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道
向讀直道者說幾句話
引言
序
直道~—神的眾兒女
所當行走的——重生
得救的證實
律法和恩典
兩個天性
信徒的受審
信徒的穩妥
聖靈的工作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從世界中分別出來
某牧師的見證
我應當進那一個宗派
宗派是合聖經的麼
聚會所當根據的
一個特別的名稱
基督人當受的洗禮
洗禮的幾個要旨
有學問者的見證
主的晚餐
這樣作是必失敗的
聖品的人和平信徒
你信教會�媕雪矰�應當有牧師
『選擇』或『僱用』
牧師
按立
你也是一個宗派
外表與內心
尋常的議論
實行真理
向讀直道者說幾句話
親愛的讀者!我們知道:忙亂不靜的頭腦,難於有所得;固執成見的主觀,難免無錯誤;不謙卑的心地,遇著不合自己的,最易生出反感和批評的。所以,我們讀這一本書,最當先注意的,就是自己的態度。
《直道》不能解決我們所有當知當行的問題。惟當這守遺傳教訓最深、重人意組織最盛的時候,《直道》卻可以引起我們對這些懷疑,引起我們向聖經�堶悼h探討。聖經�堛瘧Y格,不會失之『太過』;聖靈�堛漲菪恁A不會失之『混亂』,這兩樣是不必我們過慮的。不查考,不知道,不明白,不順服,這卻是我們的大弱點!所以,我們讀了《直道》以後,就應當把主的話,多多查考思想一下;也把所不明白的,似乎有衝突的,記錄下來。直接求聖靈的指教,間接問聖經的學者,時刻存一默禱順服的心,主必有以教訓我們。
凡不合乎真理的,是當改正的。惟改正的目的,是要領人順服真理,不是建立自己。我們知道甚麼是罪惡,我們就當自己先脫離,也領人脫離;切不可空談教訓,定別人的罪,以致失去愛心!我們的元首是基督,我們這許多人~~基督人~~不過是肢體,藉著基督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神的話語,是我們的亮光。這都是我們知道的;所以,我們讀了《直道》以後,當防備我跟從人,也當防備人跟從我。最要緊是以主基督為一切的中心。以聖經的教訓為一切行事的準則。
如果是不合經訓的,是我的心所不能信服的,我們自然要謹慎地再考查。若聖經的教訓是很清楚,我的良心也承認是當然的,不過因著自己、因著人而有許多顧慮,就遲疑、就輕忽,終至於泯滅,那麼,我們還說甚麼呢!
當漫漫長夜的時候,最盼黎明的是守夜人;當這漫漫長夜的世代中,最盼望主的降臨~~(Parousia)帕路西亞﹝被提﹞~~的,不是我們基督
人麼?親愛的讀者,我們儆醒預備罷!
引言
我記得當我纔信道一年的時候,有一位朋友送給我好幾本的屬靈書,英文本的《直道》就是其中的一本。那時,我真是幼稚不過,讀的時候,真有許多莫名其妙的地方,我記得最幫助我的,計有兩點:1.是講論「重生」,2.是講論「宗派」的問題。雖然前此我已經在經歷上重生了,然而,重生到底是怎麼的一回事,我的心思�媮椄O很黑暗。這書將重生的意義告訴我了。
我本來是一個大公會的教友,我的祖父是我本地最初按立的一個華人牧師。我還記得家祖母對我的,當日因為牧師只有家祖父一人,閩中三公會時常把他輪流借用!這一本書並沒有替我解決甚麼宗派的問題,不過它叫我對於現行的宗派組織法,發生了疑問,以為這些真的都是合乎聖經麼?
時候過了,我把這書完全忘記了。我第二次發現本書是在去年年頭。我又把它看一遍。何等的奇妙,神在這幾年來引導我所思想的、所教訓我的、和我所實行的,真是與此書若合符節。
當時,我就寄費到英國買了十多本來,贈送我的朋友們。那時我便有意將它譯成中文。
去年我曾被神遣派到了好幾個地方去傳福音。在我的途程中,借閱我這一本書的也有好幾位,他們都以為這書實在應當翻譯成中文,以助願意完全跟從主者。但我自己實是無暇及此。所以,這就變作一件安放在神手�堛漕ヾC
年底當我在南京時,就將這書借給一位姊妹看。感謝主,我並沒有請求,她便自告奪勇,將此書﹝同另一位姊妹﹞翻譯成功。
我因為眼見現今神的教會陷入絕對隨從人的遺傳和意見的地步,所以,就在微小的《基督人報》�堙A時常在這件事上提醒信徒。自然,這樣作並非沒有結局的,因為也有一些人的良心,因此而受激動的。﹝剛硬的良心,是我所最怕的!﹞但是,我自己的難處,實是不少。並非因為我不知道神對於這件事的教訓,乃是因為我對我的弟兄的態度問題。每一個在神面前深深思慮的心,都知道攻擊不合聖經的教訓和行為的不容易。若非神施恩,就在不知不覺中,要對意見不同的弟兄有了苦味,也許在話語之中要帶著譏諷的口吻。這是說我自己這一方面。另一方面,還有我的弟兄。在現今的各宗派�堙A以及類似宗派的組織�堶情A有我不少的朋友,有的是我所熟悉的,有的是我所未知的。他們的名字,時常引起我敬愛的心。他們和我一同相信一位的救主、一同服事一位的主,寶血和聖靈已經將我們緊緊的聯合在一起,不能分開了。
他們在宗派�堙A他們也擁護宗派現行的組織。雖然我們不能有同樣的眼光,但我總相信他們的意思原是為好的。疑惑這個就是罪,如果我起來作堅決的「破壞」工作,就難免要在弟兄中生了問題。這是我所難過的。
但是,神的話語是不應當埋沒的。我活在世上到底是為甚麼呢?我們對於弟兄應當有愛心,但是這樣的愛心,應當受真理的支配。我從前和現今的禱告,就是願神施恩叫我能一方面為祂教會的真理作見證,而在另一方面能保守愛弟兄的心。
自從《基督人報》有這一種的言論之後,神已經開啟不少人的眼光了。這不是神的恩典,是甚麼呢?至於負有所謂教會之責的人。也有正在尋求之中的。茲錄最近約兩封信於後:
『今日教會之組織法,真是犯了拜偶像,和姦淫之罪,所用工人真是像當日巴勒僱用巴蘭去作工,既得聞命矣;但是,完全根據新約辦法,尚未徹底了然。當此外交劇變之時,正教會革新之候,請即詳示,以為進行方針是禱。』
還有一封如下:『自得讀《基督人報》以來,深蒙先生的教益,惟關於先生所非之現在教會之制度及組織,尚未得確切之知曉,故隨心之欲問者,書此敬問,求為解答。以釋疑團是荷。』(以下有不少問題)
我喜歡,因為信徒的良心已經為著這件事動作了。約翰福音第七章17節在此真是合宜。現今有許多事,並非信徒的不明白,乃是因為他們的不順服。所以,弄到紛亂的田地。多少的人都是以為聖經就是如此教訓,也是作不來的。這樣的態度,最是令主的僕人沒辦法。
我自己對於教會的問題,深深覺得只有二者是不可少的:聖經和聖靈。所有人的「然而」,「但是」,「亦無不可」,都應當丟棄,來順從聖經。我常欲和和平平的問那些擁護宗派的人,以為:你能否勸人去遵從聖經對於宗派的教訓。擁護宗派者不能勸人去遵行聖經。
但是,若要遵行聖經的命令,沒有聖靈的能力是絕對不能的;明白聖經對於教會的組織之後,受公會教育已慣的信徒,就要覺得「太散漫」。真的,如果沒有聖靈,就要倒塌!在人意的組織�堙A因為處處都有人工在那�堙A自然只要殷勤,便覺得蒸蒸日上了。信徒們若照聖經的教訓去行,而無聖靈的能力,他們就要看見他們的秩序還不及人意的組織。然而,肉體的秩序究竟不足以代替聖靈的能力。肉體在那�塈@工,就是說聖靈不在那�堿※吽C
廈門一位讀過《直道》原本的信徒來書說:『《直道》需再甚急,因信徒已復興了,但不知如何受浸禮、離宗派、依經立會。兄若能作一期教會號,在《基督人報》�堭N《直道》一期登盡。願設教會者可借鏡於此期報,妙甚。』
我們現在應各方的需要和請求,將《直道》登在《基督人報》的特刊�堙A並另印單行本以期普及。我願意讀者因讀過《直道》而來查考聖經,直接得聖經的教訓。如果把《直道》和本報當作設立教會的一種章程或綱例,我就願意這書不印出來更好。聖經是一切的權威,切不要跟從人、也不要跟從我們。
《直道》的教訓,是簡單清楚的,自然有許多問題還未說到。主如果願意,也許將來我要出一本較為詳細的書。但是,我最怕人把一本書當作「規則」。末了,讓我說《直道》著者的事略。他的名字是馬亞力山大(Marshall Alexander)。他是歐美一位為主所大用的傳福音
者。他的著作甚豐,譯成中文的,已經有《神救贖的妙法》(聖教書會)[編者註:若信徒有此書者,可否為我們寄上一份]一本。他今年已經是一位老翁了。雖然他現今不能大作活動的工作,但是,他的著作,倘是繼續著為他在各處說話。他書中引用別人的話最多。他所引用的,都是為神作美好工作的僕人。
一九二七年五月七日《基督人報》編者﹝編者註:即倪柝聲﹞於上海
序
每一基督人的靈性途程,應當讓神自己的話語,指導他走在真理的直道中;否則就不免迷離恍惚,徘徊歧路,甚至與神愈離愈遠了。然而有多少基督人是讓神的話語直接引導他呢?又有多少基督人,能不被『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可七:7)的遺傳教訓所左右呢?豈不有人因不滿意機械式的教會,盛唱本色教會的高調麼?豈不有人因宗派的儀式與政治,而懷疑到聖經,甚至反對教會麼?豈不有人因不明白福音是甚麼,對於得救問題,終其身尚茫然無所知麼?豈不有人因不明白得勝要道,終其身尚處於感慨悲歌中,而不能脫離罪惡的權勢麼?固然有許多為真理作見證的文字,栽培了不少的基督人,但是能不抱成見,不為宗派所囿,又無一不以聖經為根據的文字,豈不是尚寥若晨星麼?及至我讀了同道姊妹所譯《直道》一書,我的心胸為之一快,沉悶也為之一釋!
我信此書為引人走在真理中的指南!為有宗派成見者的諫友!馬亞力山大~~《直道》著者~~之生平,本報﹝《基督人報》﹞編者已有詳細
的介紹,是著者,已有受人敬視的資格。《直道》之內容,有不少優點,值得人注意的:第一是能以簡單婉轉之筆,發揮屬靈的要道:第二是每一斷案,皆以經訓為本,且又證之以事實;第三是打破遺傳的教訓,言人所不敢言,以領人直求真理。至若旁徵博引,巧譬善喻,真是妙語風生,短雋而又能發人深省者!余願《直道》的結果,不是領人推崇欣賞~~馬亞力山大的著作,乃是領人像佐治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但願人名、宗派、及公會都失敗;惟有耶穌基督是一切。而又充滿一切!』
現在,我要引證一位已離世與主同在的僕人的說話,來表明《直道》的態度。他說:『在信徒合乎聖經的聚集中,雖有許多事是神要我們追求順服的,我們卻不把這些事藏著不說,也不故意的去教導人。我們現在所離開的,並不是人,乃是離開那些虛假的例理,和否認主耶穌在他們自己家�堛漣馴�權柄。』
一九二七年四月十四日李淵如序於滬濱寄盧
直道~~神的眾兒女所當行走的~~
在許多的國�堙A常能找到一群一群的基督人,明明的不與甚麼宗派,或甚麼會聯合;但聚集在一起,敬拜並傳道。他們信聖經有全權全能,在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上,他們很不願意被人的信條、教義、問答、信仰、或宣言等所束縛;也是在神聖潔的話以外,沒有甚麼教義的宣佈,或神學的組織。他們承認以下的真理,就是所有的基督人,最普通持守的根本信條。就如:神的教會,是一個身體(弗四:4);所有的信徒,都是身上的肢體(林前十二:13);宗派,就是在基督身上『分黨』,那就是罪(林前一:10)。基督是聚會的中心。信徒不當在任何教義或真理的根本上[無論它是多麼可貴]有所聚集,也不當奉任何人的名、宗派的名、或甚麼會的名聚集(太十八:19~20)。那復活升天的主,教會的元首所賜的恩賜,信徒當有自由去使用(林前十四:31)。並且基督人的盼望。就是基督再來,提接信徒。與主同在(多二:13)。
重生
尼哥底母,是猶太人中有學問的先生,他希奇主基督所說的話:『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他雖是受過教育的,有道德的,熱心宗教的,主耶穌在回答他的話上,卻著重的說這以下幾句話:『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7)這要緊的原因是甚麼呢?有人看在神一方面,這似乎是一太厲害的定案,阻擋了誠懇尋求得救者得著救恩。這是一個大錯。在此有一道德上重生的必要,因為:『從肉身生的 ,就是肉身;』(約三:6)再不能是甚麼別的了。栽培他、改良他,用宗會來改變他,他仍是『肉身』。若有一不是『從神生的』人被接到天上(約壹五:1),他必要憂愁難過。『屬肉體的心思』~~或言肉身的心思~~『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悅。』(羅八:7~8)
照著我們的本性,我們都是『可怒之子』(弗二:3)。有人幻想他們一生在這世界上,就是『基督人』了;但是,他們錯了。我們的起點是一生下來就是罪人。『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五:19)因亞當的墜落,眾人~~我們都在�堶�~~ 成為一生下來就是罪人。若我們要問一主日學班的學生,「何為罪人?」他們差不多都要一樣的回答說:『就是那犯罪的人。』但這回答,並未進到深處所說出來的意思。人們是一生下來就是罪人,是因著他們本來是的,並非因著他們所作的結果。人們犯罪,因為他們本是罪人,雖然人類是受亞當的罪的結果,卻並未有人犯亞當所犯的罪。一株蘋果樹,在正月是一株蘋果樹,在九月結滿了許多果子,仍是一株蘋果樹。因它是一蘋果樹,所以它就結蘋果。重生是作神兒女惟一的要需。
讓我們看聖經上是怎樣說這件事:『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的道。』(彼前一:23)聖靈固是重生的創作者。卻因著福音真理的道,纔能使罪人得重生。『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2∼13)乃是因人接受主,纔是從神生的;接受祂的意思。就是信祂。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約壹五:1)未得救的讀者,若信神的兒子是愛他又為他捨掉祂的自已,就得重生(約三:3),得救(羅十:9)。
罪蒙赦免(徒十:43),得永生(約六:47),與神和好(羅五:1),在一切事上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8~39)。『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凡信服祂的,不至滅亡,反有永生。』(約三:16另譯)
得救的證實
有人說,若有人說他知道他是得救的,這不過是『推測』而已,並且堅持的斷定,說我們所能做到的,不過就是『盼望』那『最好的』,且是等候那『大日』,以決定我們要在何處過我們的永世,這種的教訓,是不合聖經的。基督人在使徒時代,並不疑惑他們是從罪刑中得著拯救。以下的聖經可以證明:『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五:1)『我們坦然無懼』;我們『時常坦然無懼』(林後五:6-8);『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一:7);『我們既因信稱義,得與神和好;』(羅五:1)『我們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壹三:14)『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約壹二:12)
若神告訴我因信基督得蒙赦罪,那一個是大一些的推測呢?還是信祂的見證呢?還是疑惑祂的見證呢?聖經說那些信基督的人,是得蒙赦免。『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我信基督已為我流血,為我受苦,且為我死;所以照神的話,我的罪也赦免了。我照著神的話而信神,以為我是得蒙赦罪的;這是推測麼?在使徒行傳第十三章38-39節很清楚的說:『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我實在是信基督,所以神的話說我是『都在一切事上得稱義了。』
我應疑惑我的稱義麼?還是因為神這樣說,我就信我是得稱為義呢?『當信主耶穌,你就必得救。』(徒十六:31)我真信主為我的一切罪死在加略地,並且照著神的話,我是得救了。還是『有我印證的說,神是真實的,』而感謝祂的救恩呢?或是我不信祂,而說『若不到那大日,無人能知他是否得救呢?』 『信神的兒子,就有這見證在他心�堙F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堶情C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0-12)聖經說,凡信基督的就有永生(約三:16,六:47)。我真心信主,因此我就有永生。若我不信我是有永生的,我就要犯『將神當作說謊的』這可怕的罪了!但是,我卻不敢犯這可憎惡的大罪。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凡信主耶穌基督的,都有特權可說:『神愛,神賜給;我信,所以我有永生。』
律法和恩典
凡在律法之下的,都犯了律法,若必須遵行律法以得永生,則誰能得救呢?『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神的話,使我們確知:『凡信子的就有永生』(約三:36)。聖經上沒有一個地方說,凡守『人道』的律法的人就得永生。『永生』,是一份禮物,不能因守律法就得此為價值(羅六:23)。『義若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21)
律法從來沒有叫人將他的東西給人;不然,那就是愛鄰舍過於他自己了。若因『律法』是表顯或傳達創造者的旨意,世人就必負責的去順服神了?這旨意可以在諸多的時期,和用殊異的法子來表示。神對亞當所表示的旨意,與神對挪亞所表示的旨意不同;祂向亞伯拉罕及以色列所表示的旨意也是不一樣的。在亞當那一件事上,只有一個禁令,已是彀了。『你不可喫』(創二:27)是他一生的規則,這就是對待他的『律法』。他違反了這命令,就因此墜落。基督人照神的算法,不再是在『肉體』�堙A卻是『在聖靈�堙z(羅八:9);且因他在基督�堿O一個復活的人,就訓勉他行事為人與所蒙的召相稱。『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並無一條律法訓誨信徒對於道德的原則,是置之不顧的;因為他曉得他『在基督�堙A是在律法之下,』所以就切望去行。『正照著主所行的』(約壹二:6), 『律法的義』,要成就在他�堶�(羅八:4);然而並不是因為律法說『你不要』,卻因站在更高的地位中,所以不作。
兩個天性
我們爽直的承認,『舊生命』和『新生命』,這一種名詞,像『代替』『三位一體』一樣,在聖經�堿O沒有的,無論如何,這一端道理,是清楚而又完全的顯明了。在聖經�堿搯_來,一個信徒有兩個地位--亞當的兒女和神的兒女。那從亞當所遺傳下來的『天性』,是壞到不可救藥的,『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這兩個是不能融合成一的,是很有分別的,也是彼此為敵的,『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加五:17)
有時人這樣問說:『到底是甚麼應當得救和成聖呢?既不是那舊性情,因為這樣,決不能補救;又不是那新性情,因這是決不會失去或毀壞的,也是完全而又無罪的。』在回答他時,我們必須注意不是那『性情』的得救或成聖;乃是那人自己,我們不能以『舊生命』或是『新生命』,當作那人,『天性』和『人』是大不相同的名詞,從前是死在過犯中那一個人,就是現在成為基督人的那一個人,行為的乃是那人,並非他的『天性』;負他行為責任的乃是那人,並非他的『天性』;乃是那人犯罪,所以那人是個罪人;罪得蒙赦免,成為聖潔的,也是那人。
著作勸世文最有名的拉哀爾博士(Dr. Ryle)是利物蒲的監督,講
到重生的題目說:『這是一個新的創造。這是使人得一新生命成為新人,有生命的新習慣、新感覺、新願望、新愛好、新判決、新意見、新盼望、新懼怕。當主說我們必須重生時,這一切﹝缺一不可﹞都是包括在內了。』保爾徒永博士(Dr. Baldwin,Bishop of Huron)說:
『這舊生命,我們不必重做過,或是改變牠;因牠的反抗,敗壞必要繼續到末了,像牠在起初一樣。』布路克博士(Dr. James H. Brookes of
來的,就是從亞當領受的那生命;修理他、改良他、栽培他、鍛煉他、堅固他,使他受洗,使他進教,但他仍是肉體,仍是與神為敵。』
信徒的受審
人們普通的觀念是說:在『末日』,義的和不義的,要有一共同的復活,那時,就要解決他們所作的,和他們所本是的,以表明他們是神的兒女或是可怒之子,但聖經上並未容納這種的道德,『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雖然信徒的罪,主不再提起來定他的罪刑(看賽四十四:24;彌七:19;賽四十三:25;來十:17 ),他卻要在基督審判台前『顯露』出來,或是『受虧損』,或是『得賞賜』。當基督到空中接祂眾聖徒時,都要被提與主相遇(看帖前四:14—18),這是『義人的復活』,就是那第一次的復活(路十四:14;啟二十:5),在這次的復活,沒有一個作惡而死的人能以復活,在信徒得榮耀後,有一『特別』的信徒的審判在一特別的法庭�堙A這不是他們地位的審判,乃是他們工作的審判,『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人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並看羅十四:10-12)對基督有忠心的人,就必得賞賜了。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婺g過的一樣。』(林前三:13-15)那些在根基上(基督)建造的信徒,若只有『草木禾??』為工程的材料,他要受『虧損』,他們自己卻要得救,『乃像從火�婺g過的一樣』,他們的工作,受不起這種試驗;雖然他們的靈魂是得救的,他們卻是那永遠受損者!但那些不顧環境如何,只求討神的喜悅以為他們每天的事工者,要得著賞賜。他們的工作是以『金銀寶石』為材料的,所以經得起火的試驗阿。因為這試驗,是指工作的性質而言(並非指定他的分量)。
信徒的穩妥
有的基督人主張說:真信徒可以墜落下去到永遠滅亡的地步。但聖經上並未如此說。若一孩子違背他的父母,他就不再是他們的兒子麼?自然不能!信徒也不能因為他的失敗,就不再是神的兒女。雖是不順服,因他已經生在這家,所以他仍是神的兒女(約一:12-13;加三:26)。並且那種關係,是永不能毀滅的。神的話,是簡單而明白的。『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約十:28)一個信徒犯罪,他不必第二次再重生,他的本份就是到他父面前去認罪,並且神已應許赦免他(約壹一:9)。永生不是在一生路程的盡頭,或在他復活時纔賞給他的,正是在罪人接受基督那一個時候(約三:16、36,六:47)。『永生』是一份『禮物』(羅六:23)。『生命的冠冕』(雅一:12),是一獎賞,乃是因忠心而得的獎賞。雖是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有永生,卻不是每一個兒女都有『生命的冠冕』。對於士每拿的眾聖徒,是教訓他們『至死忠心』﹝就是以死來印證他們的見證的話﹞,他們就要得『生命的冠冕』(啟二:10)。
照聖經上所說,至少有四種冠冕是清楚的提起來,就是主耶穌給信徒的。按名說:1.『不能壞的冠冕』(林前九:25);2.『公義的冠冕』(提後四:8);3.『生命的冠冕』(雅一:12;啟二:10);4.『榮耀的冠冕』(彼前五:4)。主對在非拉鐵非的基督人所說的話,若是對現在的信徒說,是一樣合宜,而又是必須的。『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啟二:11 )
聖靈的工作
我們承認人在他本來的光景中,是全然敗壞的,也是不能作甚麼來救他自己。叫人為罪自責,領人到基督面前,是聖靈的工作。但我們當記得靈魂得救,非因聖靈在他�堶惟狶@的王,乃因主耶穌在一千九百多年前替他們所作的工。許多年來,神的眾聖徒,都有聖靈,不過在五旬節,祂是在一特別的光景中『賜下來』,恩典時代的特點,就是聖靈住在信徒�堶情C在已往的世代中,舊約的聖徒們能禱告說:『不要從我收回??的聖靈。』(詩五十一:11)
五旬節後,信徒的�堶惘雩t靈的居住,不然我們如何能解明以下的聖經節呢?『那時還未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七:39)『但我要從父那�堮t保惠師來』(約十五:26)。『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堥荂C』(約十六:7)這沒有得救的人,是從來沒有聖靈的(路十一:13)。這聖經節是有些叫人迷糊:『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路十一:13)『保惠師』若仍未『賜下來』,那就是基督仍未得『榮耀』;但基督是已經『得了榮耀』,聖靈亦已『賜下來了』,所以基督人不必為聖靈而祈求,祂已經住在信徒的�堶情A『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四:30)祂是信徒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4),是信徒的保惠師、先生(約十四:16)、扶助者、和引導者(加五:17-18)。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今日的基督教國中,有三大勢力正在工作,就如羅馬派、儀式派、及理想派,許多人承認聖經是本『善書』,不肯承認這是神的話語;也有人說這本書是因默示而寫;但他們說這是與莎士比亞(Shakespeare)、米爾頓(
除了聖經以外,在任何著作上,受感寫書的人,並不用這兩個字--『聖經』。這感力,是指著這篇著作『全聖經』而言。『一節經言,或一篇著作,不只是從看不見的思想作成的,也是用文字和字句寫成的;但是聖經告訴我們,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所以凡記下來的,也就是被神默示而寫的;並且凡神所默示的,就是那完全記下來的,也就是全聖經了。』(高生博士Dr. Gaussen)
從前那些攻擊聖經字面的默示,和完全的默示的人,明明是教會以外的人,現在卻是那些傳道人、解經家、及神學家了。有人傳說,卡拉爾(Tomas Carlyle,The Chelse Sage)有一次遇見施德樓博士(Dr. Stanley,Dean of
施德樓牧師,使聖公會有了破洞。』今日的牧師及神學的教授們,在他們所聯屬的公會中,照樣的作這些事。
柯博士(Dr. James Kerr, Glasgow )在他合時的書,高等評判學
的禍患上引用許多名人(Professors
Gorge Adam Smith, Dr. Denney,
Dr. Marcus Dods
, of the G1aagseow Uuteid Fere Church Co1egle)的演
說、言論、及著作上的話語,來確實的證明他們不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這一件事。柯博土也指給人看:『他們持定神的話語不是默示的,內中有錯誤,有無稽之談,和神話;將虛傳如同事實似的表顯出來;在原文記錄上定有錯謬;其中有許多自相矛盾的話,包含自相矛盾的教訓,有不相符合的差別,和許多的凶惡事實,包含著虛偽的書本上的傳說。他們也教訓人說創世記頭十一章是滿了無稽之談;聖經上所說的創造是神話;論亞當、夏娃的聖經事實是寓言,論人墜落的聖經事實是虛傳,論洪水的聖經事實是一種發現,論列祖的聖經事實是幻想,論摩西的聖經事實是謊言,論以利亞、以利沙的聖經事實是迷信,論約拿的聖經事實是一種兒童詩詞,記載歷史的那幾卷書,是很『靠不住的』。那些論豫言的書,不過是隨機應變迎合時潮的書;並且聖經上的神,不過是一個屬於種族的神罷了。。』
若這些神學教授的教訓是真的,那末聖經就是不可信的,也不是神默示的了。這樣,為甚麼相信它是神的話語呢?
主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五:46-47)是基督錯了麼?祂一再拿舊約來引證,表明祂信舊約是神所默示的,也是不會錯的。祂題到:1.始祖被創造(可十:6);2.洪水(路十七:26-27);3.亞伯的被殺害(路十一:51);4.所多瑪的毀滅(路十一:28);5.銅蛇(約三:14—15);6.乃縵的大痳瘋得潔淨(路四:27)。
那麼,就是一個字,我們也必定不能讓人從聖經上刪去。『耶和華阿,??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百十九:89)神的默示,只在聖經的原文上是完全的。主基督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7~18)
我們同心贊成畢歇蒲博士(Dr. Bishop)所說的:『字面的默示,
和神直接的默示,是聖經上真理的最要點。沒有呼吸,就沒有字音;沒有字音,就沒有字眼;沒有字眼,就沒有書籍;沒有書籍,就沒有宗教。』史提芬(Sir Leslie Stephen)本是牧師,後來成了一個不信
主的人,他曾說:『在神字面默示的教訓,和基督人信心的廢棄,這期間並無中道而立的地位。』
從世界中分別出來
一個基督人,雖是在這世界,卻非屬於這世界的(約十七:16)。他是在主人受反對時,與主同在的一個(太十:24);也是盼望得著主從前所接受的那一種待遇。若是他對神和神的話語,是有忠心的,他可以豫備著受逼迫。『當那時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加四:29)他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當他在世時,他是有『苦難』的應許(約十六:33);並且是已經曉得,只因他是從世界中被選出來的,所以世界就恨他(約十五:19)。
神的慈悲是勸勉他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十二:2),卻當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也是吩咐他:『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堶惜F。』(約壹二:15)雖然我們常聽見那些稱為基督人的說到『基督教的世界』,及『屬宗教的世界』。但是在聖經�堙A『教會』和『世界』是相違反的,不管這個世界是『有道德』的,或『無道德』的;凡未被聖靈所重生的人們,是組織了這個『世界』。有的沒有得救的人,是在『寬路』潔淨的一邊,有的卻是在那路上污穢的一邊;但是這兩等人,是快要進到那永遠的沉淪。雖在這世代的『末日』,有許多宗教的宣傳者,但神的子民,不過是一『小群』(路十二:32),可以用無數的聖經節來引證,基督人是從世界中分別出來的,我們卻要特別提到一節:『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的有甚麼相交呢?光明與黑暗有甚麼相同呢?基督與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林後六:14~18)
有好多法子,已是試用來破壞這清楚銳利教訓的勢力,和挫鈍這教訓的鋒利。有的人說,這個禁令,是特別為著在哥林多的信徒,不是為著我們現代的基督人,所以不與我們相干。這樣,我們就能有自由來反抗一切不合我們的許多聖經章節麼?難道寫給哥林多人的書信,不也是為了教訓引導我們麼?哥林多前書,不只是寫給在哥林多的眾聖徒(林前一:2),也是寫給『所有在各處求告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就是在那些毀謗聖經者的眼前,保羅靠著聖靈所寫的一切話之外,又加添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林前十四:37)這『命令』是從主而來,為的是傳達給人,所以與一切基督人都有關係。『信徒』就是那些被聖靈所重生的人;『非信徒』就是那些從來未經歷過這大改變的人。
有些人持定這種說法說,這個禁令,是在於『婚嫁』上的一種界限,信和不信者的結婚,是一『不相稱的軛』,這是無可疑惑的。然而在結婚這件事之外,尚有許多別的『軛』呢。主雖未將『軛』的性質和目的,一一枚舉,然主的吩咐卻是清楚的,它所包含的也是廣大的,就是在我們願與別人聯合以達到一平常的目的時,無論是在那一件事上,這命令總是適用的。
一個基督人,不當與不信的人結婚、不當與不信的人一同經商、不當與不信的人的『會』或『團體』、也不當進入明知有不信者所在的禮拜堂和他們彼此有交通,若是已經去過,卻不當再去。無論在婚事上、商業上、宗教上、或慈善事業上,神的兒女,應當嚴格的拒絕。不與未得救者『同負一軛』。『光明與黑暗有甚麼相通呢?』(第14節)『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堶惇O光明的。』(弗五:8)光明的兒女,與黑暗的兒女,有甚麼『交通』?在創造時,神把光暗分開的(創一:4)。『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林後六:15)既是這樣,信與不信者之間,能有甚麼交通呢?這一個是那可怒之子,那一個是天國的後嗣;這一個是神的『仇敵』(羅五:10),那一個卻是一個神的朋友。論到以色列人卻說:『這是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民廿三:9)因為神的兒女們,是一班蒙救贖的子民,所以因這屬神的緣故,他們應當成聖,分別歸於主自己。
有人說:『撒但真是用各種詭計及能力,來反對或調和每一個主的教訓,當神兒女們的心,受了這吩咐的壓迫時,這是何等的隨便要把這話放在一邊;卻說:要分別誰是信的,誰是不信的,這是決不可能的阿;『稗子和麥子是一同長起來的;』『神是吩咐你,不要論斷人的』等等。也是好像使徒教訓眾聖徒應當與人分別,是不可能的。好像容讓在世界上一同生長直到世末的稗子和麥子。(田是指世界,不是指“教會”(太十三:38)),乃是指著他們在教會中的共同負軛。不當論斷人的吩咐,好像是指著信徒當閉了他們已被神光照亮的眼目,不叫看見光明與黑暗、生命與死亡、基督與彼列的分別來。』
在許多時候我們聽見:竟有人邀請、勉強、硬逼未得救人『進教』;我們真是為此而憂傷震驚!那人如果以為自己不合格,或要遲延,人們就要強勸說:這是他的『本分』,來『遵守宗教儀式』,這是他的『時候』,來『歸附一個宗教』,因為他已經『成丁』了;也許還要說,並且某某人們已經『進教』了。有人說,因為他們已考過『堂會』,已能回答聖經上的事實和教訓了,所以就許他們領聖餐。也有人說,因為得著監督的『堅振禮』,雖未得救,卻想他們已有資格,以領主的晚餐。卻不問他們是在何時、何地、或如何,有這大改變的事實。或者,到底有沒有這種改變的事實。用一句普通的話說,他們是『應當自己負責』而被收納的。各宗派中的教友,多半是沒有已經得救的表示者。你若是疑惑這個,就可以問平常承認宗教信仰的人,從他們『重生』或『得救』的日子,到如今已有多少時候,你就要找出這話是真的了。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已經看見最恨惡、最反對那清楚使人追求,能甦醒人的道理者,就是那些未曾得救的負名者出來的。他們有『存活的名義』,但在靈性上是死的。
某牧師的見證
一熱心而有恩賜的長老會的牧師羅克師博士(Robert Knox)
在一基督人議會中(一八八一年五月,在Belfest,到會者為各宗派的信徒)。在一復興激勵人的演講者,發問說:『為何我們許多的教友是不會說話的呢?十之八九,他們知道他們沒有權利去這樣作,他們尚未解決他們靈魂得救的問題,所以他們就沒有自由了。』在十個中間,倒有八九個教友,是未曾悔改的!這是何等可怕的容讓呢!又是何等可悲的承認呢!現在可以想想看,在聖餐的桌子前,信徒和那些沒有真得重生的表示者坐在一起,而藉著所傳遞的餅和酒,幫助他們到滅亡的地步。這是因為『我們沒有權柄審判人』這句話的推諉和辯護阿!難道我們沒有自由可以『判定』自己承認是未得重生的人為沒有得救的麼?有人或要回答說:『我們不能不與未悔改者同坐在桌子前。』然而,你卻能從那�堨X來。聖經吩咐說,你不能與不信者『同負一軛』。有人確實的說:『所有的教會,都有不得救的人在那�堙C』如果這是真的,那些『偷著進來』(猶4節),而名稱為得救者,和那些被收入而未曾問他們有無經歷過這得救之大改變的人,有無大不同呢?聖經上是告訴我們『不當審判人』;但在馬太福音第七章1節,哥林多前書第五章12節的教訓,很清楚的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可以認出他們來;』『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這些話的意思,豈是叫我們不當『辨別』麼?這些話的意思,豈是叫我們不當『辨別』麼?叫我們在『光明』與『黑暗』,『得救』與『不得救』之間,不當有『分別』麼?神的話語,清楚的吩咐『信徒』,和『非信徒』不當同負一軛。所以辨別或審判這件事,是他們的本分。
基督人只許與『在主�堶悸漱H』結婚(林前七:39),若在婚姻的事上,信徒與不信者同負一軛,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審判』這一種普通的推諉,就能蒙神的悅納麼?當然不能!這個推諉帶著撒但的印記,也顯明靈魂的巨敵,已把教會和世界中間的隔牆拆毀了。主耶穌讓猶大同領主的晚餐的猜想,是許多仍與非信徒同領聖餐者的推諉;然而若用心去讀四福音書,它們就要帶你得出一個結果,可以曉得猶大雖在那�堻薾O越節的筵席,卻沒有喫那晚餐。因為逾越節的筵席,是在晚餐之先,猶大與主一同喫餅,與主一同把手蘸在盤子��(約十三:18;太廿六:23),這這是在逾越節的筵席上有分。在那筵席上,猶大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有權利赴席。『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約十三:30;太廿六:25;可十四:21)這兩句話,指出這件事的成就,是在他有分於晚餐之先;晚餐的設立與舉行,是在這事之後,猶大自然不能在那�堣F。路加所記的(這曾叫不少的人紛亂了),說到在晚餐後,看見猶大的手放在桌子上。但是這證明不是照事實的次序。聖經的學者早巳留心這事;聖經的詳解者,也一再的注重的說,路加輻音的次序,是按著靈意所記的,不是照著歷史次序所記的。
我應當進那一個宗派
這是少年基督人常發的問題。有的人是被人所勸,就『在他們所在之處』;別的人被勸,就到他們能得『最好的益處』的地方去;或是在最能『助人之處』,這樣的教導,是不合聖經,也是領人走錯了路;並且是越過了神在這件事上,在聖經上所未教訓我們的。那一個宗派,是聖經勸信徒去『進』的呢?所有的公會,自然不能說是對的。許多人說:『他們應當進良善而又是多年的聖公會。』聖經上那一處說到『聖公會』,或隨便甚麼別的國家的『公會』?豈不是各種的邪說,都維持在他們的界限內麼?受洗禮就得重生,這是可怕的,毀滅靈魂的教訓,豈不是聖公會傳揚的麼?在給『嬰孩施洗』這禮上,我們讀到『親愛的弟兄們,現在看見這孩子,因受洗得了重生,就接合在基督的身子上。』在教會問答上,是清楚的說『因著受洗,一個嬰孩是成為基督的一個肢體,一個神的兒女,且是一個天國的承受者。』不曉得有多少人是被撒但的謊言所欺!他們以為他們作嬰孩的時候受過洗,是已經得了重生,所以不必須『重生』。基督人,就是惟願討主喜悅的人,應當容忍一個已經有根本錯誤的組織麼?
若是一個『聖公會』的聖品牧師,是因異端而被人控告,不是把聖經帶到法庭上,卻是照著『公禱書』來判斷他;並且無論那過錯是怎樣的重大,若公禱書不定他的罪,他是仍有自由用那本書。對於與惡相交,多數信徒的良心,好像是不受責備的。從他們的言行上,就可以決斷的說,他們好像不知他們是與以下的經言有關係的:『那暗味無知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弗五:11)『從他們中間,與他們分別出來。』 (林後六:17)多少人對於罪惡,佯為不知而已。且因他們是不合聖經的會中的會友,就用以下辯護的話來自諒: 『這不過是一種意見罷了』, 『我不敢與某某等能人有分別』,『我到那一個地方去聚會原是無關要緊的』,云云。
有那一節聖經是說:『進美以美會』的呢?加入這個宗派,並沒有必須是向神悔改的人的條件。他們『綱例』中有一條說,『對於那些要進這些會者,只有一個預定的條件,就是他們立志要逃避將來的忿怒,而從罪中得拯救。』除了那些已經逃避將來忿怒的人們之外,應當有甚麼人,因人的鼓勵,而有分於主的晚餐呢?許多人,從前都是一次有『要逃避將來的忿怒,從罪惡中得拯救』的志願,現在卻是不能達到這種盼望了。
那一節聖經是教訓信徒『進』天主教、希臘教、衛理公會、自立會、中華基督教會長老會、浸禮會、公理會、聖公會、內地會、監理會、信義會、宣道會、浸信會、基督會、倫敦會、貴格會、路德會、安息復臨會、來復會、聖靈會、弟兄會、福音堂、行道會、循道會、使徒信心會、神召會、五旬節會、或真耶穌教會等等的呢?沒有一節!這樣,既是神的話語(就是信徒『在每件事上都從那�媕Y尋求的』),並沒有提起『公會』;既是在他們的組織上,他們是反對聖經的;既是神的教會,是『一個身子』的(弗四:4;林前十二:13);為何基督人,要進入別的『團體』呢?
有兩個基督人在火車上遇見了,在談話時,甲就問乙是屬於那一個公會?乙回答說:『這是個最普通的問題。但請你先說,我既是一個基督人,該是甚麼來領導我行事為人呢?』甲說:『是神的話語。』『你若允我的,我就要再用一個問句來回答你的問題:神的話語把我放在那一個宗派�堜O?』甲想了一想,就回答說:『一個也沒有。』乙說:『這樣,我就不能屬於那一個宗派了。正照你所說的,我應當在神的話語所安置我的地位上。』『聖經上不是教訓我們不要停止聚會麼?』(來十:25)『是的,不錯,然而一個基督人,不必先屬於一個宗派,然後纔來聽從這句話。因為主耶穌說:無論在那�堙A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奡N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
宗派是合聖經的麼
當人告訴我們,我們應當聯屬於隨便那一個宗派中,我們就要問:『進那一個呢?』所有的不能說都是對的。那一個是合乎聖經的呢?保羅、彼得、約翰,是屬於那一個宗派呢?他們是『美以美宗』的教友麼?是『長老宗』的教友麼?還是『浸禮宗』的教友呢?『在那些日子,並沒有宗派,信徒是在一起的。』但是,他們現今豈不應當仍在一起麼?現在為甚麼有『宗派』呢?如果一切信徒,是『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3)如果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那末,許多團體的組織,基督人因著彼此殊異而有的聯合會,以及信條教義等之承受(好像神的話語是不彀滿意、不彀清楚,以引導牠的子民),就必定是罪了。
保羅勸他所愛的哥林多人『都說一樣的話』,在他們中間,也不可『分黨』(林前一:10);『你們乃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爭競、分黨,豈不是屬乎肉體麼?』(林前三:3英譯)外表上雖是合一,在他們的心�堳o是分黨,也把自己列在好幾個領袖手下,這就是分宗派的開始。宗派並不是把他們聯合在一起,卻是把他們分裂了!宗派也沒有叫人只歸在主的名下聚會,宗派乃是招集那些在某種的真理上同意的人們,為他們自己成立了一與人不同的『團體』、『宗派』、或『會』。或者有人要答辯:『在這世上,我們決不能見解相同。』難道我們就不當追求討主的喜悅,也不當勉勵著有同樣的心志和判斷麼?我們不當『贊成分開』,卻當求我們的神,我們的父,使我們『同有一個心志』。主曾禱告,求神使祂的門徒『合而為一;叫世人可以信稱差了我來。』(約十七:21)然而現在的光景,就是好幾十個會,因他們不能融洽之故,所以彼此分開;這樣,那�堹鉆F到此目的呢?
若用這種推諉自諒的話,以保存宗派,是很希奇的。他們指著宗派中有學問有才幹的人來說,也指著別的至誠熱心的人來說人們利用那些作了許多傳福音工作的,及為真理辯護又大又好,有名人物的大名,以稱義這種不合聖經的地位是應當繼續的!倘若馬丁路德仍在羅馬教�堙A這是否證明『更正教徒』仍是『羅馬教徒』呢?人們以為這許多的宗派,可比作一大隊兵�堛熙\多小隊,都在一個將軍的手下,被他的訓令所指導。這個比方,是最錯誤的領導!讓我們設想:德國的皇帝,分派一位將軍作他兵士的大元帥。在好久的時候,他的命令,他們是嚴緊忠心的遵守了。但是過了不久,兵丁自己就成了一排一排的,每排都為自己舉了長官,雖然表面上仍是順從皇帝,他們豈能合理的稱為德皇的兵隊麼?他們統帥的管理,每一排兵不是在反叛的景像中麼?忠心於他們國家的德國兵士,分成這樣的黨派,是對的麼?這正是適宜的比方以比方基督教的光景。他並非成一基督軍兵所聯合的軍隊,在一切事上,都順從他們大元帥主耶穌的命令。我們卻有許多的『部分』,有自舉,或一部分人所舉的職員,訂了他們自己的『規則』和『信條』,且是彼此不相合的。
我們很感謝神的,就是近年來看見各公會中的基督人,有彼此交誼的大願望,議會和聯合公禱會是漸漸加增。這些信徒,在那時候是暫時『忘記』他們是有宗派的,這就叫作『在隔著的牆頭上握手』。有宗派的『隔牆』,這是何等的可憐!是誰造這些牆的呢?誰把它們立起來的呢?但願我們不被這些『牆』,把我們包圍起來,這是我們堅固的決心!有人說,『各公會已是多次有聯合的試行,當他們仍是把他們不同點的原因置之不論時,不管他們廢了多少時候,他們所作的不過是虛空的罷了。』並且在這些聯合�堭`是(發表,或是心�堬z會)以為那些稱為『辯駁的道理』(即若宗派信仰不同的地方)應當放棄不談。好,如果這些道理真是要緊的,所以,纔叫他們成一宗派,將神所定規以為合一的分開,就(不管他們的存心如何)他們有何權柄放棄這些要緊的道理呢?再者,如果這些道理是無關要緊的,所以,他們可以任意取消,則現在他們斷難逃結黨的罪了。
『弟兄們,我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林前一:10)當佐治懷特腓(George Whitfield)與查理斯及約翰衛斯理(Charles and
John Wesley)分開
時,有幾個朋友勸他另組織一個宗派。那在田野的佈道者,回答這個建議說:『但願人名、宗派、及公會都失敗;惟有耶穌基督是一切,而又充滿一切。』
聚會所當根據的
『無論在那�堙A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奡N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不只是『奉』(原文作EN)祂的名聚會,因這個不過比『藉著他的權柄』聚會更有意思些;乃是『歸』(原文作EIS)主的名聚會;這是指著基督的名,是聚會的中心點。基督的名字,正所以表明祂是甚麼人。常有人證明說,那應許是指著幾個人聚集在一起禱告。殊不知主對於兩個人和三個人,奉主的名所應許『特別』的同在,不僅與禱告會有關係,也與教會的聚會、敬拜、及條件有關係的(太十八:15~18;林前五:4)。
基督人若在基督以外有甚麼聚會的中心點,就是要分開了。公會中派別的聚會,是根據他們所贊成的,也是承認他們所指定的信條或教義。對於那些進入派別中的人,是盼望他們信從這些信條。但是有的教義,雖在聖經中,我找出來的,基督人也許尚未明白,或者有的教義是聖經上所無的,他們也許要反對;然而,無論如何,除非他們大大的違背了他們的良心,他們就不能成為一個指定的宗派中的教友。因為沒有聖經節,叫我們根據任何教義或真理(無論它是何等的可貴) 而聚集。聖經並未吩咐基督人聚集在『一洗』,或『一個身子』的根據上。在甚麼時候,是這樣作了,是把一個真理或一條教義,提高以成一個『聚會的根據』,而代替主自己。近年來大半的宗派,已是十分的『自由』而將就了。如果一個基督人想作一個宗派的教友,卻不能良心無責的承認那宗派教義上所說的,人就要告訴他,他不必須去信這些阿!
一個特別的名稱
有一些人說:『你必需有一名稱,叫你與別的基督人有分別。』對於這個,我們要回答說:『約翰、彼得、或保羅,有甚麼特別的名稱呢?神對祂子民所用的名稱,是包括基督整個的身子。』『信徒』(徒五:14)(中文聖經,作:信而歸主的人)。『眾聖徒』(腓一:1)。保羅從來沒有稱彼得為『聖彼得』,彼得也從來沒有叫保羅為『聖保羅』。基督人無知識的稱呼幾個蒙揀選的神子民為“聖徒”,其實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是一個『聖徒』(羅一:7)。一個悔改的石匠或皮匠,是實在的一個『聖徒』,如同『聖多馬』或『聖約翰』一樣的是『聖徒』。『弟兄們』(帖後一:3)。『門徒』(徒二十:7英譯)。『神的兒女』(約十一:52)。『基督人』(徒十一:26)
聖靈藉著保羅責備哥林多人,因為他們把他們自己列在好幾個領袖之下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當他們排斥別的信徒時,甚至有人到這樣地步說:是屬基督的。如果這樣的人,他們是屬『肉體』的;近來那些犯同樣罪的基督人,就是『屬靈』的麼?現在所分的黨派,是『我是屬美以美會的』,『我是屬浸禮會的』,『我是屬長老會的』,『我是屬聖公會的』,『我是屬救世軍的』等等。然而有人要說:『你若無名稱,那末別人就要以種種綽號相加了。』我們回答說:『這世界已經用好些“綽號”加之我們,我們並不是他們所稱的這一種人或那一種人。』我們在信徒中,都是『弟兄』,是很清楚的。拒絕甚麼宗派的名稱。若基督人所用以自稱的名稱,不是包括因信得救的全家;而用此種種名稱,如『浸禮會教友』,『美以美會教友』等,就要得著許多哥林多人的定罪。雖然人們算我們是『狹窄』而又『固執』的人,我們卻不能和那些有不順服行為的人有交通。有些宗派主張家為辯護宗派的名稱,堅持的說:基督人用無論那一種的名稱,是一件無關要緊的事。我們不能攔阻別人不用這些宗派的名稱稱呼我們,但是這與我們自己承認這些名稱,及用這些名稱自稱,是一大不同的事。
在天堂沒有宗派的名稱,這是我們所承認的。這樣,為甚麼在地上應當有一些公會的名稱呢?那德國的大改革家說:『不要稱你自己是屬路德會的,路德是誰呢?不過是一個裝灰沙塵土卑陋的口袋而已。當稱你自己是跟從替你死的主的基督人。』然而真是可憐!這個勸言,卻沒有人注意。
基督人當受的洗禮
主耶穌設立兩條規例,叫祂的子民遵守,就是『洗禮』和『晚餐』。『主的晚餐』,表明基督替我們死;『洗禮』,是表明我們與主同死。『洗禮』,是預表死及復活。在基督人一方面,藉著洗禮與主同死同復活,以承認耶穌為主。『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奡_活一樣。』(羅六:3~4;西二:12)當信徒浸入水中時,他說:『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當他從作預表的墳墓�堨X來,他能加上這話:『這原是叫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武,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奡_活一樣。』在受洗時,信徒承認他與主耶穌的死、埋、和復活是相同的。洗禮並不是得救的意思,也不是進入教會的門路。在信徒方面,這是信心的表示;並且在他順服這禮時,他勇敢的說:『我已經與基督同死,我已經與基督同埋,現在我是與基督同復活。』基督教的洗禮,是單為信徒設立的(太廿八:19~20;羅十六:16)。在使徒時代,何時有一個人信主,何時就給他施洗(徒二:41,八:12,十:48,十六:15~33,十八:8,十九:5)。聖經上並沒有一個替嬰孩施洗的規例,也沒有同樣的命令去給嬰孩施洗。
羅馬教有一種的更正教問答,其中有一段教人對付更正教徒的方法。茲錄之於下:『甚麼時候一個更正教徒送你們一本關於敬虔的書,讚美聖經到最高點,同時攻擊我們『羅馬教』的信仰和行為,而這些都是聖經所沒有的;你可以問他們,在聖經那一處,能找著給嬰孩施洗?他們所作的,和我們所作的乃是一樣的!』聖經上施洗的法子,是用浸。『洗禮』(英文作Baptism’希臘文作Batismos)譯作英文時,是從原文上減去兩個字。這個字為何不照原文譯出來呢?因為在譯聖經的時候,已經是通行灑水禮了。希臘文動詞(Baptizo )的意思,是表明
『浸入』,『被水淹沒』,『沉入』,『浸』(請看任何有價值的希臘文字典)。在希臘教�堙A施洗是用浸。
我們可以用幾個宗派中代表的人物,就是那些實行給嬰孩行滴禮者的見證。加爾文(Calvin,the Reformer)說:『“施洗”這兩個字,
是表明浸入之意,浸入水這個禮節,是古教會所遵行的。』衛斯理(John Wesley)在注解羅馬人書第六章4節(藉著洗禮,和祂一同埋葬)說:
『隱意是指舊法用水施浸的洗禮。』施德樓博士(Dr. Stanley,Dean of Westmjnster)在講論『洗禮』的那篇文字上說到『在頭三世紀所
普通施行的洗禮,就是我們在新約上所讀到的,並且那些受洗的,是淹入水中,入於水中,浸入水中,正合那字『施洗』( Baptize )的本
意。用滴水來施洗,是古教會全體所反對的,他們不算這個為洗禮(除非對於將死的人,或遇著必須如此時)。』
聖安得烈大學的校長脫洛博士(Dr. Tullech,Principal of st. Andrew Uuiversity )說:『成人的洗禮,及浸入水的洗禮,是古教會
的規條,這是每一個有學問的人所知道的叫(Good Words for
February 1871 )。』
灰脫裴博士(Dr. Whitby )(是聖公會的)說:『已有十三世紀
之久,所有的基督人,都是嚴正的遵行浸禮,所以聖公會也贊成此禮。』華爾博士(Dr. Wall)說:『有許多節聖經,清楚明白的說到浸
禮,所以我們不能作甚麼,只有可憐那些要用無能力的奮??,保存那反對浸禮的方面。』
馬丁路德(Martin Luchter)說:『我真願意那些受洗的人,照聖經
的本意,照這禮節要表明的,應當完全浸入水中。』慕漢理(Bishop Handley Moule )說:『真的,聖經上是很清楚的指示我們,
在使徒傳道所到之處都是用浸禮。』
洗禮的幾個要旨
『全家受洗,必定有嬰孩在內。』這就是那替嬰孩行滴禮者所根據的護符之一!有三家人家是全家受洗的,就如:呂底亞的全家(使徒行傳第十六章);腓立此監牢獄卒的全家(使徒行傳第十六章);司提反的全家(哥林多前書第一章16節)。若是要設立嬰兒的洗禮,必須先證明那些人的家�堣@定有嬰兒,並且他們也是受洗的。論到司提反的全家,聖經上說他們是亞該亞『初結的果子,並且他們專以服事聖徒為念。』(林前十六:15)嬰兒能專以服事聖徒為念麼?聖經上豈沒有說禁卒和他全家大大喜樂麼?(徒十六:34)常有舉呂底亞的全家,以維持嬰孩洗禮。這樣,在這事能成立之先,有幾個問題是必須曉得的:1.呂底亞是出嫁的,她是早已出嫁了;2.她是有兒女的,並且其中有幾個是嬰孩;3.她已把他們帶到腓立比;4.這樣的嬰孩們,是真確的受洗了。又有一個說法是:『在一個人家,或者有幾個孩童。』如果要證實嬰孩的洗禮是聖經的道理,除了那些從推想中所發出的見證之外,當有更堅固可靠的證據。有一人說:『在禁卒全家是不能有嬰孩的,因為那最年輕的,不是有十八歲了麼?』又有一人尖銳的問他說: 『你從那�塈�著的呢?』他回答說:『我猜想的,就是在你找著有嬰孩的那地方。』神的話語,並未叫人有這種『猜想』的餘地。『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相信受洗。』(徒十八:8)這是神的次序--聽了、信了、然後受洗。
有人持著這種說法:『洗禮是代替割禮的。』聖經上沒有一節是這樣說的,且是正與此相反。我們找到許多已經受割禮的人是受了洗(徒十五:1~2)。如果洗禮是代替割禮的,只有男孩是當受洗的阿(創十七:12)。若洗禮是代替割禮的,基督人家�堛漸峇H們,不管他是否信主的也當受洗了(出十二:44)。若洗禮是代替割禮的,則二者的比較更是以為惟有信者纔當受洗。若一個在律法之下的嬰孩,與一個在恩典之下的嬰孩,在字面上是直接相符合的,這樣,惟有在基督�堛瑰托纂A是應當受洗阿。
當先有自然的生命和誕生,纔能受割禮;照樣,當先有屬靈的生命和誕生,纔能受洗禮。常有這個問題說:『神的話語,禁止嬰孩的洗禮麼?』我們可以回答他,神的話語,豈是禁止給鐘施洗麼?(羅馬教的人,是如此行的)。若是有多少節聖經,講到替鐘施洗;照樣,就有這許多的聖經節,講到替嬰孩施洗。
有學問者的見證
在許多替嬰孩施洗的宗派�堙A有好些頂能幹的教師們,承認聖經上沒有給嬰孩行滴禮的話。我們可以揀選幾個類乎這樣的見證:慕漢理﹝聖公會會督﹞(Bishop Handley
Moule)說:『在新約中,我們真沒
有找到有一點是講到嬰兒的洗禮的。』普羅姆博士(Dr. Plummer,
Master of
University College,Durham )說:『那領受基督教洗禮的,
必須是悔改信主的人,不僅是聖經上沒有說嬰孩的洗禮,也沒有那隱固地包含著嬰孩受洗的聖經節。』藍奇教授(Professor E. Lango of Jean)說:『所有從新約中造出嬰孩的洗禮的法子,是失敗的,這是全然反對使徒時代的目的及新約上根本的要道。』新格理爾末邱教授(Professor Schleir Macher)說:『人要在新約中尋著嬰孩受洗的蹤跡,
必先把這些蹤跡,先放在新約�堙C』邁爾(F.B.Meyer)說:『孩童們的洗禮,並非使徒時代的規例。』皮脫博士(Dr. Agar Beet)(美以美
會的)說:『在新約上,並無清楚的證據說到使徒時代是給嬰兒施洗,這是必須承認的。』
著那貴重的《五經略解》的馬金多(C.H. Mackintosh)寫火說:
『在我個人看來,這問題已是緊逼火我了。我只能說三十二年之久,我徒然的在聖經上,要找出一行字,講到在得救者之外,有甚麼受洗的人。我有許多的理由、推想、決斷、及推測,但是,得聖經直接認可的,一點也沒有!』
那些立志要得主喜悅的人,所想的問題應當是--『聖經是告訴我們,嬰孩是已經受洗,或是應當受洗麼?倘若是的,是在那幾節聖經上找到的呢?』『我感謝神,我沒有給你們中間一個人施洗;』(林前一:14)是人們常常引用的;但是,這個使徒,不是因哥林多的聖徒未受洗而感謝神,若是這樣,就是減輕了神的命令。他說話的緣故:是『免得有人說,你們是奉我們的名受洗。』(第15節)
好幾次聽見稱為基督人的說:『關於得救的事,洗禮是不必須的。』這是十分對的,然而在於作基督的門徒者,這一方面,順服卻是頂需要中。當亞伯拉罕,被神吩咐去獻以撒,他沒有說獻以撒,『對於得救不是必須的』,就是無此一舉,也能『到天堂去』的阿。凡真信主耶穌的人,無論受洗不受洗,總是得救的;順服,卻是愛的果子和見證。並且主的話是有所示意的:『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約十四:23)某人利害的說道:『甚麼時候,人們說「必需要的」或「不需要的」的時候,他們多半的意思,是說前頭那一個,是關於「他們自己的得救」,末後那一個,不過是那些關於神的榮耀的事罷了!』若是洗禮是為信主者而設立的,你就是一個信主而未受的,為甚麼你要??延呢?『起來,受洗,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
雖然惟有信主者纔可以受洗禮,是聖經明瞭告訴我們的,但我們卻不能看見為甚麼人們因為相信這個道理,就造出一個稱為『浸禮會』的宗派來。若是這樣,在聖經�堙A就有一樣多的權柄,來用另一個禮節,發起一個新的宗派,稱它自己為『主的晚餐會』。
主的晚餐
『主的晚餐』是指定為信徒的,也是單為信徒的;只有那些認識主耶穌基督是他們個人的救主的人,纔能『記念』祂。乃是『門徒』聚集『擘餅』(徒二十:7)。主的桌子,是為著主的子民。基督人交通的根基,應當廣闊到包括所有神所接納者的地步(自然受聖經範圍的限制)。『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羅十四:1)並且這接納的根據,是『神已經收納他了。』(第3節)若是這樣,神已經收納他時,我們必得收納他(除非聖經教訓我們應當革除他)。『只要有一次,一個聚會十分滿意的承認一個人是信徒,就除非有清楚的聖經節,證明他是應當被趕出去,或是應當被拒絕的,方可趕出他,或拒絕他;否則不能。』( “The Bisis of Fellowship,,by J.R.
英國某處(Clascow),有一女士,極望被一班只奉主名聚會的基督人所接納而一同聚會。他們滿意的承認她是一個神的兒女,也拿洗禮之真意勸告她。她卻堅持的說:當她是嬰兒時,已經受過洗了。他們從聖經上指示她,她尚未受基督人所當受的洗禮;並說,受這洗禮,是她的本分和利益。她卻很利害的辯說,她已經聽從了主的吩咐:『我已經受過洗了,我已經滿意了,但是我巴不得被你們所接納,所以我願意再受洗。』他們自然不敢這樣的為她負受洗之責,無論如何總要等到她自己看出來這是神的旨意時纔可。他們看出這並不是叫她順服的問題,乃是當使她領悟的問題,他們就收納了她。還沒幾個禮拜之後,她明白了這儀式所表示的真理,就受了浸在水中的洗禮。那合聖經的基督人交通的根基,是生命而非亮光。我們應當接納信徒,並非為了他是從那�堥茠滿A乃是因為他是甚麼樣的人。
在『七日的第一日』,基督人聚集,一同『擘餅』,是使徒時代所常行的。『七日的第一日,我們﹝門徒﹞聚集擘餅的時候。』(徒二十:7)不是『一個月的第一個禮拜天』,也不是『一季的第一個禮拜天』。因著人們的傳說和吩咐,多數負名的基督人就很稀少的記念主的晚餐。只因要變成『太平常』,或『不便當』(這些諒解的話語)的緣故,一月一次,或一季一次,就以為是十分滿足了。古時的基督人,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的目的,是『擘餅』。雖然保羅是利用這個機會,講道給他們聽,他們本不是因為保羅與他們講論而聚會的。所以在擘餅聚會之後,有教訓和勸勉等特別事項加入,是可以的。
以下是一位女基督人與一傳道人談話的大概,她說:『我很信你們聚會時,是很快樂的;但是我們卻聽見了我們牧師極好的演講。』那福音的使者說:『我們總是「很快樂的」,因為我們是去與主耶穌相會,所以在這樣的聚會中,我們是不能失望的。』他又接著的說:『譬如維多利亞女皇宣告說,她要有一特別召人朝見她的會,在某地方,在某日某時,你是被她所召去見她的一個。比方說,同時一個從皇帝的法庭上來的大臣,也宣告說,他要到女皇所要去的地方,在同日同時要有一篇講到女皇的演說。你是去見女皇自己呢?還是去聽那大臣所講女皇的事呢?』她回答說:『自然我是去見女皇的阿。』他又繼續的說:『我和你的分別,就是在此,我去見主耶穌自己,在祂自己的桌子前;你卻去聽一個主的僕人講論主的事。』
有許多可愛的神的兒女,像這女子一樣,沒有在『七日的第一日』擘餅記念主,卻因聽主的僕人們講論主的事就滿足了!我們沒有聽見過在古教會�堙A是『有聖職的人』在記念主的筵席上作主席。當晚餐設立之時,祝謝、擘餅、遞餅給門徒的是主(林前十一:23~25)。他們所作的不過是從主手�堭筐�主的身、主的血的表號而已。因這節聖經,人們就設想:在這時候,『牧師』是代替主耶穌在主的桌子前作主席,所以就把聖餐分給人。當基督設立這禮時,並未對約翰說:『我離開你們以後,你要作晚餐的主席。』當主在世的時候,在祂所召聚的人中間,祂豈不曾應許他們說:『無論在那�堙A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奡N有我在他們中間』麼?(太十八:19~20)既是如此,主是「在」那些兩個和三個奉主的名聚會者之『中間』。為甚麼應當在他們中間,有人擅自代替主呢?雖然肉身的眼睛不能看見主,但是信徒信心的眼睛是能看見主的。
有一個浸禮會的教友,對他的朋友說:『你可以進入我們的宗派。』『誰是主的桌子的主席呢?』『某君(牧師)是作主席。』『如果主進到聚會的屋子�堥荂A某君要怎樣作呢?』『他就要起來,讓主自己作祂桌子的主席。』『基督沒有應許「無論在那�堙A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奡N有我在他們中間」麼?倘若祂是在「他們中間」,為甚麼某君要纂取主的桌子的首位呢?』這個不必再說的問題,仍是沒有人能回答?神的話語,對於牧師們「管理聖餐」是緘默無聲的。
新約中並沒有『聖餐』。『聖餐』兩字英文作Sacrament,明從「三格來門吞姆」(Sacramentum)出來的,即“誓”字之意。羅馬國的百姓,在註冊當兵時,他們立一「三格門吞姆」,或說立一忠於他們國家,軍人的誓願。當信徒『擘餅』記念主時,他沒有為自己立『誓』,或立『盟』,他不過來享受一筵席而已。在任何的時間,信徒聚集擘餅,當有長老監督「牧師」等的同在,是沒有憑據的。在聖經上我們沒有讀到『某某牧師是管理聖餐典禮的』。這種屬宗派的句法,是完全沒有聽見過的。『七日的第一日』,門徒聚會『擘餅』,若有長老或監督等的同在,也要和其餘的人一同領受那餅和酒。然而,那時『聖餐』,及『聖品的牧師』,倘未發明出來呢。
這樣作是必失敗的
常有人說,以上幾頁所提的那些真理,『真是這樣去作,必定失敗的。』若這些是出於神的真理,那我們就當倚靠聖靈,負責去實行。在行神的真理上縱然是失敗了,但神的真理,並不因之而改變,或是失去效力。並且,責任並不是超過才幹。最好的,就是要記得新約的真理,要有新約的能力來施行,纔得成功。
我們所敬重的一個年老的朋友,常把他有一次在火車上遇見一個聖公會聖品的牧師,與他談話的那一故事,講給人聽。在談話之間,那牧師說:『我從來沒有催逼人到我的公會�堥荂C我常對那些在我教區內的人說,他們在屬靈的事上,當如他們作買賣的事一樣,到他們能得著最好利益的地方去。若是美以美會的牧師,比我能更使他們得益處時,無論是怎樣,我讓他們去就是了。』某君的覆言以為當他以為他的眼光是寬大的時候,卻不知是大錯了。他說:『若是在你的公會�堜狾瑼滿A是神叫你去作的;若是他們是神的兒女,他們就當在你那�堙C然而那若是違反聖經的,不管他們是怎樣的喜愛這個,你和他們,都不當有甚麼工作在那�堙C』那聖品的牧師就說:『阿!我想神對於這種事,並無甚麼直接的教訓。我信神是給我們很大的自由,讓我們隨從我們所找出來,以為是最合在我們特殊光景的法度;所以在於這種的揀選,我們是沒有錯阿。』某君回答說:『我卻與你相反。我得著神的話語,清楚的講到這些事,有如聖經上說到一個罪人的得救之法。』那聖品牧師回答說:『我當請你告訴我在那�堙H』他們兩人很樂意的把他們的聖經拿出來,就一節一節的從聖經上翻閱。他們看見那些歡喜接受福音的人,是如何受洗;他們又是如何繼續的在使徒的教訓上、在信徒的交通上、在擘餅的事上、在祈禱上(徒二:41~42),剛強站穩了。門徒們又是如何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徒二十:7)。當聖徒聚會的時候,他們是如何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都可以學習道理,都可以得勸勉。然而他們必當彼此順服(林前十四:31~32)。並且在每個聚會中間,那些年長的是如何牧養?羊,照管他們,盼望在牧長顯現時,得著賞賜,且是得的更多(彼前五:1~4)。到末了,將要到車站時他說:『你已經對我說的這一切,我是很喜歡聽的,這是很美觀的,若是把它當作理想,確是完全的;然而,照我看來,若是要實行,必須有超乎天然界的那種能力,纔能實行出來。』我們回答說:『自然,這正是所要的。再請問你,你想,聖靈是為甚麼賜下來的呢?』他驚奇的回答說:『阿!我從來沒有想到這個。』
許多人像那聖品牧師一樣,從未想到當他們遇著要實行神的話語時,聖靈的工作,是引導信徒阿!在保羅所寫的哥林多前書�堙A我們看見他提到的那復活的教會的元首,所賜的『恩賜』。聖經上是這樣說:『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英文譯作“每一個人”)若各樣的恩賜,是按照聖靈的引導去用,神的子民就要在信心上被建立,而剛強穩固了。
聖品的人和平信徒
在『世界』尚未光顧扶助負名的教會以前,人並沒有聽見過甚麼叫作『聖品的人』和『平信徒』這種階級的分別。『聖品的人』這四個字,是從「克利羅司」(Kleeros)這字出來的,表示『後嗣的產業』之意(彼前五:3英譯),本是一切信徒都適用的字眼。至於那些不屬於這一等假借祭司等級的人,就稱為『平信徒』。這字是從「來惡司」(1a os)這字出來的,也可稱為『平民』、『下流的人』。『聖品的人』這字的意思,是指一班人,『照著他們的位分,在屬靂的事上,有權柄,作領袖;並且從他們職分的地位上,不是從他們屬靈的權能上,發出一種與神的相親。』因為這職分的地位,是給了聖品牧師,所以,只有他一人,是會中是假定有權柄「管理聖餐」,別人不過都是『平信徒』罷了,就不敢作這種『屬祭司』的職務。
到底有那一段聖經,是說到『聖品聖職的人』及『平信徒』這兩種人呢?我們從那�塈�著有說到一等人稱為『聖品的人』的(用一種特別的名稱,與別人分別出來,是分派主理對於神的禮禮拜)敬拜呢?神所有的兒女,豈不都是祭司麼?(彼前二:5~9)一切沒有那種名稱的信徒,就不能親近神,向神奉獻屬靈的獻物麼?(來十:22,十三:15)施德樓博士(Dr. Stanley)在他著的《基督教的規例》(Christia lnstitutes)
這本書上,提到『聖品的牧師』的次序說:『在基督教最初的時候,是沒有『聖品人』這一種的設立。』皮爾遜博士(Dr. A.T.
Pierson) 說:『「聖品人」和「平信徒」這種名稱,是在「黑暗時代」中魔鬼的發明物。這種分別,介紹到基督的教會�堥荂A不只是魔鬼的發明物,也是詭詐的撒但最利害的擊打。』
『給人起一奉承人的名稱,』(伯卅二:21英譯)是不是不合聖經的呢?用一個單屬於神的名稱,以稱呼人,是不是更不合聖經麼?『祂的名,聖而可敬。』(詩一百十一:9英譯)無論甚麼,人用“可敬”(Reverend )(這是兩方人對於牧師的尊稱)兩字,作稱呼的,他所行的正與
馬太輻音第廿三章8~12節所宣示的教訓相反。當『教會』與『世界』結婚,屬祭司的那些制度、禮服、制服等,是設立了。並且名為基督的僕人們,忘記了現今世代的要旨,而設立了宗教式的官長,以得屬靈的地盤。在基督教內中,就有監督、會督、牧師、長老、會理、連環師、執事、主教、會長、會吏、大主教、教師、循環師、董事部等等名稱。
司布真(C.H. Spurgeon)到傳道者用牧師的尊稱說:『Reverend,
在人類中,沒有一種人像那稱為卑微的耶穌的僕人們,很平常的,用那越分的名稱來形容自己。這真是一令人生疑的光景阿!彼得和保羅是:『當受尊敬』的人,但他們把這種自稱的事,列在末後了。一個剛從大學出來的少年,他若一上講台,就能有『牧師的尊稱』稱呼他,然而那高人一等,敬虔事奉神,與神同行五十年之久他的父親,卻仍未得?這樣尊敬的稱呼。我們希奇人們,從甚麼地方,找出這個發明的名稱呢?也希奇從那一個人異想天開的頭腦�堙A發出這個原罪來呢?我們想:雖然本仁約翰(John Bunyan)沒有在他《天路歷程》中提起
他來,恐怕他是住在『虛華市』�堛�。並且有一件事,是十分定規的,就是他沒有在『有牧師尊稱的保羅』,『有牧師尊稱的彼得』,或是『有牧師尊稱的亞波羅』的時候興旺起來的。』
你信教會�媕雪矰�應當有牧師
我們自然相信每一個信徒工作的職分是神所設立的。教會的元首,從死�奡_活的主耶穌基督曾賜下特別的『恩賜』。『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弗四:11~13)我們在聖經�堙A無論如何,總找不著一個人像今日教會的牧師一樣。反過來說,我們倒看見許多『長老』或『監督』(看徒二十:17,十四:23;彼前五:1)。一方面我們相信那些有恩賜的人是有特別職務的;但另一方面我們信在事奉主的事上,一切信徒都是有分的。
神的教會,如同人的身體,每一個肢體,有牠自己的職分。『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林前十二:21)『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第18節)『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羅十二:6)恩賜既各有不同,這樣,牠們必不當有高低之別--這恩賜大過那恩賜;如果這樣的話,則身上的肢體彼此相吞了--就是一個肢體,併吞了別個肢體的功用。人若將一個肢體去代替神所安排的,『百節』而叫『各體的功用』(弗四:16),不能建立全體;則現今基督人有餓死的、被捆的、在黑暗�堛滿B分散的,尚有甚麼可怪。
基督人聚在一起時,應當自由的各用基督所賜的恩賜。這樣的自由,聖靈已經賞賜了,只看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23~40節就明白了。而現在呢,我們能找到在許多名為基督人的人中,有一個人能稱為『牧師』,他佔有獨權去教訓勸勉那些人。他的權柄,是他的職務地位給他的。『牧師』至少須有明顯的三樣恩賜:1.『傳福音』;2.『牧養教會』;3.『教導』。然而,我們真不易看見這三種恩賜都為一個人所得。一個作『牧師』的,或者他是有『傳福音』的恩賜,而沒有『教師』的恩賜,那麼,他就不會栽培人了;他若是有『教師』的恩賜,而沒有『傳福音』的恩賜,則聽道的人,就不會悔改。『若有人阻擋信徒使用神所交付給他的恩賜,則聖靈就要被消滅,元首所給身體的滋養也必止息;軟弱、分門、錯誤,都必隨著來了。』有一長老會的報紙上說:『須用十年工夫,纔能造成一個好的牧師。』人立的牧師,是不能滿意的!
每一個信徒從神那�堥茠漁汗蝖A無論它是甚麼,他都當向神負責去使用。他不當等候人的權柄來支配他作教導的、傳道的、或勸勉人的。『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1)或會反對這話的入,以為如果人能自由作工,則軟弱無能的人,神並沒有給他才能就要出來作工了。但是實行原則的人,雖然失敗了,神的原則總不能因之而變動。聖經也證明他們的不確實。
『選擇』或『僱用』牧師
聖經並沒有說教會『選擇』她的牧師、或傳道人;換一句話說,聖經並沒有說羊『選擇』牠們的牧人。只說主給,教會接受。教會(她群集之會)沒有權柄『選擇』她要接受神的某種恩賜。這就是在哥林多如何起始分門別派的事。有的要保羅,有的要亞波羅,還有的要彼得,他們不以接受一切的恩賜為滿足,他們倒要選立他們所最尊敬的人;這樣,表面上是一個,其實他們的心是分開的。有人還按私意爭辯說,基督人有權柄去選擇他們的『牧師們』,正如他們揀選他們的醫生或律師一樣。聖經不讚許這樣的思想。常有人引使徒行傳第六章來支持他們的空談,但是,我們當看明這第六章的『七個人』,是被選為管理飯食的,不是作教師,也不是傳道。他們作的是世上的職務,並不關乎靈性的。管理銀錢與照顧人的靈魂,實在大不相同!並沒有說『選立』一個人去傳道(傳道與管理飯食是相反的(徒六:2))。雖然教會因使徒的命令選擇了他們,他們還是被十二使徒分派作特別事工。聖經告訴信徒要『知道』在他們中間勞苦的人(帖前五:12~13),要『問他們的安』、『想念他們』、『順服他們』(來十:7、17、24)。但是總沒有說去『選立』、『揀選』、或『指定』他們。人怎樣能認識基督的僕人呢?是藉著他們職務的標號麼?名目麼?看他們所穿的牧師禮服麼?決不是的,乃是藉著他們『所作的』。我們明明的承認在許多的宗派�堿O有神恩賜的『教師』、『傳福音的』、及『牧師』。他們是。因為他們不是人立的,也不是學成的。說到裁縫,如果他生活做得好,他就是一個好的裁縫。照樣,那被稱為『傳福音的』、『牧師』、及『教師』,也因他們的工作而被人所認識。雖然有組織的團體,長老的會、牧師的會、監督的會、或別的會以職務支配人,基督人不要以他們為蒙神召而作工的人,除非他們有聖經中所指明的資格(帖前五:12~13;來十三:17)。
傳道人被人所僱,要人給他們多少薪金-年,這樣的常例是最不合聖經,是可責的。神教會中的職務,若有買賣合同等事,一定是錯的。你想使徒保羅是哥林多人的僱工,而得他們固定的薪水麼?『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工價』兩字,與聖經別的地方連起來講,當譯作『賞賜』這個字在希臘文是『密斯到斯』(Misthos)。『你在天上的賞賜(密斯到斯)是大的。』(太五:12;可九:14)
如果傳道人是人的『僱工』,他就是人的僕人,那麼他自然仰望他的『主人』付給他的『工價』。如果他的講論不得他聽者(大半數人恐怕還沒有悔改呢!)的歡喜,他就要想:最好別的會�堥荂y聘』他們去。神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這話是真實的。那些蒙主豫備的、選召的傳道人出去傳揚主的福音,他們所需用的必得充足,不會有不合聖經的倚賴。基督的僕人應當單單仰望主供給他們所需用的。如果『僱工』停止,那些庸人都要被除掉了。基督的僕人若不能信靠主供給他們的需用,他們還是去找別種誠實的事業去度日的好。
許多的宗派,大半得未悔改的人捐錢的幫助。不知道有多少的理想和計劃,打算募捐,以叫『天國顯現』。宗派�堜狾釭漁T樂、交際、市場、節期、科學演說、晚膳、野餐、月夜的遊行、音樂會、彩票賭博、演講、文明戲劇、及賣物的陳列所,目的無非是要想從不信的男女的衣袋中,擠幾個錢出來付傳道人的薪水,或者為『神的家』償還一些債。
怪不得有一個不信神的人,向一個長老會的牧師說:『我想你們的神,必定是大大缺乏錢財的,所以你們用些法子來賺錢給祂。』用音樂遊藝以供給公會的組織,這是屬世界的。撒但在牠僕人扶助供給的一切會中,索取押產證書。如果基督人『下到埃及』去求未得救的人的幫助,去作主的工作,他們看見屬世的人進來管理公會的事務,就不必以為希奇。永活的神不是貧窮的;那位在曠野�堨|十年供給完全一國的人民的,也必定能彀養活祂所召而分別為祂作工的人;用不著他們去向著那些不得救的人要錢幫助。祂自己的話是:『對於外人一無所取。』
按立
在聖經�堸ㄓF司提反一家之外,我們找不到有甚麼地方說基督人是『按立』,或被人分派去作教導或傳道的,司提反一家『專』--普通譯作『按立』自己以服事聖徒為念(林前十六:15),使徒及他們所差遣的人,按立長老或監督,但是這兩等人都不被按立作傳道或教導的。在長老中有人用他的恩賜,去教導或傳道,但是他們並不是被按立了纔作這樣的事。一個監督或長老,是作管理的、監視的,但是不一定是作傳道的或教師的。
提摩太前書第五章17節清楚的證明這事:『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的人,更當如此。』這一段聖經告訴我們,有的長老不是勞苦傳道、教導人的,這就證明他們並不是為了傳道與教導人而被按立的。如果不然,他們乃是為著傳道、教導而受按立,則他們應當都傳道、教導方可以。在聖經中每一群聚集的人中,有許多的長老及監督。他們並不是被甚麼公會、主教、或大主教按立的,乃是被使徒與使徒所差遺的人按立的。現今傳道人按立『牧師』及『長老』的時候,學使徒的樣子,用兩隻手按在他們頭上,口�媮棱`用提摩太前書第四章14節說:『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豫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但是在提摩太後書第一章6節說:『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這告訴我們有一特別的恩賜,藉著豫言和使徒保羅的按手賜給提摩太。『長老』並沒有賞賜恩賜,他們不過藉著這舉動與使徒們相交,現在傳道人按立的時候,有沒有恩賜賜下來呢?
有一個牧師近來對我說:『現在有按立的恩典了。』這是甚麼恩典呢?使徒行傳第十三章3節,又給我們一個按手的模範。但是並不是為按立,不過是與保羅及巴拿巴交通的表示,因為他們為了特別的事出外。他們兩人在這事以前,已經傳道好幾年了;而在安提阿的弟兄,也不會想這是按立使徒保羅的。我們問那些按立的人,他們的權柄在那�堜O?使徒們按立人,這是明顯的。『提多也按立長老』。是的,提多是使徒吩咐他作的。宗派有甚麼權柄去按立呢?莫非是現在世上有一群人是有這權柄麼?如果是有的,就讓他們把他們的憑據拿出來!
如果有些敬畏神的『平常的信徒』(有人這樣稱他們的),按立他們當中一個人出去傳福音。那『聖品的牧師』就不肯承認他了。但是這聖品牧師從那�堭o這種的權柄呢?他們信不信羅馬教式的繼任呢?(羅馬教武的繼任是這樣:眾主教及會長按手在每個受會長職的人頭上好幾;大主教就說:『為了在神教會中會長的職分及工作,你是受聖靈,就是現在用我們的按手交付你的。你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被留下。』這是聖公會公禱書�堶惟珧O的。)既然不信,他們又從那�堭o權柄按立人呢?
蘇格蘭公會在一五六零年報告這羅馬教式的行按手禮是『異端』,那知過了十八年後;他們又復舊了。我們讀聖經上的按立,總是與『長老』有關係的,從來沒有說按立『牧師』的。『宗派明明覺得這是一個極大的難處,所以他們就將牧師兩字改了別的名稱如“教導的長老”。這樣,他們仍能保守按手的禮,他們好像以為按手禮總有甚麼可保守的價值在內呢。』除了使徒和他們當時所差遣的人有權柄以外,沒有一個人有這權柄。
你也是一個宗派
有人說:若照著我們上文所說的去行,『我們也與別人一樣的是個宗派』。如果聖經禁止有宗派,信徒到底是不是被強逼著違背主呢?在希臘文的『宗派』與新舊約譯本的『結黨』是同樣的字(徒十五:5,廿四:5,廿六:5,廿八:22)。使徒寫信與哥林多人說:『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結黨”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19節就是“宗派”)在加拉太書第五章20節所提的『情慾的事』是姦淫、污穢“異端”(原文結黨)或“宗派”,按人解說『宗派』是表面美觀的字,為了羞恥的緣故,就創設這兩個字,把�堶悼2悛漕爸倩S體遮蓋起來。這迷惑就是使信徒錯誤的『宗派』兩字,其實在聖經�堶情A就是叫作『分門』。(看希臘文聖經的哥林多前書第一章10~12節7第十二章25節,就是分門Schismata”)。所以現在我們無論聽見甚麼講到『宗派』(就是分門別類),並且這些宗派無論牠們是如何的被人誇讚、羨慕,無論人說他們是怎樣的有合時的勢力;但是,如果神的話語是真實的、確定的,這樣,每一個『宗派』是罪,而且每一個分門,是叛逆的明證。在聖經上的真理說:『身體只有一個。』(弗四:4)許多的宗派,無非是許多的分門別類;因為基督與祂的教會只有一個名字(林前十二:12),一個身子(弗五:29~30),並一個靈(林前六:17)。
如果在基督的身子內『分門』是罪;如果遠避這樣的事是應當的,那麼,補救的方法是必須的。在使徒時代的許多教會,是不是許多宗派呢?斷乎不是!既是這樣,基督人阿,無論你們人數怎樣少,你們回去罷,回到聖經�堛疑酋T地位上,歸於主的名聚集罷!接納主所接納的,不要有甚麼宗派的名稱,或相交的條件,這樣,豈能成為一宗派呢?
外表與內心
人都明明的承認一個外表正常的宗派,不見得一定會保守正常的靈性內心。基督人會有一合乎聖經的外表,而在內心與計劃上成為屬宗派的。按著我們的本性,我們都是屬宗派的,也都要『廣大的心』(王上四:29)去行走在順服的窄路上。谷羅富斯(The Later Mr.
Groves)曾
說:『一個錯誤的內心,此較錯誤的外表更污穢魂,更損傷靈命。我們能讚美神,因為有許多人雖然仍被宗派的外表捆住,而他們的內心卻是無宗派的;但是我們為那些人悲哀,就是那些有宗派內心,而還在那�婺堨L們是無宗派的外表。』
有些人說得很好:『以知識為根基的宗派,乃是宗派中最不好的一個。』教會的相交,不應當被知識或信心的度量所限制。教會在世上的時候,在基督人中的意見,總有不同的。但是,不應當因微小的事上意見不同,就作了彼此相通的障礙物。所以當決意不容讓這樣的意見不同,因為這些事,是分門的根。如果基督人肯記得這個:『同樣真實的事,不是同樣要緊的;同樣虛假的事,也不是有同樣的不幸。』那麼,分別就要減去許多了。
谷羅富斯在他的一本可羨慕的小書--《分門與它的補救》--�堙A說了很有力的話,講到分宗派的事:『宗派雖有許多種,但是,只顯出兩種特性:1.若要與他們聯合的,須承認他們在聖經以外所相信的;2.就是他們以聖經為相交的根基的時候,他們將那些神所沒有定為相交條件者,而定為相交的條件。以上所說的第一等人,他們暗暗的將神的話語--就是足彀作我們的領導--放在一邊;而第二等人錯用神的話語,以致分門。第二種的宗派是更會誘惑人。他們雖然單單把聖經當作信仰的規條,然而他們卻不以神所定規作為信徒相交條件的根本要道為己足,而按?神意在這要道上面彼此建造,卻要束縛人良心所當各自依?聖經的原則直接向主負責的。這第二種的宗派,是把信徒平等的地位--就是在基督�堛漱鬫悀怹托藻P等的地位--撤消在一邊了。這樣在實際上--雖然不是固意的--的結果好像在心�堛磳僈﹛G你站開罷,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賽六十五:5)。』
在某處有一脫離浸禮會的牧師漢雷(Mr. R. H.
Henry of Belfest) 在臨終時對我們一位朋友說:『再會,親愛的弟兄!願神使你極力保守福音的門,向一切的罪人開著;又使教會的門,向一切的聖徒開著。』如果我們能記著一個又大又好之人的話,那是更好:『我有一個完全的基督為我的拯救;一本完全的聖經為我靈魂的訓誨和引導;神完全的教會為我的交通;在教會�埵雩t靈完全的職分;這完全的世界為我的工場。我願作個真實的普通信徒,不屬成為一個屬宗派的人。』
以下的話,是一位離世與主同在的親愛的弟兄所說的,實在有可記念的價值:『在信徒合乎聖經的聚集中,雖有許多事是神要我們追求順服的,我們卻不把這些事藏著不說,也不故意的去教導人。你是不是說你看見在這樣的聚集中,曾有驕傲、屬世界的事、自私、還有許多難受的事麼?這也許有的,我不敢不承認。但是,這些事是不是神所喜悅的呢?難道這是我們聚集的目的麼?這是人所輕忽的問題。在許多的宗派�堙A有許多不合聖經的行為,然而這些行事正是他們組織的主要部分,人贊成、教導、辯護這些行為,所以,凡屬那些宗派的人,都作了人罪惡的扶助者。他們在神的話語之外又設立了權柄,以致神的話因了人的遺傳,就不生效力了。我們現在所離開的,並不是人,乃是離開那些虛假的例理,和否認主耶穌在他們自己家�塈馴�的權柄。一次又一個年輕人問到某某聚集的光景如何,我就告訴他有難受的事情,也甚至分離。他就問:你稱這是合乎敬虔的麼?我回答說:我不以為然。保羅也不說在哥林多這樣的光景是合乎敬虔的。但是,保羅從來沒有提說他們當離開這單單圍繞主前的聚集去容納一些人的計劃,來支持他們表面的秩序。』
尋常的議論
『我承認在我們宗派�埵陶\多未得救的人與我們相交;這樣,我應當不應當仍留在這�堶情A來改良些事呢?』神的話,沒有許可不合聖經的宗派,無論她有甚麼『作好』的理由。如果『宗派』是被神定為有罪的,那麼,信徒應當扶持神所不喜悅的事麼?
有許多基督人被狡猾撒但的網羅所阻,不得實行神的真理,又以為他們在他們所在的團體中,『更能幫助人』。他們想他們有很多的『機會』去『改良』,如果他們脫離不合聖經的宗派組織而不為其『會員』,則他們的聲價就要減低了,他們的用處也必減少了。這樣的人,當用祈禱心思,想撒母耳向掃羅所說的話:『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信徒不必為他們工作的結果負責,信徒當作的,是討主的喜悅--在一切的事上、在一切的時候、在一切的環境�堙B並在一切的痛苦中(有人說的好)。最高的好結果,就是討神的喜悅。聖經上說到主自己:『我卻說,我勞碌是徒然,我盡力是虛無虛空,然而我當得的理必在耶和華那�堙A我的賞賜必在我的神那�堙C』(賽四十九:4)
現在人所最承認的『順利』的工作,恐怕在基督審判台前的時候,不過是『草木禾??』(林前三:12),主稱讚僕人(太廿五:23),不是說:『被眾人歡迎,作事通順的僕人。』乃是說:『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到你能彀助人最多的地方去。』『住在最用得著你的地方。』這兩句是普通給年輕信徒的勸言。因為有這樣不合聖經的訓言,熱忱作主工人的,就被引去完全按自己的私意作事,他們不豫備行神的旨意。『如果某某人是在你們中間,我就要來與你一起。』如果這樣,你就不是『出來』就主,是出來就某某人了。某先生若奉他主人的使命往別處去,恐怕你仍要回到你所最喜歡的宗派�堙A或者你要往那『待你最好』的地方去。如果你去的那地方的一切信徒,都單單的聚在主名下,你就要在那邊得著一切『恩賜』的益處;倘若那些人不順服基督,而仍有宗派,他們的失敗,當否使你棄掉神的真理呢?斷乎不可!如果只有兩個信徒照著新約的真理聚集,我們自然應當與他們相處。有應許說:『因為無論在那�堙A有兩三個人奉(希臘文是“歸於”)我的名聚會,那�奡N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19~20)順服的道路是狹窄的。
在前一時代�堣j半在世的福分,都是因順服得來的;但是目前的時代,信心的順服所得的是試煉、患難﹝或多或少﹞。許多人喜歡指著羅馬人書第六章23節的『神的恩賜』,而不大喜歡腓立比書第一章29節所說的『恩賜』--『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凡跟從主走與眾人分別出來的道路的,可以等候逼迫。
實行真理
當你尋求實行神真理的時候,你可以等待逼迫了!信的人與不信的人都要竭力將障礙物放在你的路上,阻你跟從基督。單單歸於主的名的聚集,人數是何等的少呢!見證是多麼?弱呢!缺少有恩賜的教師,沒有宗派�堛漱H栽培了,這些話都要來了!他們要再三的勸戒提醒你說你的『聲價』要受損了;你的『用處』被阻擋了。又要說你自以為有新思想,『固執私見』敢自以為比『神學博士』『知道得更多』了。還要題你綽號為『離宗派』,你的朋友就是曾盼望幫助你實行的人,也要反對你。人要疑惑你,不信靠你,並且要從講台上、人群中、印刷所通告人要遠離你。有人要告知你那些接受這真理的家中所遭遇的難處。這無論如何沒有甚麼希奇,神的真理是作分離之工作的。主耶穌說:『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堛漱H。』(太十:35~37)無論主耶穌吩咐你作甚麼。你就去作,不要顧結果如何。許多人歡喜暢述約翰輻音第三章16節的『凡』(『一切』原文作『凡』)--『無論何人』,而不歡喜提到約翰輻音第二章5節的『甚麼』--『無論甚麼』, 『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
如果你出來不是為了歸於主--單單的歸於主,乃是為著有恩賜的弟兄而出來的,或者為著你是因他們的幫助而悔改的,或者為著你所離開的宗派�埵酗H與你不和睦,這樣,你是不會長久的,很快就要再回到宗派�堨h。與基督同行被棄絕的道路,是有肉體試驗的,當患難臨到那按著聖經聚集的人中,那些單從人的生活中或書中學得些真理的人,必定沒有忍耐,也沒有恩典去面向患難。
基督人,也許一群一群的基督人,在實行真理的事上要失敗,但是,神的真理仍然不敢變。不要怕『患難』或者『結局』,不要讓你的意念--就是你的用處或聲價,立在你和十分跟從主的中間。務要『忠心』將你的『結局』交於主。在一城�埵酗@牛奶棚主人,大大的勉力與一群信徒聚集。有人很利害的壓迫他,阻擋他作這事。第一個『壓迫』,就是他的主顧,停止買他的牛奶。他說:『那麼,因神的恩典,我就賣掉我的牛。』這是十字架的精兵!在現今公會與世浮沉的日子中,所急需的就是已經豫備完全跟從主,為主忍受(若必須)世上所有損失的基督人。
『海蜇』那樣的基督人--就是無脊骨的。無抉斷的人,總不會驚動魔鬼,在神的工作上也就沒有甚麼用處。大衛在大困苦的時候,他的人對他說:『我主我王所定的,僕人都願遵行。』(撒下十五:15)既有了正對的教會地(外表)就當保守正對的內心,而神必要得著你、保守你。願你以討主的歡喜為時常的喜樂。『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來十三:13)讓我們『住在主�堶情F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然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約壹二:28)我們有福的主快要來了!祂自己寶貝的話是:『看哪!我必快來。』(啟廿二:7)願我們『作工』直到祂來!『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來十:37)
馬亞力山大(Marshall Alexander) 《基督人報》第十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