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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亞書第一章

 

撒迦利亞書註釋

{\Section:TopicID=132}第一部分

{\Section:TopicID=133}Ⅰ 序言︰神的約仍然堅立(一1∼6)

  這段是第一至八章的序言,呼籲百姓悔改認罪。其中督促的語氣、審判的提醒,和耶和華忿怒的宣告,對一群灰心的人而言,似乎並不是最恰當的勸勉而鞭策他們採取行動,但其目的乃是要為以下的應許奠定穩固的基礎。倘若沒有神的肯定,這番話只不過是敬虔的感歎。這�堛瘋_詞為「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在管教之後,必須有這樣的重新保證。新一代的人可以重新開始(結十八14及下);不論從前的世代如何破壞了約,只要新一代的人肯轉向耶和華,祂就轉向他們。

  1. 主前五二○年八月始於十月二十七日(參28頁的「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記載日期」表{\LinkToBook:TopicID=108,Name= Ⅰ 先知});在哈該書與撒迦利亞書中所記的七個日期中,只有這�堥S有記載是該月的哪一天,以致有人猜測,原初本有日期;甚至敘利亞譯本有「八月�堙A該月的第一日……」,但是與其他日期的記載比較,敘利亞譯本在月分、日期、年代的安排上,相當不一致。其他的記載順序為日期、月分、年代,或年代、月分、日期。敘利亞譯本有一趨勢,要澄清、強調、協調各經節,由此觀之,在本處原文並未記載該月的日期。這一遺漏更為其真實性作見證,因為若有人要捏造日期,必定會參照其他記載來寫。

  耶和華的話臨到……這句開場白也用於何西阿書、約珥書、約拿書(亦見三1)、彌迦書、西番雅書的第1節,但只用於標題,先知們本身沒有用這一詞作他們所傳神諭的前言。這一詞並未出現於阿摩司書、那鴻書、哈巴谷書;以賽亞則常常直接講出信息,他若用標題,則用「耶和華如此說」。相對來看,耶利米用這詞三十次,以西結用了五十次96。庇提堅(A. Petitjean)發現,撒迦利亞用這一詞的方式與以西結很類似,即常接著用兩個詞︰「說」和「這是耶和華說的」97。例如比較一章1、3節和以西結書六1、3,十一14、16、17。所以,這段神諭本來應當為︰「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正如四章8節、六章9節、七章4節、八章18節;但因為這段話也成為全卷的標題,所以「撒迦利亞」代替了「我」。

  先知撒迦利亞。沒有一位先知在文中如此自稱。哈巴谷書與哈該書的標題等(如︰賽三十七至三十九章;耶利米書二十2,二十五2等),曾用到這頭銜,不過總是第三人稱。比利家的兒子,易多的孫子。第7節也提到同樣的譜系,但在以斯拉記五1和六14中,只提到撒迦利亞是「易多的兒子」(譯註︰和合本皆譯為「孫子」)。這個差別可能有三種解釋。 (1) 有些教父的註釋中說,他是比利家肉身的兒子,但卻是易多屬靈的兒子,亦即,他生活在易多的左右,以致追隨了他的典範。換言之,此處是提供兩條譜系,一為肉身,一為靈性98。然而,希伯來文卻暗示此處為三代。 (2) 另一解釋為「比利家的兒子」是邊註,根據以賽亞書八2「耶比利家」。因此 JB 用了括號99。與這個觀點相類似的看法為︰本書的作者有兩個撒迦利亞;這在歐陸的學者當中相當流行。他們認為︰第一至八章是易多的兒子撒迦利亞的作品,而九至十四章為一匿名的先知所寫,他托名為比利家的兒子撒迦利亞。在這標題中,這兩個名字混在一起100。 (3) 最簡單的解釋,也是不需要改變原文的解釋,即撒迦利亞書一1、7,是提到父親與祖父,而在以斯拉記�堙A只提到較出名的祖父。有一個例子可作參考︰列王紀上十九16和列王紀下九20稱耶戶為「寧示的兒子」(譯註︰和合本皆譯為「孫子」),但在列王紀下九2、14,則稱他為「約沙法的兒子」。因此以斯拉省略了一個名字,而撒迦利亞書一1則列出完整的譜系。既用他的名字作書名,這也是很合理的。英國的註釋者多半採納這個解釋101。

  常有人提到,尼希米記十二4、16中有易多和撒迦利亞的名字,但要小心,不可立即假定這就是本卷書所提到的人。因為在尼希米記十二16中,易多是姓102,不過也有可能是同一個家庭;另外,在被擄之後的時期中,撒迦利亞是很常見的名字,尤其在祭司與利未人當中103。雖然以為撒迦利亞是祭司的看法不無理由,但將他與本節的撒迦利亞視為同一人,則證據仍嫌不足。

  2. 耶和華大大發怒(希伯來文 qa{s]ap{)。舊約和新約的作者都毫不猶豫地提到神會發怒。這是因祂所造之物背逆,令祂產生厭惡之情,其結果便是審判。在洪水時期,所有人類都遭審判(創六5∼7);在此之後,每當列國阻撓神的救恩計畫,便會觸動祂的怒氣(詩一一○5;亞一15)。然而最常成為神忿怒對象的,卻是曾多蒙恩待的以色列。這個被揀選的國家偏離了神的旨意,社會不公平、敬拜偶像、自利自義,感染全國,以致無藥可救(代下三十六15、16)。毀滅與被擄乃是神忿怒的表彰,或者說它本身就是耶和華的怒氣,因為這段痛斥以色列的神忿怒之辭,乃是用祂立約之名說的。神的怒氣與歷史上的揀選之約有關聯,這約如今仍然堅立。神的用意仍是要拯救,因此撒迦利亞呼籲百姓悔改。「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帖前五9)。

  只有一次,撒迦利亞看見神的怒氣向列國發作(一15),而大半的對象都是他們的列祖(參七12,八14),正如這�堣@樣。撒迦利亞從來沒有說,神的忿怒會向祂的聽眾發作,因他們仍有時間悔改。在舊約中,神的忿怒是向百姓發作,而不是向抽象的罪──如果有這回事──發作。賴特(G. A. F. Knight)指出,這個聖經的教訓「與現代許多人講的道不符,因為他們說︰神恨惡罪,卻愛罪人」104。先知強調過去世代的失敗,也極富意義,因為現在與未來都仍有希望。

  3.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的人說表明以下的信息是對當代人說的,也顯示一個新的時期已經臨到。這信息不再像耶利米所曾傳的︰審判無可避免。雖然耶利米亦極力籲請以色列人「回轉」(耶三12、14、22,四1等),但卻沒有人聽從。這�堛瑭傰衎傺豸薄A要轉向我,不是轉向我的律法,或我的生活方式,而是我──與你們立約的神。這個過程中必定包括悔改,因為人接近神時,總必須如此才恰當;但此處的重點為建立個別的關係,好像浪子與他的父親一樣(路十五20),不同的是,在這�堿O神採取主動。祂提出邀請,並且保證祂會履行祂的責任︰我就轉向你們。這是舊約的悔改信息。過去可以一筆勾消(賽四十四22),關係可以恢復。瑪拉基傳道時,也引用了這一節(瑪三7)。

  4. 現在撒迦利亞借用了一段耶利米的話,或許是三十五章15節,不過十八章11節和二十五章5節也頗類似。同一個動詞轉向(希伯來文 s%u^b[)多了一個前置詞從(和合本︰回頭離開)是呼籲眾人離開惡道回頭。在被擄之前,這個先知性的籲求完全遭忽視,耶利米經常埋怨他們卻不聽從(如︰耶十七23,二十九19,三十六31)或不能聽見(六10希伯來文;六17、19,十八18,二十三18)。請注意,從前眾先知的真實性,不但經由預言之事的發生得到證實,也由神透過當代先知的口為他們作了見證。被擄之前的先知之言,已被視為「正典」105。

  5. 所遭的災究竟為何,這�堥疇撈ㄓ峞C但被擄事件大家記憶猶新,實在不需要再提。而這�堛漕漭y問話,令人感到人生的短暫。就連眾先知也都過世了。

  6. 相對而言,先知的言語卻沒有消逝,因為是神的話。我的言語和律例是先知不斷提到立約的用語;他們的神對以色列人的要求,可用這一詞作摘要(賽一17;耶七5∼7;何六6;摩五14、15;彌六8)。耶利米書十一7、8和三十四18提到約中的「十誡」(出三十四28;申四13),而他的先知之言也同樣是神的話(三12,二十五13,三十六4∼32)。「律例」是律法中特定的條例,我所吩咐之動詞在此並用,令人想起申命記的詞彙(四5,六1,七11等)。先知講到你們列祖,顯示他想到了所有被擄前的以色列人;這�媯囓�國為一整體。在他們列祖「�堙v,他們都進入了這約(參︰保羅用「在亞當�堙v、「在基督�堙v,林前十五22,概念也相仿)。然而,自出埃及以來,每一個世代都違背了神的約。以西結對此特別在意(二十、二十三)。神的話若遭反對,就會有災禍臨到,福分消失無蹤,申命記二十八章即如此記載,其中的咒詛在這些聽眾的父輩身上實現了。豈不臨到你們列祖嗎?申命記二十八15、45也用了同樣的比喻,「臨到」(his*s*i^g)(或譯為「趕上」)是打獵用語,表示神的咒詛追逐犯罪者,抓住他,將他置死;而以色列人被擄時,領袖遭處決,國家機構都被摧毀,等於是國家的滅亡(結三十七11)。

  他們就回頭。此處動詞與第3節的「轉向」相同,因此這句話表面似乎與第4節衝突,難怪 JB 的譯者改譯為「這使他們大感恐慌,以致……」。但從上下文看來,意思應當是「他們清醒過來」。一旦被擄,他們就不能再自欺,以為自己很對。淪落到這地步,他們只得承認先知的話是正確的,自己犯錯失敗了。先知乃是在證明,神的話過去曾經得勝,藉此暗示未來亦將如此。所以現在聽到這話的人要留意,必須認真聽從。然而還有一種解釋,以「他們就回頭」的「他們」指先知的當代人。但若有新的主詞,就必須有一個前述詞在其前面,計德爾(R. Kittel)在他們所著《希伯來文聖經》(Biblia Hebraica)一書中修改經文,將「臨到你們列祖」改為「臨到你們」,但這種改動過於武斷106。另一個建議,認為說字所引介的話,是「共同認罪文」的一部分,他們的「列祖」在被擄之前就已熟知並使用,而在被擄之後,這段儀文仍然為人所用。以斯拉記九章、尼希米記九章與但以理書九章,是較長的認罪文,其中顯示後代子孫感到與列祖認同,自從出埃及以來所犯的罪,他們都有份。他們就回頭,說,這句話有儀文的意味,可以支持這種看法。下文則陳明,神如此對待他們是祂的權柄,祂並非不公或專斷,而是全然公義107。

  總結這段序言的信息︰撒迦利亞呼籲百姓回應神的邀請,全心全意轉向祂。主前五八七年所發生的一切事,完全合乎先知的預言。神並沒有改變,審判也沒有背棄祂的憐憫。此刻無分老少,都受到神的邀請,回轉歸向祂,而他們列祖從前所受到的邀請亦與此相同。如果他們這樣做,與神立約的關係便可恢復,而物質的聖殿一旦建成,靈性的更新也必隨之而來。

 

96 Petitjean, p. 7, 註 3。

97 A. Petitjean 的分析,借助於 W. Zimmerli 的 Ezechiel;他分析了以西結書四十七段中這些語式的用法(9、10頁),發現模式幾乎一致。

98 耶柔米的翻譯按照這個解釋,S. Bullough 提到這點,A Catholic Commentary on Holy Scripture (Nelson, 1953), p. 689.

99 亦見 H. G. Mitchell, ICC, 82頁;P. R. Ackroyd, PCB2, p. 646;R. E. Higginson, NBC, 1970, p. 786 等。

100 E. Sellin, KAT, pp. 478, 479; F. Horst, HAT, p. 217; A. Petitjean, p. 21.

101 如 D. R. Jones, TBC, p. 54; G. A. Smith, EB, pp. 264, 265; C. H. H. Wright, p. xiv.

102 L. H. Brockington, Ezra Nehemiah and Esther, CB (Nelson, 1969), p. 200.

103 H. G. Mitchell, ICC, pp. 107, 108︰「這似乎是舊約中最愛用的名字之一,至少有二十九人使用。」

104 G. A. F. Knight, A Christian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SCM Press, 1964年二版),p. 122.

105 參 K. Elliger, ATD, p. 101.

106 採用這讀法的,尚有 K. Elliger, ATD, 95頁,和 P. R. Ackroyd, PCB2, 646頁。

107 和第6b節是被擄歸回時期常用的認罪儀文之主張,A. Petitjean 作了詳盡的說明,pp. 50, 51. 他承認借助於 W. Beuken, Haggai, Sacharja I∼VIII (Assen, 1967), pp. 86∼88, 103∼110.

 

Ⅱ 八個異象與神諭(一7∼六15)

  這卷「異象之書」揭示了神向耶路撒冷與猶大未來的旨意。八個異象的記載都按著標準模式。先有一段前言,接著描寫先知所見到的事,然後他請教神的使者這些事的含義,使者便向先知說明。其中四個異象有神諭(一14∼17,二6∼13,四6b∼10a,六9∼15);神諭多半出現在最後,但第五個異象中,神諭夾在異象之間(四6b∼10a)。這些神諭使異象的信息更明確,也可能是撒迦利亞在不同場合中所傳信息的摘要,因將一章14∼17節與八章1∼8節比較,便顯示有此可能。

  上文曾提及(見導論{\LinkToBook:TopicID=128,Name= Ⅲ 結構},82頁),異象的安排為交錯模式。第一與最後的異象很接近,第二與第三,第六與第七則為兩對,而第四與第五談到神所賜領袖的權柄有保障,則構成異象的高潮。這八個異象必須從整體來解釋,每一則都對以色列在未來時代的角色提供不同的亮光,組合成一完整的畫面。

 

A 異象一︰巡視全地的報告(一7∼17)

  在桃金孃(和合本︰番石榴)樹林間有一匹紅馬,馬上有一位主要人物。他身後有騎兵隊,以顏色分為三隊,或許其中的騎士前來報告(11節),不過這�堥S有詳載。有人對兩位天使的身分覺得困惑,在紅馬上的那一位即是「耶和華的使者」,而「與我說話的天使」則是翻譯者,他在整個異象之夜都陪著先知(一18,二3,四1、5,五5,六4),與「耶和華的使者」並不是同一位108;而這翻譯的天使直到第四個異象才再提及(三1及下)。

  馬的形像不但出現在異象中,也出現於本卷下半的象徵筆法中(九10,十3、5,十二4,十四15、20、21)。牠們代表軍事勝利(十3)和尊榮權勢(王上十26)。因此耶和華的使者指揮馬(與戰車,六1∼3),來巡視祂所管轄的全地。

  7. 這節為第二個前言,除了日期之外,與第1節完全相同,由此觀之,原來異象之書可能為獨立的一本。這�堛漱暾薄A主前五一九年二月十五日,一般認為含括所有的異象。此時距撒迦利亞的第一個神諭已有三個月,而距哈該最後一次有記錄的信息也已兩個月(見導論{\LinkToBook:TopicID=108,Name= Ⅰ 先知},27頁)。細罷特月,是巴比倫對十一月的稱呼,猶太人在被擄之後沿用;舊約只在這�奡ㄗ魽]參七1基斯流月)。既然哈該書與撒迦利亞書的另外兩個日期都沒有提到月分之名(一1,八18),有可能這些月分名稱是後來插入的109;還有另一種可能,因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較常用這些名稱,撒迦利亞書的寫作日期或許由此可見一些亮光,即在以西結書與歷代志之間。

  撒迦利亞說。此句 RSV 修改了經文,原文直譯應為「耶和華的話臨到撒迦利亞,說」(如和合本),意思彷彿為耶和華在敘述祂看見的事;而作者認為發言的是先知,NEB 為了避開這難題,把「說」字略去,如此,本節的下半就成了前言標題的一部分,這樣也說得通。以下的異象和其解釋,就成了耶和華的「話」。

  8. 我看見(希伯來文 ra{~i^t[i^,和合本︰「我……觀看,見」),這種絕對式用法意指「我得到一個啟示」(參︰賽三十10)。雖然異象是夜間出現,先知卻很謹慎,避免讓人覺得他在作夢。從他提出問題,又打斷話題(如三5)看來,他的頭腦十分清醒。究竟這個異象及其他的啟示方式是「如何」發生的,仍舊是奧祕,然而可確定的是︰先知不是主觀地製造異象,乃是從神領受的。米其爾認為,這些異象只不過是「先知所採用的文學形式,藉以傳達他的概念」110,但這個觀點對先知的直述之言並不公平。

  撒迦利亞看見一人,這人的身分未經說明,不過讀者可以領會,他必為超越人類的活物。在異象逐漸明朗時,果見如此。他騎在紅馬上,更準確地說,是匹紅棕色的馬。在異象當中,這位騎在馬上的領導人物和他身後的幾批馬隊,似乎已經完成任務,準備在當晚解散。這�堛疑C色具何意義?究竟是三隊人馬或是四隊?這些問題請見「增註︰撒迦利亞的馬{\LinkToBook:TopicID=144,Name= 增註︰撒迦利亞的馬}」(147頁)。

  當時的背景為桃金孃樹叢,是在巴勒斯坦生長良好的常青灌木,溪流邊尤多。在住棚節需要搭棚子時,常用這種樹和其他樹作材料(尼八15),不過並沒有資料顯示這種樹在宗教上有何特殊功能。窪地或峽谷(RSV)也許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汲淪溪最低之處,在被擄之前,那�埵酗@園子(王下二十五4)。如果這個說法正確,從象徵意義而言,耶和華已回到了聖城的外緣,但並未進城,因為聖殿尚未完工111。

  9、10. 翻譯的天使說,他會解釋異象的意思,但發言的卻是在桃金孃樹中的那一位。有人想要刪除第八節「騎著紅馬」幾個字,視為邊註,也有人注意到這�堥S有提到馬。稱那「人」為「耶和華的使者」之編輯(11節;參99頁註腳108{\LinkToBook:TopicID=135,Name= A 異象一︰巡視全地的報告(一7∼17)})卻也提出有馬112。從經文看來,刪除這些字並無理由。

  這些馬隊是耶和華差派到全地的使者。波斯王朝讓使臣騎良駒飛奔報信,使朝廷能掌握帝國各地的消息;同樣,耶和華也對全地的各國瞭如指掌──包括大波斯國在內。

  11. 先知現在以耶和華的使者稱呼那「人」。雖然「使者」(希伯來文 mal~a{k[)一字可用於人(參︰該一13{\LinkToBook:TopicID=119,Name= A 祝福從現在開始(二10∼19)};瑪一1{\LinkToBook:TopicID=175,Name= Ⅰ 標題(一1)};見註釋),但這位使者卻有揭示常人不能得知之資料的本領,所以他必超越人類。

  全地都安息平靜。這個報告帶出兩個問題︰ (1) 這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 (2) 所講的是什麼時期? (1) 從第15節看來,全地的安息顯然是由於不公平與不人道。「全地都固定不動」(yas%ebet[),同一動詞曾用於埃及,是貶抑的說法(賽三十7),因她未能履行國際合約;「安息」(s%oqa{tet[)、「安定」,這字常用於正面意義,但也曾指摩押因自私而不採行動(耶四十八11),撒瑪利亞亦如此(結十六49,「大享安逸」)。這種狀況與耶和華對公義的熱心恰好相反(14節)。這種平靜必定會遭震撼(一21;參︰該二7、21)。 (2) 主前五一九年,大利烏王是否真已鎮壓了因甘比斯之死而造成的動亂(見總論{\LinkToBook:TopicID=104,Name= Ⅰ 歸回的背景},13頁)?有人不認為如此113;米其爾進而辯道,這個異象,以及第二、第三個異象,乃是指巴比倫時期,當時巴比倫的軍力維持了和平114。然而並無跡象顯示,先知倒回敘述從前的光景。何況這個報告與主前五一九年的情形十分吻合。與哈該同輩的人士公開表明,重建聖殿的時機尚不成熟(該一2),他們需要得到政府曾應允的補助(拉六4),但波斯的財富卻用到別處去了。世界的政權正如古老的埃及,成了「坐而不動的拉哈伯」(賽三十7),只注重自己的利益,不會在意曾經在兩河流域對一小撮猶太人的應許。重點不在是否全地的戰火都已平息;五二一年的叛變並不是引進彌賽亞時代的末日爭戰,這件事已一清二楚。大利烏王現在正大權在握。

  12. 耶和華使者的代禱顯示,從巴比倫歸回的事件本身,尚未完全應驗耶利米書二十九10的預言。耶路撒冷和猶大的城邑都需要重建。雖然這�堥S有提到聖殿,但其重修必包括在內。

  耶利米的七十年如何解釋,引起不少問題。主前六○五年他首次宣布,猶大將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耶二十五11、12)。那一年為卡實米施之戰,尼布甲尼撒二世在幼發拉底河擊敗埃及人,將他們趕回埃及,並將其間的領域──包括猶大在內──都納入自己的版圖。從那一年算起,至五三九年大約為七十年,巴比倫於當年亡於波斯。另一方面,耶利米給人的印象則為,他認為七十年是從土地的荒涼算起(二十五11),若是如此,七十年就可能是主前五八七年至五一七年,但這段時間內猶大並沒有全部服事巴比倫人。也可能這日期具兩層含義︰ (1) 指巴比倫掌權的年代; (2) 指土地荒涼的時段。還有一種看法,認為七十年大致為人一生的年日,而當日聆聽先知話語的人,就明白他們無法活著見到重建的光景。

  近東的發現為這個問題帶來新的亮光。巴比倫王伊撒哈頓(主前681∼669年)曾留下一個石碑,上面說,馬杜克(Marduk)神祇對他的土地發怒,要施行懲罰七十年,但由於他的憐憫,將這數目減為十一年115。推羅將荒涼七十年(賽二十三15、17),而歷代志將七十年解釋為土地的安息(代下三十六21),但以理書九2也可能反映這種看法。李平斯基(Lipinski)結論道,七十年是神明對一個城巿或聖所發怒的期限,是一段贖罪時期,以緩和神怒。那段時期結束後,就不再需要有贖罪的舉動;因此七章3節才會有代表來提出問題。

  從證據看來,這個數目具象徵性,而且是大約的數目;不過這並不排除耶路撒冷的聖殿在歷史上的確荒涼七十年。這個數字或許與宗教上一般人的信念有關,但預言的實現則準確驚人116。

  13. 上一節中代求的雖是耶和華的使者,但神的回答卻直接臨到為撒迦利亞翻譯的天使,透過他傳給先知,最後再向百姓宣布。在被擄之後的時期,常有中介者出現,這�堳h是一例。究竟翻譯的天使有否將他聽見的全部傳達出來,或者他是否主動挑選要傳達的話,我們無從得知。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話為美善的安慰話(參︰賽四十1、2)。

  14. 這個異象揭開了肉眼不能見的靈界真相,顯明神在全地掌權,並積極工作。然而若沒有解釋天使所傳的信息(14b∼17節),它就不能成為安慰。這段神諭對解明異象的含義非常重要117。

  先知既獲恩寵得見異象,也領受了命令,要去宣講信息。他要大聲宣告,不可以將鼓勵之言只留給自己。這句話十分驚人︰我為耶路撒冷、為錫安,心�媟巨銇�妒(和合本︰火熱)。神的嫉妒與忿怒(2節)常關係密切。不受報答之愛,使神充滿了激動的情緒,聖靈不忌諱用人的情緒來描繪,如忿怒、嫉妒和愛。舊約從來不將神描述成不動感情、漠不關心、與世事無涉118。祂的愛既全然聖潔,當這愛遭拒絕,痛苦必定加倍強烈;祂想要救人脫離他們所衝向的死亡,那種迫切的心,我們只能體會一二(結十八23、31、32;參「增註︰神的嫉妒{\LinkToBook:TopicID=136,Name= 增註︰神的嫉妒(或譯︰熱心)}」,107頁)。

  先知心頭的問題或許是︰「為什麼神要現在插手,來拯救耶路撒冷?」神為什麼竟會干預人類的情境,帶來益處?我們真難明白。若期待祂理當如此行,便是自我中心、狂妄驕傲;然而因著立約的應許表明了神永不改變的愛,祂總不毀約(何二19、20;耶三十一31∼34;林後五14、15)。祂已揀選耶路撒冷作立名之處(王上八29),因此絕不會忘記它。人的失敗使得這城難逃毀滅,但祂的揀選總不轉移。雖然八章3節與九章9節中,耶路撒冷與錫安是同義詞,但此處先知似乎有意區別二者。錫安是大衛在征服該山丘之前,在以色列人之前就用的名字(撒下五7),而這名的使用常具宗教與慶典意味(王上八1;代下五2;詩八十四5、7),有時它亦代表有宗教特權與責任的耶路撒冷人(詩九十七8;賽一27,三十三5)。這�堜帠\就指這一方面(參17節)。

  15. 耶和華的忿怒不再向猶大發作,而向她的仇敵發作。這是第二個異象的主題(18∼21節)。這種方向的改變亦屬交錯法,而希伯來文亦有交錯式的並列形式(qinne{~ti^......qin~a^ g# d[o^la^ weqes]ep{ ga{d[o^l......qo{s]e{p{)。

  安逸的列國必須要從希伯來文的用法來解釋。形容詞「安逸的」(s%a~@na{n)曾有兩次用來形容神賜給未來耶路撒冷的安全(賽三十二18,三十三20),但另外八次的用法都有貶損之意。阿摩司書六1說,安逸的人覺得很安全,但其實不然。同一個字用作名詞,出現於列王紀下十九28(等於賽三十七29),「因你向我發烈怒,又因你狂傲(安逸)的話達到我耳中」。亞述已經戰勝利比亞和埃及,在自信的狂傲中,以為必可拿下耶路撒冷。耶和華的熱心(王下十九31)因這種「安逸」而被激起。詩篇一二三4也相仿︰「安逸的人」的含義與「驕傲人」平行。撒迦利亞所想到的列國,是曾侵擾以色列與猶大的國家,尤其是亞述、巴比倫和以東。起初他們符合神給他們的角色,懲罰了選民,而不知不覺地成就了預言,但他們做得太過分,以致加害過分,「越過所有的界限」(JB,參︰賽四十七6)。神的意思是要暫時懲罰一下,然後大施憐憫(賽五十四7、8),但他們無法了解;其實祂向列國施恩,又嚴厲相待,也是為要贏得他們(羅十一22、32)。

  16. 神的子民過去所受的冤屈,現在要得報償(參︰賽四十2)。以下的言辭不必視為與哈該書的情境互相矛盾。雖然開工已有幾個月,但若不需要進一步的激勵才是怪事,因為這項工程除了聖殿之外,還包括聖城在內,所以力量的持續、堅忍的毅力,都需要鼓勵;而還沒有用準繩測量,計畫好城巿的重建。事實上,城牆的再建又經過八十年才完成(尼七4,十一1)。我回到耶路撒冷令人想起以西結的異象︰耶和華離開聖殿(十18、19,十一23),後來又回來(四十三5)。祂的同在保證聖殿必會完工。耶利米曾將神的憐憫與聖城的重建相聯(耶三十18),而這種憐憫現在與他們同在,要使這件事實現。

  17. 這一節中,再字出現四次,成為重點。不僅耶路撒冷有希望,這首都周圍的「城邑」也充滿希望。此處有三重應許︰繁榮、安慰、揀選;至此第一個異象在高潮中結束。

  豐盛發達是所有英譯本與大多數註釋家的看法,然而動詞 pu^s] 在別處幾乎一律意為「失敗分散」(如︰結三十四5;亞十三7)119。這個動詞的基本概念為︰一股不可抵禦的力量以產生離心力的方式運作,好像氣旋或反氣旋,可以指好事或壞事。在人類歷史中,這股力量多半是壞的(創十一4;民十35;撒上十一11;結三十四5,四十六18),但箴言五16是指一道泉水不斷湧流,水四散而出,與本節的思想相近。耶路撒冷將如同湧泉,漲溢在外,使臨近的地區都得著豐盛發達(希伯來文 t]o^b[),都是因神的恩寵120。

  耶和華必再安慰錫安。耶路撒冷被毀之後,那莫大的痛苦無人能安慰(哀一2、9、16、17、21)。基於以往經驗的保證(詩二十三4,七十一21;賽十二1)都不再奏效。在這種背景下,以賽亞書四十1成為新時代的記號,然而在荒涼之地得著重建之前,安慰尚不完全(賽五十一3,五十二9,五十四11、12)。再揀選耶路撒冷一語意指重建的完成。在聖殿獻殿時,耶路撒冷蒙揀選曾是當時歷史書中的重大事件,但庇提堅指出,撒迦利亞是惟一提到聖城被揀選的先知(參二12,三2)121。所羅門曾提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城,與我為你名所建造的殿」(王上八44、48;代下六6、34、38),由此可見耶路撒冷的揀選與聖殿在那�埵陰K不可分的關係,因此未來耶路撒冷被揀選,也與聖殿的重建有關。因此,第17節實際上是重複第16節的三重信息,又回答了第12節的問題,成為第一個異象最合適的結語。

 

108 不少人認為「耶和華的使者」是編輯所改,意在增加經文的神聖性,原文只是「人」(10 節)。見 Chary, p. 60,及 H. G. Mitchell, ICC, p. 87. D. Winton Thomas(IB, VI, p. 1062)認為經文應讀為「與我說話的使者」。不過,這些改動都屬猜測。

109 見 H. G. Mitchell, ICC, p. 116.

110 ICC, p. 117.

111 Th. Chary 則有另一種看法,57頁。他認為「窪地」有神話背景,他將此與「深處」相連(出十五5等)。在吉爾加密施的神話(ANET, p. 90)和烏加利經文的一段中〔W. 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4 (Johns Hopkins Press, 1956), p. 72〕,它是神祇的寶座所在。根據這種解釋,撒迦利亞是被帶到神的住處。

112 H. G. Mitchell, ICC, pp. 128, 129.

113 如 H. G. Mitchell, ICC, p. 121︰「在主前五一九年二月,大利烏的仇敵不可能已經都臣服,波斯帝國也並未到完全平靜的地步。」見 J. Bright, History of Israel (SCM Press, 1960), p. 351註腳,那�埵C出不同觀點的資料來源。

114 同上,122頁。

115 E. Lipinski(VT, XX, 1970, 38, 39頁)引用實際話語的翻譯,並提供資料來源的細節。

116 C. F. Whitley('The Term Seventy Years Captivity' VT, IV, 1954, pp. 60∼72)宣稱,此外「這七十年」,和七章5節的這幾個字,是後來編者的解釋;這主張缺乏根基。值得注意的是,撒迦利亞並沒有說「七十年被擄」,這是 A. Orr 指出的,VT, VI, 1956, pp. 304∼306. 亦見 P. R. Ackroyd, 'Two Old Testament Historical Problems of the Early Persian Period', JNES, 17, 1958, pp. 23∼27.

117 歐陸的學者大半認為,原初的信息只有14b節與15節,其他則來自別處。參如︰K. Elliger, ATD, 116頁及下。他以15節作段落結尾,指出16、17節的引介語可意味,這兩節是後來加入的神諭。F. Horst(HAT, pp. 218∼222)採類似看法。P. R. Ackroyd, PCB2, p. 647f.,也大同小異。A. Petitjean 辯駁道,14b∼17節和八1∼8有多處平行,因此他的結論為,這是同一預言的兩種版本(73∼88頁),前一個較精簡,但兩者仍為一體。反對將這一小段視為一個言論的理由,似乎並不紮實。

118 三十九信條中的第一條,形容神為「不動感情」,這句話並不是否定了這�堛獄〞k。這一拉丁詞彙旨在維護神的能力與完美,故宣稱祂「完全與人不同」。祂不會一時興起或感情用事。

119 有些學者爭辯道,這正是此處的意思。文意為︰「我的諸城美物仍遭剝奪,然而……」。持此看法的學者,如 H. G. Rignell, Die Nachtgesichte des Sachar`a (Lund, 1950) p. 53,和 Th. Chary, p. 63. 敘利亞譯本支持此意;J. Calvin 感到有困難,不過仍譯為「然而諸城將在豐盛的祝福後傾家蕩產」(Calvin Translation Society, 1849), p. 50.

120 pu^s] 的用法,詳見 A. Petitjean, pp. 67∼69.

121 Petitjean, pp. 71, 72.

 

增註︰神的嫉妒(或譯︰熱心)

  希伯來文 qin~a^,RSV 譯為「嫉妒」、「熱心」、「火熱」。其字根可能與一阿拉伯字有關,含義為由於染色而變為很深的紅色(或黑色),引申之意則指臉色因情緒激動而改變122。希臘文 ze{loo{,「嫉妒」則從 zeo{「水滾」而來,也表達出強烈的感情,英文的 zeal 與 jealousy 均由此字演變而來,表示這種感情可以向善或向惡。倘若是顧自己,則成為強烈的憎恨;但若是顧別人,則可轉化為一股成就大事的力量。

  第一次提到神的「嫉妒」(和合本︰忌邪),是在賜下約的律例之時(出二十5,三十四14;申五9),也就是耶和華與祂的子民──以色列──建立特別關係的時刻。因為他們既屬於祂,就不可再屬於別人,所以第三條誡命嚴禁拜偶像;但在這段話之後卻是極大的保證︰「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6)神的嫉妒成為祂愛那些與祂立約之人的量度。因為祂愛他們極深,倘若他們不順服祂,對祂漫不經心,顯出藐視的態度,祂絕不會坐視。

  申命記回顧立約的關係時,曾警告百姓切勿忘懷︰「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參六15,二十九18、19,三十二16、21)。神的嫉妒之火將讓他們經歷各種災殃,最後則會被敵人亡國,全面毀滅(申二十九20∼28)。比忘記更嚴重的是傲慢(申二十九19),在神的憐憫廣為人知之地,這種罪最容易誘陷人;而這種可怕的傲慢會導致麻木,乃希伯來書的作者所關注的(來六4∼6)。

  當不忠的後果臨到猶大時,作先知的以西結將災禍解釋為耶和華嫉妒的表現(五13)。祂曾聘訂耶路撒冷歸自己(十六8∼14),她卻不忠實。婚姻關係代表了耶和華與祂選民之約,而祂的嫉妒就像丈夫發現妻子行淫時一般(十六38、42,二十三35)。可是一旦列國執行完審判,耶和華為祂子民的嫉妒就轉成他們的保護(三十六3∼7,三十八19∼23)。它會燒向列國,以致他們將看出祂是聖潔的神,並承認祂是主。

  以賽亞書四十至六十六章所用的比喻,將耶和華視為戰士(四十二13)、復仇者(五十九17)、救贖的至親(go{~e{l,六十三15、16),也是在同樣的立約情境中說明祂的嫉妒,先知將耶和華的熱心和能力與祂的憐憫放在一起,祈求祂為父的心腸轉向屬祂的可憐子民(參︰珥二18)。

  在撒迦利亞書一14∼17中,耶和華的嫉妒是為耶路撒冷──祂所揀選之城──而發(17節)。祂帶著憐憫返回,並應許賜下安慰,又重新揀選這城,在在都顯示這是新的約,是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使然。以下還有一段較長的經文論及同樣的主題(八1∼8),更清楚顯明耶和華的熱心與祂的約之間的關係123。神的愛從來不是被動的,總是主動鼓勵對的事;若遭到藐視,便會秉公審判,其目的乃在讓受苦的人清醒過來,回轉歸向神。祂的愛極其深厚,絕不會撒手不管。

 

122 BDB, p.888.

123 這�堛漸D要論點借助於 A. Petitjean,他辯道,以神的「嫉妒」作為祂為以色列的緣故,插手干預的動因,經過查證,是從被擄以後才開始的用法(80頁)。他對這一題目的研究,詳見79∼81頁。

 

B 異象二︰列國遭報應(一18∼21;希伯來經文二1∼4)

  這個異象的意義一目了然。以色列和猶大的敵國將她們毀滅,現在這些國家依然強盛。雖然被擄歸回之人很脆弱,又沒有城牆可以禦敵,但凡是威脅猶大的國家都將被推翻。

  18. 我舉目觀看,見……,這句開頭語也用在其他三個異象中(二1,五1,六1)。這個說法可能意指先知原來沈浸在思考中,思索他剛聽見的話,直到另一個異象引起他的注意。

  四角。角是青壯公牛的力量,因此象徵不可抵禦的力量。米拉特(J. Mellaart)發現,在石器時代,居住於小亞細亞的人收集牛角,用來作椅子的裝飾,也有用作靠枕的124。這些角是狩獵的成績,代表得勝的力量。在「摩西的祝福」中,同樣以比鬥的公牛來形容約瑟家,「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申三十三17)。在勝利時,角便高舉;在失敗時,角卻被砍斷(詩七十五10)。用作這類比方時,這個字常為複數形態,而不是通常配成對的雙數形態。祭壇上人工所作的角便是如此,而這一節中也這樣用。所以先知是看到四個單角,或許是在活的動物頭上,因為牠們會受驚嚇(21節)。第一個異象中沒有提到馬的騎士,同樣,這�堸坁囿瑰Y與身體就留給讀者自己去想像。

  19. 雖然先知或許可以自己解明這異象的含義,無需他人幫助,但他很謹慎,要求解釋。打散猶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角是否正是指四個特定的國家?這種解法很吸引人,而教父的註釋便如此說125,但這�堛滿u四」代表反對的全面性,正如第八個異象中,它是指四面八方(參導論{\LinkToBook:TopicID=127,Name= Ⅱ 文學風格},75頁)。「猶大、以色列、耶路撒冷」的順序讓人感到意外,因為在歷史上頭一個被擄的是以色列。七十士譯本中省略了以色列一詞,因此 NEB 也將它刪除。但是希伯來文有昆蘭的希臘譯本支持,應當站得住腳。撒迦利亞是想到被擄之後分散在各地的全民族,正如他認為是全地的異教世界造成他們的分散。

  20. 四個匠人顯然是對應四個角。譯為「匠人」的字,是一常見的名詞,意為「工人」,而可由上下文來判斷其職業。至於他們如何執行任務,這�堥疇撞M楚說明;不過匠人所用的重錘子,是這個異象中很合適的工具。

  21. 這一回先知不再問他們是誰,而是問他們的作用為何。將他們擄去的仇敵已經被制伏,納入波斯版圖。神的匠人就是波斯的軍隊,他們砍斷了角。天使的回答最好讀為「那些是角」,以與「這些」匠人相對。打散猶大,希臘譯本加上「以色列」,有些抄本加上「耶路撒冷和以色列」。NEB 武斷地譯為「猶大和耶路撒冷」,使第21節與它自己對第19節的譯法平行。但異象已由過去轉至現在。前一個帝國──巴比倫──是由四角代表,而四個匠人──波斯大帝國──已經將她推翻。這些畫面傳達一個真理︰無論仇敵多麼可怕,只要是神的子民受到威脅,就必會有另一個敵對勢力興起,並且得勝。

  這些匠人來威嚇他們,或「擊潰他們」(希伯來文 h]a{re{d[)。由上下文看來,列國不但被恐嚇,也被擊敗126。無論是眼前或是未來,所有可能的仇敵皆不例外;列國勢力的興衰,以及權力平衡時期發生的戰役,都執行了神的旨意,將舉起角、蔑視神的權勢推翻,使神的子民得益處。雖然不斷有厲害的脅迫與羞辱臨到,但他們必會看見,他們所恐懼的仇敵將一敗塗地。如此,第二個異象又加強了第一個異象的保證。

 

124 J Mellaart, Catal Hu/yu/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7), p. 78.

125 當時流行的看法,四角為亞述、巴比倫、瑪代、波斯,不過 Mopsuestia 的 Theodore 認為,這看法過分理想(Commentarius in XII prophetas minores, PG66, col. 513); Th. Chary 引用到他的話,64頁。耶柔米主張為巴比倫、瑪代並波斯、希臘、羅馬。見 E. B. Pusey, The Minor Prophets, VIII, p.65.

126 七十士譯本對這個動詞存疑,它譯為 tou oxynai,「弄尖」,來自希伯來字 h]a{d[ad[,而非 h]arad[。Gunkel 重新標點經文,得到「磨利斧頭」之意,但這種重組不太有價值。NEB 譯為重新聯合他們,顯然以 ya{h]ad[ 取代,但沒有提出解釋。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