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救贖史劇綜覽

(卷三)

作者:史考基

 

目錄:

前言(摘要)

第二幕  第2場

基督教的教義闡釋——書信

保羅書信

保羅書信  第1組  基督降臨書信

帖撒羅尼迦前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保羅書信  第2組  救恩書信

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後書

加拉太書

羅馬書

保羅書信  第3組  監獄書信

歌羅西書

腓利門書

以弗所書

腓立比書

保羅書信  第4組  教牧書信

提摩太前書

提多書

提摩太后書

給希伯來人的書信  希伯來書

普通書信  第5組

雅各書

彼得前書

彼得後書

猶大書

使徒約翰的著作

約翰一書

約翰二書

約翰三書

尾聲  啟示錄

 

前言

(摘要)

「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十—4)在拖延已久的最後一卷髮行之際,有必要說明,由於多種原因,編輯工作進 展得艱苦緩慢,舊病復發使我的丈夫未能在卷二印刷後(卷一印刷後4年),將準備好的卷三資料集中起來,這些資料雖已寫成或打成初稿,但因忙於處理前兩卷時便把卷三被擱置了。

然而二個月後,醫生們不幸開藥過量,使他在歸回天家以前一年因神志不清而停止工作,於是在多人的代禱下,整理編輯遺稿的工作便落在我身上,但因長期勞累護理病人給身體帶來的影響,便難集中精神。

這期間幸得明翰聖經學院奠基人和邦蘇院長(Rev. H. Brash Bonsall)的支援,不遺餘力地協助審核資料和校對。又為卷三作了索引,作為對我丈夫的最後贈禮,而且盡可能將索引做得更好,使對聖經學者和講道者都得益。謹此致最深切的謝意,也感謝其他曾在各方面相助的朋友們。相信在神的恩佑之下,這最後一卷會按照我親愛的丈夫的原本計畫出版。

願他曾熱愛和忠心服事的主耶穌基督者使用這部著作,使福音事工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清晰親切。

約亞娜•史考基(Joan M.Scroggie)

 

第二幕

第2場

基督教的教義闡釋

書信

 

救贖史劇的第二幕分兩場:

1.           基督教由彌賽亞耶穌傳入世界。

2.           主後第1世紀基督教在世界的發展。

第一場已在卷二述及。它包括主前5年至主後30年這段經過。第二場則自主後30年到95年;這樣第二幕就涵蓋了西元第1世紀。

第二幕的第二場又分兩部分:第一部分講述基督教在歷史方面的擴展;第二部分闡釋教義。使徒行傳記載前者;後者則記載于新約書信(參閱本劇卷二)。這些記載不是連續的,有些是同時期 的,即使徒行傳記載的並非基督教會自五旬節至該世紀末的全部歷史,而僅僅是其中的33年。21卷書信中有11卷寫成於此時期;其餘10卷則屬於使徒行傳以後時期(參閱本劇卷二)。

我們已就使徒行傳記載的及對基督教的歷史擴展作過探索,以下我們將默想豐富信息呈現于21卷書信裡的教義闡釋。

 

第二場

基督教的教義闡釋

信函

 

基督教的偉大真理並非以小品或論文,而是以信函這種最具個人性的文學形式講述的。無數書冊——傳記和信函——的標題表明;書信與生活關系是何等密切,因為信函能展現個性,而文學專論和概要則不能。我們都對人比對事更感興趣,喜歡有形的事物勝過抽象概念。因而在神的恩佑下,將至高的真理用這種極為樸實的 形式呈現出來。在27卷新約聖經中,有21卷是信函,占全部新約聖經的四分之三。

法拉(Farrar)說:「在這方面基督教的記載,在世界宗教史中極為獨特。在世人見過的所有聖書中,沒有一本主要或全部由信函組成;唯一的例外即新約聖經。世上眾經典——《吠陀經》、 《波斯古經》、《三藏經》、《可蘭經》,以及孔子的著作——都 是詩、韻文,傳奇故事或哲學論述。這方面正如在其他一切方面那樣,神的意念不同于人的意念。感謝神使我們從如此簡單,個人 的,充滿人類的愛和趣味的文獻中得知我們信仰中一些最深奧的真理——其中大部分是以一種最富個人氣息的風格寫成的。」(《聖經信息》143-144頁)

 

寫信

寫信的事由來已久。早在主前2275年的出土文物中即已發現此類作品。舊約聖經裡屢屢提及這一技藝。以斯帖記第三章十三至十 五節,第八章十和十四節;約伯記第九章二十五節,以及其他一些章節更說明郵遞業的存在。

舊約偽經也包含有私人信件和公函。使徒行傳第十五章二十三 至二十九節,第二十三章二十五至三十節更是這種交往式的極好例證;另外幾處(九2,十八27,二十二5, 二十八21)也提到保羅數次寫過的信(林前七1,十六3;林後三1),啟示錄中也有寫給小亞細亞七個教會的七封信(二1至三22)。

使徒後期的文學作品有不少是信函形式的,而且日益增加。至今已成為最龐大和最有價值的一種文學形式。據說摩爾利(John Morley)準備為格萊斯通(William Ewart Gladstone)寫傳記時,閱讀了五萬封政治家的信件。

因此,書信或信函在新約啟示錄中佔有突出地位就完全不足為奇。迪斯曼(Deissmann)在他著的《古代東方之光》(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書中將信函(Letter)和書信(Epistle)截然分開;但蘭塞(Ramsay)認為他劃分得太刻板和僵硬。在非正式函件和文學書信之間確有其相異之處,然而無論哪種情況,保羅所寫的信函在其非凡的嚴謹方面都是無與倫比的。

「保羅顯然是認識到完全可以用信件傳達宗教信仰教誨的第一人。」摩爾根(G. Milligan)我們一般將信函理解為一種出於自然的,並不想公開發表的個人隱私,而書信則較具普遍意義。保羅的 著作不屬其中任何一種,因為他的書信中交互穿插著信函;信函中也交互穿插著書信。例如啡立比書,親密而個人化,卻有一大段關 於基督的論述(二5-11),而羅馬書如此富於基督信仰理論性,卻又有一些語氣親切的個人化段落(十五至十六章)。

嚴格說來,雅各書並不是一封信,而是為要抄錄出來,廣為分發的(一1 ),其內容是涉及多方面事物的默想。彼得前後書也非信函,是寫給散居多處的信徒(彼前一1;彼後一 1);猶大書也是如此。約翰二、三書是信函,但對約翰一書,則很難這樣說;加拉太書雖是寫給「加拉太的各教會」的,觀其內容顯然是一封信, 而不是書信。在保羅的著作中,羅馬書最不像一封信,雖然它只是 寫給一個教會的(一7)。希伯來書也不像一封信,儘管有第十三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的記載,而是一篇說明舊約聖經怎樣應驗的論文。

無數信件僅有文物研究價值;新約聖經中的信件卻永具權威和生命力。

 

新約聖經作品

此刻最好看看27卷新約聖經各卷之間在時間上的關係,所記載日期大致都正確無誤。(本劇卷二,圖表120)

 

表139

新約聖經編年

10年期

著作

年代

地點

時期

主後

 

主後

 

初

期

40-50

雅各書

44-49

耶路撒冷

50-60

馬可福音

50

羅馬(?)

 

帖撒羅尼迦前書

52

哥林多

 

帖撒羅尼迦後書

53

哥林多

 

哥林多前書

57

以弗所

 

哥林多後書

57

馬其頓

 

加拉太書

57

哥林多

 

羅馬書

58

哥林多

 

馬太福音

52-56

猶太

 

路加福音

59-62

該撒利亞

60-70

以弗所書

62-63

羅馬

中

期

 

歌羅西書

62-63

羅馬

 

腓利門書

62-63

羅馬

 

腓立比書

62-63

羅馬

 

使徒行傳

62-63

羅馬

 

彼得前書

64-67

巴比倫

 

猶大書

65-68

耶路撒冷(?)

 

提摩太前書

65-67

馬其頓

 

提多書

66-67

以弗所

 

提摩太后書

67-68

羅馬

 

彼得後書

67-68

(?)

 

希伯來書

67-68( ?)

(?)

70-80

-

-

-

末

期

80-90

-

-

-

90-100

約翰福音

90-95

以弗所

 

約翰一書

90-95

以弗所

 

約翰二書

90-95

以弗所

 

約翰三書

90-95

以弗所

 

啟示錄

95-96

拔摩海島

 

此圖表說明使徒歷史可分成三個主要時期:第一期終結於主後60年;第二期主後68年;第三期約在主後95年前後。

由此圖表我們看出,雅各書很可能是最早的新約聖經著作;馬可福音則為四福音書中第一卷。主後58-60年路加伴隨保羅於該撒 利亞,很可能當時他就在那裡寫他的福音書。他可能在那同時也寫成了使徒行傳的大部分,而在主後63年完成於羅馬,因為路加在 該撒利亞期間,有充分的機會,從許多當年重要的身歷其境者,收 集有關早期教會歷史的寶貴資料。路加大概與保羅相遇在他的第二次佈道旅程中(十六章),但他有絕對可靠的關於該時期以前的資料來源,所以在歷史方面,前十五章與該書的其餘部分一樣可信 (本劇卷二)。

 

遺失的和偽造的信件

在研究新約聖經的21封書信以前,必須先就未曾流傳于世的使徒書信和保羅提到過的早期偽造書信略說數語。

遺失的信件

可以有把握地明證,保羅一定寫過很多信,但有些未得到保 存。法拉(Farrar)在總結了保羅書信以後說得真好:「毫無疑問, 此外他一定還寫過其他書信,但是,儘管我們對哪怕是他最不重要的著作都會在基督信仰理論上和心理學上有濃厚的興趣,但我們可 以完全肯定地說,現有的是按神的特別美意保留下來的,也是他全 部著作中最寶貴和最重要的。」

使徒信件有所遺失的想法不無理由:有新約聖經為證,保羅說他在他寫的信上親筆簽名(帖後三17;林前十六21;西四18;加六 11),可能就是指他另外寫的信而言。

還有幾處參考資料給人同樣的明證,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十章 九至十節提到他寫給哥林多的信,而哥林多人也論到這事;他還在以弗所書第三章三節說:「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

然而清楚地說明有封信已經遺失是在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九節和 十一節:「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這信沒有保存下來;還有,保羅在寫給歌羅西人的書信中說:「你們也要念給老底嘉來的書信。」(四16)這信可能指著已知的「以弗所書」而言,但若事實並非如此,那就是一封遺失的信。

鑒於基督的言行尚有許多沒有記錄下來(約二十一25),這樣的遺失也就不足為奇。

偽造的信件

明白指出早期即有偽造信件的事是在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二節,在該處保羅提到「有冒我名的書信」,談論關於主降臨的事。由於這樣的偽造,保羅在他的信上親筆問安,儘管信的本身由別人代筆(羅十六22),我們也不無其他有關偽造的例證。在這方面,可以提出一封據稱是我們的主給埃得撒王(Edessa),亞布格拉斯 (Abgarus)的信,說祂不能到他的國家去給他治病。

《克裡門佈道集》(Clementine Homilies)被認為是羅馬人克裡門的作品,但那卻屬虛構,而其中有封信應該是彼得寫給雅各的。

還有一封假造為來自老底嘉的信,這是根據歌羅西書第四章十六節造出來的。

又有人聲稱保羅寫過二封信給辛尼加(Seneca);辛尼加也寫 過八封信給保羅。對此萊特福主教(Bishop Lightfoot)說:「這信大約偽造於第4世紀,為的是將辛尼加推薦給基督徒讀者,或是將基督教推薦辛尼加的弟子們。」

有太多屬於使徒時代的遺失和偽造信件;然而我們該為得著於 第1世紀後半期,上面蓋有神之印記的21封書信是何等感恩。

 

書信作者

新約書信有五位,或許是六位作者——雅各、猶大、彼得、保羅、約翰,以及希伯來書的作者,這些作者介紹基督真理的方式各具特色。保羅注重基督信仰理論;彼得注重實行;雅各、猶大注重倫理;約翰注重奧秘。保羅是位學者;彼得是安慰者;雅各和猶大是挑戰者;而約翰具有詩人的心思。這些作品會根據我們的處境, 在不同期間吸引我們,而很少時時刻刻對所有的基督徒都具吸引力;這是可以想像的。

1卷書信出自「雅各」,1卷出自「猶大」, 2卷出自「彼 得」,3卷出自「約翰」,13卷出自「保羅」, 1卷「無名者」。 在這些作者中有2位是耶穌的兄弟——雅各和猶大;2位是耶穌的門徒——彼得和約翰;保羅有他自己完全不同的身份;1位不明—— 希伯來書的作者。

 

保羅書信和普通書信

顯而易見,最粗心的讀者也能應對21卷新約書信進行分類。它們清楚地分為兩類;保羅書信和普通書信,而這些又可以再細分。

保羅書信當然是保羅所寫,共有13卷。為方便計,我們將「希伯來書」也加在這一組中。普通書信共7卷,有4位作者:雅各、 猶大、彼得和約翰。看來當初首先使用「普通」二字稱呼這七卷書信的優西比烏(Eusebius)是取其在教會中被普通使用的意思。它們是普通書信,就意味著保羅的不普通。書信中有三分之二是保羅 的,三分之一是普通的;這兩者相互間的時間關係既重要又使人感 興趣,如下表所示。

表140

普通書信與保羅書信的關係

時期

第一世紀

以前

同期

以後

四十年代

六十年代

九十年代

雅各書

彼得前後書

約翰

雅各書

彼得前書

約翰三封

 

猶大書

 

 

猶大書

 

 

 

 

 

彼得後書

 

主後44-49

主後64-68

主後90-95

 

 

 

 

書信寫作的注重點

雅各和猶大注重倫理;彼得注重經歷;保羅注重教義;約翰注重奧秘;希伯來書的作者則注重預表中的原型。這些特點並非唯一的,卻是清楚可見的。

雅各和猶大注重律法和德行;彼得注重盼望;保羅注重信心; 約翰注重愛心;希伯來書作者注重結局。

表141

書信寫作的注重點

雅各猶大

彼得

保羅

約翰

希伯來書

倫理

經歷

教義

奧秘

預表原型

律法和德行

盼望

信心

愛心

結局

 

書信與舊約聖經

這些書信也從不同的方式與舊約聖經有關。對雅各和猶大而言,基督教是律法的應驗;對彼得而言,是神權政治的應驗;對於保羅,是約和誓言的應驗;對於約翰,是預表的應驗;而在希伯來書中,基督教乃是舊約聖經中一切榜樣的應驗。

表142

書信和舊約聖經

雅各 猶大

彼得

保羅

約翰

希伯來書

基督教的應驗

律法

神權政治

約和誓言

預表

榜樣

 

書信和福音書的關係

雅各書和猶大書與馬太福音自然有關聯;彼得書信乃是與馬可福音有關聯;保羅書信與路加福音有關聯;約翰書信與他自己的福 音書有關聯;希伯來書與諸福音書都有關聯。

表143

書信與福音書的關係

雅各

猶大

彼得

保羅

約翰

希伯來書

馬太福音

馬可福音

路加福音

約翰福音

所有福音書

 

表144

書信與使徒行傳的關係

在使徒行傳時期內

晚于使徒行傳時期

主後44-63

主後63-9 5

44-49

雅各書

64-67

彼得前書

52-53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67-68

猶大書

57

哥林多前後書

65-67

提摩太前書

57

加拉太書

67

提多書

58

羅馬書

67-68

提摩太后書

62-63

以弗所書

64-67

希伯來書

62-63

歌羅西書

66-68

彼得後書

62-63

腓利門書

90-95

約翰一、二、三書

62-63

腓立比書

 

 

普通書信與耶路撒冷被毀

對普通書信也應從其與發生在猶太人民身上之最大災難——主後七十年的耶路撒冷被毀——的關係方面加以考慮。

表145

普通書信與主後70年的耶路撖冷被毀

被毀前

被毀後

卷名

時間

寫作地點

卷名

時間

寫作地點

雅各書

44-49

耶路撒冷

約翰一書

95-96

以弗所

彼得前書

64-67

巴比倫(?)

約翰二書

95-96

以弗所

猶大書

65-68

耶路撒冷

約翰三書

95-96

以弗所

彼得後書

67-68

羅馬(?)

 

 

 

 

書信作者與權勢中心的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書信作者們顯然與他們那時代世界上某些權勢很大的中心有關。而且從聖經觀點出發,若說其中有些中心是因這些人與之有聯繫而出名,或許也不算過分。

雅各、猶大和彼得特別是屬於耶路撒冷的;保羅乃是屬於安提 阿,以弗所和羅馬;約翰屬於以弗所;而若果如路德(Luther)所言,是亞波羅寫了希伯來書,使之亞力山大和哥林多因與他有這個聯繫而受惠良多。

表146

害信作者與權勢中心的關係

雅各 猶大 彼得

保羅

約翰

亞波羅(?)

耶路撒冷

安提阿

以弗所

羅馬

以弗所

亞力山大

 哥林多

 

 

彼得的書信代表處於雅各和猶大之間的中間地位,是一方面; 保羅則處於另一方面。這些作者中沒有哪一個能單獨代表基督 教——即使是保羅——而是共同作出對基督真理的完整描繪;他們的闡述並非互相矛盾,而是互相補充。

 

基督教的教義闡釋

書信

保羅書信

普通書信

 

 

 

保羅書信

保羅所寫的13卷書信可按各種不同的方式分類,每種分類都有 其一定的價值。

 

保羅書信次序

按寫作時間排列,次序如下:

主後52年 帖撒羅尼迦前書

主後53年 帖撒羅尼迦後書

主後57年 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

主後58年 羅馬書

主後62-63年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腓立比書

主後66-67年提摩太前書,提多書

主後67-68年提摩太后書

認真查考可以看出,13卷書信中的前兩卷和最後3卷與其餘8卷 有很大分別。可以說:前兩卷和後3卷是那8卷的導言和結語,開場白和尾聲、序言和跋;保羅教導的要義乃在於那8卷書信中;而且應該看到,這8卷又分為兩組,第一組的特點是爭辯;第二組是默想。

表147

保羅書信次序

序

爭辯

默想

跋

帖撒羅尼迦前書

哥林多前書

以弗所書

提摩太前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哥林多後書

歌羅西書

提多書

 

加拉太書

(腓利門書)

提摩太后書

 

羅馬書

腓立比書

 

主後52-53年

主後57-58年

主後62-63年

主後65-67年

主降臨

十字架

基督

聚集

 

此次序重要性為使人印象深刻。序言指向恩典時代的結束;跋則指向周圍始於保羅時期而沒有明確時限的基督教會。這些觀點並 無矛盾,只不過將結局在該結局的起始尚未宣吿以前先介紹了出來。

爭辯和默想的書信按次序介於上述二圖表之間。風暴繼之以平靜。建造上面結構以前先立根基。說明爭戰目標,在描繪得勝成果以先。

大約十五年間裡保羅都在寫信,蒙神的恩佑,其中有這13封保存了下來(參閱關於「遺失的信件」)。

 

保羅書信的目的地

重要的是要將這位使徒寫給教會的信和寫給個人的信分清。前者有9封,後者是4封。

在寫給教會的9封信中,7封是寫給地方教會,2封則寫給分散的眾教會。寫給地方教會的信,各位于帖撒羅尼迦、哥林多、羅馬、歌羅西和腓立比;分散的眾教會乃是在加拉太和小亞細亞西部——加拉太人和以弗所人聚居之地。

在給個人的信中,保羅給三個人寫了4封信—— 一封給「腓利門」,一封給「提多」,兩封給「提摩太」。

值得注意的是,沒有跡象表明這位使徒曾給巴勒斯坦和敘利亞,或是庇哩亞或雅典的任何教會寫過信。這些細節可總結如下:

 

表148

保羅書信的物件

給教會

給個人

個別教會(7)

眾教會(2)

(3)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加拉太書

腓利門

哥林多前後書

以弗所書

提多

羅馬

 

提摩太(2)

歌羅西書

 

 

腓立比書

 

 

 

 

 

給亞細亞(3)

給歐州(6)

加拉太書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歌羅西書

哥林多前後書

以弗所書

羅馬書

 

腓立比書

 

 

 

 

 

 

 

 

 

 

 

 

 

 

 

地圖說明

保羅寫過13封信,分發到8個目的地。這些目的地在地圖上以數字表示。

有兩封發往1號;兩封發往2號;一封往3號;一封往4號;三封往5號;兩封往6號;發往7和8號各一封。這些信中的兩封,3和5發往成群的教會。

1.           兩封給帖撒羅尼迦的書信。

2.           兩封尚存的哥林多書信,其餘的已遺失。

3.     一封「給加拉太的各教會」(加一 1;林前十六1)的書信。 這個詞的含意尚有爭議。我們應力求明瞭,「加拉太」的意思:

(a) 加拉太本土,高盧人居住的北部北區;主要的城市有三—— 波西納斯(Pessinus),安克拉(Ancyra ) ,和達法林(Tavium)〔自西至東〕。

(b) 加拉太的羅馬省,也包括部分弗呂家、彼息、以撒利亞 (Isauria),和部分呂高尼在內;保羅于其第一次佈道旅程中建立的眾教會即位于這南加拉太一帶。

萊特福(Lightfoot)等多人認為「加拉太的各教會」是在北部 有分。蘭塞(Ramsay)等多人則認為參考資料支援南方省份,即第一次旅行佈道途中的各教會。

若後一觀點為正確,則加拉太書信是寫給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的。

4.           寫給帝國首都基督徒的羅馬書。

5.           寫給以弗所人的書信是一封供傳閱的信,極可能是在別迦摩、推雅推喇、士每拿、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或許還有歌羅西各教會間傳閱。後來寫給提摩太的兩封信也送到以弗所;當時提摩太就住在那裡(提前一3;提後四19)。

6.           兩封發往歌羅西的信,一封給當地的教會,另一封為私人信 件——給腓利門。

7.           發往腓立比的信,除此信之外,似乎還寫了一些別的信,已經遺失。

8.           保羅寫信給提多時,後者住在革哩底(一5),所以這信一 是由某人帶到該地。如同前面所述,據我們所知,保羅未給巴勒斯坦、敘利亞、雅典,或庇哩亞寫過信。這些信件的攜帶肯定曾經是保羅十分關心的事,但他並不缺少帶信人,提摩太、提多、路加、西番納斯(Silvanus)、推基古、特羅非摩、克裡門、亞提馬、以拉都、以巴弗提、革勒士、該猶、亞裡達古、西公都、所巴特等人經常往返于這位使徒及其眾教會之間,但我們不知道他用他們向哪些地方傳遞信息,或多長時間傳遞一次。

 

保羅書信分類

這位使徒的書信很自然地分為1組,大約每四年為1組。 第一組是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第二組是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及羅馬書。 第三組是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及腓立比書。 第四組是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

第一組是預言論,講述基督徒的盼望:基督和基督降臨以及救恩的完成。

第二組是教義論,用辯論方式,講述基督徒的信仰:基督和十 字架以及救恩的計畫。

第三組是啟示論,用哲學性語言,講述基督的愛:基督和教會以及救恩的特權。

第四組是教牧論,講述基督的命令:基督和那日的聚集以及救恩的目的。

 

第一組是向面臨死亡的基督徒傳遞安慰。

第二組是啟示猖厥于十字架周圍的爭戰。

第三組是展現活在基督裡必能的得勝。

第四組是要求信行一致。

 

第一組是末世論,談論末後的事

第二組是救世論,談論救恩。

第三組是基督論,談論基督本身。

第四組是教會論,談論教會組織。

 

下表總結保羅1組書信的上述各方面

表149

保羅書信分類

1組

2組

3組

4組

帖撒羅尼迦前書

哥林多前書

以弗所書

提摩太前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哥林多後書

歌羅西書

提多書

 

加拉太書

腓利門書

提摩太后書

 

羅馬書

腓立比書

 

主後52-53年

主後57-58年

主後62-63年

主後65-68年

預言論

教義論

啟不論

教牧論

基督徒的盼望

基督徒的信仰

基督的愛

基督的命令

基督和再臨

基督和十字架

基督和教會

基督和聚集

救恩完成

救恩計畫

救恩特權

救恩目的

安慰

爭戰

戰勝

一致

末世論

救世論

基督論

教會論

 

第3組的四封書信中有兩封是私人的——腓利門和腓立比——而表中未有標明,只標出基督的愛,此組之啟示論的意思是最後的實質。

 

保羅的書信與他的活動

在保羅前15年的服事中,主後37-52年,沒有任何他的文字作品保留下來,而在第2個15年內,他寫了現有的書信。

這些信沒有一封是在他第一次佈道旅程中,主後47-50所寫 的;其中兩封寫於第二次旅途——帖撒羅尼迦前後書,主後51- 54年;四封寫於第三次旅途——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及羅馬 書,主後54-58年;四封寫於第一次羅馬囚禁期——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及腓立比書,主後61-63年;兩封寫於囚禁釋放後的第四次旅程——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主後63-67年;一封寫 於他的第二次羅馬囚禁期——提摩太后書,主後67-68年。

表150

保羅的書信與他的活動

第二次佈道

旅程

第三次佈道

旅程

在該撒利亞被

囚,航海去

羅馬

第一次羅馬

囚禁

第四次佈道

旅程

第二次羅馬

囚禁

帖撒羅尼迦

哥林多前書

 

以弗所書

提摩太前書

提摩太后書

前書

哥林多後書

 

歌羅西書

提多書

 

帖撒羅尼迦

加拉太書

 

腓利門書

 

 

後書

羅馬書

 

腓立比書

 

 

主後51-54年

主後54-58年

主後58-61年

主後61-63年

主後63-67年

主後67-68年

1

2

 

3

4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是期盼,注目天上;提摩太前後書是管理, 活動於世上;這是第1和第4組。

第2組和第3組也呈現對比性:第2組是爭辯;第3組是默想(圖表 147)。

應當注意!2組乃是為了闡明真理,並非矛盾,而是補充性 的,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及羅馬書有教義論也有經歷,有主觀 的也有客觀的;其教導是基督為我們死了;我們則必須與基督同死;一件偉大的工作已經為我們作成,而偉大的工作必須作在我們心裡;這些書信啟示基督徒盼望的根基和基督徒生活的能力,對猶太教和希臘文化也都作出回答—— 一個是盼望的根基不對(猶太教);另一個是關於生活哲學錯了(希臘文化)〔參閱萊福特 (Lightfoot)〕綜合列出如圖表151。

表151

保羅書信中的互補性對比

1組

2組

3組

4組

期盼

爭辯

默想

管理

注目天上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後書

加拉太書

羅馬書

以弗所書

歌羅西書

腓利門書

腓立比書

活動於世上

 

提摩太后書

提多書

2組

3組

信仰理論論

經歷的

基督和教會

保羅及其朋友們

客觀的

主觀的

元首基督

歌羅西書

基督徒的愛心

腓利門書

基督為我們而死

我們須與基督同死

教會是身體

以弗所書

基督徒的喜樂

腓立比書

基督徒盼望的根基

基督徒生活的能力

回答了猶太教

回答了希臘文化

爭戰

得勝

 

在第2組我們看到基督被釘十字架;在第3組基督升天;在第 1組基督再來。

在保羅的4組書信中可以看出基督與其子民的關係的四個方 面;這並非憑空臆造。

表152

保羅的書信中基督與祂子民的關係

1組

2組

3組

4組

審判者

救贖主

主

掌權者

將來

過去

現在

以上這些方面並不專一,但有特色。

 

保羅書信的兩種次序

應該注意9卷教會書信在聖經中的次序不是按年代排列的。羅馬書並非最先寫成,而是第二;帖撒尼迦書也不是最後寫成,而是最先,分別如下;

閱讀次序

書寫次序

羅馬書

帖撒羅尼迤前書

哥林多前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哥林多後書

哥林多前書

加拉太書

哥林多後書

以弗所書

加拉太書

腓立比書

羅馬書

歌羅西書

以弗所書

帖撒羅尼迦前書

歌羅西書

帖撒羅尼迦鋒書

腓立比書

 

監獄書信的確切次序不詳,但這無關緊要的,因它們大約都寫於同一時期。

教會書信談論的偉大主題有三——稱義、成聖、得榮耀,按寫作次序說,得榮耀最先——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稱義次之——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及羅馬書;成聖最後——以弗所書,歌羅西書 和腓立比書。但聖經上的次序是稱義最先——羅馬書、哥林多前後 書和加拉太書;成聖次之——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和歌羅西書;得榮耀最後——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

 

 

 

 

保羅書信

第1組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第2組  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羅馬書

第3組  以弗所書、歌羅西書、 腓利門書、腓立比書

第4組  提摩太前書、提多書、提摩太后書


 

保羅書信

按閱讀次序「羅馬書」被置於首位,儘管它寫成的次序是第 二,因為根據經歷,它談論的是最先兩件事——定罪和稱義(一至五章),接下來才論到成聖和得榮耀(六至八章),其他書信都不是這樣處理的。

同樣,最先寫成的「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被置於最後,因它們涉及基督再臨;到那時教會歷史已經結束了。

 

書信的成對

不無趣味的是保羅書信有成對現象;每對強調一個重要主題。

表153

1

帖撒羅尼迦前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盼望

2

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後書

品行

3

加拉太書  羅馬書

真理

4

以弗所書 歌羅西書

生活

5

腓利門書 腓立比書

合一

6

提摩太前後書 提多書

事奉

 

保羅書信中的「在基督裡」

地下墓穴表明早期基督徒有個口令,這些口令簡明含蓄,他們 之間都明白,而其中最意味深長的,莫過於En Christo,「在基督裡」。

*摘自作者寫的《認識聖經》(卷二〉,第176-178頁。

詳細查考保羅書信就會明白,這個詞對每一卷來說都是關鍵;這並不足為奇,因為這些書信的目的就是顯示基督徒應該活出來的生活品質;遵行聖經次序我們看出:

在羅馬書使我們「在基督裡」稱義(三24)。羅馬書的次序雖是第六,卻被排在第一位,因為它談論新生活中的第一件大事——稱義。

在哥林多前書使我們「在基督裡」成聖(一2)。保羅向教會指明,基督徒忠於律法,也應當忠於實行,以此來責備教會在倫理方面和基督信仰理論的錯誤。

在哥林多後書使我們「在基督裡」得以分訴(十二 19)。確實 有時候我們有責任「在基督裡」為自己辯護。

在加拉太書使我們「在基督裡」得自由(二4)。這卷書信是我們從律法中得釋放的偉大憲章;那上面說明,我們「在基督裡」 向律法、向自己、向世界死了(二 19-20,五24,六14)。

在以弗所書使我們「在基督裡」被高舉(一3,二6)。藉著祂的死埋葬、復活和升天,信徒們死了,埋葬了,復活了,並且坐在天上。

在腓立比書使我們「在基督裡」歡樂(一26)。這是一卷關於基督徒的喜樂的書信,說明喜樂是基督徒「在基督裡」的正常感受。

在歌羅西書使我們「在基督裡」完全(二9-10)。神的一切都 在基督裡,而基督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們;這樣既已在祂裡面完全, 我們就可以藉聖靈的運行成為完全。

腓利門書使我們「在基督裡」仁慈(門15-16)。我們被寬恕和忘記伸冤的靈充滿,因為「在基督裡」得以伸冤了。

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使我們「在基督裡」滿有盼望(一3)。祂降臨的腳步躍然于這卷書信的篇篇頁頁。祂是我們的指望,將有一代的基督徒不會死,因為基督會來迎接他們。

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使我們「在基督裡」得榮耀(一12,二 14)。「基督的日子」將先於「主的日子」;眾聖徒到祂那裡聚集要在敵基督顯露以前完成。這兩卷書信顯然最先寫成,卻被置於教會書信的末位,因為它們談論最後的經歷,聖徒得榮耀。

提摩太前書使我們「在基督裡」忠心(一 18-19),忠於教義、忠於敬拜、忠心看顧教會,也在個人的言行工作上有忠心。

提多書使我們「在基督裡」作榜樣(二7-8),要使自己在凡事上顯出善行的榜樣。

在提摩太后書使我們「在基督裡」誇勝(四6-8) ,雖遭逼迫,終獲勝利。美好的仗打過了;當跑的路跑盡了;所信的道守住了。

 

保羅書信

第1 組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主後52-53

基督降臨書信

基督和降臨

審判者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總體來看保羅最早的這兩封書信,我們注意到有六個因素,一同構成這兩卷書的特色。

1.歷史因素

這與帖撒羅尼迦教會有關,前已提及;但我們應注意:

(a)這所教會方建立不久

使徒行傳第十七章二節所記載不一定意味著保羅只在該城停留了三星期。腓立比相距100英里之遙,那裡的教會卻不只一次送錢給保羅(腓四15-16) ,而儘管如此,這位使徒還是「晝夜」作工,制帳棚,以應付他自己的,或許還有西拉和提摩太的需要。然而這個教會的存在最多也不會超過數月之久;這就使帖撒羅尼迦前 書第一章七至八節更為引人注目。

(b)這教會主要是由外邦人所組成(帖前一9,二 14;徒十七4)

(c)教會有些領袖據稱曾「在主裡面治理你們(會友們)」 (五12-13)。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是經過委任的主教或長老,因他們在信心方面還不夠成熟,或許年齡又太大了,不能勝任該職。然 而他們必是個處理行政事務的管理同工,非經任命,但為公眾所認可的。

(d)因著猶太人的煽動,這些未成熟的基督徒正受著許多逼迫(帖前一6,二 14-15,三3-4;帖後一4-7;徒十七4-9 ),那些猶太人殺了耶穌,迫害耶穌的先知,又將使徒趕出去。保羅曾經吿訴過帖撒羅尼迦的眾聖徒說:他們要這樣受害,所以他們不是沒有準備。

 

2、個人因素

這與這兩卷書信對保羅的展現有關

(a)在帖撒羅尼迦,保羅是針對貪心和有野心的指責為自己的行為爭辯,斷言他傳道不是出於私心,而是出於愛心(帖前 二 1-12)。這愛心表現如母親般的溫柔(二7),父親般明智(二11)。

(b)保羅對這些歸信基督者的愛心,和渴望要見他們的心,這表明他們在他心目中是何等寶貴(二 17至三5)。

很難說這位使徒愛過任何地方的初信者像愛他們一樣;從一個很實際的表現就可以看出來:他寧願獨自留在雅典,也要打發提摩 太前去幫助他們。這一段個人感情色彩濃厚,除了腓立比和腓利門書外無與能相比者。

 

3、忠心因素

這位使徒的心在他為帖撒羅尼迦眾信徒的禱吿中顯示出來(帖前一2,二 13, 三9-13,五17-18、23;帖後一3、11-12 ,二 13、16-17,三5、16),主要是感謝和代求;而且正如保羅所有的禱吿那樣,顯示出他盡職的靈。

不應忽視他在向這些基督徒提出要求以前,是為他們的表現和所行向神獻上感謝(貼前一2,二 13,三9;帖後一3,二 13)。人們總容易批評多過稱讚,但基督徒不是這樣,我們應該盡力發現存在的好處,儘管它常為壞處所遮蓋(三10)。

 

4、道德因素

提摩太給保羅帶來使他歡喜的好消息,也帶來壞消息(提前四 1-8)。不道德行為已成為外邦世界的特點;帖撒羅尼迦人在成為基 督徒時並未曾完全離棄。保羅和他們在一起時曾與他們談過這一點 (四2),但這罪仍有遺留。此處這位使徒吿訴他們,神的旨意是基督徒是非之心的標準。保羅三次使用成為「聖潔(Hagiasmos)」 (四3-4、7)這個詞;這詞的意思是神聖或完全,而唯有通過這樣 的追求,我們才能「討神的喜悅(四1),使人驚訝的是好處與壞處竟能如此共存於同一人或同一群人們身上!

5.教義因素

保羅寫這兩卷書信時已經傳道15年,他思想問題不可能脫離宗教信仰。他基督信仰理論方面思想的表達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時的環境和寫信物件,但可以有把握的說,他晚年的著作與他早年的學習並無矛盾之處。當然,重點變了,但教誨依然如昔。

論到保羅基督信仰理論思想的實質就在他最初的兩卷書信之內 並不過分,或明顯、或含蓄,凡是他在後來那些書信中的教導,都可在這兩卷中找到。這情況沒有得到應有的注意。關於這個問題可以寫出一本相當可觀的書,但在此處我們只能指出這兩卷書信的基督信仰理論論是何等強的。

(a)三位一體論,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可見於此(帖前一3- 5,四6-8,五 18-19;帖後二13 )。

(b)有55次提到「神」。

(c)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被稱為:「耶穌」、「主」、「主耶穌」、「主耶穌基督」、「基督」、「基督耶穌」和「祂的兒子」;

這些名稱的出現不少於55次。這清楚表明基督既是人,也是神, 有幾處,「祂與父同在」一個介詞以後被提及;在那些段落中祂們是同位格的(帖前一l.en;帖後一l.apo;帖後一2.kata;帖後一 12)。

(d)基督的死。這不但被肯定為歷史事實,而且有救贖的能力和功效(帖前一 10,二 15,五9-10)。

(e)基督的復活(帖前一10,四14)。

(f)撒但,一個有大能力的角色(帖前二18,三5;帖後二9)。

(g)罪(帖前一9,二 15,四5,五22;帖後一8)。

(h)福音(帖前一5,二2、4、8-9,三2、6;帖後一8,二 14)。

(i)真理(帖後二10、12-13)。

(j)信心(帖前一 3、8 ,三2、5-6-7、10,五8;帖後一 3 ,四 11,三2)。

還有8次提到相信,必須加上。

(k)成聖(帖前二12,三13,四3、7;帖後二 13)。

(l)這兩卷書信中的末世論是明顯的;它涉及死;主的日子、主的再來、神的震怒、罪人的懲罰、神的國;以及敵基督(帖前一 10,二 19,三 13,四 13-18,五2-4、23;帖後一7-10,二1-12,三5)。

以上清楚表明這兩卷書信在教義方面何其豐富,以及保羅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所給予帖撒羅尼迦信徒的教導是何其多。

 

6.實行因素

不與本分相聯繫的教義無用。保羅在這兩卷書信中對此是重視 的,而且在帖撒羅尼迦時已經如此強調過(四11)。他提到教會中有人不按規矩而行(只在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意即指那些離開自己崗位的,不遵守紀律的人而言,他們吵吵嚷嚷;保羅吩咐他們 「作安靜人」。他們溺於搬弄是非;保羅規勸他們要「關心自己的 事」。他們懶惰;保羅命令他們要「親手作工,……也未曾嘗自吃 人(自己)的飯。」(帖前四11;帖後三6-15)

對教會中以上三種不守規矩的人,教會應按保羅指示的方式予以處理(帖後三6、14-15 )。

不注重實行的忠心是有害的。

帖撒羅尼迦是馬其頓的一座重要大城市,約在主前315年由亞 力山大大帝之姊,加桑得(Cassander)的妻子命名。

它是一座繁華的商業城市,座落在撒羅尼加海灣底端,通過 Egnatian Way連接東西兩方。

它是保羅在他的第二次佈道旅途中訪問過的歐洲第二個城市, 他在那裡停留了三個星期(徒十七1-9)。腓立比人曾兩次贈送經濟支援到該城給這位使徒(腓四16)。

地圖30  馬其頓重要城市貼撒羅尼迦

 

 

 

 

 

 

 

 

 

 

 

 

 

 

 

 

 

 

 


目前它是一座繁榮城市,稱作帖撒羅尼迦。它在1947年的人口總數為236,500,有許多猶太教堂。

德國人於1941年4月進佔該城,但現在又歸屬希臘。就我們所知,這是保羅寫給教會的第一批信,大約寫於他歸信基督後第15年。在他的第二次佈道旅途中,主後52-53年(徒十五 36至十八22),是從哥林多寫去的(徒十八11)。

保羅訪問過帖撒羅尼迦,數周之久向猶太人宣講基督的教訓,不無成就。但是心懷忌妒的猶太人製造了一些騷亂;眾基督徒擔心保羅的安全,在夜間將他送了出去。

將提摩太留在庇哩亞,保羅去了雅典,並且送信息給提摩太和西拉,要他們到雅典去與他會面及彙報帖撒羅尼迦教會情況(徒十七 14-15)。

保羅對那裡新近歸信基督的信徒們是那樣關心,儘管他十分想要提摩太與他一同留在雅典,但還是打發他,往庇哩亞及帖撒羅尼迦(帖前三1-5),去那裡加強他們的信心,向他們進行鼓勵、講解、擔保、警吿、責備、安慰和勸戒的工作。

保羅從雅典去到哥林多,他就是在那裡寫了給帖撒羅尼迦的兩 封信。第一封與他當時收到的提摩太的彙報有關;第二封則關係到 對他數月前所寫的第一封中某些話的誤解。

引人注目的是在給貼撒羅尼迦的這兩封信中並沒有直接摘錄舊約聖經,然而有些整段的內容簡直是舊約聖經言詞話語的整合。

雖然這兩封信的書寫早於任何一卷福音書,但其內容有許多與主耶穌的話語相同,說明保羅確實持有某些關於主耶穌的書面資料。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裡有啟示性的解說並不比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裡的更多。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時的改變信仰者中,有些成了他的親密朋友。其中一位是他的宿主耶孫(徒十七7)。若他就是羅馬書第十六章二十一節中的那位「耶孫」,後來一定曾與保羅一同旅行。

「亞裡達古J是這些朋友中的另一位,可能是位外邦人。保羅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時,他攜帶奉獻給該處窮苦聖徒的捐款與保羅同去(徒二十4);保羅航海赴羅馬時,他也曾隨行,分擔了那次旅途中的驚險(徒二十七2)。他還曾與保羅在羅馬一同坐監(西四10;門24)。不可能說清這種友誼對這位偉大的佈道家有多少影 響,但它極大地減輕了他的負擔。

「西公都」也與保羅一起事奉的(徒二十4)。「該猶」在以弗所騷亂中出現過;他也是這位使徒的旅行同伴(徒十九29);這名字也在其他書信中出現(羅十六23;林前一14;約三1)。

保羅的另一位同伴是「底馬」,估計是帖撒羅尼迦人(提後四10)。使徒稱他為「同工」,並在歌羅西書信中(四14)代他問安。但他不忠心地離開了保羅,原因見提摩太后書第四章十節。

寫給帖撒羅尼迦的兩封信是關於主再來的書信中寫得最好的。 用了三個有關的詞;有必要明白它們在意義上的差別。

I.降臨

這詞的意思一般與「到場」,意即「到達」、「來到」。在古抄本中可找到這種用法。一位名狄奧尼西亞(Dionysia)者,捲入了一場訴訟,請求批准她回家;因為處理財產要求有她到場(P. Oxy;No.237,A.D.186)。

這詞在新約聖經中出現24次;其中有6次用於某些個人(林後 十10;腓一26),18次用於主的再來。在這18次中4次,是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兩次在帖撒羅尼迦後書(帖前二 19,三13,四15,五 23;帖後二 1、8),新約聖經中關於主的第一次降臨不用此詞。

2.顯露

這個詞的意思是一陣閃亮、表現、出現,且曾在一碑文中用於 一位羅馬皇帝——克裡古拉(Caligula)——之登基(Inscriptions  of Cos, 391)。

這詞在新約聖經出現6次,只有保羅用這個詞,而且除了帖撒 羅尼迦後書第二章八節以外,只在教牧書信中使用(提前六14;提 後一10,四1、8;多二 13)。這詞用作動詞見於路加福音第一章七 十九節,使徒行傳第二十七章二十節;提多書第二章十一節和第三章四節,應該注意在提摩太后書第一章十節,這詞用於基督之第一次降臨。

3.顯現

作為動詞,這個詞的意思是「使顯露」;作為實體詞,它的意思是,為曾經被掩蓋著的,或不完全為人所明白的物體除去遮蓋。它在新約聖經出現17次,其中12次出現在保羅書信。其名詞用於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七節;動詞則用於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三、六和八節;但都不是關於神的顯現。

聖經最後一卷是「耶穌基督的啟示」(a Revelation of Jesus Christ)。

這三個詞闡明新約聖經的末世論。關於第一個詞(parousia) 迪斯曼(Deissmann)說:我們追蹤到這個詞在東方,自陀利勉 (Ptolemaic)時期直到主後第2世紀,都是一個說明國王或皇帝到來或視察的專用詞。在希臘,哈德良(Emperor Hadrian)皇帝的幸臨被看為是一個新時代的開始;全世界在這位皇帝視察以後都鑄造起幸臨幣;我們甚至能引證關於幸臨祭的例子。關於第二和第三 個詞,春持(Trench)〔在其同義詞中〕說:「若將這兩個詞作一比較,雖然前者也很完全;但更富綜合性、更完全。它正好闡明(基督)給予教會的那關於貫穿於一切時代中之神的直接而漸進的啟示,不然這位神就不為人所識,也不可能為人所識。被賜予這啟示的團體由此稱為教會,或實際上被建成為教會。 作為祂更直接的管理物件,作為把對祂的理解,向其餘人類傳播的專職傳播員。

「除了給教會以外,沒有、至於、 可以說那是包含在逾之內的一些零星或瞬間事物。神若準備直接使人們理解祂,祂就必須以這樣或那樣的形象向他們, 向那些從眾人之中揀選出來得此殊榮的人們顯現。

「神顯靈也必然是神的顯現,因為教會不僅已要求承認像創世記第十八章一節,第二十八章十三節,那樣的神與人之交往,而且 承認一切有主的使者或立約的使者顯現的有關記載(創十六7;書 五13-15;士二 1,六1;十三3)等處。對聖子而言,這些都被認為是祂道成肉身的預表。道成肉身本身是已有的最為榮耀的神顯靈; 就連那尚在未來的第二次降臨,仍然是一次更為榮耀的神顯靈。」

在帖撒羅尼迦書信,以及實際上全部新約聖經中關於基督第二次降臨的記載都不能用「祂總是即將來臨」的說法解釋之或「取消」。從某種意義上說,祂總是即將來臨,但沒有哪一段關於第二次降臨的記載屬於此說,而是指將來一次像祂第一次降臨那樣可見 的身體降臨,然而可以說,關於任何教義,當形成一種運動時,錯 誤是註定要應運而生的。

 

帖撒羅尼迦前書

 

提摩太的彙報內容反映在保羅給這處教會的第一期書信中(帖前三6-7)。他帶去了關於帖撒羅尼迦人在信心、愛心和忍耐方面的好消息(三6),但也有不好的消息。有人懷疑保羅的品行和動機 (二3-12);他們中間還殘留著異教徒的不道德行為(四3-8);而且,在基督徒品行的實行方面差得很遠(五12-22 )。

為了對付這些以及其他一些問題,使徒給這處教會寫了第一封信。與他寫給其他教會的書信明顯不同的是,這信很不正規,個人性很重,只能提供粗略的分析;然而我們還是可以看出以下要點: 在第一章一節前言和第五章二十五節的結語之間可分為三段: 1.歡喜的話(一2-10); 2.解釋的話(二至三章);3.勸戒的話 (四1至五24)。

保羅為教會靈性上的長進感謝神(一2-10)。他提醒信徒當初他是如何向他們傳講的(二 1-12)。一想起他們曾如何領受他傳的信息,並因此得到力量,忍受逼迫,就使他歡喜(二 13-16)。 他吿訴他們,他曾極力想法子再去看望他們,但是撒但阻擋了他 (二 17-20)。這樣,既然他不能去他們那裡,就曾打發提摩太去 (三1-5),而他帶回的彙報則給使徒大得安慰(三6-10),他為他們獻上禱吿(三11-13)。

表154

帖撒羅尼迦前書

—1

前言

1

II

III

五25-28

結語

—2-10

二至三

四至五24

歡喜

(一)信而領受

(二)愛而勞苦

(三)望而等候

解釋

二、誹謗和患難

三、消息和感謝

四、禱吿的目旳

勸戒

1.           基督徒的品行

2.           基督徒的安慰

3.           基督徒的和諧

 

第四至五章比第一至三章更富於教導性。保羅規勸信徒們要在 實行中成聖,警吿他們遠避淫行(四1-8)。他囑咐他們相愛和作工 (四9-12 ),又吿訴他們一個涉及已經逝去者和主再來的使人得安 的啟示(四3-18)。

鑒於主的日子臨到之突然,保羅吿誡信徒們要儆醒、彼此勉勵 (五1-11);書信的末了是一連串的勸吿(五12-24)。

聖經提到基督第二次降臨(一 10,二 12、19 ,三13,四14- 17,五1-4、9、23 )。保羅將關於這個主題的教導分別與歸向神 (一9-10)、傳福音(二19-20)、不自私(三11-13)、喪失親人 (四13-18);以及聖潔(五23-24)相聯繫。重要的兩段是(四13- 18)和(五1-11);其在教義方面的重要性十分顯著,這兩段的主題都是主的再來,但看來是涉及該主題的不同方面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13-18)

「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有任何誤解),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我們 現在照主的話告欣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 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與基督裡(聯合而) 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所以 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古斯皮(Goodspeed)

第十三至十八節註解:

13.該教會中有些人自保羅到那裡以來已經死了;弟兄們不知這事 怎樣與使徒所講關於主再來的教訓相聯繫。論到「睡了的人」,使 徒不說居喪者不應憂傷,而是說他們的憂傷不應像那些沒有復活盼望的未重生者一樣。

14.基督「死而復活」是歷史事實,也是基督福音的根基。對於我們,一切取決於我們是否相信這個事實。Are fallen a sleep,被進入夢鄉(不定過去分詞,被動),意思是「被人使之入睡」(were put to sleep),不是「在耶穌裡」(in Jesus),而是「因耶穌」(through Jesus)此處「因」(through)必然意為「耶穌使他們入 睡」或「他們因耶穌而受逼迫致死。」

當基督再來時,那些祂使之睡了的人要與祂一同回來。 「如同我們信仰的根基是耶穌死而復活一樣,我們也確信那些 因耶穌而睡了的人,神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摩爾根 (G. Milligan)

「睡」用作隱喻是指著「身體」而言,但僅限於基督徒的身體。「墓地」意為「睡覺的處所」。這詞的意思是「宿舍」,波斯 人稱「墓地」為「無聲者的城市」。

認為一個人的靈魂就是那人,死時靈魂也失去知覺,直到基督再來時才復活,這種觀念不符合聖經教訓。當保羅說:「情願離世與基督(主)同在(住)」時,他的意思肯定不是說,在這兩者之間,他要失去知覺1900年。

15.關於保羅寫作中的題目,他顯然曾直接從主領受過啟示(參徒十八9)。

「預防」(prevent)並不意味著「攔阻」,而是優先或提前,意思是當主來時,活著的人沒有優勢勝過睡了的人(參P55,十八 5;cxixl48);為了加重語氣而作雙重之否定。

16.「呼叫」,召喚是一種命令的言語,可能是向天軍所發,因為是天使長的聲音。

「(有)天使長的聲音(發命令),又有神的號吹響。」複臨之劇的第一幕應是已經死去的基督徒復活,他們有千千萬萬。這復活意味著甚麼?那些身體被炸彈炸毀的,溺水被魚吃掉的,被火焚化的,將會怎樣?

16-17.這是對基督再來時將發生的情節之首次詳述,但並不全面。 一點沒提到身體的改變,但大約在五年以後,寫出了進一步的細節 (林前十五51-54)。

達秘(J.N. Darby)和司可福(C.I. Scofield)等聖經學者提出關於兩個階段的看法,其間相隔數年;福音派圈子內仍持此論點,根據這個觀點,第二次降臨分為兩步,第一步降到空中接取教 會,然後降到地上建立國度。行程的第一部分是「迎接」眾聖徒;第二部分是「同在」他們一起。

另有些聖經學者認為信徒與主相遇在祂從天上來到地上的半途中,並且陪伴祂到地上,這表明只有一次再臨。從天上到地上,發生在大災難的末了而非在那以前。人們引用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二 十九至三十一節支持這個觀點,如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十七節中的希臘字 (meeting)被譯為「(與主)相遇」。這字 在新約聖經裡只出現3次,每次都意為會合以相伴。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六節:「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祂。」那些聰明的童女這 樣作了,不是與祂一起留在她們迎接祂的地方,也不是與祂一起回到祂原來的地方,而是繼續與祂一起赴婚筵。使徒行傳第二十八章十五至十六節:「那裡的弟兄們,一聽見我們的信息,就出來 ……迎接我們——我們去到羅馬。」

17.有些聖經解經家斷言,說:「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這句話來看,保羅當時是盼望主來時自己還活著。他那時能說,他知道他不會活到主再來嗎?他不知道,正如我們至今還不知道主降臨將會在何時發生,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活在這個盼望中,基督徒們總歸不是「活著」就是「睡著」,而有一天,誰也不知是哪一天,祂 就會來到,並且接取這兩者。

18.「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衛恩(W.E. Vive)摘錄一封主後第2世紀的古信件,是一位失去親人的婦女寫給她朋友們的。信中說:「伊潤向通諾夫瑞及費朗致意:我為由費以若 (Eumoiros),如同為迪得瑪(Didymas) —樣地悲痛流淚。我和全家已竭盡所能……然而面對如此不幸仍充滿盼望;多謝你們的安慰。再見!」

基督的福音使人何等不同。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11)

「弟兄們!論到時候日期,不用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明 明(完全)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人正說平安穩安的時候,災難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即將生產) 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

「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裡,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一樣。你們都是(屬)光明(的)之子、都是(屬)白晝(的)之子,我 們不是屬(與)黑夜的,也是不屬幽暗的(無關);所以我們不要 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儆醒謹守。因為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必須)謹守,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盔甲穿上);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 上。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祂替我們死了,叫我們無論(是否活)醒著(或是)睡著, 都與祂同活。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勉勵),互相建立(促進),正如你們素常(目前)所行的。」古斯皮(Goodspeed)

對於第四章十三至十八節和第五章一至十一節,即使粗讀一 遍,也必然看出有關主再來的兩段截然不同的描述,兩段都論到 「睡」,但第五章裡用的詞和第四章的不同。

在第四章十四節是論到信徒身體的死,儘管在另外幾處也用於自然睡眠(太二十八13;路二十二45) ,但第五章六至七節和第十節的用詞,這詞在新約聖經中只有一次用於死亡(太九24)。

「主的日子」,這個詞在此處可能使人感到困惑,因其含意似乎與腓立比書第一章十節和第二章十六節中「基督的日子」以及一些類似的用詞(腓一6;林前一8;五5)不同。在新約聖經中,它只在此處以及(帖後二2;徒二20;彼後三10;參啟一10,五17) 中出現,而在舊約聖經中,自阿摩司書第五章十八節和以賽亞書 第二章十二節開始,它的出現不下於40次,其意為審判(參亞一 7-15等)修訂版將中「基督的日子」(帖後二 2),改為「主的日子」 ,因提及的情節帶有審判氣氛。

這樣看來,「基督的日子」是指主降臨,而「主的日子」則與顯露(帖後二8)有關;至於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一至三節說的是主再來對世人的關係。

 

帖撒羅尼迦後書

 

此信寫於前書以後不久,是因保羅接獲關於帖撒羅尼迦人情況的另外一些消息。教會收到了一封偽造信件,聲稱是由他所寫的(二2)。

他在第一封信中說過的一些話被誤解了(二2),有些人不按規矩行事(三6、11)。寫這封信是為了對主的再來作進一步說明以糾正錯誤領會,勸吿他們堅定信仰並親手作工。 書信提綱如下:

表155

帖撒羅尼迦後書

I

II

III

IV

前言

勉勵

勸吿

結語

—1-4

1.問候

—1

2.祝福

—2

3.感謝

—3-4

—5 至二 12

二 13至三15

三16-18

1.鼓勵受逼迫的

—5-12

 

 

2.教導困惑無知的

二 1-12

1.致虔誠信徒

二 13至三5

 

 

2.致不守規矩者

三 6-15

1.轉求

三16

2.證明

三17

3.祝福

三18

 

這是保羅給教會的書信中最短的一封,但在預言和實行方面卻甚為重要。

關於實行的有兩段,一段在書信的開頭,一段在末了。前者是感恩和勉勵的話(一3-12)。這位使徒總是慷慨于賞識別人的長處。

後一段也是一些感恩和勉勵的話(二 13至三5),但也有一些是關於那些不守規矩而行者,以及對他們的警吿。看來那些不守規 矩的行為,可能是出於對第二次降臨的某些錯誤觀念(三6-15)。

在有關實行的兩段之間,是那段關於「主的日子」和「大罪人」(二 1-12)的著名談論。

 

帖撒羅尼迦後書(二1-12)

「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在祂面前聚集, 我勸你們,無論有先知、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已經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惶。

人無論說甚麼,都不要受騙上當,陷入這種信仰。因為在那日 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敎的事,並有那不法的人,就是那沉淪者顯露 出來。這敵人自翊高過並反對一切為神的和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 神的殿裡自稱是神。我還在你們那裡的時候,總是把這些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

現在,你們可以回想,那限制他,使他不能在祂指定的時間以前顯露出來的是甚麼?

因為那不法隱勢已經發動,只是不能顯露,直到目前那限制它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藉祂的顯現和降臨廢掉他。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活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肯愛那能拯救他們的真理。

故此,神就給他們生髮錯覺的心,去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摩法特(Moffatt)譯本

坦白地說,這段難懂,主的日子——是甚麼意思?還有離道反教?大罪人?沉淪之子?神的殿限制了不法的秘密?限制者?除掉?主要殺人?撒但的運動?異能、神蹟和虛假的奇事?

若能對這十二個問題作出回答,我們就明白這段的意思了。 聖經學者所能具有的一個最符合要求的經歷就是發現自己是何等無知。對這段話,人們有過非常荒唐的解釋。甚至穆罕默德 (Mohammed )、克裡古拉(Caligula )、提多(Titus)、西門•麥各斯(Simon Magus)、大祭司亞拿尼亞(High Priest Ananias )、拿破崙(Napoleon )、路德(Luther ),都曾被稱為敵基督;那經限制者曾被認為是尼祿(Nero)或革老丟 (Claudius);第二次降臨則被認為在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時已經發生。這一切對於保羅必都是新聞。

我們想要認識的是——大罪人是否即敵基督?敵基督是一個人,一種傾向,還是一個主義?保羅所說的和約翰所說的是同一個敵基督嗎?這預言是已經應驗了?還是尚待應驗?

大罪人

哥勞亞(Gloag)說:關於這個詞,有四種觀點:唯理論者不把這詞看作預言;實現論者認為這預言已經應驗;進步論者認為正在 由羅馬天主教會應驗中;未來論者則認為將來才應驗。

大罪人的提出與但以理書有關(七23-26,十一36-39),安提阿哥·伊皮凡斯(Antiochus Epiphanes,主前200-164)無疑是最後那個敵基督的一個預表。

關於這個題目的三個資料來源是但以理書;帖撒羅尼迦書信的本段;和啟示錄。他處還有少數散在的資料(約五43)。

既然那麼多人都答不出這些問題,我們也不能希望回答得很完 滿,但我們也並非完全沒有一點線索,我們應仔細思想五至六兩節,特別是第六節。

「目前有一個攔阻他的力量(你們知道我的意思),使他不能 在為他指定的時間以前表現自己。」諾克斯(John Knox) 「難道你們不記得我和你們在一起時,為使你們明白這些事所說的話嗎?

「現在你們應該清楚,是甚麼攔阻他,使他不能在祂的時間到 來以前被人們看出來。」《根基英語》(Basic English) 「現在你們知道是甚麼在限制他,好使他按他的時間顯露。」(R.S.V.)

「你們不會忘記當我還與你們同在時,慣常吿訴你們那些事吧。自那時以來,你們自己已經有了經歷,能識別使那不法之人不能在指定的時間到達以前充分顯露的力量之運行。」摩爾根(G. Milligan)

這些話充分顯明兩件事:(a)關於這段書信的主題,過去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人講解過;(b)他們都知道我們正在力求明白的事——那攔阻的力量是甚麼。

為甚麼保羅不明說那攔阻為何物或何人?顯然是因為他若說 了,而那封信萬一落在某個敵人手中,他會注意那攔阻者要被除掉 的話,而淹及全體基督徒(參徒十七6-8)。

教會長老們認為那攔阻力是羅馬帝國,而其任何一朝的皇帝凱撒(Caesar)都是攔阻者。

這段書信說,那攔阻力被除去後,敵基督就會顯露,然後基督要降臨並滅絕他,但是當第4世紀羅馬帝國崩潰時,這些事一件都未發生。

就長老們當時眼目所能及,他們是正確的,但是我們,在我們 這時代,能看到比羅馬帝國會含更多的東西,因為敵基督尚未顯露,基督還未來,所以這更多的東西也許像是整個「外邦人的日期」(路二十一24)中之合法政府。當這些「日期滿了」,即到基督時代末了,就會產生一些使敵基督有機可乘的條件,而促使主再 來到這個世界上,稱為「主的日子」。

敵基督

這個詞的意思是指一個人,還是一種力量,將一直是個爭議問 題。也許事實是,敵基督是一個代表某種權勢的人。早期教會一致 認為是指一個人,而且好像這就是眾使徒的看法。保羅和約翰都認為他是基督的敵手,都宣稱在他到來以前有掛名基督徒叛道的事, 都將他的顯露與基督第二次降臨相聯繫,都將他描寫為說謊者和騙 子;都將他說成撒但的助手;而且都認為他尚未到來,卻又斷言他的靈已經在世上運行。

希特勒(Hitler)的所作所為,人們記憶猶新,以致無法認為從來沒有人能行使被看為是屬於敵基督的權力。

第11世紀時,人們廣泛持有羅馬教庭是敵基督的觀點;自宗教 改革時期以來,這種觀點更在新教教會中僭居教義地位;教皇則被認為是整個敵基督體系的化身。

縱使羅馬天主教體系是那麼糟糕,但我們還是認為這個觀點站 不住腳,因為教皇從未聲稱是基督的對手,相反,羅馬的信仰理論關於基督身位的教導,符合正確的教義。敵基督可能是猶太人(但十一37)。認為基督教會是「神的殿」(二4)的觀點毫無根據。

沉淪之子

這個詞只對猶大又用過一次(約十七12)。猶大是人嗎?還是 化成肉身的魔鬼?(約六70;徒一25)敵基督將會是個人呢,還是個化身的魔鬼?

教會中的懶人

保羅基於基督降臨迫在眉睫,而向那些不按規矩而行者發出的警吿充滿憐憫和實行意識。在使徒離開帖撒羅尼迦以前,必有些人行事愚昧,因為他說:「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 (這條規矩):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三10)這十分 重要,肚子餓平息許多問題,懶人不會患,或不應患消化不良。這 種人不肯動手,舌頭可是不閑著(三11)。他們只忙於管閒事。懶惰和輕率是近親。對這些教會中的蠢人,保羅說:「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 (三12)

對這些懶人並非要從教會中除去他們的名,也不是將他們看作敵人,而是不和他們交往,直到他們自覺羞愧,動手作工(三 14)。

基督教信仰永遠不應導致道德鬆散。若我們認為基督即將來 臨,這不僅應使我們高興,而且使我們更勤奮。

有一次,有位女士問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假如你知道,你將在明天夜間十二時死去,你要怎樣度過這最後的時間?」

「怎樣度過?夫人!」他答說。「唔!像我現在打算的一樣。 今晚我要在哥勞斯特講道,明晨五時還有一次。然後要騎馬到特克斯本,下午在那裡講道,晚上會見各團體。在那以後我要去朋友馬丁家;他將像往常一樣等著招侍我、聊天,並和全家一同禱吿。十點鐘回家,把自己交托天父,躺下休息,在榮耀中醒來。」

有個關於早年美國清教徒(Puritans)的故事,論到在他們的一次政治家聚會上,陽光突然被某種不尋常的深深的黑暗所遮掩; 後來會眾終於驚慌起來,以至於有個人站起來提議馬上休會,因為這像是大審判的日子。於是另外一個,一個聰明些的議員站起來說,若這真是審判日,甚麼也不如我們安靜盡職好,我只提議把臘燭點起來。

曾經談論過那麼多關於主再來之事的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日子裡總是非常忙碌,他說:「(我)也未嘗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 碌,晝夜作工,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三8)

他這樣作是給他們樹立好榜樣,並且不給他們藉口,說他們養活過他(三9)。

所以本卷書信與基督再臨有關,主題就是;降臨與逼迫(一5- 12)、降臨與叛道(二 1-12)、降臨與品行(三6-15)。

保羅寫這兩封給帖撒羅尼迦的書信時,那裡的教會年方一年左 右;較之于他們道德方面的缺點,這使我們更驚奇他們靈性上的進步。

自從主後52-53年,帖撒羅尼迦教會從使徒時代的歷史中消失,第2世紀中期提到她的一份資料表明,雖是一個奮鬥的教會。在戴克理先(Diocletian)皇帝迫害時期不乏殉道者;而一所教會 就曾為紀念一位——聖徒米特洛斯(Demetrius)而建。那教會,唉!現在是一所清真寺。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工作「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保羅書信

第2組

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後書

加拉太書

羅馬書

主後57-58年

救恩書信

基督和十字架救贖主

 

保羅書信

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後書 加拉太書  羅馬書

主後57-58年

 

由於寫信時的環境和收信的教會之需要不同,4組保羅書信各有明顯特色。在主後54-58年的第三次佈道旅程中,保羅與猶 太教和希臘文化的爭戰達到高潮,而這就反映在那些年間他寫的幾封書信——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和羅馬書之中。萊特福 (Lightfoot)指出,猶太教的弊病是束縛;希臘文化乃是放縱;十 字架的福音對這兩者都作了回答。使徒在哥林多前後書教導說:「不是放縱,乃是自由」;在加拉太書說「自由,不是束縛」;在 羅馬書則對這兩方面的真理都有所教導。宗教信仰和道德改變是表 現在它們與基督在髑髏地的工作之關係,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的關係上。

保羅寫這幾封信時已經傳福音20年之久;羅馬書是他的教導中之精髓。

 

哥林多

哥林多,地處雅典之西50哩處,為亞該亞省會。它是一個繁華的商業城市;居民來自世界各地。

該城歷史始自主前第11世紀。在亞力山大眾繼承人之間的戰爭中,它仍為一重要堡壘,並數度易手。主前146年,羅馬將軍莫米葉斯(Mummius)焚毀該城並擄去其一切藝術珍寶。城地荒涼了一世紀之久,其後凱撒(Caesar)在那裡建立了殖民地。

這座城市因其位置而重要。

 

 

 

 

 

 

 


哥林多有兩個港口,堅革哩和利察由姆(Lechaeum)使該市能完全控制橫跨哥林多地峽的交通。堅革哩距哥林多8.75哩;利察由姆與該首府的距離是1.5哩,跨越此地峽——海橋平達(Pindar) 是從羅馬去亞洲最便捷的通路。船隻繞過馬利亞(Malea) ,這個希臘最南端的海峽是件險事。因為該處的浪潮變化莫測。有個諺語 說:「繞行馬利亞,請你忘掉家。」又說:「航繞馬利亞,遺囑先 寫下。」由於這種危險,人們慣常將船隻用滾轉機拖過地峽。因那時該處沒有目前已有的運河。

哥林多在那個時期的特點是富有而邪惡,而這兩方面是密切相關。法拉(Farrar)說:「這個城市是羅馬帝國的名利場,又是主後 第1世紀的倫敦和巴黎。」該城市以其腐敗墮落著稱;「甚至躋身於奉行一種垂死的異教風習的腐敗城市之列。」在臭名昭著的「愛與美的女神」亞富羅底(Aphrodite)、潘狄摩司(Pandemos)廟中,為侍奉淫猥之神;獻上一千名妓女。其荒淫放蕩達於極點。淫亂風行到如此地步,以至「像哥林多人一樣生活」就是「犯姦淫」的同義語。屈梭多模(Chrysostom)稱之為「空前而舉世無雙的放蕩城市。」保羅的許多歸信者就是從如此腐敗之中得救的。這可以 說明他提到的「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林後十二21)等語。

這背景也使人可以看明白哥林多前書第五章(參林前六9-20,十7-8;林後六14,七1)。

我們可以領會使徒是怎樣能從這座城市中描繪出他那記載在羅馬書第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關於異教徒信仰的可怕草牆的。

在哥林多期間,保羅敏於觀察使這座城市出名的各種運動,並且從中引出了他的一些舉例說明——賽跑、鬥拳、戲臺、戲院、花冠、羅馬凱旋式(林前九24-27,四9;林後二 14-16,五10)等。

 

保羅在哥林多

保羅在雅典不愉快,但他去到哥林多,並且「坐下」 (參太十三48),在那裡住了十八個月(徒十八11)。

他從希臘自由城轉移到了羅馬殖民地,從安靜的地方小鎮到了繁忙的省府大都會,從偏僻的古老學府到了政府所在地和商業中心 〔康別尼爾(Conybeare)和侯孫(Howson)〕。

拉姆瑟(Rackham )說:這變化就像是從牛津到倫敦。「那是進到了一種混染著希臘投機者和羅馬資產階級分子的異族居民中間,其中又加上腓尼基人的腐蝕性滲入——這樣一群猶太人、退伍軍人、哲學家、商人、水手、自由民,奴隸,店主,小販,以及形形色色的罪惡分子——一個『沒有貴族統治、沒有傳統,沒有正式公民的集團』——致使勞累的猶太人流浪者發跡。」法拉(Farrar)

在哥林多的18個月已成歷史;這歷史已經影響基督教會1900年。

在神的美旨下,這位傳教士在該城結識了另一位也是基督徒和以制帳棚為業的猶太人。保羅和亞居拉及他的妻子百基拉同住,並且在他們的行會中一起作工。

使徒有權從所照顧的信徒中接受供應,但保羅不願領取,以免被人說,他傳道是為了得利(林前九1-19)。即便如此,這位使徒常有缺乏。哥林多後書第十一章七至十二節那段話,何等動人。

屈梭多模(Chrysostom)說:「保羅,于創造奇跡以後,他在哥林多的作坊裡,親手鏠制皮革;眾天使存著愛,鬼魔則存著懼怕,關注著他」〔徒十八3,華滋華斯(Wordsworth)引用〕。因找不到更好的例證來說明極高的心靈境界與生活中勸勉從事普通勞動相結合的可能性了。

保羅在哥林多不無反對者(帖後三1-2),但他取得了顯著的成就。沒有哪一處比他在哥林多得到的歸信者更多;藉著神蹟(林後十二 12)和信息,他得到了猶士都、基利司布、司提反、福徒拿都、亞該古、以拉都、該猶、括土和丟德;羅馬書第十六章十六節提到的,「眾教會」說明,在別處也形成了基督徒群體。

不確知保羅去過哥林多有多少次。有兩次是肯定的(徒十八 1-17,二十2-3),那兩次,但有些資料似乎表明還有個第三次, 是他在以弗所停留期間去的(徒十九章)。路加在使徒行傳中對此隻字未提,但哥林多後書第二章一節;第十二章十四至二十一節; 第十三章一至二節必須得到解釋。若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二至三節 是第三次,那就一定還有過一個第二次,而且不是使徒行傳第十八章裡面的那次。對於這些資料,可以有另外的解釋,但至少它 們暗示有一個第二次的訪問。對有這個第二次訪問的支持者有萊 特福(Lightfoot)、康別尼爾(Conybeare)、侯孫(Howson)、 司可米得(Schmiedel)、柯福(Alford)、伯納多(Bernard)、 擱都(Rendall)、勃裡克(Bleek)、芬得利(G.G. Findlay)、 羅拔遜(Robertson)、普樂摩(Plummer)等;不支持的則有愛 德華(Edwards)、帕裡(Paley)、史坦利(Stanley)、査恩 (Zahn)伯撒(Beza)、格魯亞(Grotius)、法拉(Farrar)、裡 溫(Lewin)等人。對這樣一次訪問也許拿不出絕對的證據,但極有可能。

於主後52-53年在哥林多住了18個月以後,保羅在主後54年經 耶路撒冷回敘利亞的安提阿。同年,他開始了他為期4年左右的第三次佈道旅程;其中大部分時間是在以弗所度過;使徒給哥林多的兩封書信就是在此期間寫的。

 

哥林多前書

主後54年

給哥林多的所謂第一封信並非第一封,因我們從中讀出了前一 封:「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五9),那封信遺失了。

這樣看來,保羅可能至少往哥林多寫過四次信;第一次(林前五9);第二次哥林多前書;第三次(林後二3-4,七8-9)是一封嚴厲的信;第四封是哥林多後書(或其中一部分)。

曾有人認為哥林多後書第六章十四節至七章一節,是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九節那封遺失信件的一部分。但這純是假想,而應該說, 略去這一段,使第六章十三節與第七章二節直接相聯,文義更通順易懂。還可以說,第六章十四節至第七章一節,這段插在第六章裡顯得突然,而與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九至十節卻有自然聯繫,但無原稿證明曾有甚麼抄本中的哥林多後書沒有這一段。

寫哥林多前書有雙重原因:(a)教會寫過一封信給保羅(七 1),(b)保羅得到「革來氏家裡的」(一 11)幾個人的彙報。

與後一點有關的是,那幾個人大概是革來氏的奴僕。她很可能住在以弗所,而她的奴僕們看來是基督徒,去過哥林多。這比說哥林多教會中的人成了提供消息的人更接近事實。

很難說這封信有多少與保羅從教會得到的調查情況有關,有多少與那幾個人給他的彙報有關;但這兩個因素就是寫這封信的原因。

在前言和結語之間,這封信主要分為以下五大段:

表156

哥林多前書

 

 

—1-9

 

前言

I

II

III

IV

V

 

—10至四21

五至六

七1至十一1

十一2至

十四40

十五

 

十六

結語

紛爭

混亂

問題

慣例

教義

 

1.事實

一10-17

2.罪惡

一18至

四5

 

3.呼籲

四6-21

 

1.無紀律法

五 1-13

2.訴訟

六1-8

 

 

3.淫亂

六 9-20

 

1.結婚與獨身

七 1-40

2.基督徒的

自由

八1至十一1

 

1.婦女與蒙頭

十一2-16

2.褻瀆主的

晚餐

十一17-34

 

3.屬靈恩賜

的表現

基督復活

1.信仰

1-11

2.啟示

12-19

 

 

3.事實

20-28

4.現實

29-34

5.天性

35-49

6.盼望

50-54

7.得勝

55-58

 

任何要明白這封書信的人,都必須清楚理解有密切關係的兩件事,即哥林多教會的組成和保羅寫信時該教會的狀況。

 

該教會的組成

它是由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的,外邦人比猶太人多,其中很少是有教養、有權勢,或有良好組織階層的人。

「弟兄們!看你們自己的身份,沒有很多有智慧的,領袖人物,或尊貴人蒙召。」(一26,摩法特(Moffatt)〕

保羅不是說「根本沒有」,而是「不多」(參徒十八8;羅十 六23)。

一個世紀以後,一般將基督教斥為粗鄙人的宗教。

 

該教會的環境

根據上述哥林多的生活情況可以看出,大多數歸信者是從駭人聽聞的道德和社會環境中得救的;一些不良影響並非在歸信基督時馬上脫除。紛爭、污穢,不注意道德紀律、爭吵、無禮、傲慢、論斷都在這書信中反映出來。

這些教會中同工,「天天生活在罪惡的大街裡,在那些擁擠,詭詐的商人中間,耳濡目染都是一些能燃起情欲,壓抑靈性的事物;當放蕩的日常生活在身邊日復一日,向主的腳步聲尚遙遠時——那燁煌的異象開始褪色就幾乎不足為奇了。」

「很多人——有些是羞羞答答,躲躲閃閃地,有些是公開地, 用那歪曲真理的鬼魔之道為他們的墮落辯護——已再次陷入淫亂、 醉酒和自私之中,一如他們從未聽到過那天上的呼召,或嘗過那永遠的恩賜。」法拉(Farrar)

鑒於哥林多教會的這種組成和環境,一定要讀讀這封信。

 

—、紛爭(一10至四21)

在教會中結黨分派是災難性的。在這個教會中有四派——保羅派、亞波羅派、磯法派,還有基督派。黨派偏見分裂破壞了教會的 合一。毀掉了教會的見證。宗派主義和教派批判是破壞性的。普樂摩(Plummer)這樣概括使徒的呼籲:「我的目的就是要糾正你們的黨派之見和自高自大。請用你們的自命不凡轉比你們眾老師的謙 卑。這勸吿出自一位你們應當效法的父輩。我確實將往你們那裡 去,是要我帶著刑杖去呢?還是要我帶著慈愛溫柔的心呢?」(四 6-21)

在這個教會以及在眾教會中結黨分派的嚴重性由保羅給予此問題的關注表明出來——占了整卷書信的四分之一(一 10至四21)。

他指出哥林多教會的紛爭是由於雙重的錯誤理解:

(1)關於基督福音的真正性質(一17至三4)

(2)基督徒職事的地位和功用(三5至四21)

福音不是人的智慧(一 17至二5),而是神的智慧(二6至三 4);基督徒的職事是「神奧秘事的管家」,而非爭做師傅,這人 栽種,那人澆灌;一個立根基,另一個在上面建造。若哥林多教會 這樣認為,他們就不會說:「我是屬保羅、我是屬亞波羅、我是屬磯法、我是屬基督的。」 (一 12,三4-10;四16)

 

二、混亂(五至六章)

內容有三——無紀律、訴訟、淫亂

1.無紀律(五1-13)

情況是教會中有人收取了他的繼母為妾,一種荒謬到連異教徒都要加以譴責的罪。不無可能的是教會之所以不動聲色,是因那犯罪者是位富人,對教會有利。無論如何,他們對這問題沒作任何處理。他們的罪過是容許一件明顯的惡行存留他們中間。這是對別迦摩教會的指控(啟二 12-17)。「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容 納)了巴蘭的教訓。」容許罪惡存在就是有分於其中。「一點面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加五9),行為和信心也是如此。

值得擔心的是今日的教會中,紀律幾乎蕩然無存,但若為了照顧弟兄姊妹之間的愛心而容忍惡行,愛心就成為一種罪。

保羅曾在已經遺失的一封信中囑咐哥林多的基督徒們,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他們以為這話是指一切淫亂者,但保羅的意思僅指基督徒而言,他對非基督徒無所勸吿(九至十三章)。

2.訴訟(六1-8)

保羅不反對法庭(羅十三1-7 ),但他反對基督徒把基督徒拉到這些地方去解決他們之間的爭端。「事情竟至如此地步;難道你們中間竟無一人能審判弟兄們的事嗎?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吿狀,而且吿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這原則仍然適用,基督徒的事應當由基督徒們解決。

3.淫亂(六9-20)

淫亂,未婚者之間發生性關係,在哥林多是平常事。那裡的基督徒面臨這種情況;其中有些就犯過此罪。儘管按照文明世界的標 准,性不貞是錯誤的,但保羅的出發點更高。他宣稱基督徒的身體是屬於神,是神的殿,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不應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因與妓女聯合的,就是與她成為一體。 關於這一點,過去是真理現在也是真理。

 

三、問題(七至十一1)

使徒在第一至六章論到了他所收到的對哥林多教會的抱怨。在 第七章一節至第十一章一節他所談的是哥林多人寫信向他徵求意見的有關問題(七1,八1);其中有兩個問題,其重要性遠遠超出在 哥林多的教會的範圍——結婚和獨身,和基督徒的自由。

1.結婚和獨身(七章)

基督教並未引發這個問題,但必須對它加以考慮。古猶太人是 讚美婚姻的,但從巴比倫回歸以後,禁欲主義變突出起來。

愛德華滋(T.c. Edwards)說:「我們推測使徒在本章所討論的,不是個孤立問題,而是該時代一個突出的普遍傾向;這傾向並不總是源于於某一確定的學說,更不要說由個別獨身實例引起了。 但它卻向基督教顯示出一種偉大的道德力量;這力量又必然受它的影響,或被征服、或受同化,而且無疑會與教義相連系,認為凡觸及物質方面的,本質上都是邪惡的。」

上述作者對本章分析如下:

1.    一般勸吿(1-7)

2.           關於未婚者和寡婦(8-9)

3.           關於基督徒與基督徒結婚者(10-11)

4.           關於基督徒已與非信徒結了婚,而那非信徒願意仍與該信徒共同生活者(12-14)

5.           關於基督徒已與非信徒結了婚,而那非信徒不願再與該信徒共同生活者(15-16)

6.關於割禮和為奴的(17-24)

7.關於守童身(25-35)

8.關於寡婦(39-40        )

對於這個問題的全面論到極有啟發性。衛特(Swete)在他所 寫關於啟示錄第十四章四節的論文中說:「在新約聖經中根本沒有譴責婚姻和將已婚者排除在基督徒生活最高祝福以外的說法。」

2.基督徒的自由(八1至十一)

基督徒是否應吃祭過偶像的肉,在保羅年代是個有爭論的問題。但目前在西方已完全不再是這種情況。使徒對哥林多人所提這個問題的回答詳細而深入,他先指出吃不吃這樣的肉無關緊要,然後又指出這又不是個無關緊要的問題。

他不只談論實際行動,而是也論到有關原則。他把基督徒分為兩種:剛強的和軟弱的,又分別基督徒的兩種行動:可以自由去作的和不明智的。他以自己的作法為例支持他的論點,又根據歷史事例指明拜偶像經常存在的危險性。他藉當地地峽或奧林匹克運動中的事例闡明他的意見,並以囑咐哥林多人效法他,像他效法基督一樣作為結語。

偶像算不得甚麼,所以對有知識的基督徒來說,不會產生吃肉問題(八1-6),但並非所有的基督徒都有知識,這樣人們的行動就 一定要根據愛,而不是根據自由而決定(八7-13;參羅十四章)。

使徒自己是根據這愛的原則而行的(九章)。哥林多人因曾參 與祭偶像的筵席而使他們自己面臨重大危險。正以色列人的事例所表明的(十1-14),主筵席的人應與鬼的筵席完全無關(十15-22)。

保羅說:「現在概括一下我們所說的」(來八1修訂本), 「這裡是我的勸告」(參十23至十一 1)。

四、禮儀(十一2-40)

1.婦女和蒙頭(十一2-16)

此處提到的並非一般性或家常性禮節,而是與公共敬拜有關的 禮節。今日對我們而言,這聽起來很奇特,而且難說在多大程度上應該遵行和能夠實行。

使徒從廣義方面根據神為宇宙萬物定規的秩序,論到禮節和習俗與男女和蒙頭及留長髮或短髮的關係。

在哥林多由於某一宗教關係,凡妓女都不蒙頭——希臘高級妓 女——這本身就是為甚麼基督徒婦女在宗教儀式中應該蒙頭的一個原因,然而還有另外的原因;因為哥林多教會中的婦女同工在公共敬拜場會中拋棄慣用的頭巾是顯示一種對秩序和禮節的反叛精神。

對這段經文的真正理解和正確應用,在於既不把它看為在今日已沒有意向束之高閣,又不刻板生硬地把它應用到一切宗教集體中去,要取其中道而行。

2.褻瀆主的晚餐(十一17-34)

須知在早期教會中,是將所謂「Agape」或「愛筵」和「主的晚餐」合在一起,另稱聖餐(Holy Communion或Eucharistd)。 這方面最早的記載是在使徒行傳第二章四十六節,晚餐通常是一天中的主餐,在傍晚日落後吃,聖餐就是一餐日常的晚餐,加上宗教儀式,在這餐飯中,富足和貧窮的基督徒相聚;人們則期望前者供應後者。早在第2世紀「Agape」和主的晚餐已分開舉行,而且後者越來越成為一獨特的神聖儀式。

保羅所描寫的,就是這種將宗教成分和社會成分揉合在一起的局勢;他嚴厲譴責哥林多人進行這滿有雙重意義的晚餐之惡方式。 「富人帶來珍饈美味,急不及待地獨自狼呑虎咽,一掃而光;而那些面容饑餓的貧苦乞丐——餓得半死的奴隸們,他們自己沒有捐獻可帶——饑腸轆轆地坐在他們飽食的弟兄們旁邊,怨恨而忌妒地望著他們。」法拉(Farrar)

更有甚者,有些人飲酒致醉(20-21 )。原作法為神聖團契的變成了無意義的狂飲;結果報應臨頭(30-32)。從這不光彩的表 現中,我們看出,「就連使徒時期也不是純潔古樸的黃金時代。」普樂摩(Plummer)

3.屬靈恩賜的表現(十二至十四章)

這幾章裡的思想和真理達到本卷書信的最高水準,惜因本書範圍所限,不能對之作詳細討論。

這一整段所探討的是關於屬靈恩賜,使徒首先論到這恩賜的多樣和統一(十二章),繼而論到最大的恩賜(十三章),最後談作先知講道高於說方言(十四章)。

第十二章的主題是恩賜的豐富賜予;第十三章是恩賜的管理能力;第十四章是恩賜的正確運用。

得著屬靈恩賜是使徒時代的一個特點,但並非局限於該時代的教會。愛德華滋(Dr. Edwards)說過:「這些超然能力的顯示得到維護是基於教會中的兩個超然要素。一是神的旨意要產生教會,高舉基督為主。二是教會中有一位神的工人——基督的靈——使神的這個旨意得以成全。」基督是外在的標準,而聖靈是內在的能力。 第十二章是關於這個主題最具權威性的一章,怎麼認真研讀, 勤奮追求都不會過分(參羅十二3-8)。

是否曾打算使這些恩賜在整個基督徒時代都可獲得,以及它們是否實際上已經于某時某地顯示過,是個有待研究和思想的問題。在這一章中,神授的能力(Charismata)〔十二4、9、 28、30-31〕,就是神給基督徒的恩賜。這些恩賜被稱為屬靈的 (Pneumatika)〔十二 1〕,因為是由神的靈所賜,屬靈恩賜的豐富賜予(十二章)

在一段指責性的前言(1-3)以後,闡述了恩賜的多樣性,統一性和目的(4-11);然後以人的身體作比擬,將以上真理講解明白 (12-31)。

「此恩賜的基本特點之一是多樣性於統一性之中——作用是多樣的而來源是統一的;與教會的關係是多樣的,而與神的關係是統 一的;多樣性使之有用,而統一性證明這些恩賜是屬於神的。」愛德華滋(Edwards)

對這些恩賜提出過各種各樣的分類,其中將它們分為五大類的一種可能最好。

一、悟性能力的恩賜:

1、智慧的語言(十二8)

2、知識的語言(十二8)

二、行異能的恩賜

3、信心(十二9    )

4、醫病(十二9)

5、行異能(十二10)

三、教導能力的恩賜:

6、作先知(十二10)

四、分辨能力的恩賜(十二10)

7、辨別諸靈(十二10)

五、行神蹟的恩賜(十二10)

8、說種種方言(十二10)

9、翻方言(十二10)

將人類的實際身體與屬靈的奧秘身體作了比較,且產生巨大影響。

所述表明每個肢體都有,也都是一種恩賜;並非所有的恩賜用處都一樣,但它們都是需要的,且互相依賴。

若這曾在整個教會歷史中被接受遵行,無數使人悲歎的事件就從來不會發生。使徒提及的在哥林多的情況是其中的一個例證(參十四章)。

 

屬靈恩賜的管理能力(十三章)

這是世界文獻中最卓越的篇章之一。哈納克(Hamack)以「保羅所寫過的最偉大、最有力、最深奧秘的內容」稱之。

它與第十五章和羅馬書第八章三十一至三十九節,及希伯來書 第十一章同屬一類:「在本章以外的前前後後,爭辯吿誡之聲,如波濤滾滾,不絕於耳,而一入本章,全然安靜;其行文之流暢有致;聲韻鏗鏘,幾乎如詩如樂;喻意鮮明妥帖,委委道來;遣詞用字,均確切中肯,恰到好處。」史坦利(Stanley)

這一章確實有些離題,但又與緊相聯的前後兩章(十二和十四章)極有關聯。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曾斷言,它包含全部真正的信仰。

此處沒有給愛下定義,而只是描述和展示。有人說得好,「有時」下定義就是破壞。有誰懷疑過日落時分的美?但是誰能給它下個定義?天文學家能給我們關於日落的數學……但在數學裡面沒有日落的光輝,有關於色彩的化學,但在那種化學裡面沒有想望中療合創傷的光。美被限定了,就是美被破壞了。

新約聖經中的「愛」有兩個字,是agapao品格和本性的愛;是感情和知覺的愛。前者用於神和基督的愛,也是在這第十三章裡所用的「愛」字。這個字的意義在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有很好的說明。

本章的「愛」是屬靈的、屬神的和不能破壞的。這個主題在以下三處論及:

愛的卓越和價值(1-3)

愛的特性和功效(4-7)

愛的持久和勝利(8-13)

請看作者所寫的《愛的生活》

這一章說明的是被愛所激勵時,運用恩賜是平安的,下一章則說明沒有愛時,是不平安的。

 

屬靈恩賜的正確運用(十四章)

在這有啟發性的一章裡,使徒論到「方言」這個題目,我們應該認真領會他所說的。

在新約聖經中有一個字都譯為「方言」dialektos和glossa,後者較常見。此處只有兩段與我們有關(徒二1-13;林前十二至十四章)。

這個字出現6次,而且只在使徒行傳中出現,意思是一種語言,一種已知的方言,glossa用於身體器官(舌-譯者)話,語言以及一種屬靈恩賜。在使徒行傳第二章一至十三節這兩個字都出現。從這兩個字都出現的第六至八節看,它們顯然指的都是已知的方言。

然而在馬可福音第十六章十七節;使徒行傳第十章四十六節;第十九章六節;和哥林多前書第十二至十四章裡的glossa不是這個意思,在這幾段中,這個字指的是一種屬靈恩賜,而非已知方言, 它從來不被用來傳福音,而只用以向神禱吿(十四28)。這種方言若不翻出來,說給誰聽誰也不懂(2、5、9、14)。「說方言」和 「翻方言」的恩賜都屬異能(十二 10、30 ,十四13),說方言者乃是處於一種出神狀態(十四2),或可被認為是在說天使的話語焉 (十三1 )。作者知道有些人去了中國,因為他們相信一到那裡, 神就會使他們馬上能用中文傳道;但是他們不久就回來了。

有個不那麼愚蠢,但同樣是錯誤的觀念,即「說方言」是受了靈洗的證據。沒有哪段經文證明這一點。一種動感情的假五旬節教 派,已給個人和團體帶來巨大的傷害。

請參閱作者的《靈洗和說方言》。

哥林多人高看和突出方言恩賜,因為這恩賜使人驚奇而激勵, 但保羅將他們所置於首位的放在末後,在評價恩賜時將最有用處的 置於首位;因此使徒說預言、鼓勵、造就和安慰人的話語,遠高過說方言。

 

教義(十五章)

這是本卷書信中唯一有關教義的一章,被稱為「基督教最早的教義性文章」。

關於復活的事並不是哥林多人要保羅寫信回答他們的問題—— 像婚姻,聖餐那樣——而是革來氏家的僕人們說出來的一個問題 (一11,十一 18)。這是聖經中有關復活的最偉大言論,正如第十三章是關於愛的最偉大言論,希伯來書第十一章是關於信的最偉大言論一樣。

當注意本書信以基督釘十字架這一主題為起始(一 13,二 2),以基督升天的主題為終結(十五章)。這是作為福音之根基的兩件事;沒有這兩件事就沒有教會、沒有基督教。

此處我們不可能對這偉大的一章作詳細講解,而是僅僅提出其一系列的論點,有七項:

1.          復活的福音和使徒的教導(1-11)

2.          否認復活及其必然後果(12-19)

3.          復活的事實及其壯麗結局(20-28)

4.          某些現存的實行涉及復活的客觀存在(29-34)

5.          復活的性質,並對其方式進行答辯(35-49)

6.          復活的身體適合新生命的狀態和持續時間(50-54)

7.          得勝的結論和勸勉(55-58)

人們可能對在哥林多導致這樣一項聲明的否認復活幾乎心存感 謝;不少真理因左道邪說而得到闡明。

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也是保羅的朋友(腓四3),約於主後97年寫信給哥林多教會;將他的信與使徒的作個比較,既有趣又有教益。革利免的信在關於分門結黨、恩賜、愛、敬拜秩序, 以及復活等主題方面,均與保羅有共識,但卻缺乏構成保羅書信特 點的那種說服力。革利免的信適用於任何教會,也在許多教會中讀 過,而保羅書信專注於一種情況;這情況——讓我們希望——任何別處都找不出。

本書信中的重要章節有:關於真正的「神蹟」和「智慧」的 (一 17至二 16)、、關於栽種和澆灌的(三6-15)、關於使徒的(四 9-13 )、關於主的晚餐的(十一23-26)、關於恩賜的(十二章)、關於愛的(十三章)和關於復活的(十五章)。

茲舉本書信中許多警人語句的實例如下: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判斷),只等主來,祂要 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 (四5)

「惟有愛心能(是)造就人。」(八1)

「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九12)

「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九24)

「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十四20)

「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 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十五58)

「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凡你們所作的,都要憑愛心行事。」(十六13-14)古斯皮(Goodspeed譯本)

這卷哥林多書信(前書)實在偉大,偉大在它的氣勢,它的坦 率,它的洞察力,它的智慧,它的道德觀,它的信仰理論,它的信心,它的分辨力,和它的友善。

關於只出現于保羅書信中哥林多前書的用詞一覽表,請閱作者的《認識聖經》(卷二) 131-132頁。

 

保羅書信

第2組

哥林多後書

主後57年

 

這封信因種種理由——它的溫柔、嚴厲、自傳性資料,場面式種種事務、構思等等,而很使人感興趣。

最粗心的讀者也必然看得出在第一至九章和第十至十三章之間的鮮明對比,而這個語氣上的變換必定有其某方面的原因。

這書信原本就是一封信呢,還是由兩封或更多封完整的信或其中的部分內容組合而成?聖經提到的是哪些信?(林前五9;林後 二 3-4,七 8-9、12,十 9-10)

本書範圍不要求我們詳細回答或企圖詳細回答這些問題,但十分簡短地略述對這問題所持的不同觀點,可能好些。

主要觀點有二 :(a)儘管有第一至九章和第十章至十三章之間的明顯分別,認為這書信原本還是一封;(b)認為第十至十三章是第二章三至四節的詳述;第七章八至九節提到的那封嚴厲信件的一部分。

贊同者(a)主張第一至九章是寫給多數順服的基督徒的,而第十至十三章是給少數頑固分子的。還有,那來自哥林多的沉重消息是在保羅口述第一至九章以後到達他那裡的。

再者,若第十章至十三章是另外一封信,應有某種原稿為證,然而沒有。

贊同者(b)認為在口述一封信的時間內,不可能發生會引起那麼強烈的語氣改變的情況。第一章至九章裡面親切的祝賀也不可能在同一封信中就轉變成第十章至第十三章的嚴厲譴責。

也沒有人會在為耶路撒冷教會要求捐款,而且說「感謝神!因 祂有說不盡的恩賜」以後,又轉而傷害他曾要求過的人們的感情。又,已經提到過封嚴厲的信(二4,七8-12 ),而且不可能是哥林多前書。那麼,自然可以認為第十章至十三章就是那封信的一部分,而那信已經遺失了。

若同意第十章至十三章是第二章四節;第七章八和十二節所提 那封嚴厲信件的部分內容,書信中這兩大段的次序就應該顛倒一 下。指責以後繼之以安慰,可以理解,而不是像本書信那樣正正相 反,但還是那句話,沒有原稿為證來說明這樣一種改動。

與哥林多有關的保羅活動日程可能如下:

1、保羅在哥林多服事有18個月(徒十八11)。

2、保羅回到敘利亞以後在以弗所停留(徒十八18-19)。

3、他寫信到哥林多,譴責淫亂(林前五9),該信已遺失。第一封信

4、革來氏家的人從哥林多帶給保羅壞消息(林前一11)。

5、哥林多人寫信給保羅,徵求意見,是由福徒拿都、司提反和亞該古送去的(十六17)。

6、保羅寫哥林多前書回答詢問,責備不正常行為(七1,八 1)。第二封信

7、保羅自以弗所匆匆趕往哥林多看望(林後二1,十二14,十三1)。

8、哥林多教會裡發生問題,使徒權威遭到懷疑或否認(林後十 7-8)。

9、保羅發往哥林多一封嚴厲的信(二3、9,七8-12,十至十三 10)。第三封信

10、提多遇保羅于特羅亞,並且吿訴他哥林多的危機已經過去 (二章,七6-16)。

11、使徒寫哥林多後書第一至九章給該教會(八16-24)。第四封信

12、保羅到達哥林多並在那裡停留三個月(徒十九21,二十 3),於該期間寫加拉太書和羅馬書。

若以上日程無誤,則保羅曾給哥林多寫過四封信,其中兩封傳了下來,一封全然遺失(參林前五9;林後六14至七1),另一封可能部分保存在哥林多後書第十章至十三章十節,還有這位使徒至少去過哥林多三次。

現按一封信的觀點分析如下,而若持兩封信論時,則將第三部分置於第一二兩部分以前。

表157

哥林多後書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一1-11

—12至七16

八至九

十1至十三10

十三

引言

安慰

請求

分辯

11-14

 

1.福音的執事解釋

1.馬其頓人的樂捐

1.保羅的神聖權威

結語

 

(一12至二11)

(八1-5)

(十1至1-18)

 

 

2.福音的職分展示

2.呼籲慷慨捐獻

2.保羅作使徒的證據

 

 

(二 12至五21)

(八6-15)

(十一1至十二10)

 

 

3.福音受惠者規勸

3.稱讚眾代表

3.保羅的忠實吿誡

 

 

(六1至七16)

(八16-24)

(十二11至十三10)

 

 

 

4.鼓勵施捨

 

 

 

 

(九1-15)

 

 

 

從第十章至第十三章十節所得的概念能決定這幾個重要問題。 如認為本卷書信原本是一封的人,設想第二章二至十一節和第七章 十二節的冒犯者與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一節者是同一個人。然而前者本人曾冤枉保羅,而那犯亂倫罪者沒有這樣作。

讀哥林多後書時,應先讀第十至十三章十節,然後再讀第一章至九章。這樣就會看出,那嚴厲的信已經產生了預期的效果;然後使徒與哥林多的通信在稱讚和感謝的話語中結束。

 

嚴厲的信(十1至十三10)

假如這就是第二章三和九節;第七章八至十二節提到的那封 信,那應看來我們所得到的不像是它的全部,但已足夠說明問題之所在,以及那問題對保羅的影響。

有幾個信奉猶太教的人大概來自耶路撒冷,到了哥林多,試圖使教會相信,保羅不是真使徒,他們聲稱他的權柄無效,而這就是導致保羅寫那封嚴厲信件的原因。但是保羅為甚麼對這否認他的使徒身份和權柄的事反應如此強烈?回答是——因為他的全部生活和職事是基於一個事實;那就是他已經歸主、蒙召,而且是受神的託付(加一15-16)。

難道他未見過復活的主?(林前九1,十五8)難道他不是像彼得和雅各一樣的真使徒?(加二7-9)難道他沒有使徒的神蹟奇事?——捆綁和行異能的能力、按手和建立教會。他曾被彼得和雅各承認為使徒,且講授使徒之道。

若那幾個信奉猶太教的人是對的,保羅為他20年的職事所作的聲明就是假的。這是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尤其是對於外邦基督徒。 因此,保羅聲辯、證明他的使徒身份和權柄是出於神(十1-18 )。

 

1、保羅的神聖權威(十1-18)

他首先訴諸教會(1-6)。他曾被指責為膽怯,但他可以向他們表明,他們錯了,他要爭戰,也能爭戰,但並非用屬世的兵器。然後他回答指責他的人們(7-11)。

他們曾譏笑他,說他能寫,論別的就不行了;他的信沉重厲 害,行動卻軟弱無力。然而他要向他們表明,他是言行一致的。

而且他明確地遵行他的自我評價(12-18)。他用譏諷的口氣對待那些自薦者,並聲明他不分外自誇,不藉別人的事獲取榮譽,神已將哥林多賜給他為工廠,而他們也將他們教會的存在歸功於他。

「保羅對於神要將福音傳遍萬民的旨意有強烈的使命感,對於侵佔竊取別人功勞,關心宗派利益基於關心使萬民作主的門徒的心思極為蔑視。」丹尼(Denney)

 

2.保羅顯示他的使徒身份(十一1至十二10)

論到他的使徒身份,保羅宣吿,這可由他的品行,他所受的苦和他所見的異象來證實。

他品行的見證(1-15)

保羅沉迷於一種略帶愚妄的自誇,並且期望教會能像容忍那些 貶低他的人那樣寬容他(1-6);他稱那些人為「(你們)那些最大的使徒」(5),但他知道他們是自我吹噓的騙子。

保羅承認自己可能不善言談,但至少知道自己在說甚麼。雄辯而無知有何用!至於他的生計——他靠制帳棚的勞動為生,以至從無一人能說他依賴哥林多教會(7-15)。他傳道不要報酬〔為此他被人稱道(林前九6-17)〕,而且即使有時有缺乏,仍不改初衷 (9),然而有別人,別處的歸信基督者,幫補了他(林後十一8- 9;腓四 10-17)。

傳道人正常的自由會因接受聽道者所付的薪金而受影響嗎?作者的自由曾有一次因被吿知,「我們付錢給你」而受到挑戰!

 

他受苦的見證(十一 16-33)

保羅可能很好挖苦人,且常常如此,此處他說:「你們能忍耐愚妄人,而且是甘心地;你們這樣精明。你們以了不起的寬容、容忍這些騙子,不管他們是強你們作奴僕,侵吞你們、擄掠你們、侮慢你們,還是打你們的臉。坦白承認可能丟臉,但我實在沒作到像你們一樣。」(參19-21)

在基督教文學寶庫中有諷刺的一席之地(參王上十八27),但必須小心應用。

本章中的這一大段是保羅受苦一覽表(23-33)。他以前曾論到這些(林前四11-13;林後四7-10,六4-10),但不如此處談得明確。應記得!此一覽表不包括主後57年以後所受的苦,所以還要加上:身體軟弱多病(加四12-15;林後十二7-10);繞過哥林多 (徒二十3),吿別訪問的悲痛(徒二十5至二十一 4);在耶路撒冷被捕(徒二十一27-36)、在該撒利亞被囚(徒二十四章)、受審(徒二十四至二十六章);赴羅馬途中船隻失事(徒二十七 章);在羅馬被囚(徒二十八章);在羅馬受審(提後四6-18),及處決。

關於所受的這一切苦,使徒行傳中說得很少,而保羅本人也僅僅略述。這些記載無疑使保羅位居當時受苦者之首,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三十二至三十八節所羅列的事蹟是夠悲慘的,自尼祿(Nero) 時代以後殉道者們所遭受者亦然,然而那些痛苦可能為時大多短 暫,而保羅的痛苦卻持續三十年之久(主後37-67年)。從無他人 曾受苦如此之多和如此之勇敢。而且,讓我們記住!他是作為一位使徒這樣承受的》。

 

他有異象為證(十二 1-6)

作為使徒的又一證據,保羅論到他所得的「異象和啟示」。那是14年前的事;保羅寫本書信是在主後57年,所以見異象的時間一定是主後43年,那時他在大數(徒九30),但此處是唯一提到這些異象的地方。丹尼(Denney)說:「為了對使徒心思感興趣而研究這樣一段是無用的。」後來保羅還看到其他異象(徒十六9,十八9,二十二 17),但這個異象特別神秘而不可思議。這次的經歷雖無法解釋,但它影響了保羅整個一生。這經歷還因一比較獨特的理由而舉足輕重,即它還與被保羅稱之為「肉體中一根刺」(十 二7),而騷擾他終生的疾病有關係。人們曾猜測這病是癲癇、眼疾、瘧疾等等。但竭盡想像之能事以後,只能得出一個結論:不知道是何病,這病不是靈性上的,不是心思上的,而是身體上的;使徒曾祈求能脫離這病,但他的禱吿未蒙垂聽(八9)。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患病不一定是由於患者有罪(參約伯 記);治癒也不總是神對患者的旨意;說若某人生病不愈就是因缺 乏信心,這話不正確;並非一切禱吿都蒙垂聽,即使是由最虔誠的基督徒發出的;神若對懇切的禱吿不予回應,祂就賜足夠的恩典為補償,使人能堅持下去(九10);保羅從未像在這次危機中那樣偉 大。

 

3.保羅的忠心勸告(十二11至十三10)

他又提到他對哥林多人的無私事奉(11-18);時刻擔心,唯 恐見他們不合他所想望(19-21);他吿訴他們,他第三次要到他們那裡去,並且警吿說,對他們必不寬容,正如第二次見他們時 (未有記載)所說的一樣(十三1-10)。

「若第十三章十一至十三節是屬於那封嚴厲的信,使徒用這幾句充滿柔情的話語就將他那驚濤駭浪的信帶進了一個愛與平靜的港灣。」普樂摩(Plummer)

此信的結尾是勉勵(11-12)、問候(13),和祝福(14), 保羅的祝福中之最偉大的祝福。

 

最後的信(十三1-9)

本書作者感到,無論對或錯,內部證據偏重于哥林多後書由兩 封信合成的說法。第十至十三章是第二章三至四節和第七章八至九節提到那封;在時間上它在第一至九章以前,而第一至九章所反映的,是被稱之為那封嚴厲的信所產生的效果。

關於這個問題的兩種說法,都各擁有一部分聖經學者中的頭號人物贊同,而主張本書信原本是一封者的最有力證據就是沒有原稿證明那個兩封信的說法。

此說把第一至九章看作另外一封信,寫在保羅已從提多口中得 知前一封信(十至十三章)在哥林多產生的效果以後;這也是保羅寫給該教會的最後一封信。

這信明顯分為兩部分:第一章至七章和第八至九章,使徒在第 一部分中將他的心意向眾信徒表明,在第二部分中則呼籲向貧困的耶路撒冷教會自由獻金。

此信是保羅所有信件中最不正規和最富感情的一封,正如羅馬 書之最系統化和最少感情成分。

這信清楚地表明保羅的活動和經歷——在以弗所遭遇的苦難 (一8)、在特羅亞所存的不安(二 12-13)、在馬其頓所得的安慰 (二 12,七5-8 );以及對再訪哥林多所存的期望(九4-5 )。

風浪以後歸於平靜,猛烈的憤慨、尖刻的諷刺、強烈的譴責、 威嚴的權柄,如今代之以滿意、贊許、同情和呼籲。

那封嚴厲的信是處在一個非常富於人性的層面上。保羅是在論 到他自己,因而對所談內容,他並不總是以神權自居(十一 17)。 然而這最後一封十分不同,儘管保羅還是必須論到他自己,但關於以前的苦難,他所關注的並非他自己,而是基督福音的光榮和宣揚這福音的特權。

 

哥林多後書

第一部分(一至七章)

引言(一1-11)

 

本部分包括致意(2)和感謝(3-11);感謝又分兩部分:首先是感謝神的安慰(3-7),然後感謝神的拯救(8-11)。安慰的詞句在第三至七節中出現10次:6次是Paraklesis, 4次是Parakaleo, 在十至十三章那封嚴厲的信中,這個詞根本沒出現。回想那個Paraklesis是用於保惠師聖靈的。

保羅沒有說他是從甚麼苦難中被拯救的(8-11)。但那是發生在亞細亞,而且大概是在首府以弗所的某情況(參閱徒十九章)。此處所用的詞是「拯救」(Deliver),正如第三至七節中是「安慰」(Comfort)。

引言以後,直到第一部分的末了(12至七16)是福音,保羅首先寫到他自己是作為福音的使者(12至二 11),然後是關於他不能不傳揚的信息(二 12至五21);最後論到已經領受了福音的哥林多人(六1至七16)。第一部分是解釋;第二部分是說明;第三部分是勸戒。

 

1.福音的執事(一12至二11)

保羅首先籲請哥林多人理解和同情(12-14),理由如下: 在第一章十五至二章四節,使徒說明他計畫的改變,原計劃顯然是:從以弗所轉往哥林多;從哥林多去馬其頓;最後從馬其頓回到哥林多,再從那裡坐船去耶路撒冷。看來這計畫可能已由提摩太通知了該教會(參林前四19),但保羅改變了這計畫,先去了馬其頓(林前十六5-7)。

顯然,哥林多人認為他失了約,他在這一段(15至二4)進行解釋,並為他的行動作辯護。

在寫哥林多前書和寫哥林多後書第一至九章之間,發生了一些 事情,保羅在第二章三至九節說:「我曾寫信給你們」,那信不可 能是指哥林多前書或哥林多後書第一至九章,但若是指那封嚴厲的信而言(十至十三章);問題就清楚了。

又,第二章五至十一節那個「叫人憂愁的」人不可能是哥林多前書第五章那亂倫者,理由有二:(a)他曾或多或少觸怒保羅,而另外(亂倫的-譯者)人不會;(b)保羅赦免他(10),但他無權,或沒有能力赦免那亂倫者。第二章五至十一節提到的那冒犯者未加說明是何人物,但可能是反對保羅使徒身份和權柄的教會首領。正是因為他和他那些附會者,保羅寫了那封嚴厲的信(十至十三章)。

情況在不斷變化,計畫就需要隨之改變。保羅已經對人們作了一次痛苦的訪問;他不希望再給他們一次這樣的訪問(二1,參十 二 14,十三 1)。

無論對教牧同工或其他人士而言,無必要地輕易取消已定的約會,都是沒有道理,或不可原諒的,只要有可能,就應履行一切諾言。

 

2.福音的職事(二12至五21)

這一段非常豐富,包括:讚揚好消息(二 12-17)、富足滿意的源頭(三1-6);兩種職事對比(三17-18);執行福音任務(四 1-6);使者的軟弱(四7-15);傳道人今世和來世的盼望(四16至 五10);以及教牧同工對其信息之忠誠(五11-21)。

讚揚好消息(二12至五19)

這幾節以其揭示保羅的感情為極其重要性,我們在第十二至十三節看到一個為焦慮不安所折磨的人。保羅在特羅亞有很好的傳道 機會,但因嚴重的精神壓力而不能利用。理由是他曾期望提多在特羅亞遇見他,吿訴他那封嚴厲的信在哥林多收到時的反應,但提多沒有到,保羅就成了痛苦沮喪的受害者。

你曾因沮喪而感到不能工作過嗎?基督徒竟會如此沮喪嗎?我們竟會因焦慮不安而氣餒嗎?我們對心理學何等無知!我們對身體疲勞和神經緊張所給予精神的衝擊認識得何等少!

第二章十四至十七節,保羅的疾患是身體上和精神上,而非靈性上的;這從下列明顯看出:

在第七章五至七節以前,一直未再提到提多,但他之到達馬其頓對保羅有如此果效,使他發出讚美和頌歌。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 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14)

「基督的僕人在哪裡,哪裡就必有芳香之氣,是基督徒而無此 香氣就像焚香的煙使走近它的人感覺不到它的存在一樣地不可能。」梅立德(McFadyen)

保羅論到有些人,他們講道如同販賣神的話,如同雇工、小販、挨戶兜售商、賣假貨的。有鑒於第十章十二節和十八節;第十一章十二至十三和二十節;第十二章十四節,以及全部十至十三章所記載,無疑使人獲此印象。

富足滿意的源頭(三1-6)

這一段的主旨是書寫(2-3、6)。在第一至二節,保羅論到活的書寫。第六節是死的書寫。「墨水」能書寫一切,但能被抹去 (出三十二33)或洗掉(民五23),而聖靈所寫永存,因非寫於羊皮紙上,而是寫在人們心裡。

保羅是用工具寫的,但他不滿足於這樣的工作。 活的信件——眾基督徒。作者——基督。抄寫者——保羅。寫 在字板上——心靈。媒介——不是墨水,而是聖靈。要旨——新生命。讀者——眾人。

兩種職事對比(三7-18)

此處一個占支配地位的詞是榮光(榮耀,doxa, doxazd ),共出現13次之多。

保羅是說,舊職事有榮光,而新職事更有榮光。所用的對比多奇妙:摩西和基督、摩西教訓和基督教訓、死和生、在石板上和在心版上、字句和聖靈、定罪和稱義、漸漸退去的和永存的、蒙著臉和敞著臉、捆綁和自由、短暫和轉變。

新舊職事之間的對比至少有10點。基督教不是美化了的猶太教,而是一種全新的事務。在律法和福音之間有著根本的不同(參約一 17)。

偉大的第十七至十八兩節富有節奏,琅琅上口。

「主就是那靈;

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

得以看見主的榮光,

好像從鏡子裡反照,

就變成主的形狀,

榮上加榮,

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執行福音職事(四1-6)

從這幾節經文中不難看出:保羅不接受已經發出的指責,而這肯定與第十至十三章有關。當保羅論到「不光彩的陰險手段」、「行為詭詐」、「謬改神的話」和「宣揚他們自己」時,他即意指有人曾指責他犯這些過失,同時也意指在哥林多的那些人就是這樣的(1-2 )。

對於那些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眼的人來說,福音就像以前摩西的臉那樣,是蒙蔽著的;對這樣的人,「基督福音榮耀的光輝照不到他們」。

保羅所傳講的是「耶穌基督為主」和他歡喜「因耶穌」作哥林多人的「僕人」(5)。

請注意普樂摩(Plummer)所稱的「莊嚴的所有各系列」—— 「基督的面上的神的榮耀的福音的光輝。」(6,參4)

普樂摩指出,第一至六節成對而行:新職事的榮光(1-2 );眼瞎看不到福音榮耀的人們的景況(3-4);福音榮耀的源頭(5-6)。

使者的軟弱(四7-15)

保羅曾被指責為自滿自誇(5);他在這一小段內將那誹謗摧 毀。他适才談過福音的榮耀,然後他接著說:「但這榮耀還有另外一面」,於是由此進發出後面半是詩歌半是散文,極為精彩的一段。

也許提供對第七至十二節幾種不同的翻譯,優於任何讚揚:「這光輝的能力交托給卑賤醜陋的人,如同珍寶藏在瓦器裡,為使 眾人都明白,我們顯示出來的這至髙能力不是出於我們,乃是出於神。

「我們在爭戰中受苦甚多,卻從不全然失敗,嚴重受挫,不至 絕望;處境危急,仍有信心;被趕逐,不陷於敵陣,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身上常帶著像耶穌那樣的死的危難,好藉著我們之不斷獲得逃脫拯救,向世人顯明耶穌仍然活著。」普樂摩 (Plummer)

「有一寶貝,由我們保存,但其外殼,為泥土所制;只能是神,而非我們裡面的任何東西,賦予無上的能力。 「至於我們本身,我們到處受阻,卻仍有喘息餘地;陷入困境,卻從未不知所措;逼迫不能使我們失敗,沉重打擊也摧不垮我們;身上常帶著耶穌那死的狀態,好叫耶穌那生的權能也顯明在我們身上。」諾克斯(John Knox)

「我有這寶貝藏在瓦器裡,要顯明其驚人的能力是屬於神,不是屬於我。我四面受重壓,卻從未死亡;心裡作難,卻不至絕望;被擊敗,卻不被丟棄;被打倒,卻不至毀滅;從未能逃脫像耶穌那樣被置於死地的危險,好叫耶穌的生命也在我身上顯明。」古斯皮(Goodspeed)

「我們有這些珍寶放在瓦器裡,好知道這奇妙偉大的能力不是 我們的,乃是神的。

「我們四面受重壓,卻不死,處境艱難,卻不絕望;受逼 迫,仍有倚靠;打倒了,卻不滅亡;無論到何處,身上總戴著耶穌的死,好叫耶穌的生也在我們身上看出來。」威廉斯(Williams)

「我們持有的這無價之寶,是放在一個普通的泥制陶罐裡—— 要表明它的輝煌能力屬於神,不是屬於我們。我們四面受阻, 卻從不沮喪;為難,從不絕望;受逼迫,從非孤身面敵;可以 被打倒卻從未死亡!每天經歷一些主耶穌的死,好叫我們也能明白在我們身上的耶穌生命之能力。」菲利斯(Phillips) 這信息是貴重的珍寶,卻放在我這脆弱的瓦器裡;這樣就證明它的極大功效是出於神;而不是來出於我。

「我多方受重壓;卻未被摧垮;處於困境,卻不絕望;被緊緊追捕,卻不見棄於神;被打倒在地,卻從未死亡;身上總帶著耶穌那樣的死的迫切危險,好叫耶穌的生也在我身上表現出來。」 魏(Way)

「我們帶給你們的是重價的珍寶,但我們這攜帶者不過是器 皿,而且是由脆弱.的泥土所制,好顯明福音那不可抗拒的能力並非出於我們,而是出於神。

「我們時時受重壓,卻從未隔於絕境,常常不知所措,卻從不 灰心失望;頻遭逼迫,卻從未被棄於迫害者手中;被推倒在地,卻總能生還。在死亡危險的包圍中,我們隨時隨地接受死 亡,正如主耶穌曾接受過的,好叫耶穌的復活,因著我們之蒙 拯救而複現於世。」以撒華滋(Issacs)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無比的大能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壓,卻不陷於絕境,沒有路,卻有小徑;被追逐,卻不被棄絕;被打倒,卻不死亡。「身上總戴著耶穌的死,好叫耶穌的生命也在我們身上顯明。」羅滋爾軍(Rotherham)

這是保羅文獻中的偉大篇章之一,也是關於基督徒應如何看待困難的一段經典著作。

伯明罕的譚爾博士(Dr. Dale)曾對慕迪(DwigM L. Moody) 說過:「慕迪先生!我看不出在你和你的成功之間有任何聯繫!」 但是神將這二者聯接了起來。

 

基督徒今世和來世的盼望(四16至五10)

新約聖經中的盼望不是「也許」或「可能」,而是一件必然的 事,一個使人愉快的保證。

第四章十六至十八節,關於靈性的更新,是意義深遠的一段,其中的對比何等強烈!

外體和內心、廢棄的和日日更新的、輕的和重的、暫時的和永遠的、顧念和不顧念、看得見的和看不見的、短暫的和永存的。保羅用53個詞說出這靈性更新的祝福、方法和條件。 關於祝福:靈性更新是偉大的事實、是個漸進的過程、是榮耀 的得勝。

關於方法:磨難是常有的經歷、是使人改變的能力,真基督徒 能對它作出評價。

關於條件:保羅論到習慣于顧念那看不見的,和這樣做的理由和效果。

保羅在第五章一至十節著重思想他現時的和將來的產業,並說 出在這方面他決心要作的。他將他的肉體看作他居住的「帳棚」, 鑒於他以制帳棚為生,這一點很有趣。然後他論到他將來的身體, 稱之為「房屋」並且深望在這「帳棚」的家和那「房屋」的家之 間,不會有使他沒有任何身體而「赤身」(3)的時候。使徒教導說,我們現在是與主相離,而將來必要與主同住;那就更好。這時他說:「我們時常坦然無懼」(6、8)。 關閉在這今世的身體裡遠離祂,我漫步遊蕩, 夜夜還要,搭起我的活動帳棚 每行一日,更近家鄉。保羅「立了志向,要得(討)主的喜悅」(9),而促使他這樣作的動機就是「因為我們眾人(基督徒),必要在基督(審判)台前顯露出來。」 (10)

這審判只為基督徒而設,而且並非受刑罰,而是得獎賞的審 判。請研讀那關於才幹和銀子的比喻。避免到了那日受損和保證獲利的辦法,就是以討主喜悅作為我們的志向和目標。

 

教牧同工對其信息之忠心(五11-21)

這忠心記載在第十一至十五節,信息則在第十六至二十一節。 保羅聲明,在他的職事中,「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14)。

「保羅對於十字架的理解是意識到耶穌的心因世人犯罪而受 苦,而耶穌的受苦是基於神的愛。這個認識壓倒一切。」斯特拉岑(Strachan)

或許第五章十七至二十一節是保羅關於和好的最偉大章節。 這個詞5次出現在這一段中。神與人的和好是需要的,是決心要作的、是付出代價的,也是宣吿過的。

第五章十七至二十一節的重要概念有:「基督」(17、19)、「新造的人」(17)、「和好」(18)、「出於神,祂藉著基督」(18)、「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19)、「作基督的使 者」(20)、「神藉我們勸你們(發出勸告)」(20)、「神使 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 (21)、「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21)。

 

3.蒙福音牧養者(六1至七16)

保羅在第六章一至十節提出使徒職事的方法和條件。正如在 本書信其他部分一樣,保羅的話有一種節奏感,魏(Way)稱之為 「歡呼救恩的讚美詩」。魏的其他讚美詩標題有:「改變的讚美詩」(三18)、「患難的讚美詩」(四8-11)、「永遠家鄉的讚美詩」(四16至五10)、「新生命的讚美詩」(五14-17)等。

在第六章一至十節中,保羅論到他作為神使者的品行和經歷, 和作為教牧同工所領受的關於和好的信息(五20)。這是本書信中關於保羅受苦的三段描寫中之第二段(參四8-11,十一23-28)。何等樣的一份清單!磨難、逼迫、貧困、鞭打、監禁、騷亂、勞累、不眠、饑餓,通過這一切,這位使徒則表現出貞潔、光明、堅忍、 仁慈和愛心。

「他曾既遭譭謗,又蒙讚揚,被污辱為騙子——證實為真誠可靠,為人所忽視——為神所知道。曾經幾乎要死——嗨!仍然活著,受痛苦磨煉,卻從不至於死。常經憂患,卻永遠快樂。自己貧窮,卻使千萬人富足。—無所有,卻擁有一切。」

根據這一切,保羅在第六章十一至十三節向教會發出呼讓「哥林多人哪!哥林多人哪!我對你們,口是張著的、心是敞開 的。不是,哦!不是在我裡面有甚麼狹隘;這狹隘乃是在你們裡 面,在你們自己的心裡。回報我的愛——我像對自己的孩子們一樣地請求你們——也敞開你們的心。」魏(Way)

保羅寫了這樣的內容以後,似乎不可能會接著加上第十至十三章。

 

基督福音的道德要求(六14至七1 )

這是魏(Way)稱之為讚美詩的又一個實例,是「奉獻的讚美詩」。

有些批評家認為這是一段插話,而且將它與哥林多前書第五章 九節,那封失去的信掛鉤。關於這方面,只需說三點:(a)第六章十三節和第七章二節連接起來,順理成章;(b)第六章十四至第七章一節屬於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九節論到的主題;(c)在無論是 手稿、版本或摘錄中,沒有證據說明有任何該書信的副本中缺這一段;對此只好存疑。

當然,要緊的是這一段的內容,而不是它怎樣與上下文相適合。

5個問題後面是一連串的引語和一個勸吿。 有一種所謂道德上的不協調,沒有哪個思維正常的人能將 「義和不義」 、 「光明和黑暗」 、 「基督和彼列」、「信和不信」、「神的殿和偶像」(14-16)調和起來。

「義和不義」是在良心和品行範圍內,「光明和黑暗」屬於思 想和感情,「基督和彼列」分別是相爭戰的兩軍之主。「信和不信的」與宗教信仰有關。「神的殿和偶像」指向真假敬拜,指向真偽教會。

「就如神曾說」(16-18),不歸任何一段(參利二十六11- 12;耶七23 ,十一4,二十四7,三十22,三十―1、33,三十二 38;結十一20,三十六28;參撒下七14)。

怎樣才是「和不信的原不相配」的合理範圍和限度,很難說。這一般是指婚姻,但也可以有別的不相配;在友誼方面;生意方面;某種娛樂方面;還有在不適當不能相容的宗教聯合方面;這樣的聯合目前是通行的。但那只能導致變節。

從錯誤的聯合中「出來」,是不受歡迎的;但是作為基督徒, 不應問「是否受歡迎」,而是「是否正確」?

要注意!第七章一節是兩種行動,一種是即刻完成的,「潔淨」(不定過去時);一種是漸進的,「完全」(現在分詞)。我們不能漸漸「潔淨」,也不能立即「完全」。

污穢的靈必須從心中趕出去,而留下的位置必須讓聖靈佔據, 否則邪靈會重來(參十二43-45 )。

前一封信的目的和效果(七2-16)

這段論到一封信(八12)和一位冒犯者(12 ),甚麼信?哪個冒犯者?

按照已經說過的,這信就是那封「嚴厲的信」(十至十三 章),而冒犯者就是否認保羅使徒身份和權柄的那個集團的首領 (參二 1-11)。

這一段分4部分:(a)要求哥林多人信任(2-4); (b)保羅對提多到達曾抱的期望和他的來臨所帶給保羅的安慰(5-7,參二 12-13); (c)那信和那冒犯者(8-12);和(d)因提多和他的彙報而歡喜(3-16)。

一個受聖靈感動的使徒怎能對他所寫過的東西「懊悔」(8) 呢?也許我們必須對「懊悔」和「後悔」有所分別。

關於這一段(七2-16),普樂摩(Plummer)說:「使徒放了心,並且幾乎不知用甚麼話來表達他因哥林多人現在對他和提多的態度而產生的感激之情,以及他因他們和他們使提多歡喜而感到的歡喜。

表達「安慰」、「歡喜」、「榮耀」、「勇敢」的詞句出現次數之多驚人,一如他不能再常重複應用。

最好先讀第十至十三章,再讀第一至七章,只有偉大的人物能根據情況需要,或嚴或慈;只嚴無慈為殘酷,只慈無嚴則為軟弱。

 

哥林多後書

第二部分(八至九章)

基督徒施捨•供給基督徒

 

這兩章是關於此問題的最有權威性篇章,而保羅在教會中被稱之為「捐錢」或「捐獻」(兩者有分別)問題的重視,由他在這兩章以外還屢次提及可以看出(徒二十四17;加二10;羅十五26- 27;林十六1-4 )。

在論到「捐獻」時,保羅用過9個詞:logia,捐錢(林前十六 1-2)、charis,恩情(林前十六1、3;林後八4)、koinonia,友 誼(林後八4,九13;羅十五26)、diakonia,供給(林後八4,九 1、12-13)、hadrotes, 豐富(林後八20)、euloia,樂意(林後九 5)、leitourgia,服事(林後九 12 )、eleemosune,賙濟(徒二十 九 17)、proshora, 捐獻(徒二十四 17)。

保羅並不認為在莊嚴地談過基督復活和信徒復活(十五章)以後說:「論到為聖捐錢」,是平庸乏味。

由於馬其頓人的樂捐,使徒勉勵哥林多人慷慨捐助(八1-7)。 他提出主耶穌基督為榜樣,並指明在捐獻中當遵守的尺度(八8- 15),他吿訴哥林多人,將由提多和另兩位弟兄負責這事(八16-24)

鑒於他自己不久要去哥林多,他表示希望那捐資到時已集妥 (九1-5),並且是豐富的(九6-15)。

此處沒有任何今日十分常見的狂熱呼籲。保羅對這問題的處理不屬於近代「籌款」方式的範疇:大擺筵席,惠斯特(Chicken) 牌戰比賽、跳舞、抽獎、變戰法、演笑劇,這都在現代教會為增加經濟收入所採用的方法之列。然而這非但不是基督徒的施捨,而根本不是施捨;且它是對全能真神的侮辱。 與這一切相反,此處保羅說:

「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八1-2)

「(這些人)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 (八4)

「(主耶穌基督)祂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叫我們因 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八9)

「因為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 照他所無的。」(八12)

「這捐貲送到了,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八19)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九6)

「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九7)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九8-11)

「感謝神!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九15) 愛,如此驚人、如此非凡,要求我的心,我的生命、我的一切。

保羅的哥林多通信於此音調中結束。

關於在本書信中出現,而在其他保羅書信中都不曾出現過的 171個詞(請閱作者的《認識聖經》(卷二)145頁)。

閱讀此信,無人能不感到使徒的心因充滿熾烈的感情而翻騰激蕩。沒有在他別的信件中所看到的那種冷靜流暢。很可能書寫之中常有停頓間歇,以致語氣有某些不連貫之處,保羅在馬其頓的靈裡的憂慮、身體軟弱和旅途勞頓很可以對此現象作出解釋。這位神所用的人非常富於人性。

 

保羅書信

第2組

加拉太書

主後57年

 

論到加拉太書,我們面臨兩個難題:其目的地及其年代,這兩個難題雖然或多或少有此關係,但各有其獨特性。

 

目的地

加拉太的含義一直是,現在仍是,而且也容易是個有爭議的課題。此名稱曾在兩種意義下被應用——地理的和政治的。用於地理方面時,它是指小亞細亞中部高原的北部;用於政治方面時,則涵蓋面廣得多,包括所謂的南加拉太全部(請參閱本劇卷二地圖33)。

 

 

 

 

 

 

 

 

 

 

 

 

 

 

 

 

 

 

 

 

 

 


「加拉太」之名起於主前278-232年,高盧人的一個部落從歐洲侵入西部小亞細亞時,他們定居於所謂北加拉太,或加拉太本部,包括波西納斯(Pessinus )、安克拉(Ancyra ),和他維姆 (Tavium)的城市中心(請閱地圖33)。稍後,在羅馬人統制下,又將所謂南加拉太加入該省。地圖22所示,是最終的「加拉太」全貌。

本書信目的地的爭論點在於——新約聖經是在哪種意義下運用加拉太這個地名的? 參考資料有:

「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徒十六6)

「挨次經過加拉太和弗呂家地方。」 (徒十八23)

「加拉太的眾教會。」(林前十六1;加一2)

「革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後四10)

「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寄居的。」(彼前一 1)

萊特福(Lightfoot)說:「加拉太」是指北部,那些教會是在彼息納斯、安克拉和他維姆;蘭塞(Ramsay)則說它是指南部,而眾教會是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這些聖經學者都各有一批贊同者。

我們對這個問題的觀點必須以事實和情況的可能性為根基,而這是個複雜問題。

就連贊同「北加拉太」論者的萊特福(Lightfoot)也說:「奇怪的是,儘管我們對保羅建立的其他各重要教會,在哥林多的、以弗所的、腓立比的和帖撒羅尼迦的,都多少有些認識,卻未能發現有任何一個與這位使徒在加拉太佈道有關聯的人名、地名,或任何一種小情節流傳下來……在無論是歷史(例如使徒行傳)或書信中——除非使徒行傳第十六章六節;第十八章二十三節和第十九章 一節是指北部而言。」

另一方面,我們知道保羅至少有兩次訪問南加拉太(徒十三 14,十四1、6-7,十五36、41,十六1;加四13 ),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建立了教會,並且在書信中提到自己在那些人中間的職事(四12-20),所傳講的福音(一6-9),以及他使徒的權柄(一 11至二 10)。

若「加拉太」是指該省北部而言,保羅在那裡的事工是個空白點,但若為該省南部,則使徒行傳和書信中的記載既豐富又詳盡。關於此問題有很多詳盡的討論——例如,在摩法特(Moffatt's) 等人所著的《新約聖經作品介紹》中(99-101頁),但論戰如橄欖球之爭奪,往返不休。

 

年代

論到書信的年代,有各式各樣的推測,甚至關於目的地的還多,聖經學者們有的把它列為所有保羅書信中之最早的;有的把它列為最遲的;還有列在中位的。寫作地點的斷定也是各不相同—— 在安提阿、在以弗所、在馬其頓,在馬其頓和亞該亞之間的旅途中,以及在哥林多。

關於目的地、年代和寫作地點等尚未確定,但此處我們傾向于 「南加拉太」論者,以及本書信是在主後57年(徒二十2-3),寫作于哥林多後書和羅馬書之間,或寫於馬其頓,或者更可是寫于哥林多的看法。

自然,許多持「南加拉太」論者的學者會想到本書信是寫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主後50年)那次的耶路撒冷會議法令以前,或保羅當時要為他們提供一些參考資料。這些聖經學者一般認為使徒是在安提阿或是在赴會途中寫這書信的。

當然,問題的關鍵是寫了這封信;其內容不但是為當時它的第一批讀者,也是為其後世世代代,各方各處的基督徒所寫。

要注意本書信是保羅寫給一組教會的兩封之一,另外一封是以弗所書,那無疑是一封傳閱的信。

這件事不受「南加拉太」或「北加拉太」論者的影響。這信址是「給加拉太的各教會」(一2)的,但與「以弗所書」不同的是這封信面臨一種局勢,而使徒要向它挑戰。

將加拉太書置於哥林多前後書和羅馬書之間既非憑空猜想,又非主觀專斷,乃因它與二者均有顯著的相似之處。

本書信可能屬於保羅4組書信中的第2組。第1組是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第3組有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而加拉太書與哪一組都沒有甚麼值得注意的相近似之處,但它與哥林多前後書和羅馬書在風格、內容、語氣和處理方面卻密切相關,因而有理由證明它屬於產生這幾封書信的同一時期和環境。

請比較

加拉太書

哥林多前書

四13

二 3

五9

五6

五6

七19

六15

七19

請再比較

加拉太書

哥林多後書

—6

十一 4

—9

十三2

—10

五11

三3

八6

三13

五21

四17

十一2

五21

十三2

六7

九6

六15

五17

 

此外還有些詞只出現在保羅書信的哥林多後書和加拉太 書:堅定(加三15;林後二8)、作難(加四20;林後四8 )、反倒(加二7;林後二7 )、侵呑(加五15;林後十一20)。

然而最明顯的是加拉太書和羅馬書之間的類同,如此明顯、繁多,至使人無法不得出這些書信是寫於大約同一時期的結論,因為當時使徒心目中充滿了他所要強調的那些主題。關於這些類同處舉例如下:

加拉太書

羅馬書

二 16

三20

二 19

七4

三6

四3

三7

四11

三8

四17-18

三9

四23-24

三10

四15

三11

三 21,—17

三12

十5

三15-18

四13-14、16

三22

十一32

三27

六3

三29

九8

四5-6

八14、17

四28

九7

五14

十三8-10

五6

八1

五17

七 13-25

六2

十五1

 

關於猶太教信仰者的爭論在哥林多後書和加拉太書達到高潮, 這爭論在哥林多前書剛剛開始,在羅馬書則已逐漸消失,而在哥林多後書和加拉太書,兩種對立的感情——溫柔和嚴厲、勸吿和諷 刺、自傳和基督信仰理論、讚揚和指責,混合在一起。

不容易說明第2組中這4封信互相之間的關係,但若認可如下的次序,即哥林多前書後書、加拉太書和羅馬書,這關係就顯得密切而生動,最容易看出來。在這4封信的頭一封中現出風暴的先兆,在第2、3封中風暴達到高潮,在第4封中已經平息下來。

「加拉太書是羅馬書這幅已完成的圖畫之粗略草稿。」法拉 (Farrar)加拉太書的重點是「自由」;羅馬書的重點是「稱義」,但這2封書信中又都包括這兩個主題。

寫這卷書信的原因與寫哥林多後書第十至十三章的相同。保羅離開加拉太以後——猶太教党的幾個使者,存著要使保羅及其職事丟臉的既定目標,從猶太來到加拉太各教會——無論北部的,或南部的。

他們計畫中突出的兩項是:(a)否定保羅的使徒身份(一1、 11-12),和(b)堅持外邦人行割禮為基督徒信仰的必要內容(參 六 12-13,五2-3,二3;徒十五 1、5,十一1-3)。

這就意味著要想做完全的基督徒便必須變成部分猶太人;外邦人要成為真信徒必須儘量適合耶路撒冷教會的規則和慣例。

可以看出,這兩條打擊路線中,一條是針對個人的,另一條是針對教義的,而保羅在本卷書信中予以駁斥和爭辯的,就是這雙重打擊。

第一至二章和第四章第十二至十六節講述個人問題;第三章至五章十節則講述教義問題。個人部分感情激烈而教義部分無可反駁。

法拉教長(Dean Farrar)說過:「這短短數頁比任何已寫成的書都更標記著一個歷史上的新紀元。」保羅的話過去和現在都是爭戰。

撒伯特教授(Prof. Sabatier)說:「無論古代或近代語言中,無一能與本卷書信相比,保羅靈裡的能力都從這短短數頁中發射出 來。寬廣閃亮的觀點、鮮明的邏輯、辛辣的諷刺、說服力極強的論證、強烈的義憤、熾熱的柔情都在此可見,聯合起來形成一段不可抗拒的力量噴湧而出。」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說:「給加拉太人的這封書信是我的書信,我已與它訂立婚約;它是我的妻子。」

它是馬丁路德用巨大有效的力量打落仇敵頭盔的戰斧。 這書信是靈裡釋放的基本憲章,基督徒的保障。書信的內容簡潔清晰,在引言(一 1-10)和結語(六11-18)之間分三段:第一段是個人敘述(一 11至二21 );第二段是教義爭辯 (3至五1);第三段實際勸告(五2至六10)。

 

引言(一1-10)

稱呼(1-2)

注意其直率少禮,並與羅馬書第一章一至七節作個比較,保羅即將捍衛他的使徒身份,所以一開始就先肯定這身份。

祝福(3-5)

其本體——「恩惠、平安」,其根源——「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其中的犧牲——基督的死,因「我們的罪」引起,「祂」自願應命而「捨己」。其目的拯救我們,其任命——父神的旨意。

這是一句深奧的基督信仰理論敘述句。

理由(6-10)

加拉太人的「背道」(6-7),引人墮落者是著名人物,對信奉邪說者的咒詛(8-9),使徒的權柄(10)。

真福音只有一個;別的都是否定這福音,

有時,不容忍異端邪說是我們的責任。

 

1.個人敘述(一11至二21)

表158

加拉太書1號

引言

—10

 

 

第一部分

一11至二 21

個人敘述

1.表明神的啟示

—11-12

2.歸信前的行為

—13-14

3.歸信時的委託

—15-16a

4.歸信後的過程

—16b-17

5.與眾使徒來往

—8至二10

6.與彼得的論戰

二 11-16

7.問題的結論

因信稱義

二17-21

 

保羅從神的啟示領受了他所傳的福音(一11-12),他的使徒權柄就是根據這個事實。

歸信基督以前的保羅博學而熱情;然而他錯了,十分積極地逼迫那些正確的人們(一13-14)。

但他註定要擔任使徒之職(一15-17 ),這裡有揀選、歸信、啟示、託付、默想和預備。

由於「亞拉伯」從大馬士革延伸到西乃山,我們不知道保羅去了哪裡(參四25),也不知道他在那裡停留多久,但是看來他肯定曾遠出,不是去傳道,而是按照所領受的啟示對舊約聖經進行再思想。

保羅要說明的,是他未曾就他的新地位及其含意和任何人商量。

保羅在歸信基督「三年」以後回到耶路撒冷(一 18-24),並且作為彼得的客人在那裡停留了兩周;在那期間他見到了耶穌的兄弟雅各。

對保羅和彼得而言,那一定都是了不起的兩周,但不知何故, 結束得十分突然;保羅去了敘利亞和基利加,在那裡傳福音十一年之久——從他的末次訪問算起,或十四年之久——從他歸信基督算起(二1),而大數是他的大本營(徒十一25 )。

根據以上有關活動的記載,以及他在如此長時間內除根據傳統以外並不為猶太各教會所認識這個事實。保羅證明他的身份和使命之取得,完全與耶路撒冷的使徒們無關。

 

14年以後(二 1-10)

這裡產生幾個問題,不在我們目前要研究的範圍之內,略舉如下:

1.           這「十四年」是從保羅歸信基督,還是從他在第一章十八節的訪問算起?

2.           這次訪問在使徒行傳裡提到過嗎?若提到過,是第十一章三十節那次呢,還是第十五章那次?

3.           為甚麼提多與保羅同在耶路撒冷?

4.           保羅曾否為提多行割禮?

為了我們目前的目的,必須記住的是,保羅是在證明他的使徒身份不是從人手中取得的,而且是有根據的。

在這次對耶路撒冷的訪問中,他曾就他自己和他的工作與彼得、雅各和約翰交談,結果是這些權威人士承認了他向著外邦人的使徒身份和使命(6-10),巴拿巴也同樣得到承認。

這是具有巨大歷史重要性的一段。

 

與彼得在安提阿的爭論(二11-21)

這段敘述分兩部分:首先是保羅和彼得之間的衝突(二 11-14),然後是因這衝突的含意而為之辯護(二15-21)。

若保羅的記錄是按照時間次序——儘管所有的人都不這樣認為——這件事就應發生在那耶路撒冷會議以後和保羅與巴拿巴分手以前,亦即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三十五與三十六節之間。

正是這時期使彼得的行為那麼應受指責而保羅的立場那樣無可非議。

主後50年的耶路撒冷會議(徒十五章)解決了外邦基督徒與摩西律法的關係問題,彼得和巴拿巴很有分于達成所作出的決議(徒 十五6-12),而且在他們回到安提阿時(徒十五30);彼得就通過與外邦基督徒一同吃飯,將這決議付諸實行(加二 12),這也是他以前作過的(徒十48,十一2-4)。但是當「從雅各那裡來的人」 時,彼得「因懼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其餘的猶太人和巴拿巴也同樣作(加二12-13)。

這明顯是一種膽怯和前後矛盾,也是彼得舊天性的一幅寫照——衝動易變。

若他與外邦人一起吃飯是對的,退縮就是錯的;若他退縮是對的,原先與他們一起吃飯就是錯的;彼得進退兩難,並且他顯然認識到這一點,因他未與保羅公開聲辯。

相反,他一定是承認了他的過失,因為他在幾年以後論到他的指責者時:「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彼後三15)

由此可以看出,最好的人也可以犯嚴重的錯誤;犯了錯誤最好承認;永遠不應該讓這類小事破壞友誼。

與彼得的怯懦相對的是保羅的勇敢,若干年前保羅曾在彼得處作客(加一 18),而指責曾待我們有恩的人,尤其是當眾指責,從來都不容易。

勇敢是保羅的偉大品質之一,這種品質無論何時展現都值得讚揚。

巴拿巴的情況有些方面和彼得不同,而且十分使人遺憾。他曾是保羅在第一次旅行佈道中的同工,而且二人顯然感情密切;保羅從他受惠良多(徒九27,十一25-26)。

但這次他選擇了錯誤的作法,而且,有可能這事就與這二人不久以後的分手有關(徒十五36-39);然而他們的友誼完好如初 (林前九6)。

容易與人吵翻而且心安理得,不念舊情的人不是真朋友。下面一段(二 15-21),從直接與彼得有關的情況論到保羅為之爭論著的真理之運用,包括神的全教會在內。

這是典型的保羅式的方法。在其書信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他突然從局部擴展到全域,然後又回到局部,一個突出例證是腓立比書第二章第一至三十節。他從個人要求(1-4)展翅翱翔到基督論的真理(5-11)之眩目的高空,然後又回到個人(12-30)。

他在我們目前這段裡的作法也是一樣。他從第十一至十四節裡敘述的事件,突然引出一段關係到律法和福音的話(15-21);這段話正是他的基督信仰理論的中心。

這位用了130或稍多的詞將「全部基督信仰理論的主體」描述出來。請注意主導這段描述的用詞:「稱義」5次、「律法」6次、「信」4次、「生命」6次、「死」4次;以及上上下下環繞一切的——「基督」9次。

彼得事件不僅僅是一種意見上的不和;它引發了關於基督教的全部問題。稱義不能靠律法又靠恩典;靠摩西又靠基督;靠西乃山又靠髑髏地;靠行為又靠信心。非此即彼,而不能兼而靠之,保羅在此處,以及在任何場合都斷言,是靠恩典、靠基督、靠髑髏地、靠信心。

基督教不是一種儀式而是一種生命,因而它不是帶來捆綁而是帶來自由。

此處將舊約和新約之間的重要分別進行了總結。保羅說出基督徒已被釘十字架,但還活著;他是他自己,但又不是他自己;他過的是肉身生活,但又是過信心生活。 若稱義能憑禮儀形式,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這卷書信的個人敘述以這段偉大的論道結束(一11至二21),並且已經為第三章一節至第五章一節的教義爭辯開了路。

 

2.教義爭辯(三1至五1)

本書信的第一段(一11至二21)證明保羅福音的權威;教義這 則肯定其真理。

個人和教義這兩節由第二章十五至二十一節中的深刻講話連接起來。

加拉太書2號

第二部分

三1至五1

教義爭辯

I詳述教義(三章)

II申釋教義(四1至五1)

1.基督徒以往的經歷(三1-5)

2.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二6-18)

3.律法的一般範圍(=19-24)

4.基督徒現在的身份(三25-29)

1.律法方面的說明(四1-11)

插入語(四12-20)

2.歷史方面的說明(四21至五1)

 

此處以使人信服的邏輯將律法和恩典,舊約和新約的聯繫與對比陳述出來。

 

1詳述教義(三章)

保羅列出四個他所傳福音真理的證據。

1.基督徒以往的經歷(三1-5)

他們的歸信並非因行律法,而是因基督的死;祂被釘十字架 「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

在保羅所傳關於救恩的信息中,十字架永居首要的地位。 他問:他們受了聖靈是因「行為」,還是因「信心」?若是因「信心」為甚麼又回到「行為」?

此外,若是加拉太人將一切歸功於「行為」,他們為何因「信 心」受苦?難道他們的真實經歷無故丟失了嗎?對他們而言,轉臉 不顧這一切,使熱心猶太教分子的邪說有可乘之機,是沒有道理的。

若是基督徒起始正確,為何不堅持下去而走上錯路?我們應將起初的正確原則堅持到底,現在讓我們回溯我們最美好的過去。保羅福音真理的第2個證據是:

2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三6-18)

亞伯拉罕及其屬靈子孫過去和現在都是因信稱義,而非因行為稱義(6-9)。

以撒的屬靈歷史起始於亞伯拉罕,而非摩西;亞伯拉罕的真正子孫是那些像他一樣的因信稱義者,即使他們是外邦人。

這個真理的消極方面是律法並不,也不能使人稱義;而是定罪,因為沒有人能滿足律法的要求(三10-12),而不能滿足,就將人置於咒詛之下。

基督正是因此而死,為我們成為受咒詛的,為的是要把我們從得不到滿足的律法所強加給我們的咒詛中救贖出來(三13-14)。當到處充滿罪和羞辱的時候,第二個亞當來爭戰來把人拯救。

保羅用「一個來自人類生活的例證」結束這一部分辯論。

當某人的「遺囑」一旦立定,便無人能廢棄之,也不能再加上甚麼。

同樣,律法也不能將神在分賜這律法以前430年所應許亞伯拉罕的廢掉(三15-18)。應許與信心相配合,正如律法之與行為相 配合。救恩不能對這兩方面都憑靠,而正因必須憑靠其中之一,就 必須憑靠信心,作為拯救之福的動因,和憑靠應許作為拯救之福的根源。保羅福音真理的第3個證據是:

 

3.律法本身的一段範圍(三19-24)

這就產生一個問題——若有功效的是給予亞伯拉罕的應許,摩西所傳的律法還有甚麼價值和用處呢?

這就是保羅在此處講解的問題;他有幾件事要講:

(a)律法是「原是為過犯添上的」(19)。

(b)律法是暫時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碑來到」(19)

(c)律法是經天使和摩西之手設立的,而非直接來自神(19-20)。

(d)律法雖然在多方面不同於應許,但並不與神的應許反對 (三21),它把眾人都「圍在罪裡」,致使相信神的應許成為逃脫的唯一道路。

(e)所以,律法是為福音作準備(三23-24)。保羅將它比作「受顧於人的訓蒙師傅,負責看管兒童,兼任管教和保護之職直到他長大成人。」鄧肯(Duncan)

在一古抄本中,一位給兒子寫信的母親用「師傅」(Pedagogue) 這個詞。她說願你二人,你和你的隨從都小心謹慎,成為合宜的教師;再次問候你尊敬的隨從愛羅(Eros)。

是保羅的用詞(參林前四15 );其含意是監督、道德指導、訓練和管束。

欽訂本的「教師」是誤導,因為律法將人帶到基督的學校裡進一步受教育的想法是錯誤的。

「保羅認為基督並非教師,而是救贖主: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一種先進的教育,而是由死亡中拯救出來得到生命。」 鄧肯(Duncan)

所以人稱義並非憑「行為」而是憑「信心」。保羅福音真理的 第4個證據是在於:

 

4.基督徒現在的身份(三25-29)

這裡表明有3重關係。

1.           信徒在基督裡與神的關係(三25-27)

他「因信成為神的兒子」,並且是在他「受洗歸入基督時」。

這是書信中唯一一次提到「受洗」;明白所說的是甚麼意思至為重要。

一般認為這是指受洗的儀式而言,無論是洗禮或是浸禮;然而不會如此,因為無數虔誠的基督徒根本沒受過這樣的洗。

但若將此處所說的看作聖靈的洗,人藉以聯於基督那奧秘的身體裡面去,一切就都清楚了。

每個基督徒,當他成為基督徒時,都是「受洗歸入基督了」,這就是此處,以及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十三節和以弗所書第四章五節所說的意思。

浸入水中是基督徒公開承認他相信基督,和他是在基督裡這個事實,但這並非儀式所完成的。

2.信徒和所有別的信徒的關係(三28)

一切分別——種族的、社會的和性別的——都「在基督裡」廢去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

「當然,在天然世界裡存在這樣的分別,不再被認為是根本的分別。」

此處所說包括所有信徒在內,所以猶太教者所堅持的不正確。「在基督裡」是神的啟示中一個最重大的概念,出現在新約聖經中不下35次之多。

3.信徒與亞伯拉罕的關係(三29)

所有「在基督裡」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和「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不明白這一點就是沒有讀懂舊約聖經和神的預定計劃。

已經詳細講解(三章)的關於唯有在基督裡因信稱義的教義, 現在又加以引申闡釋。

 

II申釋教義(四1至五1)

此處用兩個事例說明之,一個律法上的,一個歷史上的,中間是一段個人性的插話。

(i)律法事例(四1-11)

使徒首先提到一種律法上的情況,即產業繼承人;只要他尚未成年,便在管束之下(1-3)。不確知他心目中的律法是哪種,但 無論是猶太律法、羅馬律法,或是其他種律法,這說明都是有根據的。

猶太人和外邦人一樣,在他們成為基督徒以前的日子裡都和孩 童,甚至和奴僕差不多,但因基督來了,對一切相信的人來說,受管束的時間就結束了;他們就進入了作兒子的自由之中(4-7)。

情況對於那些相信的加拉太人不是如此,而他們一定或多或少明白這一點。為甚麼他們又在信奉猶太教的人煽動下,從自由回到管束,從敬拜神轉而敬拜偶像呢?(8-11)

第三節和第九節的「世俗小學」或是指宗教知識諸要素〔伊拉斯姆(Erasmus)、加爾文(John Calvin)、古斯皮(Goodspeed)〕;或是指「宇宙力量統制集團」,管理世界的靈;或是指調節「日子、月份、節期、年份的眾天體」(10) 〔奥古斯丁(Augustine)、屈梭多模(Chrysostom)、狄奧多勒 (Theodoret)、安波羅修(Ambrose)〕(參西二8)讓我們警惕故態復萌的危險,並且記住,即便是使徒的勞苦,也可以歸於徒然 (四 11)。

 

插話(四12-20)

在律法例證和歷史例證之間是一段插話(12-20);保羅在這段插話中,向加拉太的歸信者們發出感人的勸吿。

此處分為兩段:一段提到過去加拉太人對他自己的態度(12- 16);另一段是現在他們對反對他者的態度(17-20)。

他提到「身體有病」,使人想起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一至十節,關於這「病」有好幾種猜測,其中有幾種必須排除。

我們所能知道的是,這病是身體上的,明顯的、復發性的和使人羞恥的。

保羅在向加拉太人傳道時有一次復發,而信徒們待他很好。(14)

然而現在他們轉向保羅的詆毀者一邊;這使保羅十分苦惱。

整段插話激蕩著:鄰憫與熱情;充滿了擔心、困惑和焦慮不安。

受痛苦比使人痛苦好得多。

 

(ii)歷史事例(四21至五1)

這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兩個婦人和兩個兒子(21-23);第二部分是兩約和兩種經歷(四24至五1)。

保羅在這封信中一直強調律法和福音之間,亞伯拉罕所代表的和摩西所代表的之間,以及行為和信心之間的不同,而以他所稱的一個「比方」(24)結束辯論。

萊特福(Lightfoot)指出第二十五節中的「同類」,字面上的意思是「屬於同一排或同一行」,所以將本節中相對比的概念列成兩行最容易分清:

夏甲

撒拉

(女)為奴

自主婦人

以實瑪利

以撒

按著血氣生的(兒女)

憑著應許生的(兒女)

舊約

新約

律法

應許

地上的耶路撒冷

天上的耶路撒冷

趕出去

承受產業

 

通過這種比喻的方式,聖經上的人物和事件就被看作是屬靈實際的預表。

這方式曾為腓羅(Philo)奧利金(Origen)等人所採用,可具有啟發性而不落入奇想。

第三至四章的全部辯論要點是第五章第一節:「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 (轄)制。」

加拉太人若是服從猶太教的奴役,他們從異教的奴役中逃脫出來就幾乎沒有甚麼意義了。

基督的福音——沒有別的福音——不是加給另一種奴役,而是除去一切奴役,得享完全的自由。

「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滑到任何奴役的軛中去。」摩法特 (Moffatt)

「自由」與「捆綁」對比,是本書信的基本思想之一,它以其這種或那種形式出現11次之多:eleutheiia (4),eleutheros (6), 以Releutheroo (1)。

保羅當時心目中的自由是脫離猶太教的捆綁,但這決不是一個死問題。許多基督徒並沒有經歷過基督的自由,而是受捆綁於「繁文縟節」,禁食和節期、時令和季節,聖品人員的制度、教皇的權威、宗派偏見、習俗表號、學說標語,謹小慎微的儀式和嚴守禮儀細節,陳腐過時的傳統殘餘,神甫、牧師以及心情形勢等等。

拉撒路有了生命,但他沒有自由(約十一44),而成群的基督徒像他一樣,被緊緊包裹在屍衣裡;必須說許多人是:

「他們愚拙地高喊要自由,

真理能使他們自由,他們卻又厭惡;

他們喊叫自由時,其實是放肆,

因為愛那自由的,先要聰明又善良。」

針對這一切,保羅傳講自由的福音。

「從律法中得釋放,哦!其樂無窮。

耶穌已經流血,得以免刑!被律法咒詛,

因墮落遭貶, 恩典救贖了我們,

一次救贖直到永遠。」

 個人敘述(一 11至二21)和教義爭辯(三1至五1)以後是

 

3.實際勸吿(五2至六18)

主導本書信這第三小段的,是關於自由的好消息;保羅對此有 4點要說:自由的有力破壞;自由的更高表現、自由的永遠秘訣、自由的實際成果。

表160

加拉太書3號

第三部分

結語

六11-18

五2至六10

實際勸吿

1.自由的破壞

五 2-12

2.自由的表現

五13-15

3.自由的秘訣

五16-26

4.自由的成果

六 1-10

 

請閱作者的《認識聖經》(卷二)159-161頁

 

1.           自由的有力破壞(五2-12)

保羅警吿加拉太人關於受割禮的危險(2-12),他吿訴他們,若跟從猶太人的禮儀,基督就與他們無益了。服從一點,就是服從全部(參雅二 10),捆綁和自由不能並行。

為甚麼在賽跑中有停頓?(7-10)「一點面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此處說的是關於信心,而哥林多前書第五章六節是關於行為。

信奉猶太教者說出保羅自己也傳割禮;那麼他就想知道——假若果然如此——為甚麼他還受逼迫(11-12)。

2.           自由的更高表現(五13-15)

這在於「愛心」而不是彼此「相晈相吞」,自由表現為無私的服事。

3.           自由的永遠秘訣(五16-26)

「聖靈」和「情欲」,以及「聖靈」和「律法」(16-18)彼此相敵。

然後是兩個系列:一好一壞(19-23)。

情欲的行為(19-21)分為4組:(a)淫蕩、(b)拜偶像、 (c)紛爭、(d)荒宴。

請參閱羅馬書第一章二十九節及其後;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二十節及其後;以弗所書第五章三節及其後;歌羅西書第三章五節及其後。

聖靈的果子(五22-23 )分為3組,每組3項:與神的關係方面——「仁愛、喜樂、和平」。與人的關係方 面——「忍耐、恩慈、良善」,與自己的關係方面——「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行為」(Works)是多數詞,「果子」(Fruit)卻是單數,因為邪念有多種多樣,而聖靈的果子卻是一個和諧的整體。

我們若要靠聖靈得生,就必須向肉體死(24-25),並旦必須 靠聖靈「引導」而「得生」(25)。

 

4.自由的實際成果(六1-10)

此處第一個勸吿是要有同情心(1-5),然後是要慷慨大方。

我們應有同情心(六1-5)

基督徒之間沒有比有人「被過犯所勝」(1)時更需要同情心的了,而這種同情心卻很少見。大多的時候是沒有同情心,反而蜚短流長,實在可歎。要警惕這一點,因為我們也可能受試探,也可能處於需要我們所不曾有的這種同情心的情況之下。

接下來關於擔重擔和分擔重擔的話極其重要(2、5)。用了兩個詞,一個是baros (2),是應互相分擔的重擔;另一個是 phortion (5),是不能分擔的重擔。

我們都有別人能與我們分擔的重擔,只要他們願意;憂傷、失喪、缺乏、失望、失敗、懼怕等等擔子,本質上都沒有必要獨自擔當。對這樣的擔子,我們應該幫別人擔當(2)。

但還有另外一些重擔是不能分擔的,如同我們個人的本分和職 責。這些重擔是個人的裝備,是士兵的背包,每個人都必須自己攜 帶;我們不能把它扔掉,也不能把它放到別人肩上。

基本上屬於個人自己的本分把我們每個人置於孤獨之中(參亞 (二 12-14)。當我們最後站在基督審判台前時,將沒有任何人為我們負責;在那裡我們將不得不攜帶自己的擔子。

有一個介於「有些」和「人若無有(一無所有)」之間的境地 (3),需要加以思想(羅十二3-8)。

一首讚美詩裡面說:「阿!要一無所有,一無所有。」我們需另一首說:「阿!要有些,有些的」讚美詩。

 

我們應慷慨大方(六6-10)

保羅在這個勸吿中的要點是:責任(6)、原則(7-8)、勇氣 (9)、機會(10)。

這關於人世上施捨的一段在上下文方面使人驚奇而語氣很強 (6-10);而且觀點堅定有力(8-9),請與哥林多前書第九章;哥 林多後書第八至九章;腓立比書第六章十至二十節相比較。注意此處兩個偉大的論點:

 「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7)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9)

 

結語(六11-18)

此處保羅提醒人們注意他的親筆字(11 )、他的敵手(12- 13)、他的自辯(14-16)和他的使徒身份(17);最後以一個簡短有力的祝福結束此信(18 )。

保羅向自己死了,向律法死了,也向世界死了(二 19-20,六14)。

路德(Luther)說:「這世界與我合一。世界對我毫不關心,而我則與它不相上下,同樣極少關心它。」

波里克裡斯(Pericles)說過:「使士兵加增光輝的,不是金、銀、寶石,或雕像,而是刺穿的盾牌、擊裂的頭盔、砍鈍的刀、疤痕累累的臉。」

「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六17)

保羅可能只「親筆」寫了最後一段(11-18),也可能寫了全信。喬治•鄧肯博士(Dr. George Duncan)說:「風格和內容相似,表明加拉太人並沒有代筆,而是從頭至尾出自使徒之手。」

這封偉大而實用的個人辯論性書信就這樣結束了;耶穌的信徒們一定對之永懷感激。

關於保羅書信,只出現在加拉太書中,而不出現在新約其他卷中的詞,請閱作者的《認識聖經》(卷二)157-158頁。

 

保羅書信

第2組 羅馬書

主後58年

 

這是第二組4封書信中的最後一封,也是這4封中,以及保羅的所有書信中最偉大的一封。

這信是使徒于主後58年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途中(徒二十一 15、17),在哥林多停留的那三個月期間(徒二十2-3)所寫的。

正如與哥林多書信相比較所表明的,加拉太書很可能也寫於同一時間(即寫于林前後同時一譯者)。

羅馬書是所有書信中最完全、最有條理的一卷;從許多方面發出來的讚譽都不過分。

「這是保羅最偉大的著作。」柯福(Alford)

「這是最深奧的現存作品。」考裡瑞支(Coleridge)

「人類心靈信服和領悟的最偉大傑作;神在基督裡拯救世人之工的首次邏輯性展示。」哥得克(Godet)

「新約聖經的主要部分;完全的福音。」路德(Luther)

「每個基督人應以之為食,作他每日的靈糧。」加爾文 (Calvin)

「所有使徒著作中最偉大的而豐富的著作。」邁爾(H.A.W. Meyer)

「基督徒的人類史觀。」掃路克(Tholuck)

「它無疑是這位最偉大使徒關於罪和救恩之教義的最清晰完滿的敘述。」法拉(Farrar)

 

本書的價值是多方面的。在歷史方面,它十分有助於理解保羅時代的基督教和世界。在智慧方面,其形式和實質都極其需要用心思想。在基督信仰理論方面,它的措詞和教訓既深刻,又富綜合性,在靈命方面,它是關於基督徒生活的範圍,秘訣和力量的偉大啟示,實際上,它對於相信的人和在基督教會中的影響,是無法估量的。

這信是由堅革哩教會中的非比帶到羅馬去的(十六1),堅革哩是哥林多二個港口之一。確實沒有哪位信使曾攜帶過這麼重要的 文件;其丟失將會是個不幸的災難。

 

 

 

 

 

 

 

 

 

 

 


這信所帶到的城市是羅馬,世界的大都會和世界交往的中心。 各種國籍和社會階層的人們湧向這個城市並在其中聚集。

它曾被詩人們和演講家們贊為「城市之(皇)後」、「神仙之鄉」 、「金色羅馬」,以及「世界縮影」。

它以其幅員之廣闊,人口之密集,各種民族和宗教之富於代表性,又是帝國一切珍奇異品的天然寶庫,政治和知識生活的中心, 而且為其居民免費提供精彩的娛樂,而迷惑吸引了各式各樣的冒險家和知識份子來到它身邊。

富人到羅馬去盡情享受,窮人去乞討;新公民有投票選舉權;被剝奪公民權的要求恢復。

亞洲的修譯學者、希臘的哲學家、迦勒底的占星士、埃及的魔術師、乞討的伊希斯女神僧侶,都為了生存競爭而互相擁擠在這個大都會中。

正如法拉(Farrar)所言:「保羅時代的羅馬,是處於其窮奢極欲,浮華墮落的新紀元,保羅寫給這座帝國城市中居民的莊嚴指控 (羅一20-32)實無可辯駁。」辛尼加(Seneca)曾把羅馬比做一個藏污穢的污水池;周文諾(Juvenal)則將她描繪為污穢的陰溝;一切低劣殘渣和敘利亞低劣潮流都流入其中。

「羅馬是處於由狂人和怪物組成的專制政府,所加給她的醜行壓軋之下,受那個時期的污穢所腐蝕,因競技場的殘酷而變得麻木不仁;擠滿了寄生蟲、騙子、囚犯和最下賤的奴隸,……被棄的士兵和淪為貧民的暴徒威嚇著,這個世界首都在當時呈現出世界史上一幅空前恥辱和悲慘的圖畫。」法拉(Farrar)

保羅的這封了不起的書信就是寫給在這個城市中的基督徒,而且看起來好像那裡並沒有中心組織,而是由幾個分散在這個大城市中的小組組成教會;每個小組有他們自己的聚會地點。

沒有說明這封信是送到哪個小組那裡,又是如何傳到別的小組去的,但總是比「以弗所書」之分發到西部小亞細亞的各教會容易完成吧。

「使徒行傳」這卷書在羅馬與我們分手很有意義。這個城市從一開始就已經有意無意地成為基督教會的目標,而且不無理由在神的偉大計畫中納入了一些有重要意義的城市,作為基督教標記的十字架大旗迅速而確定地向西方移動。耶路撒冷是起點,羅馬是目標,幾個大的終點站乃是敘利亞的安提阿、以弗所、腓立比和哥林多,而且這幾個城市當選是有深遠理由的。

猶太人於主前第2世紀開始分散,遍佈文明世界;他們當然也沒有漏掉羅馬。他們當中很多人住在羅馬做生意,而且後來(主前 63年)由於龐培(Pompey)大帝將猶太俘擄帶進城而使這種生意人數量大大增加。

據使徒行傳記載,約在主後52年,革老丟發佈過一道命令,要所有的猶太人離開羅馬(十八2);斯維都尼亞(Suetonius)將這事歸因於猶太居民區「在克裡斯特(Chrestus)挑撥下」之不斷的騷亂。

這情況看來說明早年基督教在羅馬的宣道逐漸有了成效。這次的驅逐出境,使保羅曾與之同住同勞動作工的亞居拉和百基拉到了哥林多(徒十八1-4)。

從這封寫給羅馬的書信中清楚看出,有許多猶太人成了基督徒;這是鑒於其中引用了許多舊約聖經,特別是在第九至十一章。

傳說中將羅馬教會的建立歸功於彼得,並稱他作那裡的主教 25年之久。

這個傳說的第一部分幾乎肯定不正確,而第二部乃是愚拙的無稽之談。

若這些傳說為真,「羅馬書」裡肯定會有所提及,這書信就是帶到那城市去的,或是在「以弗所書」、「羅馬書」和「腓立比 書」裡提及;這些書信是從那城市發出的。

相反,保羅說出他來曾在別人的根基上建造,而是到別人沒有 到過的地方去(林後十15-16;羅十五20-22 );這也為他希望去羅馬提供了一個理由(參一8-15)。

實際上,在羅馬的教會肯定不是使徒建立的,而是起出於「從羅馬來的客旅中,或是猶太人」和在五旬節那天歸信基督而「進猶太(基督)教的人」(徒二 10)。

此外,當時在羅馬帝國,到處行動都很自由,在來來往往的人群中,肯定曾有基督徒;那些從安提阿、以弗所、哥林多和其他受過福音影響的地區去的信徒。

所以保羅不是去羅馬建立教會,而是去查看一個數年前他曾給他們寫過信的教會。

給羅馬的書信並非像給哥林多的那兩封一樣,針對實行性的弊 病而寫,也不像給加拉太人的信那樣,因教義方面有問題而寫,儘管實行問題和教義問題無疑在羅馬也都存在,但保羅寫信到羅馬卻有另外的原因。

可能有3個原因,並按其重要性為次序列出如下:

 

1.保羅想要去羅馬看望

他清楚的說:他祈求能順著神的旨意,順利地到羅馬去,他曾多次定意去這個首都,並準備在那裡傳福音;在他所在之處已再沒有可傳的地方,而且好幾年來,切心想望去拜訪這個特大城市;他應許他要在去西班牙時順路去。

保羅曾在東方傳福音,如今他從哥林多放眼西方,到這個文明首都羅馬去。

2.律法與福音的關係

當時保羅剛剛寫完「加拉太書」,關於律法和福音、猶太教和基督教、行為和信心,以及信主的外邦人與雙方的關係等問題充滿了他心思和頭腦,而且由於聖靈的引導,他覺得非把這個重要的題目寫得更完全些不可。

所以,加拉太書是寫羅馬書的部分原因。

3.佈道旅行的結束

使徒已傳福音十多年之久,於此期間作了三次旅行,使他從敘利亞的安提阿到了腓立比,雅典和哥林多。當他寫「羅馬書」時,大約差不多60歲,但鑒於他身體方面長久以來的情況,以及他多次遭受的苦難(林後十一23-29),他在主後63年可能足以稱自己為「我這有年紀的保羅」(門9)了。

所以,他已幾乎不可能再出外旅行,而且他一定感到有個強烈的神聖要求,將他在作使徒的這些艱苦歲月中宣講教誨的要義總結出來;這就是他在「羅馬書」中所做的。

「這書信是早先那些多事年月中思想和爭戰的成熟產物。」珊狄和海得蘭(Sanday & Headlam)然而這份基督教教義綱要從羅馬教會或任何其他東方或西方的城市傳播得更為廣泛。

關於這卷書信的意義,意見分歧,有人認為主要是歷史方面 的,而另有人認為是教義方面;有人認為第九至十一章是這卷書信壓倒一切的主題;另外卻有人認為這幾章是次要的,甚至是無關緊要的、是插入語。

還有些人將這卷書看作一個整體,認為其中各個部分都與「神的義」 (一 16-17)這個概念有關。

按照後一個看法,這書信清楚地以3小節為代表來分段:第一節的主題(二 18至八39)是神的義與罪行和罪的關係;第二節的主題(九至十一),神的義與以色列人蒙召的關係;第三節的主題 (十二至十五13),神的義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據此我們看出,第一節屬教義性;第二節是天命;第三節屬實行性。第一節論救恩;第二節講歷史;第三節論行為。

表161

羅馬書1號

前言

—

1-17

I

II

III

 

 

 

後語

十五

14至

十六29

—18至八39

九至十一

十二 1至十五13

教義

天命

實行

救恩的宗旨

歷史的宗旨

行為的宗旨

1.基督徒的信息

(一 18至五1)

摘要(五12-21)

1.以色列蒙召

(九 1-29)

1.本分的途徑

(十二至十三)

2.以色列被棄

(九30至十21)

2.行動的準則

(十四1至十五13)

2.基督徒的生活

(六1至八30)

摘要(八31-39)

3.以色列轉變

(十一 1-36)

 

請參閱作者所著《認識聖經》(卷二)174-175頁;及《救恩和行為》。

從整體看這卷書信,其各部分的次序不能不給我們留下深刻的印象。暫且放下第九至十一章,我們就看到,正如常常可見于保羅書信(加拉太書、以弗所書、歌羅西書)中的那樣,信心和行為密切相關,而且依此次序(1-8,12-15)。律法說:遵行,就必得生;福音卻說:活著,就要遵行。在保羅的基督信仰理論思想中第一要注意的:不是「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to work out your salvation ),而是「得救,然後將得救的工夫作成」 (to get salvation, and then work it out ), 因為沒有人能作成 (work out)未曾先作在他裡面(work in)的(腓二12-13)。

常言說:「行為是死的,行為的結局就是死」,正是將行為置於教義以前時,這話才正確。保羅沒有將生命之始從屋頂開始建造,而是首先打下一個堅實的,能穩當地來承受一座牢固房屋的根基。這位使徒從不勸人為著得救作工,而是以得救為起點作工。保羅和雅各並無分歧。保羅說:「信心應導致好行為」;雅各則說:「好行為才能證明有信心」。

 

I.教義方面(一 18至八39)

神的義與罪和罪行的關係

在教義這一段(一1-8)中可以看出一個合乎邏輯的次序。使徒首先考慮基督徒的信息(一至五章),然後才是基督徒的生活(六至八章)。

沒有基督徒的信息,就不可能活出基督徒的生活。真理必須先於經歷。是信息說明要怎樣生活,生活則證明信息中的真理。

表162

羅馬書2號

教義方面——救恩的宗旨(一 18至八39)

1基督徒的信息

(—18至五21)

2基督徒的生活

(六1至八39)

(i)定罪(一 18至三20)

(i)成聖(六1至八11)

(a)關於外邦人(一 18-32)

(b)關於猶太人(二 1至三8)

(c)關於世界(三9-20)

(a)成聖的原則(六1-14)

(b)成聖的實行(六15至七6)

(c)成聖的攔阻(七7-25)

(d)成聖的能力(八1-11)

(ii)稱義(三21至五11)

(ii)得榮耀(八12-30)

(a)稱義的根基(三21-26)

(b)稱義的方法(三27至四25)

(c)稱義的果效(五1-11)

(a)得榮耀的應許(八12-30)

(b)得榮耀的盼望(八18-27)

(c)得榮耀的必然性(八28-30)

摘要(五12-21)

摘要(八31-39)

 

I.基督徒的信息(一至五)

在基督徒的信息中有兩個突出的調子——「定罪」和「稱 義」;它們也是按此次序彈奏的,沒有定罪就不需要稱義;沒有捆綁就不能給予自由;已有生命的也無法再分給他生命。在神的旨意中,稱義繼定罪以後而生效,而且定罪之毒有多深,稱義之福便有多廣。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 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i)定罪(一18至三20)

使徒說明所有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被定罪,所以普世的人都被定罪(一 18至三20)。

一種信仰要普通有用和有效,就必須滿足普世的需要,而此處表明基督徒的信仰所滿足的需要,是普世性的,沒有別的信仰能滿足世界的需要,所以沒有別的信仰就其範圍而言,是普世性的。

首先論到外邦人的定罪(一18-32),並且闡明他們的責任、罪狀和刑罰。他們的責任是他們的罪狀的理由,而他們的刑罰是其結果。

(a)責任只意味著反應的能力,而這能力必須時時以知識為根基,此處正是聲明,外邦人有使他們能作出反應的知識(一 18-20)。

信仰有天然的和由啟示的。前者是指我們從自然來源中得到關於神的和關於我們的本分的知識;後者乃是通過特別而獨有的啟示,如同猶太教和基督教。保羅指責猶太人時(第二章),是站在以後者為根基的立場上,論到外邦人時,乃是以前者為根基的。

物質和道德領域都是神性的表現,祂不但啟示在人類良心中, 而且良心本身就是這啟示的一部分。

有位哲學家說過有兩件奇妙的事——這明亮的世界,和道德律,我們可以從世界之內的事物領悟世界以外的,並且上升,如腓羅(Philo)所說:「好像藉某種天梯,從下向上,使用可能的推理,從祂的作為推測這位造物之主。」

(b)罪狀是可怕的,而異教徒的罪狀從沒有比這一段(一21-32 )所說的更可怕。

那些外邦人,尤其是羅馬的外邦人,被指責為不虔不義(一18)、不敬畏神(一21a)、傲慢(一21b)、拜偶像(一23、25)、淫亂放蕩(一24、26-27 )、不道德行為——關於這方面,有21條——和頑固不化(一32 )。

這一系列罪惡簡直是毀滅性的,但是我們中間難道有任何人能置身度外嗎?

(c)刑罰無可避免地隨著這樣的罪狀臨到;這個過程說明神的態度和行動(一 18、24、26-28、32 )。

此處說了三次,「神任憑他們」(一24、26、28),這不但意味著,神容許罪人自行其是,而且也表明他們犯罪的結果是神的審判所致。「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一32)

接著是對猶太人的定罪(二1至三8)。

猶太人論斷者與外邦罪人處於同等地位,因為神不偏待人(二 1-11),不是聽律法的,而只有行律法的,在祂面前得稱為義(二12-16)。

猶太人確實有特別的啟示,但他們違反了這個啟示(二17- 24),而且由於他們的品質和行為,他們的割禮是無用(二25-29)。

猶太人確實有多長處,但若他們不能與之協調一致,這些長處並不能救他們(三1-8)。因此普世定罪的道理就顯明了(三9- 20),經上的話宣示人類犯罪的普遍性(三10-18),並向猶太人表明,顯明罪的律法並不能除去罪。

只有領悟和承認了關於普遍定罪的真理,我們才算是為後面關於基督徒的信息——稱義的福音這一部分作好準備(三21至五11)。

 

(ii)稱義(三21至五11)

神的恩典是稱義的根據(三21-26)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三24)這句話是本書信的,也是基督徒信息的核心。

「稱義」、「白白地」、「恩典」、「救贖」、「基督耶穌」;何等一些偉大詞句概念組合。

「稱義」的意思是「宣告為義人」;此處(三21-26)吿訴我們,這義的根源在於神,是已經顯明出來的,是在律法以外的,是 預先吿知的、是賜予的——是貴重的——是贖回的——是合乎道德的、是有功效的、是決定性的。

稱義的方法是我們的信(三27至四25)

稱義不能憑人的功勞,也不能憑自己的信心,而只能憑信那使人稱義的神,這一點已表明在亞伯拉罕的經歷中;他是在受割禮以前就信的(1-12)。

給他的應許並非以守律法為條件,而是以信;凡相信的,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13-18 )。

亞伯拉罕的信,以及基督徒的信是關於基督從死裡復活;祂為我們的過犯死了,又為叫我們稱義復活了(19-25 )。

稱義的功效是信心(五1-11)

關於過去的信心(1)、現在的信心(1-2 )、關於將來的信心(2)。

患難痛苦不能破壞這信心(3-5),因這信心已由神在基督裡所顯明的大愛證實(6-8),所以我們可以因神自誇;祂已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9-11)。

先前的一切都總結在了不起的一段裡(12-21 ),對定罪和稱義追蹤到它們在亞當和基督裡的歷史根源(請閱作者的《救恩和行為》27-28頁)。

 

2.基督徒的生活(六至八章)

正如基督徒的信息中之有兩個調子,此處也有兩個:成聖,關係到現在(六1至八11),和得榮耀,關係到將來(八12-30)。

 

成聖(六11至八11)

保羅分4點闡述成聖的道理,分別關係到成聖的原則(六1- 14),實行(六15至七6)、攔阻(七7-25)和能力(八1-11)。

在作者所著《救恩和行為》(29頁)及以下將這個摘要加以闡述,部分內容如下:『第六至八章所述是關於基督徒生活這個題目的經典著作,給人多麼密切的關注都不過分……前五章是根基;作為上面建築的第六至八章就建於其上。不但一定要先相信基督徒的信息,然後才能活出基督徒的生活,而且活出基督徒的生活是已經相信了基督徒信息的證據;沒有根的地方不可能有果,但果是根的證據。

我們稱義是在於被釘十字架的救主;成聖乃是在於復活的主。由於在教會思想和訓誨中這兩個題目的分離,基督徒經歷方面的損 失是無法估量的。在基督裡因信稱義僅僅是神對我們的旨意之開端;接下來是按照啟示的樣式中的一種生活。這樣式就是現在本書信第六至八章裡面……。

首先講述「成聖的原則」:個人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六1-11) ……。由此引導人思想成聖的實行問題;這要藉著信徒順服其作為基督徒的新關係而實現(六12至七6)。

但是這樣一種生活在過程中不會不遇到挑戰。從而提出成聖的攔阻;這攔阻就是在人裡面的罪和己的活動(七7-25)。

最後說明成聖的能力,就是讓聖靈不受攔阻地支配我們(八1-17)。

此處已毫無遺漏地將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明白和更充分地認識,基督所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一至五章)和「並且得的更豐盛」(六至八17)的道理闡明。

使徒是在論到當我們稱義以後,對我們的要求,一種有原則的生活;這原則若得到領會和相信,能導致成聖。

那麼這原則乃是甚麼呢?那就是基督徒自認與基督同死同復活……。

與基督同死是新約聖經中最深奧的真理……也是對基督徒群眾一般經歷的挑戰。我們這在亞當裡已經「死在罪中」的,如今是在基督裡「向罪死了」。

以上所述是憑信心接受的事實,而不是一種感情方面的經歷,而且這正好以前面關於亞當和基督聯合作王的那段話為根基(五12-21)。按天性我們是處於亞當權下的罪人,但藉著恩典,我們已處於基督權下在罪上死了。

在第六章一至十一節,這11節中關於我們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和同復活所用的希臘文不定過去時態(表示單數和過去完成的動作……)出現11次之多,所說的是:「在罪上死了」(2)、 「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3兩次)、「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4)、「我們 ……從死裡復活一樣」(4)、「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 (6)、「因為(祂)已死的」 (7即基督)、「我們若是與基督同 死」 (8)、「基督(耶穌)既從死裡復活(了)」 (9)、「祂死是向罪死了」(10即基督兩次)。

這意味著,正如基督死了,而且復活了一樣地肯定,每個信徒在祂的死和復活中也向罪死了,向「生命的新樣」復活了。當基督被釘十字架時,「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我們過去和現 在從亞當繼承的一切,神都已廢棄,都已使之合法地,而不是試驗性地結束,將已釘十字架並非我們所能完成,因那是在髑髏地完成的。第一至五章向我們說明:基督為我們死了,第六章則吿訴我們:我們已與祂同死。

基督為罪和向罪而死,我們不能為罪而死,但在基督的死裡, 我們確實已向罪死了。祂於當時當地使祂自己與罪的關係也成為信徒與罪的關係,所以我們要「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向神是活著的。」

我們已對「成聖的原則」給予詳細說明,因它對於明白作基督徒的最深層意義至關重要。

一旦本書信的這一重大部分為基督徒所明瞭和遵行,關於成聖的眾流派都將消失,而基督徒就將活出在神命定的層次上的生活來。

 

得榮耀(八12-30)

但是基督徒的生命不在今生結束,它持續到來世,並且在來世得到完全(12-30)。在今生開始的恩典,將要在來世成為極大無比的榮耀。

關於這屬於啟示之一的真理,保羅論到它的應許(12-17)、 它的盼望(18-27)和它的確定無疑(28-30)。

一些聖經中最偉大的言詞就出現在本書信的這部分。「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于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18)

「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26)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28) 這一整段(八12-30)真是一首極其歡快的抒情詩。 接下來是一首無與倫比的得勝凱歌,作為本書信教義部分的結束(31-39)。

此處沒有優於欽定版者。

「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

祂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 同白白地賜給我們麼?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

有神稱他們為義了。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

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

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饑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

在這一切的事上,靠著愛我們的主,已經得勝有餘了。

(第三十至三十四節不是疑問句,儘管幾乎可以肯定它們是)。

我們罪人藉著那當我們還作罪人時就為我們而死,而且復活的基督,從第一章十八節至三章二十節那絕望的最低層,被高舉到第八章得勝的頂峰。哈利路亞!

 

II.天命方面(九至十一章)

就以色列的呼召論神的義

從第一至八章過渡到第十二至十五章,從教義過渡到實行,自然而合乎邏輯,但絕不能因此以為第九至十一章是插入語或無關重要,若是這幾章被略去,保羅的佈道信息摘要就會十分不完全了, 因為在神的計畫和贖罪的旨意中,猶太人不但有其地位,而且是首要的地位。

對此保羅已在本書信中提及——在第二至三和八章和第四章, 但若要將他這關於贖罪過程的綜述寫得完全,就不得不加以重述。 在考慮他的主題時,舊約聖經不但有關,而且關係至為重要; 舊約聖經是關於以色列人在完滿成全贖罪計畫中之地位的記錄。

表163

羅馬書3號

II天命方面——歷史的宗旨(九至十一章)

1.以色列蒙揀選

(九 1-29)

2.以色列遭棄絕

(九30至十21 )

3.以色列的歸信

(十一1-36)

(i)問題

(九 1-5)

(i)尋求憑行為而非憑信心稱義

(九30至十13)

(i)不是全部棄絕

(十一 1-10)

(ii)辯護

(九6-29)

(ii)機會和警吿被忽視

(十 14-21)

(ii)不是最後的棄絕

(十一11-32)

讚美詩(十―31-36)

過去

現在

將來

 

猶太人在歷史上的意義是個被一般基督徒十分忽略了的問題, 但這個忽略並不降低,也不能降低其重要性。我們和猶太人的關係並未了結,而且不會了結,直到神的旨意完成,甚至到那時也不會了結。

把第九至十一章看作羅馬書描述的啟示要旨比認為它不過是插入語,更接近真實情況。

這二章的論點,循歷史次序,以色列蒙揀選是關於過去,被棄絕是關於現在,其歸信則屬於將來。

本書信的這一節是真正歷史的宗旨,若想要明白歷史的真義而把猶太人看為無關大局,必然造成錯誤混亂。

 

1、以色列蒙揀選(九1-29)

(i)關於揀選的種種問題(九1-5)

「揀選」問題是個困難問題,總會帶有一定程度的神秘性。然而有兩件事是真確的,不管我們是否能將它們協調一致,那就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這兩者誰也不能將誰除掉。它們在聖經中都有教導,在經歷中也有例證。

必需注意,在羅馬書的這一節中所論到的揀選,不是揀選某個個人,而是揀選一個民族。

神為何揀選希伯來人,而不是埃及人、亞述人,或巴比倫人、 或其他甚麼族的人?(申七6-8 )世界歷史又為何與約但河,而不是與底格裡斯河、幼發拉底河、尼羅河,或哈博河有關?

思想這問題的人們所得出的答案可以不同,但無人能否定這個事實。

 

(ii)為揀選辯護(九6-29)

悲歎以色列和彌賽亞之間的隔離(1-5)之余,使徒為神對猶太民族的態度進行辯護,他指出這態度。

(A) 符合神的應許(6-13)

(a) 對亞伯拉罕(6-9)

(b) 對雅各(10-13)

(B) 符合神的公義(14-18)

(a) 摩西的情況(14-16)

(b) 法老的情況(17-18)

(C) 符合神的權柄(19-24)

(a) 這權柄的絕對性(19-21)

(b) 這權柄的運用(22-24)

(D) 符合神的啟示(25-29)

(a) 關係到外邦人的(25-26)

(b) 關係猶太人的(27-29)

 

2. 以色列被棄絕(九30至十21)

(i)尋求憑行為,而不是憑信心稱義(九30至十13       )

此處使徒由思想神的權柄轉向思想人的責任。

以色列是因棄絕神而遭神棄絕,「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約一11)

猶太人已被棄絕,因為他們憑行為,而不是憑信心,尋求稱義;外邦人已被悅納,因為他們不憑行為,而是憑信心尋求稱義 (九30-33)。

猶太人對義的追求雖然熱心,但缺乏真知識(十1-4)。 猶太人的這種無知不可原諒,因為經上明說人稱義不是憑行為而是憑信心,猶太人和外邦人都一樣(十5-13)。

(ii)機會和警告都被忽視了(十14-21)

福音傳遍天下已使天下人有可能相信(14-17)。

猶太人棄絕福音和外邦人接受福音,都已預示過(18-21)。

歷史方面和屬靈方面的思路在這場辯論中互相交織,難分難解。

 

3. 以色列的轉變(十一 1-36)

這一段在歷史方面和預言方面都極為重要,歷史方面的在第一 至十一節;預言方面的在第十一至三十二節:

(i)以色列並非全部被棄絕(十一 1-10)

保羅的論點:

(a)猶太人有一部分餘數蒙拯救(l-5a)

個人實例(1):

歷史類比(2-4)

目前的事實(5a)

(b)這餘數是憑恩典,而非憑行為得救(5b-6)

(c)得救的是全數,而非以色列民族(7-10)

說明此民族遭棄絕(7-8)

這民族遭棄絕早有預示(9-10)

使徒繼續說明:

 

(ii)以色列之遭棄絕不是最後的(11-32)

(a) 以色列的跌倒已給外邦人帶來祝福(11-14)

(b) 以色列的恢復將使天下人蒙福(15)

(c) 以色列的未來因其過去而得到保證(16)

(d) 橄欖樹的例子(16-24)

給外邦人的警吿(16-22)

給猶太人的應許(23-24)

(e) 以色列現在的地位和未來的前景(25-27)

(f)  神對猶太人和外邦人的計畫(28-32)

我們曾稱這三章(九至十一章)為天命的,這意味著一種方法和一個時期;神對付以色列民族的方法和對付他們的時間——過去、現在和將來。

這就有必要對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和雙方各自之間的分別,以及神的教會有所認識(林前十32)。 屬地的國和屬天的教會之間也有分別。奥古斯丁(Augustine)說過:「認識天命才會明白聖經」。大衛·布朗博士(Dr. David Brown )也說過:「看來那些認為只能從基督教會方面去理解在舊約聖經中一切有關福音的預言和『雅各、以色列』等名稱的人讀舊約聖經,與使徒有所不同;使徒正是從舊約聖經預言裡那些名稱的運用中得出論據,證明神有恩惠為天生的以色列人保留。』

認識以色列和教會之間——羅馬書第六至八章和第九至十一章之間——的分別之重要性,可以通過將以下兩段經文並列閱讀看出來:

「(沒有任何事情,)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的。」(八38-39)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十一21-22)

後一句話不能應用在基督徒身上;前一句話也不能應用在以色列人身上。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祂的判斷,何其難測, 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源頭),倚靠祂(方法),歸於祂(結局);

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

 

III.實行方面(十二 11至十五13)

神的義關係到日常生活

基督教雖然既合乎倫理,也合乎哲學,但它既不是一種倫理, 也不是一種哲學,而是一種生活,它不是理性的知識,而是有力的生活。正因如此,這卷偉大的書信在它的十六章中拿出4章——全卷的1/4——用以專論基督徒的行為。

這並非虎頭以後的蛇尾,而是基督教的冠冕。

本節的主調是本分和行為,將本分的道路和行為的原則講說明白。

表164

羅馬書4號

III實行方面——行為的宗旨(十二1至十五13)

1.本分的道路   十二至十三章

2.行為的原則   十四1至十五13

(i)各種不同的領域(十二 1至十三7)

宗教的(十二 1-13)

社會的(十二 14-21)

公民的(十三1-7)

(ii)推動力——愛(十三8-10)

(iii)極大的鼓勵基督再來(十三11-14)

(i)彼此寬容(十四1-12)

 

 

 

(ii)兄弟般的義務(十四13-23)

(iii)像基督那樣體諒(十五1-13)

 

1、本分的道路(十二至十三章)

對此問題僅給以簡短論道,但見解不同一般。說明基督徒的本分涉及哪些領域;其推動力是甚麼,偉大的鼓勵又是甚麼?

(i)本分的不同領域(十二1至十三7)

以兩節深奧的經文(十二1-2)闡述基督徒生活的基本條件,從這兩節經文中我們看出,這些條件有外面的,也有裡面的。外面的條件是獻上身體;裡面的條件乃是心意更新。提出了一個與這裡面條件有關的綱領:「不要效法……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展現了一個過程:「心意更新」,顯明一個目的:「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在這個根基上可以看出,基督徒的本分存在於幾個一定不能混淆的領域裡。

每個基督徒都生活在教會裡(十二3-13 )、在世界裡(十二14- 21)、在國家裡(十三1-7),他的本分就存在於這每種領域之中。

在教會裡,我們既有共同的責任(十二4-8 ),也有個人的責任(十二9-13)。

在世界裡,我們的本分是多重的,使徒舉出其中的11個方面:慈善、同情、平靜、謙卑、不自滿、不以惡報惡、仁愛、和平、不復仇、寬恕、以善勝惡(請閱作者所著《救恩和行為》88-92頁)。

基督徒在國家裡必須正確辨識合法當局並且服從它,只要這服從不違反他對神的本分。

(ii)本分的推動力(十三8-10)

提出兩個簡短的勸吿:一個消極的——「凡事都不可虧欠 人」;一個積極的——「彼此相愛」。關於這個題目,有大量的話可說。

(iii)本分的極大鼓勵(十三11-14)

這鼓勵就是主的再來,「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 ……就當……就當。此處將過去,將來和現在綜合起來。

保羅說:「要儆醒,穿戴整齊,為人端正。」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2.行動的原則(十四1至十五13)

我們的一切行動都應遵守原則,所以認識這些原則對我們是有益的;此處保羅舉出三條:寬容、責任、體諒。

(i)基督徒應彼此寬容(十四1-12)

我們一定會對使徒所做的——他將基督徒分為剛強的和軟弱的——有些猶豫,然而當然,這個分別確實存在。

「剛強的」應警惕自由主義;「軟弱的」則要警惕蒙昧主義。

「軟弱的」基督徒一心專注於哪種食物可吃(十四2-4),和哪些節日當守(十四5);成熟的基督徒則會越來越少為這類事擔心,因為他們能夠分辨無關緊要的事和必不可少的事。

哥林多前書第八章七至十三節的問題是局部性,而非普遍性 的;但歌羅西書第二章十六至二十三節所載對任何時代和地點都適用。

這個基督徒不應恥笑那個基督徒吃素;那個也不應厭惡這個吃葷。

那些紀念基伯爾(Keble)所稱之「基督降生」年者和不紀念者之間也應互相寬容。

這裡提出的原則適用於形形色色的多種問題;我們應在問題發生時,隨時注意自己如何對待,並且是遵照本段的靈。

 

(ii)基督徒應認可兄弟情誼(十四13-23)

此處提醒人們注意基督徒的「自由」和「愛心」的相對重要性。

去作一切我們有權利去做的事,並不總是正確的。 有甚麼比自由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愛心,「由於一些本身是合理合法的行動,和堅持無疑是神賜給我們的權利,極有可能傷害我們的基督徒同伴。」多瑪斯((Griffith Thomas)

在具體實行中,要為了遷就信心軟弱之人的遲疑顧慮而作自我否定到何種程度,可能難以決定,但此處清楚地闡明了原則。最終的選擇必須是愛心。

(iii)基督徒應實行基督般的體諒(十五1-13)

「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1-3)

叫人喜悅比服從更高一層。我們「當」作的我們本該去作。

多瑪斯(Griffith Thomas )對第一至七節分析如下:「責任(十五1)、開導(十五2 )、效法(十五3 )、證實(十五3 )、鼓 勵(十五4)、祈求(十五5-6)、應用(十五7)。」

基督、聖經和禱吿將能使我們在每方面關係中活出應有的樣式。

使徒從談論軟弱的和剛強的信徒,轉到猶太人和外邦人這個更大的議題(十五8-13)。

關於這一段,珊狄(Sanday)和海得蘭(Headlam)這樣說:

「保羅有兩個目的,他寫信提醒外邦人:他們是通過猶太人蒙召, 而猶太人呢,他們生存的目標和意義就是呼召外邦人。外邦人必須記住,基督是成為猶太人拯救他們;猶太人則要記得,基督來到他們中間,是為要叫世上一切家庭都蒙福:雙方都必須認識到最終的目的是顯明神的榮耀。」

保羅末了的話(十五14至十六27)包含幾個方面,首先是一些解釋(十五14-21);然後關於計畫(十五22-29)、然後要求禱吿 (十五30-33)、然後一些問候(十六1-16)、然後針對假師傅的警 吿(十六17-20);再後又一些問題;最後是一段讚美辭(十六25- 27)。

這位使徒的著作中之最偉大的著作,就這樣結束了:在歷史、 天命、哲學、證據、教義、預言、靈性,和實行等各方面,都有重大意義。

路德(Luther)說得好:「一切真基督教的內涵……都可以在此發現,其完美絕倫,無出其右者,如此富珍貴的屬靈財寶,即使讀上千萬遍,仍有新的收穫。」

願榮耀歸於聖父、聖子、和聖靈。阿們!

 

保羅書信

第3組

歌羅西書  腓利門書

以弗所書  腓立比書

主後61-63年

監獄書信

基督與教會

————————

 

保羅書信

第3組

主後61-63年

歌羅西書、腓利門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

神的生命書信

基督與教會

 

 

提示

讓我們記住使徒保羅的信分為四組;各組特點分明:

1組.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第二次降臨,末世論

2組.  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羅馬書

關於救恩的真理,救世論

3組.  歌羅西書、腓利門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

基督與教會,基督論

4組.  提摩太前書、提多書、提摩太后書

教會組織,教會論

以上各組之間相隔的時間大約分為4年:主後52-53年;57- 58年;62-63年;67-68年(圖表147)。

各組在主題和風格上的差異產生于寫信時保羅的觀點和福音所及地區內基督教會所處的環境和教會內部的改變。

第1和第4組呈現出鮮明反差。第1組講的是基督第二次降臨為期不遠:第4組則設想在二次降臨以前有一段無定限的時期,使教會組織成為必需。

第2第3組也表現出鮮明反差。第2組有重壓和風暴,而在第3組 則成為一種深沉的平靜,爭辯是第2組的特點,第3組的則為沉思。第2組有艱勞,而在第3組,這艱勞變成安寧(圖表149 )。

第2組寫成時,保羅處於其自由佈道的頂峰,當時他大約 58歲,傳福音已約20年之久,然而當第3組寫成時,保羅已不再自由,而是在羅馬作囚犯,儘管不是在公家的監獄中。

正是這種囚禁生活給予使徒一個機會,使他能夠以一種在長途 旅行時作不到的方式進行思想。

若非他被囚,這些書信會寫成嗎?若是以西結不曾被囚、若是 約翰不曾被流放在拔摩海島上、若是本仁約翰(John Bunyan)從不曾在貝德福(Bedford)被監禁,他們會給我們留下那些不朽的著作嗎?

仔細研讀監獄書信,我們會看到,雖然4組都寫於大約同一時期,其特點卻不相同。

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是一對,就像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一樣;並且我們將會看到,它們論到一個題目,即「基督與教會」的兩方面。

在多大程度上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是一對,下段將說明;先用 以弗所書作比較:

監獄書信比較

以弗所書

歌羅西書

以弗所書

歌羅西書

—4

—7

—10

—15-17

—18

—19

—21-23

—22

—14

—20

—3-4

—27

—12

—16-19

四1

四2-4

四15f

四18

四22ff

四29、31

四32至五1

—10

三 12ff

二 19

—21

三8ff

三12

二 1

二 5

二 6

二 12

二 15

二 20

—21

二 13

二 12

—21

—20, 二 14

二 7

五3-6

五15f

五19

五21至六9

三5

四5

三16

三18至四1

六18-20

六21

四2-4

四7

三1-3 、 5

三7

三8f

—23-26

—29

—27

最好的解釋——的確,是唯一合理的一個解釋——是保羅寫這 兩卷書信大約是在同一時間:那時他的心思中充滿作為它們共同特性的那個主題。

這兩卷書信之間有明顯的不同,但這不同不像它們的一致那麼突出。

歌羅西書是爭辯的書信,而以弗所書是和平的,歌羅西書表明 基督是教會的頭,而在以弗所書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歌羅西書的特點是辯論,而以弗所書是反思。在歌羅西書,保羅是辯護者,而在以弗所書他是基督信仰理論家,在歌羅西書他是士兵,而在以弗所書他是建築師。歌羅西書的目標是局部的,以弗所書的目標乃是普遍的(參閱卷二)。

腓利門書和腓立比書與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相比,很有差別, 並且彼此之間也是如此。

腓利門書是保羅私人通信唯一尚存的範例,而腓立比書雖然性質是個人的,卻是寫給一個教會,而不是給個體的。

 

表166

監獄書信

寫信地點:羅馬     時間:主後61-63£

 

歌羅西書

以弗所書

腓利門書

腓立比書

本地聚會信件

傳閱信件

私人信件

本地聚會信件

教義性

道德性

社會性

基督——教會的頭

教會——基督的身體

主人和奴僕

一位使徒的感恩

辯論性的

和平的

個人性的

感情方面的

基督在一切裡

一切在基督裡

基督在家庭裡

基督在聚會裡

保羅的思想

保羅的內心

辯護士

信仰理論家

紳士

聖者

亞洲

亞洲

亞洲

歐洲

推基古帶信 四7

推基古帶信 六21

阿尼西母帶信

12-14

以巴弗提帶信 二 25

 

必將明顯起來的是,在保羅最高基督信仰理論性的書信中,他有個性的;在他最高個性的書信中,他又有基督信仰理論性的。監獄書信的目的地可見於地圖29和35。這些書信的時間次序是個爭論問題,也是個極少重要性的問題。

此處我們將歌羅西書置於首位,然後是傳閱書信,以弗所書; 由於保羅在腓立比書中預期從囚禁中獲釋,我們將這卷書信排在最後,儘管有許多聖經學者將它排在最先。

從心理學方面的推理,使我們持歌羅西書寫於以弗所書以前的觀點;論戰以後繼以安靜。

 

監獄書信

歌羅西書

主後62-63年

 

通過比較對照,人們注意到,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正像加拉太書和羅馬書那樣,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彼此相屬。

比較是指時間和主題。十分明顯,這兩卷書信是由同一作者 (保羅)在同一地點(羅馬)寫於大約同一時間(主後62- 63年),都是送往小亞細亞西部,並且都以基督與教會為主題。共有78個彼此完全相同的短語出現在這兩卷書信中。

對比也是明顯的,以弗所書是一封供傳閱的信;歌羅西書則寫給一地方教會。

一卷沒有問安,而另一卷多次問安(弗第六章、西第四章)。 一卷的特點是平靜,另一卷乃是爭論。一卷的主題比另一卷論述得更充分,正如羅馬書是加拉太書的更充分論述。

一卷不攻擊異端,但另一卷十分清楚地這樣作。一卷是教會論;另一卷乃是基督論。

一卷說明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另一卷則說明基督是教會的頭。歌羅西書中有55個在保羅其他書信中沒有的詞;其中有34個也不曾在新約聖經其他地方出現過。

在以弗所書中有42個不曾在新約聖經其他地方出現的詞。進一步的比較和對比見於有關以弗所書的評論(參閱作者所著 《明白聖經》(卷二)190、213、214頁)。

有人為另一種觀點強力辯護,認為監獄書信並非寫於羅馬, 而是寫於保羅在該撒利亞的兩年囚禁期中,此處不宜對這個問題 過多的爭論,但可以說:事實更說明是羅馬而非該撒利亞〔君庭(Contra)、巴軍(Bacon)、哈力(Haupt)、邁爾(Meyer)〕。

例如,在作者本組書信之一的腓立比書中,保羅預期從囚禁中獲釋,但他在該撒利亞不曾有這樣的盼望。反之,他曾要求去羅馬,而他作為一名囚犯,也被判決要到那裡去,這正是他期待中的事(徒二十五至二十七章)。

 

 

 

 

 

 

 

 

 

 

 

 

 

 

 

 

 

 


在長約10英里的克呂斯(Lycus)穀,有重要性不一的三個城鎮——老底嘉、希拉波立和歌羅西。

來克斯河——狼溪——馬安達(Manander)河的一個支流,沿此穀而下。

這三個城區彼此相連,成為一傾斜的三角形(參閱卷二的地圖 23)。

老底嘉和希拉波立位於河谷的南北兩岸彼此相對,相隔大約六英里,來克斯河從中間流過。

在河的上游10至12英里的河岸上是歌羅西;城鎮被溪流分割開。

在三城區中,老底嘉最重要,它富庶繁榮,它之為此而自誇, 在給老底嘉教會的信中遭到譴責(啟三19)。

希拉波立也有名氣,從它的廢墟中可以看出其古代的豪華跡 象。它有龐大的羊毛染色工業,並且還有許多具有有價值的醫藥性能的溪流,使它成為一處流行的供水地。它是「最高超的異教徒道德家」(主後60年),「一個受傷致殘的奴隸,貧窮的乞丐,眾神祗的化身(?)這是艾區克蒂塔(Epietetus)的出生地。」

歌羅西曾經是一處要地,但它在保羅時代是這三個城區中最不重要的,古列(Cyrus)在此旅居過一星期;澤克西斯(Xerxes) 幸臨此地後說它「一個人口稠密的城市,繁榮而偉大」,但這一切都已成為過去,老底嘉和希拉波立繼續出名,歌羅西卻從歷史的畫卷中全然消失。

歌羅西教會是所有保羅書信中提到過的最不重要的教會。 據我們所知,保羅從未造訪過這個城區(一4、9;二1、5 );他對該處教會的認識乃是源自一位元歸信基督者以巴弗(一7-8,四12;門23)。

以巴弗是在以弗所——距歌羅西100英里——聽過保羅傳福音並且相信的,正如腓利門及其全家人那樣(門19)。

此後以巴弗成了來克呂斯谷一帶信徒們的領袖和教師(四12-13)。

應使我們留下極為深刻印象的是,這封極其美好的書信乃是寫給如此無足輕重的一所教會和城鎮的,這使我們想起主在撒瑪利亞 的一口水井旁將祂自己啟示給一個生活放蕩的女人那件事(約第四章)。

神對重要性的看法和我們的,並非相同一致》 。這卷書信的起因是保羅被囚于羅馬時,以巴弗對他的一次拜訪,而且大概是由於他在那裡作的見證,而與保羅一同被囚(一7- 8,四 12;門 23)。

以巴弗經歷的是一段漫長而艱難的旅程,因為從歌羅西到羅馬的直線距離大約750英里,水旱兼程合計則要在1000英里左右。

他踏上這個行程,說明威脅著歌羅西教會的危險是何等嚴重緊要,以致這位偉大的使徒是何等急切地要就這情況寫信給他們。 是甚麼問題,在推基古從羅馬帶到歌羅西的信中看得清楚。 飽受異教哲學薰染的猶太族基督徒正在兩方面將歸信基督者引入歧途,教義方面和實行方面,基督信仰理論方面和道德方面。他們一方面以低下的受造之物天使代替神自己為元首(二8、18), 另一方面將堅持禮儀和奉行禁欲作為他們道德說教的基本原則(二 11、16-17、20-23)。

一個錯誤的特點是唯理智論,而另一個乃是儀式主義;一個是神秘主義,而另一個形式主義。

一個叫作「諾斯底教」(Gnosticism);另一個叫作「猶太教」 (Judaism);而它們的共同根源是認為物質是罪惡的起因和居所。

保羅對這兩方面的錯誤只有一個回答,那就是,基督為至高無上。

他指出若對主的真體所持的觀念是錯誤的,也就意味著對世界萬物的觀念都錯了,因為基督是神的顯現和表明。

保羅表明基督是萬有的創造者(一 16)、是教會的元首(一 18)、神的豐富(一 19至二9)。

第二章九至十節涵蓋全部話題,因這是關於神、基督和人,以 及他們的關係和互通的權威性宣言。

「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祂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

諾斯底教(Gnosticism)意指擁有一種他人不能明白的最高智慧,是在使徒時代以一種簡單原始的形式出現的。

它把一切物質看為罪惡,認為世人不能直接親近神;它設想出在人和神之間還相繼有一系列的發射物作為溝通工具和敬拜對象。

保羅說:「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些規條(東西),使人徒有智慧之名。」(二 18、23)。

這不是多神教,因為諾斯底教徒是相信一位神,但那是神智學者的一種推測,與基督教是相對立的。

基督在諾斯底教體制中不過是永世之中,或發射物中之最高 者,而不是神的兒子。

正因如此,保羅堅持有關基督之位格的基督教教義(一13-20)。

本書信中關於基督的論述與使徒早年的書信決無不同之處,但此處的論述更明確、更充分。

約翰稱「基督」為「道」(Logos);保羅則稱「祂」為「豐盛」(Pleroma),但主要觀念是相同的。

「對於基督既非神又非人,而是一種仲介性生物的看法,予以 絕對明確的排斥。—方面清楚地強調祂的人性。另一方面將祂描述為永遠的存在,聖父完全的顯示、創造和管理世界的絕對中保。」 萊特福(Lightfoot)

在每卷監獄書信中卻有一段重大的關於基督論的描述。

在以弗所書是第一章十九節後半至二十三節,在腓立比書是第二章五至十一節,在歌羅西書是第一章十五至十九節。

在以弗所書是基督復活和得榮耀。在腓立比書是基督道成肉身,受苦和被高舉。在歌羅西書是基督是首生的、卓越的(請閱作者的《效法基督》)。

監獄書信中關於基督的重大段落是:以弗所書第一章二十至二 十三節;腓立比書第二章五至十一節;歌羅西書第一章十五至二十節。

慕爾主教(Bishop Moule)說:「在這些段落中,我們看到基督光榮的基本神性;永遠的聖子身份;在創造中的直接作為;對所造宇宙的元首地位;在道成肉身和蒙羞辱中的神聖自由意志;贖罪的死、復活,並作為道成肉身者被父神高舉;對教會的元首身份;和以聖靈復興教會。」

歌羅西書的那一段使我們看到基督的三重關係:

1、祂與神的關係(一  15a)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

2、祂與創造的關係(一15b-17)

「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

3、祂與教會的關係(一18-19)

「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複生的,使祂可在凡事上居首位。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裡面居住。」

這一段實在深不可測,我們幾乎應該謝謝那導致保羅寫出這一段的異端!

禰是那永存之道,聖父的獨生子;

明顯可以見聞的神,天上蒙愛的一位。

禰極完全地表達出,父的榮耀光輝;

擁有充分的神性,神聖永垂,

神的真像,將祂本體掩藏;

明亮的自存之光,將神意顯揚,

然而稱名至為奧秘,天使不能測透;

唯有天父,榮耀要求!

子能領會無遺,

貫穿極將宇宙,禰和子是中心;

這是永遠讚美主題, 給予天上蒙愛的那一位;

哦!神的羔羊,禰配,萬膝向禰跪拜。

犾賽·康得爾(Josiah Conder)

在這卷書信的引言(一 1-14)和結論(四7-18)之間,可分為 3節(一 15至四6)。

第一節屬教義性(一 15至二3),主要與基督有關。第二節屬辯論性(二4至三4),主要與教會有關。第三節屬經歷性,主要與基督徒有關。

表167

歌羅西書

引言

一1-14

—15至二3

二 4至三4

三5至四6

結論

07-18

教義性

辯論性

經歷性

基督

教會

基督徒

⑴基督的位格

(一15-19)

祂關係到

1.神(一15a)

2.創造(一15b-17)

3.教會(一18-19)

⑴教會的地位

(二4-15)

1.預示危險(二4-7)

2.拯救的教義

(二8-15)

⑴內在生活的屬靈原

則(三5-17)

1.禁欲(三5-11)

2.恢復活力(三12-17)

(II)基督的工作

—20 至二 3

1.榮耀的目的(一20)

2.部分成就(一21-23)

3.蒙揀選的器皿

(―23b至二3)

(II)教會的本分

二 16至三4

1.消極方面(三16-19)

2.積極方面(二20至

三4)

(II)對外在生活的

教訓 三16至四6

1.家庭(三18至四1)

2.工作(四2-4)

3.世人(四5-6)

 

參閱作者的《認識聖經》(卷二)193、194頁

在引言(一1-14)中,致意的話(一 1-2)應向後移,此處主要的是兩點,受信人(一2a)和祝福(一2b)。 受信人是「在歌羅西,在基督裡的聖徒」。歌羅西的人生活在兩種環境中——正如眾人一樣。一種環境是屬世的,另一種是屬靈的,一種是在一個很局限的市區裡,另一種是在無限的基督裡;我們在所住之處的生活對基督很重要。我們也活「在基督裡」,對我們所住之處的人們應該很重要,而我們生活在兩種處所,對我們本人應該很重要。

想想一些例子,約翰·潘頓(John Paton)「在基督裡」也在坦拿(Tanna),李察•巴斯特(Richard Baxter)在基督裡也在克德曼斯特(Kidderminster)。馬麗·斯萊瑟(Mary Slessor) 「在基督裡」也在加拉巴(Calabar)。

弗蘭克•克勞斯裡(Frank Crossley)「在基督裡」也在曼澈斯特(Manchester)。馬麗•裡德(Mary Reed )「在基督裡」 也在昌得(Chandag)。羅拔•摩法特(Robert Moffatt)「在基督裡」也在摩魯曼(Kuruman)。本仁約翰(John Bunyan) 「在基督裡」也在貝德福(Bedford)。弗洛佗斯•南丁格爾 (Florence Nightingale)「在基督裡」也在斯摩他利(Scutari)。 我們靈命的居所會對於我們過好在世間居所的生活有幫助。「祝福」,這在保羅的13卷書信中實際上都相同——「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 在帖撒羅尼迦前書,更簡化為「願恩惠平安歸於你們」。在歌羅西書則省去了「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提摩太前後書中卻加上了「憐憫」二字,而對聖子的稱呼是「基督耶穌我們的主」,在提多書乃是「基督耶穌我們的救主。」

從以上我們看到,基本的祝福是「恩惠、平安」,充滿福氣的字眼。

「恩惠」代表人藉耶穌基督所得的來自父神的全部不配得的福,意味著神那無條件的不應得的、自發的、永遠的、降尊的、赦罪的愛;其根源在神裡面,從神發出,充滿在我們裡面。

「平安」的內容像「恩惠」一樣,是三重的——與神和好、與自己和好、與同伴和好。

我們首先與神和好;然後得到「神賜的平安」;最後得到「賜平安的神」。

「恩惠和平安」,此處將西方和東方的致意形式融為一體, 「恩惠」是希臘文,而「平安」是希伯來文;兩者相合,彼此都得到加強。「恩惠是基督教化了的希臘思想;「平安」乃是已實現的希伯來思想。

以上次序永遠不可顛倒,永遠不能是「平安、恩惠」,因為必須是神先施恩惠,我們方面才能經歷平安。

這二者彼此間的關係就像根和果實、泉源和溪流、原因和結果、中心和外周、根基和上層建築。這個祝福既是禱吿,又是預言。

保羅的監獄祈禱使人深受感動,有兩個祈禱是在以弗所書,一個在腓立比書,這一個在歌羅西書(一9-12)。

此處是為了教人有好行為而祈禱。它包括全部基督徒生活的主要諸方面——基本配備(9);漸進的經歷(10a);和多層次的表現(10b-12)。〔參閱作者的《保羅的監獄祈禱》〕

關於創造(一 15-16),基督為其產生的條件,產生的手段和最終的理由。

神的教會中之民主在第一章二十八節這樣一節聖經中表明出 來:「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 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

基督教會內部任何智力方面或靈性方面的等級制度都是致命的錯誤。每個信徒在基督裡都有同等的權利,可以充分地接近祂。猶太教的排他主義和諾斯底教的奧秘派,過去的也罷,現代化形式的也罷,都屬異端。

「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二20-23 ),不是基督教的主張,而是要避免的規條;而且,有時這些規條與禁欲運動和與我們的日常飲食同樣沒有關係。

無論在歌羅西書或以弗所書,基督的工作都是一種更新和好的工作(西一20;弗二16)。

可惜的是許多基督徒還活在一種已被基督的十字架所結束的制度中,滯留在「影兒」間,而不是以那「形體」(二 13-23)自誇。宗教儀式和禮節、禁食和節期、慣例和儀式書,可能而且常常確實剝奪基督本身的靈力,和祂用以使我們得釋放的自由(加五1-9)。

基督徒在靈性上必須永不懶散,因為總有些罪惡要「脫去」和 美德要「穿上」 (三5-17)。

「言語」和「行為」是思想和願望的外在表現,所以讓我們向內看。

此處正如以弗所書(五21至六9)那樣,詳述基督徒的社會職責(三18至四1 )。應仔細比較這些關係到妻子、丈夫、兒女、父母、僕人和主人的語句。

從書信末尾的問候中,可以看出位於克呂斯穀(LycusValley) 的這三個教會關係之密切。

「以巴弗」是一位歌羅西本地人,「你們那裡的人」。保羅深入而充滿感情地論到他。他是保羅帶領信主的,而且大概是那三教會的牧者。

「基督耶穌的僕人」、「他在禱告之間」、「他為你們……多多的勞苦」(四12-13)。

在老底嘉、寧法(四15)家中有一個信徒的聚會,人的家中是建立教會的好地方。

「阿尼西母」,腓利門的奴僕,而且是個壞奴僕,但是後來重生了,被稱為「親愛忠心的兄弟……你們那裡的人」 (四9),這是個了不起的稱呼,只有基督教能使之成為可能。

歌羅西書曾在其他教會中閱讀,而以弗所書則曾在所有三個教會中閱讀。

萊特福主教(Bishop Lightfoot)說:「『推基古』受委託將傳閱信件的抄本送到受總督管轄的亞細亞各主要教會,這任務必然使他曾到過作為基督教重要中心之一的老底嘉,而歌羅西距老底嘉僅數英里之遙,使徒自然會要他去拜訪一下歌羅西。另一方面,保羅 的一位全權代表(正如人們對推基古的認識那樣)之到來,正適合推薦阿尼西母;他因其過去的行為,十分需要這樣的推薦。」

父的愛子早在世界出生以前,

祂是始和終,祂是現在的、過去的,

還有將來必成之事的, 源頭和結局;

永永遠遠。

哦!高天之上,敬拜祂,

眾天使大軍,歌唱讚美祂;

—切掌權者.在祂面前俯首,

稱頌我們的神、我們的王;

有□者都不可沉默,

眾聲齊歡唱 直到永遠。阿們!

波魯•但提亞(A.C. Prudentius主後348-413年)

「基督……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 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弗一20-21)

 

監獄書信

腓利門書

主後62-63年

 

在保羅肯定曾寫過並保存下來的全部信件中,這是僅有的一封明確為私人的信件。

它在新約聖經文獻中,很像是「路得記」在舊約聖經中那樣是 獨一無二的。它是現有的基督徒私人通信中最完美的樣本。一位完全的高貴之人的通信。

「這書信表現出一位正直、至高、謙和的基督徒之愛心的榜 樣。」路德(Luther)

「雖然他(保羅)處理的是一個從其他方面來說低微瑣碎的問題,然而按他的方式,他受激勵振奮向神。」加爾文 (Calvin)

「專寫給腓利門的這封書信遠遠超越世上一切聰明智慧。」弗蘭克(Franke)

「它無比地豐富而重要。」埃渥深(Ewald)

「這裡只有隨便的幾行,卻滿有恩惠,風趣和嚴肅而真誠的感 情,使這類書信如新約聖經豐富珍寶中最精純的珍珠那樣熠熠生輝。」色巴替爾(Sabatier)

「這封書信是機智,細緻入微,和仁慈寬厚的典範。」荷爾滋曼(Holtzmann)

「這封優雅有趣的書信像一篇機智靈巧循循善誘的傑作和基督徒禮貌的不朽榜樣。」伊利考特(Ellicott)

 「寫給腓利門的書信無與倫比。」萊特福(Lightfoot) 這信雖很短——333至335個詞(根據所用的原文)——裡面卻提及11個人,起首5個,末尾5個,而通貫全篇的是那位中心人物,寫信的理由和主題——阿尼西母。

這信由保羅在主後62-63年寫於羅馬,在與推基古將歌羅西書傳送給該城教會的同時,由阿尼西母親手送交住在歌羅西的腓利門。

「阿尼西母」,這名字的意思是「有用的」,或「有利的」, 是腓利門的一個奴隸,他曾偷竊主人的錢財,並逃到羅馬躲避追捕刑罰,但蒙神的恩眷,在首都遇到了保羅。

「腓利門」(19)是保羅引導的一位歸信基督者;歌羅西的基督徒曾在他家中聚會(2)。實際上,可以肯定亞腓亞是他妻子,而亞基布是他兒子(2)。

「以巴弗」(西一7,四12-13)曾對來克呂斯穀的眾教會,給以靈性方面的細心照料;又曾因威脅著那些教會的基督信仰理論和道德異端去羅馬與保羅商議與監外候審的保羅同住(23 )。

我們沒有關於阿尼西母如何與保羅取得聯繫的記載,但以巴弗很熟識他,可能在城裡曾遇到他而帶他去見使徒,

我們明確知道的是,由於這次的接觸,阿尼西母歸信基督;隨後如何,信上已經寫了。

論到歌羅西書和這封私人書信,麥克拉潤博士(Dr. Maclaren) 曾說:「那肯定是具有偉大的才智,而且十分熟悉一切光明和美麗的源頭,才能寫出歌羅西書那些廣泛而深刻的教導,又超越它們, 寫出這封細膩純樸;柔和寬厚的優美書信。正如天使長米迦勒曾直 接從大理石塊雕刻出宏偉的『摩西』像,又在多彩浮雕上刻畫一些細微精緻,象徵愛和友誼的花紋。」

鑒於這封信的簡短獨特,茲將標準修訂版聖經的本文,加上細 節分析,介紹如下:

表16B

腓利門書

導言(1-3)

(I)姓名地址(1-2)

1.局信者

2.收信者

(II)祝福(3)

1.祝福內容

2.賜福者

 

「為基督耶穌被囚保羅,同兄弟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和妹子亞腓亞,並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以及在你 家的教會;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

稱讚(4-7)

保羅為腓利門的禱吿

(I)感謝(4-5、7)

1.感謝的理由

2.感謝的動機

(II)祈求(4-6)

1.祈求的事由

2.祈求的目的

 

「我禱告的時候題到你,常為你感謝我的神;因聽說你的愛 心,並你向主耶穌和眾聖徒的信心;願你與眾人所同有的信心顯出 功效,使人知道你們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作的。兄弟阿!我為你的 愛心,大有快樂、大得安慰;因眾聖徒的心從你得了暢快。」

接近寫信目的(8-9)

(I)保羅可以吩咐(8)

1.他的權利

2.他的理由

(II)保羅卻是懇求(9)

1.普遍原則

2.個人懇求

 

「我雖然靠著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合宜的事;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著愛心求你。」

透露寫信目的(10-19)

(a)請求 10-12

(I)父親和兒子(10)

(II)過去和現在(11)

(III)打發回去(12)

 

「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母求你;他從前與你沒有益處,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我現在打發他親自回你那裡去; 他是我心上的人。」

透露寫信目的(10-19)

(b)願望(13-14)

(I)我本要留他,但(13)

(II)你未曾表態(14)

 

「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伺候我。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願意這樣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透露寫信目的(10-19)

(c)情況(15-17)

(I)天定之路(15)

(II)奴僕和弟兄(16)

(III)看作同伴(17)

                          

「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著他。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在我實在是如此,何況在你呢!這也不 拘是按肉體說,是按主說,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

透露寫信目的(10-19)

(d)應許(18-19)

(I)我虧負你(18)

(II)你虧負我(19)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帳上;我必償還;這 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

道出寫信目的(20-21)

(I)愛的要求

1.要求的內容

2.履行的範圍

(II)愛的信任

1.腓利門的順服方面

2.腓利門的慷慨方面

 

「兄弟阿!望你使我在主裡因你得快樂;並望你使我的心在基 督裡得暢快。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過於我所說的。」

期望(22)

腓利門為保羅禱吿

(I)保羅盼望獲得自由

1.盼望的根源

2.盼望的根據

(II)保羅請求預備住處

1.他的謙遜

2.他的動機

 

「此外你們還要給我預備住處,因為我盼望藉著你們的禱告, 必蒙恩到你們那裡去。」

結尾(23-25)

(I)問安(23-24)

1.來自一位同坐監的

2.來自四位同工

(II)祝福(25)

1.祝福內容

2.被祝福者

 

「為基督耶穌與我同坐監的以巴弗問你安。與我同工的馬可、 亞裡達古、底馬、路加,也都問你安。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阿們!」

這封書信確實使一切感到其魄力的人永遠不能忘記。

小蒲林尼(The younger Pliny主後61-113)曾在一多少相似的場合下給一位朋友寫信;他的信很可以與保羅的作個比較,以下是這信的本文。

保林尼•亞斯(C. Plinus),致撒彬尼亞斯(Sabiniams)問候——「你那已獲釋的奴僕,就是你曾說惹你發火的那個,曾到我這裡來,如同對你一樣俯伏在我腳前,他淚如泉湧,無數遍地懇求,然後是長時間地沉默,一句話,他使我相信,他已真誠悔罪,我認為他的品格確實已經更新,因為他知覺自己作了錯事。

「我知道你很生氣;我也知道你有理由生氣,但正是在最有理由生氣的情況下作到寬恕,才能贏得最高的讚譽。

「你曾愛那人;我希望你繼續愛他;而且你只要容許自己同意他的祈求就夠了。

「你可能再次發怒,若是他又激怒你,那麼你現在的讓步,到那時會使人更容易諒解你。望你考慮他還年輕和他的眼淚,以及你自己在處理方面的縱容失當。不要折磨他,不然就同時折磨你自己,因為當你的溫柔性情中含有怒氣時,對你就是一種折磨。

「我怕若是我插進來代他求情,就會不像是請求,而是強迫你,然而我要更充分而無保留地這樣作,因為我已當面嚴厲地斥責了他;我恐嚇他說,我絕不會再一次向你求情,我對他這樣說,是因為有必要這樣警吿他,但我對你則不用這樣的語 言,也許我將會再求你,而且會再次成功;就讓我的請求是這 樣,讓它算作是為了我自己而求,而你同意。再見!」

這封信的偉大性是明顯的,但與保羅的信相比,就立即看出異教徒和基督徒之間的分別。蒲林尼(Pliny's)的信是為了一個自由 人,而保羅的乃是為了一個奴僕,蒲林尼對那獲釋奴僕將來的行為好壞沒有把握;保羅對那奴隸的則毫不懷疑。蒲林尼認為撒彬尼亞斯很生氣,而且將來也會生氣;保羅對腓利門則不作現在生氣或將 來要生氣的設想。蒲林尼請求以後不要再折磨(那人);保羅則要求應待那奴僕如親愛的兄弟。蒲林尼嚴厲斥責過那自由人;無一處提到保羅曾斥責那奴僕。蒲林尼吿訴那個自由人說,他絕不會第二次再代他求情,但對撒彬尼亞斯卻說他會這樣作;保羅沒有自相矛盾。蒲林尼的信裡是冷淡的仁慈;保羅的信飽含基督的愛而閃閃發亮。

信、望、愛是這封書信樂譜中的音符;「信」(5-6)、「望」 (20-21);但是最主要的是「愛」,因為保羅是在向腓利門的愛心發出呼籲——不是向他的信心(1、5、7、9、16 )。

保羅說過要償還阿尼西母從腓利門家裡所偷取的財物。這事他是何時和怎樣作的?在監獄裡他不能從事製作帳棚。難道當時饋送他的是銀錢以外之物?(腓四10-19)或者是他在獲釋以後曾重操舊業?我們不知道,但他肯定償還了,除非是腓利門堅決地謝絕了這好心的提議;腓利門很可能這樣作了。或者,是否由阿尼西母償還了這筆債務?

使徒曾盼望到腓利門家作客(22 ):他到達過那裡嗎?若是到過,關於他到達以後的情景,讓我們的想像力發揮作用吧。 在這封信中有數處語句與抄本上的用語相類似。保羅信件中凡以「我感謝」(euchahsteo )作開端者(帖前一 2;帖後一3;林前一4;羅一8;西一3;門4;弗一 16;腓一3)是採用一種世俗慣例;這種慣例在古抄本信件中常常出現。

保羅稱阿尼西母為他的「兒子」(10),並且以保證人的身份在經濟上作出保證;這相當於父親為兒子所起的作用,正如古抄本希臘律法(Greek Law)和海倫人律法(Hellenistic Law)中所規定的。

第十三節中提到阿尼西母代替腓利門,即作為他的代理人,服事保羅,可與許多古抄本中抄寫員代表某一文盲債務人寫「為他」 (huperautou)即「作為他的代理人」相比。

在一份現存牛津(Oxford)包得利安(Bodleian)圖書館的古抄本的一封奧瑞裡葉•亞克勞斯(Aurelius Archelaus)給朱利葉• 豆米仙(Julius Domitius)的信中出現這樣的詞句:「先前我已向你推薦我的朋友悉昂(Theon),現在我也求主,使你能像看待我自己一樣地看待他。他是可以蒙你寵愛的人。」

將上文與腓利門書第十七節相比:「親愛的兄弟!在我實在如此,何沉在你呢。……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 樣。」( 16-17 )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帳上。」(18)在古抄本中也有相類語句。在其中一份裡,兩位婦女寫信給她們的管 家:「一切用在栽培所占土地上的花費都歸到我們帳上。」摩爾根 (Moulton Milligan)的《希臘聖經詞彙》

「我必償還」是在古抄本中應許償還借貸的一種已成定型的模式,而一切這類事件都要由債務人親自落筆。腓利門書第十九節可 與此相比:「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參太十八26- 29;路十35 )

提出這些類比,是表明新約聖經的希臘語並不正規,而是該時期的希臘本地話,日常用語,古希臘共通語、KoinS )或,希臘——羅馬地區的希臘普通語。

保羅給腓利門的這封短信,其價值是多方面的,

茲提出以下幾方面:

1.           個人價值

有助於理解保羅的品格。

2.           道德價值

何為恰當的微妙權衡。

3.           天意價值

暗示神在幕後支配一切並超乎一切事物。

4.           實用價值

將最高原則應用于最普通的事物。

5.           福音價值

鼓勵人尋找拯救最卑微者。

6.           社會價值

展示基督教與奴隸制度以及一切非基督教制度的關係。

7.屬靈價值

與福音情節有相似之處。 (請參閱作者所著《給朋友的一封短信》)

 

監獄書信

以弗所書

主後62-63年

 

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雖同為監獄書信,但各有其特點,以弗所書的特點在以下幾方面比較明顯。

有兩個特點屬於它的開端和結尾。歌羅西書是寫給一個教會的 (一2),而以弗所書不是(多參閱幾段)。歌羅西書中有個人致意,並提到很多人名(四7-17);以弗所書中沒有致意,除了帶信人的名字以外,也沒有其他人名(六21)。

歌羅西書明顯是爭論性的,信中揭露攻擊一種異端(二8-9, 18-19),而以弗所書中沒有這種情況。這封書信雖然論到基督徒的兵器(六10-17),卻遠遠超越局限性的爭論和衝突。

我們可能很想知道,關於這兩封如此密切相關和十分相似的書信間的這些分別,是否有甚麼解釋,看來解釋是在以弗所這個收信位址上面。

瑪律康(Marcion)稱此信為「致老底嘉人的信」。而巴西流 (Basil)說,在最古的手稿中,「在以弗所」字樣是刪去的;我們手頭的兩份最古老的手稿,梵諦岡手稿和西奈山手稿,正是這樣。奧利金(Origen)和耶柔米(Jerome)都不認可那局限的收信地址。

伯撒(Beza)和亞色(Ussher)提出的關於這封書信原是要供作傳閱的建議,完全消除,若不然必定產生的困難。這樣,收信地址就必然是:「給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聖徒。」

在聖徒以前必然為書信要送到的各教會名稱留一空檔。由於以弗所是第一處目的地,就不難理解此信的收信者是如何成為「給在以弗所的聖徒」了。

歌羅西書第四章十六節提到的「你們也要念從老底嘉來的書信」贊同這個解釋;這信應該是稱為「以弗所書」的那封傳閱信。若不是這樣,那麼就有一封保羅寫給老底嘉的信遺失了。

作為一封要給幾處教會閱讀的信(它的抄本必然來自親筆手稿),沒有比教會合一(一種絲毫不是意指一致性的合一),成為基督的身體,更為適當的題目了。

可以說,這封書信的範圍可從「在天上」這個字眼展示出 來;這字眼5次出現(一3,20,二6,三10,六12 );魏斯科 (Westcott)稱之為「超現世、超物欲的永遠序列,正如我們通常說的靈界,是憑啟示而非憑眼見去領會的(林後四18)。」 這些「天上的」依次涉及福氣、權能、安息、顯明、得勝。這範圍也可從以下這些字眼中顯示出來,如同「恩惠」、「奧秘」、「充滿」、「榮耀」,以弗所書顯然是天上書信,將我們引向那「遠超過一切」(一21)的事物。

本書信中的「教會」不是任何地方聚會,也不屬任何宗派,而是一切在基督裡的信徒之集合體,整個基督年代各地的基督門徒。 這「教會」並不是一個組織,而是一個有機體;她唯一的首領是復活的基督。

她被稱為基督的聖殿(二20-22)、基督的身體(四12-16); 和基督的新婦(五26-27 )。

法拉(Farrar)對本卷書信評價說:「無論在其基督信仰理論之深奧、道德之至高,以及闡述真理之深入淺出方面,該書信都是無與倫比的。。

除了教牧書信以外,保羅的作者身份在以弗所書所受到的質疑比這位使徒的任何其他著作都多。此處我們不去注意一些聖經學者,如同馮•梭但(Von Soden)、包爾(Baur)、黑今費爾 (Hilgenfeld)、赫茲曼(Holtzmann),以及魏咂克(Weizsaclcer) 等人的主觀推測。人們對他們的觀點已給予太多的關注,不理會他們對我們一無所失。

本書信兩個主要部分各有三章,第一部分是教義方面的;第二部分是實行方面。

這個次序和比例十分重要,因為基督教並非一種理論,而是一種生活,它必須用行為表達自己,也必須與人類關係和需要的各個方面有聯繫。

然而基督徒的行為必須基於基督徒的信仰,正像一切上面建築物必須座落在一個根基上。因此類書信的教義部分在先;在這宏偉的根基上建造起基督徒的生活,並以之為起點而上升。

表169

以弗所書1號

教義方面  一至三章

實行方面  四至六章

基督教時期

基督教生活

引言(一 1-2)

1.教會的起源(一3-14)

2.教會的榮耀(一15-23)

3.教會的性質(二 1-10)

4.教會的發展(二11-22)

5.教會的功用(三1-13 )

6.教會的豐盛(三14-21)

1.基督徒的蒙召(四1-16)

2.基督徒的行為(四17至六9)

3.基督徒的爭戰(六10-20)

結尾(六21-24)

教會——基督的身體

 

教義方面,基督教時期(一至三章)

這一節奠定教義根基,對基督教會作了二個方面的陳述;她的起源、榮耀、性質、發展、功用和豐盛,我們即將看到這個主題是何等深遠、何等神聖。

表170

以弗所書2號

教義方面——基督教時期  一至三章

教會——基督的身體

I

II

III

IV

V

VI

其起源

其榮耀

其性質

其發展

其功用

其豐盛

一3-14

一 15-23

二 1-10

二 11-22

三 1-13

三 14-21

1.神的旨意

(3-6)

1.禱吿的原由

(15-16)

1.我們的本性

(1-3)

過去

1.以前的疏遠

(11-12)

奧秘

1.對人的啟示

(3-6)

1.進前禱吿

(14-15)

2.神的計畫

(7-10)

2.禱吿的目的

(17-19)

2.本乎恩的身

份(4-10)

現在

2.現在的合一

(13-18)

2.對保羅的托

付(7-9)

2.呼求豐富

(16-19)

3.神的方法

(11-14)

3.禱吿的遠瞻

(19-23)

3.最終的目標

(19-22)

3.神的意圖

(10-13)

3.讚頌

(20-21)

 

I.教會的起源(一3-14)

由於此段的思想內容緊湊深奧。領會它並非易事,雖然翻譯方面已盡到最大的努力,我們還是感到闡明真理的能力遠遠不足。

使徒受感動提示我們注意神的旨意(3-6)、神的計畫(1-10),和神的方法(11-14)。

第一論到揀選;第二買贖;第三拯救

第一由父作成;第二藉子完成;第三藉聖靈完成。

第一是信仰理論方面的;第二是歷史方面的;第三是經歷方面的。

哦!聖父、聖子、聖靈,我們讚美這三重眷顧, 是祂的愛、功勞和能力,一同將我們高舉。

2.教會的榮耀(一15-23)

此處是本書信中兩大禱吿的第一個禱吿。在第一章十五至二十 三節中是為求心靈蒙光照而禱告;第三章十四至二十一節是為求神的豐富而禱告。這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我們不可能將這兩個禱吿讀得過多,懂得過透,或經歷得過於豐富(請參閱作者的《保羅的監獄書信》)。

禱吿的因由在第十五至十六節中講述;目標在第十七至十九節 上半句;而遠瞻在第十九至下半句至二十三節。

禱告的因由在(15-16),是使徒收到了關於他正寫信去的那所教會中信徒們的信心的消息,有時愛心,還有時盼望也是保羅禱吿的原因(門5;西一4-5;帖前一3)。

在一封不列顛博物館的古抄本信件中,一位姐姐于主前172年自埃及寫信給她的弟弟:「我不斷地向神明為你求福,我自己也好;孩子們也好,家中一切都好,都不住地提到你。當我接到了你 的信,就立刻感謝神明。」此處就是保羅採用的詞句,「提到」和 「感謝」。

禱告的目標(17-19a),首先是預備性的(17-18a),然後向前推進(18b-19a)。這兩個概念用連詞「that」,意思是 「為的是(in order that) 」(—17), 和介詞 「for」,「意在(with a view to)」(18)標明。

在這幾節經文中所祈求的,是心靈蒙光照,好使我們知道「甚麼——甚麼一甚麼」。這幾個「甚麼」分別為光明的指望、豐盛的基業,和浩大的能力。

禱告的前瞻將我們高舉到無限量和無窮盡之中(19b-23)。這些生動的詞句將基督的復活(19b-20a )、升天(20b-21) 和統管(22-23)引進我們的目光之中,這些經節形成此禱文的高潮,而且恰好是我們信、愛和望之不可或缺者。

注意「運行」,力量、和大能這些詞,所有這些組合起來就展現神的權能。

注意那5個不定過去時式:「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祂使祂從死裡復活」、「祂叫祂坐在天上」、「祂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和「祂將祂賜給教會」。

 

3.教會的性質(二1-10)

使徒首先論到我們的本性:過去(1-3 );其狀況(1 )、其特點(2-3a);及其結局(3b)。

他然後論到我們本乎恩的身份:現在(4-10)。這些緊湊的經節向我們表明:神曾工作(4-5a); 神作了甚麼(5b-6);祂為何作(7);和祂如何作的(二8- 10)。

4、教會的發展(二11-22)

此段也同樣地簡括深奧。首先喚起人們注意我們從前對神的疏遠(11-12 ),就是對於應許的諸約(11);與神和基督的關係 (12a);和歷史過程(12b)。

其次是我們現在的合而為一(13-18)、宣告(13)、成就 (14-16)、信心(17-18)。

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曾有一座「敵對的牆」,但十字架已將它打倒,使兩下歸為一體(參加三28)。

第三,我們最終的目標(19-22 ),論到國(19a)、家(19b) 和聖殿(20-22)。

在國中我們有自由;在家中我們有團契;在聖殿中我們有豐盛。

 

5、教會的功用(三1-13)

有必要看出來,這一段是題外的話,使徒說了「因此」以後, 心靈中因想到他曾蒙召去傳揚,並且因之而仍在被囚的福音,而一 陣激動,以至離開已經開始的話題,直到第十四節,重複說「因 此」才轉回。

只有滿溢著感謝的心靈才會造成這樣的離題:「章伯斯 (Thomas Chalmers)的講道詞要寫出來,因為若無一份底稿作為 約束,致使他岔到大路以外的沃野中去的衝動如此強烈,以致他從來不能把任何一個大題目講完。」慕爾(H.C.G. Moule)同樣,當約翰·史密斯(John Smith)在博雅克-昂—退得(Berwick- on-Tweed)時,他的公務員要求他把講道內容寫出來讀,因為若是不然,他永遠不能結束他開頭所講的話題。

值得感恩的是,使徒保羅的想法常常有附帶說明的性質。這段離題的話是關於他三次提及的「奧秘」(3-4、9)。在新約聖經裡,這個詞的意思常常是指某種若不經啟示就不能發現的密秘。

使徒首先論到:

 

給人的關於那奧秘的啟示(三2-6)

這啟示不是給舊約時代的聖徒的(5)。常常預吿外邦人將蒙福,但那並非指基督教會,而是指將來某一時期,當外邦人的日子滿了的時候(參羅九至十一章)。

已向保羅啟示在他以前無人知曉的真理(3-4、9;參羅十六25- 26 )。他是神揀選出來公佈教會的呼召和構成的代言人。

除非我們能區分國度和教會,否則不會明白本段和其他類似段落。

啟示給保羅的那「奧秘」的神奇就在於,外邦人「在基督裡」,藉著信得以與亞伯拉罕有信心的後裔「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參加三6-14)。

再看另一段關係到:   

保羅所愛傳講這奧秘的囑託(三7-9 )

使徒不能脫離照神的恩賜召他傳講這偉大真理所帶給他的驚 奇。這囑託是使徒在耶路撒冷得知的(加二7-9)。他得到了傳福音的神聖權柄,而且得到神相應的恩賜勝任這工作(7-8 )。

最後,使徒啟示:

 

神藉著這奧秘的意義(三10-13)

首先提到,「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得知神的智慧 (三10)。這使兩個世界得以相連交流。這是何等偉大的奧秘,而我們對其中之一極其無知!

這一切不過是「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已經完成的一個「永遠旨意」(11)的應驗和展示。注意這個名字的豐富內含,「耶穌」 顯明祂的人性;「主,顯明祂的神性和權威,而「基督」表明這位神——對人的使命。

 

6.教會的豐盛(三14-21)

這些詞句描述出本書信兩個禱吿中的第二個禱吿,在熱誠、全面和至高方面,都是無比的。這兩個禱吿的語言達到出於主本身以外的人類敬拜之最高水準。

這段離題的話到此結束;使徒從他在第一節中斷的地方再以「因此」作為開端接著寫下去。

 

進前禱告(三14-15)

禱吿的因由已如前述,可以概括為人的需要和神的定旨。 此刻,使徒的感情促使他「屈膝」(14)

在新約聖經中提到禱吿時取跪姿是罕見的。 所用的稱呼是「父」,不但是基督的,也是我們的。 禱吿的範圍由「全家」這個詞,或最好是「天上地上的各家J 指明,各級有智慧的生靈都由他們的共同之首,神聖的父,聯合在一起。

 

禱告呼求(三16-19)

所呼求的是豐富,這個禱吿的要點和頂峰在於:「便叫神一切的豐富,充滿你們。」(10另譯)

由於前面所述引向這一個結局(16-19a),而隨後的話表明這一個願望中的結局實際可行(20-21),我們的頭腦和心思就應該集中注意「神的豐富」的含意是甚麼。

這個詞,是動名詞,在保羅詞彙中比較突出。請讀(弗一10、 23,三 19 ,四 10、13、5-18;腓一 11,二2,四8-9;西一9、19、 25,二9-10,四12、17)。有些地方是指「基督」而言,另外一些地方指「教會」。

屬靈的「豐富」是要「在基督裡藉著教會」達到;其偉大和榮耀可以在如同(弗一 10、20-23,三10、19、21,四10、13;西一 15-20,二9-10)。這樣的段落中看到:

在保羅的禱吿中,取得豐富的條件是聖靈的恩助(16)和基督的內住(17)。

它的目的是領會和知道(三18-19a)。 它的方法是——立即「進入」,永遠「賜予」和按著「祂豐盛的榮耀」(16)。

神的方法是不用方法使我們要「領會」和「知道」的,是神的愛之「長、闊、高、深」。這是神的愛的幾何學。「闊」是指這愛的範圍,它包括全世界。「長」是指它的持續時間,它是永無窮盡的,無始、無終、無間斷。

「高J是指它的超絕、它的至高、莊嚴、無限。「深」是指它的屈尊,它是那位「天上卑微之人」的愛,將我們從一切藏身以外尋覓出來。

我們要在神的愛中「有根有基」(17),祂的愛是我們的生命必須紮根於其中的土壤,也是我們的信心必須靠賴於其上的磐石。

 

讚美的話(三20-21)

正當我們感到這一切是完全不可能實現時,聖靈說:「到祂那裡,祂能作」;作我們之所求、作我們之所想、作我們之一切所求所想、作遠遠超過我們之一切所求所想,「按照在我們裡面運行的能力」。

這是我們敬拜的目標、信心的力量、感恩的理由,和感謝的時間。

穿過牧場,越過山城,

那一縷縷充盈的溪水,奔湧不停,

匯成激流,泛成沼湖,泛金泛銀的湖,

金色銀色的湖水,激蕩著生命,

為生命增添財富、美麗,層層重重。

何處賜下這無盡的豐富,

不止息的賜予,永不乾枯?

望遠方,那攀緣而上的屋林盡處,

高高地,閃耀著那發光的源頭——

大山積雪,融為水的珍寶,

永遠傾流。

 

本書信的教義一節,到此為止;使徒接著論到這一切真理在基督生活的果實(四至六章)。

 

 

實行方面基督徒生活(四至六章)

本書信前三章的主題是「教會」;後三章的主題乃是「基督徒」,首先論到機構,然後論到個人,教會必須注意信仰,而個人 則注意行為。—個人的信仰若錯了,其行為就不可能正確,而若不能有相應的行為表現出來,即使信仰正確也毫無用處。這個真理在主和使徒的教訓中都強調指出。

那麼第四至六章的主題,就是基督徒——他的蒙召、行為和爭戰。

表171

以弗所書3號

實行方面基督徒生活(四至六章)

(I)基督徒的蒙召

(四 1-16)

(II)基督徒的行為

(四17至六9)

(III)基督徒的爭戰

(六 10-20)

1.偉大的根據

(1-6)

1.個人行為

(四 17-32)

1.基督徒戰士

(10-11)

2.恩賜的多樣

(7-13)

2.社會行為

(五 1-21)

2.基督徒的戰爭

(12)

3.長進的秘訣

(14-16)

3.家庭行為

(五22至六9)

3.基督徒的兵器

(13-20)

 

I.基督徒的蒙召(四1-16)

1.偉大的根據(四1-6)

這一節(四至六章)的關鍵是「你們所蒙的召」 (四1),基督徒生活不是假期(Vacation)而是使命(Vocation)。

呼召—詞在新約聖經出現10次,都屬於神的呼召。雷頓大主教(Archbishop Leighton )對彼得前書第二章九節中的這個詞這樣評論:「這是個運作詞;它實現它自己的命令。神呼 召人;祂確實像一個通情達理的被造者那樣與人一起工作,但祂同樣也確實像一位大能的造物主那樣按照祂自己的樣式行事。祂的呼 召……的確以一種祂自己知道和喜歡的方式對蒙召者的心發出信號和施加影響。」

所以: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得榮耀。」(羅八30)

基督徒的「呼召」,自他歸信基督那一刻開始並持續終生;每個基督徒都是一個「蒙召」的人。

但是「蒙召」的人並不一定活出「蒙召」的生活,所以保羅說:「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1),「配得上」意為適合、恰當、一致。

在我們的信仰和實行之間不應有分歧。 遵循著關於基督徒蒙召的這一概念,使徒宣稱,儘管有無數天然變化,眾信徒在基督裡是「一體」。

「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5-6) 從名義上看,「一洗」之說不確,有人用水多;有人用水少。 有人為嬰兒施洗;有人為成人施洗。有人說:是重生的洗;有人說 不是。英國聖公會信徒認為嬰兒洗禮算數;其他一些人則認為成人洗禮才算洗禮。

這一切必須從本段刪除而將所提到的理解為聖靈的洗,只有這 樣解釋才能說一切基督徒為「一洗」。

魏斯科(Westcott)說:「我們可能自會想到聖餐,正如使徒 在別處所說的『一個餅』,象徵那『許多』是『一個身體』(林前十17)。但使徒論到的是基督徒生活的初期光景,聖餐屬該期的維持和發展。」

2.恩賜的多樣(四7-13)

論過多樣性中的合一以後,保羅開始談論合一中的多樣性,並 與專職事奉(7-11)和一般事奉(12-13)相聯繫。

復活的基督賜給教會的「恩賜」:「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11)這些功用多樣的恩賜都是升到天上的主為使教會有多樣而協調的發展賜予的(參羅十二 16;林前十二28)。

保羅在他處還論到監督、長老和執事(提前三1、8,五17;參林前十二28)。

有些人認為教會的公職和機構是新約聖經規定的;也有些認為這並非意味著不能發展。

我們可以設想發展是要的,而且不可避免,但後來引進的一些職位和機構不能從新約聖經中尋求根證和權威;它們決不是一種發展,而是強詞奪理。

基督教的等級制度,將祭司職位分成有組織的高級別,與新約聖經不相干。在無論是保羅書信或普通書信中,都未提到過祭司職任。除了在希伯來書以外,這個詞沒有出現過,而希伯來書提到的是歷史情況。

今日教會中的祭司職任不是任何新約聖經職任的發展,而是對 眾信徒祭司身份的否認(彼前二9;啟一6)。

同樣,對於任何新約聖經中職任之觀念和功用的改變,例如主教職位,並不是發展,而是侵犯。

賜給教會的這些「恩賜」有甚麼目的呢?回答是:「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魏斯科(Westcott)說得好:「無論關於一切『聖徒』屬靈職任的概念對於我們的思維方式如何陌生,但它卻是使徒時代教會的生活概況。」

3、長進的秘訣(四14-16)

此處使我們看到基督徒團體的特點。對整個身體的要求必然是對組成那身體的各同工的要求。

「基督的身體是個不斷向著一個完美典範長進的身體;其偉大特點是對神所啟示的福音有著成熟而根基堅實的忠誠,例如,能抗拒和脫離陰險的謬誤思想的襲擊而仍保持心靈中的愛,滿有神的愛。」慕爾(H.C.G. Moule)

瞭解和執行,元首命令,

身體活著和長進都是為此,

步之所趨,手之所能,

為祂操勞,從祂湧流。

 

II.基督徒的行為(四17至六9)

這一段包括各類行為——個人的、社會的和家庭的——表明基 督的福音是何等全面而有效。

1.個人行為(四17-32)

使徒首先提出兩種生活準則的對比(17-24),然後是兩種生活實行的對比(25-32)。

將舊生活(17-19)和新生活(20-24)作鮮明對比,必須「脫 去」舊的,又必須「穿上」新的。

有善與惡的對比、光明和黑暗的對比、正確與錯誤的對比、真理和謬見的對比、基督教和異教的對比等。

「舊人與新人」之不同,正如「情欲與聖靈」(加五16-17) 不同,後者不斷接近,但一定要完全除去「舊人」,一定叫「新人」全進入。

第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二節提出實行方面的對比:真理和謬誤、 義怒和罪怒、誠實和欺詐、忠言和穢語,仁愛、溫柔、寬恕和苦毒、紛爭、譭謗、惱恨。

基督教不是改良的異教,而是一個全新的事物。

2、社會行為(五1-21)

基督教要求愛心應除去私欲(1-5)、光明勝過黑暗(6-14)、智慧應取代愚昧(15-20)。

將基督的自我犧牲與人的自我放縱相對比(1-5),私欲是從下面來的;愛心是從上面來的。信徒「從前是暗昧的」,不僅是在黑暗裡而且充滿了黑暗,然而如今我們「是光明的」,不僅是在光明裡而且被光明充滿,與光明合一,所以是光明之子(7-8)。

黑暗與行為有關,光明則與果子相聯(9-11;參加五19-22)。光明和黑暗屬於道德品質(參約壹一5-7;太五14-16)。 十分強調基督徒的「行事為人」。這個詞在以弗所書中出現 8次,它的意思是行為、生活樣式。

值得注意的是,第五章十九節的「詩章」,可以指用樂器演奏的作品以及詩篇裡的詩章。「頌詞」一名只在此處和歌羅西書第三章十六節出現。「歌」則出現在(西三16;啟五9,十四3,十五 3)

這些名稱乃指各種腔調不同的聲樂,不能互換,我們對之幾乎一無所知。

這種歌不但當眾唱,也在公共集合中唱,不是只在心中默誦,而是出聲歌唱。

沒有唱歌的宗教生活是自我譴責的宗教生活。

 

3、家庭行為(五22至六9)

要注意此處保羅一點不提公民關係,那在羅馬書十三章提到,基督教沒有那一點比它在創造真正的家庭生活方面更具特色,它終止了過去的貶低婦女和忽視兒童。

使徒詳細說明在正常情況下組成家庭的三種關係,每種都首先提到較軟弱的一方;妻子和丈夫(五22-23)、兒女和雙親(六1-4)、奴僕和主人(六5-9)。

這種說明次序很有意義,妻子和丈夫是有條理的人類生活的根基。兒女和父母自然隨之而來;然後為使家庭裝備完全,就有奴僕和主人。

首先要求謙卑和愛心;其次是順服和紀律,第三是盡職的服事和公平對待。

使徒在最高層次上處理這每一種關係,把妻子和丈夫比作教會與基督。兒女應「在主裡聽從父母」,因為「是理所當然」的,而給僕人的紀律和教導要看作是「主的」。僕人的行動要像服事主;主人則要記住,他們也有一位主。

請讀斯皮特(Spitta's)的讚美詩,「基督徒家庭」〔由慕爾主教(Bishop Moule)引用於其《以弗所書研究》318-319頁中〕。

 

III.基督徒的爭戰(六10-12)

使徒從基督徒家庭有條理的生活中將我們引向戰場,生活不是遊玩而是爭戰。盔甲和扶手椅一樣需要,家庭必須爭戰。

「末了的話」(10 tou 7oipou)指未來,它在加拉太書第六章十七節和希伯來書第十章十三節譯作「從今以後」;「從此」。我們要盼望在我們今後的日子。

在探討基督徒的爭戰這個題目時,使徒又用「大能」、「大力」、「權能」(參一19;西一11)等詞。這些詞的意思各有不同,我們必須記住。

1.基督徒戰士 (六10-11)

這一段著重談基督徒戰士(10-11)、基督徒的爭戰(12)和基督徒的兵器(13-20)。

保羅吿訴基督徒戰士應做甚麼和為甚麼要去做(10-11),「神所賜的全副軍裝」與「魔鬼的詭計」,正如「神」與「魔鬼」那樣形成對照(11)。

對偶性貫穿全部聖經,而在使徒約翰的著作中最突出。 基督徒戰士要「抵擋」,和「站立得住」 (11、13)。魔鬼在工作中是有辦法的,在新約聖經中的(Methodeia)這個詞只在此處和第四章十四節中出現,兩處的意思都是欺騙的詭計、計策、謀略。

若是基督徒在抵擋魔鬼方面同樣用辦法,他將少獲勝利。

2.           基督徒的爭戰(六12)

我們必須與之爭戰的仇敵並非人類,而是超人類的(12),這些智慧生靈不是猶太人想像出來的,而是啟示之物。

「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是攻擊人的勢力,數目巨大,極有組織,他們可以通過人類起作用(約十三2;徒五3),但他們是真正的仇敵(參一21,三10; 西一16,二15),我們對他們可曾想到過?

3.           基督徒的兵器(六13-17)

人的辦法不能勝過超人類仇敵,所以由神提供裝備。此處論 到「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 (11 ,13),意即「神提供的軍裝」。

為了交戰必須有裝備,因此詳細說明基督徒軍裝的部件;共有六件:腰帶、護心鏡、鞋、盾牌、頭盔和寶劍(14-17)。 前5件是防禦性的,第6件乃是攻擊性的;後背沒有裝備。這些軍裝部件代表:真理、公義、平安的福音、信德、救恩、神的道(參賽六十14-19)。

這些軍裝部件象徵性的有為腰、胸、腳、身軀、頭和手。 威廉•格爾諾(William Gumall)於1845年出版過一卷關於第十至十二節的書,命名為《全副軍裝的基督徒》此書每頁長6英 寸,將近4英寸寬,共827頁;每頁平均有62行,每行15個詞,亦即每頁930個詞,共有770,000個詞,那年代沒有評論大題目的小冊子!

「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 徒祈求。」(六IS)

「多方禱告」不是另一種兵器,而是戰士裝備的一部分,因為 每個戰士都必須「儆醒」。

不禱告,就是停止爭戰;

禱告使基督徒的盔甲光輝;

撒但戰兢了,當它看到,

最軟弱的聖徒也屈膝下跪。

要求禱吿要多方面地,「多方禱告」;不間斷地,「隨時」; 屬靈的,「靠著聖靈」;警惕地,「儆醒」;堅持地, 「不倦」; 全面地,「為眾聖徒祈求」。

「神的道」和「多方禱告」是兩個焦點;基督徒的生活好像在一個橢圓裡,必須圍繞著這些焦點行動。

是這卷書信的偉大,使其中的意思十分難理解。它的思想之巨,使文字難以表達;語言不堪重載。

伊利考特主教(Bishop Ellicott)說:「這卷書信(特別是第一章)的思想如此偉大深奧,以至最精煉的語言和最準確的分析都太粗淺無力,不能傳達如此無以言狀的淵博思想和雄偉的陳述力度或因果關係。」

 

監獄書信

腓立比書

主後63年

 

監獄書信自成1組,寫於主後61-63年保羅在羅馬第一次被囚期間,這組書信有明顯的特色,而且在這一點上超過其他任何一組。

「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彼此很相似,但前者是送往一個地方教會,而後者乃是送往1組教會。

「腓利門書」是道地的私人信件,寫的是家庭事物,而且是新約聖經中有關此類通信唯一得到保存的範例。

「腓立比書」與另外三卷全然不同,它不像「腓利門書」那樣 寫給個人,而是寫給一個教會,而且是一個歐洲的,而不是亞洲的教會。

它不像歌羅西書那樣,是用以在基督信仰理論方面及對異端的批判;也不像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那樣帶有教義性的調子,儘管裡面有一大段關於教義方面的內容(二5-11)。

它被形容為「最具信件式的信」;「保羅書信中之最壯麗者」,以及顯示「保羅個人品格和靈性光輝的最傑出映象。」

「最理想的信是讀起來最近似愉快交談的那一種,而在保羅所 有的書信中,沒有一封比給腓立比人的這封信更接近於此。」普樂摩(Plummer)

「其魅力在於其優美自然。」法拉(Farrar)

有一位大的聖經學者寫了 16頁推薦文章,力陳其認為腓立比書寫於四卷監獄書信之首的觀點。其他大的聖經學者們則認為此書寫於四卷之末。

這並無多大重要性,但有有力的理由支持後一個觀點。摩法特 (Moffatt)在小範圍內多次講過以下的話:「保羅和腓立比之間的 關係使人推測需要一段時間;這段時間若要合乎常理,便不能被壓縮為短短數月。」

注意觀看地圖36;牢記自腓立比至特羅亞的距離,自特羅亞至腓立比的港口尼亞波哩(Neapolis)的距離是125英里——大約是自倫敦至布裡斯通的距離——而再到腓立比內地另有10英里。這樣看來,從亞洲到歐洲,從東方文明到西方文明,僅有135英里。

在保羅時代從港口到港口的旅程,在天氣好時需要兩天(徒十 六11),再到腓立比的10英里。步行可能要半天;這兩天半的旅程目前可以乘飛機在45分鐘內完成。

保羅時代基督教的發展有兩個特點——福音像對猶太人一樣, 也傳給外邦人和福音從亞洲傳到歐洲。二者都是重大事件。

 

 

 

 

 

 

 

 

 

 

 

 

 

 

 


腓立比是由亞力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之父,馬其頓的腓力(Philip)所開發——因而得名。

地理位置賦予腓立比絕對的重要性,因為東西之間的主要大路 (the great Via Egnatia)穿過此城,將城市分成各具特色的兩部分。

這條大道向西約240英里至達拉奇(Dyrrachium),然後經海路約95英里到布朗底色(Brundisium),在該地連接Via Appia, 再前進約320英里到羅馬。總共這條大路從尼亞波哩到羅馬肯定長達700英里左右;不少東西方貿易是行經這條通道往來交流的。

這意味著,雖然當地的居民主要是羅馬人,但曾有許多國家的人民相聚於這個城市。

還有另一個地理特點賦予腓立比以重要性。—座幾乎接連不斷,阻隔在東西方之間的大山在此處低下來形成一個溝通歐亞大陸的門戶,這對步行的旅客十分便利。我們可以想像當年保羅、西拉、提摩太,和路加是如何啟程踏上這條大路的,而且存著何等大的希望,不會失望的希望。

引導保羅和同伴們去到歐洲的情況值得注意,以下是路加的敘述:「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徒十六6-8)

在特羅亞,保羅不得不作出一個重大決定:是回家;還是越過愛琴海去歐洲。他選擇哪條路?在這關鍵時刻,神引導了他。

「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保羅既看見這異象,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以為神召我們傳福音給那裡的人聽。」 (徒十六9-10)。

這是關於神引導的重要一段,是一個恩惠,使保羅自那日以後,熟知主曾在大馬色境外向他顯現。

「我們」(十六17)在以上段落中的出現應予注意,路加和保羅開始同工,然後中斷,到第二十章六節重新出現,並且多多少少地繼續到使徒行傳末了( 二十八16)。

蘭塞教授(Prof. Ramsay)等認為「路加」就是那一次在特羅亞初遇保羅的,但這實在是很不可能的事。

他在那次危機及以後所表現的強有力的為首角色提示他並不是位新近才歸信基督者,或是在那以前他與保羅不相識。我們不知道這二人於何時初次相遇——可能是在大數時——但他們在主後52年就好像很熟悉。

蘭塞(Ramsay)認為路加是腓立比當地人。若然,就可以解釋他將保羅的腳步引向馬其頓的熱情,對腓立比當地事物之敘述的生動,和他與當地教會關係之密切而經久了。

當保羅於主後52年離開腓立比時(徒十六40),路加不曾與他同行,而是在5年以後——主後58年,在那裡露面(徒二十6)。

保羅在腓立比的職任是短暫的,但很有果效。按照慣例,他先找出猶太人,但從該城沒有猶太教堂來看,他們的人數肯定不多。

然而這幾位傳道人於他們在腓立比的第一個安息日參加城門河邊的一個禱吿會,是在一個稱作proseuche的簡單圍場內舉行的。

看來在那個聚會中沒有任何男人(徒十六13),除了奴隸以外,他們是不算數的(徒十六15)。

在那些虔誠的婦女中有一位名呂底亞,是在腓立比作生意的 (徒十六14),她並非猶太婦女,但素來敬拜神;她聽了福音,就和其他人相信了,並且領了洗;就這樣在河邊的禱吿會上,保羅得到了他在歐洲的首位歸主者。

呂底亞一定是家中富有,因為會後她「強留」那四位傳道人當他們還在該城時在她家住宿(徒十六15、40),而且那裡也有信徒們相聚;這些信徒組成了成長中的腓立比教會。

萊特福(Lightfoot)曾指出:在保羅在腓立比的短暫工作期間被提到的這三個信仰轉變者代表不同的種族——呂底亞,亞洲人;女奴,希臘人;獄卒,羅馬人。第一位是作生意的婦女;第二位社會上的奴隸,第三位政府公務員。

此處確實表明了基督教的一個偉大真理,那就是在基督裡, 「無論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為奴的或自主的,男人或女人,都沒有分別。」

歸信基督的次序也有意義:首先是歸依的猶太教徒,然後是希臘少女,最後羅馬人,這個次序象徵著基督教在全世界的發展。

此轉變及其結局所表明的其他事物是基督教在婦女地位(參四 2),和消滅奴隸制方面所引起的兩大社會革命。

那位獄卒歸信基督以後是否放棄了他的職業,奉獻自己作靈工?他是不是以巴弗提?(腓二25-30,四18)

正是關於在腓立比的事工,使我們讀到全家信主的記載——呂底亞的家和獄卒的家——他們都是相信並受洗(徒十六15、33)。 我們不認識是呂底亞是否寡婦,或她曾否結過婚;也沒有甚麼關於那位獄卒家中有嬰孩的提示。

保羅肯定曾多次去過腓立比(徒十六,二十1-3),而且必然在現存的這一封信以外,還給那裡的教會寫過信(腓三1)。

他是他們十分親密的人,正像他們也是他的親人一樣。他們曾多次給他送去錢財補助——這是別的教會不曾做過的(腓四14-20)。

他們相互之間的感情表示可見於(一2-9、25-26,二2、12、17-18、28,四1、14-17)。

奇怪的是作為保羅傳道基地的敘利亞的安提阿,據我們所知,從未給過他任何暫時接濟。

我們仍然設想本書信在主後63年寫於羅馬,而對寫於該撒利亞或以弗所的種種說法不予考慮。

由於明顯的個人性特點,本書信不適於作正式的分析,但仍可看出一個大概的提綱。

 

表172  腓立比書

I

II

III

IV

基督徒生活的喜

樂平安

—1-26

基督徒生活的至

高理想

一 27至二30

基督徒生活的虔

誠有力

三1至四1

基督徒生活的壯

麗非凡

四 2-23

引言(—1-2)

1.規定的標準

(—27 至二 16)

1.基督教反對猶太教

(三 1-16)

1.其無私

(四 2-7)

1.過去應許中的平

安(一 3-11)

2.目前效果中的平安

(—12-18)

2.接近標準

(二 17-30)

2.基督教反對反律

法主義

(三17至四1)

2.其靈性(四 8-9)

3.將來計畫中的平安

(一 19-26)

3.其滿足(四10-20)

結尾(四21-23)

請參閱作者之《認識聖經》(卷二)227-228頁

本書是論到神對基督徒所要求的正常生活,靠基督而活、在基督裡和像基督。這是一種喜樂、至高、虔誠、非凡的生活,是一種平靜、安穩、有力、活潑的生活。

保羅雖是一位被囚者,但他紀念那些歸信基督者,稱讚他們在 基督徒生活方面的進步,並且為更偉大的事禱吿(一3-11)。

保羅雖是囚犯,但他不將被囚看作患難,反而相信這事會有助於福音的廣傳;相信「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 (士十四 14,一12-14)

有些人對他有惡意,但他對他們不懷惡感,那些仇敵傳揚基督只是為了攪擾保羅;但他說:「這又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一18)

這就是「將刀打成犁頭」。

保羅在另一段中論到生和死(一 19-26),他相信他將從囚禁中獲釋(一19、24-26 ),但即或不然,一切都會好,「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一21)。

加爾文(John Calvin)說:「這話對中間狀態是一種無知覺沉睡狀態的觀點是毀滅性的。」

保羅在第二十一節的意思不是說,基督對他而言是生命,而是:說對他而言,活著就是基督,除了基督以外,他想不到別的。 保羅在兩個強烈願望之間感到「兩難」——活下去繼續幫助信徒們蒙福,還是「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一22-23)。

其他信徒一定也有類似的矛盾念頭,尤其是那些多受痛苦,又像保羅一樣,可能已超過60歲的!

並非所有的基督徒都能安然地面對死亡(參來二 14-15;林前十五54-57)。

使徒勸吿基督徒受苦時要堅定不移(一27-30),要團結、謙卑(二 1-11),要通過精神飽滿的努力做出效果(二 12-16)。

這些品質並非僅為理想,而是已經表現在他自己(二 12、18)、提摩太(二 19-24)、和以巴弗提(二25-30)的身上。

保羅提出一段關於基督的描述,作為他勸吿信徒要謙卑的根據;這段描述像新約聖經中一切關於祂的描述一樣深刻(二5- 11),這是有關基督論的最偉大段落之一,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馮•蘇丹(Von Soden)在他所著《基督徒早期文獻》中曾說:「一個純實用的動機引導使徒為我們寫下了關於他對基督的信心之最至高詞句。」

第二章五至十一節: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要虛己,因祂也是虛己,雖然 祂本在永世中與神同等,但祂沒有貪婪地堅持祂的有君尊的神聖特 權,沒有雄心勃勃地展現祂之與神同等,而是舍去自己天上的榮耀,取了奴僕的性情,成為人的樣式。不但如此,祂既這樣以人的 形像出現在人們中間,就更加虛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非但不 是普通的死,而且像最下賤的罪犯一樣,死在十字架上。但祂怎樣謙卑,也怎樣被高舉。神已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 的名,超乎一切尊貴的尊貴!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 下的受造之物,因耶穌的威名,無不屈膝致敬,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獻上感謝讚美,使榮耀歸於父神。」魏斯科主教(Bishop Westcott)

這壯麗的語句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論到神子的降卑(二5-8);第二部分是論到人子的升高(二9-11)。

以下對這兩部分加以詳細分析,因為這一段極其重要。

I、神子的降卑(二5-8)

1、基督早已存在,在天上(6):

(i)祂的神性(6a):

(a)祂以神的形像存在(本質)

(b)祂與神同等(屬性)

(ii)祂的救贖決心(6b)

(a)不是維護至高特權

(b)而是仁厚地放棄特權

2、基督道成肉身,從天上到地上(7-8a)

(i)屈尊行動(7a)

(a)是完全的「倒空」

(b)是決定性的(不定過去時):

(c)是自願的,「祂自己」

(ii)制約方法(7b-8a)

(a)「取了」(不定過去時分詞)「形像」、「奴僕」

(b)「成為」(不定過去時分詞)「樣式」、「人們」

(c)「既有」(不定過去時分詞)「樣子」、「人」

3.基督的自我降卑,在地上(8b):

(i)祂遵循的道路:

(a)祂的決定性行動 「自己卑微」(不定過去時)

(b)祂的持續性態度「存心順服」(不定過去時分詞)

(ii)祂認可的結局:

(a)祂經受死亡

(b)祂藐視羞辱

II.人子的升高(9-11)

1、完成的工作(9a)  :「神將祂升為至高」:

(i)其性質:「叫」

(a)復活

(b)立為王

(ii)其意義:

(a)承認基督的自我倒空   「因此」

(b)報答基督的順服   「又」

2、賜給的考榮(9b):神「賜給祂那名」

(i)其性質:

(a)將耶穌升為至高等級

(b)賜給耶穌奇妙的名

(ii)其意義:

(a)人登上宇宙寶座

(b)歸給聖父的敬拜,聖子也配受

3、命定的結局

(i)其性質:

(a)全宇宙承認耶穌為主

(b)承認主,使聖父得榮耀

(ii)其意義:

(a)仇敵最終被打倒

(b)恩典最終得勝

 

這一段中有四個非同尋常的不定過去時:「虛己」(7),「自己卑微」(8);「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名。」(9) 以上都指明不是過程,而是行動。

從「虛己」二字曾產生矛盾,這矛盾根據某些人的解釋,可能 與保羅所想的相去甚遠。

基督「倒空自己」(虛己)的知識,變得易犯錯誤的想法與事實不符。

關於聲明基督易犯錯誤的觀點——例如在舊約聖經中——和祂在世上承認知識有限(可十三32)的觀點不是一回事,但肯定都不是腓立比書第二章七節的概念。

「其確切意義超出我們的理解力,要對神性和人性合一作出解釋難免失敗。」普樂摩博士(Dr. Plummer)

「任何想要保羅對基督的人性限制作出信仰理論上的精確講述的企圖,都使讀者陷於無希望的混亂之中……基督的神性知覺於祂在世生活期間並沒有終止,祂知道在創立世界以前,祂曾與父同享榮耀,而且將會再同享。」馬文·文森博士(Dr. Marvin Vincent)

「祂自己放棄的不是祂的神性,因那是不可能的;祂所放棄的乃是神的榮耀和特權,這一點祂通過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像作到了;祂剝除了自己的君權標記。」萊特福主教(Bishop Lightfoot)

「那是將神的存在樣式擱置一邊。」(約一 14)魏斯科主教 (Bishop Westcott)

「那莊嚴善良的『倒空』在關於人類成長經歷和忍受能力的真實性方面,確實將祂置於被造之物的水準上。但那一刻,不曾,也不能使祂不是祂所救贖之人的絕對而可靠的主和指導者。」慕爾主教(Bishop H.C.G. Moule)

「祂倒空了祂自己那肉體不能見到,也不能活出的光輝。」

「祂不曾止息地還是原來的祂,但祂倒空自己變成另一個祂; 祂變成了人,同時又是神;是僕人同時又是一切之主。」

「神給了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使萬膝無不因耶穌的名跪拜 ……。」 (9-10另譯)

所說的名並不是耶穌;那是當祂降卑時,尚未被高舉時接受的名;這名乃是不能言傳的名,是舊約聖經中那由四個字母組成的 Y.H.V.H.,那偉大的我是,在修訂本中譯為「耶和華」的,那至高無上的名。

保羅在第三章一節開始結束他的信,但那時他心中又被照亮, 或者說,他可能思路曾被打斷,感到在結束以前,還有些另外的問題必須寫上(三2至四7),然後,才重新開始結束,「末後的話」 (三1,四8,參弗三1、14)。

保羅提到他自己的話值得注意(三3-11)。 腓立比人被警吿要反對兩種相反的罪惡:反對猶太教,即律法的捆綁(三2-11 );反對反律法主義,即道德渙散(三12至四 1)。

沒有證據表明腓立比教會中真有這兩種罪惡,但跟這種危險可能並不遙遠,而且無論如何,教會和個別基督徒經常需要這些警吿,因為從原則上說,這些罪惡經常存在。

在教會中,個人之間的不和諧,可以嚴重地傷害整個教會(四 2-3)。

在腓立比首先歸信基督的是婦女,而且有些是第一批 「Contendents」(徒十六 14;腓四2)。

每個基督徒的聚會都應以團結,和諧為其特點。保羅說:「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要在主裡同心。」(二4-3,四2)

保羅反復提到的眾人否定自我中心,譴責黨派紛爭(一1、4、 7-8, 25, —17、26)。

保羅給腓立比人的最後的話充滿感情(四8-20),他對由以巴弗提送去給他的饋送所致的感謝,莊嚴而發自心底。在26年的傳道生涯中,他學會了很多功課(四11)。 學習是艱苦的,但收穫是巨大的。

保羅對基督徒們所提供的接濟心存感謝,但他的滿足是在基督裡,因富足的基督徒與貧乏的基督徒分享是前者的榮幸,而永遠不應損害後者的獨立自主。

基督徒對金錢的態度是其靈性狀況的一個相當好的指標。 本書信中有兩處相當重要:「禦營全軍」和「在該撒家裡的 人」(一13,四22)。

「禦營全軍」,在這個名稱的幾個含意中,最可能的或許是指組成帝國衛兵的一群人。

當時保羅日夜被捆鎖,由一個禦營軍的衛兵看守,他從未不被看管(參徒二十八16;門1、9;弗三1,四1,六20;西四3)。由於衛兵經常換班,他們就都聽到了福音,但結果如何,沒有記載。

「該撒家」這名稱不但包括王宮中最有權勢的朝臣,而且也包括全體帝國侍從,無論奴隸或自由人,保羅提到的大概是王宮裡的基督徒侍從〔(參羅十六3-1 5;萊特福(Lightfoot)〕

「喜樂」是本書信的根基,這個詞以不同的形式出現共達16次 (—4、18-19、25, 二2、17-18、28-29,三1,四1、4、10)。

「喜樂」是「聖靈所結果子」的一部分,且與快樂不同,後者決取於客觀情況,而喜樂卻不是。快樂好像海面之平靜或起波浪, 隨天氣改變;喜樂則像深水之下的靜止不動。

最好的例證是殉道的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丟(Ignatius),他約於主後115年被喚往羅馬去受審,並且高高興興地自安提阿出發。

路上他在士每拿暫停數日,遇見當地的主教坡旅甲(Polycarp);後者於40年後為主殉道。從士每拿出發,他去到腓立比,在那裡受到親切款待,並由教會中的人們陪他上路。

他從腓立比去羅馬所走的路必須經過Egnatian和Appian大道 (參閱卷二的地圖21 )。伊格那丟(Ignatius )在圖雷真 (Trajan)面前受審。並且被判處野獸呑吃之刑。據記載,聽到宣判以後,他喜樂高呼:「主阿!感謝禰!禰已應允使我幸得完全愛禰,並得像使徒保羅那樣,受鐵鍊捆綁。」

「說完以後,於是他高興地緊緊握住身上的鎖鏈;當他首先 為教會禱吿,並含淚向主稱讚教會時,他像一頭高貴的公羊,那可愛羊群的領頭羊,被眾兵丁野蠻殘酷地驅趕,好帶到羅馬去供那些嗜血成性的野獸飽餐。」都拿爾孫和可羅必(Donaldson and Crombie)的《使徒般的長老》293頁)。

坡旅甲(Polycarp) 士每拿教會主教,寫過一封信給腓立比教 會(日期不詳);其中數次提到保羅。將保羅的信和坡旅甲的信作個比較是有益的。

監獄書信伴隨腓立比書而結束;下一批保羅發出的信是被稱為教牧書信——提摩太前書、提多書和提摩太后書。這批書信與其前面一批給任何人看起來都顯然不同,事件、風格和觀點都很有分別。其原因將於思想保羅的第4組書信時討論。

 

保羅書信 第4組

提摩太前書、提多書、提摩太后書

主後65-67 (63-68)年

教牧書信

基督和會眾

權威性

 

本組書信與另外3組迥異,在歷史、文學、教義和教會方面都 帶出一些另外各組不曾提到的問題。

這些問題引發關於作者和年代的爭論,鑒於這3封書信相互間緊密相似,人們過去和現在都感到它們在這些以及其他一些方面成敗與共。

探索這些情況的細節不在本書要寫的範圍之內,但也不能對之全然忽視。

 

1.歷史問題

歷史問題關係到教牧書信在關於保羅職事記載中的位置,查考使徒行傳使人清楚看到,其中沒有安插這些書信中所透露情況的餘地。使徒行傳中提到以弗所(十九章)、特羅亞(十六8,二十6) 和革哩底(二十七12-13、21),但與提摩太前書第一章三節;提摩太后書第四章十三節,和提多書第一章五節所提到的情況無關,教牧書信提到的情況與路加的記錄也不相符合。

這足以使人懷疑,這3封信是否出自使徒保羅之手。 保羅決定上吿于該撒時(徒二十五12,二十六32 ),是作為囚犯被押往羅馬,並在那裡拘留了一些時候(徒二十八16、30),所說的「足足兩年」,提示兩年以後發生了某種情況,而且很容易使人想到這情況就是保羅受審,後來導致他為主殉道。

但在那些年間他寫了「腓立比書」,於其中表達了他即將獲釋——幾乎肯定地——的盼望(一 19-26 ,二23-24),又在給腓利門的信中要求他這位朋友為「此外你還要給我預備住處,因為我盼望藉著他們的禱告,(不久)必蒙恩到他們那裡去。」(22)難道這些盼望並無根據。保羅就在主後63年受審以致為主殉道,而那時路加的記載已經寫完?

若事實果然如此,那麼保羅就不是教牧書信的作者,但這樣的看法所產生的問題比它所解決的問題更多。

摩法特博士(Dr. Moffatt's)的看法——而且他說過多次——是這3封書信是「冒名作品,是由一位元保羅傳道會牧者於第2世紀過渡 新天主教會時期,為了保衛該時期一般基督教的偉大保羅傳統而 寫的……教牧書信,尤其是提摩太后書,是合成的,而且它們呈現出進一步的,摻有後人附加成分的跡像。」《新約聖經文獻介紹》 398頁)

這看法與許多事實不符,而且缺乏任何證據。 在第1世紀教會中的傳統認識是,保羅於第1次囚禁後獲釋並繼續旅行佈道。使徒教父時期的觀點也認為教牧書信是由保羅所寫,這是羅馬的克裡門(Clement)、安提阿的坡旅甲(Polycarp)、愛任紐(Irenaeus)、特土良(Tertullian )安提阿的提阿非羅 (Theophilus of Antioch),以及許多別位的見證人。

與這個見證相反的是像施密德(Schmidt)、士萊馬赫 (Schleiermacher )、包珥(Baur)和勒南(Renan)。這些聖經學者們主觀臆斷理論;這兩種觀點是不可調和的。

若是保羅曾在第1次的羅馬監禁中獲釋——我們認為很有可能——他就可能曾作第4次佈道旅行——顯然他曾作過——而寫了給提摩太的第1封信和給提多的信,又在他再次被拘留以後,第2次羅馬監禁期間,寫了給提摩太的第2封信。

這個過程有外部和內部的證據確認。

以下可能是這一系列的事件:

主後61-63保羅被拘禁於羅馬。

他寫成歌羅西、腓利門、以弗所和腓立比4封書信。

63                            受審及宣判無罪。

64                            羅馬大火。

63-67    第4次佈道旅行:到過——以弗所、歌羅西、馬其 頓——腓立比、西班牙、哥林多、革哩底、米利 都、特羅亞、尼哥波立。

65                             尼祿(Nero)殺害辛尼加(Seneca)

66                            猶太人反對羅馬的戰爭爆發。

67                            給提摩太的第1封信及給提多的信。

67                             保羅再次被捕,帶去羅馬。 再審,「第1次回答」。 給提摩太寫第                 

2封信。

67-68    保羅被宣判及行刑。

68                              尼祿被殺。

70              耶路撒冷被毀。

 

 

 

 

 

 

 

 


地圖註解

閱圖須知:

(a)  不能證明保羅曾去過西班牙。

(b)  不能確定其他各到過之處的次序,地圖上的數目字指明各處的位置,而不是所到的次序。

1、羅馬

2、西班牙(羅十五24、28 )

3、以弗所(提前一3)

4、馬其頓-腓立比(提前一3  ;腓二24)

5、歌羅西(門22)

6、哥林多(提後四20)

7、米利都(提後四20)

8、革哩底(多一5)

9、尼哥波立(多三12)

 

我們是為了教牧書信才轉而尋找第4次佈道旅行的證據。這次旅行在使徒行傳裡沒有蹤跡可尋;理由很簡單,因使徒行傳的記載 到第1次被囚候審為止,而未記載以後發生的事。

這些書信提到的地名有:以弗所(提前一3;提後一 18,四 12 )、馬其頓——腓立比(提前一3;腓二24 )、革哩底(多一 5)、尼哥波立(多三12)、亞細亞(提後一 15)、羅馬(提後一 17,四9)、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提後三11;參徒十三14-52,十四1-20,十六1-5 )、帖撒羅尼迦、加拉太(高盧?)、撻馬太(提後四10)、特羅亞(提後四13)、哥林多(提後四20)、米利都(提後四20)。

在保羅於主後63年從羅馬獲釋後所到之處中,一定要加上「歌羅西」,因為他肯定要履行去那裡的應許(門22)。他還去過「老底嘉」和「希拉波立」(西四13)也並非不可能,因為距離很近。

要決定使徒去到這些地方的次序是沒有價值的,因為書信本身沒有提到這一點。

我們能肯定保羅到過的地方有:腓立比、特羅亞、以弗所、歌羅西、米利都、哥林多、和革哩底;他可能到過的地方是西班牙和尼哥波立(參閱地圖37)。

在肯定去過的7處之中,使徒對其中的5處熟悉,但過去沒有去過歌羅西或革哩底,儘管他曾在從該撒利亞到羅馬途中貼近後者 (徒二十七13)。

在給羅馬教會寫信時,保羅表達了他要去西班牙的願望和意圖 (十五24),而且有某種理由使人相信他去過了。

羅馬的克裡門(Clement)在寫給哥林多人的信中論到保羅曾「到達西方的邊界」。關於這句話萊特福(Lightfoot)說:「最自然的解釋就是指西班牙的最西端。赫克拉斯之墩(Pillars of Hercules地圖28)」,也屢有與這觀點相反的傳說或證據。

有不下8個地方叫「尼哥波立」——「勝利之城」;其中在伊皮拉斯(Epirus)的尼哥波立最可能是提多書第三章十二節提到的那個,而可能就是有此處(或是在特羅亞),使徒重新被捕並解往羅馬。

保羅是這些書信作者的另一個證據,見於這位使徒之提到自己,也提到他圈子中的另外一些人。

提到他自己的見於(提前一 1、12-14,二7,三14-15,四13;多一4-5 ,三 12;提後一1-8、11-12、15-17,二2、9-10,三10-11、4)。

提到的別人中,以下是保羅圈子中的人:提摩太、提多、推基古、亞波羅、羅以、友尼基、底馬、路加、馬可、百基拉、亞居拉、以拉都、特羅非摩(提前一2;多一4,三12-13;提後一5,四 10-12、19-20),所有這些名字不可能是第2世紀中的年代誤植。

 

2.文學問題

文學問題。教牧書信表現出來的文學問題主要是風格上和語言 上;簡要思想一下這方面的問題應是有益的。

所有的書信讀者都承認,這些書信的風格不同於保羅的其他著作,認為它們不是保羅著作的指責有「缺乏合乎邏輯的聯繫、離題、語鋒轉變不完美、句子的起頭不純熟。」大衛遜博士(Dr. S. Davidson)

不少這類的指責留給人的印象是,這些聖經學者們顯然想要指令保羅應該怎樣說他想要說的,但關於這些書信是主後90-115年間某個時期由一不知名的偽造者所寫的說法使他免受這些指責。

若果如此,這位偽造者就是既聰明又笨拙;若保羅沒有寫過這些信,它們就是膺品,而這種想法未經證明,也無法證明。

充分相信保羅是這些書信的作者的那些人認識這些信的風格迥異于這位使徒的其他著作,但他們對此另有解釋。

萊特福主教(Bishop Lightfoot)說:『某句話「比早期的書信生硬、僵呆、詰屈,而欠流暢」,「形式上更簡潔,常中斷,過於自信」,但他並不因此而提出教牧書信不是出自保羅之手。』《聖經隨筆》(Biblical Essays)

不應忽視在寫這些書信時保羅已是老年人(參門9,大約早4年寫成);隨著年齡的老化,思維活動和精力有一定程度的遲緩下降。

「呼吸平穩,但不那麼有力;心臟和動靜脈照常運作,但血液迴圈不如年輕時迅速。」紐波•懷特醫生(Newport White)

但想起腓立比書(主後63年),對這個解釋就必須有所保留。這些書信的語言不同於保羅被公認的詞彙這件事,引起不少關注;

但保羅被公認的詞彙又是哪些?

他的每組信件中都有獨特用語。

第1組 帖撒羅尼迦前書34;帖撒羅尼迦後書20;共54

第2組 哥林多前書236;哥林多後書171;加拉太書78;羅馬 書 219;共 704

第3組 歌羅西書55;腓門利書8;以弗所書42;腓立比書 65;共 170

這樣,在前3組保羅書信中至少有928處獨特用語,那麼在第 4組中有239處,提摩太前書118;提多書44;提摩太后書77,還有甚麼稀奇嗎?

關於這聖經中有多少只用過一次的詞,有各式各樣演算法,所以作者們估計的數字不同,不應被認為是錯誤或矛盾,為了我們的目的,此處所給的數字是說明目前思想中的問題。

大衛遜博士(S. Davidson)抱怨這種演算法「機械」,瓦色 院長(Dean Wace )回答說:「機械地反對是對機械爭辯的有效回答。」

保羅在教牧書信中所用的語言適合予他所寫的題目(參閱作者的《認識聖經》(卷二)241 -242、253、260頁)。

至於「風格」差異,在保羅其他書信中可以見到,那麼,為甚麼此處不可以呢?例如帖撒羅尼迦書和加拉太書,以及以弗所書和腓立比書何等不同,時間、情況,和收信者的改變足可以影響作者的風格。

在教牧書信中,使徒是就教牧職責和組織問題寫給兩個比較年輕的人,所以他不可能寫成以弗所書那樣的風格,那是就教會與基督和教會彼此間的關係問題寫給一組教會的;或是寫成羅馬書那樣的風格,也不可能,那是保羅全部信息的綱要。

使徒寫信給帖撒羅尼迦人時,大論戰尚未開始,寫信給加拉太人和羅馬人時,論戰正處於高潮;當他寫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時, 論戰開始平息,而寫教牧書信時,儘管論戰的餘音尚存,但使徒的注重點已放在職責而非教義,道德而非信仰理論方面了。

 

3.教義問題

教義問題是個要求審查的問題,這超出本書範圍以外,但對這問題稍作提示這是需要的。

認為這些書信的教訓不是保羅的,或即便是,也不系統化,不夠有力,這種看法還沒得到審查,不能確認。

讓我們姑且同意在教牧書信中,注重點有所改變;以前的書信所突出的真理之某些方面在此處已不突出,若我們承認這些書信所談論的是實行方面而非教義方面的問題,它們就沒有甚麼可指責的地方。

這些書信中並沒有任何與保羅以前的教訓相反之處,再說,既已考慮到教牧書信的年代,形勢和事由,就可知當時並不需要像以前的年日中那樣以教義為重點了。

保羅在這些書信中也論到教義,那就是在與偽教義作爭戰時。 他打擊的異端是被稱之為猶太諾斯底教者(Jewish Gnosticism);

從對它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它當時的性質來。

這種謬誤是將猶太律法和類似巫術的儀式,將禁令和許可相混合,這種異端更早已出現過,使徒也打擊過,特別是在歌羅西書中。

它被形容為:「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虛浮的話。」(提前一4-6)「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J (提前四7)「專好問難、爭辯言詞……紛爭、譭謗、妄疑。」 (提前六4-5)「躲避世俗的虛談」、「那愚拙無學問的爭辯。」 (提前六20;提後二 14、16、23)「要遠避無知的辯論……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多三9)等。

從以上明顯看出,比起保羅寫歌羅西書時,錯誤更深、更肯定了。

在對這種錯誤進行打擊中,不是要提摩太講甚麼新教訓,而是重申已經教導過他的教會的教義。

保羅將重點的很大成分放在教導或教義上,因為這個詞以這樣那樣的形式24次出現于這些書信中(didaskalia、didaskalos、 didasko、didache ),比在他的任何其他著作中都多。

另外一個關於這些書信中有教義性重點的證據是反復出現 (12次)真理;或「那真理」這個詞,意為某一公認的真理——已經顯明的真理。不需細說那個時代真理的內容,因為提摩太和提多必然知曉(提前三4,三15,四3,六5;多一1、14;提後二15、18、25,三7-8,四4)。

在這些書信中,類似的提法還有「那信心」,不是指領悟真理的功能,而是領悟到的那個真理。在某些地方這個詞客觀地用來表明福音的內容,基督徒的信條。在教牧書信中出現的33個pistis (真道-譯者)中,有9個像是要求這種客觀的概念(提前一19,四1、6,五8,六10、21;多一13;提後三8,四7 )。

這些書信中關於教義內容的一些觀念可以從那六句「信心格言」 (提前一 15 ,三1,四8-9;多一9,三4-8;提後二 11-13)中得 到。尤其是第1、3、5句。這些格言是教牧書信獨有的,好像為當時教會箴言、教義問題,或部分讚美詩中所流行。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 (提前一 15)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四8-9)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這話是可信的。」(多三4-8)

關於這方面,伯納多博士(Dr. Bernard)說:「在保羅書信的任何一處都找不出比這些經節更傑出的教義陳述了。」

「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我們若 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我 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1- 13)

這些偉大段落充滿基督教的真理;在保羅其他書信中也有類似的真理。除此以外,還有最具深刻意義的其他教義陳述。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 為人的基督耶穌。祂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前二5-6)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三16)

「到了日期,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我 們的主耶穌基督),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祂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提前六15-16)

「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祂為我 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二 11-14)

「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祂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 9-11)

一個偽造者能寫出這些話來!?這個想法十分荒謬。它們完全是保羅的,這事已十分明顯,不需要再證明。

 

4.教會問題

教會問題是個引人注意的問題,因為它表明使徒保羅對主再臨的觀點有所改變。

有人說這個題目從保羅晚年的信仰理論著作中消失了,但這種說法根本不對。

教牧書信中提到再臨的地方儘管不多,卻十分清楚(提前四 1 ,六14;多二 13;提後四1、8)。然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中認為主降臨為時不遠,而在教牧書信中則推遲了,而且通過教會組織為不可估計的未來作好準備。

對主降臨的盼望從起初就是堅定的,但對它的觀點則不然(帖前四13-14;帖後二 1-5;參路十九12-13、15)。

早期教會的組織——若是可以這樣稱呼的話——非常簡單。 「他們天天同心合意�琱薊漲b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6-47 )

「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四34-35)

「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徒六 2-6)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各種不同的)說方言的。」(林前十二28)

「祂升上高夭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 ……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弗四8-11)

「監督和執事」(腓一 1;提前三1-7,三8-13 (11),五17- 25;多一5-9;提後四1-5)

專為敬拜,建造房屋是後來的事;起初的聚會是在基督徒家中(門2)。

從起初就發現在有基督徒團體的地方需要設立領袖,因而保羅在其第1次佈道旅行途中在每個教會都選立了長老(徒十四23)。

這些領袖被稱為Presbuteroi和Episkopoi,譯為「長老」、「主教」和「監督」(徒二十28;提前三1,五17;多一5),這些稱呼只屬於一處教會(參多一5、7;徒二十17、28)。

教會的其他任命有「執事」(腓一 1;提前三8-13;徒六1-6)。 監督專門從事靈性方面的工作,而「執事」則專管屬世的事 務;那時的教會機構簡單,不需要別的職務。然而一定不能把這些職務與復活的主所賜的「恩賜」(林前十二28;弗四8-11)混為一談。

值得注意的是沒有提到祭司一類的職務。萊特福(Lightfoot) 說得好——「唯一屬於福音的祭司,在新約聖經中被這樣稱呼的, 就是聖徒,與基督有兄弟關係的同工(彼前二5-9;啟一6,五10, 二十6)作為個人,每個基督徒都是一樣的祭司。」

論到有關今日主教制和等級制產生的年代或過程等情況不在本書範圍之內,但可以說它們都不能要求新約聖經給以支持。

祭司制度不但不能由新約聖經授權批准,而且是與之相抵觸的。

值得注意在教牧書信中從未提到過「聖餐」 ,或「主的晚餐」;只有一次提到「洗禮」,除非「洗」(washing)是「洗禮水」(laver)〔多三5〕。

在所有認為是保羅所寫的信中,給提摩太和提多的信受到的質 疑最多,但它們與保羅其他信件之間的類似之處,足以壓倒對保羅作者身份提出的異議而有餘。


表173

教牧書信和保羅其他書信間的相類似

提摩太前書

羅馬書

提摩太后書

羅馬書

提多書

羅馬日

一8-9

七12

一7

八15

一1-4

十六25-26

 一17

十六27

一8-12

一16

二 13

五2

二 1-2

十三1

一9-10

十六26

三10

十六17-18

 

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一20

五5

—2-6,二 1-2

四17

一7

四1

二 11-12

十一 8-9,十

三 10-11

十六10-11

二 13

一7

二 13-14

四34 十-3

 

 

三3

六11

 

以弗所書

 

以弗所書

 

以弗所書

三 5-15

二 19-20

-9-10

三3 、 5 、 9-10

一1-4

一9-10

三 15-16

四21

二 8

一19-20

二 14

一7、14,五

四1

二 2

二 9

三 1、13

三3

2、25-27 二2, 五8

 

腓立比書

 

腓立比書

 

腓立比書

一12

四13

一3

三5

二 1

三20

一18

二 25

二 8-13

一29-30

三2

四5

二 1

四6

三 10-4

二 19-22 三 10-11、17 四9 一20

三5、7

三9

 

歌羅西書

-12

 

 

 

—1-4、

—23-27

 

 

 

 

11-12

 

 

 

 

 

三15-16

 

 

 

 

 

 

教牧書信

提摩太前書

主後63-65年

 

在一封由長者寫給年輕人的信中,沒有理由要求對問題作系統規範的處理,也一定不要以為保羅心中曾為此作過甚麼分析。這信是自然的,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不連貫的,但是對於寫信的目的,保羅始終存記在心。

現將第1封書信的內容摘要分析如下:

表174

提摩太前書(主後63-65年)

引言(一1-2)

神的教會

一 3至三13

提摩太的職任

三14至六19

1.它的教義  一3-20

(i)真理性質和內容(一3-11)

(ii)保羅的使命和(對)提摩太的

囑託(一12-20)

1.他的私人行為  三14至四16

(i)他與真理的關係(三14-16)

(ii)他與讓誤的關係(四1-11)

(iii)他與萬事的關係(四12-16)

2.它的敬拜

二 1-15

(i)公共敬拜中的禱吿(二 1-10)

(ii)婦女在公共敬拜中的態度(二

11-15)

2.他的職務

五1至六19

(i)向眾人的本分(五1至六2)

(ii)向罪惡的職責(六3-16)

(iii)向富足人的本分(六17-19)

3.它的看管

三 1-13

監督:品質和作用(三1-7)

執事:品質和作用(三8-13)

結尾

六 20-21

 

人們說得好:「提摩太是保羅所得著對他在路司得遭受殘酷對待的一個極好的補償。」 (參徒十四8-21,十六1-2)這年輕人的父親和母親分別為希臘人和猶太人,父親可能在他很小時死去(提後 一5)。他在保羅初次造訪路司得時被帶領歸基督,後來即從那個 城鎮陪伴保羅旅行佈道,且在他的信中非常多次地被提到,而且經常處在最密切的關係中。

保羅寫前封信——腓立比書——時是在羅馬作囚犯,但他此時顯然已獲釋,因為他論到去以弗所的訪問,和他正要訪問的馬其頓。(提前一3)。

他發現在他被囚禁的日子裡,異端已經進入以弗所教會,正如他曾預先指出過的(徒二十28-30);正因這樣,他不帶提摩太同去馬其頓,而將他留在那個亞洲城市裡,「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所以這封前書以及後書的目的主要有二——警吿和肯定;警吿以弗所聖徒和一切聖徒們,抵擋以多種形式出現的假教訓,也警吿那些假師傅和一切假師傅們,注意他們道路的危險性(一20);另一方面,鼓勵提摩太和以弗所教會,以及每個牧者、 每所教會,要繼續堅持真道並過聖潔生活。

這是第2封寫給個人的信,有許多鮮明的特點應特別注意:(a)已存在或可能出現的謬誤;荒渺傳言(一4,四7)、虛談 (六20)、墨守法考(一5-11)、禁欲主義(四1-5)。(b)神之作是作為救主的特性,並且提到救恩(一1, 二3,四10,一15,二4、15,四16),以及在提多書和提摩太后書。 (c)重點放在「敬虔上」 (二2,三16,四7-8,五4,六3、5-6、11);提摩太后書、提多書,以及(d)突出「教義」(注:「真道」)〔一 10,四1、6、13、16,五 17,六1、3〕。

正如前面已經提到過的那些「信心格言」也很傑出,共有六條 (一 15,三1,四9;多一9,三8;提後二 11)。安格斯(Angus) 說:「這可能代表早期教會中流行的某種箴言或耶穌語錄,或者如某些作者提出的,為禮拜儀式中所應用。」這個提法十分使人感興趣,並似從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十六節這樣一致中得到有力的證據;這段話看來可能是在公眾聚會上背誦或吟唱的一種信條入門。我們在其中看到最早的一句對基督真道有條理的敘述,並且可用以和彼得前書第三章十八至二十二節行對行地進行比較。

要注意:(a)「這話是可信的」,在5條「格言」中都有;(b)在第1、2、4條中,「這話是可信的」在格言以前,而在第 3、5條中在「格言」以後;(c)第1、3兩條(譯注:第3條,即第三章十五節,並沒有「是十分可佩服的」)「格言」以後。有「是十分可佩服的」幾個字,最後一個詞只在此處(譯注:這是否指第一章十五節)和第四章九節中出現。

研究這信獲得的其他重要情況有:基督教會中婦女的地位;教會組織的進步階段;預言基督教腐化;有關管家身份的重要教導, 聖經在教會教導和生活中的權柄。對於能查考希臘文者,還可以看出許多有趣和有益的其他情況。這卷書信中其他一些更值得注意和仔細研究的段落有(一5、15、17,二4-6,三16,六9-16)。

 

教牧書信

提多書

主後64-67年

保羅在他繁忙事工的後期,挑選提摩太和提多這樣的兩個年輕 人協助他,和到他不能再服事時繼續他的工作,證明他是有智慧、 有遠見的,應對這兩個年輕人的生活加以仔細研究。

提多

在主後50-51年耶路撒冷會議中討論外邦人從猶太教枷鎖中得釋放的問題時,提多被當成一個範例(徒十五章;加二3)。後來他從以弗所被派往哥林多去看看保羅寫給亞該亞教會的信有甚麼效果,然後向保羅報吿(林後二 12-13;八9)。提多帶著使人得安慰的消息在馬其頓遇見保羅(徒二十2;林後七5-7)。

我們從目前這書信中得知,這位年輕的牧者被留在了革哩底 (一5),處理在那裡產生的混亂,他在哥林多的經歷使他極為適合去作這份工作。從這關於他的不多的資料中,「我們看到他是一位虔誠熱心,感情熾烈,又有實行能力和充足智慧與判斷力的年輕人。」

下面是保羅寫給提多這封信的簡短提綱——這封信處於他寫給提摩太的第1和第2封信之間。

表175

提多書(主後64-67年)

引言(一 1-4)

I教會的治理  —5-16

II教會的行為  二 1-15

III教會的情況  三 1-11

1.治理的性質(一5-9)

2.治理的必要(一10-16)

1.指導性訓言(二1-10)

2.實行的能力(二11-15)

1.外在的本分(三1-7)

2.內在的操練(三8-11 )

結語(三 12-15)

 

寫這封信的時間和因由與提摩太前書相仿。兩封信中保羅的同 伴——助手,都被留下處理混亂問題(提前一3;多一5)、設立監督(三1-7 , —5 )、作榜樣(四12,二7 )。兩封信中提到的罪惡,在性質上都是屬於猶太人的(一3-7,一10);動機都是貪圖財利(六5,一 11);都以「純正的話」或「善行」勸吿信徒(六 3、18,一9,三8)。

耶穌基督的福音不斷抓住大問題,強行闖入像安提阿、哥林多、雅典、羅馬和革哩底,這樣最困難的地方,而且它在這方面永遠自豪,因為它不斷地得勝。革哩底的教會並不是由使徒保羅,而大概是由在使徒行傳第二章那次五旬節時蒙恩的信徒們所建立的, 請參閱第十一節,革哩底人的品格從這封短信中可見一班,其中引 用了他們自己伊皮曼尼(Epimenides)的證言(一 12);這證言說明提多在那個島上的任務是何等艱巨。

這封信值得注意之處在於它是這位偉大使徒在獲得自由的日子裡最後的信,因為寫了以後不久,他重新被捕,並再一次解往羅馬,這一次是去受死。

有人輕率地看待這封信,認為它「貧乏、蒼白、單調」,但這種評價乃是反映作出這種評價之人的理解力。

法拉(Farrar)把這封書信稱作「至高無價的教牧同工指導手冊。」路德(Luther)則說:「這是一封短信,卻集中了基督教義的精華,而且寫作如此高明,使之包含著基督徒知識和生活之一切所需。」

在一段極其意味深長的引言(一1-4)以後,使徒就教會中的管理機構對他的年輕弟兄進行教育,首先指出它的性質(一5-9),然後是它存在的必要(一 10-16)。

教會中的主要職務是監督或長老,其私生活必須無可指責, 而其公開生活則必須忠於神的道,善於教導,作可靠的「神的管家」,然後說明某種品質,或許多種品質的需要,因為在那個時代的教會中有,我們這時代教會中仍然有(並非不經常地)!道德方面的偏差和教義方面的謬誤,需要堅決而謹慎地處理。

接下來的一段具有獨特的美,是關於教會的行為(二章)。正如在提摩太前書那樣,此處也對各種不同階層的人作詳細說明,並勸吿行善,有老年人(二2 ),老年婦女(二3 )、少年婦人(二4- 5)、少年人(二6-8)、僕人(二9-10),以及惟一能使他們履行這種理想生活的能力;這無疑是本書信中最深奧的一段陳述(二 11-14)。

關於這幾節聖經,法拉(Farrar)說:「在第1或第2世紀所有的教父們中間,有哪一個能寫出如此高明的至少可與這幾節相比的基督教義和實行準則?自克裡門(Clement)或黑馬(Hermas), 或游斯丁(Justin Martyr),或伊格那修(Ignatius),或玻旅甲(Polycarp),或愛任紐(Irenaeus )——甚至自特土良 (Tertullian ), 或屈梭多模(Chrysostom), 或巴西流(Basil)、 或尼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以來——有哪一段在簡潔、 熟練和見識方面能與其中任何一節相比?只有眾使徒中之最大的使徒那富有靈感的智慧,才能以如此堅決的一隻手擬出如此神聖的一則綱要。

若是3個世紀所有的偉大基督徒教父們都在能力和辯才上這樣地被那位撰寫保羅第1次和第2次監獄書信的所謂「偽造者」所超越,難道不有些奇怪嗎?

在第二章十一節,第1次降臨是關於恩典,而在第二章十三節 第2次降臨乃是關乎榮耀。神的恩典帶來拯救,又教導我們,而且將它所教導的記下來——我們生活的兩個方面,消極方面和積極方面(二12),還有在積極方面的三重關係:對自己「自守」、對人「公義」、對神「敬虔」。

第三章闡述教會與國家的關係;首先是外在的本分(1-7), 然後是內在的操練;只有通過內在的操練,才能有希望盡本分(8-11)。第一至二兩節宣吿本分,而第三至七節提出動機。

 

教牧書信

提摩太后書

主後67-68年

這封書信使我們特別注意之處在於它是保羅所寫的最後1封信,就在他被處死以前不久。給提摩太寫第1封信和給提多寫那封信時,保羅正在歐、亞兩洲旅行,很難說准他當時確切的行動次序,但是從教牧書信中的零散資料,再根據我們從使徒行傳和其他書信中所知道的加以判斷,可構成一個大概的旅行路線。

卷二中記載有自主後61-70年諸事件的提綱草案,此處試行提出自保羅在主後63年從羅馬獲釋,到他在主後67-68年殉道時的行動計畫,請參閱地圖37。

主後63年獲釋,第4次去腓立比(二24)、去歌羅西(門22);然後大概是去西班牙〔羅十五28;參康別尼爾和侯孫(Conybeare and Howson));回以弗所(提前一3);將提摩太留在該地接替工作,他自己則繼續去馬其頓(提前一3);他從馬其頓寫了給提摩太的第一封信,並且大概於其間去過腓立比和哥林多;從那裡去了革哩底(多一5),將提多留在革哩底接替工作,他自己又去到亞細亞,可能是去了以弗所,並在那裡寫了給提多的信。

他然後去了米利都,把生病的特羅非摩留在那裡(提後四 20),自己繼續去特羅亞(提後四13);接著在去尼哥波立過冬 (多三12)的路上,去到哥林多(提後四20 );但是他在那裡,或是在哥林多,或特羅亞被捕,在羅馬,而不是在尼哥波立過的冬(提後四21 )。他從羅馬(一8;四6 )寫了給提摩太這封最後的信〔參萊特福(Lightfoot)、康別尼爾(Conybeare )、法拉 (Farrar)〕。

根據以上認為:(a)這些書信是保羅寫的:(b)它們寫於保羅在羅馬的兩年囚禁以後,而不是在那以前,對於寫信的日期,萊特福(Lightfoot)、哥勞阿(Gloag)、査恩(Zahn)等人作過充分的討論不需在此處介紹了。

表176

提摩太后書(主後67-68年)

引言  一1-5

任職的個人裝備

—6 至二 26

職任的公開履行

三1至四18

1.基本品質(一6-18)

⑴熱情:對熱情的鼓勵(一6-7)

(ii)勇氣:對勇氣的鼓勵(一8-12)

(iii)堅定:對堅定的鼓勵(一13-18)

1.將出現的變化(三1-17)

(i)將面對的罪惡(三1-9)

(ii)鼓勵面對罪惡(三10-17)

2.必要的操練(二1-26)

(i)教牧同工對自己的操練(二1-7)

(ii)教牧同工對真理的本分(二8-14)

(iii)教牧同工對教會旳本分(二15-26)

2.末了的屬咐(四1-18)

(i)要去作的事(四1-2)

(ii)要作的理由(四3-8)

(iii)最後的要求和想法(四9-18)

結語  四 19-22

 

這封保羅最後的信,個人色彩濃厚,難以容許分析,他寫這信的目的,首先是對提摩太的事,給以鼓勵支持,因為考慮他聽到朋友重新被捕的消息後或許已開始恐懼畏縮(一6-8);其次是囑咐提摩太儘快到羅馬來看他(一4;四9-13、21 )。我們不知道他曾否在保羅逝世前及時趕到,但我們感到有把握地說:提摩太必然毫不遲疑地立即對這封充滿感情的動人書信作出反應。

當保羅決定與提摩太通消息時,他知道他即將殉道(四6)。一個體弱的老人處於羅馬的土牢中,尼祿拒絕了他先前囚禁中的特權(參徒二十八30-31;提後一 17-18),幾乎已被他所有的朋友所拋棄(一 15,四11、14-16),大約在主後67年年末經過了初審,正在等候下次的終審——我們推論;這樣一個人,要怎樣寫信?我們在這樣的處境中會怎樣寫信?難道我們不想傾訴心中的悲痛和靈裡的抱怨,或者懷疑神的慈愛和智慧?然而在這封信裡毫無此情; 此處我們看到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如何面對死亡,堅定信仰,為所受的苦而自豪(一8-12),知道受死就是與基督一同作王(二 12), 因而用閃耀著光輝的雙眼期望著那為他存留,並將由主賜給他的冠冕(四8)。

在這個陰暗的時刻,這位最偉大的聖徒和僕人,並不是病態地 默想即將來的死亡,而是滿心為提摩太的利益和教會的未來著想的愛心和意願。可以說:他用盡最後一息,激勵一切有傳福音任務的 人,要熱心、勇敢、堅定,並提防膽怯、背信和世俗影響。

他為我們描繪出真正的基督徒在事奉基督方面的一系列傑出形像:如同當兵,專心於事業(二3-4);如同比武,嚴守規矩(二 5);如同農夫,勞作等候(二6),如同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二15);如同器皿,潔淨自己,脫離卑賤的事(二20-21); 如同僕人,以可尊敬的態度和在靈裡服事主耶穌(二24、26 )。

知道自己不能再寫信,使徒藉聖靈預言基督教界將來的腐化; 專顧自己、貪愛錢財、愛享樂、不愛神、心不聖潔、忘恩負義,確實可以說:保羅預示的時代,現在就已來到,所以我們不僅是在 「後來的時候」(提前四1),而是已在「末世」(提後三1)。

在這樣的時代裡,我們的盼望和把握是甚麼呢?這封信吿訴我們——是神的道。「在基督教日益逼近的腐敗中,保羅教導提摩太保守純正的道理,不是新鮮的啟示和奇跡,而是提摩太學習過的道,和使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善事的聖經(三14-17; 帖後二章;彼後一 15-21,三1至四14-17)。我們應從彼得和保羅最 後的書信,還有約翰的著作(啟二十二章),以及教會將有異端盛行的前景中接受教訓而研讀聖經,才不至受引誘期望另有甚麼神的旨意出現。」安格斯(Angus)

鑒於是聖靈通過這位「被揀選的器皿」所說最後的話,而且是在墳墓邊上說出的,這些對提摩太以及一切教牧同工關於履行職任的囑咐,實在莊嚴(二9)。

第一章是關於過去,第二章是關於現在;第三章關於將來。這位使徒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四 6)然而他又在第四章二十一節吩咐提摩太在冬天以前到他那裡 去。在這兩句話之間肯定有甚麼事情發生過,而看來那解釋就可以在第十六節保羅所說的「初次申訴」中找到。這話不會是指主後 63年他從羅馬獲釋以前的那次審判,而顯然是指他重新被捕以後的一次初審。

保羅顯然曾預期那次的審判結果是處以死刑(四6),但結果是押候審判,而給了保羅一段無定限的時間。因而,他召喚提摩太。

諸事件的次序似為:

審判,保羅預計被處死(四6);

未裁決而押候(四16);

考慮到終審以前可能在獄中過冬而寫信給提摩太(四9、13、21)。

若果如此,在第四章-八至九兩節之間有一段相當大的間隔,而根據以上所列,第八節以後的情況就容易理解了。

這封書信提到個別人處甚多,約有23個人名被提及——有男人和婦女,有朋友也有仇敵。

保羅將生病的提摩太留在了米利都(四20),他吿訴我們提摩太有胃病和其他病患(提前五23),以巴弗提「他實在是病了,幾乎要死」 (腓二27),而使徒自己也有一根刺,神不答應除去的肉體中的刺(林後十二7-9)。

保羅既然有醫病的能力,他為甚麼不曾在這些情況中應用?在思想「信心」或「神蹟」醫病時,必須將這些考慮在內。

提摩太后書第四章五至十八節是永遠的文學著作,包含著英雄氣概,大無畏的膽識,和確信無疑的盼望,面對著劊子手的阻攔, 保羅沒有訴苦,或為自己的事發出甚麼報怨,儘管他為某些他曾信任過的人們的態度感到遺憾(四10、16)。

偉人在生死關頭向壓力屈服者,並非罕見,但保羅不曾。 這時使徒並非在相對自由的「所租的房子裡」(徒二十八 30),而是在一間陰暗潮濕的土牢裡,寒冷,肯定也饑餓;然而他沒有失去他對人們的興趣,也沒失去閱讀和寫信的愛好。

「我在特羅亞留於加布的那件外衣,你來的時候可以帶來;那些書也要帶來;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四13)「那件外衣」很可能是在他多次的水陸行程中使他得享舒適的老同伴。這時他說:「我需要我的舊外衣,因為我很冷。」

「那些書」是一些古抄本卷軸;使徒可能在上面寫有給某人或 某教會的信,或者,它們也可能是他在大數和耶路撒冷學習時期的紀念品。

「那些皮卷」是犢皮紙手抄稿卷軸,或許是抄寫的舊約聖經,而且其中可能有他的羅馬公民權許可證。

「外衣、書、皮卷」——看來這些是保羅的全部家當,而且有可能他想在稍用一段時間以後將它們送給提摩太或路加。

當英文聖經的翻譯者威廉·丁道爾(William Tyndale)於 1535年在比利時的威屋得(Vilvorde)坐監時,他曾寫信給該城堡的長官,要求可否把他的冬衣,希伯來文聖經、文法和字典給他。

那封信中說:「我相信,尊敬的大人!你不會不知道於我的決定,所以我請求閣下,藉著主耶穌,若是我留在此地過冬,請你命令那位保管員從他取得的我的東西中把一頂暖帽送還我,由於患了常年不斷的卡他症,且因呆在這小囚室內大為加重,我倍受頭部寒冷之苦,也要件禦寒的外衣,因為我穿得很單薄,還要一塊布蓋蓋腿;我的外衣破了,襯衫也破了……我也希望晚上有盞燈,因為一個人坐在黑暗中很煩人。然而最要緊的是懇請你開恩,催催那位保管員恩准我得到我的希伯來文聖經,希伯來文文法和希伯來文字典,使我能利用學習消磨時光。作為報答,祝你夢想成真,只要那不違背你靈魂得救。但若在冬季結束以前對我的問題另有決定,我會忍耐,為了主耶穌基督的恩典榮耀而順從神旨,求祂的聖靈永遠引導你的心。阿們!」威廉• 丁道爾(William Tyndale)

我們理當認為偉人們的最後留言重要,例如加渥爾(Cavell's) 護士的和司各脫(Scott's)船長的,但保羅的吿別詞比眾人的都更偉大;他將他的整個一生都概括在裡面了。

回顧一生(提後四6-8)

6

7

8

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 我已經守住了。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 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 凡愛慕祂顯現的人。

現在

過去

將來

沉思

反省

期望

四顧

回顧

前瞻

最深處的關注

最平靜的滿足

最甘甜的信心

屬靈的力量 

在死亡面前

鮮明的結論

關於他的基督徒生活

壯麗的遠見

關於即將臨到的好處

 

對保羅而言,死亡是「傾出」和「解纜」。頭一個隱喻是指澆奠;這個詞總是使人得出犧牲的結論。第二個隱喻把死比作鬆開將身體約束在地上的纜繩。

保羅把他的一生看作「搏鬥」,不是如同戰爭,而是像在奧林匹克競技場中競賽。

又像「賽跑」,意思是向著一個方向不斷地前進(參腓三13-14)。

也像是一種「託付」了給了他一份「寄存物」要他守住,而他已經守住了(參提前六20;提後一12、14)。

「仗」他打過了,「路」他跑盡了,「信」他守住了,他在生命的盡頭是平安的、感恩的、有盼望的。他的歌是:

向看天上我奮勇角力,

迎著狂風暴雨和潮汐;

這會兒,像一位困倦的遊子傍依著他的引路人,

當戀戀不捨的歲月

消失在黃昏的陰影中

我在以馬內利之鄉

歡呼那榮耀的黎明。

 

幕落

我們沉思了保羅的歷史和文學——歷史是在使徒行傳裡,文學乃是在這位使徒所寫的書信裡。

此人的一生大多光輝燦爛,卻結束于全然黑暗之中。他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提到他的「初次申訴」(提後四16);那意味著他於主後67年再次被捕後,他在帝國法庭上的第一次露面,但是沒有關於他「第二次申訴」的記載,那次申訴簽署了他的判決。

保羅終審時路加在何處?提摩太曾否在結束以前到達他的老友那裡,若已到達,他曾否出庭?當他在這最需要的時刻,有沒有人陪伴他,為他申辯?(提後四16)

帷幕落下了,只能憑猜測提供可能的局面,法拉(Farrar)說:「傷心的隊伍走了近3英里的路;他們無疑是人群中的渣滓,總以: 包圍他們的一種恐怖氣氛為樂。」

「離羅馬大約3英里,距離奧申(Ostian)大道不遠處有一片:小山環抱的綠色平坦場地,古時名為Aquae Salviae如今稱作Tre  Fontane。在那裡發出了停止前進的命令,囚犯跑下來;刀光一閃,這位最偉大使徒的生命便被奪去了。」

 

保羅和尼祿

當然,這是兩個人,但他們也是象徵;他們代表了完全不同的概念和結局。

法拉院長(Dean Farrar)在詳細敘述了尼祿和保羅的歷程以後,接著說下去:「使這二人面對面——帝王權勢和卑微無助;被罪腐蝕的年輕人和被譽為聖潔的老者;一個是一生極盡其腐化墮落之能事,而一個則一生取得使人類重獲自由的成就。

「他們面對面站著,代表兩場比賽——那猶太人伴著豐富的榮耀,那雅利安人處於極端墮落中;代表兩種訓練——極端自我犧牲的生活和無限制自我放縱的生活:代表兩種宗教——放射著黎明光芒的基督教和衰落絕望的異教;代表兩種生活理論——簡單地捨己、忍耐、願意為了別人的利益放棄生命本身和無恥的享樂主義、 奢華,為了某種新享受,不尊重任何對人或神的考慮;代表兩種屬 靈能力——基督的僕人和敵基督的靈的化身。」

「盼望的生活不安定;

常在精力旺盛時遇挫折、被剝奪、

遭擄掠,變為虛弱,

但是信能因受苦而成長,不知何為失望。J

西班牙吉普賽人(Spnish Gypsy)

 

他們在此面對面;一個30歲左右,另一個大約66歲,一個下地獄,另一個上天堂,彼此都是最後一次互相對望—— 一個將永死,另一個得永生。一個留給人們的是厭惡可憎,另一個的是鞭策和鼓勵。

只有兩種選擇,只有兩條道路、只有兩個主人、只有兩種命 運。「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 (加六7)

 

給希伯來人的書信

主後64-67年

 

希伯來書

主後64-67年

 

提示

在新約聖經的書信著作中,「給希伯來人的」一卷自成一格, 就是說:它不能歸到任何1組裡去,無論是保羅的還是普通的,在主題上和風格上都沒有能與它相比的。

關於這卷書信是何人所寫,在何地寫成,目的地是哪裡,已有專集問世,但對這些問題都作不出回答。

關於「作者,保羅、巴拿巴、路加、羅馬的克裡門 (Clement)、西拉、腓力、百基拉以及亞波羅都有人擁護。

至於「目的地」,提出的有巴勒斯坦、埃及、義大利、希臘、敘利亞;尤其是安提阿、耶路撒冷、亞力山太,還有羅馬。這些猜測說明,去搜尋不能找到的東西是何等無益而無望。新約聖經著作的價值,沒有哪一卷是取決於其作者為何人的, 若能證明使徒約翰沒寫過第4卷福音書,作品本身作為聖經不會失去任何應有的價值,而若能證明保羅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該書信本身作為聖經也不會比現有的價值再加上甚麼。

有兩個想法值得思想:(a)主在去以馬忤斯的路上:「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 了。」(路二十四27)這就是「希伯來書」的內容,是不是哪兩個聽到的門徒中有一個把祂說的記了下來?

第二個想法(b)是,在「希伯來書」裡只有主被稱為「使者 (Apostle)」(三1)。當神的太陽正在中天時,我們還期望看到甚麼人類明星嗎?

神樂於向我們隱瞞起來的,我們應該以不知為滿足。 這位作者將這卷書信稱為勸勉的話(十三22),這說明它並不是基督信仰的論文,而是一封信,儘管它沒有像保羅的信所具的書信式開端;然而它有個書信式的結尾(十三23-25 )。

這書信確實為一整體;這一點可通過將第一章一至二節和第十 二章二十五節擺在一起讀看出來。

「神既在古時——曉論——就在這末世——曉諭——要謹慎, 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

這表明整封書信的意義上是「勸勉」(十三22)。 可以說:這封書信的主題是基督教的定論;這個主題的摘要就是第一章一至四節。

「致希伯來人」這個卷名(在最古老的手稿中),澄清了預期中的讀者是甚麼人的問題,但它本身沒有指明是一般希伯來人,還是希伯來人的某一特別團體。

表明以上是後者的乃在書信內容裡面(二3,五11-13 ,六9- 12,十32-35,十二3-5),儘管說不出地點在何處。

傳說中沒有提到過發信地點,第十三章二十四節那句話可能意味著以下兩種情況之一:(a)在義大利的基督徒,或(b)在國外的義大利基督徒;對此,魏斯科主教(Bishop Westcott)說:「必 須承認寫信地點根本不清楚,似乎有可能但無證據支持的猜測,既使滿足了我們的好奇心,卻不能除去我們的全然不知。」

這書信的風格不同於新約聖經中的其他任何作品,魏斯科說: 「它更純潔、更有力。」雖然這個特別是文法學家和修詞學家關心的問題,但對於並不精通風格藝術的人來說,也未始不感興趣。 即使是在譯文中也能看出,作者對其句子結構相當認真。 大衛遜教授(Prof. A.B. Davidson)曾論到這卷書信「穩步深入的雄辯」、「句子對比工整、富於韻律、說理簡捷直入,絕不因偶然論及的枝節問題而偏離正題;整體佈局精巧,展開層次分明,毎論到一新進展時,總要先提出導言為鋪襯,表明作者在論到的起始即已統覽全域。」

所有這些,還有更多方面都是這著作所特有的。 第一章一至二節是作者語法結構的一個好例證。

神

「多次多方」                      1          「一次一方J

「曉諭」                             2          「曉諭了」

「古時」                             3          「末世」

「曉諭列袓」                     4          「曉諭我們」

「藉著眾先知」        5            「藉著祂兒子」

至少有153個詞只出現於「希伯來書」內,167個詞同時出現於希伯來書及其他經卷,但不在保羅著作中。

這卷書中沒有關於外邦信徒的提示,而對所寫給的希伯來人卻有詳細描述。

他們是從認識主(二3),而且當時已經死去的人(十三7)那裡接受的福音。

他們作基督徒已有相當長的時間(五12)。

他們曾遭受不少苦難(十32-33),而且曾勇敢面對那些苦難(十34)。

他們並不是個貧困的團體,曾慷慨對待比他們貧困的弟兄(六10)。

他們未能履行早期的諾言,因為他們的靈命進步緩慢(五11-14)。

灰心失望影響了他們的勤奮,模糊了他們的盼望(六11-12)。靈裡的彼此分享退落了;互相激勵的聚會也不那麼常有了(十 24-25)。

他們不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六1),而是處於「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十三9) ,「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三12)和「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 (十二 15)的危險當中。

這些希伯來人,當然還有一切冒充基督徒的人們的危險都在非常嚴肅的兩段中提及(六4-8,十26-31)。

以上描述的情況一定不要與如加拉太書第六章一節所說的,「被過犯所勝」,或如我們通常所理解的「退後」這個詞相混淆 (參林後七9-11)。

第六章的情況可能是背信,第十章所說的則肯定是這樣;所形容的都是「褻瀆聖靈」的罪,這罪主在路加福音第十二章十節說過。

注意作者對他心目中的這種人是怎樣說的?

六4-5

十26、29

1.           他們曾「蒙了光照」

2.           他們「嘗過天恩的滋味」

3.           他們曾「於聖靈有分」

4.           他們「嘗過神善道的滋味」

5.           他們曾「覺悟來世的權能」

6.           他們曾「得知真道」

7.           他們曾因立「成聖之約」

 

這些是他們蒙過的福,他們是怎樣對待這些福的?

六6

十26、29

1.           他們「離棄道理」(行動)

2.           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

3.           他們「明明的羞辱祂」其方式(參太一19)

4.           他們「若故意犯罪」

5.           他們「踐踏神的兒子」

6.           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

7.           他們「又褻慢施恩的聖靈」

 

以上所犯的罪結果是甚麼?

六6

十 26-27

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這裡就產生兩個問題:(a)論到的這種人真正重生過嗎? (b)若然,豈不是一定要相信重生者最後可以滅亡嗎?(六4-8,十27-28、39)

「我們必須警惕,不要將使徒的警吿變成一種折磨人的絕望;同樣也要警惕,不要把它變成一個尋求肉體安舒的靠枕。」德里慈 (Delitzsch)

第六章四節(六6和合本)中的「不能」由它在句中的位置來看,是個可怕的詞。為了明白其確定的意義,讓我們看看它在本書信別處出現時的情況。

「神決不能說謊。」 (六18)

「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十4)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十一6)看來在這可怕的兩段(六4-8,十26-31)中,希伯來人是受到背信的罪及其審判的警吿,但他們還沒有成為那樣的人。

「(但是),親愛的弟兄們!(在希伯來書中唯一的一次)我們雖然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六9) 「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十35) 從以上所述可以看出,作者警吿其讀者的危險是心甘情願地、 故意地,否認他們曾經承認的基督,而重新與反對基督的猶太會堂聯合。這是故意由光明轉向黑暗,由自由轉向捆綁,和由生轉向死 (參加四1-11 ,五1)。

要再說:這不是退後,而是背信。警吿的提出系統而全面,作者的論據嚴密而確定。

在當時,這問題涉及一個基督徒猶太人的團體;在今日則涉及一切——猶太人和外邦人——承認基督之名的人

表177

希伯來書

主後64-67年(作者不詳)

主題:基督教定論

前言 —1-4

教義論到 一 1至十18

主要勸誡 十19-39

實際應用 十一 1至十三21

A.品格 (一4至七28)

1.對自由和分享的勸誡

(十19-25)

1.「信心的行為」

(十―1-40)

天使和基督(一 4至二 18)

摩西和基督(三1-6)

約書亞和基督(四1-10)

亞倫和基督(四14至五 10)

麥基洗德和基督(六20至 七28)

第5次警吿(十26-31)

2.「盼望的忍耐」

(十二 1-24)

2.對忍耐和堅持的勸誡

(十32-39)

第6次警吿(十二25-29)

B.警吿

第1次(二1-4)

第2次(三7-19)

第3次(四11-13)

第4次(五11至六20)

3.愛心的勞苦(十三1-21)

C.制度(八1至十18)

1.           聖所和基督(八1-6)

2.           約和基督(八7-13)

3.           帳幕和基督(九1-10)

4.           贖罪日和基督(九11- 28)

5.           祭物和基督(十1-18)

後記 十三22-25

 

簡言之,這卷偉大的書信所宣吿的是,基督教就是基督和基督是終結、基督是神末後的話(一1-2)。在表格分析說明這一點,特別是第一段——第一章至第十章十八節。

基督教不是補充猶太教——它代替猶太教。 當基督教的教堂建成時,就再也不需要猶太教這個腳手架。 舊約安排是為新約作準備;當後者到來時,前者即不再有用處,這是非基督徒猶太人尚不認識的,這也是許多基督徒尚不認識的——例如那些愛好儀式的信徒們。

新約已使先前的成為舊約,因而當前者出現時,後者就按照神的旨意歸於無有(八13)。

若不藉鑒這卷書信去讀,舊約聖經就無人能懂。

本書信的前言(一1-4)極其莊嚴,或許除了約翰福音第一章一至十四節以外沒有能與之相比者。它用了72個希臘詞寫出來,而在修訂版是106個詞。

此處有全部聖經的總綱,舊約聖經(一1)和新約聖經(一2)。

新舊約都是神的啟示,因為神都在其中曉諭,祂在「古時」這 樣作了,「在這末世」(一1-2)也照樣作了。

這兩個時代的啟示密切相關,同一位神在兩部聖經中都說了話,祂所說的是漸進的和完全的(一1-2)。

神首先說的話——舊約聖經——是為祂後面要說的——新約聖經作準備。

第一部分的講話是不連貫的和多種多樣的,是「多次」和「多方的」(一1)。

第二部分講話是單一的、完全的和最終的(一2)。

第一部分啟示是藉著「眾先知」(一1)傳達於人。

第二部分是藉「那使者和大祭司」(三1)。

舊約的眾聖徒被稱為「長老」,而新約的被稱為「我們」,請比較第十一章四十節的「他們」和「我們」;再請把二者都與啟示錄第四章四節相比。

在第一章一至二節,長老占主要地位,而在第一章二至四節兒子占主要地位,提到兒子,啟示竟發出眩目的榮耀,顯示出祂與神相關,與世界有關,也與教會有關(一2-3)。

基督是先知,因神曾藉祂被曉諭於世。|

基督是祭司,因祂曾使罪得潔淨。

基督是王,因祂是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基督是萬物的創造者、維持者和持有者,神藉著祂「創造了這物質的和時間性的世界」(一2另譯)、「(祂)常用祂權能的命 令托住萬有」 (一3)、祂「承受」(一4) 了萬有。

基督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和「神本體的真像」(一 3), 前者是指基督道成肉身以前而言,是指兒子存在的根源。後者是指 兒子之神聖本質的真實表現,這些話深不可測,是完整的基督論。

古時,神藉眾先知曉諭列祖——

多次多方,顯明自己。

本世紀,在這末世,神曉諭,

藉著兒子

祂叫祂作唯一的繼承者,世世代代

種種辦法,祂通過祂處理人世。

在祂裡面,正如在一縷由神到人的光中,

祂的榮耀得以彰顯。

在祂裡面,正如在一句銘刻不忘的話中,

除去一切偶然,人們請到,萬物中那基本事資——神的屬性。

祂用祂的話,帶著被授予的神自己的權能 ,

托住世界;祂,我們罪汙的洗淨者,

此刻坐在全能之神的右邊, 在那至高的天上。

以撒華滋(Issac Watts)

永遠之光!永遠之光!站在禰洞察一切的目光中,

靈魂需何等純潔,方能不畏縮,

而以喜樂和平靜,仰望倚靠禰。

比尼(Thomas Binney)

這前言(一 1-4)概述本書信的主題——基督教的定論,而且,如表177所示,使真理得到展示、推進和應用。

教義部分(一4至十18)表明基督比先前世代的眾偉大人物和制度更偉大。

 

基督與眾人物的比較(一4至七23)

1.           天使和基督(一4至二18)

第一章證明兒子的真實神性;根據這一點,祂高於天使;第二章證明祂的真實人性;根據這一點,祂又低於天使。此處介紹天使是因為律法曾藉著他們而賜,故而他們曾被認為「神權中僅次於神自己的最高權威」,而作者要說明,即使如天使之尊,也不如耶 穌,若說這兩章為我們提供聖經中關於這位元神——人主題的最重大 陳述,或許並不過分(參約一 1-18 )。

2.           摩西和基督(三1-6)

此處說明基督比摩西更偉大,正像建築師比他所建的房屋更偉大一樣。「辯論的說服力在於摩西是參加到一個交托給他的體系中,他自己是其中的一部分;他沒有創造這體系,而是接受了它, 並且以完全的忠心管理它。但它的創造者是神,而基督是神的兒 子,因而摩西與基督的關係是一個體系與其創造者的關係。」魏斯 科(Westcott)

3.           約書亞和摩西(四1-10)

約書亞確曾領導以色列人渡過約但河到達應許地,但這事清楚表明這經歷並未實現神所應許的安息;若已實現了,祂就不需要論 到另一個安息。所以神的百姓還要守安息日,而基督確實引導一切信祂的進入那安息。

4.           亞倫和基督(四4至五10)

首先敘述基督作為我們的大祭司這件事及其性質(四14-16),然後論到祂的資格和工作(五1-10)。

這一段將亞倫和基督的祭司身份;就其職任,合理性,和任命情況進行對比,表明基督的更偉大,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

既已說明基督比摩西、約書亞和亞倫都大,另一個舊約聖經人物就被引入,不是與基督作對比,而是比較。

5.           麥基洗德和基督(七1-28)

我們在第五章六和十節,第六章二十節都讀到「麥基洗德」, 但只是到了第七章才說明此人的重要性及其職責。我們在聖經中只聞及他三次——在創世記第十四章、詩篇第一一○篇和此處——每次之間都相隔4年。他被說成「與神的兒子相似」是在於,關於麥基洗德的生之始和命之終沒有記載,而關於基督的始和終乃是不存 在,因為祂既無始世無終。麥基洗德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那時作為祭司支派的利未已在他先祖亞伯拉罕身中,而亞倫即出自該祭司族,說明麥基洗德大於亞倫;所以基督大過亞倫(七1-10)。

現在提出來的基督之祭司職分是新的,因祂屬於另一支派和等次, 根據另一律法,在另一範圍內起作用(11-14);是真的,因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而與(肉體的)條例顯然不同(15-19);是可靠的,因祂的職責和工作有誓言保證,而先前的祭司職分沒有(20-22);是唯一的,因不像其他一切祭司,「祂是長遠活著」,所以無人能勝過祂,因祂永不離棄祂的職任(七23-25);也是最後的,因祂自己的身份(是兒子),和祂工作的完全 (26-28)。

從第四章十四節至第五章十節;第七章一至二十八節可以看出,本書的指導思想是祭司職分,並且主要是基督的祭司職分。

一件使人印象深刻的事是,「祭司」和「大祭司」這兩個詞 21卷書信中除了「希伯來書」以外都不曾出現過;在希伯來書中「祭司」出現15次,「大祭司」出現17次——在後者中有8次是關乎基督的,「祭司的職分」出現1次,這些情況在教義方面有重要意義。

以下是這些詞的出現情況,但是當然主題廣泛得多(參第七章)。這些詞本身總計有33個。

祭司[hiereus]:五6, 七1、3、11、14-15、17、21-23,八4, 九6 ,十 11-21

大祭司(archiereus):六 15,五1、5,七27-28,八3,九7、25,十三11)

關於基督的:二 17 ,三1,四14,五10 ,六20,七26,八21, 九11)

祭司職分:七5

這些還必須加上第一章三節,那裡的「洗淨了人的罪」意指祭司職分,在其他段落中也有意指這職責的(例如十三15)。

基督履行兩種祭司職分,一種以「亞倫」為代表,另一種以 「麥基洗德」為代表,前一種是「利未支派的」,後一種乃是「王室」的。前一種已在「地上」履行了,而後一種正在「天上」履行中,前一種祭司職分是「和解」;後一種祭司職分乃是「祝福」,前者以手掌向上表示之,而後者乃是手掌向下。

亞倫式的祭司職分是繼承的;麥基洗德式的不是。前者已結 束;後者沒有,前者只有一種職責——祭司的職責;後者的職責是雙重的——祭司的和王的(參閱詩一一○篇)。

在以色列君主制度中這兩種職責並不合在一起,但它們在基督裡是合在一起的,亞倫是位古以色列人,但麥基洗德不是,亞倫代表一國的祭司職分;麥基洗德不是。

看來除了很少的例外,如同第四章十五節,基督顯示的祭司職分是屬王室的(一3 ,八1,十12,十二2)。

高天上矗立著聖殿,

神的家,非人手所建,

偉大的大祭司,帶著我們的天性。

人類的保衛者,在那裡顯現。

祂,人們的中保,

將祂的寶血在世上傾流,

在天上實行祂的全能大計,

人的救贖主,與人友好。

雖然此刻祂已升天,高高在上,

祂兄弟般的眼目將世人觀望:

祂與我們共有人類的名字,

祂認識我們的脆弱。

我們受苦的同伴,祂仍記得,

那種與我們同樣痛楚的感覺。

而且在天上,祂仍然憶起,

祂的眼淚、祂的痛苦、祂的哀號。

在每種撕心裂膚的劇痛中, 那憂患之子都與共;

祂憐憫我們的不幸,

為受苦者遣送寬慰。

自此要勇敢,在寶座前,

將一切不幸傾吐完全;

並祈求那屬天的力,

幫助我們,在這罪惡的塵寰。

「我們有一位已經升到超越諸天之上的全能大祭司——神的兒子耶穌。這樣就讓我們堅持所承認的——儘管軟弱仍要堅持,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祂也曾受過試探,和我們一樣,只是祂不曾向試探退讓。既然有這樣一位有力的朋友,就讓我們無保留地來到施恩寶座前獻上祈求,叫我們得饒恕,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要獲得此主題的寶貴講解,請參閱魏斯科(Westcott's)所著 《寫給希伯來人的書信》,特別是70、137、199、210、227、 229等頁。

在基督與舊約聖經人物相比較的一段(一4至七28)以後, 是祂——或明說是祂的工作——與舊約聖經制度相比(八1至十18)。

第八章論到舊的和新的範圍:第九章一至十二節,舊的和新的事奉;第九章十三節至第十章十八節;舊的和新的祭物。

我們從第一段(八章)認識新聖所是屬天,而非屬地的(八1-6);新約是憑恩典,而非憑行為(八2-13)。

從第二段(九1-12)得知舊的聖所和事奉並不完全,不過是實物的表樣,因那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向眾人打開。

第三段(九13至十18)表明基督是聖所的主持者(九3-22),也是那約的中保(九23-28 )

第十章一至十八節特別論到祭物,這表明舊制度祭物的暫時性(十1-14),基督自我犧牲的完全功效(十5-14),和最後看到新約在祂身上得到實現(十15-18)。

審視本書信的教義部分(一4至十18),有兩點引起我們注意,即在基督裡一切都是新的、都是更美的。

有兩個詞代表「新」,( neos)意指時間方面的新, (kainos)意指品質方面的新,兩個詞在希伯來書都出現:前者在 (十二24);後者在(八8、13 ,九15)。 使徒約翰很常用icainos這個詞。

「更美」[kreisson]是本書信突出用詞之一,共出現13次。基督比天使「更美」(一4);前進比後退「更美」(六9), 麥基洗德比亞伯拉罕「更美」(七7);福音的指望比律法的命令「更美」(七19)。耶穌是「更美之約的中保」(七22)。新約和立這約的應許比舊約「更美」(八6)。基督的血,因更有功效,就比一切舊的祭物的血「更美」(九21-24)。信徒在天上的家業比地上所能持有的任何財物「更美」(十34)。天上的家鄉比以色列的舊產業「更美」(十一 16)。殉道者的復活比恢復地上的任何財產「更美」(十一35)。基督徒的分比古猶太人的分「更美」 (十一40)。基督的血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因後者要求報復,而前者要求饒恕(十二24)。

雖然書信的提綱沒有將第十章十九至三十九節分開,但它看來像是如此;是一個雙重的勸吿,將教義論述和實用聯結起來。

第一個勸吿是要「坦然無懼」和「聚會分享」(十19-25);第二個勸吿是要「忍耐和堅持」,而這兩方面由一個「極其嚴重的警告」隔開——本書信的第5個警吿(十26-31)。

像所有的書信一樣,本書信也有個實行性的收尾,空談抽象真理可以使頭腦充實卻不能對生命有幫助,而基督來是要叫我們得生命,而且得的更豐盛。

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信中論到他們「因信心所作的工夫, 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和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 (帖前一3;啟二2)這也是希伯來書的3個根基:

在第十一章的「信心」,在第十二章的「盼望」和在第十三章 的「愛心」。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十一 1)

「讓我們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耶穌。」 (十二 1-2另譯)

「要常存愛弟兄的心。」 (十三1另譯)

保羅注重信心,彼得注重盼望;約翰注意愛心。但他們全都三者俱備,像我們應該俱備的那樣。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是聖經中最偉大的篇章之——而且也是所有文學作品中最偉大的篇章之一!寫這一章是因為展示信心比解釋信心更重要。

世上的靈性歷史是信心得勝的歷史。

此處對「信心得勝」作了有條理的處理,在一段關於信心的性質和作用(十一 1-3)的敘述以後,按照時期說明。

洪水前時期:亞伯、以諾、挪亞(十一4-7)。族長時期:亞伯拉罕、撒拉、以撒、雅各、約瑟(十一8-22)。摩西時期:摩西和以色列人(十一23-29),約書亞以後時期(十一30-40)。

最動人而有說服力的一段是(十一32-38 );而「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十一38),這個結論無可爭辯。

為甚麼世界不斷地逼迫——常常是逼迫至死——那些曾在世的最好的人?為甚麼?(詩一二三篇)

基督徒的生活樣式像競賽(十二 1-2)——意思是有起始,追蹤,和目標——使人注意信徒的前景,亦即他的「盼望」。

然後說明,若要達到目標必須忍受管教(十二3-13);必須追 求和睦和聖潔(十二14-17);又用一段關於西乃與錫安的動人對比給以鼓勵;基督屬於後者(十二 18-29)。

由「你們原不是來到」(十二 18)和「你們乃是來到」(十二 22),引出兩幅截然不同的畫面。

這兩幅畫代表兩約和兩個體制,而且實際上是整卷書信的主題。

這偉大的書信以「愛心」(十三1-6)結尾很好——「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十三1)。這個詞Philactelphia,而非agape,所以它不是愛想望中的神那個愛,而是人們彼此相愛的愛;然而堅實的橫向關係當然取決於與天上的那堅實的縱向關係。

基督徒的本分既有社會方面的(十三1-6),也有信仰方面的 (十三7-17),所以我們生活的活動範圍不是圓形,而是楕圓形的。

第十三章一至十七節的勸吿涉及許多問題;我們應以順服的態度予以密切注意。

注意關於好客(2)、同情(3)、純潔(4)、貪婪(5)、知足(5)等方面的勸吿;這些是我們在社會方面的本分。

我們在信仰方面的本分,包括紀念那些曾在靈性上幫助過我們,但已離去的人們(7),可擔心的是有太多時候,我們不但忘掉了那已逝世的,而且對還活著的,我們也忘掉了他們在靈性所給予的照料。

第十三章九至十五節的勸吿,基於舊帳幕及其祭物和事奉。 第十三章九至十五節要求一定要與對基督徒生活有危險和損害的一切妥協和沾汙相分離,注意:「在營外」(11、13)、「在城門外」(12)。

書信以和解和勸吿為結語(18-25)、祈求(18)、容忍 (22)、問安(24) 。

和平的父,慈愛之神

我們擁有禰的能力、救恩,

藉這能力,我們的牧人復活了,得勝墓墳。

從死裡,禰使祂復活,藉它神聖寶血,

永遠堅定和保證了,那永遠之約。

哦!願禰聖靈保證我等靈魂,蒙禰鑄造造,

按祂的旨意,符合祂的心意,

好叫我們軟弱志不再迷路,唯禰命令是道。

向著完全的高度日近一日,仍然上攀,

好叫我們一切所想所行,悅禰眼目,使禰心歡。

 

一個最具深奧意義和重要性的議題,是這卷書信中舊約聖經的應用;關於這方面的細節不在本書論到範圍之內,但若有可能,人人都當研讀魏斯科主教(Bishop Westcott's)所著《寫給希伯來人的書信》67-70,469-495頁中對此議題的論述;該論述的特點是明晰,豐滿、確切,正如這位主教的其他一切著作那樣。

本書信中有29處引用舊約聖經和53處提到舊約聖經,魏斯科指出其中12處引自摩西五經,有11處引自詩篇,有1處引自歷史書,有4處引自先知書和1處引自箴言。

至於提到的有39處出自摩西五經,有11處出自先知書、有2處 出自詩篇,和有1處出自箴言。

所以在這第十三章之中,提到舊約聖經的地方不下82處,這本身就指出本書信的範圍和目的,因為這種方式表明,兩種體制都是構成一個啟示,而這啟示是漸進的。

它也表明全部啟示在基督本身及其工作中達到完滿無缺。在29處引用中,有21處是本書信獨有的,所引用的是出自舊約聖經的《七十士譯本》,沒有引用過次經上的內容,儘管可能有時提到一些(例如,十一35)。

在威慕斯(Dr. Weymouth's)博士所著《現代語的新約聖經》中,一切提到舊約聖經的地方都用大寫字母,並標出那些段落,叫讀者可以識別。

本書信中引用舊約聖經時一個特別的表現是,以匿名方式引 用。現在來研究一下它們被引用的方式。

在第一章引用的話被歸為神說的,在第二章六節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歸給基督(二 11-12,十5、9,十三5)、歸給聖靈(二 7,十15 )、歸給神(四2、4 )、不明確的(五5,六13-14,八5、8,十二25-26,十37-38,十二5)。

像在別卷中常見的「有話說」或「經上說」,這樣的表達方式,在本書信中找不到任何一處。

本書信作者在不混淆舊約聖經歷史事實的情況下,設想並且證明這些事實還有一層屬靈的意義,這方面的一個突出例證就是對歷史人物麥基洗德的描述(十二章)。

本書信中所描繪的基督是個極其重要的啟示,而且比新約聖經 中其他任何一卷都描繪得更完全。

以下每個名稱對一切願將自己置身於這位主耶穌基督管理之下的人來說都有含義:

1使者(三1)                      11.耶穌基督(十10)

2元帥(二10,十二2)  12.主(二3)

3基督(三6)                      13.主耶穌(十三20)

4成終者(十二2)              14.中保(八6,七22 )

5長子(一6)                      15.祭司(五6)

6先鋒(六20)                    16.永不改變(一 12,十三8 )

7神(一8)                          17.大牧人(十三20)

8繼承者(一2)                  18.兒子(一2)

9大祭司(二17)                19.神的兒子(四14)

10耶穌(二9)                   20.人子(二6)

不難在這卷書信中查出主一生的行蹤,以下七件大事處於這部作品的結構之內:

道成肉身(一2,二 16-17) 服事(五7-9)

釘十字架(六9,七27,九 12、14、28,十 10、12、14,19、29,十三 12、20) 復活(十三20)〔唯一提到的一處〕

升天(四14,六20)

目前(二9, 七25,八 1, 九 12、24,十 12-13)

再臨(九28)

重複意味著強調,所以在新約聖經任何一卷中,常常出現的詞都有其特別的重要性。在希伯來書中應注意以下諸詞:

「更美」13次,「完全」14次,「永遠」15次,「分擔著」9次譯自五個希臘詞:「天上」、「天上的」 17次,「留意」8次,「恐怕」5次。

〔參閱作者的《認識聖經》(卷二)第281頁〕

 

六個警吿

1、針對不注意關於救恩的傳講(二  1-4)

2、針對缺乏所應許的安息(三7-19  )

3、針對不順服的致命後果(四11-13)

4、針對懶惰和背道(五11至六20)

5、針對故意犯罪和遭審判(十26-31)

6、針對不聽從神(十二25-29)

這卷書信中有無數值得注意的話題。漸進的啟示(一1),基督的神性(一2-14),天使(一4-14),隨流失去(二1)。

這麼大的救恩(二3),基督的謙卑(二5-18),教會(二 12),魔鬼(二 14),怕死(二 15),受苦和同情(二 18),硬著心(三8),不信(三12、18-19),永生神(三12),今日(三 13、15),厭煩了40年(三 17)。

趕不上(四1),用信心調和(四2),第七日(四4),神的安息和神子民的安息(四4-11),神的道(四12-13),我們的承認 (四14),基督受的試探(四15),施恩的寶座(四16)。

基督的祭司身份(五5),亞倫和麥基洗德(五4-6),基督的禱吿(五7),聽不進去(五11),靈性的不成熟(五11-14),奶和乾糧(五12-14)。

道理的開端(六1.),奮勇向前(六1,十二1),死行(六1,九14),完全(六1),背道(六4-6,十26-31),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六6),有收成的和沒有收成的土地(六7-8)。

愛心的勞苦(六10),信心和忍耐(六12),承受應許的人 (六17),神的旨意不更改(六17),兩件不更改的事(六18), 神絕不能說謊(六18),逃往避難所(六18),持定指望(六: 18),靈魂的錨(六19),在幔內(六19),先鋒(六20)。

通過翻譯(七2),仁義和平安(七2),十分之一(七4- 9),祭壇(七13,十三10),律法一無所成(七19),拯救到底(七25)。

第一要緊的(八1),天上至大者的寶座(八1),真帳幕(八 2),指責(八8),拉著手引領(八9),漸舊漸衰(八13)。

一個表樣(九9 ),良心(九9、14 ,十2、22,十三18 ),將來的美事(九9-11),永遠的救贖(九12),基督的血(九14),永遠的產業(九15 ),表記和原型(九章),第二次顯現(九28,十 37)。

道成肉身(十5-7),祭物(十1-18),基督坐下(一3,十 12),基督等候(十13),心上和裡面(十16),堅守(十23),激發(十24),故意犯罪(十26-31),審判(十27、30),可怕的事(十31),不紀念和追念(十17、32 ),因信得生(十38 ),沉淪(十39)。

時代(一2,十一3〔譯注:這兩節經文好像與時代無關〕),舊約聖經中心人物(十一章)。

尋求一座城(十一 10、16 ,十三14 ),神,一位建築師(十一10、仿佛已死(十一12),星和沙(十一 12),從這處望見(十一13),找一個家鄉(十一14-16),揀選淩辱(十一24-26),看見那不能看見的(十一27),時間不夠(十一32),世界不配有的(十一38)。

基督徒的競賽(十二1-2),仰望耶穌(十二2),創始者和成終者(十二2),成全人的喜樂(十二2),十字架(十二2),基督的榜樣(十二3),還不到最糟的地步(十二4),管教(十二5-11),忍受(十二3、7、20),後來(十二 11),下垂的手和發酸的腿(十二 12),毒根(十二 15),出賣長子名分(十二 16),西乃山和錫安山(十二 18-24),可怕的景象(十二21),棄絕(十 二25),敬畏(十二28)。

弟兄相愛的心(十三1),好客(十三2),同情(十三3),純潔(十三4),貪婪和知足(十三5),兩句偉大的格言(十三5-6),永不改變的基督(十三8),外面(十三11-13),嘴唇的果子(十三15),

不可忘記(十三16),為靈魂儆醒(十三7),生活誠實(十 三18),賜平安的神(十三20),大牧人(十三20)。

殺在猶太祭壇上的那一切祭牲的血

不能為犯罪的良心帶來平安或洗去污染。

但那天上的羔羊——基督,

除去我們一切罪汙;

以更尊責的名獻祭,

比祭牲的血更豐富。

我以信心抓住禰那高責的頭顱

像一個悔改者我站在那裡,

承認我的罪汙。

我的靈魂向後回顧看那重擔你所背負,

且知她自己的罪汙就在其中,

當禰被掛上那受咒詛的木柱。

相信我們歡呼

看咒詛盡除;

用歡樂之聲讚美羔羊,

歌頌祂的愛和救贖。

以撒華滋(Issac Watts)

 

顯著特色

「百姓」(或「子民」)

這個詞本書信出現13次,而且總是指神的百姓以色列而言,作者沒有一處是指外邦人,不信的人,或基督徒說的。這表明本書信主要屬希伯來的特點(二 17,四9,五3,七5、11、27,八10,九 7,18-19,十30,十一25,十三 12 )。

 

完全

表達完全諸方面的5個詞teleios、teleiotes、teleiod、teleidsis、和teleiotes。在這卷書信中都有。概括起來,它們指(a)基督的完全和(b)祂的百姓的完全,屬於前者(二 10,五7,七28);屬於後者的(五 14,六1,七 11、19, 九9,十1,十一30,十二2、23,十三21) (katartizo)。

就基督徒而言,這詞不說明無罪的完全,而是「與部分、暫時、不十全十美,或不完全相對比,在想像範圍內所達到過的最高完全。」魏斯科(Westcott)第五章至六章一節表明完全,意味著與不成熟相對而言的成熟,與發育不全相對而言的發育完全。

論到基督得以完全的那些段落,強調祂人性生活的真實,和祂做為人所接受的操練。祂起初的不完全並不意指祂的人性生活有甚麼時候是不完善的。

基督通過受苦所學到的,是同情我們和我們逐漸達到完全地步的根基和保證。

 

「免得」(或譯者作「恐怕」)

這個詞在希伯來書從頭至尾多次出現,『恐怕』我們隨流失去」,『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 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剛硬了。」「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免得J 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他 們。」「『免得』疲倦灰心。」「使瘸子不至歪腳」(即「免得」 瘸子歪腳)。「『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

這是一個嚴肅的警吿用詞,意思是總有另外的可能,我們必須選擇(二1, 三 12-13,四1、11,十一28 ,十二3-13、15-16)。

 

永遠

永遠是這卷書信的印記,自始即視野廣闊,而今世的是按照永遠的去審視的。基督是「永遠救恩的創始者」,救贖是「永遠的」,信徒的產業是「永遠的」。審判是「永遠的」;聖靈也是「永遠的」(五9,九12、15,六2,九14)。

 

幾段嚴厲的話語

有三段,解釋各不相同(六4-6,十26-31,十二 16-17)。

六4-6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與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

我們對這段話必須不抱成見,而是坦誠接受,看來以下幾點是清楚的:

1.所提到的人們是真正信仰基督的基督徒,關於他們說了5件事:

他們「已經蒙了光照」;

他們「嘗過天恩的滋味」;

他們「與聖靈有分」;

他們「嘗過神善道的滋味」;

他們「覺悟來世權能」;

以上無一椿符合一個尚未重生的人。

2.           此外,不能勸吿未得救的人「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因為這樣的人尚未開始。

3.           再者,這一段也不是指退步的人,因為聖經教導我們,可以在向後退的地方轉回(彼前二25),使徒彼得自己足以說明這一點。

4.           此外顯然是指背道者而言,是指那些故意離棄他們所承認的基督,又轉回到先前的生活中去的人。

5.           並非說書信的讀者曾如此,而是說他們有這樣作的危險。注意那第三人稱「那些」、「他們」。

6.           這些人屬於「背棄」是故意離開正道,並指明時態(不定過去時,分詞)。

7.           這樣做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並且是)明明的羞辱祂」,兩個動詞的分詞都是現在時的,說明一種持續不斷的動作。

8.           這一段肯定地說:這樣作的人「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是絕對的;背道者將那被釘十字架者重釘十字架。

 

十26-31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敲人的烈火。……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祂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此處又是一例變成背道者的基督徒。他是基督徒,因為他「得知真道」(epignosis)(十26);又因他已「成聖」(十29)。但他是「背道者」,因為他「故意犯罪」(現在分詞);又因他「踐踏神的兒子,……又褻慢施恩的聖靈」時態表明他繼續不斷地作他所故意作過的事。

這樣一個人沒有希望了,因為他已經離棄了那被釘十字架並且拯救他的基督;擺在背道者面前的是「審判」、刑罰和「烈火」(十二29)。

 

十二 16-17

「他(以掃)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因為找不到悔改的門路——雖然號哭切求!」

「因為找不到悔改的門路」,這幾個詞可能是插入的;所以以掃被拒絕的不是悔改,而是他所失去的祝福。這一段的另一個解釋是以掃「找不到門路使他父親改變心意」,雖然他曾號哭切求那祝福,在這種看法下「悔改」並非指以掃,而是以撒(參創二十七30- 40),無論如何,兩種解釋沒有一種支持有任何罪人不能悔改的說法。

 

帳幕和聖殿

使人印象深刻的是,這卷書信中一次都沒有提到「聖殿」,提到「帳幕」之處卻有9次之多(八2、5,九2-3、6、8、11-21,十三10)。

「我們一定不能從這件事得出當時聖殿已不存在,所以本書信是寫於主後70年以後的結論,證據不足。」贊恩(Zahn)但是,不應忽視這件事的意義。魏斯科主教(Bishop Westcott)把聖殿看作是一種退步的表徵。……一種想把基本上是暫時性的東西固定下來的努力。」無論如何,希伯來書作者是著眼于聖殿背後那引致它 產生的,那帳幕,那神與人同在的原型〔「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 中間。」(約一 14)〕「帳幕儀式是原型,聖殿儀式是其可信的代表。」魏斯科(Westcott)

應仔細注意希伯來書中關於帳幕的描述。既然基督就是那古代原型的體現(八2,九11 ),帳幕的結構就必須嚴格,「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八5)建造;其特點有些已在第九章二至 十節提到;因為基督是那帳幕,祂的子民就可以作聖殿(林前三 16;六 19)

 

預表性解釋

若經文中沒有預表和原型這樣的說法,給希伯來人的這封書信很可能無人理會。撒母耳·大衛遜博士(Dr. Samuel Davidson)論到這卷書信時說:「作者的思想活動範圍太猶太化,以致不能使它本身為基督徒讀者所接受。」然而無論正確與否,書信的作者是將舊約聖經中的人物,制度和事件看作預表性的,而全部寫作設計是 根據這一引證(圖表117及其後的說明)。

這一觀點的突出例證是麥基洗德和帳幕,兩者都被看為基督的預表。前者是憑未說出的以及已記載的(七3);後者則根據其結構和設備(九1-14)。

當然,必須重視舊約聖經中歷史方面的原意,但那從來都不能述盡其意義。使徒保羅論到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歷史時說:「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和「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 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6、11)若這不能某些人的思想相協調,他們的思想就更糟,摩西預表基督之為先 知(申十八18);麥基洗德和亞倫代表基督之為祭司(來五至七章);大衛則代表基督之為王(詩九十五6-7;來一8-9 ),因為人缺乏識別能力,他需要一位元啟示者;因為人有罪,他需要一位元代理者;因為人任性,他需要一位元管束者,基督能滿足這一切需要,祂在福音書裡是先知,在使徒行傳和書信中是祭司,在啟示錄中是 王,而在每個職位上都有祂的預表。

給希伯來人的這封書信還表明古代的「祭物」和「約」是預 表性的,而且在基督身上得到應驗(八至九章)。魏斯科主教 (Bishop Westcott)說預表將一代:歷史的目的預示出來。

 

欽定本和其他版本

尼爾恩博士(Dr. Nairne)說過:「欽定本的希伯來書特別優美,不但是一篇優美的英文作品,還同樣美在它那不尋常的希臘風格……但目前也發現修訂本的長處。」

將這兩種版本作個比較必然富有收穫,以下諸例句應引發進一步的研討。

第一章一節「在不同的時間和以不同的樣式」,最好是「分多次和以多種方式」、「相繼多次和以不同方式」,一乃是指以色列歷史的各不同時期(參閱作者的史劇(卷一);再乃是記載的形 式——預表、預言、異象,以及象徵性動作(譯注:和合本譯作「多次多方」)。

「諸世界」 (一2,六5,九26,十一3),希臘文「諸時代」,各個時期的總合;經歷了曆世歷代全部時期而存在著的宇宙。

「神本體的真像」(一3),「兒子」不是神本體的像;而是祂本質的像;應譯作「祂實際的確切表現」。

第一章四節,「使成為」修訂本譯作「變得」是指主的人性,而非祂的神性。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以免有時會使之丟失。」(二1另譯)再看「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二1)「這意思不僅指疏忽健忘,而是指被向前沖,越過了可及的安全泊地。這描繪極其生動,我們都不斷經受著各種意見、習俗、行動之潮流的衝擊,以致易於在不知不覺間被沖離應持守的位置。」

「思想我們聲稱為使者,為大祭司的基督耶穌。」(三1另譯)和合本「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

注意「認為」代替「聲稱」,稱「基督」為「使者」,只在此處出現。「使者」和「大祭司」將摩西和亞倫的職分結合起來。 「耶穌」而非「基督耶穌」。這個代表耶穌的人性之名是本書信的特色,共出現七次(二9,六20,七22,十19,十二2,十二24 ,十 三12)〔注:連同(三1)應為八次〕。

第四章六和十一節,「不信從」、「不信」或「懷疑」是缺乏信心,「不從」是缺乏意願,是懷疑的積極表現,這個罪的次序是 「懷疑」、「不信」、「不順從」 (參約三36;可十六14;徒二十 八24),「懷疑」是消極的,但「不信」是積極的,而「不順從」 是後者的結果(參十一31)。

「耶穌」(四8)改為「約書亞」。

「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樣。」(四10)

「歇了 就是「安息」,為甚麼在一節中的同一個詞作兩種翻譯?

「升入高天」(四14),不能說「經過高天」。前者表示「進入太空」;後者則表示「超越太空」。

「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四15),指過去的事件,而「已受過試探」指在那事件以後的有效現實。

「你們聽不進去(或作『你們聽覺遲鈍』)。」(五11)這可能是自然缺陷,而「你們變得聽覺遲鈍」,則為疏忽之過。

「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六1)此處所用的動詞如在別處譯作「推動」、「舉起」、「攜 帶」,還有一處作「忽然出現」(徒二2),魏斯科(Westcott)在 這一段譯作「我們應當被推向完全的地步」,並說:「這想法是起始並非出於個人的努力,而是個人向一種積極的影響力屈服—— 一種不斷地影響和屈服;而不是一次集中的短暫的行動。」 「完全」的意思是「充分成熟」(參五12-14)。 「既然使先鋒耶穌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成為永遠的大祭司,就 使祂為我們進入幔內。」 (六20修訂本)

「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六20)

「使成為」和「成了」之間的分別也見於(一4,七22)。 「眾祭司就常進(入)頭一層帳幕」(九6),修訂本為「眾 祭司不斷地進去」,這好像對書信的年代有此意義。

「像這樣,基督曾一次被獻,擔當了許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以無罪之身第二次顯現,拯救他們。」(九28另譯)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許多人的罪,將來還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九28)意思是並非「向為了得救而等候祂的人」,而是「將為了救恩而第二次顯現」,意即基督再來將使救恩完全。

「將來美事」(十1),應譯作「將來那美事」,即從律法的觀點下所見的那未來時代的美事(六5,九11)。

第十章十節和十四節,修訂本將欽訂本含混不清之處說清楚 了,即「成聖」既是完全的,也是漸進的,第十節是:「憑這旨 意,……我們就得以成聖」 (have been sanctified完成時態,被動語態)。請查考哥林多前書第六章一節;第十四節是「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are being sanctified現在分詞,被動語態)。我們要變得如我們之所是,請比較「being saved」(林前一 18)和「have been saved」(弗二8)。

第十章二十三節,「所聲明的信心」和合本譯作「所承認的指 望」,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承認有個指望,而是承認指望中的事物,其實「信心」是關係到過去和現在,而「指望」關係到將來 (參三6,六11,六18,七19);奈人尋味的是,在福音書中找不到「指望」一詞。

第十章三十四節,「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和合本譯作「我在捆鎖中,你們體恤了我」。書信中只有保羅論到他自己時用我在捆鎖中,因而欽訂本的譯法被用來為保羅是希伯來書作 者辯護。和合本在「捆鎖」以前加定冠詞「the」,表明是一些熟知的情況。

第十一章十七節,和合本中的時態鮮明生動,「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現在分詞,被動語態),就把以撒獻上(完成 時態,陳述語氣);這便是那歡喜領受(不定過去時,分詞)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將來完成時,陳述語氣)。」 亞伯拉罕被看為已將以撒獻上,雖然未曾殺他。第十二章二節,應對和合本中的這一節加以深思。「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原文archegos是領袖(captain),而不 是「創造者」。這個詞只在此處和第二章十節,使徒行傳第三章十五節;第五章三十一節出現。「完成者」(teleidtes)(譯注:或譯作「成終」)在新約聖經中不再出現,和合本中的「我們」應略去。基督是正確生活管理原則的始和終。

第十二章七節應譯作「你們所忍受的是管教;神待你如同待兒子。」

第十二章十一節,只有藉著受管教「經練」過的人,才有分於那管教的結果,「平安的果子」;和合本在這一節中說清楚了這個意思。

「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第十三章二節,「不可忘記款待旅客」,和合本譯作「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旅客。」

第十三章五節,談論中「不可涉及貪婪」,和合本譯作「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

    這些不同的翻譯應表明譯文的準確合用何等重要。

 

普通書信

第5組

雅各書、彼得前書、彼得後書

猶大書、約翰一、二、三書

 

提示

新約書信讀者必須清楚,這些書信分為三類——「保羅書信」 (13)、「普通書信」(7);以及不屬於以上兩者的「希伯來書信」。

默想這21卷書信,我們應對這三類之間如此之不同有深刻的印象。

若只有保羅書信或只有普通書信可讀,我們對基督教的領會就只能是部分的。為了傳達新約啟示,神選擇心思和靈性裝備符合祂旨意的人;我們看到祂為此目的揀選了6個人——保羅、彼得、約翰、猶大、雅各,還有希伯來書的作者。

這些人的著作代表基督教的不同側面,而這些側面構成給人的啟示。對這些側面無論怎樣描寫,總難免有評論意思,但可以說, 保羅代表外邦人的基督教,雅各和猶大代表猶太人的基督教;彼得代表居於兩者之間的基督教;約翰代表奧秘派的基督教,希伯來書作者代表古希臘後期的基督教。

這些描述並不十全十美,而且難免有互相重複之處,但它們確實表明一些特點而代表真理的各不同方面。

保羅顯然是外邦人的使徒;雅各和猶大以猶太人的氣質描述真理;彼得代表具有保羅的基督信仰理論者和猶太基督教徒之間的中間地位;約翰的著作中含有一種奧秘成分,雖非獨一無二,卻具有特色,而希伯來書作者——或為亞波羅——表明受腓羅(Philo)學說和亞力山大派基督信仰理論影響。

要將真理的各個不同方面加以綜合,從來都非易事,但只有嘗試這樣去作,才能發現這樣作的必要性及其收穫。

書信真理這塊寶石有六面,每一面是一種外觀,而寶石還是一塊;當被把玩時,時而這一面,時而那一面,會閃現出它的美麗光輝。

我們將保羅與「信心」、彼得與「盼望」、約翰與「愛心」、 雅各與「行為」、猶大與「熱心」,和希伯來書與「堅定」,聯繫起來。

保羅所開創的,彼得繼續下去,而約翰卻來完成。可以將雅各書、猶大書和希伯來書與馬太福音聯繫;彼得前後書與馬可福音聯繫;保羅書信與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聯繫;約翰的書信和啟示錄則與他的福音有關。

保羅重「基督信仰理論」,彼得重「經歷」;約翰重「闡述」,雅各重「道德」;猶大重「規勸」;而希伯來書則重「解釋」。

保羅是個「學者」;彼得是「熱心人」,約翰是「奧秘派」, 雅各是「道德家」;猶大是「忠誠者」 ,希伯來書是「天命論者」。

這些聖經作者各有不同的注重點,有的注重「律法」;有的注重「約」;有的注重「祭司職分」、「神權政治」、「象徵手法」和「福音」等,它們共同顯示啟示真理的豐滿整體。

這七卷書信自早期即被稱為「普通書信」;這名稱出現於亞力山大的克裡門(Clement)時代(主後200年)。在手稿中它們總是在一起。

對於稱這組書信為「普通書信」,有各式各樣的解釋,或提出它們「合乎正典的資格」,意思是有作為聖經的「正典」,或提出它們的正統性,要求全教會的教導與它們的道理相符;或提出它們的「使徒權威」,意即,是由使徒保羅以外的其他使徒所著;或提出它們的「普遍性」,即不是像保羅書信那樣寫給某些教會或個人,而是寫給一般教會的,幾乎可以肯定,最後一個解釋符合這個 名詞所要表達的意思。

這些書信的開頭與保羅書信的開頭不同。

雅各書——「(給)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

彼得前書——「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被揀選……的人。」

彼得後書——「給那因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之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

約翰一書——無引言。

約翰二書——「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

約翰三書——「作長老的寫信給親愛的該猶。」

猶大書——「給那被召,在父神裡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

在這些引言當中只有彼得後書、約翰一書和猶大書真正具有普遍性,雅各書是給猶太教之歸信基督者,或者也許是給一般猶太人的;彼得前書是給小亞細亞某些地方的信徒;約翰二書是給某一個人或教會;約翰三書是給一個人。

不過在這七卷之中有5卷是給範圍較廣的讀者寫的,而且約翰 二、三書或許曾被認為是約翰一書的附件,這些引言與保羅書信的相比有明顯分別。

主後第1世紀的兩件大事是基督被釘十字架和耶路撒冷被毀。第一件發生於主後30年;第二件則在40年以後的主後70年。

到後一年代為止,保羅至少已逝世兩年,所以他的書信都是寫於耶路撒冷被毀以前。

然而普通書信並非如此,下表對其寫作地點和年代的可能性做一推想。

表178

耶路撒冷被毀

主後70年

被毀前

被毀後

卷名

年代

寫作地點

卷名

年代

寫作地點

雅各書

45-49?

耶路撒冷

約翰一書

90-96

以弗所

彼得前書

64-67

巴比倫?

約翰二書

90-96

以弗所

彼得後書

66-68

羅馬?

約翰三書

90-96

以弗所

猶大書

64-67

耶路撒冷?

 

 

 

 

普通書信

雅各書

主後45-49年

 

提示

關於這卷叫做「雅各書」的書信作者是誰,有頗多爭論,作者關於他自己只論到:

「作神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雅各」(一 1);而猶大則說:「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弟兄猶大。」(1)

但新約聖經共提到過6個叫這名字的人:「西庇太的兒子」 (太四21)、「亞勒腓的兒子」(十3)、「他弟兄們(四弟兄之 一)」(太十三阽)、「小雅各」 (可十五40)、「主的弟兄 (加一19)和「猶大的弟兄」(1)。

亞勒腓的兒子和那個「小雅各」很可能是同一個人。 主的兄弟雅各和猶大的弟兄雅各也是同一個人。還有一點看來是清楚的,即以上二人和西庇太的兒子雅各是第一代表兄弟;這樣一來,這6個同名人就減為3個了。

雖然是這3人之中的一個寫了這卷書信。但是哪一個呢? 對這個問題有過三種回答:

(a)    作者是西庇太,即童女馬利亞的姐妹之子,也就是主的表兄弟雅各。

(b)   作者是約瑟與前妻之子,也就是主的兄弟雅各。

(c)   作者是約瑟和馬利亞生了耶穌以後所生的兒子,也就是主的同母異父兄弟雅各。

關於這些說法的詳盡研究可以在梅爾(Mayor's)所著《雅各的書信》1-115頁看到。

若第一個說法(a)是對的,本書信的作者就是十二使徒之一,西庇太的兒子雅各。

關於這個說法:請注意:(1 )此雅各於主後44年為主殉道 (徒十二 2); (2)從未有古代權威人士認為這書信是他寫的; (3)「主的兄弟」總是與那位同名的使徒分別開的(參徒一 13-14;加一19修訂本邊注徒十五13)。

第二個說法:(b)是根據耶柔米(Jerome's)關於馬利亞終身守貞的學說,對這學說,只要提出兩點就夠了:第一,歷史上沒有: 關於約瑟在迎娶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以前曾有過一位妻子和孩子的證據;第二,經上的記載不符合約瑟和馬利亞在耶穌降生以後沒有生過孩子的說法(太一18-25,尤其是25節)。

看來(c)得到證據的,即本書信作者是約瑟和馬利亞的長子, 約西、猶大、西門和幾個未提名的姊妹的哥哥雅各(可六3)。

帶著這個認識,我們想像一下拿撒勒地方那個傳統的猶太家庭。至少有7個孩子在那個虔誠的家庭中成長起來,並且得以充分精通摩西的律法和利未人的敬拜儀式。

耶穌是那個家庭中的長子,雖然我們不知道祂比雅各大幾歲:可以推測,家中除了約瑟和馬利亞以外,再無別人知道這位長子的奇妙來源,但耶穌對祂弟弟妹妹們的影響肯定是深遠的。

他們多年來快樂和諧地在一起長大,只是到後來,耶穌離開這個家庭,去南方在約但河受了約翰的洗;開始有一群年輕的門徒跟從祂——其中有一個就是祂表兄弟,西庇太的兒子約翰,祂又聲稱自己有大權柄,就是那位彌賽亞,而且行動無視「祖先遺傳」,口 傳律法,和利未人的規矩——只是在這種情況下,祂的兄弟們才顯得明顯與祂疏遠,以致後來想要約束祂(可三21、31;太十二 46)。

這種疏遠之徹底由約翰福音第七章六至八節中的那幾個對比鮮明的代詞中可以看出來:「我的」、「你們的」、「你們」 、「我」,但是讀到:「因為連祂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祂」時,我們一定要明白那是指祂曾打破他們所不曾打破的猶太傳統, 和他們不能接受祂聲稱自己是彌賽亞而言。

這些兄弟們對信仰極為虔誠,但直到那時,他們對這位兄長的重要身份還完全不認識。

在迦百農事件以後(太十二46-50),我們在福音書中再也沒有讀到關於這些「弟兄們」的腳蹤。受審時他們不在場;釘十字架時他們不在場;他們也沒去過墓地。耶穌臨死時把母親交托給她的外甥約翰——不是她另外任何一個兒子。他們當時在何處,以及對正在發生的情況怎樣想,我們不知道。

但是當我們再次讀到他們時,他們已是基督徒,並且參加了門徒們在「一間樓房」的禱吿;他們的母親馬利亞和其他一些婦女也在那裡(徒一 12-14)。

發生了甚麼事?回答見於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七節:「以後 (祂)——那復活的基督——顯給雅各看。」我們沒有關於約西、 或西門、或那些妹妹們的資料,但關於雅各和猶大的資料是肯定的。

主復活後只向3個人顯現過——向彼得、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林前十五5、7;約二十1、11-18)。

主向他自己兄弟的顯現對於後者是個啟示,使他們對耶穌之彌 賽亞身份和神性的猶豫和懷疑永遠消除。

他知道耶穌已死在髑髏地,既見到祂復活,便一下子回想起在拿撒勒的那30年,而使雅各所曾看到和聽到的一切都顯出一種天上的光彩。

雅各沒有脫離猶太教而加入保羅的基督教,但他代表了猶太教 內的基督教直到他為主殉道的那一天。

他歸信基督以後的有關記載十分重要而有趣,他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保羅在自己歸信基督以後3年在耶路撒冷與雅各見面,而且多年以後又見過。他主持了第一次耶路撒冷教會會議,並起草了不要求外邦基督徒遵守摩西規條的信件。保羅在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向雅各和眾長老彙報時,聽從了他們的勸吿——看來是錯誤的——履行一種誓約(徒十二17;加一 19,二9;徒十五13-21, 二十一18-25 )。

此後他即從聖經歷史中消失,但約瑟夫(Josephus)說他為主殉道於主後63年左右。

本書信的年代必然與其作者有關,若它是由主的一位在主後的 63年左右為主殉道的兄弟所寫,那麼那一端已經固定了,問題是這書信是在主後63年以前多少年寫的?書信中一點沒提到保羅時期的事件、爭論和情況,提示是寫於較早期。

若保羅在羅馬書和加拉太書,或許還在哥林多書信和帖撒羅尼 迦書信中都提到過本書信(好像肯定如此),它就一定是寫於這些 著作的最早寫作日期以前。若是寫於主後50-51年的耶路撒冷會議決議(徒十五章)以後,書信中對這次重大事件必應有所提及,人 們也會感覺到這書信肯定是寫於那次的教會爭論開始以前,或平息以後,但肯定不是在平息以後,因雅各為主殉道時爭論尚未平息, 而是正在高潮。

於是實際上可以肯定,這封書信是新約聖經最早的一部分,寫於西元一世紀五十年代;它所呈現的是保羅以前基督教的景象。這個結論在歷史方面和基督信仰理論方面都有其重要性。 沒有證據表明雅各在主升天以後離開過耶路撒冷,因而他肯定是在這個猶太國的首都寫的這封信。這事為(一6,一 11,三4,三 11-12,五7)這樣的資料增添興趣。

作者問「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的安。」(一 1) 這被認為是指分散在廣大地區的基督教信徒,定居在巴比倫和美索不達米亞的猶太信徒,在巴勒斯坦以外,聚集在會堂裡敬拜神的猶太基督徒(二2),和普通猶太人(二6-7,五1-6)。

最自然的用意看來應該是,他寫給分散在全世界的猶太基督徒 (參徒二9-12)。

這篇著作被稱為「書信」,但與別的書信——例如保羅的書信——相比,沒有一點書信的樣子。它不是寫給個人的(一1), 也沒有問候語。寫信者所提到的「弟兄們」(19次)是散住的基督徒猶太人;在這封信裡再沒有更親密的稱呼。

還有一個明顯的情況,那就是這篇著作不像大多數書信那樣有一個主題,論到的題目不止一打,彼此之間幾乎沒有甚麼聯繫。這使分析工作比較困難,但涉及以下諸題目:

試煉和試探(一2-18)

聽道和行道(一 19-27)

尊敬人(二 1-13)

信心和行為(二 14-26)

制服舌頭(三1-12 )

真假智慧(三13-18)

世俗和神(四1-10)

批評論斷(四11-12)

生命無常(四13-17)

欺壓者的末日審判(五1-6)

在苦難中的忍耐(五7-11)

起誓(五12)

歌頌和禱吿(五13-18)

拯救靈魂的福(五19-20)

這些題目的性質和多樣化提示它們是雅各耶路撒冷的講道摘要,或是對他收到的一些猶太人的問題作答;這些猶太人離得較遠,希望就他們正在會堂裡討論的諸有關問題得到主的兄弟的指導。

前面已提到這些題目幾乎互無關聯,但仔細研究一下就會發現,雖然它們各有特點,而且從某一意義上說是獨立的,然而藉著 一些主要字詞的重複又明顯地互相聯繫(雙關語)。 舉數例如下:

第一章

忍耐(3)、忍耐(4)

毫無缺乏(4);你們中間若有人缺少(5) 應當求(5);

只要憑著信心(6) 一點不疑惑(6);那疑惑的(6) 試探(12-14);

被試探(13-14) 私欲(14)、私欲(15) 動怒(19);

怒氣(20) 道(21);道(22-23) 行道者(22 );

不行道者(23、25) 虔誠的(26);虔誠(27)

第三章

過失(2);有過失(2) 全身(2);全身(3、6) 調動(3);

被調動(4) 火(5);火(6) 制服了(7);制服(8)

第四章

爭戰(1);爭戰(2) 鬥毆(1);鬥毆(2) 宴樂(1);

宴樂(3) 求(2);求(3)

從這篇著作的眾多議題看,它並非理論性,而是道德性的,它 所論到的不是基督徒所信仰的教義,而是這教義在基督徒行為中的表達。

路德(Luther)說這部著作「徒具書信之名,沒有半點兒福音特點。」他說這話並沒有減少雅各書對我們的價值,只不過表現出他可憐的無知和缺乏理解力。有無數人會為某一信條而爭戰,卻極少或沒有興趣去將那信條付諸實行。

雅各書的倫理學就是山上寶訓的倫理學,新約聖經中沒有哪篇著作比這封「書信」受基督道德教誨的影響更深,幾乎可以說是按那教誨模型的。

這並非說雅各熟悉馬太福音,若他所寫的是新約聖經的第一篇箸作,他就不可能如此。但是基督的教誨在成為著作以前已廣泛傳揚,雅各顯然對之十分熟悉。

在基督教誨和這封「書信」中都沒有教義性語言,並且十分強調道德因素。

在這封簡短的「書信」中,或多或少直接提及基督教誨的,可能有26處之多。

以下一些類似語值得研讀:

雅各書

馬太福音

雅各書

馬太福音

—2

五10-12

三17-18

五9

—4

五4-8

四3

七8

—5, 四 3

七 7-11

四4

六24

—9, 二 5

五3

四8

五8

—19-20

五22

四9

五4

—21, 三 13

五4

四 11-12

七1-3

—22

七24、26

四13-14

六34

—26

五22

四13-16

六25

二 5

五3

五2-3

六19-20

二 8

七12

五6

五 39-42

二 13

五7、9、13,

五7-9

七 21-23

 

六14-15 ,七2

 

 

二14-26

七21-23

五10-11

五12

三12

七16

五12

五 3-37

 

這些類似語沒有一處是一字不差地摘錄,但相關之處顯然可見。

有人明說這「書信」中有一些地方提到保羅書信和彼得書信。 若是這樣,就必須放棄雅各書年代早的說法,而若年代早的說法是對的。對於作者在第二章十四至二十六節的看法是反對保羅因信稱義的觀點之說法就必須放棄。

在「雅各書」和彼得前書中相類似的段落肯定是由於彼得熟悉 「雅各書」,而不是「相反」。以下的類似語是明顯的:

雅各書

彼得前書

雅各書

彼得前書

—1

—1

四1

二 11

—2

—6

四6

四8

—10

—24

四7

五5

—21

二 1-2

四10

五8-9

 

 

五20

五6

 

雖然這「書信」充滿舊約聖經的靈,卻很少引用舊約聖經之處,而這很少的幾處引用,也並不嚴格,作者採用符合他自己直接目的的段落,而並不一絲不苟地完全按著其原文摘錄(參四4-6)。

但以下諸章節應予注意:第二章八節;利未記第十九章十八 節,第二章十一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十三至十四節;申命記第五章十七至十八節,第二章二十三節;創世記第十五章六節,第二章 二十三節;歷代紀下第二十章七節;以賽亞書第四十一章八節,第 四章六節;箴言第三章十四節,第五章二十節;箴言第十章十二 節’第二章十四至二十六節;創世記第二十二章九至十二節;約書亞記第二章一節。

認真讀這卷「書信」,無人能不看出來,它在許多關於福音的重要題目上保持沉默,不提基督之贖罪的犧牲(但參五6);也不提道成肉身、復活或升天;也不提聖餐,以及基督的彌賽亞身份、割禮、安息日、福音、聖靈的工作等。

沒有提到外邦人,連信仰基督者都不提;關於基督徒的特別教義和主旨大都缺乏。

然而若說此處沒有基督論,那也是不對的。基督被稱為「主」 而且被尊為與神的名同等,而雅各自稱是主的「僕人」(一1), 基督被認為是「榮耀的主」(二1;林前二8;約一 14;出四十 35)。第二章七節的「尊名」是指基督而非「基督徒」這個稱呼, 基督被提及為「直到主來(將要來的那位)」(五7-8),並被說成 「審判的主」(五9)。

在這卷「書信」中沒有在保羅書信中看到的那種教義的發展,也看不到主後50年以前的情況。必要根據「雅各書的年代」和目的讀這卷書。

早期教會中有三類基督徒——猶太人的、古希臘後期的,和保羅教義的。保羅教義的基督徒一般都是為天主教徒,古希臘後期者是那些受希臘文化影響的基督徒,猶太基督徒雖然為基督徒,卻仍持守猶太觀點。最後一類的一個突出的例子便是耶路撒冷主教,主的兄弟雅各。他接受新的,又不拋棄舊的。他相信福音,但在書信中不提,也從不提及外邦人,與保羅或彼得、或約翰相比,他的聲調更多像施洗約翰。

他和保羅所提到的律法不相同,但都是對的;他在耶路撒冷會議上所作的裁決有利於外邦人(徒十五章),但他同情猶太人並持守猶太觀點。

儘管雅各稱他的讀者為「弟兄」和「親愛的弟兄」,但沒有人會看不出這封書信的嚴厲。他的直率勝於溫柔,苛刻勝於安慰,是道德家而非傳福音者,由於他天性嚴正聖潔而被稱為「正直者」。

他的書信在新約聖經著作中獨具一格;與之最近似的是他兄弟猶大的論著。

在那個曾經不理解耶穌,也不承認祂為彌賽亞的家庭裡,竟然有祂的兩個兄弟成了聖經作者,而且兩人都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而雅各還加上個「主」(一1)字,這實在使人印象深刻。

這份著作的風格有值得思想之處,作者的文法在本文中不需多提,但其表達方式和方法極具趣味性和重要性。

梅爾博士(Dr. Mayor)說:「他的詞句簡短直率,給人一種具強有力而嚴肅認真的個性和富於想像力的印象。」

法拉院長(Dean Farrar)說:「這位作者的希臘文傑出地純正,具說服力,甚至富有韻律,帶著希伯來先知所特有的熱情和激烈嚴格。」

又說:「這種簡潔的方式表現出一種不容反駁的實際活力。」 「話題的多變——常常似乎是很突然;犀利迅捷而動人心弦的簡短詞句;接連不斷地諸般指責,有時不用連接詞,有時為加重語氣而用多個連詞;行文如燃火般的用語方式;措詞之清晰明朗生動如畫——都使我們感到是在聆聽一篇以譴罪勸善為主題,好逃避那即將臨到的可怕危險的講話。其文體之有力乃在於它將作者那火熱而至高真誠的品格影響留給了人們。」

哥勞阿博士(Dr. Gloag)說:「這書信風格獨特;它與新約聖經中其他任何書信都無相似之處;它可稱為基督徒的箴言書。

「它的新題生動引人注目;作者善用例證:而且總是得體而予人以深刻印象。它滿有詩意,幾乎可以看為一篇散文詩,他對收信者的稱呼特別生動親切,真如他與他們當面對話。」

大衛遜博士( Dr. S. Davidson )說:「作者熟悉希伯來的先知們,而他那充滿活力,勇敢向上的風度也與他們相似,他斥責有力,打擊強勁沉重,所以有時甚至變得極端起來。」 這些意見應足以說明這位作者風格之吸引人。若我們記取雅各和猶大的母親是位詩人(路一46-55),就無需驚奇他們繼承了這種天賦,而這種充滿生氣的激情有幸沒有被雅各那嚴肅求實的性格所壓制。       

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一6)。

富足的必要過去,如花被太陽曬乾,迅速雕謝(一 10-11另譯)。

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一15)。

人天性的更新如同藉真道生出來(一 18)。

神,眾光之父,被比作永無遮掩或改變的太陽(一 17 )。

將聽道而不行道的比作人對著鏡子匆忙觀看一下自己(一23-24)。

管住舌頭就如用嚼環制服調動馬和藉舵轉動船(三3-4)。

一句粗心的話就如火星,能燃著一片樹林(三5)。

舌頭像耳聾的蛇,聽不見耍蛇人的聲音(三8 )。

用一個泉源裡不可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斥責既發出頌贊,又發出咒詛的(三10-11)。

世俗福樂如同敵軍在體內安營(四1)。

對神不忠如與世俗為友(四4)。

人的生命如同一片飄忽不定的雲霧(四14)。

貪財不義之人積攢的錢財要生�袘G蝕(五2-3 )。

在逼迫中忍耐就像農夫等候會帶來豐收的春雨秋雨(五7-8)。

以下是這卷「書信」中對品格的一些研究;心懷二意的人(一 6-8),聽道而不行道的人(一22、25);自以為虔誠卻無實際虔誠行為的人(一26-27);按衣著待人的人——屬世教會的管家 (二 1-9),偽善無用的慈善家(二 14-17);信心和行為不相符,只有不起作用的信條,而無實際行動的人(二 14-26);說話輕率,言語失當的人(三1-12);貪婪傲慢的基督徒(四1-12);在日常生活中把神撇在一旁的人(四13-17);威逼欺侮窮人的富人 (五1-6);持久忍耐的人(五7-11)

作者思想之生動新鮮沒有比以下事實更足以表明:于第五章中有60多個在新約聖經其他各處從未用過的新詞,而且其中很多是生動的文字描述。

厚賜眾人的(一5),就像(一6、23)、被風吹動(一6)、 被翻騰(一6 ),心懷二意(一、8,四8 ),沒有定見(一8 )、美 容(一11),不能被試探(一 13),生出來(一 15、18),改變 (-17),轉動(一 17),污穢(一21)、栽種(一21)、忘了 (一25,參24)、行出來(一25)、虔誠(一26)、勒住(一26、 三2)。

待人(二1、9)、戴金戒指(二2)、無憐憫(二 13)、缺日用的飲食(二 15)、需用的(二 16)、戰兢(二 19)。調動(三 3-4)、說大話(三5)、樹林(三5)、點起火來(三6)、輪子 (三6)、水族(三7)、不止息的(三8,參一8)、形像(三 9)、應當(三10)(不)、發出(三11)、苦(三11、14)、咸 水(三12)、見識(三13)、屬魔鬼的(三15)、沒有偏見(三 17)、沒有假冒(三17,參一6)。

為友(四4)、徒然(四5),住在裡面(四5)、愁苦(四 9)、喜笑(四9)、變作(四9)、愁悶(四9)、設立律法的(四 12)、瞎(四13,五1)。

哭泣(五1)、壞了(五2)、長了鏽(五3)、虧欠(五4)、冤聲(五4)、呼叫(五4)、嬌養(五5)、受苦(五10,五7)、 滿心憐憫(五11)。

若是將討論基督教所消耗的一半時間用於實際行動,那必然對教會和世界都有益。

對當今而言,深切需要雅各書的教導,若基督信仰理論家或基督徒二者取其一,讓我們要作基督徒。

雅各和保羅一樣地有信心,但他的使命不是論到基督徒的信條,而是審查基督徒的行為。

基督徒們若缺智慧,應當追求;若在受試煉,應當堅持;若更熱衷於讀聖經,而不是將聖經教訓活出來;若不完全,粗魯無禮,若更樂於追蹤邪說而不是充實地生活(二章)。若是不知怎樣管束自己的舌頭,言不由衷,產熱多於發光的一群;若是嫉妒競爭,破壞人家計畫的人(二章);若是屬靈屬世兩面討好的基督徒;若是不相信人的一生都必有神的安排(四章);若是著重錢財,損人利己,虧負人,若是身體受苦,極需憐憫幫助;若是背離真理的弟兄(五章)。

只要仍發現有以上各種類型的人存在,這封書信就有需要,就應借助。

 

舊約聖經的應用

雅各對舊約聖經的使用既有趣又重要。在他的書信中只有4處 摘錄(二8 , 二 11, 二23,四6),但除此以外還有至少53處提到舊約聖經,每兩節有一處,還必須加上提及律法之處。

雅各心中充滿猶太經文,而且如此完備,以致他的信心和談吐都紮根於其中,他所提到的可追索至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申命記、約書亞記、列王紀上、歷代志上、歷代志下、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約珥書、阿摩司書、撒迦利亞書;還可能有提到其他卷之處。

雅各對聖經如此熟悉,首先是由於他在拿撒勒學校中所受的教育,但也要歸功於他在研讀聖經記載方面的個人興趣和勤勞;這也 是一個可以說明他為何如此虔誠的習性。

在第一章有15處,第二章有12處,第三章有9處,第四章有 7處,以及第五章有14處,提到舊約聖經。

下表若不查閱其中所列舊約聖經章節內容,可能對讀者很少或毫無意義。

雅各書

舊約聖經

雅各書

舊約聖經

—5

—5

—8

—9-10

—10

—10-11

—12

—13-14

王上三9-12

箴二 6

詩十二 2

耶九23-24

賽四十7

伯二十四24

伯五17

箴十九3

—15

—18

—19

—22-23

—25

—26

—27

詩七14

申三十二 18

傳七9

結三十三31-32

詩一九45

賽一11-17

出二十二 22

二 1、9

二 5

二 6, 五 4

二 6

二 7

二 8

利十九15

申十四2

申二十四15

箴十四21

申二十五58

利十九18

二 11

二 19

二 23

二 23

二 23

二 25

出二十13-14

申六4

創十五6

代下二十7

賽四十―8

書二 5、11-

12 、15-16

三2

三5

三5

三6

三7

箴十19

詩八十三13-14

賽九18,十17-18

箴十六27

創一26,九2

三8

三9

三9

三18

三18

詩一四03

代上二十九10

創一26

賽三十二 17

箴十―30

四6

四8

四8

四8

箴三34

申四7

詩二十四4

亞一3

四11

四 3-14、16

四14

詩五十20

箴二十七1

伯七9

五1

五1

五1-4

五2

五2

五3-4

五5-6

賽十三6

耶二十五34

賽五7-9

伯十三28

賽五十9

摩三10

耶十二 3

五7

五7

五8

五11

五11

五17-18

五20

申十―14

亞十1

珥二1

約伯記

詩一○三8

王上十七1

箴十12,十—30

 

據稱雅各非常熟悉舊約聖經次經,而且經常提及。梅爾博士 (Dr. Mayor)査出32處提及次經傳道書和12處提到所羅門的智慧書。

關於舌頭(三1-12)的那段,與次經傳道書第二十八章十三至二十六節明顯相似,這段中的幾節是:「一口兩舌和傳播謠言的人該受咒詛,因為他們無事生非,製造混亂。」(十三13)

「許多人毀於刀槍威逼,但多不過毀於口舌的。」 (十三18) 「謹慎你的言語,拴住你的口。小心切莫失於口舌,以免敗落在那埋伏之人眼前。」( 二十五26)次經傳道書中關於舌頭的段落還有(十九6-12,二十5-8, 18-20)。

 

欽定本和修訂本

這卷書信中欽定本與修訂本間的分別之處不多,也無關緊要, 但其中有些值得提及。

欽定本和修訂本

欽定本

修訂本

—17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 的恩賜,都是上頭來的,從眾 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 的賞賜,都是從上頭,從眾光 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祂不能有改變,也沒有因轉動而投的影子。

—21

所以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 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 所灌輸的道,……

所以要拋棄一切的污穢和充溢 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 所栽種的道……

—25

不是聽了就忘,而是實際行出 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得福。

不是健忘的聽道者,而是行道 者……就因他的行為得福。

二 2

若有一人進你們的會堂……穿著華美衣服……穿著骯髒衣服……

若有一人來到你們的聚會……服飾漂亮……服飾粗鄙

二 4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惡意 斷定人嗎?

這豈不是你們在自己心中將人 分開,用惡意斷定人嗎?

二 5

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嗎?

神豈不是曾揀選對世界而言是 貧窮的人嗎?

二 6

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 你們到公堂去嗎?

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親 自拉你們去公堂嗎?

二 1

跌倒……就是犯了眾條。

違犯……就成為犯了眾條的。

二 17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信心若沒有行為,單獨是死

的。

二 19

你信神只有一位……戰兢。

你信有一位神……戰兢。

三4

只用小小的舵,就隨著掌舵旳 意思轉動。

只用小小的舵,就隨著管理者 的意願轉動。

三5

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

一點小火引起多大的問題!

三9

為主為父的。

神,甚至父。

三13

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旳 呢?

你們中間誰是聰明人並且有見 識呢?

 

顯出他的善行來。

不單是漂亮的談話。

四4

就是與神為敵了。

 

四5

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嗎?

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 因嫉妒而要求全心全意忠於祂 嗎?

五3

你們的金子銀子都長了鏽,那 鏽……。

你們的金銀朽壞了,那鏽

五5

你們在世上享美福。

生活奢侈,或生活放縱,該詞 不見於任何別處。

五11

那先前忍耐的人,我們稱那受 過苦的……是有福的。

我們看那受苦的……是幸運 的。

五16

你們要彼此認罪……代求。

你們的過失……有功效的熱烈禱吿。

 

普通書信

彼得前書

主後64-67年

 

提示

「彼得」和「約翰」在主的十二使徒中是最傑出的兩位,而且與主最親密。

使徒們曾「兩個兩個」地被差遣出去,而彼得和約翰很可能是 一起出去的(可三14 ),他們以前曾是同伴(可一 16-20;路五7、 10)。當那死去的女孩復活(可五37)、登山變像(可九2),和在客西馬尼園時(可十四33 ),他們同時在場,他們也曾一同準備逾越節的筵席(路二十二8),在最後的晚餐席上彼得曾向約翰示意(約十三24)。耶穌受審時,他們一同進入大祭司的院子(約十八15)。他們曾一起去看墳墓(約二十2-10),關於約翰的將來, 彼得曾向復活的主發問(約二十一20),他們曾一同醫治一個瘸腿的(徒三1-10)、一同被公會所捕(徒四3)、一同去撒瑪利亞 (徒八14)。他倆和雅各被稱為「教會的柱石」,並且都支持保羅在外邦人中間的工作(加二9)。

彼得在大部分新約聖經中——在福音書中、使徒行傳中、在他的兩卷書信中,以及有好幾次在保羅的書信中——都出現。

彼得曾三次被召——與耶穌相交(約一41-42),作門徒(可 -16-18),和作使徒(可三14)。

五旬節將彼得的經歷分為兩部分:以前他是學生;以後是老師;以前他是承諾的人,以後履行的人。

大多數基督徒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和五旬節之間那段時間裡感到了困惑,因而他們「因懼怕」而把自己關在屋裡(約二十19)。

「彼得前書」無疑為使徒彼得所寫,它提供了許多與基督相交的回憶;它與彼得在使徒行傳的講話多有相同處,並非精心製作的巧合,而且通篇明顯帶著這位使徒剛強個性的印記。

寫作年代可限定在不大的範圍內。似乎可以肯定,彼得曾讀過雅各書、羅馬書和以弗所書,他的寫作就一定晚於前者,而此三卷的寫作年代約在主後62年,又如,也幾乎可以肯定,他約在主後 67年為主殉道,他的書信就一定是寫于尼祿王朝(Neronian)迫害期間,在主後64年的羅馬大火和主後68年這位皇帝逝世之間。 這一小段時間符合這封信中面對的情況。 這書信是寫給「(那蒙揀選),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一1)此處有5個重要的詞: 「蒙揀選」、「寄居的」和「分散」。第1個詞意味著信徒——他 們組成神的教會——是蒙神揀選的(參二9-10)。第2個詞說明這世界不是信徒的家。我們是「寄居者和客旅」,而作客旅乃因是寄居者。第3個詞(diaspora)三次出現於新約聖經(雅一 1;約七 35;參徒八1、4,十一19),是指基督徒在世上如同一群分散的寄居者,就像舊約聖經時期的猶太人那樣;我們從使徒行傳得知這分散是神為了有利於向全世界傳福音而安排的。

希臘教父們認為信中所稱者根據出生地是猶太人;拉丁教父們則認為他們是外邦、事實是兩者都有,外邦人占大多數(參一 14、18,二9,四2-4)。在小亞細亞的教會必然主要由異教徒中之歸信基督者組成,大部分是保羅在那些地區傳福音所結的果子,這一點應該是無疑的。

卷二的地圖18表明這封信原計劃送到統稱為小亞細亞的上述羅馬五省,提名次序或許就是安排西拉往送的次序(五12)。

以上被提名的國家是個明顯的證據,說明在主後70年以前基督教佈道之迅速,這由普林尼(Pliny)在主後108年寫給圖雷真 (Trajan )的信中得到證明〔請閱帕裡(Paley's)所著《基督教的證據》第九章〕。

在歷史上沒有彼得曾到過這些省份的證據,也沒有未到過的證據。

彼得寫這封書信的用意並非為了爭辯,而是勸勉(五12);它不是理論性的,而是經歷性的,但這經歷當然以基督信仰理論為根基,這書信是要在信徒們面臨苦難時安慰鼓勵他們,並加強他們最終得勝的信心。它是傑出的盼望之書。

寫信地點是「巴比倫」(五13),這一定或是指在幼發拉底 河上的「巴比倫」,或是暗指「羅馬」,每個地點都得到有力的支援,但幾乎可以肯定是指羅馬,正如在啟示錄中那樣。這是直到基督教改革運動時期一般認可的觀點。 下表介紹本書信的內容。

 

表179

彼得前書

第1部分

一1 至二 10

引言(一1-2)

作者(一 1a)

讀者(一 1b-2a)

祝福(一2)

基督徒的天職——救恩

(—3 至二 10)

陳述教義(一3-12)

應盡的本分(一13-25)

展示計畫(二 1-10)

救恩

將來的盼望

(—3-5)

個人本分(一 13-21)

個體計畫(二 1-10)

生長

如身體之生長(二 1-3)

其性質

聖潔(一13-17)

其根據

救贖(-18-21)

預備(二1)

指示(二2)

先決條件(二3)

救恩

現在的喜樂(一6-9)

相互間本分(一22-25)

協作計畫

構造

如房屋之構造(二 4-10)

救恩

既往的主題(一 10-12)

其性質

愛(一22)

其根據

生命(一23-25 )

說明

提出計畫(二4-5)

確認

提供證據(二6)

運用

展示特權(二7-10)

 

表180

彼得前書

第2部分

二 11至三12

基督徒的舉止——順服

前言  一個人的(二 11-12)

消極的(二11)

積極的(二12)

國家關係中的

順服

自由民(二 13-17)

本分(二 13-14)

動機(二 15-17)

社會關係中的

順服

奴僕(二 18-25)

僕人(二 18-20)

救主(二21-25)

家庭關係中的

順服

眾人(三1-7)

妻子(三1-6)

丈夫(三7)

後語——相互間的(三8-12)

消極的(三9-12)

積極的(三8-9、11-12)

 

(表181 )

彼得前書

第3部分

三13至五14

基督徒的操練——受苦

在世的操練(三13至四6)

態度(三13-17)

榜樣(三18-22)

目標(四1-6)

教會中的操練(四7至五7)

基督徒的團契(四7-11)

基督徒的堅忍(四12-19)

基督徒的信心(五1-7)

在天的操練(五8-n)

仇敵(五8)

爭戰(五9)

得勝(五10-11)

結語(五12-14)

帶信人(五12a)

勸勉(五12b)

問候語(五13-14a)

祝福(五14b)

 

 

這卷書信表明彼得深受舊約聖經影響。他所描述的基督教帶著猶太教的框架。引用的是《七十士譯本》的資料,應研讀以下章節:(一7、10-12、16-19、24-25, 二3、4-9-11、22- 25,三4、6、11、13-14、20、22,四 17-18,五5、7)。其中大多不是直接摘錄,而是複述彼得記憶中所熟悉的段落。

本書信中彼得個人對主和主教訓的顯著認識,深為感人。 他在第一章八節說「你們」,因為他「見過」主;所以他不能 說「我們」。他在第二章二十三節論到他在大祭司院子中所見到 的,在第五章一節則說他作基督受苦的見證。第五章五節與約翰福音第十三章四節及其後所記載的場景相同。基督曾稱彼得為小石頭,而他就論到「活石」(二5)和基督是「房角的頭塊石頭」 (二6-7)。基督曾提醒彼得抵擋撒但,這位使徒便就這個仇敵提醒讀者(五8),彼得曾不認主,所以他經常勸勉他的讀者要謹守 (-13),基督曾說彼得是「絆腳石」(二8);這位使徒也使用這詞。基督曾教導說,必須履行國民當盡的義務,所以彼得用這一點教導他的讀者(一 13-14;參太十七24-27)。基督曾吩咐要樂於饒恕人,彼得也是這樣勸勉人(二11,五1;參太十八22),這些不過是本書信關於福音書所載諸事件中少數的一些回憶。

這位使徒對於主的教訓之熟悉程度並不能從本書信的專門哪幾節中看出來,而是存在于他書信的整體中,與他的思想實質分不開。

這方面的一個例證就是對通常被稱之為主禱文的從頭至尾的仿效。

我們(一4),父(一3、17),在天上(一4、12),禰的名為聖(一15-16)、禰的國降臨(二9)、禰的旨意行出來(二 15,三17,四2、19),日用的飲食(五7),饒恕(四8)、試探(四 12)、獲救(四13)、國度(五11)、權柄(一5,四11)、榮耀(一11-21,四11、14,五1、10),直到永永遠遠(四11,五21),阿們!(四11,五11)

彼得在使徒行傳中的講話與本書信之間的相似,至少可以說是明顯的。

以下是這方面的例證。

書信

使徒行傳

書信

使徒行傳

—3-4、21

二32-36,三15

—10

三18,十43

—17

十28、34

二 7

四11

二 24

五30 ,十39

四5

十42

三21

四10 ,十40

—12

五32

五1

二32,三 15,十41

 

 

 

在本書信與「雅各書」之間有一些密切相似之處,這一點不容置疑,如分散(彼前一 1;雅一 1);試探或試煉(彼前一6-7; 雅一2-4);被神的道重生(彼前一23;雅一 18、21);人的脆弱 (彼前一24;雅一 10),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8;雅五20), 謙卑順服(彼前五5、9;雅四6-7、10 );對私欲的警吿(彼前二 11;雅四1),均屬此類。

以下的相似之處,表明彼得對「羅馬書」何等熟悉。

彼前

羅馬書

彼前

羅馬書

—14

十二 2

—17

二6、11

—20f

十六25f

—21

四24

—22

十二 9-10

二 5

十二 1

二 6

九33

二 10

九25

二 13、17

十三 1、3-4、7

二 24

六11

三8f

十二 14-19

三18

六10

三21

六4

四1

六7

四3

十三13

四 9-11

十二 3-15

四13

八17

五1

八18

 

這些相似處提示彼得受惠於保羅而非保羅受惠於彼得。羅馬書是主後57年,彼得前書是主後64-67年。

好像彼得對「以弗所書」顯然也很熟悉,我們若記起以弗所是亞細亞的首府,而彼得的信就送往該處時(一1),這就更使人感興趣。

彼前

以弗所書

彼前

以弗所書

—3-5

—18-20

—7

—6、12、14

—10-12

三5

—12

三10

—18 ‘ —14

四17-18

二 9

五8

—20

—4、8、11

—14-15

二 1-3

 

二 10

 

 

二 5f

二 20

三1-6

五22-23

三 8-10

四31-32

三18

二 18

三21-22

—20

 

 

 

侯特博士(Dr. Hort)說:「事實是彼得第一封信中的許多思想是從致以弗所人的書信中衍化而來。正如其他一些思想是由羅馬書而來一樣,但是彼得以一種很不同于保羅書信的形式,納入這些思想,使它們完全成為他自己的思想。」

伯朗金(Blenkin),曾含蓄而非直言地表明,使徒信經的教誨可在彼得前書裡查考到。

我信父神(一2-3、17)

權能(四11,五6)

造化之主(四19)

在神的獨生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面(三15修訂本)

道成肉身(一 19 , 二24,三18,四1)

他受苦(一11,—21、23, 四1、13, 五1)

被釘十字架(一2,二24)

死了(三18)

下到地獄裡去(三19)

祂復活了(一3、21,三21)

祂升入天堂(三22)

祂坐在神右邊(一21,三22)

祂榮耀地再臨(一7、13,四13,五4)

審判活人死人(四5,五4)

我信聖靈(一2、12,四14)

一般聖教會(一1,二5-9-10)

身體的復活(一3)

永遠的生命(一4,五4 : 10)

這並不包括全部使徒信經,但說明它是植根於新約聖經的教誨。

在本書信中大約有60個詞在新約聖經中沒有再出現,所以這些詞值得研究。

重生(一3、23 )、不朽壞、不枯萎或雕謝的(一4;參不凋花 amaranth),說不出來的(一8)、詳細追求考察(一 10)、預先證明(一 11)、約束(一 13),「對東方人習俗的生動隱喻;他們 在有急事或開始趕路時,迅速將寬大的長袍用腰帶束起來。」羅拔 遜(Robertson),專心(一 13 )、不偏待人(一 17)、你們祖宗所傳流的(一 18)、種子(一23)。

才生的(二2)、純淨的、即不摻假的(二2)、祭司(二5、9)、注視,即作監督者仔細觀看(二 12,三2),行善者(二 14)、遮蓋(二 16)、弟兄(二 17,五9)、榜樣(二20)、「可誇」(二20)、「留下」(二21)—— 一種學寫字用的仿影,從意為指導寫字的一個詞引申而來。還口(二23)、已死(二24)、鞭傷(二24)。

辮頭髮(三3 )、穿衣(三3 )、恐嚇(三6 )、「行善」(三 6)、妻子,女性(三7)、同心(三8)、相愛如弟兄(三8)、 存謙卑的心(三8)、除掉(三21;參彼後一 14)、要求(三21; Inquiry, appeal)。

武裝自己(四1)、度日(四2)、餘下的(四2)、酗酒(四 3;源出酒和冒泡、醉酒)、荒宴(四3)、無度(四4;傾注)、 熱情的、熾烈的(四8)、基督的名(四14)、好管閒事者(四 15),偵察別人事務的人(四19)、造化之主(四19)、為善(四 19, 參二 14)。

同作長老的(五1)、出於勉強(五2)、貪財(五2)、樂意甘心(五2)、牧長(五4)、束腰(五5;出自僕人的圍裙,或許彼得想到耶穌曾作過的〔約十三4〕),大能的(五6)、吼叫(五 8)、堅固(五10)、證明(五12)、同蒙揀選(五13)。

關於本書信中第三章十八至二十二節,這一段已有一部從書寫出來,而且它無疑將至終是個有爭議的話題。

1.           「靈性」(18)是指「聖靈」而言,還是指基督人性的靈?

2.           「祂復活了」(18)是甚麼意思?

3.           關於「按著肉體」和「按著靈性」,這兩個詞語(修訂本) 必須把這兩個與格短語都看作是屬於範圍,在……內,而不 是第一個屬於範圍,第二個屬於手段,「藉」(和合本)。

4.           「藉這個」(19)即「藉那靈」,基督聖潔的人性之靈

5.           「(祂)曾去」肯定意味著地點的轉移,正如第二十二節那樣這樣就不能是基督通過挪亞,或通過使徒傳道。

6.           傳道有兩個主要表示傳道的詞。kerusso意為宣吿一個通吿;euaggelizo意為宣吿好消息,第十九節用的是前者;它可以指傳福音,但並非一定如此,而也可以是僅僅發出了一項通吿,並不說明內容。

7.           第二十二節能表明所傳的內容嗎?

8.           「這靈」(19)是指誰而言?是天使的靈,還是人的靈?

9.           「在監獄裡」是指何而言?是指被稱之為地獄的陰間嗎?

10.        那些靈是在向他們傳道時在監獄裡,還是後來在監獄裡?

11.        是單指挪亞時代「不信從的人」嗎?為甚麼只向有限的, 而不是向所有的「不信從的靈」宣吿?

12.        宣吿的內容是甚麼?那些「不信從的靈」曾有過悔改的機會嗎?其中曾有人悔改嗎?

13.        這一段是否吿訴人們,罪人在死後有得救恩的機會?

14.        第四章第六節對這一段若是有所啟發的話,會有甚麼啟發?

從以上的問題可以看出,要給這一段作解釋絕非易事。路德 (Luther)承認他也不明白彼得的意思。羅拔遜博士(Dr. A.T. Robertson)說:「那些在今生忽視基督的人,根據對一段極為難解的經文之沒有充分理由的評釋而將賭注壓在死後還有第二機會的可能性上,這就是他們所抱的一線希望。」

彼得的末世論(三18-22;四6),引起關於人類命運的全部問題;可以說:主要觀點有5個。

1.煉獄

這是羅馬天主教信條,認為「有煉獄的火,使義人的靈魂在那藉著一定時間的懲罰得以純潔、得以進入他們永久的家鄉,在那家鄉里沒有任何污垢的藏身之地。」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

2.天上福樂

這是事實,經上清楚教導說:信徒死了便與基督同在(腓一 23;林後五6-8)。

3.有條件的永存

這並非常說的「滅亡論」,而是斷言人若非在基督裡就不能永存,死後經過審判,在一定時期內滅亡。人類不朽是長久以來希臘人的信心,而不是希伯來或基督徒的教義。

4.      普救論

這個觀點是最終無人能說:十字架何時將勝利地藉救贖復興萬物;沒有人最後會滅亡,這是丁尼生(Tremyson)在他的詩作「掉念」中所表達的觀點:

哦!我們深信,惡的終極總為善,

無論痛苦、過犯、血污、懷疑、 諸般缺陷;

無事不按步就班;

無一條生命會毀滅,

或如垃圾歸於徒然,

只要神已使它完全。

5.      永罰

正統的觀點是,人類的大多數遭受永罰厄運:這厄運在死時對一切死在罪中的人不可逆轉;其痛苦折磨對一切遭受的人必然是無盡期的。

「把這問題交給神,神自己的一切所是,我們通過在基督耶穌裡的啟示所得對神自己的一切認識,給予我們無限的滿足。」 對於任何已知問題,聖經所說的,就是那問題的真相。 彼得的書信充滿安慰,它在這方面可以說有別於新約聖經中的其他一切書信,它使信徒確信儘管受苦不可避免,前景卻是光明的 (一3-4、:13、21, 三5、15 )。他堅持要行善(二 12、14、20, 三6、11、17,四19)、叮囑要謙卑順服(二 13-25,三1、5,三18至四1)。

 

普通書信

彼得後書

主後64-67年

 

提示

多數的聖經學者都同意使徒彼得並非本書信作者,雅·摩法特教授(Prof. James Moffatt)論到他的意見時說:「作者使人感到是個冒彼得尊名的偽經作者。這人若真以為自己是這位使徒的門徒,他大概就是為了傳達一個自認為蒙神指示的適時信息,而以自我謙避而選擇了這樣一種文學技巧。由於第一封信的流通和眾教會的傳誦,彼得的聲望自然使人想到利用他的名字傳播這個信息。」 (《新約書信介紹》366頁)

偽經著作已被確認是猶太長老和先知們所為,但這並不能成為理由,說明或證明將這種文字技巧應用於新約聖經著作為正當。彼得或許寫過這封信、或許沒有寫;但若他寫,這信就是膺品,因它自稱是彼得的。造假者的動機無關重要,因我們必需尊重「事實」 而非「意圖」。

無人會否認彼得後書呈現一些困難問題,但試圖藉否認這書為使徒所著來解決這些問題,絕非走出困境的辦法。

否認彼得為此書信作者的人,將寫作時間定於主後130-170年。

贊同使徒是書信作者觀點的人,則將這時間置於主後64- 67年;寫作地點大概是「羅馬」。

作者自稱「西門彼得」(一 1),並自稱為「耶穌基督的使徒」 (一1);他說這是他所寫的「第二封信」 (三1)。他說話像位接近人生旅途終點的老者,而且因主曾對他說過的話(約二十一18)而不期望得以正常死去(一 14)。我們知道他是為主殉道的。

正如很早期廣為流傳的傳說中所確認,這書信中有些資料與福 音書,特別是與彼得的馬可福音有關係;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到那次的登山變像(一 17-18)。是彼得在那山上用了「帳棚」(太十 七4) 一詞;在這卷書信中論到他的身體時他又用了這個詞(一 13-14)。

又,路加記載當年耶穌在山上論到祂將在耶路撒冷成就的「去世」(路九31);祂用的不是「死」字,而是「離去」(中文和合本譯「去世」-譯者),因為祂的犧牲是一個「脫離困境的出路」。此刻在這書信中論到他之接近死亡,彼得用了同一個詞, 「使你們在我去世以後,時常紀念這些事。」(一 15)

但是在這卷書信和福音書之間還有別的聯繫,使人印象深刻的是「賜給」(ddreo )這個詞,只在馬可福音第十五章四十五節和彼得後書第一章三至四節中出現,而彼得與第二福音書是有關係的。

basanizo這個詞的意思是「精煉鋼鐵」,有各式各樣的譯意,但彼得和馬可都用以表示「煩惱」之意:「搖櫓甚苦」(可六 48)、「他(羅得)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後二8)。

Tremo「恐懼戰兢」 (可五33;彼後二 10)。

Lailaps意為「風暴」(可四37;彼後二 17)。

後三個詞在馬可福音和彼得後書以外也出現,但彼得對馬可的影響使它們有特別意義。

樂姆貝(Prof. L. lumby)教授指出彼得論到「狗和豬」(二22),正像主在馬太福音第七章六節所提到的。

彼得效法主,將主降臨的秘密比做「夜間的賊」(太二十四 43;彼後三10)之來到。

彼得提到的「洪水」和「所多瑪、蛾摩拉」(二5-6),應與路加福音第十七章二十六至三十節相比。

彼得提到的「末後」和「先前」(二20)真是馬太福音第十二 章四十五節回聲。

假若彼得是這卷書信的作者,我們對這些聯繫並不感到驚奇,但若發現它是在第2世紀中葉寫成的,那就非常叫人驚奇了。

一定不要漏掉這卷書信和使徒行傳所載關於彼得講話之間的聯繫,例如:

「得著」(一1;徒一17)、「虔誠」(一7;徒三12)、「不法的」(二8;徒二23)、「虔誠的(或敬虔的)」(二9;徒十 2、7)、「說」(二6、18;徒四18)、「主的日子」(三10;徒 二 20;帖前五2)、「不義的工價(巴蘭的)」(二13、15)、「這 人(猶大的)」(徒一 18)。

「刑罰」(二9,參二4;徒四21)、「否認」(二1;徒三 14)、「主」(二1;徒四24)。

應對彼得前書和後書中的語言作比較,彼得在兩卷書中都是使徒(彼前一1;彼後一1 ),都用一樣的問候語(彼前一2;彼後 一2)、在這兩段「對話」中,運用了anastrophe詞語倒置法(彼前一 15、18;et al;彼後二7,三章),意指道德行為。在這兩個 「美德」中,arete「德行」是用在神的身上(彼前二9;彼後一 3)。在那兩個「除去」中,就生髮了即apothesis「崇拜」,並沒有在新約聖經其他的地方出現(彼前三21,彼後一 14)。「無瑕疵和無玷污」(彼前一 19;彼後三14;參彼後二 13),「眼見」這個詞只出現於彼得後書第一章十六節,而其同源動詞只出現於彼得前書第二章十二和第三章二節。

其他在兩卷書信中都出現的有預言(彼前一10-11;彼後一20- 21),挪亞和洪水(彼前二20;彼後二5 ),以及第二次降臨(彼前一5、7;彼後三12; apokalupsis和parousia)。 這些相一致的表現確實證明作者是共同的! 總之,論到這卷書信的可靠性,儘管有著不容忽視的困難,但是關於彼得是作者的內部證據非常有力,既由於它所說的,也由於它所不說的。

沒有關於耶路撒冷曾經被毀(主後70年)的提示;這事若已經發生,必然會在寫作中透露出來;也沒有提到諾斯底派 (Gnosticism)異端;根據一些聖經的學者提供的資料,那在當年是曾經活躍一時的。

相當重要的一件事是,在第2、第3世紀的非正典作品中,沒有在靈力豐富方面能與彼得後書相比的,也從未有過一位造偽者精明到足以欺騙老底嘉(主後366年)、希波(主後393年)和迦太基會議(主後397年)。

於是我們可以設想是使徒彼得寫了這封書信,要讀者們防備謬誤在恩典上長進(三17-18 )。

彼得提到保羅及其書信這件事,極為重要(三15-16)。 「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彼得稱保羅為「親愛的兄弟」,這表明他對保羅於若干年前對他的指責不存惡感(加二11-12)。

2.           「寫了信給你們」(不定過去式),我們不知道彼得指的是保羅所寫的哪封信。

3.       「給你們」。這表明保羅和彼得曾給小亞細亞的同一批教會寫過信(彼前一 1)。

4.           「他一切的信上」。這並非意指保羅書信全集,而是彼得熟知其中的許多封——說不準是多少封。

5.        「難明白的事」。Dusnoetos在新約聖經中僅於此處出現,彼得不說難明白的是甚麼事,但這句話現在與當時一樣真實。

6.        「無學問的」。amathes無知識的只出現於此處。

7.       「不堅固的」,asteriktos,只出現於彼得後書(二 14,三 16)。

8.           「強解」。對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於此處,這個詞的意思是置於拉肢刑架上;施以拷打;用起餾機吊起或用螺絲絞;在拉肢架上使肢體扭曲或脫位。

9.           「別的經書」。彼得將保羅的書信置於與舊約聖經著作同等的層次上。

彼得前後書也有不同之處。

前書的根基是「盼望」(一3、13、21;三5、15),而後書的根基是「知識」〔譯注:或作「知道、認識」〕(二21-22,一3、 8,二20,—16,一5-6,三1、17)。

彼得前書約有30處提到舊約聖經,而後書不超過5處。彼得前書頻頻提到基督受苦(一 11、19,二21-25,三18,四 1、13,五1),而彼得後書無一處提到。

彼得前書將基督作為榜樣擺在信徒面前(二21-25,三18,四 1),而後書卻沒有。

彼得前書提到基督徒的逼迫,而不提假師傅;後書提到假師傅,但不提受逼迫。

彼得前書的目的是「安慰」,後書乃是「警告」。 看來兩卷書信是寫給同一班收閱者的(彼前一1;彼後三1、15)。

彼得後書的省略之處值得注意。

這些多屬主的教訓和祂生活中的一些大事(參一16-18),不提釘十字架(參二 1 ),也不提復活,唯一提到聖靈的一處是第一章二十一節,沒有提到過禱吿。這些與彼得前書截然不同。

若某卷書信是否使徒所寫,是看其中包含的基督教義分量多少,那麼腓利門書、雅各書和猶大書都必然情況不妙。

由於彼得是在給他第一封書信的讀者寫第二封信,他就沒有必要重複他所說過的和已關心到的。

任何作品都必須根據作者的意圖——不是根據批評者的主觀意思——去判斷,而彼得在他後書中的目的是警吿,不是教導。

人們經常指出彼得後書第二章與猶大書的相似之處,有人認為彼得採用猶大的;有人則認為猶大採用彼得的;也有人認為他們都採用其他某份資料。這是個尚未解決的問題,但若能夠解決,對我們又有何益?

彼得看作是在將來的,猶大看作是在目前。應對下列相似語加以研究。

彼得後書

猶大書

彼得後書

猶大書

二 1

4

二 13

12

二 4

6

二 15

11

二 6

7

二 17

12-13

二 10

8

二 18

16

二 11

9

三2

17

二 12

10

三3

18

 

應研究彼得後書的詞彙。羅賓森教授(A.T. Robertson )說:

「彼得前書中大約有361個詞在彼得後書中沒有;彼得後書中則有 231個詞在彼得前書中沒有。在新約聖經中有686個詞『只出現過一次』,其中的54個,而不是平均62個出現於彼得後書;考慮到這書信之簡短,這應是較大的數目。」

單獨為彼得後書所有的詞句是:

「一樣寶貴」 (一 1)、「極大」(一4)、「應許」(一4, 三13)、「脫離」(一4, 二 18、20),「又要加上」(一5)、「只看見近處的,閉上眼看;近視」(一 9)、「忘了」 (一9)、「連」(一 14, 二 1)、「時常」(一 15)、「紀念」(一15)、「隨從」(一 16,二2、15)、「親眼見過」(一16)、「有聲音」(一17)、「極大」(一17)、「暗、陰沉、污穢」(一 19)、「發亮、閃耀」 (一19)、「晨星」(一19)、解說(一20)。

「假師傅」(二 1)、「私自引進」(二 1)、「自古以來」 (二3,三5)、「遲延」(二3)、「坑」 (二4)、「丟在地獄」 (二 4)、「燒成灰」(二 6)、「惡人」(二7,三17)、「住在中間」(二8)。

「鑒於」(二 8)、「不潔」(一10)、「污穢」(二 20)、「膽大」(二 10)、「被捉拿」(二 12)、「玷污」(二 13)、 「止不住」(二 14)、「不堅固」(二 14,三16) 「責備」(二 16)、「過犯」 (二 16)、「狂妄」(二 16)、「霧氣」(二 17 — 18)、「嘔吐物」(二 22)、「豬」(二 22)、「泥潭」(二 22)、「打滾」(二22)。

「譏誚」(三3)、「被淹沒」(三6)、「躭延」(三9)、 「大有響聲」(三10),「一種像鳥在空中快速飛行所發出的颼颼聲、雷聲、烈火聲。」「烈火」(三10、12)、「熔化」(三 12)、「沒有玷污」(三14)、「難以明白」(三16)、「無學問」(三16)、「強解」(三16)、「堅固」(三17)。

表182

彼得後書

認識神和基督徒的成長

認識神和基督徒的危險

認識神和基督徒的盼望

真實的證據

1.我們充足的供應

一2-4

假師傅

1.說明他們的教訓

二 1-3a

主降臨的真理

1.質問

三1-4

2.我們確實的進步

一5-11

2.宣吿他們的毀滅

二 3b-9

2.證明

三 5-10

3.我們永久的保證

—12-21

描述他們的行為

二 10-22

3.應用

三 11-18

 

彼得後書的根基是「充足的知識」;「知識」這個詞的各種形式出現12次之多,是我們的提綱的根據。

本卷論到基督徒成長(一章)和基督徒盼望(三章)的兩章非常重要。

第一章五至十一節是早就應反復揣摩的一段,因它呈現給我們一幅完全的基督徒品格畫面,此處有一組八樣恩典,以「信心」開端,以「愛心」結尾,前者是根基,而後者是基督徒品格之極致。

欽定本在的第五節多方面有誤:「此外」應譯作「正因這緣故」(3-5);「加上」應譯作「補充」,意思是並非像砌磚,把一塊加到另一塊上,因主題是成長,而這不說明一個人的成長。該動詞hpichorsgesate)由合唱隊(choros)衍化而來,就是像演出希臘悲劇時所雇用的那種合唱隊。它的意思是「承擔一個合唱隊的花費」;作法是由政府挑選出某人;這人就必須支付訓練和維持的一切費用。「加上」應譯作「加進」,因為所要表明的,是一種美德在另一種的運用過程中產生,而不是通過堆積的增加。那些恩典 並不像那些珠子串在一起,它們是有機的,通過生長,一樣產生出另一樣。這樣,基督徒的品德是一個密切相聯的整體,德行在信心裡,知識又在德行裡——等等。

「德行」即道德活力,「知識」即理解,洞悉而不是智慧; 「節制」不是戒酒,而是自我控制,約束自己(林前九25),「忍耐」意為「留下、等候」(參彼前二23;來十二3)、「虔敬」(意為「尊敬配受尊敬者」),從不用於神。「愛弟兄的心」Philadelphia,「愛」這是另一個詞,不是philia,而是agape,不是感情上的愛,而是原則上的愛(參約二十一 15-17;林前十三章)。有或沒有這些恩典的結果見於第八至十一節。此處的用詞值得注意:「不至於閑懶不結果子」(譯注:「因為」而非「但 是」),「缺少」即「不在」、「眼瞎」,「只看見近處的」, 即短視,患近視眼,「忘了」,記不住;「得潔淨」、「豐富供應」、「進入永遠的國」。

唯願這點滴意見能表明這一段何等豐富,如有可能,請閱亞力山大•邁克拉潤博士(Dr. Alexander Maclaren)的《基督恩典的玫瑰園》。

彼得在第一章十二至二十一節的證言促進屬靈熱心的需要, 他急切希望他的證言長存,成為永久性的;這樣鑒於耶穌所預示的,他殉道之日將近(約二十一 18-19)。他就寫這兩封書信 (12-14),並且還打算留下一份關於耶穌生平的記載(15);這事他已在馬可福音內完成了〔馬可在彼得旅行佈道時作彼得的翻譯,並通過毫無更改地重述彼得的敘述寫了馬可福音,又將它從 阿拉米(Aramaic)語譯成希臘(Greek)語(Papias;優西比烏 (Eusebius)摘錄,《教會歷史》(III) 29、15)〕。

彼得證言的主旨,是彼得親眼所見那在登山變像已顯明的事 實,「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降臨」。這是新約聖經應許,並引導使徒回到舊約聖經,回到希伯來預言的證言(一 19-21)。通過在那座山上發生的事加上關於耶穌在世之生活和職任的一切事實,就使舊約聖經關於彌賽亞預言的話語更加確實,既知這話並非「人的揑造」,而是聖靈藉蒙揀選的眾作者所作的工作,我們就應將這話存記在心。

「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先知提出預言皆非出於自己,預言乃是出於神,那些先知是「被聖靈感動」(一 21),「被感動」的意思是「被推動」,並且是一個彼得喜愛的詞;他6次用這個詞(彼前一 13;彼後一 17-18、21, 二11〔譯注:這5處經文,和合本聖經只有1處(一21)合乎的〕)。

提起「先知」,就使這位使徒論到有假先知混在真先知當中,論到在那些日子假先知會很多,並論到那些假先知構成一種真正的危險,威脅著基督徒的進步;所以第二章談論的是認識神和基督徒的危險,假師傅始終是主題,首先是:

講明他們的教訓(二l-3a)。他們否認救贖,或許還否認主耶穌的神性(1);結果是有許多虔誠人跟隨他們,使真道的名聲受損(2),並說明這些假師傅們的動機是為了貪財(3a)。

宣告他們的毀滅(3b-9)。首先宣吿,審判必會速速臨到所有這類人(3b),然後用既往的類似事例辯明他們的毀滅:(a)天使的毀滅、(b)洪水、(c)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傾覆(二4-8);最後確認對以上各方的審判和搭救(9)。使徒最後說明這些假師傅們的品格正如他們的行為所顯示的。

描述他們的所做所為(二10-12),此處指出的幾點是傲慢放肆(10-13a)、淫蕩好色(13b-16)、引誘慫恿(17-19)和變節背道(20-22)。

關於假先知的話題還沒有結束,他們不但打擊基督徒的信心根基,也打擊了他們的真實盼望。由此引出下一章。 我們已經注意到本章和猶大書的類同。第三章的主題是主再臨,是眾使徒都堅守的教訓,值得注意的是,彼得在其前書中論到的再臨是apokalupsis,一種揭示或啟示,而不是parousia,到場(一5、7、13,四13,五1),但他在後書論到的是parousia而不是apokalupsis (—16、三4、12),兩卷書信所論到的降臨都不是epiphaneia,照亮(參一19),

首先,降臨真理受到質疑(1-4),譏誚者們會起來嘲笑關於基督將回到世間的想法,而且看來他們會使歷史的規則偏向他們一方,但使徒說明情況並非如此。

第二,降臨真理得到證明(五10),彼得開始對假師傅的話予以反駁(5-7)。他指出以前的世界確已消滅;譏誚者們乃是「故意忘記」那事實,他們不是缺少智慧,也不是沒有證據,正像當時的世界被水毀滅了那樣的確實,現在的世界要被火毀滅。

在反駁以後是一段解釋,說明已被譏誚者們論到得很多的躭延問題(8-10)。首先說明主與時間的關係(一8),祂的演算法和我們不同,其次說明祂與人類的關係(9),躭延並不證明主這方面漠不關心,而是說明祂的慈愛和長久忍耐,不願有一人沉淪。再其次說明祂與罪的關係(10),主按照祂之所是,必要以審判對待世人的一切行為;正如全部聖經所預示。「主的日子」必將突然來到;使徒最後要讀者們將這些真理記在心中。

降臨真理的應用(ll-18a)。我們的行為必須依照這些事有所體現;我們必須「盼望」,而且是「切切」盼望主的日子,且要殷勤使自己在祂來的時候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因為在審判以後的新天新地裡只有義者住在其中。在這個主題上,眾使徒的教訓完全一 致。所以既知道這些事,我們就必須「儆醒」和「長進」,儆醒防 備罪惡,在恩典和知識上長進。正如開始那樣,書信以確認對神有全備的知識,便可有能力、有長進,安然見主而結束。 「願榮耀歸給祂,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法拉院長(Dean Farrar)指出在這卷書信中有許多別處找不出的獨特短語引人注目。

「同得……信心的」、「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 「又寶貴又極大」、「分外……又要加上德行」、「忘了」、「已有的真道」、「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他們的刑罰……並不遲延,他們的滅亡必速速來到」、「隨肉身(行動)」、「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心中習慣了貪婪」、「有墨黑的幽暗」、 「財寶與火存在一起」、 「黑暗深淵」、 「燒為灰燼」 、 「擲向地獄」、「褻瀆榮譽」、「傷痛」、「這世代的日子」 、 「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一1、3-5、9、12,二1、3、10、 14、17 ,三 10)等。

注意彼得提到挪亞和洪水、所多瑪和蛾摩拉、羅得、巴蘭和驢、墮落的天使。

以下應予注意(標準修訂本)。

「多多地加給恩惠和平安」(一 21另譯)、「關乎生命和虔 敬的事」 (一 3)、「(祂)自己的榮耀和美德」(一 3)、「既脫離」 (一4)、「分外殷勤」 (一5)、「它們使你不至於不結果子」(一8)、「眼瞎,只看近處的」 (一9)、「更加殷勤」 (一10)、「脫離這帳棚(身體)」 (一14)、「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一19)、「燈照在暗處」(一19)、「天發亮」(一 19)、「晨星」 (一19)、「陷害人的異端」 (二 1)、「真道」(二2)、「(他們要)在你們身上取利」(二3)、「他們的 毀滅也必速速來到」(二3)、「黑暗坑」(二4)、「判定……成灰(消滅)」 (二6)、「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二8)、「主知道(如何)」 (二9)、 「膽大任性」 (二 10)、「像沒有靈性(的動物)」(二 12)、「生來就是畜類」 (二 12)、「以備捉拿宰殺的」(二 12)、「行得不義,就得了不義的工價」(二 13)、「被站汙,又有瑕疫」(二 13)、「止不住犯罪」(二 14)、 「心不堅固的人」(二 14)、「心中習慣了貪婪」(二 14)、「不義的工 價」(二 15)、「不能說話的驢,以人言(說了話)」(二 16)、先知的狂妄」(二 16)、「無水的井」(二 17)、「狂風催逼的霧氣」(二 17)、「墨黑 的幽暗」(二 17)、「說虛妄矜誇的大話」(二 18)、「剛才脫離妄行」 (二 18)、「敗壞的奴僕」(二 19)、「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二 19)、「被 纏住」(二20)、「倒不如不曉得為妙」 (二21)、「他們故意忘記(這事)」 (三5)、「(留著)用火焚燒」(三7)、「直到……審判遭沉淪的日子」(三 7)、「有一件事不可忘記」(三8)「這一切既然都要被銷化」(三11)、「你們為人該當怎樣」(三11)、「聖潔……敬虔(的生活)」(三 11)、「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三12)、「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三14)、「(在)他一切信 上」(三16)、「難明白的(事)」(三16)、「預先知道這事」(三17)、「要儆醒,以免被誘惑」(三17)、「惡人(不法之人)」(三17)、「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三18)

 

 

普通書信

猶大書

主後70年以前

 

提示

這封書信的價值與其長短完全不成比例。它的458個詞所表達 的,有巨大的永遠價值,它不是新約聖經中較短的著作之一,但它在腓利門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等幾卷短篇中是最豐富的一篇。

「猶大」這名字很普通,新約聖經中有6個叫這名字的人,但 其中只有2個曾被認為是本書信作者——使徒猶大(路六16), 和約瑟和馬利亞的兒子,耶穌的弟弟猶大(可六3)。在這二個人中,作者無疑是後者(1;雅一 1),第十七節應該像是猶大要把自己與使徒分別開。

猶大已婚,而且在其旅行佈道途程中帶妻子同行(林前九 5)。

優西比烏(Eusebius)摘錄過一個傳說,講的是猶大的孫輩們曾被帶到豆米仙(Domitian)皇帝面前(主後81-96年),可見猶大肯定有過一個或幾個孩子。

「若這傳說屬實,猶大幾乎不可能死於主後70-80年以後,那時他必已極其老邁。」皮亞克(A.S. Peake)

沒有理由設想,在耶穌死而復活以前,那個拿撒勒家庭中有甚 麼人相信祂的彌賽亞身份(約七5),但我們知道後來他們確實信了(徒一 14),而且極為感人的是他們之中有兩人成了聖經作者。 這二人——雅各和猶大——不稱自己為耶穌基督的「兄弟」, 而稱「僕人」,理由是「升天改變了基督在人世間的一切關係, 因而祂的兄弟們必然回避根據肉體與祂那榮耀身體而有的親屬關係。」普樂摩(Plummer)

第一節裡的雅各不可能是別人而就是耶路撒冷教會首領,雅各書作者,耶穌的兄弟。

作者在觀點上主要是——不是絕對——猶太基督徒觀點,但不知這信是送往哪個或哪些教會的。

寫信時間也不詳,但設想寫於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之前比較可靠。

將時間置於第2世紀,只有與信中的自稱(1 )產生矛盾和問題。

作者原本是想就他所稱之「我們同得救恩」(3),意思是贖罪之恩——向眾人開放的恩典——寫信給基督徒,但在開始以前收到了一份或數份報吿,迫使他改變了主意而寫一封警吿的信,斥責一些偷著進入教會的惡人(4)。

遺憾的是後來猶大沒有寫那封「同得救恩」的信,或許他原本想要寫,但受到了妨礙!

這些人是誰,我們無從得知,許多都是憑猜測。然而關於他們的描述(8-16),表明他們的過犯,主要是道德方面,而非真理方面的(4、12),是行為上的罪,而非信仰上的罪;他們實際上是浪子而不是師傅。

這些惡人既然實際存在(4),人們詫異為甚麼不運用教規將他們趕出教外(參林前五章)。人們懷疑猶大所說的是否即彼得所說的那些人(彼後二 1-3),彼得後書在顯明他們的不道德(二 12-19)以外,明確稱他們為假師傅(二1)。

猶大書和彼得後書(二章)的關係一直是,也必將仍是個有爭論的問題。有些聖經學者斷然肯定猶大寫信在先,而另有些則斷然肯定先寫者是彼得,但我們對之唯一能肯定的是沒有人知道誰先寫的信。

這問題和關於希伯來書作者是誰的爭論相似。

這封信有些特點值得注意。

1.          猶大書中有15個在新約聖經中不再出現的詞:「竭力的爭辯」(3)、「偷著進來」(4)、「一味的行淫」(7)、「作為鑒戒」(7)、「受」(7)、「作夢的人」(8)、「本性」(10;彼後二 12)、「礁石」(12)、「秋天……的樹」(12)、「湧 出……沬子來」(13)、「流蕩的星(或作『彗星』)」(13)、「私下議論,常發怨言的」(16)、「引人結黨」(19)、「失腳」 (24)。

2.          作者對三聯片語的喜愛為特點之一。「猶大——僕人——兄弟」(1)、「蒙召——蒙愛——蒙保守」(1)、「憐恤——平安——慈愛」(2)、「不虔誠的——變作——不認」(4)、「以色列民——天使——平安諸城」(5-7)、「污穢——輕慢——譭謗」(8)、「該隱——巴蘭——可拉」(11)、「這些人是—— 這些人是——這些人是」(12、15、19)、「結黨——屬血氣—— 沒有聖靈」 (19)、「造就自己——禱告一一保守」(20-21)、

「有些人——有些人——有些人」(22-23)、「萬古以前——現今——永永遠遠」(25)。

3.          另一特點是猶大之應用次經文獻:關於《摩西升天錄》 (Assumption of Moses)〔9〕、《以諾書》(Book of Enoch)〔14-15〕。

由於這些資料有人曾對本書信的真實性提出疑問。

然而猶大不是唯一提及經外資料的新約聖經作者,保羅在使徒行傳第十七章二十八節提到主前第3世紀的一位詩人亞那都斯 (Aratus),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三十三節提到主前第4世紀的一位希臘詩人曼那得(Menander)的話,在提多書第一章十二節提 到死於約主前70年的一位詩人考利馬加斯(Callimachus)的話,在提摩太后書第三章八節他引用了一段聖經以外的傳說。

關於《摩西升天錄》是一本次經書,寫作日期極可能在主後6-44年。

《以諾書》也是次經,人們猜測是由於一位基督教以前年代的猶大作者所寫的。

本書信雖然很短,但可以看出其中有明確的規則,作者在第三節激勵人們盡本分,在第四節則指出一種危險。

危險是在第五至十六節內詳細闡述;本分乃是在第十七至二十 三節之內,下表予以說明。

表183

猶大書

1-4

5-16

17-23

24-25

引言

闡述危險

勸盡本分

結語

收信人祝福

1-2

背道者遭毀滅

5-7

聖經上的本分

17-19

讚美神

24、25a

根基

3-4

指責

8-11

個人本分

20-21

 

認同

25b

本分3

危險4

描述

12-16

相互間本分

22-23

 

「親愛的」(1、3、17、20)出現4次,「這些」(8、10、12、16、19)出現5次,「保守(譯作或「存留」)」(1、6、6、13、21)出現5次’考第一節是我們「蒙保守」,而在第二十一節 是「保守自己」,神人的行動必須互相合作。

猶大的表達,用詞和比喻極為生動。「礁石」、「沒有雨的雲彩」、「秋天沒有果子的樹」、 「死而又死」、「連根拔出」、 「海裡的狂浪」、「流蕩的星」。

應將這些與雅各書第三章一至十二節相比。第一節的三聯片語或許應譯作:「藉憐憫蒙召;在平安中蒙保守;在慈愛中蒙愛。」

沒有別的問候語將「愛」與「憐憫」和「平安」相連。「憐憫」是從神到人;「平安」是在神人之間;而「愛」是關於一切、向著一切。

有一些成為優先需要的東西,若我們注意到這一點,就可能不得不推遲或放棄某些良好意願(3)。

書信中常常提到基督徒一生中的「爭戰」,有時是與自己裡面的因素爭戰(林前九27),有時乃是與外界的仇敵,如此處(3- 4)。若我們想要最好的東西,就必須為之而爭戰。「信心」是福音真理的主旨。

「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3)。不對,修訂本正確——「一 次交付的」。「再沒有別的真道可給。」本格爾(Bengel)

那已經「一次交付的」是完備的,也是最後的(加一6-9),要區分啟示和理解,經上是啟示,不必再補充;但曆世歷代都可能,也應該有不斷成長的理解。

天主教將許多信條加到啟示中去,如同無沽汙成胎說、聖母升天節、悔改、永無過失、煉獄等等;然而這些說法竟無根據,而且有害。

正典已經完結:

在猶大書中的惡人看來非常不道德(11-13、16),但他們的不道德是由於他們漠視信仰,他們不認聖父和聖子(4)。

一切基督徒都需要就他們所已經知道的再受提醒,我希望提醒你們因為你們已經徹底(3),知道一切(5)。

根據後文所述,看來所提的是關於他們對舊約聖經的認識。 提醒讀者的有三件事:

(a)  關於以色列人的事:他們雖然已蒙拯救出了埃及,其中許多人後來卻因不信而在曠野倒斃(5;參來第三章)。

(b)  關於墮落的天使:他們不守本位,離開自己的住處,神拘他們,等著大日對他們的審判(6)。

(c)  關於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命運(7)。

這些是神懲罰的典型事例,而這樣的審判等候著猶大信中所寫的惡人(8)。

第一節所述並非出自聖經,而出自次經,關於《摩西升天錄》 (請閱327頁原文)。

3次出現的「譭謗」(8-10)這個詞,是「傲慢的言詞」(參提前六4)。

在第十一節——該隱代表「唯理主義」、巴蘭代表「拜金主義」、可拉代表「無政府主義」。

在《以諾書》摘錄中(14-15),注意「不敬虔的人」、「不敬虔」、「不敬虔的」;「不敬虔的」,這些詞沒有神是件可怕的事(參弗二 12)。

請將第十六節與雅各書第二章一至九節;彼得前書第一章十七節相比較。

基督徒的唯一保障在於造就、禱吿和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 (20)。

怎樣對待不同情況的人們(22-23):

第1種情況:有些人確實被證明有罪(15),他們有疑心或他們與你們爭辯(9)、或他們結黨(19),一個人只要存疑心,就總有改造的機會。

第2種情況:「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這些人不是不堅固,好爭辯,而是頑固、傲慢,必須嚴厲對待。

第3種情況:「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

有時我們要幫助的人對我們是一種危險。 這是最糟的一種情況,在努力説明沾染污穢的人時,我們必須警惕,以防被沾染。

第1種情況是危險才出現,第2種處於極度危險中,第3種乃是危險的根源。

在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節那壯麗的讚美詞中注意:

(1)保守:「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

(2)防備:「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的。」

(3)讚美:「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祂,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 永永遠遠。阿們!」

 

 

 

普通書信

使徒約翰的著作

主後90-100年

 

這些著作是使徒受聖靈感動發出的最後一批論道,其風格觀點與保羅著作截然相異;到第1世紀90年代,在保羅時期占主導地位的一些問題已經消失,與摩西律法和外邦人,飲食之潔淨或不潔淨、方言、婦女在教會中的地位、猶太傳統和基督啟示之類的題目有關的一些問題,再也不使人感興趣或引起爭論。此時另外一些更 重要的議題——關於基督的位格和神在信徒裡面的生命已佔據首位,正如約翰的福音書、書信和啟示錄所表明的(約一1-18;約壹一1-14);啟一12-16)。

在這一類的查考研究中,對一些沒有機會和時間進行爭辯的事必須作出臆斷,但能對這些臆斷進行爭辯。

臆斷之一是第4卷福音書,3封書信和啟示錄都由使徒約翰所寫,標準註釋和聖經詞典提贊成和反對這一結論的案例。福音書表明那位拿撒勒人耶穌是神。

啟示錄表明最終勝過一切罪,要藉那位神——人也是為了那位神——人。

福音書可以被認為是基督教理論的總結。約翰一書是基督教倫理學總結。啟示錄是基督教神管理的總結。

在福音書中說明基督在世上,在書信中說明基督在心中,在啟示錄中說明基督在教會裡。

第4卷福音書和約翰一書緊密相系;這一點毫無疑問。福音書是客觀的;書信是主觀的。

福音書是歷史的;書信是道德的。福音書論到基督;書信論到基督徒。福音書闡明原則;書信囑咐實行。福音書顯明真理;書信講明應用。

寫福音書是為了使人可以相信(二十31),書信是寫給已經信了的人(五13)。

寫福音書是說明得永生的道路(三16),寫書信是叫信的人確 知他們有永生(五11-12)。

在福音書和書信之間的動詞相似語給人極深刻的印象,請比較。(約十六24和約壹一4;約八37和約壹一 10;約十三34和約 壹二7-8;約十二35和約壹二 11;約二25,十六30和約壹二27;約一29和約壹三5;約八34和約壹三8;約十五和約壹三13;約十10-15和約壹三16;約十五19,十七14和約壹四5;約三16和約壹四9; 約一18和約壹四12)。

其他儘管不那麼密切的相似語是(約一1和約壹一1,二13;約一 14和約壹一 1;約二十27和約壹一1;約三11和約壹一2;約十九 35和約壹一2;約一 1和約壹一2;約十七21和約壹一3;約一 19和 約壹一5;約一5和約壹一5;約八12和約壹一6;約三21和約壹一 6;約十四16和約壹二 1;約十四15和約壹二3;約十四21和約壹二 5;約十五5和約壹二6;約一9和約壹二8;約十一9和約壹二 10; 約十二35和約壹二 11;約十二40和約壹二 11;約十三33和約壹二 1、12、28 (teknia);約五38和約壹二 14;約二十一5和約壹二 18 (paidia),約十六13和約壹二27;約十五和約壹二2;約十四23和 約壹二24;約十七2和約壹二25;約十六7和約壹二27 )。

篇幅不容許我們摘錄以上內容,但有興趣者請自行翻閱查考。福音書和書信在同一思想範圍變動;它們的主導觀念和陳述相似;應用同樣的措詞和比喻。

書信和福音書有許多通用的短語。

行(約壹一6)或不行真理(約三21)

屬魔鬼的(三約壹8、10;約八44)

沒有真理(約壹一8,二4;約八44)

屬世界的(約壹四5;約八23 )

住在主裡面(約壹二6,四13;約十五;4)

在黑暗裡行(約壹一6,二 11;約八12,十二 15)

認識神(約壹二3-4、13-14,四6-8,五20;約十六3,十七3、25)

有罪(約壹一8;約九41,十五22、24)

有永生(約壹三15,五12;約三15、36,五24、39-40)

出死入生(約壹三14;約五24)

勝過世界(約壹五4;約十六33)

保惠師(約壹二 1;譯注:和合本聖經為「中保」;約十四16、26,十六7)

從以上及其他參考資料來看,有些詞顯然在約翰的書信和福音書中,而不在新約聖經其他著作中占主導地位。「見證」:書信 18次,福音書47次,「真理(真的)」:書信28次,福音書56次。

「魔鬼」:書信4次,福音書2次;「世界」:書信24次,福 音書79次;「居住(留在原處、留下、逗留)」:書信26次,福 音書41次;「黑暗」:書信7次,福音書9次;「光」:書信6次,福音書24次;「罪」:書信27次,福音書21次;「生命」:書信 16次,福音書46次;「認識」:書信45次,福音書179次;「愛」 (agape ):書信52次,福音書45次;「愛」(phileo表示愛的另一個軟弱的詞)出現於福音書中,但約翰書信中沒有;「誡命」: 書信18次,福音書10次;「顯明」:書信7次,福音書9次;「聽見」:書信16次,福音書58次。

福音書中的事實在書信中僅作問題陳述,它們是這樣被陳述出來

道成肉身(約壹四2;參約一 14)

洗禮(約壹五6;參約一33)

無罪的生活(約壹二6;參約八46 )

世人的恨惡(約壹三1;參約十五18-19)

神的應許(約壹二25;參約六27,十28)

釘十字架(約壹三16;參約十11、15)

復活和升天(約壹二 1;參約十四3 )

間接及反倒增加它們的重要性。


 

 

約翰一書

 

我們可以有把握地斷定,約翰一書是在第1世紀90年代,耶路撒冷被毀後大約25年,寫於以弗所。

但對於使徒約翰的著作而言,第1世紀的最後30年幾乎是一片空白。

它是寫給亞細亞眾教會的基督徒的;他們人多是外邦人,沒有提到猶太基督徒。沒有引用舊約聖經。警吿讀者遠避偶像(五 21);這罪猶太人自從被擄至巴比倫歸回後,再不曾犯過。

雖然這篇著作開頭沒有問候,末尾也沒有祝福,然而它是一 封書信,正如那頻頻的親密稱呼所表明的:「我寫信給你們」、「我寫給你們」(一4,二1、7-8、12-14、21-26,五 13)。

寫信的目的說得很清楚:「使你們與我們相交」、「使你們的喜樂(可以)充足」、「叫你們不犯罪,你們的罪藉著主的名得了赦免」、「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你們也勝了那惡 者」 、 「因為你們認識父」、「因為你們知道……真理」、「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一3-4,二1,12-14、21,五13)。

因此寫信的目的是警告(二26);勉勵;為了赦免(二 12); 關於認識(二 13-14、21)和得勝(二 13-14),鼓勵;為了基督徒彼此相交(一3)、喜樂充足(一4)、不犯罪(二1)和屬靈的保證(五13)。

「該書信是針對諾斯底教謬誤形形色色的屬人假想和推倫的嚴重警吿;是針對任何使基督真道受質疑的折中方案之類的有力反抗。」普樂摩(Plummer)

本書信像加拉太書、雅各書和彼得前後書一樣,是一封供傳閱的信,而且無疑是供小亞細亞西部的7個教會和一些別的教會傳閱的(參啟二至三章)。

在比較起來,如此簡短的一封信中無需去找其中的獨特用詞, 但應對下列數詞加以研究。

「信息」(一5,三11 )。其動詞只見于約翰福音第二十章十八節。

「挽回祭」(二2,四10)。平息,是在福音書中找不到,本書信中也不多的幾個重要字詞之一。基督藉著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替我們得回生命。

「末時」(二 18)。在基督的國即將降臨以前的時期,一個動亂多變的時期,「以許多敵基督的出現為標記。」馬文·文森特 (Marvin Vincent)

「關於這『末時』我們仍然不確知它是否包括一個時期、一 個系列,或是正在發生的一切變故的最後高潮。」羅拔遜(A.T. Robertson)

「敵基督」(二 18、22,四3;約二7)。在新約聖經中唯有約翰提及,是個抵擋基督或代替基督的人;他以偽裝基督來反對基督。

在最初3或4個世紀的教會幾乎一致認為敵基督是某一個人(請閱帖後二章)。

但是敵基督曾被看為是某一規則、趨勢、權勢、政治體系、朝代一系列統治者,羅馬天主教會。

「恩膏(膏抹)二(二 20、27)。這膏抹是出自那受膏者(基督-譯者)。敵基督及其眾徒子徒孫們與基督及其眾受膏者形成對比。

「殺」(Slew;三 12;啟五6、9、12,六4、9, 十三3、8, 十八24;他處沒有),這詞的原意是「割喉」,特別是用於祭牲,「他們將那肥牛的頸向後推,割斷喉嚨、剝皮。」〔荷馬(Homer) 的《伊利亞特》459頁〕。

約翰提到的是歷史上極早期的事件。

「殺人的(者)」(三15)。請閱約翰福音第八章四十四節, 關於「魔鬼」。

約翰一書不像新約聖經中的其他任何一卷,它自成一類,而且對善於思想的讀者特別有吸引力。 它的特點鮮明,其中有下列幾點:

1.           用最簡單的話語陳述出最深奧的思想

所用詞句使任何一個聰慧兒童都能明白,卻飽含植根于無限和永遠的真理。

2.           以可被稱之為道德的對立,或對偶語句為特點

將道德品質擬人化,以強烈的對比陳述出來,光明和黑暗、真理和謊言;愛和恨;生和死;愛世界和愛天父;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行公義和犯罪;至於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

這樣講述真理使人銘記在心,且對最終的事實有所洞悉。

3.           本著作的另一風貌為其韻律性結構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

便是自欺,

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

便是以神為說謊的;

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一8-10)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

卻恨他的弟兄,

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

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

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二9-10)

不可能感覺不出這些句子的自然節奏,或忘記它們抒情詩般抑揚頓挫的輕快旋律。

4.           動人之水還有它的平靜安詳

本書信是平穩、寧靜、安息、沉思的,這裡不是風浪肆虐的海洋,而是陸地包圍的港灣。信中的語言是一位元經風浪中倖存下來的老者的語言;那些風浪已使他成為聖者。有時我們聽到抵擋某一特別罪惡的申訴,但占主導地位的是和平,早年的火爆性格並未消滅,但已煉淨。

5.           本書信的另一特點是其具權威性的聲調

作者是個「見過和聽過」所以知道的人;他從而發出宣吿。他不爭辯,而是確認;他述說真理,聽其自然。他不屈服或提出建議,而是斷言,人們感到此處他是站在堅實可靠的根基上。

隨處都強調「知道」:ginosko 25次,aida 15次。後者意為一般地知道,前者指從經歷中知道。

6.           全書貫穿著一種終結意識

從不以推論的方式講述真理。作者所關心的不是論點,而是規條。

「本著作不是一份基督徒真道手冊,但它調和及成全早期形形式式的使徒教訓。」魏斯科(Westcott)他所說的神是光、神是公義、神是愛、是最後的和終極的,他宣吿的真理不是中點站——是目的地。

這書信中論到的題目:有神的品格、基督的位格、基督的工作、世界、仇恨、謬誤、敵基督、永生、公義、愛、真理、信、保證、屬靈的長進和末世論。

對這書信作出過的許多形色的提綱說明分析它何等困難。 魏斯科主教(Bishop Westcott)說:「沒有哪種安排能將該書信提供複雜思想發展,及其各部分之間的許多關聯清單說清。」

提出下列所示:

1、基督徒在神光中的進步(一5至二27)

2、基督徒向著神之愛的態度(二28至四21)

3、基督徒與神的生命之密切關係(五1-20)

表184

約翰一書

第一部分(一 1至二27)

引言(一1-4)

I.基督徒在神光中的進步

1.在光明中行的條件(一5至二 11 )

2.在光明中行的障礙(二12-27)

(1)個人行為聖潔(一5至二2)

(1)呼籲的理由(二 12-14)

(2)對神完全順服(二3-6)

(2)威脅人的罪惡(二15-23)

(3)對人兄弟般相愛(二7-11)

(3)安全的秘訣(二24-27)

 

表185

約翰—書

第二部分(二28至四21)

II.基督徒向神之愛的態度

1、抵消愛的罪惡言(二28至四6)

2.抵消罪惡旳愛(三7-21)

(1)罪與義相敵對(二28至三10)

(1)愛的顯明(四"M0)

(2)恨與愛相敵對(三10b-24)

(2)愛的激勵(四11-16a)

(3)謬誤與真理敵對(四1-6)

(3)愛的完全(四16b-21 )

 

表 186

約翰—書

第三部分(五1-20)

III.基督徒與神生命的密切關係

1.擁有永生(五1-12)

2.永生的把握(五13-20)

(1)有的保證:信心(五1-5)

(1)靈行動的保證(五13-17)

(2)擁有的證據:見證(五6-12)

(2)屬靈知識的確定(五18-20)

結語(五21)

 

本書信的引言(一 1-4)是關鍵。

1、「啟示」:「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 (1-2)

2、「顯明」:「這生命已顯現出來」(2)

3、「覺悟」:「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1-3)

4、「宣告」:「我們……作見證,將……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2-3)

5、「分享」:「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 穌基督相交的。」 (3)

6、「享受」:「使你們的喜樂充足。」(3-4)

7、「傳播」:「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二4)

注意:第一章六至第二章二節中的三對:

「我們若說」(一 6)                 「若在」 (一 7)

「我們若說」 (一 8)                 「若」(一 9)

「我們若說」 (一10)           「若」 (二 1-2)

改變道路即可得「洗淨」(一7);認罪即蒙「赦免」 (一9)。

對犯罪並非不可避免的認識加以「引導」(二 1-2)。

有三種聖潔論:

1.血統論:這與聖經和經歷相違反。

2.           壓制論:此論盛行,但無效。

3.           抵消論:正確,且實際可行。

所謂「愛」(二9-ll),不是出於天然喜愛[phileo ),而是出於道德判斷的愛(agapao ),不是出於感情,而是出於原則的。

在希臘文的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兩個詞都用。

「我寫信……我寫信……我寫信……。」(二 12-13)

「我曾寫信……我曾寫信……我曾寫信。」(二 13-14) 第二章十二至十四節,「小子們」(teknia)、「父老阿」、 「少年人」、「小子們」(Paidia)、「父老阿」、「少年人」 很可能「小子們」是指全體信徒(二1),其中包括「父老阿」和 「少年人」。

「小子們」(Teknia; 12)表明親屬關係,而(Paidia; 14) 意思是「訓練」。Teknon是天生的孩子(Teknion;小孩子); Paidion,小孩子,尚年幼的。

一個人藉罪得赦免成為一個(Teknon; 12)而藉訓練,藉認識父(13-14;弗六14;提後三16;來十二5、7-8、11)成為一個 Paidion。

「父老阿」的特點是智慧,而「少年人」的特點是力量,對愛世界作分析(二 15-17 )。

以三個占支配地位的欲望為特點:「肉體的情欲」要享有,「眼目的情欲」要看;「今生的驕傲(虛榮)」要得著。

這就是樂園裡的全部試探(創第三章),也是曠野中的試探 (太四1-11)。在前一種情況下,樂園失去了,在後一種情況下, 重新得回。

不愛世界有三個理由:

(a)  因為愛世界的,就不愛父;

(b)  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一切都要過去;

(c)因為遵行神旨意的永遠常存(二 15-17)。

凡不按照所啟示的承認基督的位格及其工作的,不可能是基督徒(二22-24)。

此處將基督徒的生活形容為「行走」(參賽四十29-31),飛和跑都比行走容易。

這卷書信中沒有出現表示天然的和感情上的「愛」(phileo) 字,而表明出於選擇的和原則上的「愛」(agape )字出現50次以 上,無怪乎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三1)

「神的兒女」(三1-2)並非如欽定本中之「兒子們」,在本書信中,「兒子」是指基督,而非基督徒而言。

保羅論到「神的兒子們」,但約翰說的是「神的兒女」,兩者都與神有關係,但保羅的「兒子們」論到的是「收養」,而約翰的「兒女」是產業。 這個分別很重要。

我們現在如何,將來也會如何(三2)。我們知道前者,而不知道後者,「我們必要像祂」,看見神將使我們得榮耀(林後三18;啟二十二4)。

「凡向祂有這指望的」(三3),意思是這指望不是在信徒裡面,而是在基督身上,基督徒不是這指望的主體,但基督是其目標。

第三章四至十節的主題是「罪」和「犯罪」。 此處給罪下的定義最簡潔而全面——「違背律法就是罪」,我們都註定要遵守三重律法——對神、對自己、對別人;對神的律法是順從、對自己的律法是聖潔、對人的律法乃是愛,破壞律法的任何一部分就是犯罪。

第三章六和九節;第五章十八節的話一定不能解釋錯,但一定要解釋。

「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約翰也說過:「若有人犯罪」(二1),但這些話並不矛盾。 第二章一節所說的是單次罪行,而另外三段說的是繼續不斷地 犯一系列罪,犯罪成為習慣。那些以犯罪為其生活之特點的不是神的兒女,但跌倒犯罪,又悔改的基督徒,有一位中保(二1,一8-10)。

第三章十一至二十四節的主題是「愛」和「恨」,約翰說: (a)愛是基督教信息的核心(11)、(b)愛是屬靈生命的證據(14)(c)愛是基督徒本分的準則(16)、(d)愛是內在平安的秘訣(19-24)。

與此相反的是「恨」,是殺人的(12、15)、是屬靈的死亡(15)、是出於撒但(12)。

第四章一至六節的主題是「真理和謬誤」,必須試驗敵手的靈;這試驗就是對基督的態度(1-3)。

「耶穌基督是風暴中心,爭戰圍繞著這位王本人反復較量,從 古到今,基督教所激起的種種抵觸都侵犯我們主的名和身位;其矛頭從各方面向這面救恩之主的巨大盾牌進攻。」芬得利(Findlay) 世上各種異端都是在某方面對基督位格和工作的攻擊。約翰用一段深沉的話論到那能抵擋一切罪惡的愛(四2-21): (a)其顯明(四7-10)、(b)其鼓勵(四11-16);和(c)其頂峰(四 16-21)。

使徒論到神的光和神的愛,他在第五章論到神的生命——對這生命的擁有(1-12)和把握(13-20)。

論到擁有永生(五1-12),使徒肯定的說,信心是保證(五1- 5)、見證是證據(五6-12)。

關於永生的把握(五13-20),可從我們明顯的屬靈行動(五 13-17),和我們確定的屬靈知識(五18-20)中看出來。注意那重複了3次的「我們知道」。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五6)這並非指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水和血,而是指祂開始工作時的受洗和工作結束時的受死而言。

毫無疑問,必須略去第七至八節,應讀作:「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者也都歸於一。」都林格博士 (Dr. DOIlinger)注意到,校勘中再確定只不過的就是那些有爭論的詞是偽造。

看來,「有至於死的罪」(五16),這句話指的不是某一件罪行,而是一種故意犯罪,而且不斷犯罪的狀態或習性(五18),這在第三章六至十節已經討論過。

第十八節那「從神生的」不是基督徒(根據欽定本),而是基督;基督徒沒有也不能保守自己(參五21;約十七12-15)。 那惡者要攻擊信徒,但不能得到他(參約十28修訂本)。


 

普通書信

約翰二、三書

主後90-95年

 

提示

有幾個有興趣的問題,為這兩封書信所共有而不需分開討論。 根據一切現有證據,我們能有把握地說,約翰二、三書是出自同一人手筆;證據也表明第4卷福音和約翰一書由這同一人所寫; 這人就是「使徒約翰」。

也能證明兩封信都是約翰年老時寫的,極可能寫於「以弗所」。

作者在兩封信中都稱自己為「長老」,一個既指年齡,也指職分而言的稱呼。這個詞的原文意為老人(路一 18),和老年人(門9;多二7)。

有人曾認為本書信是由另外一位長住以弗所的長老約翰,而非使徒約翰所寫,但歷史上找不到曾有這樣一個人存在的證據,可以 說:這位使徒和這位長老是同一個人。

看來這兩封信是寫給個人的,但這將在討論約翰二書時再談。 約翰二書斥責「異端的靈」,而三書斥責「分裂的靈」,兩封信都有——「愛」(1、5和1)、「真理」(1,1-4和1,3-4、8、12)、「平安」(3和15)、「甚喜樂」(4和3)、「行」 (6和3-4)、「喜樂」(12和4)、「紙墨」(12和13)、「當面」(12和14)、「我盼望」(12和14)。

這兩封信被分為普通書信一類,但都不是;大概它們被認為是一書的附件。

兩封書信在語氣和風格上都明顯與第4卷福音書相似。

 

約翰二書

 

提示

「收信人」、「給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

這幾個詞引起的問題是,這封短信(245個詞)究竟是寫給一個「教會」的,還是寫給「個人」的。

每種觀點的贊同者都是出色的研究書信聖經學者,所以這問題還不能說已經解決。

魏斯科(Westcott)的意見是:「總而言之,最好是承認以我們目前所知仍不能解決收信人問題,或許它含有在當時情況下容易看懂而我們已經無法解釋的典故;但該信的大意更像是寫給某一團體而非個別信徒的。」

另一方面,普樂摩博士(Dr. Plummer)說:「按照一般準則, 字面意思能講得通,須以字面意思為准,看來這準則能運用於此處。

「沒有人會對這兩封信是寫給某位人的有懷疑。這樣相似的兩封信中,一封的收信人按字面解釋,另一封的則要被看作是隱喻而代表某一教會,這幾乎不可能,看來更為合理的設想是,這兩封信正如腓利門書一樣,使我們得以擁有一位使徒私人通信的寶貴樣本。」

對此問題,每位讀者必須形成他自己的意見,但無論持那種意見,我們還是無從斷定是教會還是個人。

這信的提綱簡單。

引言(1-3)

1.          收信人la

2.          根基lb-3

(1)         愛

(2)         真理

I.            信徒的道路(4-6)

1.           行在真理中(4)

2.           行在愛中(5-6)

II.           信徒的危險(7-11)

1.           危險的性質(7)

2.           他與這危險的關係(8-11)

3.           結語(12-13)

 

I.信徒的道路(4-6)

本書信雖短,卻對各年齡信徒說出極為重要和適時的信息。姑且不論一直為基督教所引薦的(也在這封信中反映出來)對婦女和母親的權利,及其在教育子女方面所起作用所給予的高度評價,只以這封信中的偉大教訓而言,也值得我們認真關注:神將真理和愛聯合在一起,人不可將它們分開。

開頭幾節就將根基顯出,然後勸戒我們遵行真理,也遵行愛——肯定要遵行真理,但非只遵行真理,因那樣必然冷酷無情;肯定要遵行愛,但非只遵行愛,因那樣必然軟弱無力,而是聯合二者來遵行。

這種聯合的最完全例證見於耶穌身上,正如福音書中所顯示的;約翰親自在主那裡直接學到了這一點,以及其他各種教訓。

II.信徒的危險(7-11)

以上既然是信徒的道路,此刻就指生死在這條道路上有一種危 險,違背真理的危險,這關係到基督的位格,基督是一切道理的試金石。

明白地說出了我們和一切這類假師傅的關係,若他們抵擋真理,我們就不接待他們或愛他們,因為真理和愛是相結合的,這是個嚴肅的道理,對這道理有兩點要講:(1)我們必須非常留意,不要對在其他而且可能是比較次要的真道問題上與我們不同的人存著這種絕然的態度;無論如何,就非本質問題而言,在教會裡幾乎肯定要施行博大寬容之處;但(2)對於面前的問題,有關耶穌基督的完全神性和真實人性,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因為在相信這真正的神——人和不相信者之間,有而且必然永遠有一條固定不變的巨大鴻溝。

在一個甚至認為即便是與基督位格有關的道理,對於基督徒的 廣泛交誼也不重要的時代裡,我們無法過於認真地注意第七至十一節。在一切不為全體假冒基督徒所同意的真理都被取消的情況下,還有甚麼是值得持守的?

基督徒團契的根基是奠定在基督這位神——人身上和祂贖罪的犧牲上;若否認這些,便沒有了建造的根基。

約翰勸誡讀者不要容許異端者敗壞使徒和福音使者們已作成的工作。凡不遵守這勸吿的,將失去今生和來世的獎賞(8)。

當今我們聽到不少關於先進思想家的談論,但這樣所謂的先進思想家一點不先進。約翰說他們是「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9)

常言說得好:「有一種捨棄首要原則的先進;這樣的先進不是進步而是變節。」

甚麼是基督徒對他們中間否認基督的新約聖經教訓者所應持守的態度,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在第十節,而其理由則在第十一節。自然這將引起關於狹隘和不能寬容的喊叫,但寬容是有其限度的。

若有人容忍和接待否認基督的人,他「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11)

不恨惡,就不能愛善。

傳說中有一次約翰看到克林妥(Cerinthus)便喊叫著從一個公共浴室沖出來:「逃阿!免得浴室倒坍砸著我們;因為真理的仇敵克林妥在裡面。」

克林妥否認聖靈感孕,認為耶穌只不過是人,而聖靈在祂受洗 時才降在祂身上,在祂釘十字架時便退回了。約翰在其著作中,無論是在福音書中或書信中所激烈反對的,就是這人的教訓。

 

紙和墨

這個「紙」字別處不見,大概是埃及的紙草紙,稀罕而昂貴,可能是使約翰書信簡短的原因。

「紙草紙」容易腐爛,可能也是使徒手跡容易毀損的原因。

「墨」(約三13;林後三3)好像是由煤煙和水製成的。


 

 

約翰三書

 

提示

這封信的提綱簡單明白:

引言(1-4)

1.           肯定該猶(5-8)

2.           譴責丟特腓(9-10)

3.           讚揚低米丟(11-12)

結語(13-14)

一章裡研究三個角色——好客的該猶、傲慢的丟特腓和堪稱榜樣的低米丟。描繪第一個人用了47個詞;第二個用了45個詞;第三個用了41個詞。

引言用了52個詞;結語用了34個詞;共計219個詞。簡短地說了多少內容!

「該猶」4次被稱為「親愛的」(1-2、5、11);約翰說他蒙這位「親愛的」(1)。

「真理」一詞在引言中出現4次(1-4),後來又出現2次(8、 12),短語「按真理而行」,在新約聖經其他地方找不到,這話的意思是,在生活和行為中顯明真理。

你們「願凡事如何?」(2)約翰願他的基督徒同伴們「興盛」,今世的、身體的和靈魂的,這樣的興盛並非向多人承諾的 (參羅一10;林前十六2)。

影響今世和身體興盛的情況,無需也不應使我們失去屬靈的興盛。

最後一項被看為另外兩項的標準和尺度。身體瘦弱而靈魂健壯好過健壯的身體裡有一個瘦弱的靈魂。

你的靈魂是否興盛?

你最大的喜樂是甚麼?(4)

我們應渴慕好人的贊許(3)。

第四節提示該猶是約翰帶領的一個歸信基督者。

好客的該猶(5-8)。

這四節的內容比字面上所表現的多得多。看看是說些甚麼。

 

旅行傳道人

據說有些教會差派他們旅行佈道,如安提阿曾差派保羅和巴拿巴,這是「往前行」(6)的生力軍。他們的動機由「為了主名」(7),這幾個字所表明,或許有別的動機,但最高的一個是「主名」。

至於他們的方針,他們往前行「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 (7),那是指異教徒而言。基督徒和教會在供養方面應完全不依賴世界。

再者,據說那些佈道家們收到眾信徒的慷慨賙濟後表示了謝意:「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們)的愛」(6),感謝轉永遠不會失當。

 

傳道人的助手

殷勤待客對猶太人曾是個神聖本分,在早期教會中也是如此;現在仍然如此。

耶穌曾說過:「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十10)保羅也堅持「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九14)的原則。

然而傳道人和牧者常在錢財方面遭到不公平的苛刻指責。

生活顯然富足的該猶因殷勤接待傳道人而受到贊許,這事被稱 為「忠心」(5)的行為,是出於「愛」(6)。

約翰說對傳道人「應該接待」(8)和「幫助(供養)」(6), 本書作者知道一個例子:有位傳道人受委派外出工作到達某城鎮度週末,教會竟不提供接待,以至他不得不去住旅館。

該猶不但接待了傳道人,而且「幫助他們往前行」,去到下 一個邀請他們的地點(6 ;參徒十五3,二十38 , 二十一5 ;羅十五 24 ;林前十六6、11 ;林後一 16 ;多三13) ,而且還是在「配得過神」(6)的態度下作的。

提供這種幫助的人就成為「一同為真理作工」(8)者,我們確實都能以這種或那種方式作傳道人或傳道人的助手!

關於「殷勤好客」(參徒十六15,十七7,二十一8、16 ;羅十二 13,十六23;提前三2,五10 ;多一8 ;來十三2;彼前四9)。

普樂摩博士(Dr. Plummer)從《十二使徒遺訓》、Doctrine of the Twelve Apostles)中摘錄很有趣的一段,這表明殷勤好客可能受騙,而且有時已經受騙。

「使徒一般逗留不超過一天,必要時兩天;他若逗留三天,那就是假先知,當他離去時,除了次日在住地所需的食品以外,不取別的;他若要錢,就是假先知。無論何人,若須要錢,或要甚麼別的東西,你們不要聽他,但他若為了其他有需要的人而要求你施捨,則無可非議。」

 

傲慢的丟特腓(9-10)

在這兩節裡把一個人很巧妙地描繪出來,除此處所述以外,我 們對此人一無所知,這裡將他的性格行為刻畫得精簡而深刻。

他是某基督教會中的同工之一,且已僭取其管理權為己有,他驕傲自大、強悍放肆,決心在那教會中稱王稱霸,而且對其所作所為無所顧忌。

是對他的訴狀:

他不承認使徒的權柄,他結黨反對約翰、胡言亂語、惡言妄論、造謠中傷;他不接待約翰所推薦的傳道人,並且將接待他們的趕出教會。

約翰曾給那教會寫過信,但是看來丟特腓已將那信壓下了,無論如何,那信未保存下來。

由於這一切,使徒說他要在他去到那教會時公開提說這事; 要批評指責「丟特腓」。

在使徒教會中有這種人,現在仍然有,對這一切應予以正視加以譴責,在這種情況下,忍耐並非美德,需要的是勇敢和行動 「豈不知自古以來,惡人得逞不久長嗎?」

 

堪稱榜樣的低米丟(11-12)

第十一節處於低米丟和丟特腓,「好」與「壞」,我們應效法和不應效法的之間。

生活以罪惡為特點者根本不是基督徒,儘管他可以是某教會中的同工,但神是祂每個兒女的生命源泉。

對於低米丟的行為細節,就是吩咐教會效法的,我們不知道,但有三重見證人為他作證:(a)教會中眾人的見證;(b)聖靈見證(五32,約十五28);和(c)使徒自己的見證(12) 。

低米丟或許是這封信的保存者。

低米丟好像是屬於巡迴的傳道人,這是復活的主賜給教會職事之一(弗四11) ,而且今日與當初一樣需要。

怕的是人們對這一職事的重要性沒有真正認識。

傳道人也和牧師或教師一樣,不是哪個人能夠隨意作的。根據新約聖經所載,基督徒的職分不是一種職業,而是一個使命。

曾反復說過:「保羅成為使徒是憑著神的旨意」,也無人能憑甚麼別的方法成為真正的傳道人。

在《Didache》或《十二使徒遺訓》裡一份第1世紀末或第2紀初的文獻中,有一些對旅行傳道者接待或不接待的規定。聯繫到約翰在給該猶的信中關於丟特腓和低米丟所說的,這些規定值得注意(《Didache》十一至十三章)。

約翰三書中描寫的三種人在我們中間依然存在:如「該猶殷勤好客的群眾;如「丟特腓」般驕傲自大,盛氣淩人的負責人,以及如「低米丟」那樣忠誠謙卑的傳道人,自然教會中還有無數類型職務不同性情各異的同工。 沒有比人群更有趣的了。

 

尾聲

啟示錄

 


1.引言

這奇妙的救贖之史劇描繪在聖經記載中已歷經數千年,「序幕」為「第一幕」作準備,接下來是一段數世紀之久的「插曲」; 其後就是包括現世代在內的「第二幕」,為史劇的結局完整而有個 「尾聲」,也即在邏輯上和時間上都屬最後的聖經末卷。

對這一卷研讀思想越多的人,就越不願意對其內容和意義下定論,斷言關於那許多場景的解釋中哪個解釋正確,並不難,但卻無用。這卷書自主後第2世紀以來就是激烈爭論的中心,而且這爭論無疑將繼續下去,若是人們更多關注解釋得是否道理充分,而且若是那些聖經學者們更渴望追求真理而非建立學說,那樣很多爭論原是可以避免的。

不少關於本卷的討論和著作,不過是對前人的論調隨聲附和,對別人的觀點一知半解而改頭換面,老調重彈。由於厭惡這種情況,一些人又走入另外一個極端,實際上是對這卷書加以閹割,使它變得毫無意義;但在岩礁與漩渦之間,必然有可以真正接近的深水處。

這卷書當然有其含意,而且那含意是要人們明白的,它是神之道的一部分,所以對讀的人有意義。關於但以理書中的預言有話說:「但你要將這異象(預言)封住,因為關乎後來許多的日 子。」(但八26)但此處寫著「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 ( 二十二 10)

這書要求讀者運用智力:「在這裡有智慧。凡(最)有聰明的,可以計算獸的數目;……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十三18,十七9)

然而儘管如此,屈梭多模(Chrysostom)無視此書,加爾文 (John Calvin)忽略了它,許多人甚至避開不研讀此書,以為是 正確的決斷;然而這種決斷與聖經的靈不符。啟示錄有話寫著說:「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一3)有7次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二7、11、17、29,三6、13、22)「凡遵守這書上 預言的有福了。」(二十二7)

然而問題不在乎對此書能否完全洞悉,而在於找出其大旨何在?以下數頁並不是專門回答此問題,但我們希望其中所述將對有耐心的查考者起糾正或確認作用,並促使一些人更關注此書。

正如書名所示,這是一本關於神啟示的書,因而是預言性的, 且與舊約聖經的但以理書聯繫緊密,新約聖經按主題分成三大部 分:歷史——馬太福音至使徒行傳,教義——羅馬書至猶大書,和預言——啟示錄;這三部分分別論到基督、教會和結局。最好一開始須掌握住這個提綱,因為自此可以明白聖靈的意思,然而這啟示並不僅僅是新約聖經的結局,而是全部聖經,以及全部歷史的結局,若想認識這話的真實性如何,就要讀通創世記,然後立即讀啟 示錄。這樣就把我們從樂園帶到那座城,從開始帶到終局。

 

2.文學分類

有那麼多關於本書的研究開始於錯誤的起點上,文學分成許多類——歷史、記事、法律、詩歌、傳講、散文、史詩、敘事詩、格言和預言。然而啟示錄不屬於以上任何一類,儘管它與最後一類相似。

本書開頭的話吿訴我們它是甚麼,和從而我們要期望甚麼。

 

耶穌基督的啟示

「啟示」(Revelation) —詞源出拉丁文,意為「揭發J (Apocalypse),「啟示」一詞出自希臘文意思相同;所以本書是某事物的「揭露」或「顯示」,而那事物是某人——「耶穌基督」——祂既是啟示的主題,也是這啟示的傳達者。

但是此處對祂的介紹與在福音書和書信中不同,前者是敘述, 後者是講解,而在這卷書中,兩者都不是。若有人把它想成是歷史或詩歌,甚或是舊約聖經概念中的預言,就註定不能明白此書。

「啟示」是著作類別和形式之一,關於這種類型有許多例子, 大多是非正典的,如《以諾書》、《巴錄啟示錄》、《摩西升天錄》等;然而「啟示錄」是載於聖經中的唯一啟示和使徒時代的唯一預言書。在舊約聖經中,關於啟示性的可見於以賽亞書、以西結書、約珥書和撒迦利亞書、但以理書第七至十二章也是啟示性的。

在新約聖經中預言成分隨處可見,著名的是我們主的橄欖山講話(太二十四至二十五章),和在帖撒羅尼迦後書。拘泥于字面意義地對啟示很可能使之毫無意義,就如試圖以畫面形式展現那樣。象徵、異象和比喻是啟示的基本內容;「啟示錄」對此是個完全範例。

 

3.作者

關於這個題目已寫成一套叢書,但幾乎無何成效,曾有三人被 認為是「啟示錄」作者;馬可約翰、老約翰,和使徒約翰,其中第 1位不需過多討論;第2位屬於推測被認為是使徒約翰以外的一個 人;有一個不確定的學說是關於第3位的;外證是自初即認為使徒的約翰為本書作者。內證則不那麼肯定,涉及好幾個重要的爭論問 題,但還不能證明西庇太的兒子不曾寫過第4福音書和啟示錄,而啟示錄第一章一、四、九節和第二十二章八節肯定極其支持這位使徒是作者。但是就算作者身份問題已徹底解決,又與我等何益?聖經中此卷或彼卷的作者是誰,曾使許多人愚拙地著迷;然而沒有哪段經文的價值來自其人類作者。

 

4.年代

斯維特博士(Dr. Swete )說:「早期基督教傳說實際上一致同意啟示錄寫于豆米仙(Domitian)末期,即主後95-98年。」 唯一與之相爭的年代是主後68-70年,但後者可以說肯定與萊特福 (Lightfoot)、魏斯科(Westcott)、侯特(Hort)等重要聖經學者的意思相左。

一些反對為較早年代的理由有:(a)那些教會不可能在由保羅於主後60年代建立以後僅僅10年即處於書中所顯示的狀態; (b)由那些教會像似已具備的組織來看,60年代之說太早;(c) 該時對於公開閱讀使徒這篇著作來說也太早(一3); (d)若「主日」(一 10)的意思是指「安息日」,這日在保羅時代不是這樣說法(參林前十六2;徒二十7)。

 

5.目的地

關於最初的收信者,書中清楚寫著說:「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一4)「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二十二 16)前者不需解釋;後面一段則意指此書乃是為了安慰和有益於各時代的基督教會而寫。在這兩段之間即是其涉及國度和世界前景的偉大啟示,包括自五旬節至基督再臨的整個教會時期,並且遠及「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十 一 15)那直到永永遠遠的時代。

為甚麼揀選這七個教會而不是羅馬帝國亞洲部分的其他同等重要或更多重要的某些教會。這很難說,除非如蘭塞(Ramsay)所說:「這些教會處於將該省人口最稠密,最富裕,和最有影響的部分,西部中心區,聯結在一起的環形大道上;因而是供作亞洲及亞洲以外基督徒之間進行交流的最佳巡行中心。」

 

6、目的

第1世紀將要結束時,基督教會面對羅馬帝國的強大組織,充分警覺到一個殘酷迫害時期已擺在面前。正如將近300年前猶太人之被迫對付安提阿哥·伊皮法斯(Antiochus Epiphanes),此刻基督徒們也不得不對付豆米仙(Domitian),開始了對忠誠的考驗, 敬拜神還是敬拜自稱為神的皇帝,二者必取其一。「豆米仙不但容 許,而且鼓勵和強迫人們將敬拜神的時間獻給他本人;是否順從敬拜凱撒(Caesar)的儀式成了對到那時為止大多被指控犯了無政府 主義等罪的基督徒們,方便易行的忠誠試驗;那些承認基督的名就意味著拒絕承認皇帝是神,正如約翰所說:凡不肯拜那獸的像或刻上獸名的都應受死。」摩法特(Moffatt)

那些不肯敬拜皇帝的人被拘禁、拷打、火燒、扔進獅群,其遭受如同對待十惡不赦的犯人般,對於基督徒而言,這爭戰就意味著殉道;啟示錄第四至二十二章概括了這場爭戰的經過和結局,勸誡基督徒對神保持忠誠,並向他們保證最終必將得勝。

這是關於啟示信息的初步應用,但非最後的應用。那個時期遭威脅的諸要素,在教會歷史的各個時期都存在。基督和敵基督、教會和世界處於不斷的爭戰之中,而且將一直如此直到基督和祂的教會取得最後的勝利。

這觀點避免兩種錯誤:第一,認為啟示錄並非寫給當時的時代,而是為遙遠的將來寫的;第二,認為這信息僅限於先知身邊的或即將發生的事件,但啟示錄的意義不能如此受限制,正如觀一葉而知秋,此處使我們能從局部看到全世界,從那個時代看到基督再來以前的各個時代。

 

7、方案

關於這卷書曾提出過許多方案;每個方案都有些價值。書本身之中最接近提綱的一段是在第一章十九節。

(a)  你所看見的事(一8-18)

(b)  現在的事(二至三章)

(c)  將來必成的(四至二十二章)

因本著作可從不同的角度觀察,以下兩個方案都可能有用。

(A)  

序(一 1-8)

前言(一 1-2)、問候頌贊(一4-8)

I.            關於恩典的異象(一9至三22),基督是救贖主。

1.          至高者基督(一9-20)

2.          七個教會(二至三章)

II.關於治理的異象(四至十九10),基督是審判者。

1.審判台前和審判程式(四至十一章)

2.審判手段和結局(十二至十九10)

III.關於榮耀的異象(十九11至二十二5) ,基督是王。

1.千年統治(十九11-20)

2.聖城(十九至二十二5) 跋(二十二6-21)

安慰的話(二十二6-17)、警吿的話(二十二 18-21)

W.G.S.

   (B)

I.            序(一1至三22)

致七個教會的信

II.           重大揭示(四1至二十二5) 七個有關的異象

1.           神和羔羊(四1至五14)

2.           審判開始(六1,八4)

3.           審判進程(八5、11、18)

4.拯救(十一19,十五4)

5.審判結局(十五5至十九4)

6.審判完成(十九5至二十15     )

7.羔羊和新婦(二十一  1至二十二5)

III.跋(二十二6-21)

最後七句話

摩爾登(R. Moulton)

 

8.結構

關於這一點,根據對預言的解釋,可能有贊同的看法,意思可以相當不同。已說過本書的組瑪分序和跋,中間是七個部分,每個以七這個數目為特點。於是有:(1)七個教會(一9至三22 )、 (2)七印(四1至八1)、(3)七號(八2至十一 19); (4)七個異象(十二 1至十四20); (5)七碗(十五1至十六21); (6) 七重審判(十七1至十九10); (7)七重得勝(十九11至二十二 5)。作出此分析的華菲法教授(Prof. Warfield)說:「從每一部分中再分出的『7』除了(4)、(6)、(7)以外都容易追蹤,而在(4)、(6)、(7)中則比較難於查考,也比較不確定。」這個提綱的簡單和具啟發性會使我們都能接受。有七個教會、七印、 七號和七碗是明確的。

然而這就產生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這些異象的呈現是按照應驗的次序,還是按照敘述的次序?即那些審判是按1-2-3……一個 接一個的相繼出現,還是按照

1

2

3

同時出現若能回答這個問題,則不難找出本書其餘部分與這些個別審判的關係。然而這又與我們可能採用的解釋有關,所以我將細節留待以後再討論,此處只要這樣說就夠了;無論我們最後如何安排這些形形色色的異象,按照本書所講述的諸事件次序如下: (1)人子在眾教會之中、(2)給七個教會的信息、(3)天上的寶座和圍繞寶座的、(4)獅子——羔羊和印封的書卷、(5)揭開六印、(6)十四萬四千人受印、(7)大量群眾從大患難中蒙救贖、(8)揭開第七印和吹響六號、(9)展開和吃下小書卷、(10) 二 個見證人,他們的死亡和復活、(11)第七號、(12)婦人、男孩子和龍、(13) 二獸、(14)天使、傳福音、(15)倒七碗、(16) 巴比倫,傾倒前後、(17 )天上得勝之歌、(18 )王之來臨和戰 勝、(19)千年統治及其後、(20)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

對於開始研讀「啟示錄」的人來說,最初可能好像是對這20項無法得到任何一致的合理解釋,而異象的象徵特性看來也可能使解釋成為不可能,但是應該在著手研讀以前先掌握按這卷書實際情況判定的提綱,以使我們可以從容地將這些專案與聖經中其他部分的預言進行比較。

 

9.原始資料

若問啟示錄是否原著?回答必然是,或者,不是。回答不是,是因在本書的404節中有不下208節包含猶太(舊約)聖經內容;而回答是,乃是由於作者對其資料的應用方式。

啟示錄浸透了希伯來(舊約)聖經的思想意象。而作者卻一次也沒有直接引用舊約聖經。衛特博士(Dr. Swete)說:「啟示錄作者對舊約聖經資料之運用純樸自然,是記憶發揮作用;這記憶裝滿舊約聖經字句和思想,以致它們如萬花筒之不斷變化的排列形式那樣,不需有意費力就自成條理地擺列在他的異象中。

「就是對於已有資料的這種有創意的獨到處理,使本書自成一體別具特色。」

以下列出的資料談不上詳盡,但可表明啟示錄作者之受惠於舊約聖經概況。

尾聲

啟示錄

創世記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二9, 三22

三1,三1、13

十四19、22

十五18

十九24

十九28

四十九9

四十九11

二7,二十二2、14

十二 9, 二十2

十5-6

九14,十六12

十四10,十九20 , 二十―8

九2

五5

一5,七 14

生命樹

蛇

天和地

伯拉大河

火與硫磺

火爐的煙

猶大的獅子

血洗的衣服

出埃及記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三14-15

一4、8,四8,十一17,十六5

永在的神

七17-21

八8, 十―6, 十六3-4

河水受擊打

八3

十六13

青蛙

九 9-10

十六2

毒瘡

九24

八7, 十―19 ,十六21

雹和火

十12-15

九3f

蝗蟲

十 21-22

十六10

黑暗

十二 5

五6

羔羊

五1

十五3

摩西的歌

五11

十三4

誰能比

十五18

十一15

主的永遠統治

十九6

—6, 五 10, 二十6

王和祭司

十九16

四 5, 八5, 十―19

雷轟閃電

二十11

十四7

創造者

三十二 32-33

三5,十三8,十七8, 二十 12、15, 二十―27

生命冊

三十二 32-33

三5

塗抹

三十四10

十五3

奇妙的作為

四十34

十五5、8

殿和榮耀

 

利未記

啟示錄

參考資料

十六12

二十六21

八5

十五6、8,二十―9

壇上的火

七災

民數記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二十五1-3

十二 14、20

巴蘭

申命記

啟示錄

參考資料

四2

十17

二十九19-20

三十二 4

三十二 17

三十二 43

二十二 18

十七14,十九16

二十二 19

十五3-4,十六5

九20

六10,十八20,十九2

加添和刪去

萬主之主

塗抹、刪去

公義者

敬拜鬼魔

伸冤

士師記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五31

—16, 十 1

如同日頭

撒母耳記下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七14

二十二 9

二十一7

十一5

父子

火從口中出來

列王紀上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二十二 19

四2

主坐在寶座上

列王紀下

啟示錄

參考資料

—10

二 11

九22

二十19

十一 12

二20, 九21

火從天降

升天

耶洗別

尼希米記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九6

十5-6

創造者和保存者

約伯記

啟示錄

參考資料

—6, 二 1

三21

十二 9

六 15-16,九6

撒但

求死

 

詩篇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二 1,四十六6

十一18

狂怒的列邦

二 2

十九19

反對神

二 8f

二26,十二5,十九15

統治列國

十七15

二十二 4

見祂的面

十九9

十六7

誠實公義

二十二 23

十九5

懼怕讚美主

二十八4,六十二 12

二十12,二十二3,二十二12

按行為報應

四十七8

四2

神的寶座

四十八4

六15,十八9

眾王

六十九24

十六1,六16

神的烈怒倒出

六十九28

二十12

受審判

七十五8

十四10

杯、酒、摻雜物

七十八24

二 17

嗎哪

七十八44

十六4

河水變為血

七十九3

十六6

流血

八十六9

十五4

萬民敬拜

八十九27

—5, 二十―24

世上的君王

八十九3、7

—5, 二 13, 三 14

誠實作見證的

九十三1,九十七1

十九6

主作王

九十七3, 一〇四35

十一5

仇敵被消滅

九十八1,九十九1

十一 17

讚美得勝的主

一一一2

十五3

神的作為偉大

一一四37

二十11

主和大自然

一一五5f

九20

拜偶像

一一五13

十―18

連大帶小

一一九137, 一四五17

十六5、7,十九2

公義的主

一三七8

十八26

巴比倫的毀滅

一四一2

五8,八3

禱吿

一四四9

五9,十四3

新歌

一四六6

十5-6

創造者和保存者

箴言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三12

三19

愛責備兒子

八22

三14

創造萬物之先

 

以賽亞書

啟示錄

參考資料

—10

十一8

所多瑪

二 10

六 15-16

惡人要躲藏

六2、3

四8

聖哉,聖哉,聖哉

六4

十五8

殿中充滿了煙

十三21

十八2

荒涼

十四12

八10 ,九1

路西弗從天墜落

十七8

九20

不要偶像

二十一9

十四8

巴比倫傾倒

二十二 22

三7

開關的鑰匙

二十三8

十八23

推羅和巴比倫

二十三17

十七2

列王行淫

二十五8

七 17,二十―4

不再有眼淚

三十四3-4

六12-13

自然界解體

三十四9-10

十四11,十九3

永遠冒煙

四十三4

三19

蒙愛

四十三19

二十一 5

新事

四十四6

-17,二8, 二十二 13

首先和末後的

四十四27

十六12

河水幹了

四十五14,四十九23,六十14

三9

仇敵下拜

四十七7

十八7

自誇遭報

四十九2

—16, 二 12

利劍

四十九10

七16-17

幸福

四十九26

十六6

飲血

五十一17

十四10

喝忿怒的杯

五十二 1

二十―2、27

新耶路撒冷

五十三9

十四5

口中沒有詭詐

五十四11-12

二十—18-19

寶石

五十五1

二十一6

白白的豐富享受

五十八8

二十一 11

主的榮耀

六十3

二十—24-26

蒙救列國的福

六十11

二十—25

門永遠不關

六十19

二H23,二十二5

羔羊是燈,無夜

六十—10

二十一2

新婦和新郎

六十二 2

二17, 三 12

新名

六十三6

十四19

神的烈怒

六十五17

二十一1

新天新地

六十六6f

十二 1-5

婦人和男孩子

 

耶利米書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二 13

七17

活水的泉源

四29

六15

惡人逃跑

十7

十五4

敬畏主

十五2,十七10

十三10,二23

報應

二十五10

十八22-23

荒涼

二十五15

十四10,十六19

神忿怒的酒

三十一 16

七21

不再有眼淚

五十29

十八6

巴比倫遭報

五十34

十八8

主神的能力

五十一6、9、45

十八4

巴比倫的結局

五十一7

十七4,十七3

巴比倫的杯

五十一 13

十七1

巴比倫的結局

五十一25

八8

大山

五十一63

十八21

石頭,扔在水中

 

以西結書

啟示錄

參考資料

—1

十九11

天開了

—5-26,十 14

四6-9

寶座和活物

—13

四5

點著的火

—18, 十 12

四8

滿了眼睛的活物

—22

四6

水晶

—24,四十三2

—15 ,十四2,十九6

眾水的聲音

—26,十1,二十八13

四3、6

寶座和寶石

—28

四3

虹圍繞寶座

二 9

五1

書卷

三1-3

十9

吃掉書

五12,十四21

六8

痛苦的審判

七2

七1, 二十8

地的四角

九 2-11

—13

細麻衣

九4

七3,九4,十四1,二十二4

額上受印

二十六13

十八22

樂聲止息

二十六16, 二十七26-36

十八9-19

富足的惡人降卑

二十六17

十八 10 -16-19

哀哉、哀哉

二十六19

十八

荒涼

三十四23

七17

牧人牧養其羊群

三十七5、10

十―11, 二十4-6

死人復活

三十七27-28

七15, 二十3

帳幕神與人同住

三十八1-4

二十8

歌革和瑪各

三十八19

十一10

大震動

四十2

二十—10

高山

四十3、5

十—1, 二十一15

量度

四十三15-16

二十一16

四面見方

四十七1、4、12

二十二 1

流動的河

四十七12

二十二 2

結果子的樹

四十八31-34

二十—10-16

城門

四十八35

三12

城的名字

 

 

但以理書

啟示錄

參考資料

—12、19

二 10

受試煉10天

二 19、44

十一13,十六 11

天上的神

二 28

—1 ,四1,二十二6

啟示、「顯明」

二 29

一19,四1希臘文

後來

二 35

十二8, 二十11

無可見之處

三5-6

十三15

拜偶像,或死亡

四34,六26,—27

四 9-10

活到永遠的

五23

九 20-21

不悔改的

七3、7-8

十一7,十三1

獸

七6、4、8

十三2

豹、獅子

七7

十二3,十七3

十角

七9

—14

頭髮白如羊毛

七10

五11

千千萬萬

七10

二十12

案卷展開了

七13

—7

馬雲來臨

七13

—13,十四14

人子

七20

十三5

說誇大話的口

七25

十七12

十角、七王

七8、21

十三7

與聖民爭戰

七18、22

十一15-18,二十4,二十二5

聖民得國

七25,十二 7

十二 14

三倍,加半倍

八10

十二 4

星、拋落

八24

十三5

權柄

八26

十4

封住

十5

—13

穿著衣服,束帶

十6

—14-15,二18,十九 12

眼目,腳

十6

十九6

大眾的聲音

十9、12、19

—17

不要懼怕

十13、21, 十二 1

十二 7

米迦勒

十二 1

十七8,二十15,十三8

記在冊上

十二 1

七14

神的民蒙救

十二 1

十六18

從未有這樣

十二7

十5

向天舉手

十二4、9

二十二 10

末時近了

 

何西阿書

啟示錄

參考資料

十8

六16

倒在我們身上

十二 8

三17

以財富自誇

十三14

—18,六 8

死亡和陰間

約珥書

啟示錄

參考資料

—6

九8

獅子的牙

二 1-11

九3、7

蝗蟲

二 4

九7

好像馬

二 5

九9

車輛的聲音

二 10

九2

日頭昏暗

二 11

六17

誰能當得起呢?

二31

六12

月亮變為血

三13

十四15、18

開鐮、踐踏

三13

十四20,十九15

酒醉滿了

阿摩司書

啟示錄

參考資料

三7

十7

啟不眾先知

四13七十士譯本

四8

全能者

九1

八3

站在祭壇旁

撒迦利亞書

啟示錄

資料

—6

十了

啟不眾先知

—8, 六2-3

六2,4,5,8

各色馬

—12

六10

到幾時呢

三1

十二9, 二十2

撒但

四2、11、14

十一4

橄欖樹和燈檯

四10

五6

羔羊遍察一切的眼睛

十二 10、12

—7

仰望所紮的,並且哀哭

十二 11

十六16

米吉多,哈米吉多頓

十四8

二十二 1

有水流出

十四11

二十二 3

不再有咒詛

 

以上是啟示錄中可以追蹤至舊約聖經的大約290條出處,卻無一處是直接摘錄。在全部聖經中沒有像這樣的;這就使本卷在聖經中處於完全獨特的地位。主要的參考來源是詩篇、以賽亞書、以西結書和但以理書,但啟示錄作者對舊約聖經三部分的每一部分都加以使用,並且所用的幾乎完全是《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

除此以外,看來作者也熟悉主的話語並加以使用。以下可作為例證:儆醒賊來(太二十四43;啟三3 )、承認基督(太十32; 啟三5)、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太二十六52;啟十三10)、「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十一 15;啟三6、13、22)等;賜給活水喝(約四10; 4啟二十一6)、吃嗎哪(約六49-51;啟二 17)、 「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敵三21)、與基督同坐寶座(太十九28;啟三21)、被召的和選上的(太二十二14;啟17-14);無疑還有別的類似語。

我們不知道啟示錄作者曾閱讀過哪些新約聖經書信,但他好像一點未採用;雖然作者可能認識某些非基督啟示——如《以諾書》——但也並無提及的跡象。

 

10.預言

預言和啟示不同,預言在舊約聖經中除在但以理書外並非啟示性的,而啟示也不一定是或總是預言。

約自主前200年以來預言中止而啟示開始興盛,但從新約聖經時期之到來,預言復興了;在升天的基督所頒賜給教會的恩賜中就有「先知」(弗四11)。

然而我們應該分辨傳講的先知和預言傳講的先知。前者是宣吿者而後者是預言家。關於啟示錄,大衛遜博士(Dr. A. B. Davidson)曾說:「有許多宣吿,但預言很少。」布林爾博士 (Dr. E.W. Bui linger)則說:「整卷書都是預言性的。」這兩種看法我們最好避免,沒有理由否認啟示錄中有預言,但其中有多少是預言則很難說(見解說)。

啟示錄比舊約聖經預言視野廣闊得多;但以理書第七至十二章則例外,因它的領域中不僅有以色列的,而且包括全世界。

關於啟示錄中提到先知和預言之處(請閱:一3,二20,十7、11,十一3、6、10、18,十六6、13,十八20、24,十九 10、20,二十10,二十二6-7、9-10、18-19)。

 

11.數目

啟示錄中出現一些數目是這卷書的一個特點,也是一個問題。出現的數目有:1/2, 1 , 2, 3, 31/2,4,5,6,7,10,12,24,42,144,666, 1,000 , 1,260 , 1,600, 7,000,12,000, 144,000,100,000,000,200,000,000。如何解釋這些數目——字面上的,還是象徵性的,或者有些是這樣,有些是那樣解釋?若有可能,認真的聖經學者必須探究在聖經中是否有一種符號體系。這樣的符號體系見於東方古代人——印度、中國、迦勒底、埃及和希臘,而且經常與宗教崇拜有關,若能在聖經中找出這樣的符號體系,我們就應分析所有的數目以確定對它們是從字面上還是從象徵方面去解釋。這不是件容易作的事,而且無論結果如何,總會有人不同意。

 

1/2

「天上寂靜約有二刻(半小時)」 (八1)在啟示錄中有10次

提到「時」(三3、10,九15,十一13,十四7、15,十七12,十八 10、17、19)字;提到的情況表明這字的意思是「一小段時間」。肯定沒有人會聲稱這指的是60分鐘!按照此意,「半小時」的意思就必定是「很短」的一小段時間。那麼第八章一節所表明的就是展示史劇中在印和號的審判之間有一個預言性的停頓,一個很短暫的緊張期待時間,把這個詞的意思理解為30分鐘會顯得可笑,而是要把它看作象徵性的——事情無疑是這樣——而且一切正如其戲劇化一樣,都被誇大化了。

 

二

「二」也許不是經常,但肯定是常常與證據,證人有關,有兩塊法版;12使徒和那70個人是「兩個兩個」地被差遣出去;撒迦利亞書中有「兩棵橄欖樹」(四3),有新舊「兩約」;是三位一體中的第2位被稱為「那誠實作見證的」。因此,我們讀到啟示錄中「那兩個見證人」(十一3),並不感到稀奇。

 

三

這無疑是個象徵性數目,且與神及祂在施憐憫或審判時有聯繫的情況和代理人有關。神是三位一體的,恩惠和平安是出自「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一4、8)。祂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 ( 二十二 13 ) 祂也是「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一5)——先知、祭司和君王。

「三」在聖經多處有此意義,但我們限於論到啟示錄。

有「三」系列審判——七印、七號和七碗。有「三」種嚴重的 天災——火、煙,和硫磺殺掉「1/3」的人(九17-18)。有三個惡 者——龍、獸和假先知,並有三個污穢的靈從他們口中出來(十六 13)。

啟示錄作者提到讀他所寫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 載的」,並將內容分為「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 (一3、19)

 

四

正如「三」與天有關,「四」是與地有關,前者指創造者而言,而後者則指被造者。啟示錄中所提到的「四」證明這個看法正確。有「四個活物」(四6),「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執掌地上四方的風。」(七1)「四」個使者被捆綁在伯拉大河,而他們 的工作與「四」段時間有關——「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九 14-15)。新耶路撒冷是「四方(形)」(二十一 16),在七印、 七號和七碗的異象中,各個系列的前「四」項涉及的事物與後三項 性質不同,組成另外的三組,每組包含「四」項內容。地上的居民被描述為「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五9,十11),地上「四」 分之一的人為刀劍、饑荒、瘟疫、野獸所殺害(六8 ),巴比倫有 「四」類樂師(十八22),罪行被分為「四」類:兇殺、邪術、姦淫、偷竊(九21)。

「四」是象徵性的與地和被造之物有關,這事當真不容懷疑。 基路伯有「四」張臉(結一10),而寶座周圍有「四」活物(啟 四6-8),猶太人有「四」」大祭祀(利未記)。我們主的事蹟由 「四」福音書記載,有「四方」——東、西、南、北——有四季——春、夏、秋、冬。

 

六

「七」是完全的數目而「六」比「七」少,所以代表不完全。 可以査考:啟示錄第十三章十八節:這個數目是人類的而非神的——「這是人的數目」,十足的不完全,表示敵基督不能達到它所渴望的目標。

 

七

這是啟示錄中最重要的數目,寶座前有七靈、七個教會、七個金燈檯、基督右手中有七星、寶座前點熗七盞火燈、羔羊的七角七眼、書卷的七印、神面前侍立著七位天使、七雷、七千人被殺、龍有七頭、七冠冕、從海中出來的獸有七頭、七位天使、有七支號、最後的七災、七座山、七王、七印、七號、七碗。

在沒有明明說出這個數目的地方,它也常常存在。給七個教會的每封信都由七部分組成:收信人;救主方面;教會的靈性狀況;贊許或指責的話;勸戒、應許、呼召聆聽。在第五章十二節和第七章十二節有七項讚美內容。在第九章七至十節用了七個特徵形容蝗蟲,列舉了七種住在地上的人(六15),也同樣列舉了七類神的仇敵(十九18)。第十四章六至二十節的異象由七部分組成,這個數目確實適用於全部啟示錄(參Analysis,(b) 360-361頁)。 「七」這個詞源出希伯來字根(savah)意思是「豐富」或「已滿足」,在本卷出現共54次。

這個數目由3和4組成;這不由得給我們留下深刻印象:天和地的數目相聯合,成為理想的完全。這兩個數目不僅加在一起有意 義,而且相乘3×4=12,也有意義,成為一個神秘的數目’還應注意出現在但以理書和啟示錄中的31/2是7的一半,從而表示完全被中斷,被猶太人認為是災期的象徵(啟十一至十三章;參路四25;雅 五17)。這個中斷了的七期也被說成「一載、二載、半載。」(但七25,十二7;啟十二 14)說成42個月還說成1,260天(啟十一2- 3,十二6,參十—9)。

鑒於這一切,從字面上看這些數目時,就要小心。這些數目的象徵意義比按照字面看所包容的時期可以更長,事件規模可以更大。

我並不是說有些人對這些數目的字面解說不可能或不可信,但應避免不留餘地的教條主義。

 

十二

這個數目在啟示錄中看來也有象徵意義,寶座周圍有24個座位和24位長老——十二的兩倍(四章)。第十二章的婦人頭上有12顆星。

「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 ( 二十二 2)

新耶路撒冷有12個門,門上寫著以色列12個支派的名字,又有 12位天使守門(二十一12 )。

城牆有12根基,根基上有12使徒的名字(二十一 14),城牆的尺寸是144肘,也就是12×12,還有12樣寶石和12顆珍珠(二十一19-21)。

還有12的倍數,每個支派有12,000人,共計144,000人(七1-8),而在第十四章一節同羔羊在一起的也是144,000人。此處按字面解釋就產生一些問題而無從解決,當然有12支派和12使徒,但為甚麼是「十二」?這數目好像表示「完全的治理」,而且是另外兩個象徵數目的乘積——3×4。這數目的一半又使我們想到「六」, 比代表完全的「七」差一點的數目(參太十四20,十九28,二十六 53;徒一26)。

 

一千年

在啟示錄第二十章提到而別處都沒有提及的1,000年可作兩種解釋:(a)按字面解釋為整整一千年,在這期間基督要與祂的子民在世上作王;撒但則被關在陰間,或(b)解釋為基督的國得勝的一段很長的時期,但這得勝因撒但又興起活動而經短暫的逆轉。按後面的觀點,「千禧年」作為一段時間,是第八章一節中半小時的反面,分別代表最短的和最長的時間。

在主後最初4個世紀中,字面觀點占統治地位,然後自奥古斯丁至教改運動,反對字面解釋,但自教改運動以來,新教徒又傾向字面觀點。

能夠有把握認定的是基督教導門徒的禱吿中所表達的目的要按字面應驗——「願禰的國降臨、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 上。」若訂立一種拘泥于字面意義上的信條,就可能失去因見解比較開闊而得到的不斷豐富的能力。

 

12.字面的和象徵的

對象徵性的敘述一定要象徵性地去理解。將象徵解釋成對事實的簡單描述則毫無意義,象徵是以從世間事物中提取表像或意象的形式,表明某件事實或某個真理。它是許多國家採取的一種教育方法,在聖經中也採用不少,例如在但以理書、以西結書和撒迦利亞書,我們的主不少教訓是採用象徵性語言,尤其是在四福音書中, 而啟示錄則幾乎全部採用象徵形式。聖經中這最後一卷書的象徵手法完全是猶太式的;其來源則大多出自舊約聖經,或自然界人們熟悉的事物。在選擇這些象徵時,作者不是沉迷于不著邊際的奇思異想;我們在解釋時也一定不能如此。象徵不是想怎麼解釋都可以, 而是必須按已知的解釋規律去理解,若忽視這樣的保證,這卷書的語言就變成荒唐可笑了。啟示錄無助于畫家的藝術,且其陳述沒有一處能夠在畫布上複製出來。另一件必須記住的事是研讀此書時, 對其中的象徵所作的解釋必須前後一致。某象徵在某一處的正確含意,也就是它出現在任何一處時的含意。同一個詞無論出現在何處,對它的理解都應相同,而那理解是決定於慣例。

關於「七印」的參考請閱第386-387頁。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一8,二十一6,二十二13)

這是希臘字母表中的第1個和最後1個字母,因而意為基督是「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一 17, 二十一6, 二十二 13)、 「我是初、我是終」(二十二 13)。

可以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是指「創造」、「初和終」指「歷史」;「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則指「知識」。

 

七個金燈檯(一 12, 二1、5)

這些燈檯是教會(一20),而這「七個」是在第二至三章中所提到的(參出二十五32;亞四2)。「金」是「貴重」、「寶貴」,「耐久」之物的象徵,在本卷出現約20次。

 

星(一 16、20,二1,三1 )

「星」一般象徵「支配」、「統治」、「領導」,而在此處被解釋為該7個教會中每個教會的「使者」(二1、8、12、18,三1、 7、14),由於不能用象徵去解釋另外的象徵,此處aggelos的意思應為教會的「使者」或「牧者」。本卷書提到「天使」之處不下 75次之多,並且幾乎總是指超人類生靈而言,所以不需要解釋,但此處他們是那些教會之被拿著並且掌權(參九1)的「星」。基督本身是那「晨星」(二28,二十二 16)。

 

鑰匙(一18,三7,九1,二十1)

「鑰匙」象徵「權柄」,掌握鑰匙的人有開關鎖之權柄,主掌握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參六8,二十13)。

(祂)掌握那鑰匙,管理未來的一切,

我就歡喜。

若這鑰匙落入別人手中,

或祂把這鑰匙託付於我

我可能憂愁。

 

神的七靈(一4 ,三1,四5 ,五6)

啟示錄中確實論到「七位天使」(八2,十五1),但「天使j 在本書從未被稱作「靈」,此處是指「聖靈」。在七倍效能狀態下的聖靈(賽十一2),祂在此處與父和子同等(五5-6),或許「七」在此處表明聖靈運行在那7個教會中,象徵祂的擴散。第三章一節說的是基督有豐盛的聖靈,並藉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二7、11、17)等,此解釋具權威性,澄清了這個象徵性短語的七眼(五6;亞三9,四10;代下十六9)

此處吿訴我們這「是神的七靈」,聖靈。一種描述指出祂的「無所不在」而另一種指出祂的無所不知,所以藉著祂,基督可以在一切地方,並知道一切。

 

香(五8,八3-4;詩一四一2)

「香」象徵「禱告」,帳幕裡有兩個祭壇,一個是焚燒祭物的、一個是香壇,前者在外院而後者是在至聖所裡,這指明禱吿與重生的關係。

 

雷(四5,六1 ,八5 ,十3 ,十一 19,十四2,十六18,十九6)

這個詞在啟示錄中與「聲音」和「閃電」同時出現,象徵「審 判」,新約聖經只在約翰的著作中發現(約十二29-31),而約翰自己就被形容為「雷子」(可三17)。

 

白色

這個詞在啟示錄中出現19次;此處和別處一樣,象徵性地使用時,代表「純潔」。人子的頭髮是白色的,七位天使穿著白衣。 24位長老身穿白衣,得勝的要穿白衣。聖徒的衣服已在羔羊的血中洗白淨,審判的大寶座是白色的。

 

虹(四3 ,十1;參創九12-17;結一28)

「虹」象徵神的「憐憫之約」。我們無需想像虹是洪水以後造出來的,而不過是那在當時用來表明,按著神的計畫,不再降洪水在地上;因而在那一千年終結時,有虹圍繞神的寶座。

 

紅色(六4,十二3;參王下三22 ,—8 ,六2 )

這顏色象徵「戰爭」、象徵「不安」、象徵「血」,正如此處所提到的;每匹馬的顏色與騎馬者的使命相稱。

 

酒和酒榨(十四8、10,十六19 ,十七2、4,十八3、6 ,十四19-20,十九15)

以上之章節表明這兩個詞象徵「神的忿怒」,而這景象在舊約聖經裡常常出現(參詩六十3,七十五8;賽五十一17、22 ;耶二十五 15,五十一7-8) 。

巴比倫的酒是她的罪惡和財富之毒害人的作用。

 

海

這個詞在啟示錄中常常出現,並且有的地方要按字面來理解 (如十八17),但看來有時也象徵性地被使用。但以理書第七章二至三節和啟示錄第十三章一至二節論到,無疑是代表國家的「獸」 從海中上來。那就是說:提到的這些民從列國中興起,又掌權統治別國;海就代表這被統治的列國(參啟十七15;詩四十六2-3)。

啟示錄第二十一章一節那裡說:「海也不再有了。」這雖然並非不可能要按字面理解,但情況更像是在未來事物的新秩序中,將不再有如我們現在所理解的國籍,而第二十章十三至十四節的海、 死亡,和陰間確實都是象徵性的;詩篇中的眾民被喻為眾水(十八4,一一四3 ;參啟十七15 )。

 

巴比倫

這個地方或事物大多出現在啟示錄中,而且這名字毫無疑問是象徵性的,因為歷史上的巴比倫在許多世紀前就已毀滅了。從第十 七章十八節顯然可知約翰論到的是當時存在的事物,所以「巴比 倫」肯定意指「羅馬」,關於這一點各派解經家都同意,但是關於羅馬又指何而言——是指那七山之城(十七9),或是羅馬異教徒,還是羅馬教皇——則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前二者存在於約翰時代,而後者則否;然而若設想這預言只限於約翰所描繪的時期; 是個大錯誤。在任何歷史時期的世界權勢集中之處都可運用這預言去領悟。

此處是著眼于羅馬的道德狀況一一過去、現在和將來異教,和天主教,及其最後毀滅。

巴比倫就是羅馬,以其誘惑人的影響和藉以尋求吸引人屈從,其權下的狡詐權謀(參賽二十三15-18 ;鴻三4) ,而被稱為「大淫婦」(十七1、5、18 ,十四8 ,十八2)。

 

獸

在啟示錄中有兩個詞都譯作「獸」,其中之一(therion)意 指「野獸」,另一個zoon則意為「活物」。前者出現39次而後者為 20次。第四章是有人性的受造之物、是神的僕人,是祂最高級的受造之物中最光榮的僕人(參結一章),theria乃是一些罪惡的個體、體系,或國度,「獸」這個名稱在各種情況下都是象徵性的(參但七章)。

 

角

「角」這個詞在本書中共出現10次,而且自然是象徵性地使用,表示「力量」(參撒上二10;王上二十二11;彌四13 ;路一69)。

第十三章一節的「十角」是「十王」(但二42、44,七24)。

 

書卷

「書卷」在啟示錄中出現30次;其中8次是指啟示錄本身;4次指一「小書卷」;8次是指「生命冊」,2次指其他書卷,30次的出現中有22次是象徵性的。這些書卷當然不是文字性的,而是如奥古斯丁(Augustine)所想像的,象徵「神的記憶」。

有「生命冊」(三5,十三8,十七8, 二十12、15,二十一 27,二十二 19;參出三十二32;詩六十九28;賽四3;結十三9;但七10,十二 1;路十20;腓四3;來十二23)。

只有得贖者的名字蒙紀念的人(參太七21-23 )。

 

婦人(十二9)

無論這個「表號」(1)作何解釋——是關於以色列、那童女 的、教會的、或是甚麼別的——十分明顯的,是那整個描述是象徵性的。那婦人、那日頭、月亮、十二星、紅龍、七頭、十角,以及七冠都是比喻;然而關於這些形象所表明的是何人或何物,則我們除了得知那「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十二9) 以外,並無一致的意見。

 

羔羊

這不但在啟示錄,而且在全部聖經中都是最重要的象徵。應用於基督身上的有兩個詞——amnos和arnion。後者是個愛稱,意思是小羔羊。啟示錄從頭至尾用的就是這個詞,而且別處未用過。那另一個詞,amnos在第四福音書中用過兩次(一29、36);所以約翰在新約聖經中只將「羔羊」這個名稱用於基督。這詞的意義從起 初(創二十二7-8;賽五十三7)就與獻祭和贖罪有關,從而形成在所有語言中最威嚴的短語——「羔羊的忿怒」(六16)。然而對於基督徒來說,這短語帶來出人意外的平安和喜樂,因為神的寶座就是這「(小)羔羊的寶座」(二十二3);我們的衣服是在祂的血中洗白淨的(七14)。 願萬千眾聲齊唱:「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贊的。」(五ll-l2)

這些例證足以表明啟示錄是一卷象徵性的書,也必須象徵性地解釋,本書作者的看法是,某些或者是許多這些象徵在歷史上的應驗,必須等到我們對於事物有了全面認識以後才會明白,在此期間讓我們以謙虛、忍耐、謹慎的心保留我們的意見。

 

13.解說

聖經中或許沒有一卷書像此刻擺在我們面前的這卷得到的解說 如此千差萬別,將這許多學說加以分類,發現大致可分為四類。

(1)「過去論者」:贊同此論者認為「啟示」如大部分預言已在基督教的早期歷史中應驗。按照此論,第十七章十節中的七王被認定為羅馬皇帝奧古斯都(Augustus)、提庇留(Tiberius)、 克裡古拉(Caligula)、克勞猶亞斯(Claudius)、尼祿(Nero)、加爾巴(Galba)和奧圖(Otho),並將尼錄的名字計算為第十三章十八節中那個人的數目666。

(2)「歷史論者」:這些聖經學者的意見是此書預示性地記敘自使徒時代一直到末時的歷史事蹟。按照此論,「七印」適用於 第2和第3世紀時羅馬帝國歷史;144,000人受印記說的是繼康士坦丁時期的革命以後,在奥古斯丁(Augustine)領導下的聖徒復興,號是講羅馬帝國的衰落和覆滅;小書卷宣吿路德(Luther)領導的基督教改革運動;第十三章的「獸」代表羅馬教皇;倒出的碗預示法國革命及其相繼事件,我們在第十七至十八章則得以認識再往後的羅馬教皇和羅馬城之毀滅。

(3)「未來論者」:贊同此觀點的人認為本書的絕大部分內容尚未應驗;那些預言嚴格屬於「末後的日子」。

(4)「理想論者」:這些解經家把「啟示」看作「經常處於論戰中的重大原則之形象化展示,儘管是以各種不同的形式,而且性質是折衷的。」

對第1和第2種解釋的一個實際反對理由是,要明白這卷書就必須具備大量聖經研讀者所不具備的廣泛歷史知識,而由於不具備, 他們就與所應許賜予讀而明白者的祝福無分。但這卷書並不僅僅是寫給歷史學家的,也不是僅僅寫給受過教育或有學問的讀者,而是 寫給所有信徒的,所以它必須使大家都能掌握,此外那些持歷史論者的解經家們在如何運用各種異象和象徵彼此意見分歧,顯然難以調和。

要對第4種論點多作些闡釋,此論認為本書比任何一種看法都廣闊,實際包含所有別的看法。—位理想論者解經家曾說:「過去論者在尋求早期應驗方面可能是正確的,而未來論者則在期待尚未顯明的應驗方面正確,歷史論者沿全部歷史過程去尋找,在這方面無疑也是正確的,因為神的話內容豐富,超過一個人或一派思想所能理解者。在人類歷史上所發生的事物中,確實能發現有的與該書異象相似,它們曾應驗過,還將同樣應驗,所以這些應驗既不完全屬於過去的,也不完全屬於未來的;神的預言是為了不止一代人閱讀的語言寫成的。」

然而儘管這完全正確,但同樣可適用於聖經一切預言而使其無疑具有的任何特別意義受到損害,有許多人宣稱本書的正確解釋乃見於第3種,即未來論者觀點中而極力主張此觀點更可信。他們說首先因為此書本身好像確認此觀點,第二因為依此觀點全部預言性經文便都成為指南和解釋,第三因這一解釋可為任何認真研究聖經的人在沒有甚麼其他學科訓練為根基的情況下所領會,那麼就讓我們簡要看看根據此觀點所作的闡釋。

據說鑰匙節是第一章十九節:(a)「所看見的」事,即關於君王基督的異象(一9-20)。(b)「現在的事」,即七個教會(二至三章)。(c)「將來必成的事」,即自第四章一節「(此後)」 以下直到末尾所說的事。第1個異象本身已有解釋,第2個異象提出當時存在於小亞細亞的七個教會;它們代表教會歷史上自使徒時代 直到基督再來時的七個方面或時期;其各自的特點一部分是由教會的名字,更全面地是由書信中行為的介紹予以闡明。對教會歷史過程的描繪始自(1)為基督所經歷的勞苦和所顯的愛心,且很快將這愛心離棄了,由此經過以下諸期:(2)逼迫、(3)世界優遇、 (4)教皇統治、(5)宗教改革、(6)傳講福音;及最後以,(7)普遍叛道、結束。在這一期的末尾,出現一件事,基督來到空中將祂的真教會提去,而這位拔摩島的目睹者對此未發一言(林前十五51-52;帖前四13-17)。然後展示第3個異象,預吿將要發生的事:(1)自教會被提至基督即將降臨地上的那一刻(四1至十九 10);然後(2)自祂複臨,經過千禧年,到祂勝過一切罪惡取得完全的勝利(十九11至二十15);以及最後(3)自那次勝利,進入永世(二十一至二十二5)。

根據此解釋,第1分期包含七年時間,並再分為兩部分,各分 「三年半」(參十一2-3,十二6、14,十三5;但七25,十二7 )。 關於幾個三年半我們在本卷書中僅隱約瞥見,這樣在第四至五兩章關於寶座和關於獅子——羔羊的異象以後,第六至十九章十節的異象就講到在被稱之為「大災難」(七14;太二十四21-29;但十二 1;耶三十7)和「雅各遭難的日子」期間,神和罪惡勢力之間大爭戰的方法、進展、原因、代理人和結局。

我們藉著其他關於此期的預言,得知此處預示的各種審判並非連續,而是同時進行的;敘述的方法始終是,在每個異象以後,「折回」從另一觀點出發,陳述同一時期的景況,或引用魏司博士 (Dr. Weiss)的話:「系統敘述史實和扼要重新論述互為起伏。」 相信二階段的人常認為以下幾段講的是七年中的後三年半期間在地上的審判過程:(1)揭開七印(六1-17,八1)、(2)吹響七號(八2至九21,十一14-18)、(3)倒下七碗(15,十六1-12、17-21)。除以上所述以外,第四至十九章十節之間其餘的段落並非推進敘述,繼續講下去,或是陳述事件的過程,而是為我們提供有關以下極為珍貴的細節:(1)審判期間忠心的以色列人(七1- 8); (2)列國中在此期間歸信基督的人(七9-17); (3)關於未能知其內容的那「小書卷」的異象(十章);(4)神的兩位忠心見證人,可能是和以利亞回到地上、殉道及復活(十一 1-13); (5)善與惡的隱秘根源(十二章);(6)魔鬼的主要工具和這時期的苦難(十三章);(7)概括此期蒙恩惠與受審判的結果(十 四章);(8)預期基督複臨世上時將發生的戰爭(十六13-16); (9)關於巴比倫在信仰上和政治上傾覆的異象(十七至十八 章),以及最後;(10)此傾覆在天上引起的歡騰(十九1-10)。 這一切細節都在但以理的第70個7年裡有分,且主要是那7年的後一半。

然後,從第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一章八節,又按時間進程描述如 下:(1)王的來臨和祂的仇敵之滅亡(十九11-21)、(2)撒但被捆綁一千年(二十1-3)、( 3 )千年統治(二十4-6 )、(4)在那以後的爭戰及其結局(二十7-15)、(5)永世裡的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二十一 1-8)。這樣看來,第二十一章九節至第二十二章五節描述的新耶路撒冷是在千禧年時期的,因為還需要醫治(二十二2),在那以後並不需要。

我日益感到這些解釋無一能滿足該書的要求,而或許,在每種解釋中都包含著大量的真理。情況可能是,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 緩慢展示的預言,會在這世代來了一個嚴格限定的時期內,以其一切基本面貌迅速應驗,讓我們虛心以待。

 

概要

根據以上所述,在眾解釋中顯然沒有一個可以被認為最好是啟示錄的解釋,這解釋不可能限於最古老的、或中世紀的、或最近的事件。若過去論者的解釋正確,這卷書就屬於過去;若歷史論者正確,這書就非大多數讀者所能理解,而若未來論者是那個正確的解釋,那卻是一個既不能證明,又不能否定的理論。這些難道不使我們想到,每個理論中都有一部分真理,而完整的真理不在於捨棄其中兩個,而是將三個聯合起來,才能發現嗎?

約翰的話,是針對他自己那時代的教會和世上的事而講,這是肯定的,而同樣肯定的是,在針對當時而講的同時,也是針對這超乎他的時代,直至主再臨時的教會和世事而講。這棵大樹有根—— 過去,楚——現在和未來——花;大樹的無論哪一部分都不是那樹。在每一個有關的理論中,不但有一些真理的成分,也有一些難以捉摸的錯誤,全面比單一穩妥;綜合比分裂牢靠。關於這卷書,綜合過去論者、歷史論者,和未來論者的人最可能看懂。

 

14.本書的多重關係

這是一個十分重要和使人感興趣的題目。 思想一下聖經中的這最後一卷書與整本聖經,舊約聖經、新約聖經,但以理書和創世記等各卷的關係。

 

(1)與整本聖經的關係

聖經啟示是漸進的,一代又一代都有新的亮光發出,而神的計畫就展示得更充分。

這些經文各自顯明啟示的進展,整體上則顯示其統一性;分的許多部分都是形成一個壯麗整體的必要條件。

於是我們在創世記看到源頭,或一切事物的起頭。 在啟示錄我們看到結局,或一切事物的結尾。從出埃及記到猶大書乃是過程,或從頭到尾的那條路。有人說若要估計一下本書的價值,可以用心揣想一下,若沒有那本書,情況如何?

若沒有啟示錄,情況將如何?聖經就必然是一本未寫完的故事;那故事看起來必然是走向模糊不清而非進入榮耀。

有了起點和路線,人們自然想找到一個目標,而沒有啟示錄就沒有目標。

多瑪斯博士(Dr. Griffith Thomas)曾這樣概括聖經:

創世記至申命記——啟示

約書亞記至以斯帖記——預備

約伯記至雅歌——渴慕

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期望

馬太福音至約翰福音——顯示

使徒行傳至猶大書——理解

啟示錄——完成

此處我們又看到聖經這最後一卷與其餘各卷的關係及其極端重要性。最初的啟示經歷其各個階段和工作,必然趨向一個完滿的結局,而這結局就以預言的形式在這最後一卷中啟示出來,無論這卷書是否最後寫成,書的內容表明,其唯一可能的位置就是在最後一卷,把聖經中其他任何一卷放在最後,都必然會顯得蒼白無力,虎頭蛇尾。

所以啟示錄對其他各卷而言是個結局、目標,是個完滿的完成。

 

(2)與舊約聖經的關係

若沒有舊約聖經,不可能明白啟示錄,因這書上的象徵手法不是希臘式羅馬式的,而是猶太式的。它的形成受舊約聖經中歷史書和預言書的影響,充滿舊約聖經的風格和意象。關於這個題目,摩爾根教授(Prof. Milligan)說:「這書完全浸沉於教會之過去的記憶、事情、思想和語言中 (所謂『教會』摩爾根的意思是指『猶太人』,儘管我們論到他們時不會這樣說),達到的程度之深,使人懷疑其中是否有任何形象不是出自舊約聖經或任何一個完整的句子,不是或多或少由這同一來源的資料所組成。「它純全是個舊約聖經段落的嵌合體,有時是逐字引用,有時是明顯地間接提及,有時摘自猶太歷史的某一場景,也有時同時摘自某兩三個場景。」

也是持同一觀點的馬文•文森教授(Prof. Marvin Vinent)已將我們引到這條十足迷人題目的路線上來。試探究以下的意見:

尼哥拉党人的邪說就是巴蘭的邪說(二 14-15)

推雅推喇教會的罪惡表現在耶洗別身上(二20)

與龍戰爭中的那位天使長是但以理書中的米迦勒(十二 7)

耶路撒冷、錫安山、巴比倫、伯拉大河、所多瑪,和埃及各自象徵聖徒的福樂,反對神的背道者和對邪惡者的審判(二十一2, 十四1 ,十六19,九14 ,十一8)。

哈米吉多頓戰爭(十六16)將我們帶回到米吉多平原的那場大屠殺(士五19;詩八十三9;王下二十三29)。

賜給教會的應許以生命樹、隱藏的嗎哪、白石、敲門的新郎 (歌五2 )、鐵杖、晨星、生命冊、神殿裡的柱子(二7、17、27- 28,三5、12、20)為象徵。

以曠野中的帳幕為比喻形容為天國(十一 1、19,六9,八3 , 四6)。

第八章的災禍是埃及的災禍。

渡過紅海和可拉的滅亡混合起來描寫神的子民得釋放(十二 15-16)。

先知當中的哈該提出啟示錄第六章的大震動,約珥則提出日頭變黑如毛布,月亮變為血,以賽亞提供的是眾星墜落,無花果樹的果子落盡,天如書卷卷起,以西結書第九章的蠍子,啟示錄第二十一章描寫的新耶路撒冷,啟第五章的書卷和第十章的小書卷,撒迦利亞書第六章的揭印和第十一章的橄欖樹。

榮耀救主的異象(一 12-20)出自出埃及記、撒迦利亞書、但以理書、以西結書、以賽亞書和詩篇的聯合。

在仔細研用修訂本聖經及其邊注以後得以掌握的對應章節中, 以上僅僅是少數幾處。

本書的這種現象不但十分有趣,而且極其重要,因為這意味著不能在其他領域擁有廣泛知識的人也能明白聖經。

那麼請記住,若無舊約聖經,啟示錄就是個沒有希望解答的謎,而若無啟示錄,舊約聖經乃是個未完結的故事。這就是它們之間的關係。

 

(3)與新約聖經的關係

新舊約聖經都可分為類似的三部分——舊約聖經可分為歷史(創世記至以斯帖記);經歷(約伯記至雅歌),和預言(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新約聖經則分為歷史(馬太福音至使徒行傳),教義(羅馬書至猶大書),和預言(啟示錄)。

我們已看到啟示錄是全部聖經的頂峰或目標,但此處只論到它在完成上述三部分中的關係。上述第一部分的主題是「基督」;第二部分是「教會」;第三部分「完成」。

所有這三部分集合起來在第三部分中完成即:

啟示錄第一章                     主題:基督

啟示錄二至三章        主題:教會

啟示錄四至二十二章    主題:完成

所以再說一次,若無此書,新約聖經就是個未完結的故事。 我們在舊約聖經裡看到地上的。我們在使徒行傳和書信裡看天上的。 在福音書裡,二者在基督裡聯合。 啟示錄是一部小聖經,我們在其中又看到天上的和地上的在基督裡聯合,所以本書既是新約聖經和舊約聖經各自的頂點和完成,也是全部聖經的頂點和完成。

但它又與聖經中某幾卷有特別的關係。讓我們加以思想:

 

(4)與但以理書的關係

但以理書是舊約聖經的啟示錄,而啟示錄是新約聖經的但以理書,這兩卷書密切相關,若無其中一卷,便不能正確研讀另一卷。 這兩卷書之間的確切關係如何極為重要,應當認識。兩卷書都涉及同一時期,但是但以理的眼界比約翰遠為廣闊,自然是這樣,因為但以理眼前比後來的約翰多了700年歷史內容。

然而從另一觀點著眼,約翰的眼界又比但以理這為寬廣,因為後者僅論到「地上」的事,而前者也涉及「天上」的,而且但以理局限於「時間」範圍內,而約翰將我們帶入「永世」。

換言之,關於主題,他們有共同的根基,但是但以理在約翰以前開始,而約翰繼續其後。

情況也可以用下面圖表來說明:

但以理書

啟示錄

論到四個帝國

論到一個帝國

巴比倫

瑪代一波斯

希臘

羅馬

羅馬

概括羅馬帝國全程

詳論羅馬帝國後期

地上世物

地上和天上事物

猶太人、外邦人

教會、猶太人、外邦人

以千禧年為結束

繼續向前進入永世

 

巴比倫的俘擄和拔摩島的俘擄越過若干世紀聯手談論審判和勝利。

我們還一定要從下列幾方面進一步思想啟示錄:

 

(5)與創世記的關係

在這一首一尾兩卷書之間,通過比較和對比,可發現最密切的聯繫,下圖表可使研讀者走上一條極為有用的查考路線:

比較

創世記

啟示錄

神

神

起初的天地

起初的安息

失去樂園

那樹與河

丈夫和妻子

末後的天地

末後的安息

複歸樂園

那樹與河

羔羊和新婦

 

對比

創世記

啟示錄

撒但勝利

撒但失敗

宣吿審判

神的面隱藏

宣吿咒詛

門向我們關閉

死亡制服眾人

淚濕眾人之面

驚怕隨黑夜而臨

被逐離生命樹

被逐離世上樂園

天使拒人進入

執行判決

我們將得見祂面

除去咒詛

門永遠不關

不再有死亡

擦乾一切眼淚

無驚怕因無黑夜

有到生命樹那裡的權利

天國繼承者

天使控人進入

 

在這兩卷奇妙的書中除上述以外,還可以找到許多其他比較和對比。它們彼此之間的關係正如基石和頂石;其餘各卷聖經是居於其間的上層建築。

所以這是一卷要去研讀的書,忽視它就是冒犯神,因為那意味著此書不值得讀,或不可能明白其含意,然而此書還是使人遺憾地遭到普遍的忽視。

對啟示錄應予以特別研究的幾個理由:

(A)  因它是個啟示、是個揭示。

(B)  因為應許研讀和遵守者以特別的祝福。

(C)  因為若不讀此書就不能正確理解聖經。

(D)  因為它全是關於基督的。

(E)  因為它比聖經中其他任何一卷所及更遠。

(F)  因為此書的象徵手法是聖經式的。

(G) 因它向我們揭示公義與邪惡長期爭戰中的最終勝利。

 

(6)與基督橄欖山講話的關係

受難周的星期四,耶穌和幾個門徒去橄欖山(太二十四章),祂曾在經上對他們論到關於聖殿的事:「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 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一同坐在那山上,門徒為要對耶穌所 說的更加明白,便問祂:請吿訴我們,甚麼時候有這些事?禰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預兆呢?

耶穌的回答在對觀福音書中(太二十四至二十五章;可十三 章;路二十一章),而第四福音書中沒有記載。

很顯然,門徒問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關係到耶路撒冷的毀滅,耶穌剛剛說過;第二個問題是關於基督降臨和世界的末了,其間已有將近1900年時間。

耶穌對兩個問題都作了回答,但兩個回答必須分清。 關於耶路撒冷毀滅的回答——發生於40年後的主後70年——記載在路加福音第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關於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則三卷福音書中都有記載(此處我們只引用馬太福音的)。

主首先說明此後將要來到的時代特點,這些特點是:假基督、 戰爭、饑荒、瘟疫和地震;然而祂說:「只是末期還沒有到」 (二十四6)。

第四至十四節涵蓋自那時至今的整個時期,並以有些一般化的言詞論到這世代的末了。

被問及的第二個問題——有關二次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是在自第十五節以下作出回答。

世界末了的預兆有三:「大災難」(二十四21);天上的兆頭 (二十四29);人子顯現(二十四30)。已說過,橄欖山講話在第4福音書中沒有記載;對此我們可能頗感驚奇:為甚麼?難道不會是因為約翰關於橄欖山講話的記錄是在啟示錄中作詳細報導嗎?無論如何,本書中的異象與橄欖山講話的細節精密相符,使我們斷定 啟示錄就是那講話的放大,約翰在橄欖山所聽到的講話有力地影響了他們傳給我們的最後啟示,這是確定無疑的,啟示錄的根基是七印,如書中所示,包括第六章至十九章,因為第七印是七號而第七號是七碗。

講話的次序是第一印,「基督」真的或假的(六2);戰爭、饑荒和瘟疫,而這也是在啟示錄中的次序,第2印是「戰爭」(六 3-4)、第3印是「饑荒」(六5-6)、第4印是「瘟疫」,帶來「死亡」(六7-8)。這些預兆是目前整個時代的特點。 但最後三印屬於世界的末了。

第5印是災難前(六9-11)、第6印是天上的兆頭(六12-14)、 第7印人子來臨(十九11-16)。

所以橄欖山講話與拔摩島異象彼此相符,基督講的是大體輪廊,而約翰見到的是全部事蹟。

馬太福音

啟示錄

長久兆頭

二十四章

六至十九章

1.           假基督(4-5)

2.           戰爭(6-7)

3.           饑荒(7)

4.           瘟疫(7)

第1印(六2)

第2印(六3-4)

第3印(六5-6)

第4印(六7-8)

世界末了兆頭

5.           災難前(15、21)

6.天上的兆頭(29)

7.基督降臨(30)

第5印(六9-11)

第6印(六12-14)

第7印(九11-16)

 

由於主在馬太福音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章的講話主要是關於末世的——自第二十四章十五節以下肯定如此,而自第二十四章十九節 以下也有可能——啟示錄中關於這方面的全部事蹟顯然有利於未來論者的解說,因為大災難,眾兆頭和主降臨尚待未來。

 

(7)與保羅關於主的日子之預言的關係(帖後二 1-12)

啟示錄預示的基督降臨並非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十三至十 七節中所示。未來論者認為帖撒羅尼迦啟示的位置是在啟示錄第三至四章之間,無論是不是這樣,第十九章十一至十二節的降臨是在世上的一次審判而不是對教會的祝福;而且在那以後便是千禧年 (二十章),而降臨到空中的那次並非如此。

保羅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帖後二 1-12 ),論到「主的日子」——並非如欽定本(二2)中之「基督的日子」,而這「主的日子」在舊約聖經預言中是在基督再來時在地上的一次審判。

保羅說的是,當一個未提名的「攔阻者」被除去以後,有一個 「大罪人」、一個「不法的人」要顯露出來。這人——根據一種觀點,我們認為就是敵基督——可以肯定就是約翰說的那敵基督 (約壹二 18、22,四3;約貳7)和啟示錄第十三章一至十節那第 1個「獸」〔但有人認為第2個獸(十三11-18)是敵基督〕。

關於敵基督的說法起出於但以理書,而且與基督在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十五節及以下諸節,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一至十二節和約翰在其書信和啟示錄中所說的有關,應從但以理書第八章 九至十四節、第二十三至二十五節,第九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第十一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等處查找參考資料。

聖經啟示兩個三位一體,一個是善的——父、子、聖靈;一個 是惡的——撒但、獸和假先知;兩個相對應,獸就成為基督的對應者,即敵基督。無論在帖撒羅尼迦書或在啟示錄中,敵基督都是在基督即將降臨以前顯露,並在基督降臨時滅亡(帖後二8;啟十九 20)。

 

15.研讀筆記

僅在啟示錄中才有的詞

引人注目的是本卷書中有不下107分詞在新約聖經中不見再出現,另外7個只在約翰的福音書中再見過,下表按希臘字母次序排列。

阿拉法和俄梅戛

一8、11, 二十一6,

紫晶

二十―20

 

二十二 13

那為阿們的

三14

 

 

每

二十-21

亞巴頓

九11

亞玻倫

九11

熟透了

十四18

熊

十三2

咍利路亞

十九 1、3-4、6

哈米吉多頓

十六16

 

 

茵陳

八11

 

B

 

 

 

青蛙

 

 

 

十六13

水蒼玉

小書卷

一串串葡萄

細麻

二十一20

十2、8-9-10

十四18

十八16,十九8、14

C

雹

銅的

綠瑪瑙

光明的銅

八 17,十―19,十六21

九20

二十一19

—15, 二 18

量?

黃璧璽

翡翠

金子的

六6

二十―20

二十--20

十七4,十八16

D

十分之一

冠冕

透明的

十―13; 二十―20; 一39

十二3;十三1;十九 12

二十一21

龍

 

 

第十二

十二3-4、7、9、13、16-17, 十三2、 4、11, 十六 13, 二十2

二十一20

E短

吐

擦

象牙

三16

三18

十八12

 

建築物

六百

 

二十—18

十三18 ,十四20

E長

二刻半小時

八1

那是

—4、8, 四8

I

碧玉

四3 , 二十―11、18-19

虹

四3,十1

 

 

K

 

熟

混合

 

琴

咒詛

用印封

 

七16,十六9

十四10,十八6

 

十四2,十八22

二十二 3

五1

眼前

大麥

如水晶

水晶

圍繞

肉桂

偷竊

三18

六6

二十—11

四6, 二十二 1

四 3-4、8-5-11

十八13

九21

 

L

香爐

八3、5

美味

十八14

M

漢白玉

咬

空中

額

十八12

十六10

八13,十四6,十九17

七3,九4 ,十三16,

十四1、9,十七 5,

二十4,二十二 4

大腿

作樂

吼叫

十九16

十八22

十3

N

尼哥拉党人

二 6、,15

 

O

未熟的無花果

在那裡

果子

猛力

六13

十二 6-14

十八14

十八21

雀鳥

 

尾巴

十八2,十九17、21

 

九 10、19, 十二4

   P

豹

斬首

第五

飛

擊打

十三2

二十4

六9,九1,十六10,二十—20

四7,八13,十四6,十九17

八12 

直垂到腳

?沖去

清晨

首先的和末後的

如火

紅

—13

十二 15

十一28;注:經文不符

—11、17, 二十二 13

九17

六4,十二3

 

PH

邪術

行邪述的

九21 – L.V.Text

二十―8, 二十二 15,

LVText

碗

五8,十五7,十六1-4 、8、 10、12、17,十七1,二十 —9

R

車

十八13?

 

 

污穢

二十二 11 ?

 

 

S

號

寶石

紅寶石

紅瑪瑙

細面

綢子

十八22

二十―19

二十―20

二十―20

十八13

十八12

鐵

綠寶石的

綠寶石

奢華

揮霍

奴僕

十八12

四3

二十一19

十八7、9

十八3

十八13

 

   T

他連得

四方

貴重的

十六21

二十—16

十七19(注:經文不符)

弓

紅璧璽

毛的

六2

二十―20

六12

TH

第二次的死

大:大地驚奇

二1 1,二十 14,二 8

十七6

香

十八12

U

紫色的

紫瑪瑙

九17

二十―20

玻璃的

玻璃

四6,十五2

二十―18、21

Z

發熱心

三19

熱

三15-16

 

 

有福了

七次(一3,十四13,十六15,十九9,二十6,二十二7、14)

永遠的神(一4、8)

「昔在」,過去;「今在」,現在;「以後永在」,將來。

基督徒的兩個環境(一9-10)

「在那拔摩海島上」、「我在聖靈感動(在聖靈裡)」(參考在歌羅西書第一章二節「在基督裡」),在歌羅西書,地上的和天上的、暫時的和永遠的、感覺上的和靈性上的。

 

基督在教會裡(一13-16)

「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職分上的尊貴。

「胸間(前)束著金帶」——這位完全人裡面有女性的溫柔。

「祂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完全聖潔。

「眼目如同火焰」——敏鋭的分辨力

「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意味著執行審判。

「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有一切音樂曲調(參十四2,十九6;結四十三2)。

「祂右手拿著七星」——這是權柄,並賜權柄給神所任命的教會使者(一20 )。

「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劍」這個詞是宣講真理。

「面貌如同烈日放光」——眾教會是燈;眾使者是星;主是太陽(參賽三十16)

 

基督的親口啟示(一 17-18)

祂的永遠存在:「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

祂的永遠生命:「又是那存活的」。

祂的贖罪犧牲:「我曾死過」。

祂的完全得勝:「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

祂的至高主權:「(我)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七個教曾(二至三章)

這兩章在歷史方面和屬靈方面都至為重要。

請參閱地圖29,看看這幾處——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

應注意在前三封信中,「聽」(二7,二 11,二 17)的勸吿在給得勝者的應許以前,而在後四封信中那「聽」(二29,三6,三,三22)的勸吿都在最後。

七個教會中有兩個——士每拿和非拉鐵非——未受責備。主有些事要責備其中三個教會——以弗所(二4)、別迦摩(二 14)和推雅推喇(二20)。有兩個教會受譴責——撒狄和老底嘉,但在撒狄有幾名是「配得過的」(三4)。

只對在書信中屬於單數的教會發出「要悔改」(二5,二 16, 三3,三19)的勸吿。目前這四個具體的地方教會中只有一個尚存;別迦摩、以弗所、撒狄和老底嘉已經消失了,但在士每拿、推雅推喇和非拉鐵非仍有教會。

在這七封信中主都說「我知道」(二2,二9,二 13,二 19,三 1 ,三8,三 15)。

第一章十三至十八節中對「人子」描述的細節都根據每個教會的特點配置這七封信中。

給以弗所,拿著七星的(一16 , 二1)。給士每拿,「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一 17-18,二8),給別迦摩,那把有「兩刃利劍」(一16, 二 12)。給推雅推喇,那「眼目如火焰」、「像光明銅」(一14-15,二 18)的神之子。給撒狄,那有「神的七靈和七星」(一4、16,三1)。給非拉鐡非,拿著那「鑰匙」 (一18,三7)的。給老底嘉,「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一5,三14)。

每封信中都有的七個共同成分如下:

 

以弗所

士每拿

別迪摩

推雅推喇

撒狄

非拉鐵非

老底嘉

稱呼

二 1

二 8

二 12

二 18

三1

三7

三14

稱讚

二3、6

二 9

二 13

二 19,24

三4

三8、10

(無)

責備

二 4

(無)

二 14-15

二 20-21

三1

(無)

三 15、17

勸說

二 5

二 10

二 16

二 25

三2-3

三11

三 18-19

警戒

二 5

(無)

二 16

二 22-23

三3

三11

三18

忠吿

二7

二 11

二 17

二 29

三6

三13

三22

應許

二 7

二 11

二 17

二 26-28

三5

三 10、12

三 20-21

 

各教會特點如下:以弗所——靈性衰退,士每拿——勇敢堅 忍,別迦摩——錯誤的寬容,推雅推喇——與世俗妥協,撒狄—— 虛偽的信仰,非拉鐵非——真實忠誠,老底嘉——致命的冷淡。

 主對以弗所教會說:「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二2)帖撒羅尼迦教會的特點是「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因愛心所 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帖前一3)當信心、愛心和盼望消失時,工作、勞碌和忍耐都成為枉然。

人們一般不接受這些教會是表現基督教會自最初直到目前這段過程中先後情況的觀點。

然而關於這問題有三點值得提出:

(a)  這些信是寫給亞洲七個敎會的,但這並不意味著不能將信中所說作為廣泛的運用,正如在全部啟示錄中有些啟示的運用不是異象顯現時期所能預見那樣。

(b)  選擇這七個教會而將亞洲兩部的其他教會排除在外,必然在蘭塞(Ramsay)說:「它們處於將該省人口最稠密、最富庶,和最有影響的西部中心區結在一起的環形『大道上』的理由以外另有意義。」

(c)  這些教會的狀況按所記載次序,確實好像與整個時代中全世界教會各時期的狀況相符。

以弗所教會時期:接近使徒時代結束時,靈性逐漸衰落;第 1世紀。

士每拿教會時期:教會受逼迫直到狄奧克裡先(Diocletian)時代;第1-4世紀。

別迦摩教會時期:教會在康士坦丁( Constantine)領導下與政府聯合;授權時期;第4-6世紀。

推雅推喇教會時期:中世紀黑暗時期,直到路德(Luther)年代;教皇統治時期;第6-16世紀。

撒狄教會時期:基督教改革和新教時期;第16-19世紀。

非拉鐵非教會時期:信仰復興和福音運動時期;第19世紀。

老底嘉教會時期:基督教晚期;末後時期直到基督再來;第 20世紀。

這個問題不能武斷,而需詳察。

 

寶座

啟示錄基本上是一卷關於寶座的書,其中「寶座」這個詞出現 45次之多,而在新約聖經其餘各卷僅出現16次。與其在「蝗蟲」或 「666」問題上花費時間,不如對寶座問題多作些思想。第四章是寶座章。

24位長老(四4)

他們代表新約聖經時代的所有聖徒,有12支派和12使徒,這些都在第二十一章十二和十四節提到。使人印象深刻的是一切蒙救贖者都「在寶座周圍」;他們是坐著,表明完全安息;他們「身穿白衣」,表明完全純潔;他們「頭戴金冠冕」,表明完全得勝,這是一切得救之人的前景,蒙救贖者將來與主的關係在第四章十至十一節述及。

4個獸(四6-11)

我們已經指出這些「獸」與第十三章裡那些「獸」的不同,根據欽釘本翻譯,第四章的「獸」是低等的。

在第十三章裡的那個詞(therion)意味著兇猛。但在第四章的用詞,(zoon,在本卷共用20次)表明有生命。

這觀念對猶太人不會新奇,因為在舊約聖經中提到過這些生物,著稱的有以賽亞書第六章和以西結書第一和第十章,是關於基路伯和撒拉弗(參創三24)。

關於這些生物有不下14種解釋——大多荒誕不經——但我們需要知道或能夠知道的是第四章七節和以西結書第一章和第十章中關於他們的描述;他們是神的使者和神旨意和審判的執行者。

他們代表生物中四個極為明顯的等級——「獅子」,眾獸之 王;「牛」,眾家畜之王;「鷹」,鳥類之王;「人子」,一切受造之物的王。

要特別注意他們的「眼」和「翅膀」,因這兩樣器官最有力地展示生命的特點,作為神的代理人,他們敬拜祂(四8-9)。

 

封嚴的書卷(五章)

第五章第一節可有兩種解釋:(a)按修訂本所譯「裡、外都 寫著字,用七印封嚴了的書卷」;或(b)「裡外寫著字,外面用七印封嚴了的書卷。」哥若替亞斯(Grotius)、贊恩(Zahn)前者的「外面」指也寫著字,而後者則指封著印,古抄本裡外兩面都寫字是公認的事實,這情況在以西結書第二章十節論到過,但我們不能肯定啟示錄第五章一節的書卷是否也這樣,若果如此,則看來是表明這書卷內容是豐富的。

書的內容則更為重要,關於這方面可以數出不下十六種意見, 但從第五章其餘部分來看,書卷的主題顯然是「救贖」,證據就在提到「羔羊」(6、8、12-13)之處和「用禰的血……買了……歸於神」和「曾被殺(的羔羊)」(9-12)這些話中。

人的產業曾因罪而喪失,但因羔羊的死已失而復得,這就是只有祂配「展開那書卷」的理由。

這解釋排除兩種看法:(a)書卷的內容沒有啟示出來;和 (b)其內容即第六至二十二章中所述。

 

音樂

這充滿了恐怖事物的書也充滿了美妙音樂。歌唱記載(四8、 11, 五8-14, 七 10-12,十一17-18,十四2-3,十五3-4,十九 1-2、5-7)等章節內,並且都是歌頌救贖得勝。

千千萬萬,穿著閃光衣裳,蒙救贖的聖徒大軍,

湧上那光明崖崗;

結束了,都結束了,

他們與罪和死的爭戰;

金門怦然敞開,

讓那得勝者們進來。

阿利路亞!聲何湧躍,

萬千琴音,聲何嘹亮;

預告得勝曙光!

這一日阿!萬物為它而創造!

歡樂吧!過去一切愁煩,

已得千萬倍報償。

柯福教授(Dean Alford)

 

全能者

這名稱在啟示錄內出現9次,而在新約聖經只引用過1次(林後六18)。啟示錄中用了9次(一8,四8,十一 17,十五3,十六7、14,十九6、15,二十一22),這詞的意思是掌握一切的那一位,神自然如此,但基督也是這樣(十五3)。魔鬼有能力,但它並非全能,基督比強壯者更強壯。

 

第二次來臨

啟示錄的主調之一是確認基督將再來,這曾宣吿了8次(一7,二25,三3、11,十六15,二十二7、12、20),而若「以後永在」 可以被認為是與再來有關的話,那就還有另外3次(一4、8,四8)。

無論在這些段落或其他提到基督再來的段落中,所說的都不可能是靈的不斷來臨,而是如祂初次降臨一樣明確的一次顯現,儘管情況大不相同,當時是在軟弱的情況下,而下一次卻將在大有權能的情況下,當時是開始祂的救贖工作,而下一次卻將完成了。

根據新約聖經,沒有哪件事比基督將要再來更為肯定了,而這最後一卷的最後一章,更將這事肯定說了3次(二十二7、12、20)。

至於基督何時再來,我們不知道。有人認為祂可以在任何一刻來到,但這絕不確實,有理由認為祂再次顯現以前一定有某些事件發生,無論如何,基督徒的態度應該是急切盼望。

對世界即將改變,而且是改變為基督化的想法,聖經上無此證據,相反,如摩爾根(Milligan)所說:「向一個有罪的世界所宣吿的,處處都是關於審判的,而不是拯救的信息。」基督並不是藉世界向祂臣服,而是廢除世界取得勝利。並不是把黑暗轉變為光明或光明轉變為黑暗,而是光明日益放光,而黑暗愈益黑暗。唯一的信條就是遵照這卷書的教訓:基督將從天上回來「審判活人和死人」。

第二次降臨所用的三個詞---- apokalupsis、epiphaneia、parousia,在啟示錄中一個也沒出現,而只提到一個「來」 (erchomai)字;這個「來」字兼具另外那三個詞的意思,但沒有對之作詳細說明;這應引導我們在理解和運用這些詞句時小心謹慎。

 

人類

祂曾對亞伯拉罕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保羅曾提到「猶太人、是希利尼人(外邦人)……神的教會。」(林前十32)這在時間上相隔甚遠的兩段表明神的同一個旨意,即全人類都是救贖之恩的目標。揀選以色列是手段,不是目的,而在舊約聖經先知書中有許多段宣吿這一個事實(賽六十3,六十一9;耶十六19)等。

但以理提到猶太人和外邦人,而約翰更提到神的教會。外邦人和猶太人同樣蒙福;這在啟示錄中有充分證據,明顯的是出現7次之多的「族、方、民、國」這個詞句(五9,七9,十11,十一9,十三7,十四6,十七15;參但三4、7 ,五19,六25;約壹二2 )。 這是真正的普世教會觀,一切信徒的合一,一種不能由協商會議安排,而是一個屬靈事實的普世教會觀。神教會的擴展「遠遠超出地中海沿岸和凱撒門的統治以外」;這在啟示錄中表明得很清楚。

 

不再

將來的福分如此之大,以至在啟示錄中只作負面描述,這就是書中所說的:「不再饑、不再渴、不再有傷人的日頭、不再有炎熱、不再有時日、不再有海、不再有眼淚、不再有死亡、不再有悲哀、不再有哭號、不再有疼痛、不再有殿、不再用日、月、光照、不再有黑夜、不再有罪惡,不再有咒詛。」(參七16,十6,二十 一1、4、22-23、25、27,二十二3、5 )作為異教羅馬的巴比倫,其傾覆之滅頂之災也在於她曾享受的諸美物,「絕不能再見了」(十八14,21-23)。由於傾覆,她將不能再經商(11-13)、不再有珍饈美味奇珍異寶(14)、各樣奢侈品(十五17)、音樂 (22)、手工藝術(二)和社會福利(23)、對神的子民而言,「不再」有的是一切罪惡和愁苦之事;而對於未蒙救贖者,「不再」有的都是那些美事。

 

聖靈

啟示錄的教訓符合三位一體說:這可從首次提到聖靈的章節中看出來:「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祂寶座前的七靈(聖靈的豐富)……(和)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一4-5 )

在這卷書裡有18次提到「聖靈」;這教給我們一些深奧的真理。

雖然那些信(二至三章)是主給七個教會的,卻吩咐他們要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二7、11、17、29,三6、13、 22) ,「七靈」(一4,三1,四5,五6)這個詞出現4次。

約翰經歷到的聖靈的(一 10,四2,十七3,二十一 10);祂也與每位信徒都有極為重要的關係,而至終是聖靈和教會,也是教會藉著聖靈對基督說「來」(二十二 17)。

 

國籍

「海也不再有了」(二十一 1),對此一般認為按字面解釋,作為分隔因素的海將被消除,通常忽略了這個解釋的科學性,或是由於以為那「新天新地」將使海的存在沒有必要而將這個難題略過了。

當然,這個看法有其合理性,而且可能證明是正確的,然而正因本書是一卷充滿象徵的書,此處的「海」難道不可以有很不同的意思嗎?這些詞在別處曾被象徵性的應用是個事實。對但以理書所說的「有四個大獸從海中上來」(七3),我們雖不以為它們是來自地中海,因為那些獸、獅子、熊、豹,以及那無名獸所代表的不是野獸,而是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和羅馬諸帝國。這雖然意味著那四國的民從世上其他眾民中興起為王,因而那個海代表列國。

照樣,當我們讀到「一個獸從海中上來」(十三1-2)時,聯想起但以理書第七章的「獸」,就不按照字面解釋「海」;所以象徵性地看,「海」就意味著列國。若因這個觀點理解啟示錄第二十一 章一節中的「海」,就必然意味著將來當神的旨意實現時,國籍將不再有;國籍曾經是世世代代的禍因。

威爾斯魏爾士(H.G. Wells)在其搶救文明中的觀點是,當消除了國籍時,世界將會好得多,想到現代大批的國家,長此以往, 情況將如何!就此浩森遜(Tennyson)說:「因我沉浸于未來,遠及人類眼界以外,看到關於世界的異象,和一切將來的奇跡,當他繼續描寫那異象如下時——戰旗卷起,戰鼓不再擂響,在那世界聯合政府,人類的社會上。」婁克斯裡(Locksley Hall)

這表明他也看到了世界無國界化的可能性,一個「海也不再有了」的時代。

聖經上對這世界的遙遠前景說得不多,但我們可以肯定,目前使之不可能統一的諸因素將再也不存在。

 

16.啟示錄的永遠價值

I.這是一卷啟示主耶穌基督的書

開頭幾個字彈出此書的主調,也是它的真正名稱,「耶穌基督的啟示」。至於這幾個字的意思,意思不一,有以下幾種:

(a)  啟示祂自己,正如一座雕像的揭幕,或

(b)  關於祂的啟示,神藉以使祂為世人所知;或

(c)  由祂發出的啟示,是關於將來的啟示,早已由神賜給祂, 要祂啟示我們的。

後兩種解釋肯定正確,是基督啟示關於將來的事,但因將來的事完全結合在祂裡面,啟示就必然也是關於祂的,所以是「耶穌 基督所賜的和關於耶穌基督的啟示。」

在一切進化中,運動總是從簡單到複雜;這也應該作為研究這卷書的特點,我們一定不要從那些奧秘的七印、七號、七碗等入手,而是要從十分簡單明確的,從基督的啟示入手,而若我們曾更好好愛祂,就必從這書上更多地看見他和明白祂。首先學習肯定能認識的,然後再接近我們可能達不到那麼清楚明白的東西,所以請拿起這卷書,閱讀其中關於基督的部分,或關於基督的啟示,這裡所提供的;是關於祂是何人,而非祂在何處或祂做何事,啟示中給了主大約25個名字或稱號。由於探究領域廣闊,讓我們將這些啟示 分為個人的、職分的和天命的三個方面跟次進行查考。

(1)         關於基督個人方面的啟示

此處我們一定要找出向我們啟示多方面神性中之某一方面,和祂自己是誰,以及對人類而言是誰的那些名字,這大約有一打之 多,有的論到祂的神性,有的論到祂的人性,還有的將這兩方面結合起來。

(i)   祂的神性——祂是第一章八節中的「神」和「全能者」; 第二章十八節中的「神之子」;第十五章四節中的「主」;第十六 章五節修訂本中的「聖者」,第十九章十三節中的「神之道」;第三章十四節中的「阿們」(或「真實者」)。

(ii)  祂的人性——祂是第一章十三節中的「人子」;第十四 章十二節,第二十二章十六節中的「耶穌」;第一章一節中的「耶穌基督」。

(iii) 神——人——祂是第二十二章二十節中的「主耶穌」; 第二十二章二十一節中的「主耶穌基督」。

這多種多樣的名字,暗示許多深奧的道理吿訴我們。

關於子與父的同等;

關於祂之並非得著的聖潔本質;

關於祂「就是」永遠真理,而非僅僅明白和論到真理。

關於祂之承受人性;

以及關於贖罪的犧牲,並通過受死得到至高尊位。 所以我們應當敬拜此處所啟示出來的他。 還應從這卷書中找出。

(2)         關於基督職分方面的啟示

就是那些關於主成為怎樣的和為人作甚麼,而非關於祂自己是甚麼的稱號。例如:

祂是第十一章十五節;第十二章十節;第二十章四和六節中的那位「基督」、「彌賽亞」 ,履行神使命的神的受膏者。

祂是第三章十四節中「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很可能與在本書中所宣吿的有關。

祂是第十五章三節,第十七章十四節,第十九章十六節中的那位「王」,這稱號論到祂之將統治世界和君主政體原則之完滿實現。

祂也是第六章十節中的那位「主」,全世界至高無上的主宰和治理者。

然後還有,因缺乏一個比較更全面的詞,我們姑稱之為。

 

(3)關於基督天命方面的啟示

劃歸這一類的稱號是象徵性和哲學性的,全面表達主與時間和萬物的關係,在一些情況下特別是與救贖的關係。例如:請看第二十二章十三節的這三個稱號。基督是「阿拉法和俄梅戛」。這是希臘字母表中的第一個和最末一個字母,帶有暗示「文獻」的含意,此處可能象徵關於啟示的文獻,以基督為其全部主旨的聖經,以及一切處於其第一個和最後一個字母開始。

祂也是那「首先的和末後的」,這稱號好像是象徵歷史,因而,可能意味著基督是包含一切在內的完全無缺之人,是全部歷史之冠。

還有,祂也稱為「初和終」;這看來是關於創造和時間的,也就是說,祂處於時間的兩極,是創造的起因,維持者,和使之完全者,這些稱號是深不可測的。

關於祂的復活,祂在第一章五節被稱為「那首生的」。 在第五章六節以及本卷他處26次提到的「羔羊」,這個名稱自然是論到救贖的,並且使我們回憶起在埃及的逾越節。

祂是猶大支派的「獅子」,這個形像表示王權,並使我們回想起雅各給猶大的祝福;彌賽亞王將要來臨的應許,就是通過該支派賜下的(創四十九9-10)。

基督在本卷第二十二章十六節中,也被稱為「大衛的根和後裔」,意思是祂既先於,又後於大衛;大衛從祂而出,祂又從大衛而來,祂是出產者,也是結果。這是個天命的稱號,如同旨意立即顯明。

祂也是第二十二章十六節中的「晨星」,說明祂是那永遠之晝的賜予者和迎接者。

這卷書用了那麼多名字和稱號向有眼可見的人啟示神聖的主, 鑒於此,我們唯有加入眾長老、活物,和那成群天使的隊伍中,去一同敬拜讚美那羔羊。

 

II.本書對現代的忠心信徒是個鼓勵

在一個如此滿了罪惡、痛苦,和憂愁,如此滿了無定和兇殘野心的世界裡,基督徒的思想感情,信心盼望,有甚麼落腳或拋錨之處嗎?

若是沒有,我們就是眾人之中最可憐的了;但我們的情況並非如此,因為「基督是全部歷史的中心和關鍵。」

這已在啟示錄中藉祂與教會(一至三章),與天上的次序(四至五章)、與這背道的世界(六至十九10)、與千禧年國度(十九 11至二十15)和與一切未來時代(二十一至二十二章)的關係表明出來。正因如此,「基督必能使人滿足」。祂「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祂是從神那裡來到我們中間的先知;是從我們上達於神的祭司、是萬世之王;耶穌是基督和主。

因此,信徒能說:

禰,基督阿!是我要的一切,

超過一切我在禰裡面所發現的。

 

III.本書是關於歷史結局的啟示

在這世界上存在有對和錯、真理和謬誤、光明和黑暗、聖潔和罪汙、公義和不義、天堂和地獄、基督和撒但;這些不止息地彼此相爭。看起來惡勢力常常得勝而善不能敵。巴比倫、獸、假先知,和魔鬼好像統治世界。正是當這種想法使我們消沉時,我們應重讀啟示錄,看巴比倫傾倒毀滅,獸和假先知被拋入火湖,撒但被扔進地獄,最終得勝的不是錯謬、黑暗、罪惡、不義、地獄,和撒但, 而是正確、真理、光明、聖潔、公義、天堂和基督。

那在世上戴過荊棘冠冕的頭將要戴上許多冠冕,「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最後的異象不是關於雅典及其才智、巴比倫及其奢華、羅馬及其權勢、巴黎及其時尚、紐約及其貿易,或倫敦及其顯赫,而是關於象徵人物的新耶路撒冷的。妓女、獸、假先知、惡魔、蝗蟲、青蛙,以及毒蛇,統統一掃而光,而那曾被殺的羔羊則坐在宇宙寶座上,取得最後的永遠勝利。

那麼,這就是救贖史劇的尾聲了,始于樂園的歷史在耶路撒冷城吿終;兩者之間挺立著十字架。藉這十字架,已將樂園的悲劇變為耶城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