜,沒有安全。他們可任意擄掠,你就作他們的擄物。「擾害」因有「搖動」的意思,也可譯為「顫抖」,「那使你顫抖的」再將你作為掠物,但是有一天也必成為你的掠物。報應的公義必會實現。
「因你搶奪許多的國,殺人流血,向國內的城,並城中一切居民施行強暴,所以各國剩下的民,都必搶奪你。」(8節)
侵略的罪行,已經到了極點。物極必反,搶奪的必被搶奪。當時侵略的範圍那麼大,那麼普遍,禍及萬方,向各國、各城、各民都加以殺害,現在各國有剩下的民必然報復,給予侵略者嚴重的打擊。
各國剩下的民,就是在患難中沒有消滅的,他們感到有責任為已逝者報仇,因為這些受苦的靈魂自身無法申冤。但是那些餘下的民,也都不是全受欺壓的。有的在他國未受其害的,也必須先發制人,如瑪代波斯人。他們看見巴比倫的暴行,就起來攻擊這惡貫滿盈的侵略者,現在那搶奪的,被搶奪了。
(2)第二禍:積不義之財(二9-11)
「為本家積蓄不義之財,在高處搭窩,指望免災的有禍了。」(9節)
不義之財是罪行,這是以欺壓的方法搾取人而獲取的。這是侵略者建國的方法,本家是指本國。他們以這樣的方法來鞏固本國的經濟。
他們在高處搭窩,如同鷹鳥一般,以為這樣就有十足的安全。這樣盜賊都沒法來侵擾(參閱俄4;耶四十九16)。巴比倫的城牆高聳,是人們所共知的。他們以為有了高牆,城內必有安全,掠奪來的財物可妥為保存。其實這樣的指望,以為可以免災的,必沒有好結果。
「你圖謀剪除多國的民,犯了罪,使你的家蒙羞,自害己命。」(10節)
本來想剪除各國的人民,來掠奪他們的財物。結果所圖謀的,反遭致羞辱,使自己的家國受損(參閱詩七15及以下;耶七19)。要剪除別人,反保不住自己的性命。動刀的,必倒在刀下(太廿六52)。這是公義的報應,無人可以逃避與否認。但是行惡者仍不悔悟。
「牆�堛漸衈Y必呼叫,房內的棟梁必應聲。」(11節)
侵略者的罪行並非完全沒有被注意。事實上房屋的建築材料也可作證。這些也許取自被征服者的地方。木石雖是無言的,但他們都要抗議。他們無言的見證,成為更響亮的聲音,向侵略者提出嚴重的抗議。
「棟梁」一詞是少有的字,在舊約其他經節中沒有出現,可能是橫樑,為支持牆壁之用。這些木石也已忍無可忍,希伯來人心�堿O將這些非生物人格化,與人有一樣的情緒。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四十節,耶穌也提到連石頭都要呼叫,是那麼有力的見證。
(3)第三禍:凶殺的強暴(二12-14)
「以人血建城,以罪孽立邑的有禍了。」(12節)
侵略者以屠殺來取城,在破壞之餘,再強迫奴工以血汗來建城。這城不是毀壞的城,而是侵略者本國的城。他們本國的興盛,建築在別國的衰敗上。他們建築本國的城邑,但是以強暴凶殺為能事。參閱彌迦書第三章十節,可以看見類似的情形。
所以侵略者在本國的建設,用的是搶奪來的財物與建築材料,也用擄掠來的戰俘奴工。
「眾民所勞碌得來的,被火焚燒,列國由勞乏而得的,歸於虛空,不都是出於萬軍之耶和華麼?」(13節)
在本節的語句次序,應從末句開始:看哪,這不都是出於萬軍之耶和華麼?以問句開始,是十足有力的警語。萬軍之耶和華才是常勝公義的戰士,祂必消弭戰爭,除去侵略的暴行。主怎麼能無止境地容讓這樣的暴行繼續下去呢?萬軍之耶和華是公義的審判主,祂的作為必然顯明。
戰爭常以火來描述,所謂戰火,眾民勞碌得來的財物,都在戰火中焚燬了。列國曾盡力建設,耗盡一切資源,最後仍必毀壞而滅絕。這是指著侵略者自身的遭遇,因為他們曾將眾民與列國勞力獲取的財物搶奪過來,而自身也必這樣遭受損失與滅絕。耶利米書第五十一章五十八節以類似的話描述巴比倫的結局。
「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14節)
當侵略者敗亡滅絕之後,耶和華的國度就要實現。這國度是普世的,浩瀚如海,而且也有深度,如水充滿洋海一般。耶和華統管萬有,祂有絕對的權能(賽十一9)。
這是重複以賽亞書第十一章九節的經義。哈巴谷是否引用以賽亞書的經文來說明他的願望?但是認識神必先認識祂的公義,外邦必須滅亡,神的榮耀才可彰顯。耶和華是歷史的主,祂的公義審判列國,是祂在歷史的作為。祂必焚毀一切迷信及欺壓的罪行,將他們的武器當作燒火的木柴(賽九5)。然後祂公義和平的國度必要實現。
這是耶和華的榮耀,人必須認識。這樣的認識(或知識)是普遍的,在全地。有海洋那樣遼闊。這屬靈的知識也是十分豐富的,多少的水才能充滿洋海呢?豐滿有餘的真理洋溢在人心,在各處。這是多麼深沉,深不可測,如洋海那麼深。這知識也是永久的,好似海那麼久長。海是不會枯竭的。
(4)第四禍:糜爛的生活(二15-17)
「給人酒喝,又加上毒物,使他喝醉,好看見他下體的,有禍了。」(15節)
糜爛的生活是與暴行連在一起的。可能侵略者在暴飲中,以戰俘當作玩弄的對象。他們強制犧牲者飲酒,故意灌醉他們。
「加上毒物」是中譯詞,應解釋為「忿怒」的意思,因為酒有烈性,刺激人的情緒,容易暴怒或其他失態的錯事。他們灌酒,是強制性的,或帶著怒氣來強迫,所以是十分強暴的行為。那些被擄者被灌醉之後,一定十分失態。於是征服者就看為笑談之資料,甚至看對方赤露的身體而發笑,露體是羞辱的表徵(參閱創九22;賽四十七3;哀一8;結十六36,廿三29)。
「你滿受羞辱,不得榮耀,你也喝罷,顯出是未受割禮的。耶和華右手的杯,必傳到你那�堙A你的榮耀,就變為大大的羞辱。」(16節)
侵略者肚腹中充滿的不是酒,而是羞辱。這羞辱代替了榮耀。榮耀是指榮華富貴。但是他們的榮華已經消失,不復存在。「充滿」也可譯為嘔吐,醉酒的人嘔吐,把食物都吐出來,迦勒底人也將搶奪的一吐乾淨,不再有甚麼榮華了。在動詞上是現在式 ,實在是豫言不久的將來。
「未受割禮的」在意義上似不十分清楚。大多學者將這動詞更改為「昏醉」,這是令人昏醉的杯(亞十二2以及賽五十一17、22)。七十士譯詞也作如此的解釋。4這是神忿怒的杯,由祂大能的右手傳過來。右手是代表神的公義與大能。神傳到他面前,他不能拒絕。現在是他自己喝醉了,喝盡神忿怒的杯。他自己失態了,有極大的羞辱。
「你向利巴嫩行強暴,與殘害驚嚇野獸的事,必遮蓋你。因你殺人流血,向國內的城,並城中一切居民施行強暴。」(17節)
利巴嫩是以香柏樹聞名,可作建築之材料。大�珨P所羅門王從推羅的希蘭得著香柏木(撒下五11;王下五1-11)。據說亞述王也採伐香柏木為建築房宇之用。他們究竟怎樣破壞,行強暴,並未詳細說明。可能他們用來建築偶像的廟宇,為耶和華的百姓所憎惡(賽十四8)。也許他們濫伐樹木,使樹林破壞。尤其在樹林中殘害驚嚇野獸的事。他們也許為打獵,不惜將樹林糟踐,破壞生態,也是極大的罪。自然界也必提出抗議,無論是生物或非生物(參閱一11),都會表示不滿。
他們因戰爭蹂躪城市,屠殺眾生,濫施強暴。他們必成為眾矢之的。公義的報應必臨到他們,因為他們草菅人命,任意殺害;因為他們殘殺野獸,殺害他們;因為他們蹧踐城市,使地荒涼;因為他們破壞生態與生命。所以他們不能逃罪。耶和華的右手已經提著忿怒的杯,命他們喝下。有人認為不僅迦勒底人有這罪行(誠如上述),甚至約雅敬也同樣干罪(耶廿二15、20-23)。
(5)第五禍:拜偶像的罪(二18-20)
「雕刻的偶像,人將他刻出來,有甚麼益處呢?鑄造的偶像,就是虛謊的師傅。製造者倚靠這啞巴偶像,有甚麼益處呢?」(18節)
偶像是虛無的。有許多經文都特別強調這個觀念(如撒上十二21;賽四十四11;耶二8、11,十六19;賽四十六章;耶十章)。
「有甚麼益處呢?」益處是指拯救的能力,偶像那�埵閉し禰\用。這�奡ㄔX的偶像,用了不同的名字。雕刻的偶像,是用木石的,鑄造的偶像,是用金屬的。這些都是物件而已,毫無生命氣息。
這些都是虛謊的師傅。這�堣ㄛO指異教的師傅,如祭司先知(賽九15)。偶像既是虛無的,就全是謊言,毫無真實可言。但人們當作師傅,可以信靠及依賴,而竟取代永生的真神(參閱林前十二2)。
偶像是啞吧,不能言語,也全無效能(參閱詩一一五4-8)。偶像是虛無的,虛謊的,不真實的,無功效的,無價值的,只有混淆信仰,歪曲人性。
「對木偶說,醒起……對啞吧石像說,起來!那人有禍了。這個還能教訓人麼?看哪,是包裹金銀的,其中毫無氣息。」(19節)
敬拜偶像的人有禍了,因為他們的迷信,不僅自身陷在虛謊之中,也以虛謊欺詐別人。他們更沒有犯罪的感覺,以致在宗教上麻木不仁,在道德上完全無能。
叫醒偶像,是極盡諷刺的能事。列王記上第十八章二十七節以利亞嘲笑那些拜巴力的說,巴力可能睡著了,你們當叫醒他。偶像睡覺,是不活動的,現在怎麼叫得醒呢?偶像根本連睡覺也不可能。只有耶和華是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詩一二一篇)。
這個還能教訓人麼?教訓就是指示與引導,有問必有答,有求告的就得應允(賽四十一26,四十六7)。但是偶像完全無能。
偶像只是物件,用金銀包裹的,都不是有生命氣息的,更無位格可言。它本身既無生命,既不可能是生命的根源,也不能賜給生命或保護生命。但人竟然可以墮落到這樣地步,完全倚靠偶像,罪惡使人愚妄無知,完全在昏暗之中,理性受歪曲,情緒受控制,行為卻放蕩,自趨滅亡之途而不自覺察。拜偶像的人真是有禍了。
「惟耶和華在他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他面前肅敬靜默。」(20節)
這是整個詩歌的結語。在描述虛無的偶像之後,再轉向耶和華。祂是多麼偉大華麗,在祂的聖殿中,不受世界的罪惡與熙攘所侵。
這聖殿不是在地上,而是在天上(詩十一4;賽六1;彌一2、3)。神坐在高天之上,有絕對的權能,在鑒察並眷顧地上的眾生。
祂的聖殿是祂的居所,是祂的宮殿,祂坐�收陘�,統管萬有。這是祂的法庭,律法的尊嚴在那�堙A祂要秉公義審判萬民,這是祂榮耀的顯現之所在。人們不可任意說話或行動,必須在靜默中顫抖、懼怕,存敬畏的心等候。
全地的人都當肅敬(參閱亞一7及二13)。在靜默中有十足謙恭的心,等候祂恩典的啟示。
讓我們肅敬靜默!
2 同上。
3 W.H. Ward,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Habakkuk, 15.
本章概要
先知雖仍在困惑中,卻有一種顯著的轉變。他振作起來,站在守望所。當他採取積極的態度,願意切實面對實況,仰望神施恩,他就不再消極與退卻。他站在望樓上觀看,不再堅持他主觀的成見,而願客觀地探究神向他啟示的真理。他在屬靈的進程上,邁進了一大步(1節)。
神是在歷史之中,也在歷史之上。人呢?他只是在歷史之中,局限於時間與空間之內。先知受現狀所困擾,因為他不能超脫環境,只有神的默示,使他看見的,是歷史之上的異象(2節)。他的體認就完全不同了。
「將這默示明明的寫在版上」是神命令先知應作的事,而神的手指先開始書寫了。這好似但以理書第五章所記述的,有指頭顯出,在粉牆上寫字。這是神公義的宣判!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神的時間表,是人無法計算的。看來似乎是遲緩,還要等候。世事如生命一樣,是整體的,卻部分地編織,逐漸聯結起來。於是這些事必然臨到,快要應驗(3節)。
二章四節是本書最重要的經文,有尖銳的對比,有確切的結果。迦勒底人自高自大,他們是惡人,驕妄高傲。但是義人卻是謙卑而敬虔,而且堅持信仰,始終忠實。所以義人必因信得生,而惡人必因驕妄而滅亡。這是公義的原則。
當迦勒底人因酒詭詐(5節),又給人酒喝(15節)。但是真正拿�旭s杯的不是他們,是神。「耶和華右手的杯必傳到你那�堙v(16節下)。這是忿怒的杯,是惡人無法推卻或逃避的。
五項「禍哉」,是五項宣判,人必須面對審判的主受刑。第一禍論戰爭的暴行(5節),但是犧牲者必報復,所以搶奪的,必被搶奪,公義的報應是必有的(8節)。第二禍論經濟的罪惡,取不義之財,又積蓄起來(9節)。這是最不安全的,家必蒙羞,而且生活在罪愆之中,良心怎會安逸,因為牆�堛漸衈Y必呼叫,房內的棟梁必應聲,控告聲是不絕的(11節)。第三禍仍指罪惡的暴行,是政治社會經濟各方面的,審判必毀壞一切,人們才認識耶和華的公義(13、14節)。第四禍是責�g不尊人權,剝奪人尊貴的惡者,他們怎能逃罪呢(16節)?最後的第五禍是責備拜偶像的罪,這是一切罪惡的根源(16節)。這是不可赦免的罪,不僅是屬靈的盲目,也是道德的麻痺,甚至是理智的昏昧,必無可救藥。
「惟耶和華在聖殿中……」全地是祂的殿,祂的殿也在天上,祂作王,也施行審判,人必須在祂面前肅敬(20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哈巴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