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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亞書第九章

 

第二部分

{\Section:TopicID=153}Ⅰ 耶和華的干預和得勝︰祂的牧人被拒絕(九1∼十一17)

{\Section:TopicID=154}A 耶和華從北方得勝(九1∼8)

  從前的先知預見敵人從北方入侵(賽四十一25;耶一14及下;結二十六7),現在耶和華則一路南下,征服各個城巿與人民,要到耶路撒冷紮營。聖戰的熟悉比喻描繪出耶和華具超然的大能力,令一切反對權勢羞愧,完全控制屬祂的地方。最初地中海沿岸都劃歸為以色列的領土(民三十四5、6),然而以色列從未真正擁有過這片地。現在耶和華要擁有它了。

  這段經文在歷史上的背景,各家看法殊異。上一個世紀較盛行的日期為︰九至十一章的日期在主前第八或第七世紀;後來又流行被擄歸回的時期(參導論{\LinkToBook:TopicID=126,Name= C 批判觀點綜論},64頁)。過去十年中,各小段分別被研究,其中有些經文又被定為被擄之前的時期196。

  視第八世紀為可能日期的看法又受到重視,這次是以列王紀下十四28為中心,那�婸#C羅波安「收回大馬色和先前屬猶大的哈馬,歸以色列」。撒珥根二世(主前722∼705年)征服了這些城巿;但在希臘時期,哈馬仍具重要地位,在馬喀比時代為戰爭之地(《馬喀比書上卷》十二25)。大馬色在主前第十至第八世紀比較重要,到了波斯與希臘時期已經式微。推羅自所羅門時代開始便繁榮起來,歷經四大強權仍然茍存,但被希臘擊敗之後,便一直未能復原。這段經文中講的推羅,可能是主前一○○○至三三二年間的任何一個時期。至於非利士的各城,在被尼布甲尼撒擄掠之後,便失去獨立與特殊的文化,因此第5、6節的形容看來似屬被擄之前的時期。

  最合理的結論為︰作者並沒有以任何一段歷史為背景,而是按論末世事件的特色,用過去的事件來作未來極重要事件的比方。外國軍隊曾橫掃敘利亞和巴勒斯坦,將其納入版圖,所以到了最後,耶和華將讓每一個傲慢的城巿都向祂降服。

  有人質詢這段經文的合一性197。李平斯基指出,第1、2節的韻律為2+2,而3∼8節則為3+3。他據此將其分為兩段198。不過,1∼8節的文學結構強烈支持其合一性,正如拉馬赫所示199。這首詩的兩半正好平衡,1∼4節講到北方,5∼8節講到南方。而1、2與7、8節講到拯救,中間部分則宣告審判,所以是 a b b a 的模式。有一個小點肯定交錯結構,即第1節用了「耶和華的眼目」為主旨(見以下的註釋),而第8節的末了又再度使用。

  1. 神諭(和合本︰默示),希伯來文為 mas*s*a{~(「擔子」),JB 與 NEB 用此譯法,不過它無法完全表達原文的意思。此外,希伯來經文的重音,使 mas*s*a{~ 與下文相連︰耶和華話語的擔子(AV、RV),因此並不支持以「神諭」作標題的看法。這個特殊的用語在舊約中只出現過三次︰這�堙A十二章1節,和瑪拉基書一1。對其可能的意義簡短的說明,見增註{\LinkToBook:TopicID=155,Name= 增註︰耶和華話語的擔子(九1)},173頁。

  哈得拉地是這�堜狾C最北方之地。舊約並沒有提過這個地方,不過亞述的楔形文字碑文上有這個名字,稱為哈得利甲,主前第八世紀中期,亞述曾與那�堛澈偉m爭戰200。它位於哈馬的北邊。希伯來文沒有動詞,可以讀為「耶和華話語的擔子在哈得拉,和大馬色它安息之處」,彷彿先知看見它在向前行進,直到停在大馬色;它在那�媦�時休息,再續前程。大馬色是敘利亞的首都,素來與以色列為敵,曾行過許多殘暴的事(摩一3)。「話語」是責備還是鼓勵,這�堥瓣ㄡM楚,重點為敘利亞將臣服於耶和華。

  本節其餘的部分為說明,而其意義引發許多爭議。亞蘭(敘利亞)和亞當(人),在希伯來文中十分相似,在經文的抄寫中有時會弄錯。AV/RV 與 RSV 會有差異,這是原因之一。另外的重要差別,為用「的城」(希伯來文 ~a{re^)來取代「的眼目」(希伯來文 ~e{yn),這個變動完全沒有經文依據。接受「亞蘭」而拒絕「的城」也有可能,可以譯為︰「因為耶和華注目於敘利亞」,或「敘利亞的眼目仰望耶和華」。有人建議,「敘利亞的眼目」可能是大馬色的別名201。但整體而言,保持較困難的讀法可能較好,可譯為「因為耶和華的眼目定在所有人身上,與定在以色列各支派一樣」(參一8第四句)。另一種譯法︰「世人和以色列各支派的眼目都仰望耶和華」,較不可能成立,因為︰ (1) 唯有先知看見這個異象; (2) 人類不斷失敗,不肯仰望耶和華202。從一開始,耶和華的心意便涵蓋全地。

  2. 哈馬位於奧龍底(Orontes)河畔,有幾處記載它為應許之地的邊界(如︰民十三21;書十三5;士三3)。阿摩司時代它是個大城(摩六2),今日它仍存在,位於亞勒波(Aleppo)和大馬色之間的幹道上。推羅、西頓是腓尼基的城邑,也將屬於耶和華。這�埵野椄瑋B︰主詞為複數,而動詞「有智慧」為單數。如果在「西頓」一字後用句點,而將因她有智慧作新一句的開始,直連到下一節,就不用改動經文,又可保持原意203。推羅以精明著稱,在作生意和政治上都很靈活。

  3. 憑她的智慧,推羅為自己修築保障,希伯來文簡潔的雙關語,s]o^r ma{s]o^r(推羅保障),表達強烈的嘲諷。這「保障」是防水牆,八二○碼長,九碼厚,為推羅王希蘭所建,他是大衛和所羅門的朋友,建保障是為了防衛島上的要塞。推羅的建築工匠和航海者技術精湛,以色列人受益甚多,以西結書二十七章提到其高超的專業與商場能力,為他們帶來了巨大的財富與勢力。不過,推羅的高傲卻促使先知宣告它將滅亡(賽二十三8、9;結二十八2及下)。

  4. 推羅雖然勢力強大,但毀滅就在眼前。將她的財富投入海中,希伯來文可以有不只一種解釋法,因為「財富」(h]ayil)有許多含義,包括「力量」、「效率」、「軍隊」,而介系詞可譯作「入內」或「在內」。所以其他的英譯本(如︰AV、RV,祂將打敗她在海上的權力)並沒有改動經文。在推翻這城的暴力行動中,不被海吞噬的也將被火燒滅(參︰摩一10)。

  主前七二二年,經過五年的包圍,亞述終於使推羅臣服;尼布甲尼撒包圍了它十三年,於主前五七二年無功而退(結二十九18)。波斯也來進攻這城,但只有亞歷山大大帝突破了推羅的防禦,他從本土建造了一道防波堤,直通島上。當這座城被攻陷,他對百姓非常殘酷,將領袖處死,使大部分人成為奴隸。雖然在此之後推羅仍然茍延殘喘,但一直未能繁榮起來,不復與尼布甲尼撒爭戰之前的盛況。

  5∼7. 聽到推羅被毀的消息,非利士人當然會提高警覺,特別是四個城巿中最靠北的以革倫;它將會是第一個遭災的。先知似乎想到阿摩司書一8,不過他自由變動詞句,以配合他自己的需要。這回失去君王的是迦薩,而不是亞實基倫,而喪失居民的則是亞實基倫,而不是亞實突。第5節的名字也呈交錯式,a b c b a。亞實突會變成各種人混合居住之地,被擄之後它已經開始如此(參︰尼十三24)。在波斯期間,第五個省分的一區以此城為名,它四周的各區為撒瑪利亞、耶戶德和易多買。

  第6節中第三人稱變成第一人稱。現在耶和華要說明祂將要做的事。祂要改變非利士人,破除他們的頑固傲氣,除去可憎的宗教儀式,使他們成為祂「餘剩的子民」之一部分。以色列人不可以吃血,他們也不可以。凡獻上不合律法的供物,或以求魔法為目的而吃禁肉(賽六十五4,六十六3、17),均不可與神的子民共進飲食;耶和華將除去這種習俗,以及它所招致的罪;如此,非利士人便可融入猶大的子民中。以革倫、亞實突和迦薩,原先都劃歸猶大(書十五45∼47)。以革倫人必如耶布斯人,是指大衛在攻取耶路撒冷時,並未滅盡耶布斯的居民,而讓他們同化歸猶大。

  亞述人在主前七三四至七○一年之間,數度攻擊非利士各城;尼布甲尼撒將領袖與百姓都擄走,使非利士從此無法獨立。在被擄歸回時期,這些城巿的居民十分混雜,很難稱為真正的非利士人(見前言的段落,169頁)。撒迦利亞的預言,在使徒行傳八26∼40見到實踐;腓利不僅向衣索匹亞人傳福音,也到非利士平原的各城去傳。亞鎖都(徒八40)是亞實突的羅馬名字。

  8. 最後,耶和華的話語勝利地邁進耶路撒冷。我家可以指聖殿,但更可能含義較廣,指那地,如耶利米書十二7以下,和何西阿書八1,九15。外國軍隊不得再穿越猶大境內,因為耶和華會護衛它(參︰亞二5);強權也不再會占有它,因為祂的眼目必看顧(參1節的註釋)。

  這一節與第一至八章有兩處關聯,值得注意。不得任意往來的希伯來文,與七章14節「甚至無人來往經過」完全相同。而耶和華的眼一語,與「耶和華的眼睛,遍察全地」(四10b)相仿;這兩處耶和華無所不察的眼睛,都是為要保護和供應祂的子民。

  本書第二部分的第一段,一開頭就立定兩件要事︰耶和華必然得勝;祂要使從前長久與祂隔離的各族人歸於祂。這些真理成為下文的基礎,而最後在十四章16∼19節達到高潮︰全球都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

 

196 如︰H. Tadmor('Azriyau of Yaudi', Studies in the Bible, Scripta Hierosolymitana VIII, Jerusalem, 1961, pp. 269∼270)辯稱,1∼6、10節屬於烏西雅時期,約主前七三九年。B. Otzen(Studienu/ber Deuterosacharje, Acta Theologica Danica VI, Copenhagen, 1964, pp. 62∼113)將九1∼8定在約西亞時期。E. Lipinski('Rocherches sur le livre de Zacharie',VT, XX, I, 1970, 46∼50頁)將1、2節歸於烏西雅時期。

197 見第168頁,註腳196。

198 VT, XX, I, 1970, p. 46.

199 Lamarche, p. 42.

200 ANET, pp. 282, 283.

201 R. Dentan, IB, VI, p. 1093.

202 參 E. Zolli, 'EIN~ADAM';VT, V, 1955, pp. 90∼92.

203 參 Lamarche, pp. 37.

 

增註︰耶和華話語的擔子(九1)

  每位譯者都會遇到一個困難,就是有些必須翻譯的字,在另一種語言中找不到可以完全相等的字。希伯來文 mas*s*a{~ 就是其中之一。它的字根為 na{s*a{~,意為「舉起」,「背負擔子」,因此 AV/RV 將這字譯為「擔子」,「耶和華話語的擔子」。以賽亞在論列國的預言中,以這個字為標題(賽十三∼二十三),而 RV 所譯「巴比倫的擔子」、「摩押的擔子」等,則令人困惑。小註的「關於……的神喻」很容易被人接受,因為比較有意義。同樣,撒迦利亞書九1,RSV、JB、NEB 所譯的「神諭」,也普遍被人接受。然而這�堛漱W下文卻造成困難,因為「耶和華『話語』的神諭」是同義字的重複,因為 da{b[a{r,「話語」,也有「神諭」之意。所以,傳統上雖用重音將這些字連在一起,mas*s*a{~ 卻從整句中被隔離出來,單獨形成標題︰「一則神諭」,而「耶和華的話語」成了信息的一部分。

  迪鮑爾(P. A. H. de Boer)204對 mas*s*a{~ 一字作了詳盡的研究,細察它在舊約中六十多次的用法,並參照古代譯本,看早期譯者對它的了解,最後,經過現代解經模式的考量,他得出自己的結論。雖然字典與翻譯者都將兩個字區分,一個意為「負擔」,一個意為「神諭」,迪鮑爾卻找不到這種分野。他發現,它的語源、在舊約中的用法,及古代的譯本,都指出只有一個意思。mas*s*a{~ 是一個擔子,「由一位主人所加;或是暴君,或是神明,將擔子加在他們的屬下、野獸、人或東西之上」205。它可用於指神子民的領袖、某一宗教義務,及神的審判。用於預言中,它有不吉利的意味,許多與它有關聯的預言都具災難的色彩。在先知的神諭標題中,mas*s*a{~ 意為「加在……的擔子」,作為術語使用,引介出以下段落的主題,暗示這預言的性質。

  雖然在沒有更準確的譯法之前,「神諭」一字還可站立得住,但倘若迪鮑爾的理論能被人接受,這個標題的含義就比那個譯法更廣。它強調出先知在傳達以下信息時,內心所有的壓迫感。他可能並不想傳這信息,但卻別無選擇(參︰耶二十9;路十二49、50)。這是加在他身上的,他就像負擔之人,必須接受,並盡上他的責任。他好像一位大使在傳達信息,無論這信息多麼不受歡迎,他都不能改變分毫;因此他的呼召實在是沉重的擔子。

  「神諭」一詞比較中性,然而這個字還必須加上勉強、緊急、可怕的意味。如果可能,先知會逃避這個「擔子」──可以了解它真是何等沉重。

 

204 An Inquiry into the Meaning of the Term Mas*s*a{~(Brill, Leiden, 1948).

205 前書,214頁。

 

B 王的來到(九9、10)

  要用歡呼來迎接耶路撒冷的王。先知首先說明他的性情,然後再列舉他的勳業。這位王是誰?雖然君王的主題在被擄之後不常見,而在被擄之前十分凸顯,特別是在第八世紀左右(賽九6、7,十一1∼5,三十二1∼8;何三4、5;摩九11、12;彌五2∼4),不過大部分註釋家都同意,此處是預告彌賽亞王。這首十二行詩可以單獨來看,然而它不但承接了上一段勝利的主題,而且詩體結構也類似;回到本章開頭的2+2韻律。

  這�埵陶\多早期聖經文學的影子。鄧坦(R. C. Dentan)看出,它是指「創世記四十九10∼11的那位神祕人物」206,這很正確。還有人認為這�塈馴�是在講大衛,且有證據顯示,神在大衛身上的作為展示了神為祂子民所定的計畫207。從這個角度也可有豐富的話題,這原不足為奇,因為大衛本來就是最佳的彌賽亞預表。再舉幾個最明顯的引句,他王者的風範可與彌迦書五10呼應;而他的國度「從這海管到那海,從大河管到地極」,則引自詩篇七十二8。

  馬太與約翰在記載耶穌以得勝姿態進耶路撒冷時,都提到這幾節,但並沒有逐字引用先知的話。馬太(二十一5)的前幾個字來自以賽亞書六十二11,然後再用希伯來經文;約翰(十二15)以自由筆法作了摘要,前言為「不要懼怕」。當日過逾越節的群眾,看見一人騎在驢上進耶路撒冷,便認出是預言的成就,可見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很熟悉這段經文。當然,這也是每天可見的事。這幾節可能被收錄於「見證集」(Testimonia),這集子流通於民間,提供要來之王的資料208。雖然福音書作者看見第9節的應驗,他們卻沒有接著引用第10節;由此看來,他們應當知道這只是部分的應驗。甚至當時連得勝都不明顯;約翰沒有引用它,也許是為這緣故。耶路撒冷解除武裝、列國和平相處,顯然是尚待應驗的要點。

  9. 大大喜樂……歡呼。西番雅書三14有一個類似的呼召,要人歡騰,那�堭紫菻襲i「以色列的王耶和華」(三15)在城中。撒迦利亞書二10要人歌唱喜樂,因為耶和華應許要住在耶路撒冷,現在祂既已來到,就更應當以無比的歡欣相迎。「女兒錫安……女兒耶路撒冷」的翻譯或許更接近原文209。因為在希伯來文中,城鎮的名字都屬陰性,所以「女兒」很合適。這種語句的轉變,在耶利米哀歌和以賽亞書中很常見,在詩篇、耶利米書、彌迦書、西番雅書也曾出現,讓人注意耶和華與祂子民個別的關係。這個片語甚至用在推羅(詩四十五12)、他施(賽二十三10)、西頓(賽二十三12)和巴比倫(詩一三七8;亞二7);耶和華宣告祂對這些城邑有「為父母者」的權利。通常「女兒」一語的上下文,關係常已破裂(如︰賽一8;耶四31,六2;哀二1);這一節的對比則十分驚人。

  現在重點移到王的品格。他是「公義的」(希伯來文 s]addi^q),以賽亞也如此堅稱(賽九7,十一4、5,三十二1),而這不是靜態的品格。在每一段中,公義都與君王的作為有關︰治理、賞善罰惡、激勵善行。當惡人不斷為非作歹,又能逍遙法外,善良的百姓受盡痛苦,投訴無門時,得知公義的人將被辨屈的應許,必會高興萬分。以賽亞書四十至五十五章中,用 s]edeq 指「辨屈」之意,是 RSV 將其譯為得勝的之根據。以賽亞書這幾章中,有幾次將公義和拯救這兩個孿生觀念放在一起(如︰賽四十五8,四十六13,AV、RV;五十一4、5),而耶和華的僕人必得以辨屈(賽四十九4,五十8,五十三12)。既與僕人相連,第二個形容詞 no^s%a{`,就被解釋為「得救的」、「得釋放的」。這位王曾經歷一些痛苦,而得著耶和華的拯救,所以是勝利的,然而「他的勝利不是靠他自己,或他個人的發號施令而贏得的,而是靠以色列之神的恩典和能力。……因此,他的得勝,乃是耶和華僕人信心的得勝」210。

  由此觀之,王是謙卑的(希伯來文 ~a{ni^)也不希奇了。這個字較常譯為「貧窮的」(參︰亞七10,十一7、11,RV)或「受苦的」(賽十四32,五十一21,五十四11);雖然形容僕人的「受痛苦」(賽五十三7)是用另外一個字,但這個觀念也可以將僕人與王連起來。

  騎著驢。在士師時代,王子騎驢並不希罕(士五10,十4,十二14),因為驢是常用的座騎。大衛逃離耶路撒冷時,有人為他備驢(撒下十六2)。李平斯基甚至宣告,驢在近東是皇家最超眾的座騎;雖然他所引的證據來自主前兩千年前的吾珥(Ur)和馬利(Mari),不過仍有可能是如此211。根據土特-摩司三世(Thut-mose Ⅲ,約主前1490∼1437年)所立的巴卡(Barkal)石碑上的記載,王子通常都騎馬,而他在米吉多附近所擄到的三百三十個王子,「他們都騎驢,讓我把他們的馬牽走」212。我們知道,波斯時代有一位王是騎馬的,即亞哈隨魯王(斯六8);不過先知常譏諷對戰馬的倚賴(10節,參︰賽二7,三十一1;彌五10;該二22),也許以色列人常用驢。對一位奉和平之名而來的人,騎驢也很合適。就是騎著驢的駒子,這個平行句是依據創世記四十九11而來,雅各在臨終前為猶大祝福,其中充滿神祕,講到猶大的統治者「把小驢拴在葡萄樹上,把驢駒拴在美好的葡萄樹上」。「驢駒」一詞在馬利也找到證據213,那�堛滬n點為「純種」,即一匹長成的驢,不是由騾所生,而是由雌驢所生。所以,牠配作王者的座騎。這�堛熒N思只有一匹,而不像馬太福音二十一7所言。

  10. 三行談解除武裝,三行談未來國度,正好平衡。轉換成第一人稱表示是耶和華採取主動,不是王214。以法蓮和耶路撒冷同被提起,意味著南北兩國將合而為一;不過得益處的不只他們,因為和平已向列國宣告,那位公義的王既在全地掌權,和平便有了保障。戰車、戰馬和爭戰的弓,以及類似的現代武器都要被「廢掉」(NEB),因為這位王足能替列邦「真正謀福」215,武器就顯得多餘。這首詩最後兩行引自詩篇七十二8,讓人憶起劃歸以色列的理想國土(但她很少占有過);從紅海到地中海,從西乃曠野到幼發拉底河(出二十三31;王上四21)。詩人刪除了國界,因為他所寫的王是所有人都會渴慕擁戴的,所有的人也都會與他結盟。何況,他必定會來,詩人和先知特地用強調語來寫。世界和平的真正盼望,惟繫於這位王。

  先知似乎很可以用這首得勝之詩作本卷書的結尾,但他還有負擔傳講一些不甚悅耳的真理,因那也是他所得命令的一部分;他將在十一章4∼17節講述。

 

206 IB, VI, p. 1096.

207 如 D. R. Jones, TBC, pp. 130f.

208 這個假說首先由 Rendel Harris 提出,發表成 Testimonies (1916, 1920)一書。後來 C. H. Dodd 在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Nisbet, 1952)中再提起,並加以評估。昆蘭文學中可能有引用撒迦利亞書九9,見 IQM 12.12;Y. Yadin 譯為︰「錫安,大大歡喜,歡樂的歌如光發出,哦,耶路撒冷,要喜樂,猶大所有的城邑。」這一引句似乎支持眾人皆熟知這預言。

209 見 N. H. Snaith, Study Notes on Bible Books. Amos II (Epworth, 1946), p. 82,他相信這些話是同位並列的,而不像過去所以為是建構的關係。

210 H. G. Mitchell, ICC, pp. 273. 當然,保羅致羅馬人書的主題,正是透過基督公義的生活、代替性的死,及復活的高舉,人能夠得救。

211 'Recherches sur le livre de Zacharie', VT, XX, I, 1970, p. 51.

212 ANET, p. 238.

213 ANET,p. 482. 註6︰「我讓一匹驢的駒子被宰殺。」

214 JB 與 NEB 以第三人稱寫動詞,「他將放逐」,按照希臘譯本。

215 有關平安(希伯來文 s%a{lo^m)的說明,參看該二9。

 

C 歡樂與昌盛(九11∼十1)

  這一段應當停在哪�堙A各家意見不同;但因十章2節下半講到「牧人」的題目,所以把分段定在十章1節。此處的歷史背景比較清楚。被擄之人在荒蕪中悲嘆,何時才能享受肥沃土地的豐收;此時他們得到未來必然安全的保證。因此這�堨怷E動的口吻講到應許,勉勵眾人,並借用多彩多姿的爭戰詞彙,來描寫耶和華戲劇化的干預。因為這�堛瑭臛諰M比方相當特殊,RSV、JB 和 NEB 都修改了希伯來文,使英譯能更流暢。聖經旁邊的小註通常都會說明這些修改,其中有些則是根據古譯本。

  11. 虛詞又(和合本未譯)將這個新的主題與前文鬆散地相連。耶和華對新時代擴大說明,因與祂立約之民會受到很大的影響。與你立約的血;透過祭牲所流之血,約得以堅定;這約最初是與亞伯拉罕立定(創十五9∼11),在摩西時再延續(出二十四5∼8),每日在聖殿獻上的祭牲,代表這約不斷更新(出二十九38∼46)。除了本節之外,舊約惟獨在出埃及記二十四8特別提到「立約的血」。這兩個字合成的詞,因為耶穌在設立最後晚餐時用到(可十四24),現在已為人熟知;而其完全的含義,便在於祂的死。

  我要將你們被擄的人釋放出來。希伯來文用完成式(預言經常如此),表示神的作為臨近;而其應用遠比被擄者的歸回更廣(羅六16及下)。從無水的坑中(希伯來文 bo^r),NEB 刪去未譯,JB 放在括號中。長久以來它都被視為邊註216,但早期譯本都沒有刪除,而且它也頗有意義。從無水之坑救出來,等於使人從死亡中再獲新生。

  12. 這些囚犯首先得到的勸勉是︰要轉回保障,「有圍牆的城」(參︰亞二5);被囚而有指望的人,就是相信那位應許的王,而滿懷期待的人。NEB 將這一行視為邊註,可能因為希伯來文有困難,而許多註釋家提出各種修改的辦法。希臘譯本的意思相當不同︰「你們將留在你們的要塞中,哦,會眾中的囚犯!」也許意指在那�媯平圇@救217。RSV 將希伯來文的意思表達得很不錯。我必加倍賜福給你們。這句話又是對錫安說的。或許是為了補償過去的憂傷,所以賜下加倍的喜樂(賽六十一7;長子可得加倍的份,見申二十一17),但這�堣]可能指人口倍增。

  13. 先知用大膽的比方描寫耶和華的武器。祂沒有解除武裝。儘管北國、南國已被四散,它們仍是祂的弓和箭,兩個互補,放在一起才有用。此外,祂還以它們為勇士的刀,在得勝之後高舉示眾。不過,這些武器不可以從戰爭的角度來解釋,正如用於僕人身上的類似意象絕不是指真正的打仗(賽四十九2)。我們要這樣看︰耶和華可以靈活指揮以色列和猶大,就像老練的戰士善用他的武器一樣。在你的眾子之上,哦,希臘。這些字,NEB 刪去,JB 放在括號�堙A視為邊註;有人認為它使韻律超載,因為前兩行構成對句,下面應該以另一個對句來平衡,而不是用三行218。多數學者假定「希臘的眾子」是要被征服的敵人,而這個邊註是馬喀比時代插進去的,為要使預言符合當時的狀況。但創世記十2、4,和以賽亞書六十六19,都以雅完指遠方未知之民、化外之人;在這段指末世的經文中,可能也具有此意219。希臘譯本內有這些字,表示在它翻譯時,這些字已是原文的一部分220。RSV 表達出希伯來經文的意思。神的子民將在祂普世的勝利中耀武揚威。

  14. 這�堛漸庰�表明神的顯現(參︰撒下二十二8∼18;詩二十九;哈三3、11),是以暴風雨來形容。雷是耶和華的角(希伯來文 s%o^p{a{r),這個樂器是用來吹出信號的,不只用在爭戰中,也用於禮儀與宗教慶典中,諸如安息日的開始。在這類論末日的經文中(參︰賽二十七13),耶和華用角呼召祂的子民來敬拜。南方的旋風︰因為南邊的西乃山曾是神顯現的地方(出二十四9、10、15、18),也是在立約聖典中,神啟示之處,舊約的詩中常以南方為神的住所(士五4、5;哈三3)。沙暴是這塊沙漠地區的特色(賽二十一1)221。

  15. 乍看之下。這一節似乎與以上的解釋衝突,必須要視之為戰爭的場景222。但另一方面,下一節卻沒有繼續戰爭的場景,反而具田園風味。先知乃是用生動的比喻,表達勝利的以色列欣喜若狂的光景。他們必吞滅並踐踏甩石者,最好譯為「彈石」;符合希伯來文(RSV 小註)。動詞吞滅(希伯來文 ~a{kal)是很普通的「吃」字,所以這�堛熒N思也可能為「他們將要吃」──言下之意為勝利的筵席。那些像飛彈般射向他們的彈石,會像其他的武器一樣無用。RSV 吸血式的解釋,是依據希臘譯文︰他們必飲他們的血,猶如飲酒,然而希伯來文意為︰「他們必發出大聲,好像喝醉酒一樣。」不過,在這場勝利的筵席中,代表豐沛的不是醉酒,而完全是另一回事(參︰弗五18);這樣的豐沛亦無止境,因為它將「滿到杯緣」,好像裝滿祭牲之血,要倒在祭壇四角的杯子(利四7等)。

  16. 這�堛漱騄諤幭雂F。耶和華的群羊安居在祂的地上,他們是祂的寶貝;他們圍繞在山坡上,在祂看來就像冠冕上的寶石,閃閃發光。

  17. 先知思想到,未來少男少女能在和平、豐盛之地成長,這光景讓他感到心滿意足。──《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