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亞書第四章
C1 異象五︰神為大祭
金燈台(出二十五31)立在會幕的聖所內。所羅門為聖殿造了十個金燈台(王上七49),後來杳無蹤跡;在被擄之後造的聖殿中,顯然只有一個燈台(《馬喀比書上卷》一21)。先知甚至可能有分於這新燈台之製造,對其結構一清二楚。它所代表的事並未說明,而第4節的問題也到本章的末了才得著答覆。天使不直接回答,反而向所羅巴伯傳了一道信息;許多註釋家認為,這段話原來是單獨的神諭,不屬於這一章。JB 與 NEB 按照這看法重組經文。第10節中或11節的開始,於第6節中中斷的敘述又恢復了;而透過鍥而不捨的質詢,先知終於明白了兩棵橄欖樹的意義。它們代表兩位領袖,而這兩個人與耶和華的關係,使他們有能力完成使命(14節)。如果在細讀本段經文之前,要暫時先陳明這異象的宗旨,可以說它是要鼓勵兩位領袖──約書亞和所羅巴伯,提醒他們神的資源,並在眾人眼前高舉他們。
1. 叫醒先知的細節,只在第五個異象中提到。這一次或許有特殊意義,但不應當猜測過分,因為也有可能這只是一種筆法。
2. 先知立刻辨認出他看見的是一個燈台,因此這個燈台可能與他熟知的很相像。聖經時代的燈台,有相當數量已在巴勒斯坦出土,使我們對先知的形容能有些許了解147。考古學在研究燈台時,第一個重大發現便是羅馬提多拱門上畫的七支燭台的那種燈台,也就是現在猶太人仍用的 m#no^ra^,在主前第一世紀之前尚未出現。以這種模式為依據的翻譯,令人產生混淆。萊特根據這種模式重塑燈台,但在註腳中承認有困難148。
從巴勒斯坦各城中挖掘出來的燈台,結構簡單得多,形狀多為圓柱狀,中空,有些像樹幹,常用陶土作成,�堶惘酗@個洞,可以安裝一個噴嘴149。用燈台的燈不僅在巴勒斯坦南部的吉色(Gezer)發現,在艾斯瑞隆(Esdraelon)平原南方邊緣的塔安那克(Ta`annak)也出現,一九六九年在極北邊、靠近但的高地上亦有同樣的發現。顯然這是一般燈的樣式150。撒迦利亞的燈台(m#no^ra^)可能只是圓柱狀,上端略呈錐形,有一個碗(和合本︰燈盞)在上面。很多有碗的陶燈都是將邊緣捏成一個裝燈蕊的盛器,照明度愈強,所需要裝蕊的地方愈多,七個是最通用的。在但所發現的燈,日期約為主前九百年,上面有七個圓凹槽;在塔安那克找到的也相同。不論撒迦利亞的大碗上是否有七個圓凹槽,它總有七盞燈,每盞有七個唇管,也就是有七個小碗,每個上面都有容七個燈蕊的地方,而七個小碗是繞著大碗的邊安裝的151。杜單(Moshe Dothan)於一九五四至五八年間,在雅克(Akko)以北掘出了一個類似的器具,不過可能是用來燒的,並不是燈。他認為這件器具的年代在主前一七五○年。雖然葛路克(N. Glueck)指出,七嘴燈台大約出現於第十世紀,不可能再往前推152,但聖殿的燈台卻似乎是按照這模式造的。而這個燈台的特殊之處,為它是純金的153。這有七乘七個燈頭的燈台,一定非常耀眼奪目。
3. 旁邊有兩棵橄欖樹,更準確地說,是在它上面(`al),也就是遮蔽著它,各在燈盞的一旁。燈台的高度可能與橄欖樹的樹幹差不多,大約
4. 令先知大惑不解的是橄欖樹,所以他提出問題(參11、12節)。
5. 解釋的天使兩度遲延未答(參13節),其效果為將注意力引至本章的最後一節。
6. 這時,撒迦利亞得到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話。下面幾節沒有提到異象,但是在思路上有關係,因兩棵橄欖樹代表兩個領袖。約書亞在前一個異象中已得到特殊的話語,所以這�堭M向所羅巴伯說。這兩個異象成為一體,互不可分。
聖殿的建造在進行中,也必將完成,但不是倚靠勢力(希伯來文 h]ayil),即指軍事力量,人的本領,如所羅門曾徵召如「軍隊」的工人,來建造聖殿(王上五13∼18);不是倚靠才能(希伯來文 koah]),這個字曾用於尼希米記四10,指扛抬之人的「力氣」。從人的觀點看,可用的人力不足以完成這使命。乃是倚靠我的靈(希伯來文 ru^ah]),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創造天地(創一2),分開紅海又將其復合(出十五8、10;撒下二十二16),都是耶和華的氣息(ru^ah])在工作。以西結的異象中(結三十七1∼14),風(ru^ah])使死人復生。建成聖殿是否需要神的這類干預,才能完工?是的。因為這工作,與做這工程的方法,材料供應的來源,以及建完了的殿,都是在為神──萬軍之耶和華──作見證。惟有祂的靈管理每個細節,這些事奉才能榮耀祂的名。
7. 大山哪,你算什麼呢?(希伯來文「你是誰(mi^」?」)這個障礙也許是由所羅巴伯為代表,但也有可能有一些人阻撓,要按他們的辦法行事,以致產生很大的困難(拉四2、4)。「大山」顯然不止是指妨礙建築的瓦礫堆,正如以賽亞提到山時,並沒有意思要按字面解(賽四十4,四十一15)。反對神之工作的大山,無論是實際的困難或人為的因素,都必成為平地,不能阻撓工作的進展(參︰可十一23)。
他必搬出頂石(希伯來文「頭石」,這種表達只出現在這�堙A表示「最重要的石頭」)。有人辯稱,這是指根基石,因為在古代近東的文獻�堙A從未提過頂石,而根基石則常在慶典中放置154。認為是完工的最後一塊石頭的觀點,最強的理由乃是經文本身給人的感受。根基已經立好(9節),而神的應許為建築必將完成。無論是否合乎一般習俗155,這一次當最後一塊石頭放下時,必定會有慶典,因為這並不是一般的建築。完工代表神的靈得勝了(6節),所以會有歡呼說︰恩惠,恩惠,歸與這殿,希伯來文 h]e{n,「恩惠」、「美麗」,既說到建築物的華美,也宣告神的恩惠已經顯明,將來仍要彰顯。
8、9. 給所羅巴伯的第二段話,將這信息再淺白說明。所羅巴伯一定會完成這工,而這個預言的成就,將更進一步證實先知的權柄(參二9、11,六15)。對立了根基的說明,請參增註︰「立耶和華殿根基的日子」(53頁)。
10. 撒迦利亞和哈該一樣,均暗示有些「實用主義者」對建殿持悲觀的態度(該二3),因此藐視這日的事為小。他們盼望見到大功告成,到那時候他們也會歡樂,但他們的信心太小了。他們到時會又驚又喜。本節的末了在 RSV 為突降筆法︰見所羅巴伯拿測鉛只是說他正在監督工程。這個翻譯是根據早期希臘文、拉丁文和亞蘭文譯本,而不是按希伯來經文;那�堥S有用測鉛的專有名詞,而是將兩個名詞並列在一起,十分奇怪︰「石頭錫」(b#d[i^l)。民數記三十一22的 b#d[i^l 被譯為「鉛」,但其實「錫」才正確;而錫不適合作需有重量的「測鉛」,所以這翻譯很可能不對。NEB 譯為「稱為分隔的石頭」,與「稱為擁有的石頭」(7節)平行。這是根據德萊弗(G. R.
Driver)的想法156,所依憑的是敘利亞譯本。名詞 b#d[i^l 是源於動詞 ba{d[al,意為「分隔」,顯然敘利亞譯者認為,這個字是該動詞的形容詞形式。如此,則這塊石頭代表猶太群體分別出來,「聖別」的特性。JB 譯為「被揀選的石頭」,有異曲同工之意。這�堛漸衈Y與第9節為同一塊,是特別預備的,在聖殿的頂部將放於特定的位置。所羅巴伯的石頭與三章9節約書亞的石頭不可混為一談。因此,歡樂的原因乃是這最後一塊石頭,即所有工程的冠冕,將在慶典中由所羅巴伯放在聖殿牆垣的高處。
對所羅巴伯的話講完之後,天使再轉來回答撒迦利亞的問題︰這異象的意義為何?這七乃是耶和華的眼睛,但究竟是指哪個「七」?大部分註釋家認為,是指七盞燈(3節),這看法似乎一目瞭然。七本是具象徵意義的數字,代表完全和完美,使得這些燈足以代表耶和華在聖殿中。它可讓人明白︰神的眼目眷顧歸回之以色列人,而同時也遍察全地。這種解釋的難處為︰油顯然是由樹流入燈中(12節),亦即,神的僕人成了供應祂油的管道,這樣解釋就站立不住了。另外一個可能,這「七」是指三章9節,因此可譯為︰「這些七乃是耶和華的泉源,流向全地」157。這兩個異象互相關聯,且都展望神子民未來的復興,使生命活水首先流至神的子民中(三9),然後流至全世界(四10)。
11、12. 第11節的問題重複又問,說得更明確,而且第二次又提到一個新的細節。兩根橄欖樹與兩個金管,前面沒有提到。譯為「管」的字,舊約中再沒有出現過,因此其含義難以確定,不過在吉色所發現的燈旁,有一些陶管,可「插入」某種洞口或壺嘴。這些可能是用來將油加入燈中的器具,或許也可以解釋第12節的「管」。如果它們將油從橄欖樹流到燈的金碗中,或者將油收集在器皿中,以備燈加油用158,這樣,就不能視燈為神的代表,因為祂是一切的本源,不會成為接受者。油從它流出來,是將希伯來文作了解釋,原文讀為「它使自己�堶悸漯鬫赤禳v。「金」可以解釋為約書亞與所羅巴伯所代表之群體的自我付出,但這種觀點較接近二十世紀的思想,而不像聖經的教導。RSV(和合本同)以它指金油,或許是正確的。
13、14. 這是兩個受膏者(希伯來文,「油之子」),與「……之子」的類似成語相較,其意義可為「充滿油」;所指的是君王與祭司的受膏,借用此異象為喻。這兩位「受膏者」是約書亞與所羅巴伯。所羅巴伯是否曾經被膏,還有疑問,不過因為他的祖先是大衛,所以他是王室的人。這兩位站在……旁邊,或譯為「在服事」(`al)普天下主;這個頭銜在《猶滴書》(Judith)二5用在尼布甲尼撒身上,為他正式的尊稱;但尼布甲尼撒和他的國度已成為過去,而以色列的神永遠配用這個頭銜。
看完本章的經文之後,我們再回頭來看其解釋。燈台不代表耶和華,而代表聖殿與猶太群體為祂作的見證。如此,這個異象的解釋便簡單而合一。約書亞與所羅巴伯在事奉那位看不見的耶和華,祂是他們權柄與能力的源頭。他們獻身建造聖殿與神子民的團體;這個群體當藉每日的生活與崇拜,成為別人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五14)。如果我們問道,這群人剛從失敗被擄的狀況中轉回,怎能做到這種地步?答案乃在於油的供應︰透過「受膏者」能使燈保持燃燒。「萬軍之耶和華說……乃是倚靠我的靈」(6節)。在約翰的啟示錄中,七個金燈台代表教會(啟一20),正如撒迦利亞的燈台代表被擄歸回時期那敬拜真神的團體。終極而言,主本身才是惟一的真光(約八12),但無論在舊約時代或新約時代,祂都樂意透過教會(譯註︰指選民)將亮光帶入世界──特別是透過其領袖。他們當盡力而為,但重要的是,他們對從橄欖樹流進他們枝子的油能接受多少;因為這油將透過他們,使別人得到亮光。無論領袖有多能幹,仍無法取代神的靈之工作。這段經文的鑰節乃是第6節。向所羅巴伯所說的神諭,不但未與異象脫節,反而在對異象的了解上不可或缺。神的國度必然實現,正如聖殿必然完工。神的靈透過事奉祂的僕人,將微不足道的日子變成全世界歡樂之日,就是以耶穌基督為房角石(弗二20)的建築,將最後一塊活石放置完成的時刻。
第三、四章顯然含彌賽亞意味。雖然這�堜瓟耵滿A原本是指主前五一九年在耶路撒冷的重建工程,但磐石(三9)、石頭(四7)、苗裔(三8)和聖殿,都遠超出它們字面的意義。雖然未經刻意說明,「油之子」是指約書亞和所羅巴伯,即祭司與大衛王嗣,二人都是把希望帶給救贖群體的媒介。透過大祭司,罪得著赦免,親近神成為可能;透過王嗣,聖殿得以完工,燈台能照亮全世界。兩位「彌賽亞」或受膏者,角色必須互補,缺一不可。他們的尊榮與重要性都相同。所羅巴伯去世後,大祭司在俗事上的權力增長,因為耶路撒冷的官長地位日漸低落;然而神對大衛家的應許仍未被遺忘。昆蘭群體期待兩位彌賽亞,一位祭司、一位大衛後裔159;但在基督�堙A藉著祂的位格與工作,這兩項功能融合為一。
147 R. North 在
'Zechariah's Seven-Spout Lampstand', Biblica 51, 2, 1970,用三頁列舉燈的圖形,還有照片。
148 Wright, pp. 84, 85,亦見84頁的圖。
149 R. North 所列的圖(前書,195頁,圖26、28)取自吉色,日期為主前1800∼1400或1400∼1000。其遺物約六十公分高(但原物可能更高),十六公分寬。
150 R. North,前書,192頁對面的照片,右邊一幀為在但找到的燈。
151 Kurt Galling 的一幅圖,重刊於 IDB,
III, 66頁,展示出他揣摩的架構。不過,R. North 認為,七盞燈的每一盞只有一個燈。
152
153 D. J. Wiseman, Illustrations from Biblical
Archaeology (Tyndale Press, 1958), p. 102,有一幀金屬七嘴碟狀燈的照片,但日期為主後第二世紀。
155 Th. Chary(p. 96)引用巴比倫大事記中的兩段,王驕傲地宣稱,他已經將廟的「頭」(reshu)高舉起來(Chronique de Nabopolassar, No. I, col. Ⅲ, 24, 25; St. Langdon, Neubobylonische Ko/nigsinschriften, 65頁;Chronique
de Nabonide, No. 3, col. Ⅲ,
8, 9; St. Langdon,同上,241頁)。亦見詩一一八22,「房角的頭塊石頭」。
156 'Babylonian and Hebrew Notes',見 Die Welt des Orients, II, 1954, p. 22.
157 譯為「延展經過」的動詞(希伯來文 s%u^t])意為「四處走動」,「跑來跑去」(如︰民十一8;摩八12;但十二4),由此觀之,以「泉水」為主詞,比「眼」合適。
158 D. R. Jones, TBC, p. 76.
159 I QSb, II, 12∼14, G. Vermes 譯,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Penguin Books, 1962), 'The Messianic Rule', p. 121.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