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講道法

 

目錄:

01講道的重點                                     02經文的採用

03信息的編排                                     04引言與結論

 

緒言

    假如必須為本書的完成找一個藉口的話,我只能說它是為了嘗試回答一個問題而寫的。在我教導講道學時,有一個問題總是不斷地被人提出來,雖然它出現的形式不同,但總歸是屬於同類的問題——就是怎樣準備解經式的講道。許多傳道人,不管是個人也好,是群體也好,總會問起我是怎樣預備講章這個問題,我總感到很難一下把這問題回答得完全。當我在劍橋的傑思瀚學院(Cheshunt College,Cambridge)當校長時,在那三年裡,我也曾嘗試與同學們談論這個題目。今天所寫的這些材料,就是當年課堂的講章。一九二五年,我也將這些材料傳授給紐約的聖經神學院(Biblical Seminary in N.Y.)。他們將它濃縮,然後刊登在聖經評論(Biblical Revie)這本雜誌裡,我現今將這些資料重新整理出版。

    假如這本書裡頭有什麼“法則”,讀者們大可忽略它們。正如我在這些課程中所提過的,沒有人能為別人定下什麼“法則”;但我卻深信本書所提出來的一些原則,是極其重要的;在講臺的事奉上,它們的確有絕對的價值。

    在本書付梓之前,我期望它對那些視講道事奉有絕頂重要地位的,以及在這項神聖的工作中尋求一些引導的人,有所助益。

                                                           康培·摩根

                                                    寫于倫敦韋敏斯特教堂

 

1、講道的重點

在以弗所書四章8至12節這段經文中,第9和第10節是用括弧圈起來的。這兩節經文固然重要,但假如我們暫時將它們擱置一邊,就更易發覺整段經文思想和敘述的連貫性。

 “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他所賜的有使徒……。’”(英譯本把“有”譯為“成為”)“成為”這兩個字是不太需要的,雖然譯經的人加了上去,為使它變得更有意義,但實際上加上去了,反沒多大的意思。

 “……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這些恩賜不是為著事奉的本身,而是為了成全聖徒,使他們各盡其職。他將這些恩賜賜給這些人,使他們能以成全聖徒,完成服事的工作,而這些工作只能讓聖徒們來完成。  

 羅馬書十章12至15節,這段經文這樣記載:

 “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它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的,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說‘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這段經文把我們領進一種境界。講道這項特殊的聖工,是由聖靈把這些恩賜頒給教會裡的一些基督徒;因此教會事奉的整個內容,都與講道息息相關。人不分男女,凡蒙召來從事這種特殊事奉的,他們是領受了所賜給的恩賜,不管這恩賜是屬於那一類,它都不應當有混亂的現象。我們在思想和訓練上,都犯了嚴重的錯誤,常以為每一個牧師,應當多少像一個使徒,或多少像個先知,像個傳福音者,或像牧師和教師。我相信在今天的教會裡,這些職分應當是明顯的,然而這些身份不同的工人卻都要能作同一項工作,他們都要能講道。使徒、先知、傳福音、牧師和教師,都是蒙召來做傳道工作的,我現在所要談論的就是講道這一項事奉。

一位基督徒工人最崇高的工作就是講道。今天教會最大的危險,就是神的工人們願從事一千種不重要的事工,卻忽略了那件最重要的事奉——講道。

若將新約(我主要是指希臘文的新約聖經)中所有有關藉演講把真理傳播出來的這一類字彙收集起來,我們可以找到八至十個希臘字,而每一個字都顯示與講道的工作有關。其中有兩個字的意思尤為突出,可惜在我們的譯本中,卻沒有把它們很明顯的區別出來,有時雖還是偶然的提一提,但已能顯出他們的重要性。這兩個字的希臘文是Euaggelizo和Kerusso,它們指出講道崇高的一面,也說明了整個新約的理想。

Euaggelizo的意思是傳講福音。這個字翻成我們的話也就是“傳福音”,從字面上的意思來說,是宣揚神的好消息。若將此希臘字音譯,這字就產生了福音(Evangel)、傳福音者、(E-vangelist)和福音性(Evangelistic)等字。

若講道是宣揚好消息,那麼它必然顯示兩件事,就是人的需要和神的恩惠。這兩件事是根據新約的觀點來說明講道是什麼而推理來的。既然要向世人傳講好消息,這也就說明了人需要好消息,因此人的需要就構成講道的背景。人類不論任何種族所犯的罪,和罪所帶來的憂傷和混亂都應包括在講道的背景之內,講道的內容也一定要把神偉大的恩典包括在內。宣揚好消息既然是根據人有需要和神肯施恩,當我們在講道時,就要記得自己是站在人的需要和神的恩典中間。我們是神的使者,要把神的恩典傳給一切有需要的人聽。

另一個字彙Kerusso,也是很有趣的一個字。它本來是“從寶座上宣告”的意思,說明了一個差使在代表一個統治者發言。因此當我們使用這個字時,當注意兩個思想:一個有權威的寶座,以及寶座之代言人所傳講的信息。

將這兩個觀念簡單的湊在一起,讓我們現在來看者講道究竟是甚麼?它可以包括上百個細節、分類和語氣,但卻只有一個統一的思想:講道乃是根據人的需要來宣揚神的恩惠,並且是憑著神寶座上的權威將神的話宣告出來;它要求那些聽講的人,對講道者所宣講的信息產生順服之心。

一次,在一個牧師的返修會上,我聽到一個傳道人這樣說:“古時候,講道是一種講員和聽眾的衝突。傳道人是站在匯眾的面前,催迫他們對所傳講的道順服。但這種時代已屬明日黃花,今天傳道人的工作已改變了。”

這真使我感到驚奇!按我看來,如果說今天的講臺是失敗的,或將面臨失敗,傳道人對自己講臺看法的改變必是一大原因。

傳信息的人,在對著一般群眾講道時,千萬別忘記他最終所要攻取的要塞,乃是人的意志。他可能在人的感情上巡迥往來,但最後一定要在人的意志上下手;他可能談論人的智慧,但最後仍要在他的意志上下功夫。當講道只變成一種知識的探討,或者——請原諒我這樣說——只是在聽眾的感情上兜圈子;把講道的重點放在人的智識和情感上,它就是失敗了。只有當它能向人的意志挑戰,使他們歸服於神的旨意之下,它才是算成功的。傳信息者是把好消息帶來,不是帶一些說說笑笑的東西給會眾。他的信息裡包含著一個絕對的命令,因為他是那位偉大的君王所差來傳信息的。

這是我們傳道人最主要的事奉;就像使徒們所說的:“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4)新約執事工作先後的秩序就是以此為根據的。我不管現在執事們是何光景,但這是早期教會執事們事奉的秩序。在新約時代,這批人是大有信心、且被聖靈所充滿的人。我們也要注意早期教會選舉執事的原則。他們的事奉是管理飯盒,那也是一項重要的事工,為的是使在講臺傳信息的弟兄們,能自由的以講解神的道為重,並且為此專心的獻上自己,用禱告來作成準備的工夫。我本人非常瞭解人的言語有時是多麼的空泛,然而傳道卻是一件極大的事,只要身為傳道人,都該認清這一點,傳道是一件偉大的事工。範潔會督(Bishop Frazer)幾年前曾經提過——我想在今天他的話是更真實了。他說:“這個時代所尋找,所要求,並且準備接受的,不是祭司,而是先知。”

今天我們所面對有關講道這個需要,是世界前所未見的。神學辯論所帶來的不幸,已敗壞了我們這個時代,不能帶給人真正的滿足。今天千萬會眾所期盼的,是新約那一類型的講道。透過一群瞭解自己是在代表一個寶座在發言,並自知有權要求會眾對他的信息順服的傳道人,傳出神恩惠的道,來滿足人心。現在我不僅要提到一篇講章必須包含的要點,我也要談及宣講講章時所須注意的幾項原則。它可用真理、清楚和熱誠這三個詞來概括說明。

我一生從未聽過人講過講道法,但我自己卻多次講授這個題目。我發覺傳授講道法之前最好的準備,就是從未聽過別人講這題目!我自己是仔細查考聖經,舉凡舊約先知、新約使徒和傳福音者的講道,都細心研究涉獵。若有人要我把一篇講道必須有的重點濃縮來說明,我只能用三個字來界說:它們必須包括真理、清楚和熱誠。

我之所以用“真理”一字有我特別的意思。保羅會寫信給提摩太,用生動而奇妙的話囑咐他說:“務要傳道。”這個“傳”字乃是指用傳達命令的態度去宣傳,帶著權柄去傳。我們再從新約的角度來看這個“道”字的用法。在新約聖經中有些地方,它用大寫字母W寫,在另一些地方,又不用大寫字母,以致我們會發出疑問:為什麼在這地方用大寫字母,在別處又不用大寫字母呢?

且讓我們看看約翰所寫的福音書,在那段無比的開場白中,他這樣寫道: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造就是神。”再跳過去往下看:“道成了肉身。”

在這裡“道”字皆用大寫字母寫出來。

再看看路加福音,他所寫的偉大緒言在聖經裡,是一段相當重要的歷史文獻。在此緒言中,他提到那些“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在這裡我們所見的道字,卻是用小寫字母的。為什麼有這個不同呢?假如有人問我,為什麼譯經者在此使用小的字母w,而非一個大的字母W?我的答案是:我也不知道,這是沒有理由可解說的。這兩處指著道的經文中,我們都可肴到一個固定的冠詞。“這道”( The Word)是路加為人子耶穌所取的名字。通常一本書的緒言,都是到了最後才加上去的。路加的緒言也是寫在他的福音書完成以後,作者要把這本書介紹給他的朋友提阿非羅大人;在這裡他稱耶穌是“這道”(The Word)(用大字寫)。

 “道”這個字究竟是什麼意思?請耐下心來,我從自己另一本書中引用一段話,來與您分享:

 “路格示”Logos,即“道”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有兩種用法,其中的一種見解總和另一種息息相關。第一種用法可能比較簡單,它與言語和演講有關,是指將人所能明白的真理表達出來。第二個用法則比較深刻,乃是指它本身就是絕對的真理。正如泰爾(Thayer)所示,路格示一字的第二個意義與拉丁文的Ratio同義。合理的(rational)和理性(reason)二字都是從這字演變而來,這一點很重要,所以路格示乃是言論,是口所傳講的真理或理性,也是對所表達的話所作的解析。將這兩種概念相連,我們就提看出,這成了肉身的“道”就是神的真理;而這“道”又是神的話,因此也就成了表達永恆真理的一個方式。這“道”與理性必須藉合於邏輯與真理的方式將神的概念表明清楚。所以在研究新約聖經時,我們必須小心地參考上下文,看它使用一個字時,究竟有何意思。有時“道”是指一篇信息或一段話;有時則是指話中所包含的一項重要真理,有時它是兩個意思都包含在內。

神要傳道人向世人傳揚他的“道”,你可能會說,這道是指聖經而言,對嗎?當然。但是不是就僅此而已呢?那倒不儘然。是的,它們都寫在聖經裡頭,但你卻要看出比經文更多的東西來,甚至比所有一切還要多。神的道是神自己啟示或表達出來的真理,而非籍著我自己知識的活動所發現的一些東西。它是我知識生活所能理解的,因為它已經表達出來了。我們試舉詩篇—一九篇,請詳細的研讀它——這篇偉大的詩篇主要是講到神的道。我們不需要去假設它單單是指著摩西五經(Torah)或律法書呢?還是指光知書(Nebiim)或是一些其他著作(Kethubim)。它所指的是真理,基本的真理,是神已經曉喻人的那些真理。我們傳神道的人,應當把這些真理集中在基督的身上,而基督是籍著這些聖經文字,來向我們顯現他自己。

可能有人會問:除了靠知識方面的活動來瞭解基督外,我們豈不是也需要有關基督的經歷嗎?當然要,而聖經文字就能試驗我們的經歷。早期教父游斯丁(Justin Martyr)曾作過偉大的描述。當他提到神的道時,他稱之為“繁殖的神道”( SpermaticWord)。換言之,神的道乃是胚胎的種子,那規範人的真理。這是我們在基督裡所得看的,也是我們在聖經裡所找到的——它是種子,也是規範。

將這種說法應用到聖經上,我們究竟能發現什麼呢?我們可看到真理,就是胚胎的種子,需要被發揮、推展和應用,這就是傳信息者的工作。可是聖經也是我們講道的規範,這乃是說,我們必須讓神的道來考驗我們的思想,而非用我們的思想去考驗神的話。因此,傳道者必須被神的道——真理所俘擄。它既是在神裡頭,神已將它顯明出來。他怎樣顯明呢?我們可以確定神籍著他自己的兒子,以及聖經文字最終將它曉喻出來。因此我們有它準備時期的完全記錄;其中有歷史的事實,以及初期詮釋的資料。根據這些線索,我們看出舊約是準備時期,四福音的描寫是歷史的事實,二十一本書信則是初期的詮釋。在這裡我們看到所有的文字,都圍繞著這偉大的人物在轉,他也就是我們所瞭解的神的道。

我們所要傳講的就是神所啟示的真理。我們在從事講道事奉之前,必須肯定神已經在他的兒子裡表明自己,且已籍自我表達的文字——聖經來啟示自己。我們幾時對聖經缺乏這種正確的認識,我們就等於否認耶穌基督是神最終的啟示。我不願在這裡引起任何爭論。但你會發覺後果總是這樣。容我用尊敬的態度,指出那些人的損失。假若一個人因著某種原因拒絕接受聖經的權威,卻說他還是緊跟著基督的,那我倒要問他所跟的是那個基督呢?

現在在一些講道人中間流行一種風氣,他們在討論與傳講怎樣接近耶穌的方法。他們以為我們應當回到初期門徒們的樣式,像他們一樣的親近他。我們有沒有發覺這種講法是絕對錯謬的呢?要知道當初門徒是在他肉身受限制的日子認識他,但我們且聽主自己怎麼說: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十二:49一50)

讓我們仔細思想這段話的意義。基督在路加這段偉大的經文中談到他所面臨的難處。這難處就是他不能使別人完全認識他,不能完成他的使命,他是何等的迫切。教導人並非是他最終的事奉,他的位格也不是他最終的表現,我們卻是在耶穌的受死、復活及升天諸事上找到有關基督的最終真理。因此我們應當這樣來接近基督,而且我們所要接近的乃是這個基督,這才是神的道豐滿無缺的表現出來啊!

每一篇講章,都該是根據這項全面性真理所傳出來的信息。任何一篇講章,若缺少了對神聖真理的分析,就是一篇失敗的講章。所謂全面並不是一件小事,因為它包括了萬有,豐滿(Pleroma)居住在他裡頭,是三位一體神性的完全。當人開始傳講基督是神聖的啟示,藉著聖經來解析他,正是開始一件永無止境的工作。一個傳道者的道是永遠傳不盡的,因為他所傳的是無限的真理,最豐滿的真理也是永存的真理。講道就是宣講真理,將神在基督裡向人所啟示的真理講明出來。

再試用新的“奧秘”這個字為例,究竟什麼是奧秘呢?它本來是指一些我們所不能瞭解的事情而言。希臘哲人以之為不能為人所理解的東西。縱使將它解開了,也不能鮮明,除非那人對它已有初步的認識,但這種解釋並非是新的“奧秘”的真義。在聖經裡,奧秘是一種啟示,是人的智慧所能瞭解的東西。如在“大哉敬虔的奧秘”這句話中,保羅並不是說敬虔是一種我們所不能瞭解的東西。敬虔深奧的思想和意義,是超過人知識所能發現的,它只有靠神啟示出來。把“顯明”與“奧秘”對照一下,就可發現,顯明出來的奧秘必能為人所瞭解。

假如我們準備講道的話,這裡就是我們的富足。基督徒是神奧秘事的管家,我們所傳講的不是那些人所無法瞭解的東西,而是那些人智慧所不能發現,卻要靠神來啟示的東西。新約的傳道者,始終航行在一種超然的領域裡。假如一個人說,只要否認一些他們認為是小事的神跡,他們就可以否認神的超自然性,那是極荒謬的事。所謂神跡是小事乃是根據對比來說的,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跡,若與他自己所宣講的道,以及與他本身相比的話,神跡就顯出次要和不重要了。假如我們以神跡,只是一些物質範圍的活動,則主所講的話比他所行的神跡是更加超然。我們必須面對超自然的事,每一個傳道者皆然。傳道人常被人指說他們太過超然,以為自己是屬於另外一個世界的。可是,當我們不再屬於另一個世界時,我們即失去幫助這世界的能力,不再有醫治和鼓舞人的能力了。我們是在真理的領域中行走,要把從神那裡來的啟示賜給世人。

這個地位逼使我們必須與眾不同。講道不是傳講某些定律;或討論一些疑問。人當然有權宣講任何一種定律,或討論某種疑難,但這卻不是講道。哥德曾這樣說:“若你得了什麼信仰的好處,請你告訴我。但請你別提你的疑問,因為我的已經夠多了。”假如我們是在臆測,就不是在講道。當然有時我們是會推敲一些哲理,這時我就會說:“請不要把這些記下來,我只是在猜測而已。”推測並不等於傳信息,宣佈自己反對的意見也不是講道。講道乃是宣揚神的話,就是單單傳講神所啟示的真理。全面的真理就是我們所有的儲蓄。我們所掌握的比所能知的還多。假如我們能活到五十歲或一百歲,而仍一直在從事傳講神的話,我們也不會用盡我們的儲蓄。保羅曾說:

 “因為知道我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至那日。”

我不曉得這段的翻譯是否正確,那是出於人的注釋。根據字面的意思“保守”一字有“看守我的儲蓄”之意。譯經者的意思是說,將一些儲蓄交給神。但根據我的看法,這節經文乃是說,神將某些東西存放在保羅那裡;這些東西乃是保羅必須負責看守、保管的真理,這項全面的真理如今都已顯明,並集中在一個“人”的身上,且已用聖經文字詮釋得十分清楚。這就是我們傳道者的工作。“可是,傳道者也必須趕上時代的精神啊!”假如有傳道人真的這樣做的話,願神赦免他。我們的工作不是去趕上時代,而是用永存的真理來改變時代的精神。這不是狹窄的看法。這個時代所發生的每件事,神的真理都會提及;因此我們的講道必須能摸著生活的每一部分。我們不是在講臺上討論某種情況,而是要傳揚一篇神的信息。傳道人永遠是站在人與環境的面前,他要經常自省“耶和華如此說”這句話是否常在他的口中出現。他所傳揚的真理不是靠人智力活動得來的,不管他是多麼的誠實、敬虔和專心地用心靈去尋求,也不可能尋見此真理,這真理實際上乃是神所宣告、啟示和曉喻給世人的(來一:1—4)。他籍著他的兒子對我們說話。那偉大的真理是神自己,神在發言,在古時已多次多方的曉喻自己,最後藉著一個人,集各種啟示之大成,籍著這位全面、最後的啟示,將神各樣的真理表明出來。當我們從事傳道事奉時,我們的責任就是要把這全面性的真理傳講清楚。

說到講章中的“真理”,我是指把神“道”中所包含的一切豐滿地表達出來。容我再說一次,我所說的是“啟示”,是神對自己的啟示;以基督為中心,為最崇高的物件,最終將自己藉他兒子啟示出來。當然,他也藉著聖經的文字傳達宣揚神的真理。所以講道是將神的真理,在我們每一種生活情況中講明。因此,“務要傳道”。

正如我曾提過,每一篇講章都該是一種解析,就是將那偉大全面性的真理其中的一部份解析清楚。因此每一篇講道必須具備兩種特性——創作性和權威性。

現在我要恭錄一段相當長的話。約在三十五年前或比這段時期更早,我曾把它抄下來,直保留至今,自己也經常念出來閱讀。它提至創作性的問題。今天人常喜歡用“創作性”這個字,堅持講道的人必須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我們常聽到人批評一篇講章說:“講得不錯,可惜不是他自己的東西。”我們應當瞭解創作是什麼,為此我特地錄下謝德(Shedd)一段相當長的話:

"創作性(originality)這個人常為人所引用,卻少有人對此字下過定義,人也常對這字有所誤解。一般人以為一個具有創作性的頭腦,必能表達前所未聞的真理與理想。‘這些真理與理想既非模仿也非預測而來,它只是忽然跳出來的,既快速又叫人吃驚;既無先例,又無預兆就發生了。’但對一個有限的頭腦來說,這種創作性是不可能存在的。這種原始性的創作本能,只能為創造者所獨享。按一般的術語或較嚴格的方式來解釋,這種創作就帶來“啟示”。只有神能從無生有,也只有他能傳遞“全新”的真理。創作性對人類來說,只是比較式的,也非絕對式的。比方說,在哲學領域中我們可以找出一位有獨創性的思想家,他就是那位喜歡沉思,頗有深度,始終新鮮、活潑的柏拉圖。我們若仔細研究他那有份量的音樂時期,再問他一切的智慧都是因他個人智力的活動方產生的呢?還是你我心思結構中一樣也會滿溢和反射出來的東西?你會發現他自己根本沒有創作出最初的倫理學、邏輯的形式,和物理固有的定律。這些東西是由一位更高的作者一位享有絕對創作權的作者,將它安置在他們理性的構造裡頭,以致神的創作性完全可以藉人們的詮釋和解明彰顯出來。這也就是為何當我們聽柏拉圖的話時,我們並不是在聽一些完全未曾聽過的聲音。在我們的思維和道德的構造裡,我們不過找到了一種回聲。每一個會思想的人,即使站在世上最偉大的思想家面前,也可以用一種可敬而堅定的口吻,套用約伯的話來說明一項真理和假設。

 “這一切我眼都見過,我耳都聽過,而且明白。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並非不及你們。”(伯十三:1一2)

約伯的話用在這裡,真是再恰當不過。每一個在聽我們說話的人,當聽到我們說一些自創性的東西時,他們也能同樣的說出約伯這類語。

 “這些偉大的思想家,他們是最先承認這一點的人……因此,創作性這件事若從創造的領域來者;或從人類有限的聰慧來看,它必定包含了解析的能力。總之,創作就是“詮釋”——是以一種清楚、溫和,而正確的把已存在的思想,已傳達過的真理,且為人所擁有的清楚地表達出來。這裡並沒有新的創造,只不過是一種發揮;並沒有絕對的著作權,而是一種解釋和說明而已。然而在整個思想發展的過程中,它是何等新鮮和獨創啊!這種情形發生在柏拉圖身上,也發生在千萬個像他那樣的學者身上。然而在每一種個別的例子中,在尋找一片新的天地和一座新的星球的過程中,都必然包含了充沛的熱誠、旺盛的推動力,洋溢著生命和感覺的激流。

 ‘他感到自己好像是太空的守望者,

    當一個新的星球涵詠到他的眼前;

    又像強悍的甲特磁(Cortez),帶著銳利的鷹眼,

    凝視著太平洋,以及他的眾兒女,

    面面相靚,心懷叵測,

    在達裡安(Darien)的案頂上,悄然沉寂。’

 “在人裡頭,創作性並不是一種傳遞真理的能力,而是一種瞭解真理的能力。世間有兩種偉大的傳遞源頭——一種是大自然。這本教本;另一種就是神所啟示的書。若真理是從心智和道德的部分傳遞給我們;如果它是由一雙有創造性的手,放進了人性的結構裡頭,那麼這個人就該是最有自創性的思想家了。他會對所見的東西一目了然,且能根據他眼所見的真像,詳細的說明出來。假如這真理是藉著神跡,藉著道成肉身,藉著聖靈傳遞出來;假如它是特殊的靈成分授給世人,擺在他面前的是一種客觀寫成的啟示;那麼,他就該是一位最能詮釋這啟示的思想家。他要能清楚正確的分析,這種生動的因素,且能以溫和熱誡的態度,來迎接它們進入他的智慧和道德的領域裡。”(錄自Homileticsand Pastoral Theology,William G.T.Shedd.P.7 ff.)

這段引錄深刻的影響到我的生活、我的事工和我的講道。我們看出,謝德處理自創性問題的態度。我們傳道人的儲存既然是真理的集大成,它又全部收集在聖經裡。我們在詮釋真理時,就必須有獨創的見解,我們並非在創造新的真理,也不是在發現新的真理,我們乃是用講章來解明全面的真理。講章中包含了講道老對真理獨到的見解,也包括了他如何獨到的把真理傳遞給別人,使他們也能瞭解這種自創性才是講道的要點。當一個人沉思在自己的思路中,徘徊思索,稱不得自創了什麼。講道的創作性是包括了解析神的啟示。神的啟示本身是這樣的偉大,又充滿了能力,我們如果好好的處理它,並且肯完全投入其中,那麼我們的每一篇講章、每一篇信息,都會包含有一些自創的東西。

除了含有創作性外,一篇講章的特性也當包含它的權威性。馬太福音第七章中有一段短短的經文,是由馬太所引錄。那篇登山寶訓的講章對群眾產生極大的效果。這是那位大君王的倫理宣言。我們且看看它對群眾產生什麼影響。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土。”(太七: 28一29)

我們有否想過最不尋常的,倒不是主是一位說話有權柄的人,當然那是很重要的,究竟是什麼吸引了我們的注意呢?

 “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土。”(太七:30)

在這句經文中最吸引我們的是,這段話把耶穌的教訓與文士們教訓之不同完全分別出來。讓我們再次細讀,並留意它裡面的意思。當主講道時,他帶著權威。但那長久吸引我,並且至今仍抓住我的,是另一種看法:“他不像他們的文士。”

文土是有權柄的教師,他們等級的劃分並非來自摩西的制度,而是源自以斯拉。當以斯拉架起木台作為他的講臺時,我們或可說這是歷史上第一次的聖經研討會。以斯拉使以色列人“念上帝的律法書,講明意思。”以斯拉首先把摩西的律法書從希伯來文,翻成被擄時代所用的文字。他不僅將律法解釋清楚,也鼓勵以色列人去運用,文土的制度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他們的工作是解釋道德性的經文,是帶有權柄的教師,他們的地位乃是我們的主所承認的。馬太福音廿三章,主說:

 “文土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

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這是一件令人驚異的說法,他們的制度雖不是摩西所建,但他們的權柄卻為人所接受,就是連我們的主也承認。他們確實是那些帶著權威講道的人,但馬太卻說:

 “他(主)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土。”

人們發現耶穌的教訓帶有權柄,似乎與文土在教導時所用的權柄不同,究竟不同在那裡呢?文土的權柄是建立在他們被人接受和承認的地位上,他們是被揀選出來解釋摩西律法的人;這是由於職位所帶來的權柄。主耶穌與他們有何不同呢?主耶穌講道時卻如同一位帶有權柄的人,並不像文士那樣。我不以為這種權柄能從他的態度、他的舉動和他的外表上看得出來。雖然我不敢說,若果當日我們親眼見到主,以及聽他的講道時,我們會忽略他人格的尊榮加超特性,可是他的權柄是從他所講論的事上顯明出來的。我們可從聽眾對他話語的順從中領會出他的權柄。

試舉登山寶訓為例,當然我只是指對此教訓全面性的看法而言。很奇怪,我們至今還沒看到人在為這些教訓爭辯。我是指那些看法與我們不同的人,那些不接受基督的位格,並且拒絕接受那些超然神跡記載的人而言,這些人也一樣相信登山寶訓,因為在人的良心裡,登山寶訓根本沒有什麼可爭辯的地方。

關於登山寶訓倫理的理想,雖然被人視為合情合理,但仍然有一件事,我認為是會被人提出來批評的,那是什麼呢?請把登山寶訓打開來詳細的看,它裡面論到關於個人生活、社交關係,對神國度終極的榮耀所顯出來的熱誠,以及它的理想所透露出來的光輝。假如是以普通人,而非基督徒的眼光來看它,會有什麼可爭辯之處呢?他們能反對那一點呢?我們在那一點是與他們不同呢?這裡頭只有一點會遭人批評,就是這樣仍不因此而否定了這些教訓的美麗或榮耀。人所批評的就是,這些教訓根本是人所行不出來的。我的意思是假如一個人不經過重生,他就不可能實行登山寶訓的教訓。有人勸我要向不信的人傳講登山寶訓的信息,卻被我拒絕了,因為這些不信的人根本無法順從這項真理。登山寶訓必須被看作是神理想的一種啟示,人除非得著新的生命,否則他們實在無法順從這個教訓。

我們要記得主並沒有把登山寶訓向外間的世人傳講,這些教訓是針對他的門徒講的。世人的確聽見他在傳講,因為他們也正與門徒一同聚在主身邊,但這天國的憲法只是頒給那些肯順從他為君王的人,眾人聚在主身旁,不過是聽聽而已。我們必須堅持登山寶訓是信徒生活的標準,若肯去行,它能產生爆炸性的影響,但若只堅持登山實訓,而不傳使人悔改的福音,那麼登山寶訓只會使世人看出他們自己的無能,除非人先重生,他不可能把生活建立在登山寶訓的基礎上;因為那標準是太崇高了,也是太嚴格了。一篇講章假如是針對聖經中全面性真理的任何一部份予以解析,就都可稱是屬自創性的講章。因為它是在解釋那啟示出來的真理;這樣的講章必定有權威性。這就是傳道人權柄之所在,不在於他的態度,也不在乎講道裡頭所規定的教條,在這裡我絕無意以不敬的態度批評教條,權柄是包含在他們所傳講的內容中。如果傳道者的講章中包含了對真理的解析、詮釋和應用,它必然是帶有權柄的。

舊約的先知們傳信息時,也不僅限於對著當時的聽眾傳講,他們偶爾也會向更廣大的群眾求印證。

在耶利米書裡,我們可看到這一點,他用很特殊的方法來使用很普通的一個字。他說:“你們棄絕你們的神,因此你們的神也棄絕你們。”他又說:“人必稱他們為被棄的銀渣,因為耶和華已棄掉他們。”(耶六:30)耶利米很會使用文字的技巧,他告訴這些百姓說,外邦人都將贊同神在他們國內所行的。這些外邦人將要視這些百姓為可棄絕的,因為他們棄絕了自己的神,因此他們也要為神所棄。耶利米向著一般暗昧不明的良心,發出大聲的挑戰。

同樣的,傳道人也要能常向人的良心挑戰。我在這裡參進一些原罪的問題,並非是要引起爭辯,但我相信原罪,我不但可從別人身上發現它,在我自己的身上也有不少,神總是為他自己的緣故留下一些證據。任何一個浪子,若聽見你按聖經的話在指責罪,他都會承認你說的是真理,你的講章帶有權柄。假若我們撇開神的話去與人爭辯,即使講話的是英國最有名的物理學家駱奇爵士(Sir Oliver Lodge),也不會有人聽從。駱奇爵士說,沒有一個聰明人會為罪擔憂,或為罪這個題目來爭辯。一個多麼不合科學的話,竟由這麼聞名的科學家口中發出來!人不把罪稱為罪,他們稱它為一種連續不斷的不正常的情形,或用其他的名字來取代它。雖然如此,他們都確知罪是件事實。一篇指責罪的講章,必然能打動人暗昧不明的良心。我不是說他們會因此順從你所講的,聽眾順從與否與我們無關。我們的責任是傳講真理,並且逐節的分解,使真理得以闡明。這樣做後,我們就會發覺,我們的講道是有權威性的。

另外,我前面也提過,每篇講章都應當清楚。我的意思當然是指在每方面的敘述,都要清清楚楚。馬丁路德曾說:“每一個講道的人都應當能這樣的傳信息,就是當他的信息結束時,教會的聽眾會說:‘講員是如此說的。’”

據我看來,每一篇講章都應有一個焦點;每篇講章都必須包含一個非常清楚的信息,使它能吸引住聽眾,以便散會時,他們能說:“這位講員是這樣講的。”講道當以此為准。

還有另外一件事要記住的,要使講章講得清楚,使人易於瞭解,並不單靠我們,這也是聖靈的工作。傳揚神的道是在乎表彰聖靈的大能;不單是能力,也是在彰顯聖靈,使人能清楚明白。當一個基督徒傳道人,把神的道按神的旨意傳出來時,他就是與聖靈合作——我是以非常尊敬,卻是合理的態度使用這字眼——聖靈就能使神的話被傳得清楚流暢。可是沒有任何人有權力單單倚靠聖靈,講員在準備信息和傳講信息時應當非常小心,讓我們所傳講的,使聽見的人都能明白。這就必須注意在傳講時的用辭,所用的比方和傳講時所表現的風度。總之,在傳信息時我們要記得,我們必須使人瞭解我們到底在講什麼。

論到講道清楚,首先我們就要討論到措辭的問題。賀樂伯(Robert Hall)是兩世紀以前英國一位偉大的傳道人,從某一個觀點來看,沒有一個傳道人比他更偉大的了。他從事傳道有四十年之久,總是帶著病痛來做這工。他曾修改過自己的一篇講稿,見自己用“福佑”(FeliCity)這個字,覺得讀來很不順口,因而說:“若是這樣,使用這個字豈不是太愚昧了嗎?乾脆把它塗了,改為“幸福”(Happippss)更好。”

假如會眾中有二十個人不明白這個字的意思,豈不是應當把它塗抹,而用“幸福”來代替“福佑”嗎?猶記得多年前,當我的一本小書“生命的問題”出版後,有一家出名的雜誌為這書作了一番嚴肅的評論。那位評論者這樣說:“顯然的,本書的作者除了想叫讀者明白他要講什麼外,似乎未曾在用字上下功夫”。接著他又說:“這本書沒有如花的言詞和美麗的表達方式。”我把他的話貼在我的一本書裡,對自己說:“求主助我能永遠這樣做。”在講道時,我提醒大家要注意用辭簡樸的重要性。

信息清楚明白和如何用比喻,兩者間有相當的關係。說到如何選用比喻,這又是一個大問題,容我在這裡向每一個年輕的講員,提供一些簡單有關使用比喻的法則。你的比喻必須在講章中閃出亮光,而不是勉強的把一些比喻拖進來。你也許會聽過有些人講道時加上一個故事,但這故事卻與他的信息,根本沒有任何重要的關係。他把它引進來,為得是要使聽眾鬆弛一下,使他們笑笑,而故事本身卻與講章毫無關連。我認識一位元最善於使用比喻的人,名叫卓約翰(John Henry Jowett),另一位是章更生(W.L.Wat Kinson)。卓博士所用的比喻,經常會照亮他的主題。比喻千萬不能變成講章中最重要的部分,它的目的要把信息襯托得更為明亮。我記得有一次在英國伯明罕城(Birmingham)聽卓約翰講道,他說:“神與人對人性的分法完全不向。神的分法是垂直的,而人的分法是水準的。”

於是,他舉起一本詩歌本,將它立直起來說:“讓我把我的意思再講明一點,垂直線是用來分清左右的,這是神的分法。”

以後,他又把詩歌本平放說:“人是要講階級的,分上級中級和下級三層,這是人的分法。”

這真是一個了不起的好比喻。

一篇講章既然包含了一部分神的真理,又加上分析真理時所引用的創作性,再藉著講章自有的權威性,我們再下來的工作就是使神的真理,藉著我們清楚的用辭、比喻、和風度,將神的道理表達完全。

最後講道還有第三個基本要注意的原則,就是熱誠。我只想在此簡單的提一提,一篇真正的講道,自始至終都要有熱誠。這種熱誠並不是故意製造出來的,它必須從我們所看見的真理中自然產生,是我們心理確實體驗到的。原諒我,若我說得太殘忍,今天有許多的講章,它們的失敗是因為講員本身對它缺乏熱誠的緣故。英國有一位偉大的演員麥克基底(Mecready),有一次,一位出名的講員對他說:

 “盼望你能為我解答一個問題。”

 “是什麼呢?我不知道我能對講道的人解說什麼?”

 “你我之間不同的地方究竟在那裡?每個晚上你站在觀眾面前,講的都是一些虛構的故事,他們卻非常的歡迎你。我所傳講的都是重要和不變的真理,我卻始終嬴不著他們的心。”

麥克基底這樣回答說:“這問題倒簡單,我馬上就可以告訴你不同的原因。我把虛構的故事當作真的來講,但你卻把你的真理,講成好像是虛構的一樣。”

我暫時把這故事停一下。這裡還有另一個問題。一個人怎能帶著不冷不熱的態度來傳講不變的真理呢?我真不明白,但我不願意坐在審判台前審判別的傳道人。作為一個傳揚真理的傳道人,我們所傳揚的主題應當是生命的榮耀,這其中牽涉到罪所帶來的悲劇和治癒的方法。我不知有何人能真正傳講這個真理,自己卻沒有親身的經驗。從前有一個人提到要知如何“控制他的講章”這句話。假如一個人能控制他的講章,他根本就還不能講道。但是假如他是被他的講章所控制,被自己的講章捉住了,他的講章能占住他、管理他,他能對自己所講的道發出反應;深深為自己所宣告的崇高真理所征服,並且經驗了真理的能力,我深信他必然心中會充滿熱誠,來宣講他的信息。

我不是說,它單單是一種興奮的感覺而已。人所畫出來的火絕不能燃燒。同樣的,仿效別人的熱誠是最空洞的東西,但這種情形卻極可能出現在傳道人當中。若有這樣一位講員,他所傳的信息真是從聖經裡頭出來的,並且與生活息息相關,我就不明白這種講道怎能不叫人受感動,並在他的工作中產生熱力。

真理、清楚和熱誠——在任何一篇實實在在的講章中,我深信都應當能發現這三樣東西。

據我的看法,真理一定能在人的靈魂中留下有權柄的印象。我的品格、個性或知識都不能叫一個靈魂得救,只有那個能推動我內心的東西才能叫別人也受感動。我相信沒有任何傳道人,能把聽眾提高到超過他自己所經驗的水準之上。我深信,假使我們的信息非常正確,若只是一些屬於頭腦的東西,我們就不能使聽眾感到它的衝擊力。這也就是報章書藉與講臺不同的地方。當你閱讀一本書時,你可能會領受到一些真理。但在聽道中,你有的不單是真理,也加上了講員。不是加上,我們根本就不能把他們兩者分開,它是“道”成肉身的真理,藉著講員表達出來。

真理與生活在講道中是相輔而行的。那位曾說:“我是真理”的,也說:“我是生命。”在他裡面,我永遠擁有真理所能帶來的能力。這種不同的生命,必須先產生在那些真正傳信息的人身上。它與教導會眾或與會眾討論問題是非常不同的。我們不必擔心這些不同處,我們最重要的事工是將神的道表明出來。

 

 

2、經文的採用

所謂“經文”乃是指聖經中的一段,或是一節,或是一節裡的一小段,我們將它作為一篇信息的根據。根據經文來講道,是基督教中無論那個宗派都有的習慣,不管是希臘教會,羅馬天主教教會,或是基督教會,傳道人總是根據一段經文來傳講信息。這似乎已成為普世教會一般的決定,這也是聖靈帶領的一種明證,絕非是按一些形式或規條所能勉強推行出來的。這種方法是由一些基督教會和在其中服事神的人,根據共同的感動和意識而產生的。

“經文”這字是取自拉丁文textum,它本是指一些編織成的東西而言。編織品這字texture也是從這個字演變而來,它主要是指著我們所穿的外套。謝德博士(Dr.Shedd)曾說:“經文乃是指一段啟示的引文,它本是編織在神聖的檔中,如今將之取出後,編織成一篇講章。”

我喜歡這個定義。經文本來編織在神聖的檔裡,那也就是我們所要尋找的地方。我們取之於聖經,然後將它編成一篇講章,因此經文的採用在講道學中是絕頂重要的。

我現在要分三點,簡單的說明經文的應用:首先是採用經文的理由;其次是,經文的選擇;最後是,經文的處理。

首先說到採用經文的理由。朱偉博士( Dr.Benjamin Jowett)牛津大學貝拉奧學院(Balliol)一位老院長,曾說他有先把講章寫下來的習慣,然後才選擇一段經文作為一根木椿,把講章掛上去,不需要參考任何其他資料。我就可以很大膽的說,當你讀他的講章時,你的確可以看出他是照這種方法準備講章的,但根據基督徒先知的觀點,這也是一種很危險的方法。

為什麼須要採用一段經文呢?這裡有三個理由:第—,經文之所以有權威性,因它是神的道之一部分;其次,在基督徒的講章中,若好好使用一段經文,它能提供明確的主題;第三,它能提供不同類別的信息。

首先我們要提到神道的權威性。講道的人既是一個神的使者,他的講章一定要是一篇來自神的信息。讓我們始終要記住,宣揚我們個人的看法,與真正傳達一篇從神而來的信息不同。因此,根據我前面的分析,宣講自己的看法,並不是講道,除非我們的看法是根據神的道而來。一個傳道者可能極會演講,卻不會講道,這種演講可能就不是在傳一篇從神而來的信息。我認識一些人,他們自稱相信主耶穌的神性,卻不相信他為童貞女所生。假如他們在講臺上作這種講論,他們根本不是在傳神的道,只是在宣講自己所認為對的道理。我們傳神的這時,必須傳揚他為童貞女所生。你可以用哲學和科學的觀點,來辯論這個問題,但那並不是講道。除非一個人真正在傳講一篇由神而來的信息,他就不是在傳神的道。我深信聖經的權威性,因此,講道就是要將神的信息帶出來,這信息必須是從神的話語(聖經)而來。當一篇講章是建立在一段帶有權威的經文上時,他們所講的一切都將能經得起考驗。

這就是採用經文的益處。我對著會眾念誦一段經文,這是信息本身。它就有絕對和最終的權威性。除非我是在解析或是詮釋神的話,或是使用比喻來說明經文所含的真理,我的講章就沒有權威性。經文是一切,它是權威的中心。

經文不僅是使講章有權威的原因,它也能使信息彰顯出一定的主題來。限制能產生能力。我們之所以只採用一段、一節,或聖經中的一句話,就是要限制自己。通常講道都會有太過籠統與散漫的傾向,但假如能忠於所選用的經文,就可防止這種現象。你的道有權柄,因為你所選用的經文是出自神的話;你的道之所以有明確的主題,是因為你被約束在一定經文的範圍裡。當然,你可以在經文所牽連和運用的範圍內講出更多的東西,但它一定要被規劃在一定的主題之內。

假若有一個人在讀完一段經文後,說:“這就是我所用的經文,我現在要開始講道;我所講的可能與經文有關,也可能無關。”那麼這個人就不是在講道,而只是在聊天而已。

根據經文來傳信息,也能幫助傳道者傳揚各類不同的信息。講道的題目遲早總會用完,但聖經卻是取之不盡。它能供應解經、比喻和應用的材料,也能帶領聖經所揭示的聖工不斷的向前推行。我們若發覺那一位牧師經年累月的在講道,卻仍一直保持他的衝勁和新鮮感,這其中必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我相信他的事奉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的講道從來沒有偏離開聖經之故,因為聖經的新鮮性是永存的。

那麼我們該怎樣選擇經文呢?在我們所有的討論中,這是最主要的一部分,也是每個講員都要面對的一件事。下個主日須選兩次經文,再下主日又再兩次,下下主日又兩次(早晚有兩次聚會),我們中間有多少人都有過這樣的經驗?選擇經文是一件極端重要的事,我們應當加緊和經常的注意。應當怎樣選擇經文呢?有時,經文是從我們日常的讀經中找出來的;有時是為了應付一些特別的需要而找的;有時是為了教導一些絕對的教義性的真理;有時候是因某段經文啟示出一些重要的信息而選用它的。

先談藉日常讀經的領受來選經文。根據我自己的經驗,只要我能存敬虔的心態來讀經,我總會發現某一些經文、某一些字句、某一些章節能吸引住我。若碰到這種情形,就不要快快的讀下去。最好停下來,把聖經放下,最低限度我們要問自己:為什麼這裡這句話會吸引住我,到底這裡有什麼東西引起我的注意?就在這些地方作個記號。在我們個人靈修的讀經中,若能養成這種習慣,就會發覺,有些東西經常會從聖經呼躍而出。“當你遇到這種情形,就做些筆記。”葛德上校( Captain Cuttle)的提醒是頂寶貴的。可能的話,把我們當時的思想作成一些大綱。等到我們需要用經文時,可先從這些大綱中往返尋找,可能有百分之九十九的部分都歸於徒然,但只要能從百分之一中找著,就非常上算了。

有時光用一節經文就可寫成一篇完整的講章。這不是常有的情形,但有時也有這種可能。它不僅是一篇信息,且是一幅整個的畫面。幾年前我就有過這樣一次的經歷。那時我剛開始在倫敦事奉。一次,當我把主日早晨的講章預備好後,在聚會之前,我開始閱讀彼得前書。這是我的一個習慣,在講道以前,我經常讀一些與講道無關的聖經書卷。那天早上,我突然被彼得前書第二章第9節的經文所吸引:

 “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進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這整幅畫面似乎突然在我的眼前跳躍出來,我讀了再讀,隨後站立起來,走到教堂去。經過了第一部分的崇拜秩序,我就宣讀那一段經文,且按此經文講了一個鐘頭之久的道。這種做法相當危險,但從那一次以後,我又傳講了好幾次那篇信息,現在正著手進行根據那節經文來寫一本書。

到底我從那段經文中領受到什麼呢?首先,我看到了一個大原則:“你們是……叫你們能”;這就是吸引住我的東西:“你們是”;“你們是”什麼,“你們就能”做什麼。其次我看出一個目的:“你們是……叫你們能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進入那奇妙光明者的美德。”這段經文之所以吸引住我的注意力,乃是它指出教會應守住的法則。“你們是……叫你們能”教會是為著一個目的而存在的,她不是為存在而存在的,它是為某個目的而存在的。若果這是真的,它的目的為何呢?“叫你們能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進入那奇妙光明者的美德。”這就是它存在的目的。教會要能向世界彰顯神——將神那召教會由黑暗人光明的美德,能被宣揚出來。

第二問題是,教會應當怎樣影顯神的美德呢?“你們是”一一是什麼?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這就是她的地位。從這段描述中,我們面對面看到教會的能力,也看到它能力的來源,她是蒙揀選的族類。這裡又看到一條生命的原則:是祭司——根據那生命的原則,她有權進到神的面前;是國度——在教會裡,這是真正信徒社交的原則,是神給予世界的新啟示;是屬神的子民——不再屬於魔鬼,而是屬於神的。一個為魔鬼所控制、纏住、佔有的人,是被魔鬼利用來彰顯魔鬼的。同樣的,一個屬神的子民,是被神所管理、統治、充滿,神也要在自己的身上彰顯他自己。

這篇講章不是我自己準備的,是它直接的臨到我。這種情形並不經常發生,但有時確實會這樣的臨到。

讓我們不要逃避這種經驗,要能勇敢的傳達這種活生生和雄糾糾地臨到我們的信息。即刻投身其中而勇往直前,我們將不會因此而沉下去。雖然會有幾次好像要沉下去了,但最終又會浮上來。

讓我再提醒大家一件事。當我們把所預備了的經文,在會眾面前反復的誦讀時,有時我們自己會被所讀的東西抓住。若有這種情形,當我們回家時,就當即刻做些筆記。這樣做常可得到新鮮的經文,甚過於任何其他的時候。私下的念誦,可能會念得快些,但在會眾前念誦,我們可嘗試把經文中所強調的地方和音節,以及表達的地方,念得清清楚楚,即使不分析其中的內容,聽眾也能從中得著一些東西。不曉得有多少次,新的傳道經文就是這樣跟著來的。

提到在會眾前念誦聖經,容我在這裡穿插一句話。據我所知,今天不知道還有什麼情形,比傳道人在教會裡誦讀聖經的情形更差的了。說起來怪難聽的,但情形確實是如此。有時傳道者把它讀得非常的單調而無變化,有時又像是在背教課書一樣,有時卻又像在念臺詞似的誇大不可取。假如有人在讀經時,有辦法讓聽見的人去體會其中的意思,而不光是在讀它,那該多好呢!我從未曾不先在家裡好好的讀那預備好的經文,然後再上講臺去念誦的。雖然那段經文我可能已讀過二十遍了,但在上講臺前,我仍會再讀它,並好好留心注意,試著瞭解它裡面的意思。我不是說,在念誦當中停下來,解說一些那段經文的亮光,這種情形最好是越少越好。他應當用一種語氣來念,念到能把經文的意義不靠解說也一樣能傳遞給在座的會眾。如果這樣做,這些偉大的經文就會吸引住我們。這時把它記錄下來,將來我們很可能就會再用到它。

下面這一種選擇經文的方法,是傳道者不可避免會用到的。在我們的事奉中,特別是牧養教會和作先知講道時,這種情形更易遇到,它與直接傳講福音信息有所不同。我們牧師們有時必須針對某些特殊的問題講道,像親人的去世、環境的艱難、特殊的需要、教會的生活,有一些特別是為講給正在聽道的人而講的,一些存在我們社區裡的問題,這些都是我們必須傳講的信息。一些政府官長在道德生活方面出了毛病,我們是不是該傳出有關這類的信息呢?當然,因為我相信這是我們的工作。我們必須瞭解這些事,並且按神的話來處理。傳道人有時也要面對一些特別的需要,而不光是的傳講理論性的真理。我們也當指出真理能解決各種現實生活的問題;遇到這種情形,我們尤其必須曉得如何選擇經文。

戴爾博士(Dr.Dale)曾這樣說:“聖經不單是一本富有經文的書,它實際上也是一本教科書。裡面包括了含有經文的真理,我們必須籍比喻來說明它與神的百姓生活的關係。我們當站在神的立場上,去安慰在患難中的人,以愛心和神的能力去堅固他們的信心。”

我必須提醒大家這一點。雖然我們可能還沒碰到那種情形,但我們總會遇到那種情形,需要我們供應一篇特殊的信息。若是這樣,我們當正確地在我們的聖經中找出經文來,解決那特殊的需要。

當這些特殊的情形出現時,我們當懂得怎樣去尋找經文。只有當我們各人能從多方面來瞭解聖經後,我們才能選出合適的經文來。聖經對於人類生活的各個層面和各種情緒,都能提供答案。但要曉得聖經對某個問題的看法,以及該往何處去尋找合適的經經文。若是這樣的話,願神憐憫這人!你不太可能用這種方法找。當某種情況發生時,傳道者只會往經文彙編等類參考書中去找經文。若是這樣的話,願神憐憫這人!你不太可能用這種方法找到合適的經文的。你也許可以按一個字來查與其有關的經文,一旦與經文對照,卻又發現與你所需要的格格不入。

在講臺上,我們也需要有教義性的講道。有人對戴爾博士說,人可能不喜歡聽教義性的講道,他卻這樣回答說:“他們必須學習忍耐的喜歡它。”真的,他的會眾就這樣聽了四十年之久。今天的教會非常需要聽講偉大的教義;我不相信一個忽略這類講道的牧師,仍是一個剛強的牧師。我們必須從聖經中找出教義,選擇出這類的經文,就會很容易看到這些重要教義的存在。我們所傳講的總不能超過神的啟示。

在聖經中,我們也可找到偉大的題目;我們不需要為不能達到最終的目標而懼怕。麥凱倫(Dr.Alexander Maclaren)曾說:

 “一個人若想儘快的抓住一些偉大的主題,他就必須儘快從聖經中找出偉大的經文。正如一個運動家,藉著多方努力操練,來獲取能力。同樣的,一個人為要得著偉大的題目,他所做的努力總不會叫自己過勞。他越發奮鬥,他就更多的得著力量。他不當只在幻想一些題目,或只淡然處置他的講題。從來不會有兩個人,能完全相同的處理一個講題,除非是他們在互相效仿。那些正在騷擾世界、騷擾你心緒的東西,將它們傳講出來!什麼事情是我們臨終時所必須善加處理的,現在就好好的處置它們,將它搬到講臺上去。那些問題是假如有機會,你會去請教使徒們的,那麼現在就打開你的聖經,將它傳講出來。”

讓我們勇敢地尋找偉大的題目。隨著年日的消逝,我們對自己的思想,可能有很多需要修正的地方,但總不要對選擇偉大的經文存著畏懼的心。

我們略略的來討論一些選擇經文的原則。最主要的,我們之所以選某段經文,是因為那裡頭有一個主題。我們可能還記得盧梭(Rousseau)寫情書的處方,他說:“要寫一封好的情書,你當從不知道要為什麼來開始;並且在結束時,也不曉得自己前面講了什麼。”

但寫一篇講章卻是完全相反。在我們開始時,我們通常知道自己要寫些什麼;在結束時,我們也知道自己講了什麼。因此,經文應當有一個題目,這題目或是由經文自己顯明出來的,或是由人所建議的。經文的範圍,應當有可界說的廣大範圍。有些經文處理的範圍是太小,有一些又太廣了。有一段經文,我從未曾嘗試著去傳講,雖然我在當中兜了好幾次圈子。像約翰福音三章16節就是一例,這個題目是太廣闊了。當我念完它時,幾乎就沒有什麼好再解釋的。我們如懂得怎樣去讀它,以致能在聽的人的耳中產生意義,我們似乎就沒有什麼可再傳的了。

另一個選擇經文的法則是,選擇那些神曾用來責備過我們的經文,那些曾經紮入我心,也使我們感到慚愧的,甚至使我們跪下懺悔的——這些都應當列入可提出來傳講的經文。在我們的經歷中,那段經文使我們得著安慰,使我們得著啟發的——我們也當將它傳講出來。除非經文是在自己生命中產生意義,否則它不會帶有那麼大的能力。我們所傳講的,不單是我們的生活應該與聖經的倫理一致,我們也應當傳講那些曾摸著了我們內心的經文。

能在百克博士(Dr.Parker)晚年中與他有深交,是我引為殊榮的一件事。有一天,當我在他教會的辦公室裡時,有一個人走進來。那天清晨,百克博士曾傳講了一篇偉大的講章。這進來的人說:“真謝謝您今天的講道,它對我實在是太有用了。”百克博土看著他說:“先生,我之所以傳講它,因為它對我也實在太有用了。”他所傳講的這篇講章,乃是從他自己的生命中出來的,是一篇曾經紮過他自己心靈的講章。

講道的人必須視經文為一段完整的敘述,在準備時需要非常注意。舉一個例子說,我們不能傳腓立比書二章12節:“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我們根本沒有資格傳這段經文,雖然我聽過有人試著要這樣傳講。雖然我們可能在聖經中找到這段經文,但聖經所教導的並不是這種意思。是的,我們能——但我們確實又不能。我們無法傳講我們要恐懼戰兢的來做成我們自己得救的功夫,然後就停在那裡。因為接下來是一個連接詞:“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它的美意。”我們所需要的,是整段的經文,單單講一半是不行的。人根本就不能自己做成得救的功夫,我們應當設法保留這段經文的完整性。

我們在選擇經文時,究竟有多大的自由?我們若詳細的觀察,就能看得清楚。試舉個例子,這裡有一小句話:“神卻”,當你使用它時,你一定要有你的理由。這小句話是出自那位無知的財主的口:

 “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罷’,神卻——”(路十二:19一20)

當我們傳信息在引用經文時,不能忽略上下文。這段路加的記載是一段好的經文,它乃是說在一個人生命極黑暗的時候,神插手進來了。所以使用這段經文是公平的,也是神所許可的。

有一次,我聽到韋更生(Dr.W.L.Watkinson),用下而這段話道:“你還可以增添。”從那裡可以找到這段經文呢?大衛在臨死前,曾告訴所羅門關於建殿的事。提到他為聖殿所儲集的,同時把自己的財產也獻上了。他乃是說:“所羅門阿,這一切都在這裡,這些都是為你預備的,並且‘你還可以增添’。”(歷代志上廿二章14節)韋更生博士用下面的方法來處理道題目。首先,每一個為神工作的人都是有限的。大衛已走到生命的盡頭,但建殿的工程卻還沒有一樣完成。他必須對某一個人說:“我已經進行到這個地步了,但這個工作尚未完成,‘你還可以增添’。”每一個人都要離開世界,但工作卻尚未完成。其次,神的工人不需要坐下來,為神的工作來唱一首挽歌,神會找到接棒人,把事工交托給別人去完成。

這樣講解相當公平,我仍記得怎樣從歷史背景的比方中看到兩件大事。大衛必須放下他的未竟之工,我們每個人也是這樣。可是,神仍然在那裡,有另一個人就要進來接棒。“你還可以增添”,選擇這段經文是絕對合理的。

另一種選擇經文的方法,最把那些與講章內容有關的經文都找出來。司布真曾傳講一篇有力的信息,他所用的題目是“我有罪了”。他怎樣處理這些字句呢?他是從聖經裡來尋找,指出曾引用過這句話的人有:剛硬的罪人法老,心懷二意的巴蘭,憂傷而不悔改的亞幹,那有始無終的掃羅,為神義所折服的約伯,那位在父前承認自己不配的浪子,以及在絕望中痛苦的猶大。這種選擇經文的方法也是合情合理的。

如何處理經文本身是個值得討論的大題目,但這裡我只想提幾點建議,或能合適參考使用。首先,要確知你的經文是出自聖經。我曾聽到有人用“各樣類似邪惡的事要禁戒不作”(根據英譯Astain from all appearance of evil)這段經文來傳信息。這段話是出自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2節。他的整篇信息是要證明我們沒有權利去做任何惡事,縱使這事在本質上並不是邪惡的。可是,這並不是保羅的意思。在欽定本的英文聖經所用的“事”(英譯為表現Appearance),只是說這件事明顯的是在那裡,並不是虛假不存在的。修正譯本卻把它講得更清楚——“禁戒各種邪惡的樣式”(Abstain from every from of evil),這完全又是另一回事。許多基督徒都以為這句經文的意思是,我們不當行任何看起來是邪惡的事,雖然它本身並不是邪惡的。這種解釋是錯的;各樣的惡事要“禁成不做”才是真正的意思。

我曾聽過有人講“禱告與禁食的需要”,這是根據馬可福音九章29節的經文,“非用禱告和禁食,這類的鬼總不能出來”(欽定本)來傳講。根據許多學者所作的結論是,這幾個小字“和禁食”是後來加上去的,我們的主並沒用這些字。“非用禱告,這類的鬼總不能出來。”(修正本)若沒加上這幾個字,我們並沒有損失什麼。

講道既是根據我們所選用的經文,就應當注意其上下文的意思。“誰能與永火同住呢?”我曾聽過有人用這段經文,來傳講一篇有關地獄的講章,但這裡所提的火完全與地獄無關。

 “錫安中的罪人都懼怕;不敬虔的人被戰兢抓住;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

這裡所提的一個問題,他的答案必須連同上下文一同來看,下面緊接而來的就是它的答案:

 “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的財利,擺手不受賄賂,塞耳不聽流血的話,閉眼不看邪惡事的,他必居高處;他的保障是磐石的堅壘;他的糧必不缺乏,他的水必不斷絕。你的眼必見王的榮美,必見遼闊之地。”(賽卅三:14一17)

這裡所講的火不是地獄,它是指著神而說的。

整個要點是先知以賽亞所看到的錫安,他看見城裡罪人恐懼的情形。他們忽然之間,察覺到整個城及它的四圍,都被神所攫,被他的同在所包圍。神出現在那吞滅和燃燒的火中間,誰能在那裡面居住呢?只有那心存正直的人。接下去,我們找到一段短短描寫這些正直人的光景的經文。他們的地位是被安置在高處,他們的保障是“磐石的壁壘”,他們的食物是糧和水,他們所盼望的是將“看到王的榮美”,以及一片遼闊之地。當我們與火同住時,這一切的好處就都會臨到。因此,注意上下文是非常重要的。

 

 

3、信息的編排

既清楚知道講道的經文必須取自聖經,我們就當設法尋找出它確實的意義,然後用心地把信息編整起來。我們應當注意,編整絕非破壞。但在進行編寫信息時,我們極可能,也極容易從正確的思路上脫軌而出,並且繼續走偏,直到發現自己的信息,竟與經文的原意便愈離愈遠,甚至到與它的教導相背而馳的地步。

用心處理講章,遠較誦讀一段簡單的經文為複雜。經文往往包括假定、含意、歸納及應用的部分。這些都很重要,然而卻不一定保證都會出現在一段簡單的經文裡。所謂精心處理經文就是注意如何找出這些東西,發掘它們所宣告的內容,使這些簡單經文中的真義能更易為人所瞭解。講章就是將經文重複地說得更為完整,藉著精心的處理,使經文中的假定、含意、歸納和應用,全被尋見和解明,或最低限度能將它們從字裡行間被辨認出來。用心處理經文的目的,是要使經文更加清楚。它必須用有系統的方法來處理,這樣它才能被有系統地表達出來。

因此,每篇信息在傳道者的思想中,至少必須有一個主題,他必須使會眾瞭解他的計畫為何。通常我們所稱之為信息的,實際上不過只是一篇篇的小品。若按詞源學來分析,講章與小品的定義不同。小品有權衡、考驗之意。世紀大辭典對小品一字的解釋是這樣的:“在文學裡,它是一篇論到一個特別題目的散漫文字,往往比一篇論文簡短,和少一些說理。”這就是小品。講章,相反的,乃是根據某一個題目所寫成的一篇完整的講稿。因此在精心編寫講章之前,講道者必須先寫下他寫這篇講章的目的。先找出一段經文,試著設計出一個大致的概念。這段經文若逐漸在他裡頭成形,他就會樂意將它傳達以來。為什麼呢?因為這段經文有內容,因為這段經文在對他說話。這裡有一個思想,有一個大致的概念正在他的心中成形,否則他就不會選用這段經文了。把這個心中的概念傳達出來,就是這位元傳道者的目的。所以他在準備講章時,要光把目的想清楚;其次,在準備的過程中一定把此目的牢記在心;第三,等到傳講信息時,在一開始就光把此篇信息的目的告訴會眾。

在準備講章的過程中,講道者很可能需要改變初衷,而另選一段經文,總之,他所選的經文必須能抓住他的心,他要能覺得經文中有一些東西要向他顯明,從這經文中他能找出一篇要傳的信息。就在一句、一節或一個詞裡,他發覺其中藏有某件東西——一個清楚的主題。這就是他所找的目的,就是他要傳達的主要信息,他願意傳講它。這時他就必須將它簡短地寫出來,然後開始往經文上下功夫。也許跟著他會不斷地發現,他事先以為在那兒的東西,並不在那裡。這時他可能必須從經文中,另外產生一篇信息;或者須從另一段經文中尋找他的信息。因此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目的界說清楚。

且讓我們在這裡稍微停一下,因為我下面要討論的,或能幫助我們對如何講道有更多的認識。準備講章有各種不同的方法,它可分為標題類的講章、經文類的講章和解經式的講章。它們在特性上也各不相同。一篇講章可能是屬於教義性的,也可能是屬倫理性的,或是培靈式的。它也可能,我且用一個字把它概括一提,是與神相關的(Providential)。

它可能是教義性的,不是直接屬於倫理性的,也不是一定護教式的,或是一成不變的只是辯論式的講章。有人以為若不是為護教或爭辯的原因,似乎就不能傳講一篇教義式的講章。他們始終為自己所傳講的東西在爭辯。根據我個人的判斷,到底需不需要這樣做還是一個問題。但一篇教義性的講章必然是著重在教導方同,它一定有教導的價值,它必定帶有哲學的意味,也必定是實際的,這一點我們必須瞭解。有些人可以傳講一篇教義性的講章,而完全不與生活發生關係,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我們試選擇一封保羅的書信,把它分成兩部分,我們必然會同時找到有關教義的敘述,及地勸勉信徒應盡責把教義應用在生活中的部分。有兩種傳道人似乎就沒認清這一點。一種是從不理會信仰的教義,他們認為最重要的應當是實際和可行的部分;另一種傳道人卻不知別的,只知教義而忽略了它與生活的關係。在保羅的書信中,他從沒有陷入這種偏差中。他總是先把教義很清楚地申明出來,然後告訴我們如何把它們應用在生活中。在傳講教義式的講道時,我們也應當這樣做。與信仰有關的偉大教義應當闡明;但光把真理當作一種告白來宣讀是無用的,除非它能與我們的生活發生關係。

其次,我要提到倫理式的講章,它是專門為個人、社會和國家行事所定的法則。傳道人必須傳揚與國家有關的信息,至於與社會和個人問題有關的講章,則更是不可缺少的。    現在再談談那種專為培靈而傳的信息。它最主要的目的,是鑒察我們生活中的隱藏的秘密,以及教我們如何維持我們與神相交的定律。這類講章的目標,可以用一句古老的話來描述,就是為著引領我們進入更深一層的靈命。它的重要性是絕對不可忽視的。

與神性相關的講章,主要是論及神國的真理。一個講員必須很快就能覺察出,他應該預備那一種性質的講章。他可以從多方面觀察,作個決定。舉一個例子,假如他從經文中認識到一項偉大的真理,他就必須立刻傳講、解析和應用出來。或者,他所傳的信息,是為了應付某個需要。教會中有罪存在,講員就必須傳有關罪的信息;有憂傷的地方,就該有有關憂傷的信息;有人無知,為著他們,傳道人就必須傳出有關無知的信息。一篇真正的講章,必然能滿足一個需要。有時為著一些可疑的問題引起爭辯,傳道人就必須傳一篇辯論式的講章。會眾中若有人對信仰發生疑問,傳道者就當傳出他們所需要的信息,説明解答他們的疑難。若有人不肯順服或遭遇了艱難,講道者就要能傳出他們所需要的信息。上述只是一些比方,若我們經常在教會中牧養神的群羊,就該懂得要傳各種不同的信息。

既然有了經文,也為信息的目標界說了定義,接下來的一個步驟,就應該把信息正式的寫下來。資料先收全了,然後加以分類,再將關連的部分用有系統的方法排整,以便將這些真理清楚地傳遞給會眾。我們心中要牢記這些處理安排的過程,因它能幫助我們把計畫和綱要寫出來。白賀特博士(Dr.Parkburst)曾說:“綱要能加強講章,確定的目標能使編整的講章更為牢固和富連貫性。綱要能使講章有中心思想,產生出動力,正如陽光照在能燃著的玻璃鏡上。失去目標等於失去了方向,目標帶來能力,也能產生能力。”

我想這段話對預備講章是大有助益的。準備綱要比寫講章更有價值;因為綱要表現出你的思想,把講章編寫下來,不過說明你表達的方式。

那麼,我們該怎樣進行預備綱要呢?這裡有好幾種方法。沒有人能告訴別人該怎樣寫講章,人人都當根據自己的經驗去找出最好的方法。郭特利(Dr.Guthrie)是一個出名的傳道人,他的方法是先找著一段經文,然後把一切與他講題貼切的資料,加思想、辭句、比喻,都寫在紙上。根據這種方法收集得許多資料後,再把它們安排在適當的題目下面,此時再進行編寫的工作。麥基大主教(Archbishop Magee)除非已先理好自己的思想他絕不找任何參考資料。我覺得他做得很對。司布真則是先選定一段經文,數年如一日,都是把選好的經文交給他的秘書,一個任職在他大圖書館裡的牧師,對他說:“這是我的經文。”那位牧師就從司布真的圖書館中,根據他們所提供的索引為他尋找資料,把一切與該經文有關的書籍都找到後,就堆集在他書桌的四圍。司布真把書中的資料看完,再寫出他的大綱。這是他的方法。雖然如此,無人能為其他的人定下一些預備的規則。

多年來,我為自己定下一個非常謹慎和研究的方法;就是從不為一段經文翻查一些釋經資料,除非我自己已花時間獨自研究過那段經文。因此我勸你,當自己聚精會神先好好努力地研究你的經文,這就是我個人所用的方法。麥凱倫博士(Dr.Maclaren)在思索地的經文時,從不用鉛筆或紙張,直到他找出了一些要講的東西,然後他就根據所得的說出來,並且越少想到自己越好。晚年時的畢節(Beecher),除非到了禮拜六晚上,總不知道他主日要講的經文是甚麼。一直等到得著了,就把自己關起來,在主日早晨,用一個半小時的時間作安靜的研究。異象既顯明在他面前,他就趕緊的把大綱用筆記簡記下來。雖說各人方法都不同,但總有一些基本的原則要記得。預備綱要包括兩個步驟。容我在此把主要的和結論的要點述說一下。頭一樣是鏟土的工作,第二樣是用精細的工具再細敲慢磨。頭一樣是為第二樣的工作而準備的,而第二樣是為第一樣的需要去完成的。

什麼是主要的或的鏟土的工作呢?首先,我們應當準備怎樣開始工作。換句話說,我們當預備我們的思想、心靈和意志。在未開始預備講章時,當使我們的思想既清楚又開放。我們在這方面要避免太理論化,多講規則是沒有多大用處的。但大原則卻非常重要,根據我個人的經驗,最好的時間是在清晨。多年來我一直持守這個原則。當我在工作時,不管是準備講章或是從事那一方而聖經的研究,除非是過了下午一點鐘,我從不讀當天的報紙。我也盼望別人能效法我,帶著一個清楚的頭腦來閱讀聖經,這是再好不過的。

身體的狀況和思維的活動,彼此間有相當密切的關係。我有一次聽到陶聖博士(Dr.W.J.Dawson)說:“這世界有一半不行的神學理論,都是在體力差的狀況下產生的。”這句話具有相當真實的成份。一個講員若想專心準備一篇隔天早晨的信息,在他用晚餐時,就要思想著明天早晨那篇信息,他也要很謹慎,不讓任何東西來塞住自己的思想。在預備講章時,我們的思想必須是清楚而開放的,心靈也不能分叉,意志則必須降服在主前倚靠他。換句話說,我們必須經常在主前重新調整我們個人的生活,因為我們是奉他的名傳信息。在準備講章前對身體、心靈及意志所下的工夫,看來似乎與詩章無關,其實卻能大大的幫助我們預備講章。缺乏這些,就會像缺了什麼似的,使我們的講道就不像是講道。

完成了以上這一部分,接下來我們就當專心默想。經文既是講章的中心,我們就當根據它來用心的思想。這可能是最難以完成的一步,可是一但養成了默想的習慣,它就會成為我們生命中的一種喜樂——這是一種真實、屬於自己、沒有偏見的默想所必帶來的結果。假如我們自己有一個圖書館,我們很容易在找到經文後,就轉身去就教於參考書,這是非常危險的事。對一段經文,我們應當有自己的想法,自己下過真工夫,苦心的研讀過。正如我曾說過的,我為自己定下了一個規則,除非我自己在經文上,單獨的下過自己的功夫,我絕不借助于任何解經或釋經的書籍。等到我尋著自己的心得後,我才再去找任何對我有幫助的資料;這時,我會發覺這時這些資料能校正我所犯的錯誤。只要一個人肯坐下來,在經文上下一番苦功,他的收穫必定是非同可小的。這也就是說,當我們在苦心準備時,我們自然會注意到經文裡面的比喻,也能想像出經文的圖解,聖經中與此經文有關連的其他故事,也會想起與此經文有關的參考資料。另外,在使用注釋聖經時也要小心。我所說的注釋聖經,並非是指反對任何一種注釋聖經而言。憑自己所選之經文,去找出聖經中其他類似的經文,然後用這些類似經文來解釋自己所選之經文是不好的,這種方法往往使真正的思考和真正的研經工夫遭受虧損。

假如一個人肯坐下來,花工夫做筆記,注意經文裡面的字彙,及其慣用的解釋,他就能相當有把握的找出經文真正的意義和目的。卓艾美(Emile Zola),有一次提到有人問他關於他小說創作的過程,他說他是根據一千七百頁的筆記本的草稿來完成的。筆記既然作好了,他只要照著書寫下來就行了。同樣的,一篇講章真正的準備工作,就在那一頁頁的草稿上。

我寧可在書架上,放一本相當有學術性的釋經學的書,遠勝於收集四十本靈修性的解經書。靈修性的解經書籍原有其美好的貢獻,但站在編寫講章的立場上。我寧可有一本韋斯克的約翰福音注釋(Westcott on John),勝於我所看過的所有有關約翰福音的靈修著作。

最後,輪到我們來作最終的組織工作。若從一篇完整的講章來看,直到目前為止,一切仍顯得很潦亂。我的工作是在創造一個宇宙,把一大堆物質聚集成形。我們在找到所要的資料後,瞭解它,然後把它規律化,再將它的草圖清楚地描繪出來。在組織這些資料時,我們要記得為的是可將它們傳達給我們的聽眾。講章之所以要花功夫準備為的是能好好傳遞,這是高水準的工作,需要傳道者使用出每一分的精力。瞭解、記憶、建議、構思,這都是大腦功能的一部分。藉著這些大腦的功能,你所準備的資料和真理能印在你的心版上,再加上大腦所作比較和思想的工作,它們能使你的講章變得更適用。

我並不是在此教授心理學,但有時若能想想大腦這些特別的官能,對我們的預備講章也很有益。試將它們拆開來看,大腦有表達的本能、有保留的本能、生產的本能、代表的本能、精心製作的本能、規劃的本能。(上述名詞均是引用的)。表達的本能其功能在於認識外界,它需要靠專心才行;保留是指記憶力,把事情留住;生產是指著建議和重組的本能;代表則是指著構思的本能;精心製作是指著比較和將各種片斷相連的本能;規劃是指著理性和以小識大的本能。我還可舉出更多現代化的名稱,但我主要的目的就是說,傳道者當專注他整個心思,集中在他講章準備的工作上。

現在我要再談一談怎樣使用想像力。根據我的判斷,它是準備工夫中最高層的工作。然而我這樣說是頂危險的,因為使用不當,想像力能使我們誤入歧途。因此我必須再加上一句,就是想像力的應用,必須受制於其他本能的應用。我們理解的本能能捉牢那些實在的東西;記憶的本能能將它存記在腦海裡;建議的本能使它增產;比較的本能能評定它的價值;思考的本能使它平衡,而想像的本能則能把這一切如火一般的挑旺起來,這就是想像力的位置。可是假如我們單從想像力開始;而不使用其他的本能。我們就會落在極大的危險中。

我建議你閱讀羅斯金(Ruskin)所著《當代畫家》(ModernPainters)的第一卷,看他怎樣描寫我們想像力的本能;我相信您會得著幫助。他提到想像力有三方面的活動:“能想透;能聯想;能默想。”把這三樣東西平放,注意觀察他們,同時在這三方面平衡運用您的想像力,你在使用想像力這方面就可稱是用得相當完備了。

不管它是如何的偉大,我們都不當只挑選一種真理,作為我們唯一傳講的材料,可是今天許多人就常這樣做。我們常能猜出某些人下次會講什麼,因為他們只常看到一種真理——它確實是一個真理。可是,假如我們不把這個特殊的真理與其他方面的真理取得平衡,我們會預料不到,自己的講章可能變為一個危險的異端。羅斯金很小心的把幻想的想像力本能,與真實的想像力本能分別出來。他說:“幻想像一隻關在一個圓籠子裡的松鼠,卻依然十分快樂;想像力卻像是一個在大地上奔波的天路旅客,她的家鄉是在天上。您可能會將她與天山隔開;將她與陽春白雪下的空氣分關;這樣做則不如將她關入饑餓塔,把塔的鑰匙投諸蓋汨嘉(Capraja)和果格納(Gorgona)的浪淘裡。”

寫綱要的基本要點是什麼呢?我已經提過,講章的要素是真理、清楚和熱誠。我們現在把注意力放在清楚這件事上。為了達到這目的,我們必須注意三件事:一個引論、一篇整齊的信息、和一個結論。亞裡斯多德論到他寫作的定律,他說應有一個引論、建議、證明,然後是結論。編寫一篇講章,我們不是先從引論或結論開始,這些都是最後才去作的事。首先我們應當注意,一篇講章中最電要的是信息。幾把信息構想出來,然後將它系統化的整理並清楚的說明。然後再開始著手寫引論和結論。

首先,我們當記得,很少有經文,是不能作為多次講道之用的。幾乎每節經文都可以在多次不同的講道中使用。我曾讀過畢節(Henry Ward Beecher)用同一節經文,寫出十一二篇講章,並且用十年的時間陸續的傳講,而每一篇的內容都不一樣,從不重複。他能用一節經文傳十二次不同的道,這正證明了我所講的;經文可以有不同的用法,雖然所舉的經文去卻是同一節。因此,在找到經文以後,就當考慮我們所決定使用的講題。

我們試用一節偉大的經文來舉例。這一節經文我不敢用來作為講道的經文。在講道時,我曾介紹過這節經文,也曾繞著它多次的講,以後也不斷地回到那裡去。這節經文就是約翰福音三章16節。請我們再想一下,在這節經文中,我們能找到多少種不同的講題。神對世人的愛,這就是一個題目;論到神的愛這節經文真是再恰當不過。我也可以用另一個題目“神的恩賜”——他將他的獨生愛子賜給我們。我們常把神的愛和神的獨生子連在一起講,其實很明顯的,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信息。在這經文中,我們也可以講到人的危險這個題目。因為經文中提到滅亡這個字:“叫一切信它的,不致滅亡。”。我們也看到另一個偉大的真理,就是在他的兒子裡面人可以得著生命——“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生命是在他兒子裡頭——這又是另一個偉大的題目。在這節經文中,我們還找到了得生命的條件——要“信”神的兒子。這些都是可用的題目。你可能會說:“這只是一個題目中不同的部分啊!當我們根據經文傳講時,我們豈不該把他們都引用進來麼?”請你嘗試一下,這裡面的東西太豐富了。我只是略舉數例,要叫你們看出我的意思來。你自己要會想,究竟我該採用整節的經文呢,還是其中的一那份?

根據一般的原則,信息中我們一定要提到主題。在傳講時,我們的工作是剖析,就是將它分成幾個段落,然後再把它們綜合起來,以致在我們的分段中,仍可看出他們的合一性。傳道者常會碰到一個危險,有時我們把信息分得太尖銳、太過份了,以致回頭看時,它們之間變得很難再綜合起來,這顯示出信息當中有毛病。我們因此必須注意,免得有些段落與其他段落脫了節。萬一有這種情形發中時,這就證明我們的思想已經有了分歧。

英國不久前流行一種風尚,在一些神學院機構裡頭,有人傳說分段的舊方法已不合時,因此建議信息應當力求流利平順,不帶任何分段的痕跡,我覺得這種見解完全是錯誤的。在傳信息時我們若有一個思想要與人分享,就當按照秩序將它講得十分完整和清楚,這是非常重要的事。若要達此目標,再沒有比分段更重要了。首先,分段能幫助講道的人有一個清楚的概念,他瞭解自己是朝向那一個方向走。其次,分段對聽眾也一樣重要,它幫助聽眾清楚的抓住出這些明顯的分段。等他們回到自己的家中,也能把講員所講的拿來反復思想。假如他能把講章分段清楚的聽了進去,他也必能記住許多我們所傳的重要的內容;若不藉著分段,它們是不容易記住的。

不久以前,我與一位朋友一向去聽一篇講道。在返家途中,我對他說:“這真是一篇了不起的講道啊!”他回答說:“是啊,但他究竟講了些什麼呢?”有時,我們不能在一篇講章中找到它的思路,可能因為是您認為它不值得去思想。但是卻有另一種方法,它能幫助傳道人用它清楚的思想吸住聽眾,使他們能聽明您的信息。我個人發覺,根據上面的方法去做,是大有價值的。

卜魯克(Philips Brooks)曾說:“真正能使講章不致顯得骨瘦如柴的方法,不是要去掉它的骨骼,而是能將它裹以皮肉。”

卜魯克真是一刀見血,把我想說的一切都說齊備了。我們不是要嘗試不靠骨架而把信息建立起來,信息的骨架非常重要,要記得骨架立得不好,會使軀體倒在地上,能使會眾看出骨架是絕對有好處的。讓人們看到它的骨頭、肋骨,這些都是形成整個架構的重要部份。我注重信息的骨架遠甚于講章的用詞。包裹自然雖也是重要的工作,卻是次要的。

分段的形成,主要是看所採用的經文而定。當一段經文本身能很清楚地敘述—、兩個要點時,我們很容易就能把它們逐步的分段。有時我們可根據一段經文,把準備表達的意思闡明出來。有時,分段是根據我們的構思歸納而成。先把它們詳細的說明,然後從經文下手來達到這個目標。有時,藉講解應用的方法,而把我們所想問明的真理提出來。

讓我試舉一兩個例子,我願再一次以至尊的心情,取用約翰福音三章16節為例。這裡就含有一些向我們提供的信息。它們雖只杲簡單的一段話,也沒有清楚的分段,但等我們設法去仔細研讀時,分段就變得顯而易見了。首先是,神愛世人。這段經文本身已經說明了神不單是愛,它也已經把那愛表達出來。接下來說到,神將它的愛表達出來的目的,是要人對他的愛產生信任的心——他是為著那“一切相信的”。最後,他之所以如此行,當然是為了拯救那些他所愛的人,他的救恩只能施行在那些肯信任他的人身上。

再舉耶利米書卅一章29至3O節為例:

 “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再看以西結書十八章2至4節:

 “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俚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這裡有一段經文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但是假如我們要用這一節經文來傳信息,我們就必須同時參看其他的經文。這也可看出,經文和上下文的重要關係。我們怎樣把這段經文分開呢?我們要怎樣分段解明所要用的經文呢?我們首先要思考這段俚語的歷史,再看看神對這段俚語說些什麼,然後再看看它產生出什麼真理。我們與會眾能從這段經文中看到一幅構圖。一經採用這種方法,就有許多東西出現在我們的思想中。有了經文,但也當注意它的上下文;這樣進行下去,我們就能找出三個分段來。先談這句俚語的歷史,以及神為何回答,以後再用歸納法找出它的結論。假如我們這樣小心進行的話,就不會把這段經文當作一個單獨的真理來傳講。在開始時,我們必須先告訴會眾說,這句俚語原是一句謊話。這是以色列人在他們那個時代所鑄成的一句話。因此,在傳講時,我們必須先聲明說,假如一個人的牙酸倒了,原因乃是他自己已經吃了酸葡萄之故。  

 這裡又有一個例子。“神就是愛”,這愛既是無限的,因此它能用幾百個方法來說明。我記得自己曾傳過這個題目,或試著傳這篇信息。我只將它分作兩段:“神是愛”;因此,他的統治是無瑕疵的。其次,因他的統治是完全的,凡甘心順服地統治的人就有智慧,我的講章就此結束。看起來是沒有講解完全,但是真的不完全嗎?你也可以試著看看。在這兩段驚人的思想裡,你會看到背後更偉大的一個思想,就是神真的是愛。從這裡你可看到一幅構圖,一篇信息。

我曾讀過一篇古代清教徒寫的信息,它裡面有叫人激動的地方。以我們現在看來,在他們那個時代根本沒有什麼可激動的東西,但他們有一些信息確實能使人非常激動,同時也非常忠於經文。百基士(John Burgess)曾宣佈他準備傳一篇信息叫做“別西蔔騎著豬,最後沉在深海裡”。你曉得他怎樣用經文來傳講,他先作下面的引論:

 “‘他們就央求他說,打發我們進入豬群裡,使我們能進入它們裡頭。耶穌就容許他們。這些汙鬼就出來,進入豬群裡。全群忽然闖下山崖,投在海被淹死了,數目約有兩千。”從這段話中,我們看到魔鬼證實了三句古代英國的俚語,它都包含在這經文的意義裡頭。它們概括了後面講道的內容,並且將它分段。這些分段是:魔鬼喜歡玩小把戲,勝於無所事事。其次,這些豬被魔鬼所催,它們就趕快奔逃。最後,魔鬼把這些豬趕到最好的市場。’”

這些都是當時通用的俚語。百基土接著說:“魔鬼寧可玩一些小把戲,勝於無所事事。‘這些鬼就央求耶穌說,打發我們進入豬群罷。’當魔鬼一催,它們就狂奔。汙鬼一進入它們中間,它們就像發狂一樣地奔跑,魔鬼把它們帶到最好的市場,就是‘到海裡去。’”

這是很特別的講法,但倒是清楚易懂。我可以保證沒有一個聽眾會忘記,因為它有很好的分段。

我再介紹一篇稍為不同的講章,是古代另一個清教徒所傳的。他所傳講的是另一處經文:

 “於是米非波設住在耶路撒冷,常與王同席吃飯,他的兩腿都是瘸的。”

這個美麗的故事原是用來描寫大衛對約拿單的愛。但這位講員作了這樣的分段:

 “我的弟兄們,今晚從這段經文裡我們所看到的,首先,是人類敗壞的教義——正加米非波段是瘸腿的。其次,是人性全然敗壞的教義——他兩腿都瘸了。第三是稱義的教義——他住在耶路撒冷。以後,第四是,成為後嗣的教義——他坐在王的席上。最後,聖徒堅忍的教義——他常與王同席吃飯。”

傳道人有時會把自己的看法加入經文中去,有時也會用經文為例來傳講自己的教義,其實那些教義並不在經文中。

又有一次我聽到一個人在傳講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下面是他所謂的真理。開始,他說,好撒瑪利亞人可代表耶穌;受傷的人是代表罪人;倒油和燒酒可代表救主的工作;酒店可代表教會;他給店主兩個先令的意思是:“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這種講法幾乎使我從恩典上墜落。

我們應當非常小心地解釋經文。現再舉一段經文為例:

 “以法蓮是與偶像相連的,由他吧。”

從我所讀過的講章中,我發覺這是最多被人誤解的一段經文。這段經文看來是用來作為一種嚴肅的警告——當一個人與偶像連合到某個地步時,他會為神所棄。但你若細讀何西阿先知的預言,就會發現你的看法不能成立。真有人會與偶像連合到以致神說:“由他吧。”這個地步麼?我卻不以為然。何西阿當時是北國的先知,但他的心卻常托掛著南方的猶大國。有時,他似乎讓自己的聲音從以色列發出迴響,直傳至南方的猶大國。這段信息就是何西阿對猶大傳講有關北國以色列的信息。“以法蓮是與偶像相連的,由他吧!”這句話乃是要提醒他們,不要與以色列結盟。其用意是警告猶大國不要與以色列同謀。這是一段偉大的經文,但並不是指著任何其他的事情說的。我們再從何西阿書取出另一段相同的預言,看看神究竟會把以法蓮棄絕到什麼地步?神說:“以法蓮,我怎能捨棄你?”讀到這段經文時,你已在預言的末端了。從先知的異象中,你可以看到神正在設法復原以法蓮。何西阿在前數章中,說到以法蓮是結出自己惡果的人。但在結束時,聖經卻指著以法蓮說:“你的果子從我而得。”我指出這些經文的意思是說,沒有人可以忽視上下文而自行分解經文。

多年前,博斯特博士(Dr.P.TForsyth)曾在美國居留了一段時候,他告訴我一件令他感到非常有趣的小事。那時他住在一間神學院裡頭,有一位教授講道法的教授,因著自己的一個習慣,給博氏留下了良深的印象。一個禮拜早晨,當他在講授講道法時,每一個同學都摘要的提出他們前一天所講的道。費博士聽到這位教授對其中一個同學說:

 “你昨晚講了道嗎?”

 “是的,先生,我講了道。”

 “你用什麼經文?”

 “我選用的經文是‘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真是一段偉大的經文。告訴我你是怎樣分析這段經文的。”

 “我並沒有去分析它。我只舉出了兩個要點。”

 “那是什麼呢?”

 “頭一個是,我們救恩的浩大。”

 “很好,另一個呢?”

“我提到假如我們忽略了它,要怎樣才能逃避它的刑罰,在這方面也給了一點忠告。”

傅博士說:“我真怕今天也有很多人正用這種方法在講道。”我也擔心真是這樣。

我們再看看,另一些有關準備講章時所當注意的。我們在分段時,在自己的思想中,已有非常肯定而清楚的目的和主題。將這個主題和目的牢記在腦海中後,就努力去解開真理,使人能一目了然。若果這是我們的目的,我們就必須根據那目的來分段。我們是想叫會眾明白這些經文對他們生活一般的影響呢,還是對生活中那一片段發生影響,或是對當前需要應有某種認識?我們的分段勢必受我們的動機和目標所影響。我們的講章是,盼望使那些聽眾能瞭解一個偉大的真理;還是願意他們看到真理怎樣才能從我們的生活中彰顯出來?我們的分段大部份會因我們的目標而異。

分段要越簡單越好。在分析經文時,我們可能會找出好幾個小段。但等我們坐下來預備我們的藍圖時,大體上我們只能將它分成兩、三個大題。在決定採用三個大標題前,有一件事是該注意的,就是不須要被它所約束,把它分得越簡單越好,讓它來約束我們整個的構圖。千萬不要在結尾加插些新的資料。這是我們經常會遇到的一大試探,我們根據所構想的藍圖來講道,把真理講清楚了,最後卻又再添上一些我們大綱上所未曾提的,這是極大的錯誤。若果有什麼其他資料,正與我們所構想的藍圖相符的,我們就當注意這事實,將它保留下來,以後當我們可再用到同一段經文時,再加上去。

我們的分段要清楚,可能有人持有異議,但我仍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再次的提醒大家。把我們的藍圖清楚的講明,使聽眾能照著我們所示,能機警的聽懂我們所講的,使他們知道我們講到那裡。

這裡再舉一個比方,說明什麼是不當行的。下面的分段相當不錯它的經文是:

 “神是個靈,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去拜他。”

你可以看到和感覺到,這段經文的泛闊。但請注意一個講員所作的分段和他的藍圖。他開始就這樣說:

 “這段經文很自然的可以分成三段。第一段是從這裡我們可看到神性超越的性質。其次是,在神性超越的性質下的基礎,我們能在神的顯現中與他建立了關係,以致辭能認識他。其三,我們看到聖經的象徵性,在明瞭這種神性超越的性質的關係和奧秘之後,就能崇拜神。”

這就像傑克所建造的,那幢壞房子的翻版一樣。它的分段雖然是傑出的,也有一個很好的構思,但他太快用複雜的文字把它陳獻在會眾面前。我可以大膽的預言,在一百個會眾中,沒有一個能瞭解他是在講些什麼。

這裡有一個更好的比方:“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首先,它指出什麼是寶藏,就是“神的話”。其次,它藏往一個絕佳的地方——“藏在心裡”;再次,為著一個寶貴的目的而藏——“免得我得罪你。”上述的兩個比方的不同是明顯的,這也就是我所說的,我們所講的要清楚。

該何時將分段告訴會眾呢?按我個人的看法,我覺得最好在講道一開始,就告訴我們的聽眾我是如何分段的,我要講什麼,且要講到那裡都先聲明清楚。這些能越快說出來越好,以致使我們所講的能前後一致。簡安潔(John Angell James)是英國伯明罕城的一位偉大的傳道人。很久以前他曾說:“分段應當是為連接講章用的,而非使之脫節。”

 

 

4、引言與結論

有了經文,找到了主題,再把構圖大致分成三部分,加上了引論、信息的主要部分、和結論。以後又怎樣呢?有了信息,就是所要傳講的中心部分,在概念和敘述上使它有條理、有系統。接下來就把講章分得清楚、簡明、和概括性。現在讓我們再研究關於引言和結論。

講章的主要部份若預備齊全了,在傳講時有兩件重要的事需要注意的:第一是引言,引言是用來吸引聽眾的心思,使他們能思想所要傳講的題目;第二是結論和應用,就是怎樣把真理鑒諸人的良心,使它能產生所期望的效果。

在此,我要先談引言的目的和性質。

    這裡無須過多分析,使用引言時所該記住的是,它必須能介紹出所傳講的題目,有時也必須介紹講員自己。他的講道有了經文、講題、信息,他的思想已溶化在講章中,因此這時候他可以準備講道了。但怎樣開始呢?在詳細的傳講以前,他必須簡單的向會眾介紹他的題目。

    有人曾這樣的設喻,將講道的引言比諸於一首詩的序幕、一本書的緒言、一幢建築物的柱廊,或是法庭開審時的開場白。詩的序幕能把那篇詩介紹給讀者們,提供它的方法、意義或是信息。一本書的緒言也是這樣。當然,它總是在最後才去完成的;我相信這種說法是合理的。正如路加的著作,他是先從第一章第5節開始寫起,在寫完全書後,才再回來寫頭四節。看他寫緒言的時態,就知道是在最後才完成的,這是明顯的事實。他寫緒言是向讀者介紹他的書,讓他們思考他的題目。

    因此,引言必須是一種介紹。它有許多困難是必須征服的,有時傳道者會體會出會眾對信息所存的偏見。因此我們必須征服它們,好叫會眾們能面對面看見信息本身。大凡有講道經驗的人,都會體會到,聽眾對講真可能存有的偏見,或是對他特別的喜愛,或是不喜歡他,反對他對一般講題所持千篇一律的看法;也可能有時喜歡他的觀點。這一切東西都是攔阻,有時偏愛可能比不悅含有更大的危險。我真不瞭解自己,為何對一般與我的觀

點有不同看法的聽眾特別喜歡,因為這緣故,我就得了更大的機會。有時一個講員要面對一筆反對基督教的聽眾,反使他的勇氣倍增,使他能為真理竭力的爭辯。對他來說不但沒有害處,反而能使他提心吊膽,防止任何錯誤。假如一個聽眾非常崇拜這位講員,那他可要謹慎了;因為他可能因此跌入了漫無目標,和心不專一的陷阱裡。

    聽眾的無知也是另一個要克服的攔阻。據我的觀察,戴爾博士(Dr.Dale)在耶魯的講道學,可列為論到這個題目中最偉大的著作之一。他是一個特殊的傳道人,有廣大的內涵、豐富的知識。在公理宗百年以來的事奉圈子裡,可能除了費斯特博士(Dr.Forsyth)在某些方面可能並駕齊驅以外,再無出於其右的了。從下面的引錄中,可看出他方法的簡單。

    “對任何的真理與責任,都需要從根基要方面講起,你不必怕自己講的太淺或太簡單。在我所認識的人當中,有一位最知名的學者,也是相當吸引人的講員,曾告訴我說,他每次講道時,常把這些聽眾對他所傳論的題目,當作完全是陌生和一無所知的。幾個月前,當白約翰(John Bright)在傳講一篇有關東方問題的偉大講章中,他就有意無意的採用這種方法。舉一個例子,他指出在博斯普魯斯海峽的君士坦丁堡的正確地點;並介紹馬摩拉和達達尼爾海的位置。他傳這篇信息時,我當時不在伯明罕。我是在英國北部的火車廂內讀到他的這篇信息。我不曉得他使用這種講法,會不會因此喪失了他演說的天才;或看他的聽眾,在聽他這篇像對小學生所作的報告,會不會感到厭倦。可是,當我回到家時,朋友告訴我,會眾們都聚精會神的聽他講。白先生一向是這樣行,他做得沒錯。他曾給了我不少榜樣,這次他又給我上了一課。這是說到應當怎樣想方法來吸引會眾的好例子。人們往往對許多與自己事業無關的東西,都投以漠不關心的態度。多少經常讀經,並且窮其一生聽道的人,對聖經歷史完全不瞭解;對於教義性真理的概念,也是含含糊糊的。因此,講員若能把聖經外的那些知識,解析得清楚又肯定;加上把真理的概念能有形有體的解釋清楚,供應得深刻入微,這些聽眾將會對他投以感激之心的。”

    引言只是一段建議的表白,能應用於整篇講章中。如何把聽眾引到你的講章裡,引言確實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

在傳講引言時仍有一個阻礙,就是聽眾可能正心不在焉。在他們裡頭,早忙著想一些其他的事。因此,在你講引言時,最好的方法是提醒你自己,當你聽別人講道時,你也可能有的情形。

其次,我們還要想到聽眾的態度。我不能用太簡單的話,來描述一群聽眾。可是在我們的聽眾中,明顯就有人抱著漠不關心的態度。我不曉得別人的做法怎樣,當我自己講道時,我不是站在一群聽眾“面前”講道,卻是“對著”他們講道。我是看人講道,我自己也不能改正這一點。講道時我很敏感地會注意到那些心不在焉的人,我的引言一出就是對著那個人說的。

那麼引言的性質究竟是什麼呢?它應當是簡單、適中和有禮。提到簡單,意思就是避免用高言大智來吸引人。在引言的敘述中不放意用什麼叫人驚異的話來吸引人;不用戲劇性的方式挑動會眾的感情或意志;也不用特別的思想、言語和聲調來吸引人。也有的人是用驚人式,或用一種斷續的音調作為開始,這些都應當避免。因為我們不可能在整篇講章中,都在用這些技巧來吸引人,只有少數人才能這樣做。

其次是引言的性質和講題必須相符。引言必須講得清楚,有時就在引言中,把講章的大致內容先介紹一下。我們知道,一般人對經文所持的看法,不一定是正確的。在引言中我們最好先將它指出來;有時則藉著介紹主題,或藉著用易懂的話重釋經文,而將你講道的目的先陳明。總之,引言主要的目的是要申明你講章的內容是什麼。

百迪生博士(Dr.Pattison)曾在英國羅傑德大學(Rochester)擔任多年講道學的教授。他舉出下面一段使用引言的方法,和分段的內容作比方。講題則是那古老的浪子回頭的故事。

 “醫生們用紫羅蘭來說明物理現象;講道的人則使用主的故事來編寫講章。他們所作的工作是相同的,都是取用那些美麗的東西制出精彩的東西。有人盼望能保留那朵紫羅蘭,卻仍然得著物理學的知識;也有人盼望又保留那故事又得著他的講章。今晚我就要這樣冒險嘗試的把主的故事擴大,卻使之不失去它故事的樣式。並且,我要你思想一下,那孩子所要求的是什麼;罪到底是什麼;他究竟去了什麼地方,罪在他身上造成了什麼結果;他怎樣回家,或老地如何解決了那罪。”

以後,他就直接的講出浪子的故事,在每一點上都加強重複一下他要強調的目的。

引言要能製造出應有的氣氛;這完全要看講題而定。有時,我們可指出自己對那特殊題目的看法,深以它是絕頂重要的;有時也可說明它的重點,提出它所帶來的安慰;但有時也要承認講題困難的所在。這一切為的是能使聽眾全神貫注。

最後,針對信息本身所作的引言,就好像信息一樣需要描述,用禮貌的態度表達出來。我的意思不是說,講員必須為他的議題假意的道歉一番,更不是用愚昧的方法來吸引人的興趣,而是為了尊重聽眾的權利。當人聽道時,他有權應用他自己的思想,來判斷你的信息。

保羅在戰神山上(Mars Hill)所用的引言,依我看來是一個最好的比方,可教導我們如何引用引言。他如何開始呢?在傑川的古欽定本(Old King James Version)聖經裡,出現了一件微小的錯誤,使我哀歎不已。修正本(Revised Version)已作了糾正,雖然在經文下面,它也指出有另一種可能性的看法。保羅是這樣開始的:

 “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都很敬畏鬼神。”

不是“非常迷信”(敘定本聖經用“非常迷信”),雖然我知道希臘文有時有這種譯法,但它的翻譯應當根據上下文。他沒有說他們是一群迷信的群眾,為的是怕失去了他的聽眾。同時,這也是一句恰當恭維的話,這段有力的引言卻又是滿帶著禮貌。保羅繼續有力的說下去。

 “你們敬畏鬼神的態度,可從你們的祭壇上的表現看出來。你們不認識它,也可以從你們所表達的苦惱中看出來,稱他是一個‘未識之神’。”

他根據他們的情況與他們說話像一般人一樣,他明白他們是做錯了,但保羅仍顯得很有禮貌。

關於引言我就講到這裡。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結論。關於結論,我們當注意兩件事情,就是它的目的和方法。

結論是用來結束一篇講章的。為了要使講章有良好的結束,就必須把信息總結一下。為了要使講章完整的結束,我們必須設法作一些澄清的工作。在真正結束一篇講章時,要把一切所講過的東西來一個總結。它必須包括我們已講過的,使它在聽眾心中,產生靈性及道德的影響。它也可用來防備人們,在聽道時沒有把信息真正的聽進去,因為那是很常有的情形。前面我曾提到戴爾博士(Dr.Dale)的一本書,現在再錄它的一段話:“上一代有一個英國傳道人,發表他對講道的見解。他對自己在前面半小時所講的,並不十分在意。但他最關心的,是自己在最後十五分鐘所要講的。記得多年前,我曾念過一篇畢節專為學生所出版的講稿。他用很強烈的話提到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的一篇信息。畢節說,愛德華茲這位偉大的講員的講章,所苦心預備的教義部份,充其量不過是把槍瞄準,而他在結論時所提到實用的部份,則是對著敵人開槍掃射。我真擔心,在我們中間有許多人,花太多的時間去瞄準,卻在結束時,根本就射不出一顆槍彈來。我們常說,讓真理自己來做工吧!我們以為聽眾們的心靈和更知會懂得怎樣,將所聽過的信息應用出來。朋友們,若果你持著這種見解,你就是犯了一項最嚴重的錯誤。”

戴爾把一切都解說清楚了。正如我先前所提過的,每一篇講章的目的,都是為了鼓動人的意志。一篇講稿,若果缺乏了向會眾發出屬靈和道德性的挑戰和命令,那根本就不是一篇講章。真理需要被遵行,正如我們的主所說的: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神的道就是真理。”

傳道者千萬不要忘記,他的講道必須包含有道德和屬靈的目標。我們的主有沒有憑空說:“你們應當有信心”?他豈不是都先指出信心必須實行在生活中,不然有什麼用處呢?“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除非發出悔改的挑戰,告訴人悔改是什麼,不然悔改就沒有什麼用處。講道人不單單在解析悔改的定義,他是在呼召人悔改。“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若只單查考那個人,卻不激起我的會眾生出憐憫之心,我就失敗了。“耶和華阿,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只把它當作一位偉大的詩人所寫的詩,卻不能引領某些人走向這個方向,叫他也向神發出這種懇求的聲音,我們的講章仍沒達到它的目標。從開始我們就該認清這事實,在我們講道時,讓它來佔有我們,隨時準備作一個結論。

有關結論的重要性,我已強調至最大的極限。我們是為著一個判決而講道。與一群會眾談論道德問題是無益的,除非我們指示他們,這些東西都是為他們而講的,不然一切都會落空。許多講道人,選用一段錯誤的經文作結束。也有很多人他的講章很有力量,裡面含有相當的道德價值和屬靈的份量,卻在結束時說了一句沒力的結語:

 “但是,親愛的朋友,我們懇勸你們能表現得更好。”其實若用先知拿軍指責大衛的話:“你就是那人。”,豈不是更能把這信息的印象更深紮在會眾的心裡,不這樣做我們根本就沒有達到講道的高峰。

最後我要提到作結論的方法,我尚有一點簡單的補充。直達人心最好的方法,必須是使人的知識和感情並用,但我們真正的目標是面對著他意志的城堡大力轟炸。在結束時,運用知識把講章有條理的複述一下,並要提到如何運用這裡面的教訓。在感情方面,容感覺和思想齊心合作。設法激動人的感情,正為講題已光激動了我們一樣。但千萬不要忘記,我們是在轟炸人意志的城堡。

最後的一分鐘,在整個講道中,是最富潛能的重要關頭。當然,在還沒達到那時分以前,千萬不要去碰著那段黃金時間。假如我們看重聽眾對我們的信任,就不要對會眾說:我們要結束了,卻不照自己的話去行。千萬不要說:“現在,最後是,”以後立刻又說:“在結論時,”過了不多久又說:“還有一句話”;接下來又來個:“在我們散會前。”百迪生博士( Df.Pattison)論到這種結束的方式,使他想起波比的一首抒情詩,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它的應用。

 “顫抖著,盼望著,徘徊著,心思飛翔著,

阿,死亡的痛苦、死亡的喜樂竟遲遲不來。”

除非是到了那最後的一分鐘,我們就不要冒失的去侵犯它。但在使用最後一分鐘時,我們當竭盡所能的,自然而又熱切的,使全信息的能力全然發揮出來。

這章整個的要點是,為了要捉住聽眾對講題的注意力,我們需要有引言,然後就是講章本身的內容。等我們傳出所有要講的內容後,要確知我們是在面對著會眾那最主要的部份,就是對著他們的意志發言,激動他們的意志,使他們願意向著那位至高和至完美者,忠誠的獻上自己。

── 康培摩根《摩根講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