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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身體的異象

 

“我從起初在本國的民中,並在耶路撒冷,自幼為人如何,猶太人都知道。他們若肯作見證,就曉得我從起初,是按著我們教中最嚴緊的教門作了法利賽人。現在我站在這裡受審,是因為指望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神,都指望得著。王阿!我被猶太人控告,就是因這指望。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什麼看作不可信的呢?從前我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行了。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裡。他們被殺,我也出名定案。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又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色去。王阿!我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我們都僕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什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我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二十六4-20)

“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2-23)

禱 告:

主阿!我們讚美禰!我們感謝禰!我們可以奉禰的名在一起聚集,相信禰在我們中間;靠著信,我們可以知道禰的同在。主阿!求禰說話,僕人們在這裡敬聽,讓禰能得到榮耀。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主若願意,在這四天早上,我們要從四個角度來看身體。今天早上,我們願意交通到“身體的異象”;明天早上,我們會提到“身體的呼召”;第三天早上,我們會說到“身體的原則”;第四天,我們會說到“身體的生活”。

 

【異象的真義】對於基督徒而言,異像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所說的異象,不是指肉眼看見的什麼景象,乃是指比這個更深的看見。就以保羅的例子來說:縱然他肉身的眼耳聞見了,他看見了大光和聽見主的聲音,但是,聖經所說的異象要比肉身所見所聞的更深。在加拉太書中,保羅提到這個經歷時,他說:“神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加一16)可見異象不僅指外在的見聞,更是指裡面的看見,就是聖靈把神的意念,啟示在我們的裡面,是在我們的靈裡看見了一件事情。換句話說:就是用我們屬靈的眼睛,看見了神的心。所以,異象的意義是我們看見了在神心裡面的意念,明白了神要的是什麼;或者說:在創世以前,祂的目的是什麼。這是我們所說:天上異象的真實意義。

 

【異象指明方向,也提供前行的力量】所羅門在箴言書第二十九章十九節說:“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放肆”可譯作“滅亡”、“分散”。因為沒有異象,百姓就沒有約束,引致滅亡或者分散了。在此,我們看見異象對神的百姓是多麼的重要!若是沒有異象,我們就把所有的約束都丟棄了;若是沒有異象,神的百姓就必零零碎碎的分散到四方;若是沒有異象,我們在屬靈上就死亡了。天上的異象不僅給我們目標(方向),而且給我們力量(持續的力量)。

當我們面對問題的時候,異象就給我們力量,叫我們可以繼續的往前。尤其在這世代盡末了的時候,我們四周圍的壓力很大,所有的事物都將被震,正如聖經所說的,有一天,不但世界被震動,連天勢都要被震動,所有能震掉的,都會被震掉;只有神的國不會被震動(來十二26-28)。當我們面對這種情況,什麼能給我們方向呢?叫我們知道往那裡走,而不致漂流無定,能朝著一個標竿努力向前?只有異象能指給我們目標,並賜給力量,能以向那個目標前進。你知道,當我們向著標竿直跑的時候,路上定有許多難處;基督徒的生活總是一個難關又一個難關,我們的賽程常是障礙重重。什麼使我們有持續的力量,能以不停滯地前行呢?異象!

當我與各地信徒接觸的時候,發現在神的百姓中,最大的需要是看見異象。因為缺少異象,神的百姓四處漂流,散佈在各方;而且站立不穩,遇見難處的時候,馬上就跌倒了。因此,神的百姓今天最需要的是異象。我們必須問自己,有沒有異象?在這異象中,我們看見了什麼?有沒有摸著神的心?知不知道神在我們身上的目的是什麼?弟兄姊妹!在這點上,我們必須很清楚;假如我們欠缺清楚的異象又怎能往前呢?所以求主憐憫,讓我們乃是一班有異象的百姓。

 

【保羅看見那從天上來的異象】那麼,這“異象”何所指呢?你記得:使徒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申辯的時候,把他一生的事奉歸結在一句話上,他說:“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這從天上來的異象,解釋了一切的事情。因此,現在我們要回頭來看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一、使徒行傳三次提到這異象:使徒保羅在大馬色路上看見異象以前,他名叫“掃羅”。對於這個異象,使徒行傳共提了三次。第九章是這件事情的詳細記載,路加把事實記下來,成為歷史的記錄。第二十二章是保羅在猶太人面前的申訴。你記得使徒保羅最後一次在耶路撒冷,曾引起一次騷亂,羅馬兵丁把他救出來,當民眾擁擠他的時候,他就請求一個讓他可以說話的機會。那一次,他向猶太人提到他過去的經歷。

第三次是在使徒行傳第二十六章,那是在外邦人的面前申訴,他再一次提到他在大馬色路上的經歷。因此,我們看見,保羅所見證關於那天上的異象,在使徒行傳中提到了三次。當知道,有一件事,若是被一再地提起,就是聖靈對此事要得到你的注意力,以引發你仔細去查考;因為二或三是作見證的數目。

換句話說:發生在保羅身上的事,是顯明在我們面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好讓我們能夠抓到同樣的異象。我相信這是聖靈的意思。既然是聖靈的意思,就盼望我們能著實把握住它,並確切地成為我們的經歷。��

二、掃羅其人:使徒保羅原先稱為大數的掃羅。他生在大數這個城市,且生來就是羅馬公民。那時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大部分人民是奴隸,因為被羅馬人征服了。奴隸沒有任何的權利,惟獨羅馬公民享有特權。掃羅出生於大數這城市,因此,被看為生下來就是羅馬人,所以他有權利。

其實,大數是外邦的城市,但那是希臘文化的大城市。政治在那個時候,是由羅馬統轄,而基本文化則屬希臘,所以掃羅年輕的時候,深愛希臘文化的薰陶;但他的原籍是希伯來人,成長於希伯來的家庭,母語是希伯來話,因此,當他長大的時候,已學到了許多希伯來的風俗。

到了十二歲、十三歲時,他成為律法之子,此時,他可能曾經去過耶路撒冷,在迦瑪列的門下受教。當時,迦瑪列是猶太教中一個非常著名的教師,是希律拉比的孫子。掃羅這個年輕人在迦瑪列的門下受教,那是猶太教最嚴緊的教門。所以,猶太教的傳統在他裡面根深蒂固,成了一個很宗教性人物。通常,年輕人很容易被世界所吸引,但是這個年輕人掃羅,只愛追求屬靈的事物。他既深受法利賽人的教育,就成了一個真正法利賽人。主耶穌曾直指法利賽人的短處,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太二十三13)

但是這個年輕人掃羅,乃是一個真的法利賽人,他很嚴緊的遵守法利賽人的律法,根據祖先的傳統,嚴緊的跟隨,而且非常的熱心。在當時那些迫害跟隨主耶穌者的法利賽人中,他是領袖。根據那班法利賽人的論斷,便以為主耶穌是猶太教中的一個騙子,因此,這個法利賽人中的年輕才俊,就立定心志,要把所有跟隨耶穌的人,統統除滅。

三、極力迫害跟隨耶穌的人:他比他同輩的法利賽人更長進,更認真的逼迫跟隨耶穌的人;不但在耶路撒冷,而且在其他外邦的城市。他從大祭司那裡取得了文書,要到外邦的城裡,去捉拿那些跟隨耶穌的人,要把他們帶到耶路撒冷去受審定罪。

有一天,他帶著大祭司的文書,前往捉拿跟隨耶穌的人,卻不料在將近大馬色的路上,晌午的時候,忽然有一道比日頭更亮的光,照在他身上,他被大光擊倒,僕倒在地上,繼而聽到一個說話的聲音,是希伯來語,對他說:“掃羅!掃羅!為什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剌是難的!”(徒二十六14)

四、用腳踢刺:“用腳踢刺是難的!”這句話頗有深意。以前農夫用牛或用馬拉著犁耕田。通常,犁田的牲口背上負著帶犁的軛,農夫一手扶犁,使犁頭筆直向前犁田,另只手則拿著一具尖銳的東西,叫作“刺”用以馴服牲口。你知道牛、馬都有自己的個性,時而不肯遵從主人的意思,因此犁出來的線條彎曲不直,這時,農夫就用那個“刺”,輕輕的刺一下牠的腿,以提醒牠必須筆直向前。可是牲畜很頑固,牠不但不理,反倒用腳踢“刺”,當然牠痛了。

痛過幾次以後,牠就馴服了,能根據主人的意思,乖順地犁田。那次,升天的主對掃羅說:“你用腳踢刺是難的!”換句話說:主告訴掃羅,你不是自己的主人;你有一個主人。

弟兄姊妹!豈不是嗎?我們常常忘記有一個主人,卻以為我自己就是主人,我要作什麼就作什麼,我們今天活在世上,只要作自己的工,關心自己的事。但是,神告訴我們:我們被生在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有一個目的,神在每個人身上,祂是我們的主人,祂要我們作祂的工,行祂的旨意。那就是我們之所以生在這個世上的原因。但是我們不知道,總要按照自己的旨意作。因此,神只好刺我們一下;但是我們不肯學該學的功課,反倒踢那個刺,結果就痛了一下。這是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會發生的事情。

這個年輕人掃羅,他偏行自己的旨意,以為事奉神就是要把所有的基督徒除滅。換句話說:他要實現自己的意志,而忘記了他有一個主人,忘記了神在他的生命中有一個目的;究其實,他乃作一件違背神在他身上旨意的事,因此,神就刺他一下。

你看行傳第七章司提反在公會中申辯的時候,掃羅在座,他詳細聽到司提反的證詞,也目睹司提反壯烈殉道的情形;掃羅本是一個誠實的人,是真正的法利賽人,他的良心未泯,他的深處被刺了。可能司提反死的光景,對於掃羅是一記很強烈的刺,深透他的良心,但是他踢開了,他沒有在良心的呼喚中服下來,所以在使徒行傳第九章中,他更加強烈地逼迫基督徒,意欲煙滅他自己良心裡的聲音。因此,在大馬色路上,主提醒他:“你用腳踢刺是難的!你已經踢了好幾次,這次應當清楚了,該服下來了!”

五、看見耶穌是主:感謝主!掃羅服下來了,他僕倒在地,回應主的話說:“主阿!你是誰?”他稱那一位向他說話者為主。掃羅原本是自我意識強烈,一向以自己為主的人。現在他承認有一位比他更大,更有能力的;對於這一位,他無法較量,因此他稱之為主。雖然不知道祂是誰,但是稱祂為主。他說:“主阿!禰是誰?”現在禰是我的主,我是屬於你的,袮要我作什麼?

掃羅態度的轉變,說出在大馬色的路上,他看見了耶穌是主。這個天上異象最要緊最中心的部分,是看見耶穌是主,看見祂是一切的頭,因為神已經立定主耶穌在一切的事上是頭。誰也不能在頭以外來看身體。在教會中,不論你看見什麼,假若所見是在“基督是頭”這事實、這範圍以外,你就錯了!因此我們必須看見,身體是在頭範圍之中的事實。

掃羅在大光之下,第一件事情看見的是“耶穌是主”,他在主的面前把自己放下;第二件事情就是問說:“主阿!我當作什麼?”他從來無需問別人說:“我該作什麼?”他一向滿有自信,知道自己該作什麼,且指使別人作他想作的事。這是平生第一次,他說:“主阿!我當作什麼?”我已經走到自己本事的盡頭,現在禰是我的主,袮必須告訴我當作什麼!弟兄姊妹!這是天上的異象,是我們每一個人必須看見的。

 

【神兒女需要在靈中看見耶穌基督是我們全部的主】我們是不是真看見主耶穌的確是我們的主?並不只是口說“主阿!主阿!”如彼得所作的;口裡喊說:“主阿!”卻接下來又說:“禰不可作這件事情!”(太十六22)所以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耶穌必須真是我們的主!主耶穌曾說:許多人稱呼我:主阿!主阿!但是我不贊許你;因為你所作的並非我父的意思(太七 22-23)。

弟兄姊妹!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們必須有天上的異象。並不是在頭腦裡知道耶穌是主;的確,神已經把祂升高,稱祂是主、是基督!但是對於這件事,必須在我們靈裡有真正的看見。耶穌是我的主,我裡頭不能小看祂。我們必須在祂面前跪下來,讓祂真正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主;不只有時候是我的主,也不只在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是我的主,祂必須是我全部的主。

你們可能聽過邁爾(F.B.Meyer)的一句名言:“我若不是你全部的主,就根本不是你的主!”這是他自己的經歷。有一次主耶穌來到他的生活裡,向他要生命裡的鑰匙。他有一大串鑰匙,有大的、有小的,每一支鑰匙都是開他生活裡不同部分的門。當主跟他要這些鑰匙的時候,他把所有的給了主,只留下一支最小的,那是他保留給自己一個小小櫥櫃的鑰匙。

當主發現了,就不願意接受那一大串鑰匙說:“我若不是你全部的主,就根本不是你的主!”邁爾掙扎了許久,靠著主的恩典,終於降服了,就把那支小鑰匙也給了主。這句話,也就成為他的名言。弟兄姊妹!我們多麼需要在靈裡的看見,主耶穌是一切的主;我們必須把生活中的每一支鑰匙交給主。讓我們在主面前有這麼一個交代,否則,我們在屬靈上怎能往前呢?又怎能面對所有從世界上來的壓力?這是天上來的異象最重要的一部分(我所能說的不過是真中的一小部分)

 

【靈�堹u看見,就無所爭辯】當掃羅看見耶穌是主以後,他說:“主阿!你是誰?”天上有聲音回答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你知道掃羅是法利賽人。法利賽人擅長思想,他們的心思細密,所以對於一個法利賽人,他聽到這個回答,很容易跟主有這樣的爭論,說:“主阿!禰若是耶穌的話,我是從來沒有逼迫袮的,我從未見過禰;更何況如今禰在天上,我連碰禰一下都不可能,怎麼說我在逼迫禰呢?”保羅有足夠的理由作這樣的爭辯。

是的!設若是我們所見的只不過停留在頭腦裡,那當然會爭辯;但是掃羅不同,這次是在他靈裡面看見了。人若在靈裡面真有看見,一切的爭辯就必丟往窗外。掃羅看清楚了,他明白雖然所逼迫的是跟隨耶穌的人,但是當他摸到這一班人的時候,就是摸到了那個頭。這是何等的一個啟示!

 

【古今所有信徒的總和是一個身體】在大馬色路上掃羅看見了這個異象,他看見他所逼迫的信徒,無論在耶路撒冷,在猶太的城裡,或在外邦的城市,就在那一刻,他深處裡明白所有這些個別的基督徒,原來是一個身體,連在一個頭上。你只要摸著身體裡任何一個肢體,就摸著那個頭。比如我碰某人的膀子,他就會回應說:“你為什麼碰我?”而不會說:“你為什麼碰我的臂膀?”足證所有身體上的肢體都屬於頭。

在大馬色的路上,掃羅看見了這個身體,對他來說:實在是一個大啟示。他看見所有在各城的基督徒,都是一個身體裡的肢體。這是基督的身體。因此,頭和身體是不能分開的。

 

【脫離狹隘的個人主義,進入基督無限的豐富中】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我可有這個異象?抑或仍舊堅持個人主義?雖然在屬靈的追求上,你很獨特,非常專精,可能變成十分屬靈,甚至像一根特立的紀念碑;但在神的旨意裡,卻永遠是團體的。因為我們的主耶穌是無比的豐富、無限的豐滿,聖經告訴我們:祂有測不透的豐富,神性所有的豐滿,都充充滿滿地存在基督裡。祂既是如此豐盛,這樣的豐滿,有誰能夠盡藏祂的無限?有誰能盡顯基督的榮耀?哦!乃是需要一個身體,許多的肢體,共同來盛裝頭的豐富,來彰顯頭的榮耀。

在大馬色的路上,掃羅看見一個宇宙的“大人”頭在天上,身體則在宇宙裡的各時各處,從第一個相信基督的,到最後一個信靠主耶穌的,任何時地,每一個人都只是一個肢體,沒有一個單獨的人,可以成為身體。但是,肢體雖然眾多,身體卻只有一個;一個頭、一個身體。弟兄姊妹!在我們的靈裡,是不是真正的看見了?我們是不是真正看見了個人不過是身體裡面的一個肢體?這個身體是與頭——基督連在一起的。掃羅在大馬色的路上,看見了基督是主,他就伏在祂面前,而一生忠心的跟隨主,完全降服在主的腳前。

 

【需要頭(元首),也需要彼此(眾肢體)】同時,關於身體,主也給他清楚的開啟。掃羅問說:“主阿!我當作什麼?”現在隨袮怎麼處置,任禰遣調,我要站起來,我要作。掃羅是一個意志力堅強的人,他精力充沛;他說:“主阿!我在這裡,現在禰要作什麼?”他把自己獻給主,願幫主作事。此時,他盼望主吩咐他,掃羅!你到某處去,作某些事;他就是這麼一個極其獨立的個人主義者。

然而,事與願違,主說:“你站起來,到大馬色城裡,在那裡等候我要差遣一個人,告訴你該作什麼。”這話對於掃羅而言,自然是十分難堪的。一個習慣於為首的人,既已降卑自己,服在主的腳下,願意隨祂遣調;主卻又告以,你所需要的不只限於我,你尚需要另一個人,我不要告訴你該作什麼,但我會差遣一個人來告訴你。這話對於掃羅的確太難,但他學到了功課。從此,他不但看見了身體,並且一個身體有許多肢體,沒有一個肢體是可以稱為身體的。我如何需要頭,我也如何需要彼此。

通常,我們都能說:“我們需要元首。”這觀念很尋常,至少在我們的心思都能接受;但是,我們很不容易說:“沒有他們(指不同的肢體)我不能作什麼!”因此你就發覺,許多基督徒有一個“屬靈”的說法:“我的主和我,不在乎任何人。”只有我的主和我;我需要主,我的主需要我。就是這樣,對於身體裡面其他的肢體我不覺得需要。但是一旦看見身體了,你的眼光就不只看見小小的一個自己,而看不見對弟兄姊妹們的需要;否則就是沒有看見身體。

此時的掃羅,神不只讓他看見身體的異象,從一開始,神就把他放在實際中,讓他知道,無論是誰,都需要身體上其他的肢體。我不告訴你:你到那裡去,在那裡等候,我要差遣一個人來告訴你。所以,從一開始,關於身體這件事,對保羅來說:就不是一個道理。於是,他站起來,張開眼睛卻什麼也看不見;有人拉他的手,領他到大馬色城裡。天上的異象到此並未結束,另一半要在大馬色城裡向他顯明。他在城裡等候。

 

【經過十字架,進入身體的生活】就著人的肉體來說:等候是最難的事。掃羅的肉體是很大的;但他在這裡學了一個功課。他學了讓十字架在他的生命裡作事,好讓他可以進入身體的生活。十字架是必需的。許多人不知道身體是什麼,因為他們拒絕十字架;但是十字架給我們身體,正如它給了我們頭一樣。

在大馬色城裡,掃羅禁食三天三夜,在禱告中、異象裡,主給他看見一個“小”弟兄。在此,主不是給他看見主在天上,不是給他看見那榮耀的主,卻給他看見一個“小”弟兄。“小” 弟兄叫亞拿尼亞,他進來,把手按在掃羅頭上,讓他的眼睛開啟。同時,主也在異象中向亞拿尼亞顯現,吩咐他到一條街上,名字叫直街,找到那個從大數來的人掃羅,把你的手按在他的頭上,讓他眼睛能看見。亞拿尼亞說:“主阿!我聽見這個人,他很有名,他在耶路撒冷,在猶太全地,逼迫跟隨禰的人。他來到大馬色城裡,是要抓我們,帶到耶路撒冷去;我怎麼能去他那裡,自投羅網呢?”主說:“你就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將要在萬邦面前,為我作見證。”

亞拿尼亞在大馬色城裡是人所知道的,因為那裡的猶太人知道他是一個很敬虔的人。但他並不是全世界都知道的,而掃羅那個時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所以若把掃羅和亞拿尼亞相比,掃羅是個大人物,亞拿尼亞則是個小人物;而且聖經裡,亞拿尼亞只出現過一次,可是掃羅就是後來的保羅,他寫了許多書信。實在很希奇,神用一個小人物來幫助一個大人物,好像基督的身體裡面都是同等的。在這裡給我們看見身體生活裡的實際。我們多麼需要彼此!我們多麼需要彼此説明!我們多麼需要彼此建造!所以,身體這件事並不是一個道理,也不只是看見一個異象;乃是實際活出來的事。

 

【弟兄和睦同居何等美善】亞拿尼亞照主的吩咐進去了,把手按在掃羅的頭上。手按在頭上的意思是說:我和你同一。這兩個人原來是不能見面的;因為他們是仇敵,若是見面,其中一個人就必要死。現在,你看見這兩個人在基督裡成為—。把手按在他的頭上,意即你跟我是同一的,彼此是認同的,是在同一個身體裡的。這真是美麗!這裡亞拿尼亞說:“掃羅阿!弟兄!”他不是說:“掃羅阿!那逼迫人的!”我不知道掃羅那個時候怎麼想,聽到一個他要逼迫的人,來稱他為弟兄,我相信他的心熔化了。他多麼感謝神的憐憫,我這逼迫人的,竟被稱為弟兄,何等的恩典!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美!是何等的善!難怪他的眼睛明亮了。

當他眼睛一開,第一個看見的,就是他的弟兄亞拿尼亞。他的靈被聖靈充滿,起來受浸,就與弟兄姊妹同出同入,並為主作見證。

弟兄姊妹!這就是天上的異象——基督是元首,教會是身體。這不是理論,乃是真實的事情。在你我的生活裡,也是真實的嗎?教會真正是基督的身體嗎?我們真正活出教會的生命嗎?我們是不是真正的看見彼此的需要,正像我們需要我們的主一樣?

我沒有辦法忘記,一位弟兄的見證。有一天那位弟兄去拜訪喬治卡亭(George Cutting)弟兄,他是《救知樂》這本名著的作者,神用那本書救了許多人。那時他已經九十多歲了。他一生過四處漂流的生活。這時,他已到了人生的薄暮,體力很差,時而清醒,時而昏迷。弟兄到訪時,正值他清醒之時,於是,握住弟兄的手,平靜且慎重地說:“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沒有祂嗎?你知道祂不能沒有我嗎?”他的意思是,若是沒有主,他沒辦法度日;而主若是沒有我,也沒有辦法度日。這是何等有深度的話!當然,我們沒有主無法度日,卻怎能說主沒有我們也無法度日呢?但是我們一定要來到這一點上。

那位弟兄就是用這小例子來說到身體。他說:“若是沒有你,我不能過活,若是沒有我,你也不能過活。沒有我的弟兄,我沒有辦法過日子,若是沒有我,我弟兄也沒有辦法過日子。我們需要彼此。”

弟兄姊妹!這是從天上來的異象,是我們必需看見的。這不是只讓我們說說聽聽而已,許多弟兄姊妹可能已經聽過許多次了,甚至覺得你聽累了,對於有些弟兄姊姊可能是第一次聽到;可是無論如何,親愛的弟兄姊妹!不要小看這件事;不要說因為我以前聽過了,已經知道了,不需拿到主面前,求主把這件事啟示在我的心裡。

 

【不僅懂得,更需要靈�堿搢ㄐj這件事情是神的奧秘,又是基督的奧秘。在以弗所書第三章三至五節保羅說:“我以前略略寫過的;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秘;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所以這件事被稱為神的奧秘,基督的奧秘,是曆世歷代所隱藏的,在我們以前,人不知道的;但是現在藉著聖靈的啟示,就讓我們知道,而且寫在神的話語之中。所以當我們讀神話語的時候,因為已經是明文,便很容易說:“哦!我懂了!”

然而,弟兄姊妹!你有沒有得到?因為這是啟示;換句話說:這奧秘只能從啟示得到。這是它的本質。因此,我們也只有根據啟示、靠著啟示,纔能真正地得到。在神話語中所啟示出來的,必須再啟示在我們裡面;藉著聖靈打開我們裡面的眼睛,讓我們真正的清楚看見、讓我們全人都被吸引、讓這件事成為我們的生活。因此,這是我們的禱告。我們不要小看這件事,縱然你頭腦裡懂了,你還必須來到主面前,求主開你裡面的眼睛,讓這件事在你的裡面成為真實的;像保羅一樣,這個異象對他是如此的真實,控制了他的一生。從那一天以後,你看見保羅的生活完全改變了,這異象不僅是他的生活,而且是他的服事。

 

【眾使徒的書信都以啟示這異象為主軸】在新約聖經裡的眾使徒,尤其是保羅,看見了基督身體的異象,在他所寫的七封給教會的書信中,有四封特別強調身體。比如給羅馬人的書信,從第一章到第十一章,保羅就說到神的憐憫,是如何臨到我們這些罪人的身上;主的血如何洗去我們的罪;祂的十字架如何把我們舊人一起釘死;如何讓我們稱義、如何讓我們得榮耀。所有的事情,都是神的憐憫;但是神的這些憐憫為的是什麼?要帶我們到那裡去了,當我們讀羅馬書第十二章的時候,在第十二章最後,你就看見要把我們帶到祂的身體裡。所有神在我們身上的憐憫,是為了身體,好讓身體能發表主耶穌。

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到第十四章;人們常常說: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是說到各樣的恩賜,可是你若是仔細地讀,就看見乃是講到身體;在那個身體裡,有許多的肢體,聖靈把不同的恩賜,賜給不同的肢體,讓身體可以被建造;可是最妙的道是愛。

其他兩封是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以弗所書是讓我們經過身體來看見基督;歌羅西書是經過頭看見身體。這就是保羅的職事。所以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能有身體的異象,把我們從個人主義裡拯救出來,把我們從我們的狹窄裡拯救出來,好讓我們真正看見基督是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禱 告:

主阿!我們承認人的話,永遠不足以發表袮的真理,乃是我們需要袮聖靈啟示,帶我們進入真理。主阿!我們在禰的面前屈膝,求禰讓我們的心能思想這件事,把所有的事情帶到禰面前,讓禰有機會把它啟示在我們心裡。主阿!求禰拯救我們脫離膚淺的光景,帶我們進入實際。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禱告。阿們!

—— 江守道《元首與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