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亞書第六章
A1 異象八︰神的使者巡行全地(六1∼15)
這最後一個異象顯然與第一個呼應,只是在細節上有所不同。第一個異象有馬,但沒有戰車;那�堨L們是來作報告,這�堛甄@馬則迫不及待要出去;前者地點在溪谷,有樹叢圍繞,後者的背景為兩座山。兩處首先提到的都是紅馬,而且兩處這匹馬與其他的馬明顯不同。馬的順序與顏色的區別,則令人不解(參「增註︰撒迦利亞的馬」,147頁)。
有幾位歐陸學者提出一個引人注意的看法165,即第一個異象發生在晚上,而最後一個則在黎明。猶大與世界的新時代即將來臨,因為透過異象所顯明的這些神旨,都快要實現了。
有關苗裔的神諭(六9∼14)原本不是異象的一部分,但它補充了三章8節所提到苗裔的含義,與這一系列異象的結尾也有關聯,因為撒迦利亞看出,未來榮耀聖殿的主要人物就是祂,而地極之人都要來參與這殿的建築(15節)。
1. 兩山代表通天的入口(參5節)。至於它們是銅山的原因,有幾種解釋法︰ (1) 黎明的陽光使它們看來光亮如銅; (2) 巴比倫神話中,形容太陽神從兩山中昇起166,成了這意象的背景; (3) 聖殿門口的兩根銅柱(王上七13、22),在異象中擴充成山的體積,護衛著神的面。銅常與鐵共用,作為抵禦攻擊之用(耶一18),在耶利米的異象中代表無人能攻克他。這可能是本異象中銅的意義。無人能侵襲神在天上的居所。
2、3. 四輛戰車由四匹不同顏色的拖車馬區分︰第一匹為紅馬,不過被打發出去的(6節)沒有一匹為紅馬;黑馬與白馬沒有多加說明;但第四輛馬車由兩種顏色的馬拖著,「灰色」與「紅棕色」(RSV,灰斑紋),每匹馬各拖一輛馬車──這是根據希伯來經文的第6、7節(RV 如此譯;RSV 修改了經文)。最後一詞有各種譯法,如︰「雜色的(壯)馬」(JB);「斑紋的馬」(NEB),註腳寫「希伯來文加上攙灰白色」。「增註︰撒迦利亞的馬」將作說明,見147頁。「戰車」一字在原文中不再使用,只提到其馬匹的顏色。在古代的戰役中,馬車便是突擊隊;因此牠們代表神在國際事物中採取主動。
4、5. 先知需要清楚的解釋,所告訴他的話,直譯為「這是天的四風/靈(希伯來文 ru^h]o^t[),是從普天下的主面前出來的」。這些駿馬好像風一樣,都是神的使者(詩一○四4),就像風一樣,他們去巡行全地。不論地上的居民認識神與否,全地都屬於祂,祂也賜下秩序,來掌管與它有關的一切事。
6. 本節一開始,希伯來文就少了一個字或一個片語,因為它始於「那個」(which)。既然此處未提到紅馬和東方,可能失蹤的子句為︰「紅馬往東方各邦」167。黑馬往北方很恰當,因黑色常與不吉利的凶險相連(耶一14,四6,六22;結一4等)。白馬往西方去可能是這�婺�佳的譯法,比按希伯來文譯的「跟隨他們」要有意義。這樣只需加一個子音,就可譯為「跟隨大海」,也就是「往西方」。有斑紋的被派往南方;這樣一來,指南針的四方都包括在內了。
7. 駿馬(3節,RSV,譯為「灰色的」)出來。這個字的意思不太清楚,不過 RSV 的翻譯可能相當合適。這個形容詞適用於所有的馬,因為沒有指出特定的方向。這些馬在用腳扒地,直到領了命令。去,巡行全地的命令,成為此一異象主要的信息。從第一個異象直到最後一個異象(參一10),列國的狀況都在神的掌握中,而不在人的手中。這種確信使預言成為可能。
8. 這�堣牏隊悃洈爾頇蛪禫S別。他呼喊,意指以下的宣告十分重要(參︰拿三7);這位天使也透露了自己的身分,因他以全地之主的姿態說話(參四14)。從動亂的北方已有捷報傳來,如此引申看來,別處的敵人也都已被制伏。神所應許的拯救必定會完成,沒有一物能攔阻。最近的事件是神的靈運行的結果;現在這些事已告一段落,因北方的使者已經讓神的靈安息。再沒有需要做的事了。
這一段的結局在第15節;但歷史的高潮將為一個人,而非一棟建築。把9∼15節列入這最後一個異象內,正是指向那一位人物,因聖殿乃是為他而蓋(瑪三1)。
9. 這�堣牏隍獄y式亦見於四章8節、七章4節、八章1與18節,意指以下為先知的神諭。此刻先知不再像在異象中,看到奧祕的人物,需要天使的解釋;他乃在他所認識的人當中,地點也是他所熟悉的。
10. 有些人新近從巴比倫來,也許為一商隊,帶頭的就是這�堜珒ㄗ鴘煽X位;他們為在耶路撒冷這群急需幫助的群體帶來禮物。希伯來文中,動詞來到放於全句的最後,暗示這四個人是一起來的。約西亞,西番雅的兒子顯然是四人中最具名望的一位,因為提到他的族譜和居所。這四個名字中,至少有三個在意義上與耶和華有關,這是普西所指出的168。由此可見,被擄時期信仰仍表達於外。取是省略用法,對象為「祭物」,不言自明。作者不可能是指「取黑玳」等人來作證,因為希伯來文在每一個名字前面都有「從」一字。
11. 撒迦利亞必須向他們要一部分從巴比倫帶來的金銀,作冠冕(希伯來文「冠冕」為複數,~@ta{ro^t[),對複數的解釋可能有三,這三者也不互相排斥。 (1) 東方的冠冕是由小環組成,可以單獨戴一環,也可以套在一起作成一個複合的冠冕(參︰啟十九12,及詩歌 'Crown Him with many crowns')。既提到兩種金屬,便意味著至少有兩個環。 (2) 希伯來文沒有最高級,所以用複數表達極致之意(如︰「神」,Elohim,是複數形態,但動詞則為單數)。第14節的「冠冕」之後的動詞亦為單數。 (3) 結尾的
o^t[ 與複數有別(參 h]okmo^t[,「智慧」,在箴一20,九1,十四1)。柯德納(F. D. Kidner)169引證據說,這或是腓尼基式的單數,或是希伯來文的複數。「若是後者,便在表達強度與豐富度;正如複數的 Elohim(神),是用單數動詞(參九1)。」李平斯基170認為,o^t[ 為古代寫法,予人「古董」、「神聖」、「神祕」的感覺。冠冕屬於這類神聖範疇,又必須儘量華美。希臘與拉丁譯本都用複數,但敘利亞譯本譯為單數名詞,表示只有一個冠冕。希臘譯本第14節用單數。
戴在約書亞的頭上。冠冕戴在約書亞頭上,而不是所羅巴伯頭上,很多註釋家認為甚不合理,因此威爾浩生(J.
Wellhausen)提出一種猜測︰原來的經文中,戴冠冕的是所羅巴伯;這個猜測廣被採納。支持的理由有二︰ (1) ~@ta{ra^ 一字特指皇家冠冕,若用為比方,則是華麗或榮譽的冠冕。它從未用來指祭司的冕旒171,通常那是 ne{zer,意為「聖別之冕」(參︰拿細耳人,「分別出來者」)。三章5節用了另一個字,這個字可用於君王,也可用於祭司,但那是指頭巾,而不是冠冕。 (2)
他們聲稱,以祭司的名字取代王嗣,可由後來的歷史來解釋。在所羅巴伯過世之後,大衛後裔日漸式微,大祭司則日漸興盛。他們認為,有位文士在迎合時代潮流之下,以約書亞來取代所羅巴伯的名字,使預言更顯可靠172。如果可以舉出更多例子,顯示文士在抄寫時有這類改動經文的傾向,這個論點就會更有分量;但所有的證據都剛好相反173。艾若德(W. Eichrodt)認為,用所羅巴伯來解釋這段經文,「只能付出胡亂猜測的代價才站得住腳,所以必是錯誤的」174。古代譯本沒有一個在這節用所羅巴伯。何況,假如那位文士有意抹殺大衛後裔的相關文字,為何他在第13節未如此行?最好還是讓經文原封不動,視約書亞為戴冠冕的人。
另外一個解釋,是阿克諾與鍾斯的看法,即約書亞與所羅巴伯都戴了冠冕175。也許當時作了兩個冠冕;或是冠冕先戴在約書亞頭上,再戴在所羅巴伯頭上(是以下第13節的註釋)。
12. 從萬軍之耶和華,大能的神發出的信息︰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希伯來文 s]emah]),是向約書亞說的,但似乎是在論所羅巴伯。希伯來文這�堿O神祕的四個字片語,沒有冠詞︰「看哪,一人,名為苗裔。」這似乎暗指所羅巴伯的名字,因他的名字意為「巴比倫的苗裔」,而他正是那造聖殿的人(四9)。
在以賽亞書四2中,「耶和華的苗裔」與「地的出產」為平行句。那段皆為比喻,繼續論到耶路撒冷的潔淨,和雲柱、火柱的保護。耶利米對這字的用法(二十三5,三十三15)與要來的大衛王有關,祂的名字將為「耶和華我們的義」,罪也被除去。以上所提的第二段經文,在宣告大衛苗裔之後,接著說,大衛和利未祭司都不會缺乏後人。耶利米對這詞的用法,已經將祭
祂要在本處長起來是「苗裔」一字的雙關語;「嫩苗將從下面發苗」。在看來沒有新生命跡象的地方,祂會突然出現,就像根出於乾地(賽五十三2)。
13. 祂要建造耶和華的殿,有些人認為,這句重複的話是文士的筆誤。敘利亞譯本將第12節的最後一個句子刪除,而希臘譯本則刪除第13節的第一個子句;但這兩者的差別正顯示,他們所依據的是同一種希伯來經文,而各自修改了希伯來文抄本的一個表面的錯誤;由此觀之,希伯來文抄本顯然有重複的子句。庇提堅猜測,第10與12節,和第13、14節是兩個不同的文字單位,被放在一起,所以造成重複177。有一種觀點認為,這�堿O故意重複,以這種結構來區分約書亞的「他」,和苗裔的「祂」,以及當時的聖殿與未來的聖殿;但這說法的證據並不充分。
祂將肩負王室尊榮(希伯來文\cs16 ho^d[)。形容詞「王室」用得可取,足以澄清 ho^d[ 的意義,這個字通常代表王的威儀(詩四十五4;耶二十二18),以及神的威嚴(詩九十六6,一○四1;賽三十30等),但也可指橄欖樹的華美(何十四6)、人的活力(箴五9;但十8),以及馬的大力(亞十3)。這位苗裔將具君王的華美,也將坐在寶座上(希伯來文 kisse{~)掌王權。下一子句重複用了「寶座」一字︰在寶座旁作祭司。`al 通常不譯為「在旁」(RSV︰by),而譯為「在上」(AV、RV、和合本);因將寶座讓大祭司來坐是很不尋常的,所以這�堛甄衝隊~有猶疑178。希伯來文的意思很清楚︰「在寶座上作祭司」。
還有一種看法也得到相當多的支持,即約書亞和所羅巴伯都在場,正如燈台與橄欖樹的異象中,倆人都被提及一樣。先知在說第13節的話時,他先面向造聖殿的所羅巴伯,再轉向將承擔祭司榮職的約書亞;繼之又轉回面向所羅巴伯,就是將坐在位上治理的,最後則轉回朝向約書亞,他也將在他的位上治理。最後的子句宣告,他們兩位將合作無間179。這種狀況下就不用修改經文,而且這個解釋也將君王與祭司交互作用的因素考慮在內。但另一方面來說,ho^d[(「王室尊榮」)可否解釋為「聖禮尊榮」(鍾斯),尚有疑異;「將擔負王室尊榮」一語,最自然的解釋是指王嗣,因此前三個子句似乎是在論王,只有最後一句是論祭司。再說,希伯來文在第三、第四子句中並未重複使用代名詞「他」,所以看來不像有意要改變主體。
黎格奈(Rignell)上述的建議固然引人注目,但卻缺乏經文的支持。此處象徵性的加冕,和謎樣的詞「苗裔」,乃是指未來的一位領袖,祂將實現祭
14. 未來的世代需要能傳流久遠的提醒,因為大祭司的加冕是非常重要的記號。這個具象徵意義的冠冕放在聖殿中, (1) 為了紀念那些被擄於巴比倫、現在提供金銀的人; (2) 作大祭司教導用的實物。這些名字可能刻在上面。希伯來文第一個名字是希連(Helem),而不是黑玳。早期的敘利亞譯本將此處的名字與第10節協調,而選用黑玳;RSV、JB、NEB 也跟隨這個推理。但這名字出乎意料之外的改變,似乎在原文即為如此。可能黑玳(Heldai,意為「黑痣」)在正式場合喜歡用他另一個較莊嚴的名字希連(意為「力量」);也可能這兩個名字可以通用〔參︰代上十一30的希立(Heled),和其他的拼音︰撒下二十三29 Heleb(和合本︰希立),代上二十七15為 Heldai(和合本︰黑玳)〕。希伯來文用賢 H]e{n(見 AV、RV)而非約書亞,更難解釋;但關鍵可能在︰這字的意思是「恩惠」,與「約書亞」(「救主」)之間有關聯。有人認為,原文讀作「冠冕應當……為了恩惠/榮美,並為作記念」,但有位文士將它改為︰「賢(恩惠),西番雅之子」,因為他的眼睛一下子錯看到第10節。但這個看法可能性很小。
15. 這一節似乎應連於第8節,但因為把神諭放在這個異象中很合適,所以這一節成了全章最後的總結。遠方的人也要來建造耶和華的殿。這�媕雪矰ㄛO指所羅巴伯的聖殿,因為它已接近完工;「遠方的人」亦不限於四散各地的猶太人(參二11,八22)。「異象之書」瞻望的前景,不止是耶路撒冷的重建,還包括列國在內。這�堨蕨陶\多先知性的經文,關懷一切歷史的焦點,即大衛後裔之王來到,祂會將人對聖殿與領袖的概念完全改變。
先知以他最愛用的一個片語作結束(參二9,四9),並警告說,雖然預言必會實現,這個群體的道德水準仍是主要的影響因素。這種對倫理的強調,與整個救恩歷史吻合(出十五26;申七12∼16,二十八1∼14)。如果這個群體在道德上失敗,這個預言又如何能成就?先知並未談到這一點。
165 如 H.
Frey, BAT, pp. 52, 91; F. Horst, HAT, pp. 218, 236; G. 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I, p. 287.
166 圖示見 H.
Franfort, Cylinder Seals (
167 JB、NEB
將這修改用於譯文,跟隨 W.
Hertzberg、F.
Horst、K.
Elliger 等人的看法。
168 Pusey, 134頁︰「多比雅︰『耶和華是我的善』;耶大雅︰『神知道或眷顧』;約西亞︰『耶和華支持』;西番雅︰『耶和華隱藏』;黑玳也許為『耶和華的世界』。」
169 《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箴言》註腳42,校園,1995年(Proverbs, TOTC,)。
170 VT, XX, I, 1970, p. 3415.
171 這可由
BDB 證實,742
頁。
172 主張這看法的註釋家有︰H. G. Mitchell, ICC, 185、186頁;D.
Winton Thomas, IB, 6, 1080頁;F. Horst, HAT, 237頁;K. Elliger, ATD, 128頁;Th. Chary, 110頁。亦見 JB, 1535頁,註腳
(1) ︰「從12、13節可看出,原文讀為『所羅巴伯』……。」
173 K. A. Kitchen, Ancient Orient and Old Testament
(Tyndale Press, 1966), 140頁,舉了一個準確度的例子,埃及文士「抄寫、修正、比較、一字一字求證」。他評論道,希伯來人對自己的文學注意的程度,不會更差。
174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Ⅱ (SCM Press, 1967), 343頁註腳。
175 PCB2, p. 649; TBC, p. 92。亦見 P. R. Ackroyd, Exile and Restoration (SCM
Press, 1968), pp.
176 J. G.
177 Petitjean, p. 289.
178 早期希臘譯者將「在他右邊」改為「在他的寶座上」。
179 這個解釋來自 L.
G. Rignell, Die Nachtgesichte des Sacharja(Lund, 1950), pp. 231, 232. 同意者有︰P. R. Ackroyd, PCB2, p. 649; D. R.
Jones, TBC, p. 92; A. Petitjean, p.
180 他爾根將「苗裔」一字譯為「彌賽亞」。
增註︰撒迦利亞的馬
第一和第八個異象中的馬,有三個令人困惑的地方︰ (1) 用來形容牠們的詞彙之意義; (2) 為何在三處列出的顏色都不相同(一8,六2、6、7); (3) 為何六章6節沒有列出所有的方向。RSV、JB、NEB 都用到修改的經文,所以如果要考慮希伯來經文,就必須使用 RV 或希伯來經文本身。
(1) 在一章8節,惟一難譯的形容詞為 s*#ruqi^m,RV 譯為「栗色」(帶紅的棕色);AV 譯為「斑點」,是根據拉丁和敘利亞譯本。希臘譯文用兩個形容詞,意為「斑紋的」和「許多顏色的」。六章3節的 b#ruddi^m 也很難確定,「灰色」,和旁邊的 ~@mus]s]i^m,「紅棕色」,顯然字根的意思是「要剛強」。因為 b#ruddi^m 在創世記三十一10意為「花斑的」,譯文中有譯為「多色的」,也有譯為「鉛灰的」。第二個形容詞「紅棕色」,敘利亞譯本刪掉了,因此 NEB 只有一個形容詞,而 JB 的括號中有「精力充沛」一語。拉丁譯文和亞奎拉(Aquila)以為
~@mus]s]i^m 的意思是「強壯」,但這看法很可能不正確,因沒有理由單指一組馬為壯馬。指顏色比較可能,但目前各方的意見都無法令人滿意。希臘譯文「斑紋的」,或亞蘭譯文「淡色的」可能最接近。
(2) 主張第一個異象為日落時所見,而第八個異象出現於黎明時的人181,認為一章8節與六章2節顏色的不同,與日落和黎明有關。一章8節中的紅色、栗色和白色,是日落的顏色,而六章2節的黑色、白灰和灰色則是黎明之初的顏色(第一輛馬車,和一章8節的第一匹馬,則屬另一個範疇)。有些註釋家則假定,原來這三處所列的顏色可能一致,所以設法協調其間的差異。馬克哈迪(W. D.
McHardy)182根據德萊弗的建議,認為在經文中可能是用縮寫,正如英文用首字母,省得重複已為人熟知的文辭,或一本書中經常出現的說法。此處原來可能以首字母來代表顏色,而後來抄寫者則產生不同程度的誤會。馬克哈迪依據這個假設,成功地重建經文,使每次提到馬時,四種顏色均相同。
他認為,一章8節的順序為︰紅、黃、黑、白;六章2節為紅、黑、白、黃;六章6、7節為黑、白、黃、紅。黃色取代了 ~@us]s]i^m 所無法得到的滿意譯文。如果在原文中,惟有子音 ~m 代表這個形容詞,它可能是 ~@ma{na^ 的縮寫,而希臘文則為 Chrysorroas,意為「金色」。查理斯(R. H.
Charles)183認為,啟示錄六8的 chlo{ros,是指「淡黃色」,而撒迦利亞書一8也可能如此。此處第二個形容詞的首字母同樣為 ~a{leph,因此用「黃色」代替「紅色」。其他的改變原因也類似。一章8節則以黑色(首字母 s%)取代栗色(首字母 s*)。
這個重新架構很有創意,不過稍嫌複雜。雖然就西方思想而言,一致的模式比較令人滿意,但我們必須謹慎,不能假定古代作者會將各個細節緊密配合,好像在作科學研究。我們無法得知這些馬的顏色是否代表某些國家──這是不少古代註釋家的想法184,也不知道這些細節是否只是背景──雖然很可能如此。經文並沒有依據馬的顏色來作文章,而雖然努力發掘經文的準確含義確有必要,但若假定先知的用意為前後一致,則可能會錯。
(3) 另外一種重組經文的方式,是將四個方向都包括在內,六章6節的註釋已經說過這一點。還有一個方法是 NEB 所採用的。他們不認為第6節的開頭有缺文,要把紅馬的子句插在那�堙F黑馬仍是第一個提到的;如 JB 所言,白馬往西方去,花斑馬往南方去,黃棕馬則往東方去。最後一個子句有各式各樣的重組方式。馬克哈迪採用這種順序,不過他用「黃色」取代了「花斑」。第7節開頭的經文有各種讀法,使現在的經文顯得不可靠,也讓人猜測原來的讀法為︰「往東方之國」。
這些重組都必須視為權宜的看法。從先知的信息看來,惟一重要的一批人馬,是往北方去的(北與東,大家都能了解這點),因為幾世紀以來,世界的爭霸戰都以這�堿陘中腄C埃及也仍為重要權勢,所以這�奡ㄗ魽F但西方沒有值得特別重視的國。從風格的角度來看,先知不提另外兩個方向,反而有利。知道耶和華必定勝過世界的力量就夠了。提到大國,就已將小國包括在內了。
181 見六1∼15的註釋,138頁。
182 BZAW, 'The Horses in Zechariah' in In
Memoriam Paul Kahle (Alfred To/pelmann, 1968), pp. 174∼179.
183 Revelation of
184 J. Calvin,前書,140頁;編輯在註腳中引用 Jerome, Cyril, Kimchi 等人,都採用比喻的觀點。Calvin 自己也站在類似立場(142、143頁)。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