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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亞書第十一章

 

D.    彌賽亞來臨後的遭遇(十一1-17)

        撒九至十章主要是論到選民蒙恩的經過與結果,撒十一章卻是指出為什麼他們不能早日蒙恩的原因,全是他們棄絕了那「生下來的王」━━他們的彌賽亞之故,故此本章就道破撒九至十章之恩澤要延後纔能降下來之主因。(注17)

 

1.    彌賽亞被棄絕後的結果(十一1-6)

 

        利巴嫩哪,開開你的門,任火燒滅你的香柏樹。松樹阿,應當哀號,因為香柏樹傾倒,隹美的樹毀壞,巴珊的橡樹阿,應當哀號,因為茂盛的樹林已經倒了。聽阿,有牧人哀號的聲音,因他們榮華的草場毀壞了,有少壯獅子咆哮的聲音,因約旦河旁的叢林荒廢了。耶和華我的神如此說,你撒迦利亞要牧養這將宰的群羊。買他們的宰了他們,以自己為無罪,賣他們的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我成為富足。牧養他們的,並不憐恤他們。耶和華說,我不再憐恤這地的居民,必將這民交給各人的鄰舍,和他們王的手中,他們必毀滅這地,我也不救這民脫離他們的手。

 

        a、  以色列被毀的描述(十一1-3)

        作者透過希伯來文兩個文學技巧,很生動地書寫以色列被毀的情形。他以極美的詩歌體裁,描繪一幀巴勒斯坦地被蹂躪的圖畫,他又以「倒置法」描述之,即先述其果,再說其因(如創十與十一章的記述也是果因顛倒寫成法)。(注18)

        不少學者對這段選民國被毀的描述採取數個不同的解釋立場:

        (1)    是描繪性的敍述,並無歷史上的應驗(如H.C. Leupold)。

        (2)    已在主前586年應驗━━故本段是回顧性,而非預言文字(如一些猶太學者的主張)。

        (3)    在瑪喀比時代應驗━━此說注重近景(near view)亦宣導撒書後半部(九至十四章)是本時代的作品。(ICC, TOTC, 舊約釋經全書)。

        (4)    主後70年應驗━━因在歷史上,本段與棄絕彌賽亞為牧人有關(十一4-17),並無庸續性。(注19)(在應用上才有),亦非如有人說這與當時背景毫無意義,因這是預言,在當時無人預知在何時發生,故仍有意義,否則所有預言皆與當時絕無關係了。故此說是準確的(如C.Feinberg, Keil, Laetsch, Cashdon等)。

        作者以巴勒斯坦地參天的叢林(如黎巴嫩、巴珊)代表國土(如Keil, Wright, Von Orelli)有學者將黎巴嫩寓作聖殿、香柏樹、松樹、橡樹等寓作侵略以色列的外邦君王,如Kimchi, Baron, Pusey, G. C. Luck),現全毀壞荒廢了,這是因他們拒棄彌賽亞(見下文)而產生的後果。

        b、  以色列被毀的原因(十一4-5)

        以色列被毀,但原因何在?神要先知將其活演出來。他要撒迦利亞扮演一個牧人的角色,並吩咐他牧養一群羊,而羊至終會被宰的,故稱為「將宰的羊群」(十一4),又告訴他這羊將來的遭遇(十一5)(參詩四十四22)。

        十一5跨越先知的時代,達到彌賽亞出現為以色列牧人的時候。先知以羊群比作以色列國,在此時出賣以色列的是國家的宗教領袖,如法利賽人、文士、祭司等,因他們不要彌賽亞作他們的牧王,反說「我們只有該撒」(參約十九15、12)。他們本應忠誠的牧養羊群(「牧養他們的」),不應出賣之(「並不憐恤他們」),但他們賣了後還說「感謝神」,因他們根本沒有罪愆的感覺,反而因獲利而沾沾自喜,並且還說稱頌神那樣的虛偽屬靈話,又說「因此成了富足」。

        買者在當時是羅馬人,他們後來將羊宰殺了(主後70年的時候),他們如此行還以為天經地義,不是犯罪的事(參耶二3,卅16,五十6-7)。以色列首領的惡行,令人髮指,下文審判的定局是可測之事了。

        c、  以色列被毀的定局(十一6)

        不但以色列的領袖不憐恤百姓,神也不憐恤他們,將他們交付各人的鄰舍(即放棄他們之意)並交付他們的王(指彌賽亞時候的該撒)的手中,叫他們遭受國家被毀的審判(主後70年那次國家滅亡時約有一百一十萬猶太人喪生)。(注20)

 

2.    彌賽亞被棄的預言(十一7-17)

 

        於是我牧養這將宰的群羊,就是群中最困苦的羊,我拿著兩根杖,一根我稱為榮美,一根我稱為聯索,這樣,我牧養了群羊。一月之內,我除滅三個牧人,因為我的心厭煩他們,他們的心也憎嫌我。我就說,我不牧養你們,要死的,由他死,要喪亡的,由他喪亡,餘剩的,由他們彼此相食。我折斷那稱為榮美的杖,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當日就廢棄了,這樣,那些仰望我的困苦羊,就知道所說的是耶和華的話。我對他們說,你們若以為美,就給我工價,不然,就罷了。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耶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窯戶。我便將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我又折斷稱為聯索的那杖,表明我廢棄猶大與以色列弟兄的情誼。耶和華又吩咐我說,你再取愚昧牧人所用的器具。因我要在這地興起一個牧人,他不看顧喪亡的、不尋找分散的、不醫治受傷的,也不牧養強壯的,卻要吃肥羊的肉,撕裂他的蹄子。無用的牧人丟棄羊群有禍了,刀必臨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他的膀臂必全然乾枯,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

 

        十一7承接十一4-6的吩咐,作者遂扮演牧人起來,他扮演一個帶預言的角色,執行將來彌賽亞的使命,演出了彌賽亞的遭遇,同時他亦將以色列對彌賽亞來臨的態度演出來。此外共有二次象徵性的表演,每次皆預告國家將來的遭遇(有學者謂此處是異象�堛煽J言,先知並沒有實際地扮演牧人的角色,如H.C. Leupold, S.R. Driver, E.B.Pusey)。

        a、  首次象徵性行動(十一7-14)(「於是」)

        (1)    折斷榮美杖(十一7-11)

        於是撒迦利亞揀選群羊中最困苦的羊,以示他們的苦境,並手拿二根牧杖,稱一根為「恩榮」(榮美的恩典,包括憐恤、慈愛、看顧等等;中譯「榮美」),另一根為「聯索」,指國家的團結或合一的聯繫,這本是彌賽亞的工作,將恩慈及合一賜給那被外族鐵蹄統轄的選民國,只要他們肯接納他為他們的彌賽亞王(十一7)。

        可是在簡短的「一個月」內(短暫之意),先知牧養的工作竟遭白眼,結果他決定「除滅」(wa'akehid意「放棄」,如出廿三23;何五6)。先知可能因羊群太大而請了三名助手協助牧顧之工作(先知作起大牧人來,參彼前五2),可是這三人必定在工作上不忠職守,屢勸不改,使先知厭煩他們,但他們對先知的態度也不分伯仲(「憎嫌」原文bahal是「反胃」之意)(十一8),以致先知決定放棄他們(十一9)。

        先知放棄三個牧人是一個歷史動作,但這動作是表明將來一件更大的棄絕,故此這三牧人亦具有預表性的涵意,但他們究竟預表什麼人?在此方面經學家的解釋真是五花八門,超越45種以上。(注21)他們的解釋與他們視撒書後半部的寫作日期有關:(1)主張本部份是瑪喀比時代的作品者便在此時期內找出三人來作這三牧人(如ICC)。(2)其他的解釋則各展其能,五光十色,有說「三」字是象徵性字眼,意「完全」,(如TOTC),不用找歷史人物;亦有學者從舊約至兩約間各找人物充配這三位牧人,諸如摩西三兄妹,撒迦利亞、沙龍、米拿現等不贅。普通保守派學者將三牧人預喻在彌賽亞出現時以色列國的三種領袖:宗教方面的(如法利賽、文士、撒都該等)、祭祀方面的(如祭司長、祭司、利未人)及民政方面的(如長老)。據福音書記載,就是此等人商議除滅耶穌的(如太廿七11;可十五1)。

        為了表明他的放棄,先知就折斷那「榮美杖」,這動作表徵神與萬民所立的約此時廢棄了(十一10),這約在聖經內並無記載,但其意在舊約中多處出現,這約的正面說明神在選民間立了保護他們的約定(如迦二8;何二18;結四25);反面說這約亦指神禁止外邦國侵侮他的選民。如今此約除去,表明神放棄其選民,任由外邦國攻取他們。那時,那些「仰望我的困苦羊」(指羊群中接受先知牧養的,即舊約常提及的「餘民」(注22))便堅信神言出必行了(十一11)。

        (2)    折斷聯索杖(十一12-14)

        先知回去向羊的主人收取牧養的工作(原來先知起初是向他們找份牧養工作的。關於先知如何牧顧群羊的動作,作者在開始時沒有和盤托出,只在故事發展的過程中逐漸透露故事所需資料,而構成一全完的事蹟),旨在試驗他們對他的工作有何評價(十一12a)。先知如此行是一個象徵性的動作,預表將來猶太領袖對彌賽亞的意見與態度。

        於是羊主給了他三十塊錢(十一12b),這是律法中賠償被牛觸死之奴僕的價錢(參出廿一32)。據考古學家考證,以三十塊錢作為工資亦是一個極度侮辱的表記,(注23)可見他們視先知的工作,只有死奴的價值,神於是吩咐先知將他們認為美好的工價丟給窯戶,先知在神的殿中就照做了(十一13)。

        為了表示這動作是一個很嚴重的放棄,先知將第二根杖折斷,藉此表明神廢棄以色列全國的「聯誼」(hahokelim意「聯合」)(十一14),即神讓他們兄弟分裂,國家敗亡(應驗約十一48的預言)。

        關於先知在神殿中將三十塊錢丟給者窯戶這件事(十一13b),學者們有幾個不同的解釋

        (1)    「窯戶」(yotser)應改作「殿庫」(Ostar)━━先知是將三十塊錢放在殿庫內(主張此見解的有TOTC, Cashdan, C.C.Torrey,敘利亞譯本等)━━但此解釋不能與太廿七3-10的記載和諧。

        (2)    「窯戶」該是「火窯」━━先知將錢丟在火窯中,將金器銀器溶成金塊銀塊,作為工資或各類交易時的基本錢幣單元(如Laetsch,七十士譯本,拉丁通俗本,Symmachus譯本等)━━同第一見解,此法不能解釋太廿七之記載。

        (3)    「丟給窯戶」是一句流行之俚語,與「丟給狗吃」類同,表示一種完全卑視放棄的態度(如H.C.Leupold),但此語的用法無從考據,亦不能解決太廿七章的問題。

        (4)    「窯戶」是不淨的地方,在殿院外面(參王下廿三10;耶十八2,十九2)。先知所行乃表示他視三十塊錢是不潔淨的,故棄之於地(如Hengstenberg)━━但此說需假設窯戶處在殿的外面。

        (5)    當時窯戶正在殿中工作(因窯匠慣常來往聖殿,更換破舊的鍋碗及各類獻祭用具,參撒十四20;利六28,如Baron, TOTC, P.185),先知將錢丟給窯戶,因他代表各階層中最低下的一種,而在殿中丟給他是一種公開棄掉的表示(如Baron, Keil, Wright, C.L.Feinberg, TOTC)

 

結論:

        先知在聖殿中把錢丟在地上(表示卑視放棄),後來祭司拾起銀錢來(太廿七6),但他們不敢將錢放在庫中,於是買了窯戶擁有的一塊田地(可能亦因該處置有甚多的破碗瓦器之類,故稱為「窯戶之地」),故此先知的錢遂「丟給」(el, 達到),即終於到達窯戶的手中。(注24)

        另一問題則與太廿七3-10有關,表面看來,撒書所記與馬太所提似相互矛盾,經學家的釋法可分五類:

        (1)    馬太弄錯了(因抄本錯),撒迦利亞之縮寫名字是Zriou,耶利米的是Jriou,故文士抄寫時可能因不小心而弄錯了,後來馬太將撒迦利亞書之記載放在耶利米書內(如Baron, Leupold, Keil, Wright, Luther, Augustine等主張)。

        (2)    一些抄本沒有提耶利米之名字,只說「這就應驗先知的話」。馬太撰著其福音書時據自其他抄本,故弄錯了(如敘利亞譯本)。

        (3)    撒迦利亞的資料是從耶利米書或從次經耶利米書信來,故馬太將原來講者的名字寫上(如Origen, A. Plummer, Hengstenberg, A. Edersheim)。

        (4)    按古猶太傳統,先知書排列的次序是以耶利米書為首(次為以西結,再次是以賽亞,才排其他),這方式的編排在多處抄本中出現。馬太將先知書的首本作全套作者之代表,故撒迦利亞書的記載遂歸給耶利米了(如Lightfoot, Scrivener, Wright, M. F. Unger, C.L. Feinberg)。

        (5)    馬太將耶利米及撒迦利亞兩書的資料合成一處經文,而將出處歸給兩者間較著名的耶利米(此合併法如太廿一5;可一2-3)(如ICC, Laetsch, G.L.Archer, Hengstenberg與Edersheim之另一釋法)。

        b、  再次象徵性行動(十一15-17)(「又」)

        (1)    囑取愚牧器具(十一15-16)

        先知又蒙吩咐,再次扮演牧人,現今演作愚昧的牧人(「愚昧」ewili字根意「硬皮」,表示對自己的工作或任務毫無感情,毫不在意(注25)及惡毒(注26),參伯五3)(這�堛`意,愚昧牧人並無特殊「器具」,原文Keli具有包括性的含義,如竿、杖、囊袋、樂器,他成為愚昧只在心中愚昧,不懂得牧養,故稱愚昧)(注27),他如何演出,撒書沒有記載,但神藉著他的扮演,預言將來會興起一個愚牧,亦是惡牧,以示神因他們藐視先知(代表彌賽亞)的後果(十一4-14)。神自己解釋先知的象徵動作所表示的意義(十一16),這將來要出現的愚牧不一定是大希律(如Kimehi, Henderson之主張)或亞基帕(如猶太傳統釋法),或是從瑪喀比至主降生時以色列的國家領袖(如ICC, LOWE)或羅馬帝國(如Wright),或敵基督(如Baron, Jerome, Pusey, Unger, Feinberg),而是任何一個自稱彌賽亞降生前至主後70年時國家傾覆前的國家領袖(如Hengstenberg)。因本段前文(十一1-3)是論到彌賽亞被棄之後果的預言,作者並利用一連四個同字母(Alliterated)的動詞(以「n」為首,即中文四個「不」字的動詞),描述此人喪心病狂之行為,最後連羊的蹄甲也撒裂,目的在尋找最後一囗羊肉,可見此人不顧羊群生死的毒辣手段。

        (2)    宣告壞牧人之禍(十一17)

        「無用的僕人」(「無用」haelil,意「無價值」、「無用途」,多指偶像方面,參利十九4,廿六1;賽二8、18、20,十10,十九13,卅一7;詩九十六5,九十七7;代上六26;結卅13;來二18)就是「愚昧的牧人」。上文是論到他的本性及工作,現今則論到他的本性與該受的審判。

        「膀臂」代表身體的力量,也代表牧人帶領的責任。「右眼」代表全身的智慧,也代表牧人對群羊的看顧,現今全然受判,代表完全滅亡。

 

III.    等二個默示:(十二━十四)

  彌賽亞國的來臨與建立

        第二段默示與前段在主題上有甚多異同之處。前默示(九至十一章)主要是論彌賽亞;此段(十二至十四章)則論彌賽亞的國;前段論彌賽亞來臨後的遭遇━━被棄;此段卻論彌賽亞來臨後的另一種遭遇━━被納。前者的預言在彌賽亞首次來臨時已蒙應驗;後者則要在他再次來臨時才應驗。前段預言彌賽亞國不能建立之因,後段則論彌賽亞國度的建立之經過與後果。

── 馬有藻《撒迦利亞書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