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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英國教會的改革(15341563

 

1. 威克裏夫

 

2. 丁道爾翻譯聖經

 

3.亨利八世作教會元首

 

4.亨利增加改革項目

 

5. 愛德華六世

 

6.血腥瑪利統治下的天主教複蘇

 

7.克藍麥

 

8.伊莉沙白時代的改教運動

 

    1.威克裏夫(John  Wycliffe   英國的改教運動和其他國家很不相同,過程不同、結果也不同;在四位統治者手下,經歷不同的階段:亨利八世(西元15091547年);愛德華六世(西元15471553年);瑪利(西元15531558年);伊莉沙白(西元15581603年)。

 

    十四、十五世紀時,教會的混亂腐敗也在英國為改教運動鋪路;只是在英國另外出現了一顆改教運動的晨星:威克裏夫

 

    (西元13201384年)。君士坦斯會議宣判威克裏夫為最大異端,把他安息在墳墓裏的屍體挖出來,焚燒成灰,再把灰撒在西凡恩河上,讓河水把他的骨灰沖進大海。然而,卻無法沖走他的思想;他所放下的酵,已經開始發酵。

 

    君士坦斯會議也下令燒毀所有威克裏夫著作,但無法全部毀滅。許多改教運動領袖都熟悉他的著作,當改教運動在英國爆發時,該運動某些部份就是沿著威克裏夫所畫的路線發展。

 

    亨利八世在位的早期(西元15111514年),伊拉斯姆在劍橋大學講學,他不但在英國結交許多朋友,他所寫攻擊教會的著作,也廣被閱讀。

 

    英國也像其他國家一樣,直接受到路德著作的影響,路德出版他偉大的論著四個月後,伊拉斯姆便將它們寄給英國的朋友柯列特(John Colet)和摩耳多馬(Sir Thomas More)。從此以後,路德的作品不斷被輸進英國,路德的思想侵入了兩間英國最著名的學府:牛津大學與劍橋大學。在劍橋,一批年輕人每週都聚在一起討論路德的看法。數年後,在英國瞭解路德教導的人,越來越多。

 

    2.丁道爾(Tynda1e)翻譯聖經    從教會歷史一開始,神的話和神的靈就是最重要的兩個元素。那穌和使徒們的教導,奠基於舊約;後來新舊約聖經就成為基督徒真理的源頭,也是生活行為的規範。

 

    教會歷史中,最具影響力的因素之一是將聖經譯成不同語言。直到今日,只要能作到,宣教士們就將聖經譯成宣教對象的語言。七十位學者在西元前三世紀左右,把舊約自希伯來文譯成希臘文,而成為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耶柔米將聖經自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譯成拉丁文,而成有名的武加大譯本(Vu1gate)。聖經譯本是推動改教運動最具威力的力量:威克裏夫將聖經譯成當時的英文;路德將聖經譯成德文;加爾文提供法文譯本;荷文譯本大大助長了荷蘭的改教運動;而丁道爾也開始將聖經譯成英文。

 

    丁道爾(William  Tyndale)先後在牛津、劍橋受教育。他首先接觸伊拉斯姆的觀念,然後是路德的,最後是慈運理的。因此,他定意要把聖經放在每一個人手中。一般百姓當然無法讀拉丁文聖經,至於威克裏夫的英文譯本,一方面數量很少,一方面經過二百年後,英文本身有很多變遷,使威克裏夫譯本中的英文不易瞭解。

 

    丁道爾的譯本於西元1525年在德國出版,是直接由希臘文譯成英文的精彩譯本,(威克裏夫譯本是自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成的)。第一版共出六千冊,在往後十年中,又出了七版。接下來,他又翻譯了舊約的一部份。在整個翻譯過程中,丁道爾都在強烈反對和恐怖逼迫的威脅之下。最後,他的敵人將他捉到,丁道爾終於在西元1536年六月於布魯塞爾附近殉道。他的譯本為英國及蘇格蘭改教運動帶來極大的幫助,再一次證明神的話比刀劍更有能力。

 

    西元1535年,另一本全部聖經的英譯本問世,它是由科威對勒(Mi1es Coverda1e)翻譯的。

 

    3.亨利八世作教會元首    英國的改教運動有許多獨特之處:一方面,在英國沒有一位突出的、偉大的領袖,諸如路德、慈運理、加爾文、諾克斯之類的人物。另一方面,英國教會的改革不是經由教會職員推動,而是藉著一位國王。

 

    在這時期,英國已經發展了強烈的民族意識,人民反對所有外來的統治力量。文藝複興時期,教皇越來越趨向世俗,對世界的事比對教會的事更感興趣;因此,在英國人眼中,教皇不過比義大利貴族高一點罷了。雖然英國人還是忠實的天主教徒,但他們卻越來越不滿意於教皇對英國教會的管轄,更不願將教皇規定的大筆獻金送到羅馬。

 

    雖然如此,若不是英王有意離婚,可能英國教會仍然不會有太大改變。

 

    英王亨利八世(Henry刪)請求教皇批准他與皇后迦他林(Catherine)離婚,因為他計劃與波林(Anne  Bo1eyn)結婚。教皇拖延許久都不給他答覆,英王不能再等,決定自己來處理這事。亨利八世本是個能幹的國王,善於控制國會;他使國會於西元1534年通過一項法案,宣稱英國國王是「英國教會唯一最高元首」,這法案被稱為「最高治權法案」(Act of supremacy)。

 

    「最高治權法案」為英國教會帶來重要的改變,這改變不是在教義上或崇拜儀式上,而是在教會的行政管理上。而且這項改變只是國王取代教皇的地位,成為教會元首。雖然是個大改變,但不能算是改教運動。

 

    亨利八世把路德看成異端,早於西元1518年寫了一本攻擊異端的書,題名為「論七聖禮」(The Seven Sacraments),教皇為此書特封他為「信仰的護衛者」(Defender of the Faiih)。當他取代教皇做了英國教會元首時,他仍認為自己是忠實的、正統的天主教徒。

 

    亨利雖有大能,但若不是有全民的支持,他仍然無法將教皇推開。天主教徒們和國王有同樣的看法,他們深信不管這種改變如何,他們仍是忠實的天主教徒。至於傾向路德的人,則認為這項改變是邁向改教運動的第一步。

 

    並非所有英國人都願意接受「最高治權法案」,因此,亨利又使國會通過「叛國與異端法案」(Law of Treason and Heresy)。根據這項法案,「凡接受天主教以外教義的,就是異端;凡不承認國王是教會最高元首的,就是叛國」。

 

    在「叛國與異端法案」下,許多人被處死刑,修道士們因不承認國王是教會元首而被殺,殉道者中包括兩位極有名望的人物:斐設爾主教(John Fisher)與摩耳多馬爵士(Sir Thomas More)。後者是英國最傑出的學者之一。他們兩位都拒絕宣誓接受最高治權法案。教皇由於斐設爾主教對該法案的反對,將他升為紅衣主教,來報答他。紅衣主教要戴一頂特製的紅帽,英王亨利八世在憤怒中宣告,將斐設爾主教的頭送到羅馬去戴紅帽;於是,這位七十六歲的老主教於西元1535年六月被斬頭而死。摩耳多馬爵士是非常熱心的天主教徒,曾把許多英國路德派信徒送上火刑柱;現在情勢改變,七月中,輪到他被送去斬首。

 

    4.亨利增加改革項目    國王成為教會元首後,教會其他行政制度還是保持教皇為首時的方式,因此,英國教會(也稱安立甘教會Anglican  Church)仍維持由主教治理的形態,而以國王為最高元首。從此以後,英國教會(安立甘教會)又稱為聖公會(Episcopal Chufch)。

 

    過不久,亨利又在教義方面、崇拜儀式及某些信仰實踐上增加一些改革。修道院被關閉,聖徒遺物不再看為神聖,也不再展覽。在英國,有許多小修道院,也有幾間大修道院。這些修道院擁有許多財產,包括土地、珠寶、黃金。國王將它們的士地區劃起來,分配給他的心腹;這樣,他為英國開創了新的貴族制度,而且是忠於國王的一批人。

 

    所謂聖徒遺物,純屬欺詐。遺物中,有的聲稱是彼得的頭發和胡須、打司提反的石頭、多馬的骨頭、馬勒古的耳朵等。在美斯敦城,有一個那穌釘十字架的塑像,該像的頭部會轉、眼珠會溜、嘴唇會動、口中有沫、還會流淚,等到被毀時,才發現原來是神甫們所弄的機關。在英國全地散佈許多所謂「十字架的碎片」,加起來足夠裝滿三輛貨車。在亨利八世治下,聖徒遺物的掃蕩與毀壞,是對中世紀迷信的一次重大打擊。

 

    直到亨利八世在位末期,英國還不是一個復原教國家。我們只能說,在倫敦及英國東南部的人屬于路德派。英國西部和北部,仍屬天主教,而且幾乎占全國人口四分之三。

 

    5.愛德華六世(Edward VI)亨利八世於西元1547年去世,他的兒子愛德華六世即位;愛德華年僅九歲,便由舅父索美塞得公爵(Duke of  Somerset)攝政。

 

    亨利在位期間,贊成改教運動的情緒在英國普遍滋長。索美塞得攝政與他的新政府都傾向改教運動。因此,在愛德華短暫的在位時期,英國改教運動有相當大的進展。雖然在教會行政制度上沒有大多改變,但在教義與崇拜儀式上有不少變革。

 

    西元1547年,國會通過准許信徒在聖餐時,不但可以領受餅,也可以領受杯。第二年年初,宣佈所有圖像都需從教堂中挪走。再過一年,又宣佈聖職人員不必守獨身,祭司以及聖品人員結婚視為合法。

 

    西元1549年,國會通過「教會統一條例」Act of Uniformity),這項條例規定,教會崇拜必須依照「公禱書」 (  Book of Common Prayer)進行。這本公禱書,也稱為「愛德華六世初版公禱書」    First  Prayer  Book  of  Edward VI)。根據此書,聖公會在崇拜中以英文代替拉丁文;直到今天,英國教會原則上仍沿用這本公禱書。

 

    「愛德華六世初版公禱書」沒有滿足任何人:保持天主教信仰的信徒不滿意這些改變;贊成改教運動的人,則認為改得不夠。西元1552年,國會又通過一項新的「教會統一條例」,把公禱書加以修訂,幾乎取消了所有天主教的儀式。不再為死人祈禱;用聖餐桌取代祭壇;聖餐時以普通麵包取代聖餐薄餅;驅鬼術與抹油禮都被拒絕;對於聖餐的看法則根據慈運理的看法,相信餅和杯只是基督身體和血的表徵。

 

    教義方面也有改善,坎特布裏大主教克藍麥起草了一份新的信經,有六位神學家幫他(其中一位是諾克斯),總算完成最後格式,而被全英國教會採用。這信經稱為「四十二信條」,一般而言,這份「四十二信條」比公禱書更代表復原教精神。

 

    到這地步,似乎英國改教運動即將大獲全勝。然而,忽然間,這輛「得勝列車」被迫停止;天主教勢力再度收復自亨利八世以來,所有失陷的地盤。

 

    6.血腥瑪利治下的天主教複蘇    愛德華於西元1553年因肺病去世,享年僅十六歲;他的姊姊瑪利(Mary)即位,登上英王的寶座。

 

    瑪利是個堅定的天主教徒,她使英國改教運動至少倒退了廿五年。所有國會在前王任內通過的法案,都被撤銷,而恢復採用亨利八世最後幾年所用的崇拜儀式。凡贊成改教運動的主教或低級聖職人員,都被革職。許多改教領袖逃到歐洲大陸;在那裏,他們受到加爾文派的歡迎,卻因不接受基督身體臨在聖餐中的看法,而被路德派疏遠。

 

    曾於亨利在位期間,逃往歐陸的紅衣主教波爾(po1e),這時回到英國。國會再度過通恢復教皇在英國的權柄,並重新制定對付異端的法案,同時,撤銷亨利八世時代有關教會的法律。英國的改教工作完全被毀,教會又回到西元1534年以前的光景。只有一項例外:修道院的產業仍可保留在新佔有人的手中。

 

    西元1555年是英國復原派教徒最恐怖的一年。這一年中,英國各地有七十五人被火燒死。在逼迫中,最出名的殉道者是兩位主教:喇提美爾(Hugh  Latimer)和利得理(Nicho1as  Ridley)。當火焰吞滅他們之際,喇提美爾安慰一同殉道的同伴說:「感謝神,我們今天要在英國點起一盞永不熄滅的燈台!」瑪利並不以此為滿足,她的下一個犧牲者是坎特布裏大主教克藍麥。

 

    7.克藍麥(Thomas  Cranmer)雖然英國改教歷史中,主要的角色都是政治人物,但其中有一位是教會聖職人員,這一位不遺餘力地宣傳復原教主義。西元1532年,亨利八世指派克藍麥擔任坎特布裏(Canterbury)大主教;在此以前,克藍麥是劍橋大學的一位講道師;在歐陸旅行時,他遇到教皇、皇帝以及路德派領袖們,這些人都加強他對改教運動的傾向。

 

    他對國家意識及改教運動兩方面都有強烈的感受,以致全力支持亨利八世切斷教皇對英國教會的統治。亨利八世死後,克藍麥成為英國改教運動的推動力。在他的指導下,許多改革付諸實行,例如:聖餐時,信徒可以同時領受餅和杯;教堂裏取消圖像等。

 

    為了強化改教運動,克藍麥特別從德國請到復原教領袖馬特(Peter  Martyr)和布塞珥(Martin  Bucer)到牛津及劍橋執教。又因為許多聖職人員仍然照傳統羅馬方式舉行教會儀式,克藍麥在國王特許下,派遣「御用牧師」到各地遊行講道,教導聖職人員,也教導一般百姓;我們記得,諾克斯就是被派的人之一。克藍麥同時也是「公禱書」與「四十二信條」的主要起草人。

 

    西元1555年,他被羅馬革除教籍,而以紅衣主教波爾接他的空缺。到這地步,克藍麥屈服了,他公開承認教皇有權管轄英國教會。但,瑪利仍一心要把他置之死地,並希望他在死前公開表示放棄復原教主義,因為這樣,就能大大破壞改教運動。在這以前,克藍麥已經被迫簽署了一份否認復原教主義的宣言。他的死刑訂於西元1556年三月廿一日在牛津執行。就在行刑之前,克藍麥再一次得回勇氣,他把以前所有翻供與否認的事全部撤銷,而以堅定的口氣宣告他的復原教信仰,同時戲劇性的道出自己在否認改教原則時的感受。在火焰中,他高舉那只曾經簽署過否認宣言的手,直到燒成焦燼,火舌吞滅了他的全身。克藍麥終于以英雄之死殉道。

 

    瑪利繼續血腥的逼迫,到西元1558年十一月七日她去世之時。在她統治下,大約有三百人被火燒死,她殘酷的逼迫,為自己換來「血腥瑪利」(B1oody  Mary)之稱。

 

    8.伊莉沙白時代的改教運動    瑪利死後,由妹妹伊莉沙白即位。當瑪利在位時,伊莉沙白的生命一直在危險中,因為她受教於克藍麥,表面上遵行天主教禮儀,心中卻歸屬復原教。登基以後,她終于可以使英國改教運動獲勝。瑪利逼迫的原來目的是要將復原教主義全盤消滅,但沒想到,竟造成全國反羅馬情緒的高漲,比過去任何時候更甚。這再一次證明瞭:「殉道士的血是教會的種子(the blood of the martyrs is the seed of the Church)」。

 

    西元1559年四月廿九口,國會在強烈反對下,再度通過「最高治權法案」。這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政府摒拒了所有教皇在英國的權柄。

 

    接下來是修訂「愛德華六世公禱書」,將其中反教皇的禱告文刪除;至於天主教基督身體臨在聖餐餅與杯中的教義,則暫不討論。原來在公禱書中曾清楚說明,聖餐時下跪並非對「餅」的敬拜,但為了討好天主教,在修訂時,把這一段刪棹。這些妥協之舉,在當時看來似乎相當明智,誰知道卻成為後來許多不滿與沖突的根源。

 

    西元1563年,又在教義上做了一點修改。把原來的「四十二信條〕縮減到三十九條,而成有名的「三十九信條」(Thirty-nine  Articles),也是今天英國教會正式公認的信條,

 

    這些在教義上、崇拜上、及教會行政上的改變,經過正式采納後,便稱為「伊莉沙白決議案」(E1izabethan Settlement)。英國改教運動至此暫告一個段落:但從本書第卅四章以後,我們會發現,它不但繼續發展,而且更加激烈。

 

    天主教徒在英國,從此變成了少數人。

 

    從表面上看,英國的改教運動是由政府、國王、女王所推動;看起來,政治目的超過宗教目的;但如果沒有一股強大的宗教情緒滋長在英國國民的心中,這些國王、女王也是無法帶出改教運動的。

 

研討問題:

 

1.既然羅馬天主教宣稱聖經就是權威,為什麼要將翻譯聖經的人處死?

 

2.民族意識如何影響英國的改教運動?為什麼要訂立「最高治權法案」?

 

3.亨利八世真的想改革教義嗎?他為什麼被教皇封為「信仰護衛者」?

 

4,亨利八世對修道院的態度如何與民族主義發生關聯?

 

5.在瑪利統治之下,英國人必須如何調整信仰以便和女王的統治一致?為什麼當時人們認

 

   為因王、女王有權干涉他們的信仰?

 

6.「伊莉沙白決議案」事實上是一個妥協,伊莉沙白所關心的是不是真理的問題?

 

7,解釋下列名詞:丁道爾、大主教克藍麥、三十九信條、公禱書、叛國與異端法案。

 

8.英國改教運動與蘇格蘭改教運動有什麼不同?

── 祁伯爾《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