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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亞書第五章

 

B2 異象六︰邪惡得著報應(五1∼4)

  下面兩個異象與當地持續不斷的不法現象有關。治理者的主要功能是執行公義(三7;參︰申十七9,在那�堻o是祭司的職責,而撒下十五2、3,則以王為審判者)。不論是由誰執法,都是一項艱難的工作,從來沒有人能徹底執行;先知預言未來必有公義的政權(賽十一3∼5,三十二1;耶二十三5等),就暗示了現今的不完全。無論多麼公正的審判官,都無法阻止邪惡的迅速增加,因此有這兩個異象的信息。這兩則簡短、易明的異象,回應了第二與第三個異象。

  1. 引介的開場白與第二、第三個異象相同。先知看見一個書卷,不是捲起、放在箱內,堆在存書處,等著祭司與文士來用,而是在飛行,展開來好像旗幟一樣,讓每個人都能讀。被擄歸回時期非常注重宗教教育,尤其是律法的教導。

  2. 這書卷非常之大,長只有寬的兩倍,比例很特殊。一肘等於十八吋,所以它有十碼乘五碼,等於一塊大招牌的大小。為了了解這量度的重要性,有人曾提及會幕的容積,由出埃及記二十六15∼28可以算出來160。曾有人以為,那些豎板是一個接連一個,成為一整片牆,那麼聖所便是二十肘乘十肘;但最近這個看法受到質疑。豎板所搭成的,是開放的架構,而不是一整片牆161,因此整個結構比從前以為的要大。有人也曾指出,所羅門聖殿的廊子是按照這種量度作的(王上六3),但將廊子與書卷相連,似乎沒有值得採信的理由。

  3. 從前的異象曾應許神要干預,使猶大得益處;但他們必須履行道德要求,正如當年立約之時的情況一樣。這是咒詛(希伯來文 ~a{la^)或「誓言」。這個字與約連用過幾次(創二十四41,二十六28;申二十九12;結十六59等)。律法的賜下便意味著︰遵守者必昌盛,違反者必遭災(因此有申二十八章的「祝福」與「咒詛」)。書卷代表律法,上面特別提出對犯法者的咒詛,在這地遍處(希伯來文 ha{~a{res])都將執行。這個字雖然也有「地球」的意思,但在這�堨D要應當是指進入這約之人。猶太人必須成為列國之光,不可以再失敗,這點非常重要。凡偷竊的是「凡得罪鄰舍的人」較精簡的說法;凡起假誓的(用神的名),就是堂而皇之的藐視神的聖潔。第七誡與第三誡代表律法的兩塊「法版」,一邊是人對鄰舍的責任,另一邊是人對神的責任。除滅(希伯來文 niqqa^),這動詞意為「洗出來」(RV),或從約的誓言中被「剔除責任」。背約的人將不再列入約內,因此將從該群體中「除滅」;按卷上應當是指書卷上寫的字。

  4. 聖經中常將神的話擬人化,描寫它去執行神的命令(詩一四七15;賽五十五11)。因為話語帶有權柄,便有成就祂旨意的能力,所以即使人有失誤,無法徹底罰惡,神的話會自動報復行惡者之家,雖不見痕跡,卻必定使他們敗落。這種家或會死盡,或會因羞恥而搬離,總之,其邪惡的影響力必會離開猶大。

  在以斯拉之前(拉七25),沒有記載提到被擄歸回之後的耶路撒冷有審判官的設立。這個異象對那些必須執掌公義、兼顧他事,又看出群體中有腐敗,而無力對付的人,能得著鼓舞。神的話自古就有能力,沒有一人能不斷違逆而不遭刑罰。在法庭系統無法構著之處,神的話也有辦法進到私下犯罪的家中,帶來刑罰。沒有一人能自稱無知,因為書卷很大,人人得見,所以沒有一人能逃過它的審判。

 

160 H. G. Mitchell(ICC, p. 169)與 C. H. H. Wright(p. 107)倆人認為,會幕內的聖所提供了這些數字。

161 NBD, 'Tabernacle' p. 1231,有一幅埃及繪製的帳棚圖。亦參其文。

 

B3 異象七︰耶路撒冷被潔淨(五5∼11)

  然而,該地還有另外一個長久存在的罪惡問題。歸回的人與從各地遷來的外族人雜居,他們的道德標準與猶太人不同。他們的生活方式顯然要比律法所要求的自律鬆散得多。此外,先知或許也在默想,不被咒詛(3節)除滅的恐怕沒有幾家。他曾呼籲百姓悔改(一2∼6),證明他知道所有人都需要赦免。

  雖然第六與第七個異象在意義上互補,但畫面卻毫無類似之處,不像第二與第三個異象。

  5、6. 伊法是一個大桶,用來量榖類(參︰得二17;撒上一24等),因此是平常的家用量器,容量大約為五加崙162。我們或許會說,這�堜�明估計得太小,因連十加崙的量器,也裝不進一個人。不過,在異象中,這量器可能放大了,就像書卷一樣。這是過犯,這個翻譯修改了希伯來文,不過大部分學者都接受;希伯來文讀為「這是他們的眼睛」,AV 譯為外觀。雖然希伯來文的「眼睛」可以用於許多不同的概念中(參三9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9,Name= C 異象四︰大祭司重新復職(三1∼10)}),但接受修改的理由有三︰ (1) 有希臘譯本和敘利亞譯本的支持; (2) 子音的經文只需要將 yo^d[ 改為 wa{w,這兩個字母很容易互換。 (3) 其意義易解許多。阿摩司痛斥無恥商人用小升斗賣給人(摩八5),代表了遍地的不公,他所指的就是伊法。這個群體的生活,因著各種過犯的影響而受到污染(參︰該二14)。製作假量器的動機很卑鄙,象徵人內心的悖逆,那是一切惡行和不正常關係之根。

  7. 這種悖逆在此擬人化,不過不只是文學上的擬人化。「它預感邪惡是會帶面具的」163,新約也為這種面具背書。那個女人要將鉛蓋拿起才看得到,就像她所代表的邪惡,大半時候都不為人所見。

  8. 這是罪惡(希伯來文 ris%~a^),此字意義廣泛,常用於公義的反面(箴十一5,十三6;結十八20,三十三12),包括社會、道德、宗教各類的惡。希伯來文的這個字是陰性,所以用女人來將罪惡擬人化。她企圖從囚牢中脫逃,但天使的力量更大,將她困於伊法中,不過所用的動詞顯示雙方經過搏鬥。罪惡的力量不容忽視。

  9. 罪惡在天使面前不但沒有能力,而且還被帶走。有兩位婦人出來,她們的翅膀如同鸛鳥的翅膀。鸛鳥巨大的翅膀很合適作這�堛漱騄諢A而牠希伯來文的名字為 h]@s]i^d[a^,意思是「忠誠者」,使得這比喻更富意義。罪惡的挪去,正如約書亞污穢的衣服被脫去(三4),都是守約(h]asi^d[)之神白白的恩典。而且她們的翅膀中有風(ru^ah]),這個希伯來文有雙重意義(見四6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0,Name= C1 異象五︰神為大祭司與君王的預備(四1∼14)}),所以這�堛熒N思可能為「她們的翅膀中有靈」,如此便在強調,除去罪惡乃是神的作為。

  10、11. 天使回答先知的話,有諷刺意味。示拿是巴比倫(巴別)、以力、亞甲等城巿所在地的古名(創十10),很早便成為敵對神作為之地(創十一1∼9)。在這塊猶太人近日被擄之地,他們要為它蓋造房屋,即另一座廟宇,也許是像巴別塔之類的建築,因提到示拿(創十一2),可能有此暗示之意;不過在完工之前,罪惡還必須等待。她們會把伊法放下來。這�堛滌妗�形式很特殊,是加強被動式,強調量器中之婦人的無助。巴比倫其他的神祇亦是如此(賽四十六1、2)。一旦放在那�堙A在它的座子上,就成了被人膜拜的偶像,會留在那�堙C在先知看來,敬拜真神與巴比倫的偶像崇拜絕無雷同之處,簡直是南轅北轍,因為偶像乃是無能為力的擬人化。

  倘若先知關切四周個人與團體不斷犯罪的事,神的答案就在這�堙C按祂立約的信實,祂會將它挪開,就像東離西那麼遠(詩一○三11、12)。耶利米所傳的信息也相同,他以新心作比喻,指出人會有回應(耶三十二39、40)。祭司以西結則用滌除污穢來說明(結三十六25)。撒迦利亞的第四個異象也顯示,污穢的衣服將換成潔淨的衣服。因此,神使罪人稱義的真理,在舊約中已經啟示給人。同時這異象又顯示,罪惡是一股不容忽視的力量,有它自己的廟宇和崇拜者,但卻仍在神的掌握中。如果,正如弗瑞(H. Frey)的看法164,罪惡被挪到巴比倫,是為了預備善與惡最後的搏鬥,這個異象讓人對其結果毫不起疑︰神能將罪惡完全掌控。

 

162 四加崙六又四分之三品脫(NBD, p. 1323);五加崙半(IDB iv, p. 834)。伊法大約與澡缸差不多大(結四十五11、14);有兩個這類量器的不完整遺物,估計各為四點半加崙與十點二五加崙。

163 Th. Chary, p. 103, 'C'est le pressentiment que le Mal a un visage'.

164 BAT, p. 90.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