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亞書第十二章
Ⅱ 耶和華最後的干預與當時的苦難(十二1∼十四21)
從前面的大綱(90頁)可以看出,九至十一章所談的題目,在十二至十四章再度出現,不過愈接近「那日」,緊張度就愈高。這三章中,「那日」一詞出現了十六次,作提醒之用。最後,十四章以圖示的說法──典型的末日啟示文體──說明「那日」的事件在何處發生,隨之而來的,是神宇宙國度的建立,所有國家都來敬拜祂。
C2 耶路撒冷的歡樂(十二1∼9)
先知從戰爭與勝利的主題開始,地點在耶路撒冷,因為分散的被擄之人已經歸回。這座城被列國包圍,其人數比城中的人多得多。在這場勢力差距極大的戰爭中,連猶大也離棄了首都;直到耶和華干預,不平衡的局面才改觀。敵人反勝為敗,潰不成軍,因此人人都知道,是神護衛了這城,勝利終將屬它。此處全球的觀點、神奇蹟式地插手拯救耶路撒冷,以及事成定局的意味,都是末日啟示的特徵;解釋時必須配合這種風格。
所有的翻譯都用散文的形式,不過本章卻是以詩體的散文寫成。按著邏輯與文體,拉馬赫區分出幾個小單位,他稱之為「節」259。他發現這些呈對句安排︰2、3節;4+5、6節;7、8節。第1節是前言,第9節為結論。
1. 有關標題的說明,請參閱九章1節的註釋,亦見增註,第173頁。論以色列,既然這�媄鰝`的是猶大與耶路撒冷,這一詞似乎出人意料;不過我們不難視「以色列」為指整個民族,不像十一章14節只指北國。十二至十四章沒有談到以色列與猶大的衝突。鋪張諸天……的耶和華,這�奡˙﹞j能的造物主,不單創造宇宙,也造了大地與人;讓人想起以賽亞書四十二5。這段引言很合適這幾章,因其中展望大君王耶和華來完成一切事(十四17)。
2、3. 這兩節為平行語,顯出它們是連在一起的︰「耶路撒冷令人暈眩的杯」,與「耶路撒冷一塊重石頭」相呼應;「萬民」重複出現;包圍的概念也重複出現。因為某種原因,列國都想獲取耶路撒冷260,正如十四章2節;但他們得不償失。耶路撒冷令人暈眩的杯,「杯」代表神為人所定的生命經驗,可能為「救恩的杯」(詩一一六13),福杯滿溢(詩二十三5);但從人的悖逆不信看來,這�堨痊O耶和華忿怒的杯。從前耶路撒冷要喝這杯,以至喝盡(賽五十一17;參︰耶二十五17、28);但現在這杯已經挪開(賽五十一22),輪到列國要喝。他們既喝醉,就無能為力。NEB 取 sap{,「杯」這字的另一個意思「門檻」,因此讀來不同。
它也要與猶大反對。第2節下半的希伯來文不容易明白,古譯本也沒有太大幫助。JB 將它刪去;可是 NEB 或許傳達了原意︰猶大在耶路撒冷被困時將身不由己。猶大也反對耶路撒冷,或是出於自願,或是被仇敵壓境的勢力所迫。
耶路撒冷一塊重石頭。這�堛犒炵e是一群挑夫要合力抬起一塊巖石。儘管他們的人力充足(萬國),還是傷到了自己,因此必須放棄嘗試。
4、5. 畫面又改變了,有騎兵在攻城,他們似乎被癱瘓,無技可施。在前一句對聯中,列國的災難似乎是出自他們自己的決定;而在本節,耶和華則主動干預。這�堣]有重複句︰「我必擊打每匹馬」;驚惶,巴拉攻打西西拉時便是如此(士五22),使騎馬的顛狂。因背道而遭致的一系列災難中,顛狂與眼瞎相連(申二十八28)。我要睜眼看猶大家,這是第四次提到「耶和華的眼」(三9,四10,九8),目的是在審判之日拯救他們。神已經為耶路撒冷的緣故插手干預,因此猶大也來投靠祂。
6. 這�堭蘑�行動的仍是耶和華,我必使猶大支派如同火盆在木柴中……。猶大置身於敵人中的事實,反而對大局有利。火怎樣瞬間點燃火種與柴堆,猶大也將使仇敵遭毀滅,而耶路撒冷則在一旁觀看。
7、8. 耶路撒冷的大衛家與其餘的猶太人之間的競爭,因神應許猶大先勝而告解決。他們互相需要,不可彼此轄制。耶和華保護耶路撒冷的盾牌,也要保護他們;祂的能力將使軟弱者有大衛的才幹。盼望仍然以大衛家為中心,這個家必如神,這是很大膽的聲明,下一句則將其修飾為,如耶和華的使者。前來向大衛求恩的人,曾說他「如同神的使者」(撒上二十九9;撒下十四17、20,十九27);這是一句尊敬的話,刻意的誇大之辭。然而應驗在耶穌身上時,卻還顯得分量不足。
9. 這節結論毫不含糊地指出本段的要點︰耶和華定意滅絕來攻擊耶路撒冷各國的民。世界衝突的事實已假定存在,耶路撒冷必得到最後勝利;無論這將是按字面或是寓意出現,都必成就。
259 Lamarche, p. 74; R. C. Dentan(IB, VI,
p. 1106)形容第2節以下為「儀文形式的短歌」。
260 先知假定耶路撒冷是地球的中心(結五5,三十八12)。見 S. Terrien, 'The Omphalos Myth and Hebrew Religion',
VT, XX, 1970, pp. 315∼338.
B2 為被扎者哀慟(十二10∼十三1)
這一段和前面形成強烈對比。勝利的歡欣現在轉為哀慟。大衛家與耶路撒冷的居民,剛從耶和華得著保證,但卻不可任意而為。他們需要新的靈(十二10)和新的潔淨(十三1),這些事都與城中一位人物被殺,而帶來的哀慟有關。
10. 憐憫與懇求的靈,這種新的心態來自耶和華,我必澆灌。憐憫(希伯來文 h]e{n)直譯為「恩惠」,但在這�堶n彰顯的特定恩惠,乃是為一謀殺事件悔改,所以較自由的翻譯也合理。NEB 譯為同情與憐憫的靈,保持 h]e{n 的自由翻譯;「憐憫」來自希臘文的 oiklirmou,但希伯來文\cs16 tah]@nu^ni^m 意為「尋求恩惠」,因此譯為「懇求」。當他們仰望那位他們所扎的,早期譯者顯然認為這節很尷尬,因為他們的翻譯呈現將希伯來文作各種修改的努力。
在希臘譯本中,被扎變成「以輕視對待」、「羞辱」;在亞蘭文譯本則為「排斥」。仰望他見於一些希伯來文抄本,但也許不是最可靠的。希臘文、敘利亞文、亞蘭文和拉丁文等譯本根據較佳的希伯來抄本,讀為望向我(參 AV「仰望我」,RV「望向我」)。顯然有位早期的抄寫者感到,先知不可能讓耶和華說出這句表面衝突的話,即祂曾被處死;所以他將代名詞改變了。愈難的讀法愈可能是原文,因此這�媕竟�持原狀。NEB 將兩個代名詞都保留,而讀為︰他們將仰望我,仰望他們所扎的那一位。這必須要稍微改變希伯來文的子音和母音;惟一支持這翻譯的是一晚期的希臘譯本(Theodotian,主後第二世紀),這譯本可能受約翰福音十九37的影響。約翰雖用本節,但卻不可視為證據,因為新約作者常自由使用舊約(參︰亞九9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6,Name= ,談福音書作者的引用);他也許只是要帶出一般的意思。
如果我們接受原文可能為「仰望我」,其意義為何?以下介紹三種典型的解釋,可看出註釋家意見何等分歧。許多人認為,先知是想到某位歷史人物,如歐尼亞三世,他於主前一七○年被謀殺;或是馬喀比的西門,他於主前一三四年被謀殺261;但即使可以把這段經文的日期訂得這麼晚,也沒有一位歷史人物能完全滿足它。另一個相對的看法,是克巴確克(A. E.
Kirkpatrick)提出來的︰「被推翻的是代表耶和華的人,也就等於祂本身。」262 但是,兩個位格怎能以其中一個的死來算?克巴確克自己承認「這段經文是未解決的謎」,加爾文是以這�堛漲漪O比喻︰「現在神……以人的方式說話,聲稱祂因祂百姓的罪受傷;尤其當他們頑梗背逆,輕視祂的話,祂就像一個人心臟被刺,受到致命的傷害。」263
在提出更進一步的建議之前,最好先看看整個上下文。這一章的下半集中於一件事︰因一位被扎之人的死而引起的哀慟,這哀慟之苦的程度,如喪獨生子。創世記二十二2;耶利米書六26;阿摩司書八10,希臘文譯本將形容詞「獨一」譯為「鍾愛」(agape{tos),無論是指一個人(以撒),還是(如耶利米和阿摩司所言)指整個百姓。同樣,長子在猶太家庭中為特別寶貴的孩子。從出埃及以來,以色列就被稱為耶和華的長子(出四22)。因此,將被扎之人以整個民族來解釋,是有根據的,故鍾斯譯為︰「他們將仰望我(耶和華),觸摸那些他們(列國)殺死的人」或「死在戰爭中的人」264。他認為此處是指猶大的烈士,他們在最後之戰中,為拯救耶路撒冷而犧牲。他也要人注意以賽亞書五十二12∼五十三12265,他將那�堛犒略H解釋為「集合」名詞。為國捐軀之人的受苦,或許可以視為具救贖性,但這些烈士之死與哀慟之後罪的潔淨(十三1)又有什麼關係?這樣的解釋並不令人信服。
11. 接著是一則難解的類比︰這場哀慟大如米吉多平原之哈達-臨門的哀慟。RSV 言下之意,指「哈達-臨門」為一個人;而 AV、RV 則是指地名。後者為古老的解釋,可溯自耶柔米,他將這地視為他所知道的路馬尼(Rummane*),距耶斯列不遠。既然他住在伯利恆許多年,這個辨認或許有充分的證據。但後來的註釋家屬意其他地方。舊約有一個地名叫臨門(書十五32,十九7,和合本譯為「利門」;亞十四10),但這也是一個神祇的名字(王下五18)。許多現代註釋家放棄了古老的解釋,而用宗教禮儀和神話來解釋。有人認為,「哈達-臨門」是巴比倫神祇塔模斯的另一個名字266,或是類似塔模斯的繁殖之神的名字,在一年一度的儀式中,有為塔模斯的哭泣,就是以西結所責備的(結八14)267。
勞雷(H. H. Rowley)相信,拉斯珊拉(Ras Shamra)碑文有助於了解迦南的宗教儀式,也可能解釋這一節268。哈達是古代閃族的暴風之神(參︰撒下八3等處,哈大底謝,意為「哈達是我的幫助」)。在古迦南的神話中,哈達是阿雷音的父親,他的兒子死於摩特(這個名字與希伯來文的「死」字有關)之手,而哈達為他大哭。後來經過報仇,阿雷音與摩特都復活了。如果這是一年一度儀式的根據,這觀念也許影響了以色列人,因此成為一種比較的標準,先知以它來衡量悔改的程度。
這種古老的習俗有可能到被擄之後仍然存在,和以色列所看重的一些歷史記念日結合在一起,諸如︰約西亞之死──米吉多可能指這件事(王下二十三29)。西方的聖誕節也是將異教與基督教的節期合併。我們知道在編歷代志的時候,為約西亞的哀哭仍然每年舉行(代下三十五25)。也許猶太人臆測,倘若敬虔的約西亞沒有死,就不會有被擄的事。
早期譯者對這一節就感到困難;從亞蘭文譯本可見一斑。由詹斯瑪翻譯的譯文為︰「如同為暗利之子亞哈的哀慟,他被他泊臨門的兒子哈達臨門殺死;又如同為亞們的兒子約西亞的哀慟,他被法老尼哥(那殘廢者)殺死。」269這是第三種對哈達臨門的解釋,視他為歷史人物,就是將亞哈殺死之人;這人除此處外並無其他資料(王上二十二34);但這個解釋不能令人滿意,因為哀慟的對象應當是哈達臨門,而不是亞哈。德柯爾認為,為外邦神祇的哀慟,與在耶和華面前的哀慟不可能相提並論;他從亞蘭文抽出「亞們」一字,指出其子音可能與臨門的子音弄錯了。這樣調整後的翻譯,意思很順︰「那日的哀慟將如為亞們之子(即約西亞)在米吉多平原的哀慟。」270 不過,這解釋只是根據一種譯文的修改,必須視為臆測性很高。
12∼14節哀慟的人,又讓人注意到大衛(參10節;十三1),他為掃羅與約拿單之死,並押沙龍之死(撒下一19∼27,十八33)大大悲慟。布魯斯(F. F.
Bruce)注意到這�奡ㄗ鴗j衛,而認為這則神諭的詞彙「可能取材自全國性儀式,尤其可
既然學者的觀點如此混亂,第10、11節究竟當如何解釋?這宗謀殺事件發生於耶路撒冷,被害者從某方面而言是與耶和華認同的,而城內的居民必須對他的死負責。在事件發生後,他們受良心譴責;而在莫大的悲哀之際,他們發現自己�堶控o著了一份恩賜,就是新的悔改之靈,和懇求赦免之靈,緊接著則為從新開的泉源得潔淨的應許(十三1;參︰結三十六25、26)。雖然以賽亞書五十三5的「刺傷」與這�堬�10節所用的字不同,但拉馬赫卻發現,這兩位作者同時表達了相似的觀點,必有其重要性;他們共同的信息為︰耶和華的使者被刺、死亡,與罪得赦免有關。他的看法可說相當正確。不過,撒迦利亞並沒有指認這位被扎者為僕人,或君王。
12∼14. 雖然先知說這地要悲慟,他所關注的是耶路撒冷,尤其是王室,如大衛從前的哀慟一樣。當王室哀慟,全民也會跟著哀慟。大衛有一個兒子拿單(撒下五14;參︰路三31),利未有一個兒子示每(民三18)。王家與祭司家族被挑出來,因他們在這罪中有分;也許是他們的野心和嫉妒促成了這事。重複的話,每家獨在一處,妻子獨在一處273是為要強調悔改的真實。每一個人都悔改,不是因受別人流淚的影響,不是外表做作,好像職業的哭手。真正的悔改乃是神之靈的禮物(10節)。──《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