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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亞書第三章

 

C 異象四︰大祭司重新復職(三1∼10)

  前三個異象中,先知從聖城之外的溪谷,來到一處可俯瞰原來耶路撒冷四郭的地方。在第四與第五個異象中,他置身於聖殿院內,就是大祭司執行職務之處,他可以由此進到神面前。這兩個異象與猶大在神面前的地位,和她靈性的資源有關。

  前三個異象的一些特色,在第四個異象中不復出現。沒有奧祕難明、讓先知提出問題的事,也不需要解釋的天使來作說明。相反的,約書亞的身分一開始就公告了,而異象一邊進行,其動作也一邊解明139。

  1. 他又指給我看應當是指陪伴先知的解釋天使。介紹異象用新的手法,可能不過是作者為了避免一直用同樣的模式。這一幕出現在天上的法庭,耶和華的使者在第2節只被稱作「耶和華」,他代表神作審判者,而約書亞因具大祭司的職分,代表猶太人,站在被告席受審。控告者是撒但,希伯來文有定冠詞,並非以這個名稱為名字,只是一個普通名詞,意思為「控告者」(參︰伯一6∼12,二1∼7;啟十二10),扮演法庭中必須有的一個角色。到了新約才發展出一個具位格、與神對抗的魔鬼教義。無論如何,就連這�媦誚�的角色也有邪惡的意味,與神的旨意相反,由耶和華對牠說的話可看出端倪(2節)。

  2. 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耶和華既斥責,就沒有人可反駁祂的話(詩九5;賽十七13)。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耶路撒冷蒙揀選的主題繼續凸顯(一17,二12),以實際的方式證實神與她有特別的關係。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讓人想起阿摩司書四11;這顯然是一種諺語,表示經過神管教之後蒙恩得救。在埃及為奴的時期曾被形容為鐵爐(申四20;耶十一4),所以此處也可能意指埃及的拯救。約書亞既然代表從被擄的鐵爐中歸回的餘民,就格外寶貴,是神揀選之愛的對象。

  3. 約書亞所穿污穢的衣服︰是大祭司的聖袍。被形容為「污穢」的事實,有幾種解釋。有些人認為約書亞在哀慟,按習俗身穿麻衣、頭灑灰塵140。第2節的比喻則暗示,這些外袍可能是因火爐的經歷而遭玷污,亦即,因與崇信異教的巴比倫接觸,而被污染。但對約書亞所說的話,顯示「污穢的衣服」與「罪孽」有關(4節),而儀式的不潔與聖殿尚未完工的羞辱,都不足以成為原因。如果他是在哀慟,代表全國的悔改,就是承認個人與團體都犯了罪。站在審判者面前,約書亞無力自救。

  4. 前面未曾提過的天上活物,此時被叫來脫去那污穢的衣服,而耶和華的使者說明了這舉動的意義,作為引介語的看哪,直譯可作「觀看」,與二章3、9、10節的感歎詞為不同的字。它讓人注意脫去污穢衣服的靈性含義︰我使你脫離罪孽。「罪孽」(希伯來文 `a{wo^n)是一個通用的字,指導致痛苦與罪咎的犯罪性情。約書亞身為大祭司,代表所有百姓承受的災難,他們遭到神的忿怒,受到被擄的刑罰,現在則知道,他們需要有一條路回到聖潔之神的面前。這個異象顯示,神接納約書亞,也等於接納他所代表之人,將觸犯祂聖潔的事完全從祂眼前清除。這還不夠。要給你穿上華美的衣服,這是應許要讓他穿上適合天上法庭的衣服;這是約書亞的力量所無法提供的。

  5. 我說。這一幕非常生動,撒迦利亞禁不住建議,再加上冠冕,以穿上能進到神面前的全套服裝141。這�堜狴峈�冠冕(s]a{ni^p{)一字,與出埃及記與利未記中所描寫大祭司的冠冕不完全相同(參六11的註腳{\LinkToBook:TopicID=143,Name= A1 異象八︰神的使者巡行全地(六1∼15)}),但為同源字,用於比喻中(伯二十九14;賽六十二3)。無論這些衣服是否為大祭司的禮服,最重要的是,它們象徵天上法庭的接納(參︰太二十二11∼\cs1613;啟十九8)。

  這個異象與一章1∼6節的責備有關。祭物是否能除罪成了問題。雖然這個異象沒有提出令人滿意的答案,但卻向悔改之人(一6)保證,罪孽已除,神應許要接納他們。

  6、7. 耶和華的使者重新任命約書亞,並賜下兩個條件。如果大祭司能實踐條件,就會有兩項特權,是他的前輩在被擄之前未能清楚得著的。

  你若遵行我的道意指完全委身於神所啟示的品格、動機;消極方面,則為拒絕任何會帶來妥協的事物。謹守我的命令(希伯來文 mis%meret[)包括忠心地執行祭司的禮儀(參︰民三,那�堻o個字用了九次)。簡言之,道德和儀式兩方面的要求,都必須做到。第一項特權便是在聖殿和其院宇中獨享權柄。從前國王曾在崇拜的事上有權(王上二27;王下十六10∼18,二十二3及下),從現在開始,大祭司的特權便不可動搖。動詞直譯為「審判(di^n)我的家」,意為不但管理禮儀,也兼具審判功能(申十七8∼13)。第二個特權是︰不但可以進入至聖所,而且可以直接來到神面前,在這些站立的人中間來往,就是指服事神的眾天使(4節)。這份崇高的榮譽,藉賜下華美外袍的舉動作預表,因這樣穿�忖~配進到神面前。

  這一切動作,乃是預示那位與約書亞同名、但更偉大的人物,就是耶穌和祂的工作。在基督徒時期之前,忠心的大祭司進到神的面前,也像基督徒一樣,是「本乎恩、因著信」。儘管有對頭控告(1節),耶和華卻恢復他的職位,重新交代任務,賜給他權柄;現在每個信徒都有這權柄,就是直接進到神面前(來四14∼16)。

  8. 現在當聽一語,讓人留意以下的重要言論(參︰申六4)。這話是向大祭司約書亞,你和坐在你面前的同伴所說。顯然大祭司是在祭司集會中作主席,正如以西結在長老或百姓當中一樣(結八1,十四1,二十1,三十三31)。撒迦利亞在向所有的祭司說話,不過他們並不一定都在場,所以用了第三人稱代名詞,他們是作豫兆的(希伯來文 mo^p{e{t[)。這個字可以指「神能力的特別彰顯」,或「未來事件的徵兆」,這一節便是這個意思(參︰賽八18)。他們身為祭司的事實,使他們成為所應許之苗裔(希伯來文 s]emah])的兆頭;他亦被稱為我的僕人(參︰賽四十∼五十五章的「僕人」主題,特別是五十二13∼五十三12)。否則這�堳K沒有線索可以辨認苗裔的身分;對苗裔的說明,請見六章12、13節{\LinkToBook:TopicID=143,Name= A1 異象八︰神的使者巡行全地(六1∼15)}的註釋。

  9. 此處比方突然從苗裔轉為石頭,JB 與 NEB 的譯者認為有必要重新安排經文。JB 將第9a節接於第7節之後,而 NEB 則接於第10節之後;不過 NEB 將第三、四章的內容大肆重組,這�堨u是其中一小部分。但這類變動缺乏經文的證據,沒有控制的標準,只反映出一位或幾位學者個人的觀點。

  石頭(希伯來文 ~eb[en)可指任何一種石頭,無論是普通石頭或寶石;也可能是用來建聖殿的材料(參以賽亞的石頭,二十八16);不過有七面的石頭很難用作根基或房角石。我要親自雕刻這石頭,從本句話看來,這塊石頭可能是一種石碑,而亞述與巴比倫王將這類石頭放在建築的根基,作為恆久的記念142,因此,有些註釋家認為,撒迦利亞在此處是想到一塊作根基的石頭143。動詞「雕刻」可用於金屬、石頭、木頭,所以對判斷石頭的類別並無幫助;另外惟一提到鐫刻於石的經文,是講到祭司的背景(出二十八9∼12)時;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之名刻於瑪瑙等寶石上,安在祭司穿的肩帶上,又置於胸牌上(21節)。這�堨i能是指雕刻在建築用的石頭上,但有證據顯示,這是一塊寶石,具象徵意義144。另一方面,正如阿克諾所言,這一節所強調的,是除去這地的罪孽,他認為這塊石頭是置於大祭司的冠冕之上,而這冠冕與贖罪有關(出二十八36及下)。

  這�堥S有說將石頭賜給約書亞,卻說是立在約書亞面前,因此可以假設它比一般的寶石要大。有七面,希伯來文為「眼」(NEB、和合本)。ayin(「眼」)字在希伯來文中的用法變化多端。除了指肉體的眼睛外,可以用於比方,有些譯文大家已經熟悉,如「眼中的瞳人」(亞二8),「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創三7),「惡眼看……」(申二十八54)。有時英譯較直譯,或改變了比方︰地的眼睛(「面」,出十5),嗎哪的眼(「外貌」,民十一7),酒的眼(「閃爍」,箴二十三31),銅的眼(「光耀」,結一4)。按希伯來文的用法看來,這�堿O否可譯為「面」還可懷疑,不過「地的面」之用法或許可作為支持(出十5;民二十二5)。

  不過,另外一個 `ayin 意為「泉源」,而李平斯基認為145,這�堜M四章10節都是用這個字。如此,可能的譯法則為︰「看那塊我放在約書亞面前的石頭。七條泉水在一塊石頭上(按李平斯基的看法,這句成語意為「同一時刻」)!看哪,我打開它們的開口,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也要在一日內除去這地的罪孽。」打開它們的開口所用的是動詞 pa{t[ah] 的主要意思,雖然標示需要略作改動,才能譯為「開口」,但有七十士譯本和另一些譯本的支持。李平斯基之翻譯,優點為將8∼10節的信息整合起來,皆為向約書亞和眾祭司所說的話。這些泉源的「活水」使苗裔發生(8節),將罪孽滌除(9節),並保證昌盛(10節)。根據這個翻譯,這塊石頭不再是雕刻的寶石,而是借摩西在曠野擊打磐石為其含義(出十七6;參︰民二十7∼11)。摩西拿杖擊打磐石。耶和華則應許賜下祂的苗裔,以及與石頭相關的活水。雖然用語不同,但思路卻相連。那位苗裔就像摩西與約書亞一樣,會以代表的身分除去這地的罪,帶來真正的昌盛。撒迦利亞有可能是藉文字遊戲,將這兩種意思放在一起。

  10. 當那日,李平斯基146引用四個佐證來支持「同一日」的翻譯,而「當那日」這古老的希伯來文說法通常乃是「在末日」的術語。創世記十五18卻清清楚楚是指「同一日」。這段經文在強調歷史中決定性的一刻,就是這些新事發生的時間。各人邀請鄰舍坐在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下是圖畫式諺語(王上四25;王下十八31;彌四4),表達滿足已極,這是以色列人最嚮往的︰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地方,他高高興興與人分享,孤單寂寞都成過去。

 

139 許多歐陸學者,諸如 F. Horst(HAT, p. 210),K. Elliger(ATD, p. 103),Th. Chary(p. 73),都認為原初只有七個異象,而這第四個異象與其他均不一致,是後來加入的。不論是否如此,但沒有證據可顯示本段屬於其他地方;其實可以將它視為與第五異象互補,而大多數英語系學者都持此觀點。

140 見 JB 小字,1533頁。

141 有些抄本為另一種讀法「他又說」,看來像是為配合應有的文意,所以可能並非原文。

142 R. S. Ellis, Foundation Deposits in Ancient Mesopotamia, Yale N. E. Researches (2) (New Haven-Londor, 1968), pp. 26∼29. E. Lipinski 引用,前書,31頁。

143 見 C. H. H. Wright, p. 73. A. Petitjean, p. 185頁. W. E. Barnes (CB, p. 43)。雖然它是根基石,但沒有證據顯示,根基石上會刻字。

144 H. G. Mitchell(ICC, p. 157)與 P. R. Ackroyd (PCB2, p. 648)喜歡這個解釋。

145 VT, XX, I, 1970, pp. 25∼29. 至於這字的性別,他引用 G. H. Dalman(Arama/isch neuhebra/isches Handwo/rterbuch, 1922, p. 311b)為證,顯示用於「泉源」時,這字通常為陽性,如在撒迦利亞書。

146 前書,29頁。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