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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亞書第四章

 

C1 異象五︰神為大祭司與君王的預備(四1∼14)

  金燈台(出二十五31)立在會幕的聖所內。所羅門為聖殿造了十個金燈台(王上七49),後來杳無蹤跡;在被擄之後造的聖殿中,顯然只有一個燈台(《馬喀比書上卷》一21)。先知甚至可能有分於這新燈台之製造,對其結構一清二楚。它所代表的事並未說明,而第4節的問題也到本章的末了才得著答覆。天使不直接回答,反而向所羅巴伯傳了一道信息;許多註釋家認為,這段話原來是單獨的神諭,不屬於這一章。JB 與 NEB 按照這看法重組經文。第10節中或11節的開始,於第6節中中斷的敘述又恢復了;而透過鍥而不捨的質詢,先知終於明白了兩棵橄欖樹的意義。它們代表兩位領袖,而這兩個人與耶和華的關係,使他們有能力完成使命(14節)。如果在細讀本段經文之前,要暫時先陳明這異象的宗旨,可以說它是要鼓勵兩位領袖──約書亞和所羅巴伯,提醒他們神的資源,並在眾人眼前高舉他們。

  1. 叫醒先知的細節,只在第五個異象中提到。這一次或許有特殊意義,但不應當猜測過分,因為也有可能這只是一種筆法。

  2. 先知立刻辨認出他看見的是一個燈台,因此這個燈台可能與他熟知的很相像。聖經時代的燈台,有相當數量已在巴勒斯坦出土,使我們對先知的形容能有些許了解147。考古學在研究燈台時,第一個重大發現便是羅馬提多拱門上畫的七支燭台的那種燈台,也就是現在猶太人仍用的 m#no^ra^,在主前第一世紀之前尚未出現。以這種模式為依據的翻譯,令人產生混淆。萊特根據這種模式重塑燈台,但在註腳中承認有困難148。

  從巴勒斯坦各城中挖掘出來的燈台,結構簡單得多,形狀多為圓柱狀,中空,有些像樹幹,常用陶土作成,�堶惘酗@個洞,可以安裝一個噴嘴149。用燈台的燈不僅在巴勒斯坦南部的吉色(Gezer)發現,在艾斯瑞隆(Esdraelon)平原南方邊緣的塔安那克(Ta`annak)也出現,一九六九年在極北邊、靠近但的高地上亦有同樣的發現。顯然這是一般燈的樣式150。撒迦利亞的燈台(m#no^ra^)可能只是圓柱狀,上端略呈錐形,有一個碗(和合本︰燈盞)在上面。很多有碗的陶燈都是將邊緣捏成一個裝燈蕊的盛器,照明度愈強,所需要裝蕊的地方愈多,七個是最通用的。在但所發現的燈,日期約為主前九百年,上面有七個圓凹槽;在塔安那克找到的也相同。不論撒迦利亞的大碗上是否有七個圓凹槽,它總有七盞燈,每盞有七個唇管,也就是有七個小碗,每個上面都有容七個燈蕊的地方,而七個小碗是繞著大碗的邊安裝的151。杜單(Moshe Dothan)於一九五四至五八年間,在雅克(Akko)以北掘出了一個類似的器具,不過可能是用來燒的,並不是燈。他認為這件器具的年代在主前一七五○年。雖然葛路克(N. Glueck)指出,七嘴燈台大約出現於第十世紀,不可能再往前推152,但聖殿的燈台卻似乎是按照這模式造的。而這個燈台的特殊之處,為它是純金的153。這有七乘七個燈頭的燈台,一定非常耀眼奪目。

  3. 旁邊有兩棵橄欖樹,更準確地說,是在它上面(`al),也就是遮蔽著它,各在燈盞的一旁。燈台的高度可能與橄欖樹的樹幹差不多,大約兩公尺;樹枝可能在燈以上。

  4. 令先知大惑不解的是橄欖樹,所以他提出問題(參11、12節)。

  5. 解釋的天使兩度遲延未答(參13節),其效果為將注意力引至本章的最後一節。

  6. 這時,撒迦利亞得到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話。下面幾節沒有提到異象,但是在思路上有關係,因兩棵橄欖樹代表兩個領袖。約書亞在前一個異象中已得到特殊的話語,所以這�堭M向所羅巴伯說。這兩個異象成為一體,互不可分。

  聖殿的建造在進行中,也必將完成,但不是倚靠勢力(希伯來文 h]ayil),即指軍事力量,人的本領,如所羅門曾徵召如「軍隊」的工人,來建造聖殿(王上五13∼18);不是倚靠才能(希伯來文 koah]),這個字曾用於尼希米記四10,指扛抬之人的「力氣」。從人的觀點看,可用的人力不足以完成這使命。乃是倚靠我的靈(希伯來文 ru^ah]),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創造天地(創一2),分開紅海又將其復合(出十五8、10;撒下二十二16),都是耶和華的氣息(ru^ah])在工作。以西結的異象中(結三十七1∼14),風(ru^ah])使死人復生。建成聖殿是否需要神的這類干預,才能完工?是的。因為這工作,與做這工程的方法,材料供應的來源,以及建完了的殿,都是在為神──萬軍之耶和華──作見證。惟有祂的靈管理每個細節,這些事奉才能榮耀祂的名。

  7. 大山哪,你算什麼呢?(希伯來文「你是誰(mi^」?」)這個障礙也許是由所羅巴伯為代表,但也有可能有一些人阻撓,要按他們的辦法行事,以致產生很大的困難(拉四2、4)。「大山」顯然不止是指妨礙建築的瓦礫堆,正如以賽亞提到山時,並沒有意思要按字面解(賽四十4,四十一15)。反對神之工作的大山,無論是實際的困難或人為的因素,都必成為平地,不能阻撓工作的進展(參︰可十一23)。

  他必搬出頂石(希伯來文「頭石」,這種表達只出現在這�堙A表示「最重要的石頭」)。有人辯稱,這是指根基石,因為在古代近東的文獻�堙A從未提過頂石,而根基石則常在慶典中放置154。認為是完工的最後一塊石頭的觀點,最強的理由乃是經文本身給人的感受。根基已經立好(9節),而神的應許為建築必將完成。無論是否合乎一般習俗155,這一次當最後一塊石頭放下時,必定會有慶典,因為這並不是一般的建築。完工代表神的靈得勝了(6節),所以會有歡呼說︰恩惠,恩惠,歸與這殿,希伯來文 h]e{n,「恩惠」、「美麗」,既說到建築物的華美,也宣告神的恩惠已經顯明,將來仍要彰顯。

  8、9. 給所羅巴伯的第二段話,將這信息再淺白說明。所羅巴伯一定會完成這工,而這個預言的成就,將更進一步證實先知的權柄(參二9、11,六15)。對立了根基的說明,請參增註︰「立耶和華殿根基的日子」{\LinkToBook:TopicID=120,Name= 增註︰立耶和華殿根基的日子(二18)}(53頁)。

  10. 撒迦利亞和哈該一樣,均暗示有些「實用主義者」對建殿持悲觀的態度(該二3),因此藐視這日的事為小。他們盼望見到大功告成,到那時候他們也會歡樂,但他們的信心太小了。他們到時會又驚又喜。本節的末了在 RSV 為突降筆法︰見所羅巴伯拿測鉛只是說他正在監督工程。這個翻譯是根據早期希臘文、拉丁文和亞蘭文譯本,而不是按希伯來經文;那�堥S有用測鉛的專有名詞,而是將兩個名詞並列在一起,十分奇怪︰「石頭錫」(b#d[i^l)。民數記三十一22的 b#d[i^l 被譯為「鉛」,但其實「錫」才正確;而錫不適合作需有重量的「測鉛」,所以這翻譯很可能不對。NEB 譯為「稱為分隔的石頭」,與「稱為擁有的石頭」(7節)平行。這是根據德萊弗(G. R. Driver)的想法156,所依憑的是敘利亞譯本。名詞 b#d[i^l 是源於動詞 ba{d[al,意為「分隔」,顯然敘利亞譯者認為,這個字是該動詞的形容詞形式。如此,則這塊石頭代表猶太群體分別出來,「聖別」的特性。JB 譯為「被揀選的石頭」,有異曲同工之意。這�堛漸衈Y與第9節為同一塊,是特別預備的,在聖殿的頂部將放於特定的位置。所羅巴伯的石頭與三章9節約書亞的石頭不可混為一談。因此,歡樂的原因乃是這最後一塊石頭,即所有工程的冠冕,將在慶典中由所羅巴伯放在聖殿牆垣的高處。

  對所羅巴伯的話講完之後,天使再轉來回答撒迦利亞的問題︰這異象的意義為何?這七乃是耶和華的眼睛,但究竟是指哪個「七」?大部分註釋家認為,是指七盞燈(3節),這看法似乎一目瞭然。七本是具象徵意義的數字,代表完全和完美,使得這些燈足以代表耶和華在聖殿中。它可讓人明白︰神的眼目眷顧歸回之以色列人,而同時也遍察全地。這種解釋的難處為︰油顯然是由樹流入燈中(12節),亦即,神的僕人成了供應祂油的管道,這樣解釋就站立不住了。另外一個可能,這「七」是指三章9節,因此可譯為︰「這些七乃是耶和華的泉源,流向全地」157。這兩個異象互相關聯,且都展望神子民未來的復興,使生命活水首先流至神的子民中(三9),然後流至全世界(四10)。

  11、12. 第11節的問題重複又問,說得更明確,而且第二次又提到一個新的細節。兩根橄欖樹與兩個金管,前面沒有提到。譯為「管」的字,舊約中再沒有出現過,因此其含義難以確定,不過在吉色所發現的燈旁,有一些陶管,可「插入」某種洞口或壺嘴。這些可能是用來將油加入燈中的器具,或許也可以解釋第12節的「管」。如果它們將油從橄欖樹流到燈的金碗中,或者將油收集在器皿中,以備燈加油用158,這樣,就不能視燈為神的代表,因為祂是一切的本源,不會成為接受者。油從它流出來,是將希伯來文作了解釋,原文讀為「它使自己�堶悸漯鬫赤禳v。「金」可以解釋為約書亞與所羅巴伯所代表之群體的自我付出,但這種觀點較接近二十世紀的思想,而不像聖經的教導。RSV(和合本同)以它指金油,或許是正確的。

  13、14. 這是兩個受膏者(希伯來文,「油之子」),與「……之子」的類似成語相較,其意義可為「充滿油」;所指的是君王與祭司的受膏,借用此異象為喻。這兩位「受膏者」是約書亞與所羅巴伯。所羅巴伯是否曾經被膏,還有疑問,不過因為他的祖先是大衛,所以他是王室的人。這兩位站在……旁邊,或譯為「在服事」(`al)普天下主;這個頭銜在《猶滴書》(Judith)二5用在尼布甲尼撒身上,為他正式的尊稱;但尼布甲尼撒和他的國度已成為過去,而以色列的神永遠配用這個頭銜。

  看完本章的經文之後,我們再回頭來看其解釋。燈台不代表耶和華,而代表聖殿與猶太群體為祂作的見證。如此,這個異象的解釋便簡單而合一。約書亞與所羅巴伯在事奉那位看不見的耶和華,祂是他們權柄與能力的源頭。他們獻身建造聖殿與神子民的團體;這個群體當藉每日的生活與崇拜,成為別人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五14)。如果我們問道,這群人剛從失敗被擄的狀況中轉回,怎能做到這種地步?答案乃在於油的供應︰透過「受膏者」能使燈保持燃燒。「萬軍之耶和華說……乃是倚靠我的靈」(6節)。在約翰的啟示錄中,七個金燈台代表教會(啟一20),正如撒迦利亞的燈台代表被擄歸回時期那敬拜真神的團體。終極而言,主本身才是惟一的真光(約八12),但無論在舊約時代或新約時代,祂都樂意透過教會(譯註︰指選民)將亮光帶入世界──特別是透過其領袖。他們當盡力而為,但重要的是,他們對從橄欖樹流進他們枝子的油能接受多少;因為這油將透過他們,使別人得到亮光。無論領袖有多能幹,仍無法取代神的靈之工作。這段經文的鑰節乃是第6節。向所羅巴伯所說的神諭,不但未與異象脫節,反而在對異象的了解上不可或缺。神的國度必然實現,正如聖殿必然完工。神的靈透過事奉祂的僕人,將微不足道的日子變成全世界歡樂之日,就是以耶穌基督為房角石(弗二20)的建築,將最後一塊活石放置完成的時刻。

  第三、四章顯然含彌賽亞意味。雖然這�堜瓟耵滿A原本是指主前五一九年在耶路撒冷的重建工程,但磐石(三9)、石頭(四7)、苗裔(三8)和聖殿,都遠超出它們字面的意義。雖然未經刻意說明,「油之子」是指約書亞和所羅巴伯,即祭司與大衛王嗣,二人都是把希望帶給救贖群體的媒介。透過大祭司,罪得著赦免,親近神成為可能;透過王嗣,聖殿得以完工,燈台能照亮全世界。兩位「彌賽亞」或受膏者,角色必須互補,缺一不可。他們的尊榮與重要性都相同。所羅巴伯去世後,大祭司在俗事上的權力增長,因為耶路撒冷的官長地位日漸低落;然而神對大衛家的應許仍未被遺忘。昆蘭群體期待兩位彌賽亞,一位祭司、一位大衛後裔159;但在基督�堙A藉著祂的位格與工作,這兩項功能融合為一。

 

147 R. North 在 'Zechariah's Seven-Spout Lampstand', Biblica 51, 2, 1970,用三頁列舉燈的圖形,還有照片。

148 Wright, pp. 84, 85,亦見84頁的圖。

149 R. North 所列的圖(前書,195頁,圖26、28)取自吉色,日期為主前1800∼1400或1400∼1000。其遺物約六十公分高(但原物可能更高),十六公分寬。

150 R. North,前書,192頁對面的照片,右邊一幀為在但找到的燈。

151 Kurt Galling 的一幅圖,重刊於 IDB, III, 66頁,展示出他揣摩的架構。不過,R. North 認為,七盞燈的每一盞只有一個燈。

152 Israel Albright Festschrift, 1969, R. North 在198頁提到。

153 D. J. Wiseman, Illustrations from Biblical Archaeology (Tyndale Press, 1958), p. 102,有一幀金屬七嘴碟狀燈的照片,但日期為主後第二世紀。

154 A. Petitjean(pp. 243∼251)將有關此一詞彙意義的討論作了簡述,並贊同根基石之說。亦見 ANET, pp. 340, 341.

155 Th. Chary(p. 96)引用巴比倫大事記中的兩段,王驕傲地宣稱,他已經將廟的「頭」(reshu)高舉起來(Chronique de Nabopolassar, No. I, col. Ⅲ, 24, 25; St. Langdon, Neubobylonische Ko/nigsinschriften, 65頁;Chronique de Nabonide, No. 3, col. Ⅲ, 8, 9; St. Langdon,同上,241頁)。亦見詩一一八22,「房角的頭塊石頭」。

156 'Babylonian and Hebrew Notes',見 Die Welt des Orients, II, 1954, p. 22.

157 譯為「延展經過」的動詞(希伯來文 s%u^t])意為「四處走動」,「跑來跑去」(如︰民十一8;摩八12;但十二4),由此觀之,以「泉水」為主詞,比「眼」合適。

158 D. R. Jones, TBC, p. 76.

159 I QSb, II, 12∼14, G. Vermes 譯,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Penguin Books, 1962), 'The Messianic Rule', p. 121.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