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大陸人傳福音

 

目錄:

01我們是基督的使者                          02奉命行事

03透過中華文化傳福音                       04建立關係

05聽也許比講更重要                          06身傳重於言傳

07切忌“屬靈的黑話”                       08成為一個虛心的人

09莫輕看了“小事”                          10醜話說在前面

11說到罪,罵自己                            

 

01我們是基督的使者

〖 1.自我認同的危機 〗

  “我是誰”?這是人的自我認同問題,古今無數人對此的回答,說仁者見仁也好,智者見智也罷,所見的皆為一己之見,一得之見,縱然所見極是,也總令人感到缺點什麼,癥結就在於他們是從有限的人而不是上帝出發來確定人的身份。而從有限中來的總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轉瞬落空。更可惱的是,這在有限中對自我的界定,總是與罪牽連,跟矛盾糾葛在一起,常常使自我陷入分裂之中。就說這個人字吧,現實中的我明明是人,但卻又時常感到自己活得不像一個真正的人,這現實的我與理想的我的對立表明,從人有限而且有罪的存在境況出發,人是不可能不發生自我認同的身份危機的,人不知道“我是誰”是自然的,因為他們處在了一種人與上帝隔絕的狀態中並且拒絕傾聽上帝的聲音。人不信上帝的存在,於是,他就不知道自己是誰了。
  
  人若不知道誰是上帝,就永遠也無法確定地知道我是誰,或者說他所知道的關於我是誰的一切,都將化為泡影。
  
  只有上帝能回答人問的問題:“我是誰”。因為人是上帝造的。
  
  “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林後 6:16,18)。主耶穌告訴門徒們:從此以後,我乃稱你們為朋友。聖經上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我是上帝的兒女,這就是基督徒對“我是誰”的回答。
  
  當年,保羅信了主後深情地說:“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 3:8)。從那以後,他喜歡用的一個自我稱呼就是:奉上帝的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在華人通用的“和合本聖經”中,是這樣翻譯《哥林多後書》第五章第二十節的,“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借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
  
  “我們作基督的使者”一語,《當代聖經》譯為“我們是基督的特使”,天主教的《思高本》譯為“我們是代表基督作大使了”,《聖經新譯本》譯為“我們就是基督的使者”。幾個主要的英文翻譯本也都翻譯成“We are.."。
  
  “作”與“是”僅僅一字之別,但意思卻大有區別:幹什麼事情,從事某種活動,或者充當什麼代表,都可謂“作”,就好像你雖然不是木匠,但你也可以作木匠活;你是李四,卻可以充當張三的代表。
  
  而“是”則表明了一種歸屬關係,所有關係。你是木匠,所以你才會作木匠活。你是罪人,所以你才必定犯罪。保羅的話回答了兩個方面的問題:就基督徒與基督的關係而論:我們是誰?答,我們被基督任命作大使了;就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關係來說:我們是誰?我們是代表基督來到他們中間作大使的;合而言之:我們是基督的使者。
  
〖 2.我們是基督的使者 〗

  當保羅說“我們是基督的使者”時,他所說的“我們”首先指的是他與提摩太。但同時也包括了每一個基督徒,只要人信了主,他就是基督的使者了。
  
  我們是基督的使者,這是一個何等令人震憾的思想。基督是誰?他是上帝的獨生子,是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中的聖子,是永恆的道,這道就是上帝。我是誰?芸芸眾生中一個普普通通的凡夫,一個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人的浪子,但基督居然任命我們作他的大使,成為他的代表,不可思議!不可思議!
  
  若按照人的標準衡量,哥林多教會中的眾基督徒稱得上聰明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出身於名門望族的也不多。在基督徒中,這樣的境況到如今有多大變化呢?有,但不多。基督徒若與世人在才智、能力以及地位上相比,恐怕還得應了那句老話: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所以,我們是基督的使者,這不是因為我們有什麼資格能勝任,而是儘管我們生命中有許多的“不是”、罪,根本不配成為基督的使者,但耶穌還是憐憫了我們,任命我們為他的使者。對此,基督徒能說出的感受只有兩個字:感恩。
  
  基督賜給我們的身份太尊貴了!基督徒絕對不當自卑。
  
  基督徒當然要降卑自己,他本是塵土,來自塵土,又歸於塵土。塵土就是揚起來了,也高不到哪裡去,更長久不了,早晚得落到地上。並且這是污染了的塵土,是有細菌、毒菌在其中的塵土,是隨著風飄蕩的塵土,是即使在最高處也帶著墮落的本性的塵土。
  
  但就像比哈路威(RichardHolloway)所說的那樣,“我雖然是塵土,但卻是不甘平庸的塵土,是有夢想的塵土,是預感到自己會變得美麗而高尚的塵土,有榮耀在等待我,有美善的結局為我預備好,有產業等著我去繼承”。超越這一切,基督徒是上帝用塵土所造的不同凡響的塵土,是在基督裡上帝使之重生的新人,因此,基督徒絕對不能輕看了上帝賜給自己的恩典和使命。無論在這個世界上蕭蕭灑灑走一回也罷,默默無聞地過一生也好,基督徒都要作為基督的使者出使一生。
  
〖 3.任重道遠 〗

  以前我不明白:既然你們基督徒信上帝,又說天堂怎麼怎麼好,那你信主後卻為什麼不急著到哪裡去?信主後我漸漸懂了,這是因為上帝有一個大使命留給了基督徒:傳福音。福音是要在地上傳的,到了天堂就沒這個需要了,大家都是信主的,從彼得、保羅、奥古斯丁、到路德都在那裡,向誰傳啊!因此,基督徒若不傳福音,那他活在人間就不止是虛度光陰了,更是對不起主,因他辱沒了自己那無比尊貴的身份─基督的使者。
  
  天底下哪裡有大使不出使的道理呢?
  
  基督徒若不是拒絕了基督,就斷不能拒絕接受基督使者的身份。但許多時候,我們雖然想傳,但卻覺得心有意而力不足,說我不行。誠然,你我的確不行,上帝也知道我們都不行,但他既然賜我們基督使者的身份,他就一定已經把與這個身份相稱的能力賜給了我們,愛我們的上帝絕對不會強迫我們作力不能及的事情。只要我們有傳福音之心,上帝就一定會把傳福音之力源源不斷地賜給我們。
  
  基督徒要敬重上帝賜給自己的身份,在日常生活中,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任何一個國家的使者,在他所去的地方,都會非常小心不要丟了身份。個人事小,就是丟了臉也沒什麼;但天下社稷事大,使者絕對不能使自己所代表的國家蒙羞。基督徒在人世間所承擔的角色,比一個國家的大使重多了,他代表的是基督─創造天地的主,他絕不能讓上帝蒙羞。
  
  用什麼詞彙能表明基督徒敬重自己是基督使者的身份呢?我想到了兩個成語:任重而道遠;鞠躬盡奪,死而後已。

02奉命行事

〖 1.大使命是命令 〗

  基督徒傳福音是奉命行事。
  
  那命令是基督徒都熟悉的,被稱為“大使命”,載於《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的最後一段。“大使命”是耶穌宣告的,這也是基督徒所熟悉的。人不熟悉的是自己的心,它是否真的承認耶穌是主。當基督徒口裡、心裡承認耶穌是主時,他就承認自己是基督的僕人了。
  
  “大使命”是主對僕人說的。
  
  “大使命”是命令。它不是供人酒足飯飽後來閒聊的,有一句也可,沒一句也行;也不是供人來討論的,你願說東就說說東,願說西就說說西;也不是一個合理或者不合理的建議,你可以接受它,也可以不理睬它。“大使命”是命令,它既然是命令,基督徒就要培養一種態度:即對命令如何反應。命令所要求於人的反應只有一個:就是必須堅決執行。當過兵的都知道,一道命令傳下來了,不論你是否理解,喜歡不喜歡,周圍的環境、條件和機遇如何,你的反應都必須是堅決執行,沒有商量的餘地,正所謂軍令如山倒。
  
  “大使命”是主的命令。就是一國的將軍、元帥,若與耶穌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耶穌是天地的主,他的命令是至高者的命令。並且,這命令是在一個極其重要的特殊時刻發佈的:就是主離開他的門徒被帶到天上之前。它是臨別之言。古語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那善言不止出自肺腑,更是至關重要。耶穌的話不是在他將死前─被釘上十字架時說的,而是在他復活後說的,所以,這不是死言,彌漫著決別的無望;而是生言,充滿了生命的希望。在那樣的時刻,耶穌把這樣重要的使命託付留給了基督徒。
  
  因此,基督徒一定要懷著一顆敬畏主的心去思想大使命。缺乏一個敬畏的心,基督徒不但看不到自己的偉大使命,也缺乏奉命行事的動力。
  
  至高者向我發出了至關重要的命令,我必須聽從。
  
〖 2.調整心態 〗

  命令是要帶領人、引導人、督促人去行動的。
  
  但動機在行動之先。基督徒不能不經常問問自己:我是不是準備好了一個健康的心態來聽主的命令。什麼是健康的心態呢?這就是願意相信,願意順從。在《追隨耶穌》一書中,潘霍華(DietrichBonhoeffer)說:“唯有相信的人才是順從的,而且也唯有順從的人才相信。。。只有當信仰包含著順從時,才是真正的信,這絕不能沒有順從;換言之,也只有在順從的行動中,然後信才成為信”。相信傳福音是主的命令只有信到這樣的程度才是真信:就是相信這是主直接命令我的。只有感受到了大使命就是對我講的,基督徒才是聽到了主的話;只有感受到這命令具有絕對的權威,不容作含混的解釋,不能不順從並開始行動,基督徒的那一顆心順從的才是命令他的主。
  
  當年,保羅曾經與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姐妹分享了自己傳福音的心靈歷程。他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 9:16─17)。
  
  在傳福音中,一顆順從主的心,可以表現為“甘心”與“不甘心”這兩種心態,雖然它們有層次不同的區別。
  
  “甘心”的心態就是對傳福音有強烈的負擔,渴望人們能聽到福音,相信主,無論如何,總要救一些人。以色列人的大先知耶利米當年所經歷的就是這樣:如果他不再提起上帝,不再奉他的名講話,上帝的話就像火在他的心中焚燒,鑽進他的骨髓,使他不能再抑制自己不傳講上帝的話,實在不能了。這就是保羅所說的“不得已”,有了這樣一種“不得已”的心態,基督徒傳福音的願望就好像水向低處流一樣自然,他傳福音的熱情就會像古詩所說的那樣不可竭止: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沒有聖靈的感召,人心不可能產生傳福音的深深感動;但人心若是拒絕被感動,它也不會感受到聖靈的感動。為了奉命去傳福音,基督徒必須精心照料自己的心田,使之易於被聖靈所感動,無論是聽佈道、講道,還是聽聖徒的故事;無論是在電視中還是電臺中看到聽到那些從來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們的境況,還是遇到自己的鄰居、朋友、同事,基督徒都要善於聽到主對自己的命令:你向他們傳福音吧。
  
  不“甘心”也是一種心態,雖然保羅使用“不甘心”這個詞彙的意思是什麼我們不清楚,但那經驗我們是清楚的:即一些時候我們並沒有處於一種最佳心境─心甘情願地去傳福音。我們的熱情似乎消退了,我們的心靈受到傷害,我們的情緒有些消沉,我們似乎灰心喪氣,向一個人傳福音傳了好幾年了,但卻似乎沒有什麼效果。在這種種的精神狀態下,傳福音就成了“心不甘,情不願”,如何還能去傳呢?
  
  能。
  
  訣竅就是牢記住保羅所說的的那句話,就是:即使我不甘心,但“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因此,我就要傳。
  
  傳福音是主命令基督徒必須承擔的責任。基督徒盡自己向世人傳福音的責任,就是對上帝盡忠。基督徒即使在自己心情不順的境況下也盡心履行自己當盡紡責任,這也是順從主的表現。
  
  凡責任所要求於人的,並不一定都是人所樂意作的事情,恰恰相反,它常常是人不樂意作的。但不論人願意不願意作,責任之謂責任,就在於它要求人必須去作。
  
  我們不能不景仰古今的許多聖徒,他們傳福音的熱情就如大江東去,不盡不休。他們所面臨的外在環境不可謂一帆風順,他們的內心也不是死水一潭,從來就沒有什麼波瀾起伏。不,他們也和我們一樣面臨內外的爭戰,而他們不同於我們的就是無論歷經了多少風險,他們都沒有忘記自己對上帝的那一份至重至誠的承諾:打自己當打的仗,跑自己當跑的路,竭力得上帝的喜悅。
  
  這對我們是一個很好的激勵,就是我們當我們進入了靈魂的黑夜的時候,我們要告誡自己,不能因為自己的情緒不好、感覺不對頭就不去傳福音了。我們要在禱告中不斷提醒自己,不可忘記了自己的責任,不可忘記主對自己的委託,不可忘記自己對世人應盡紡一份責任,不可以心情不好為藉口拒絕服從主的命令。
  
  從責任感出發去順從主的命令,這絕對不意味著我們變成了一個冰冷冷的木頭人、機器人,完全忽略我們的感情、感受和情緒,只是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在這樣的時候,只要我們不停止禱告,不停止讀聖經,不停止和弟兄姐妹在一起敬拜上帝,聖靈就會一直在我們心中作工,即使我們覺察不到。但我們漸漸會感受到,就在我感到自己的靈性好像枯乾的時候,主依然沒有離開我。他的恩典,他的愛如活水泉源,源源不斷地流入了我乾渴的心田中,激勵著我傳福音。活一輩子,傳一輩子,至死方休。
  
  無論我們“甘心”還是“不甘心”,我們都要傳福音,這就是基督徒的心志。

03透過中華文化傳福音

〖 1.吵了一千多年的架 〗

  主後635年,基督教傳入中國。此後,不管在華傳福音的基督徒持什麼樣的神學觀舊點,他總得同中華文化打交道。孔漢思在《中國宗教與基督教》一書中,把打交道的七種模式概括為三大類型:一是外表的同化(聶斯托裡派)或不同信仰的混合(摩尼派);一是傳教衝突(十七至十八世紀)或文化帝國主義(十九至二十世紀)以及反傳教;一是互補的融合(利馬竇)以及外來宗教的本土化。
  
  《基督與文化》是尼布林的名著,該書分析了近兩千的教會歷史,將關於基督與文化的關係的主張歸納為五種,一是反文化,認為基督與文化互相“對立”;一是混同,主張基督與文化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西方文化等於基督教文化;第三種是綜合,基督在文化之中又超越文化;第四種是基督與文化相反相成;最後一種是改造論,基督為文化的改造者,它以奥古斯丁和加爾文為代表
  
  在上兩個世紀中,反文化的主張是中國教會中占支配地位的看法。它認為文化已經深深受罪惡所腐蝕,失去了改造的可能,基督徒不要愛這個世界,而“政治、教育、文學、科學、藝術、法律、商業、音樂,等等──正是構成這世界的事。”在這樣的神學觀點的影響下,除了極少數的弟兄姐妹外,絕大多數的華人基督徒放棄了自己對文化的責任。
  
  有人用兩個比喻(吃飯與吵架)來說中華文化與外來宗教的撞擊、摩擦與融匯的過程。吃飯說的是印度佛教,說這頓飯吃了上千年。意思是說佛教自漢傳入中國,與中國的文人爭論了一千多年,才融入中華文化,並且深刻地影響了中華文化,成為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因此,今天的中國人沒有認為佛教是“洋教”的。
  
  吵架說的是基督教,說基督教自唐朝幾度傳入中國,與中國人特別是士大夫、知識份子吵了一千三百來年了,但吵架的雙方還沒有見面哪。意思是說彼此對對方還缺乏基本的瞭解。所以,至今還有許多中國人把基督教視為西方文化,洋教。對此我們不能不懺悔,我們有負於主的恩典;我們不能不反省,問題出在哪裡?
  
〖 2.一種思路 〗

  問題出在我們全盤否定中華文化。有鑑於此,何世明牧師提出了一種向華人傳福音的新路向:即透過中華文化傳福音。下面摘錄的是他在《基督教與中國命運》一書中提出的一些看法:“透過文化只是方法,而傳揚基督才是目的”。
  
  “要透過文化傳揚基督,有兩大途徑,其一是使基督的生命進入文化之中;其二是使文化進入基督的生命之中。”而無論哪一種途徑,“我們都切匆忘記要高舉基督,特別切匆忘記基督本身之超越性”。
  
  透過文化向華人傳揚福音的主要原則有三個:“一是不要把基督教與西方文化混為一談,必須強調基督教的超越性與普世性。二是根據中國古代典籍的記載,證明中國文化之根是有神論而非無神論,所以基督教使中國文化重回到有神論之路,便是復興中國文化而非推翻中國文化。三是由中國傳統文化所認識之上帝觀,尚有不完全之處。基督教之使命,便是要對之修正補足以使其成全。”
  
  何牧師的哲學看法我都深深贊同,幾年前我寫《我為什麼不願成為基督徒》一書時,還沒看過何牧師的書,但也坦率地談了一些很不成熟想法,渴望基督成為中華文化的改造者。因為問題很簡單,人是不可能逃離文化的。泰勒(Tylor)1871年曾提出一個著名的定義,文化是一個複雜的整體,包括了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以及任何其他的人所獲得的才能和習慣。哲學家恩斯特。凱西爾(ErnstCassirer)說,“人是文化的動物”,或者人是符號的動物,語言、神話、藝術、宗教、歷史和科學就是人所使用的符號之網上的各個部分。
  
  不論我們是否意識到,傳福音是不可不能離開文化的,問題只在於人們使用的是哪一種文化,就連反文化,也是一種文化觀點。
  
  是時候了,是華人基督徒承擔起改造中華文化的歷史使命的時候了!是時候了,是華人基督徒創建中華基督教文化的時候了!
  
〖 3.三個原則 〗

  透過中華文化來傳福音是有原則的,這裡主要討論三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我們所相信的上帝既是超越的又是內在的。
  
  這條原則的根據是保羅在《以弗所》中所說的,上帝“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中坐W,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 4:6)。這可以解析為兩個方面:一方面,上帝超越一切。上帝不受任何時間、任何空間和任何文化的限制,更不可能為任何一種文化所壟斷。上帝是西方人的上帝,也是東方人、中國人的上帝。他是所有的人的創造者,萬王之王。
  
  另一方面,上帝又具有內在性。上帝可以進入任何一種文化之中,改造一切文化。在歷史上,他已經進入了西方文化之中,我們華人基督徒的盼望和祈禱就是,上帝也快快地進入中華文化之中吧。
  
  另一方面,上帝又具有內在性。上帝可以進入任何一種文化之中,改造一切文化。在歷史上,他已經進入了西方文化之中,我們華人基督徒盼望、祈禱揪摸是,上帝也快快地進入中華文化之中吧。
  
  第二個原則:“所有的真理都屬於神”。
  
  耶穌就是真理。人只能發現真理而不能發明真理。美國最偉大的神學家愛德華滋說,“一切存在和美的基礎以及源頭……一切存在和完美都屬於他,由他而來,也歸於他。上帝和他的美在過去、現在都一樣,是所有存在和一切卓越的總和。”
  
  人心的確墮落了。但儘管如此,“上帝仍將各樣傑出的才華投入人心,用以裝飾人心。假如我們相信,上帝的靈是真理惟一的源泉,那麼,不管真理在何處顯明,我們都不應該拒絕或藐視,要不然我們就是侮辱上帝的靈了”,信不?這話是加爾文說的。
  
  第三個原則:人的墮落也表現在人所創造的文化中
  
  我們絕對不能低估人的罪性對文化的影響,有罪的人所創造的文化絕對不可能擺脫罪。無論東方文化還是西方文化,都已經被“扭曲了”、被“污染”了,這是我們每一天都能見到的現實。我們相信,唯有基督教信仰,才能從根本上清除在中國文化中堆積的沉重的文化垃圾
  
〖 4.文化接觸點 〗

  要透過中華文化傳福音,就必須仔細尋找基督教信仰與中華文化的接觸點。
  
  在豐富的中華文化中,包含著接受基督教信仰的契機,對此,有兩個思路值得重視,一條是何世明牧師和一些前輩提出的觀點:必須回到中華文化的源頭上。中華文化的根是有神論而不是無神論。中國古代的聖賢們是用“天”(或者“上天”、“上帝”、“神”)來描述他們尋找的上帝的,老百姓則稱其為,“老天爺”“老天”,“天公”。但由於上帝沒有親自向古聖賢們啟示他自己,於是,“天不言”,他是隱蔽的、模糊的,就構成了我們前人的經驗。但如今,通過聖經我們知道了,上帝就是我們祖先苦苦尋找但終究沒有找到的“天”、“上帝”,並且,在拿撒勒人耶穌的死與生(復活)中,我們看到了上帝。
  
  另一條思路是孔漢思概括的,就是基督教與中華文化在文化和倫理這兩個層次上有許多地方可以貫通,但在信仰上必須作出取捨抉擇。筆者認為,人性論的問題,也是中華文化與基督教接觸的一種重要焦點。
  
  透過中華文化傳福音,我們還必須非常清醒地面對中華文化與基督教信仰的抵觸點。例如即使在今天,祭祖仍然是許多人走向耶穌的巨大障礙。罪與拯救的觀念都是中華文化中嚴重缺乏的思想,也是中國人很不願意聽到的信息。但這不能不講,要不然,就不是傳福音了。
  
  透過中華文化傳福音是華人基督徒一個艱巨的歷史使命,它需要的是更多的帶禱、支持和嘗試,而不是無休無盡紡指責、批評和潑冷水。

04建立關係

〖 1.中國人與關係 〗

  “拉關係,走後門”是個貶義詞,二十多年前就在大陸流行,往大裡說,它被視之為升官、發財和出名的訣竅竅;往小裡說,它成了辦事順當方便的潤滑油。有位朋友坦率地跟我交了這樣的實底:在中國你要想瓣成事,要是沒關係,門也沒有。
  
  關係到了需要拉的地步,關係網到了需要精心編織的時候,這其中的邪惡、汙穢和骯髒就不必細說了。且拋開這一層,如果我們冷靜地看看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反思一下中國人與許多國家的人不同的民族特性,我們不能不承認:重視關係是中國人、中國文化的顯著特色。
  
  有學者的高見為證:許光說,“中國人的性格特徵起源於一種看重互相依賴的以情境為中心的生活方式”,而美國人則是以個人為中心的(見《美國人與中國人:兩種生活方式的比較》)。殷海光認為,家族中心主義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堡壘,而孝則是家族中心主義的靈魂和基本命題。
  
  他又引用頓尼斯的分類,認為中國社會的類型屬於通體社會(GesellschaftSociety)。在通體社會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本身就是一個目的,其中各個分子之間期待著必有親密的關係(見《中國文化的展望》)。孫隆基認為,中國文化對“人”的設計是:“人”是只有在社會關係中才能體現的─他是所有社會角色的總和,如果將所有的社會關係都抽空了,“人”就被蒸發掉了。只有在“二人”(所謂“仁者,人也”)的對應關係中,才能對任
  何一方(如君臣、父子、夫婦、兄弟和朋友)下定義。(見《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
  
  鋪墊了這麼多,就是為了說明,向中國人傳福音,這“關係”二字是切切忽視、輕視、蔑視不得的。
  
  保羅傳福音時有一個公式(叫定律也可以),就是“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見和合本聖經《哥林多前書》第九章)。“無論如何”這四個字,意思是“用所有的辦法”。使用一切不違背上帝的心意的辦法、途徑和手段來傳福音,這是另外一個話題題,暫且不論。
  
  保羅是猶太人,但為了傳福音,他還是為自己定了一個規矩:向猶太人,就作猶太人。因此,我們中國人若要向中國人傳福音,就當效法保羅羅:向中國人,我就作中國人,為要救一些中國人。
  
  “作什麼樣的人”的前提是了瞭解他們到底是“什麼樣”,這個“樣”包括他們生活方式、文化、歷史和社會環境,特別是了瞭解他們作為一個群體、種族,與其他的人有什麼區別,尤其是思維方式和價值觀觀念上有什麼獨特的地方。
  
  我自己就是中國人,難道還不瞭解中國人嗎?未必。我們時常對著鏡子看自己,左看,右看,但看來看去就真的瞭解自己了嗎?未必。這個中的緣故就如古詩所說的那樣: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中國人重關係,這是瞭解中國人所必須知道的 A、B、C。
  
〖 2.四重關關係 〗

  中國人重關係,這是一個客觀事實的描述,而不是價值判斷。就是判斷,也不能簡單地非此即彼,非“好”即“壞”。人是在關係中存在的,與自然的關係,與他人的關係,與自我的關係和與上帝的關係,這四重關係是任何人也無非逃脫的基本關係。所以,問題不在於關係的有無,而在於如何建立關係,建立什麼性質的關係。
  
  馬丁布伯的《我與你》一書,是以關係為基礎來探討存在的。他說了許多的雋語慧言。
  
  “'我'這個字,根本上沒有什麼涵義,只是'我。你'和'我。它'才有意義可言”。
  “凡說'你'的人,就不擁有任何東西了,他什麼都沒有。只是站在一個關係上的”。
  “人藉藉著一個 '你 ' 而成為 '我 '"。
  “我們藉著每一個 ' 你 ' 與永恆的 '你 '交談”。
  “所有真實的生活都是會遇”。

  “在我們的生活的關係上,這個固有的'你實現在我與'你'的會遇上。這就是說:認定我們所面對的,接受其獨特性,使我們終於可能用基本語與它交談。這就是關係之假定原理的根據了”。
  
  “愛是在 ' 我 '與 ' 你 ' 之間的”。
  “從頭就有關係的存在”。
  “一個人能否生活在精神裡,得看他有沒有建立關係的能力”。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人與上帝關係最確切的借鏡─在此真心所講的話得到真心的回應,只是上帝的回應是以宇宙眾生如言語般地向我們顯示”。
  
  “當你被派遣出去時,上帝與你同在,凡是去履行使命的,上帝總是在他的前頭頭:一個人越忠心誠篤,也就越能得到滿足,越剛強越能持續,也就越接近上帝。雖然他不能觸摸到上帝,但能與上帝交談”。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人與上帝關係最確切的借鏡─在此真心所講的話得到真心的回應,只是上帝的回應是以宇宙眾生如言語般地向我們顯示”。
  
  說到上帝與人,聖經上講講:
  
  “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羅 8:14)。
  “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加 3:26)。
  “他是我們的上帝;我們是他草場紡羊,是他手下的民”(詩 95:7)。
  
  說到人與人,我們基督徒彼此之間互稱兄弟姐妹。並且,上帝命令我們要愛我們
  的鄰居;
  
  說到世界,我們唱“這是天父世界”,“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作為”(引自《新譯本》)。
  
  說到我們自己,就像保羅所說的那樣,我心中有兩個我:“我若作自己不願願作的事,那就不是我作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作的。因此,我發現了一個律,就是我想向善的時候,惡就在我裡面出現。按著我裡面的人來說,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發覺肢體中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爭戰,把我擼去附從肢體中的罪律”(羅 7:20─23 《新譯本》)
  
  基督徒生活的奧秘就在於他能說,耶穌呵,你是我的主。主與我的關係,不僅是我的最重要的關係,而且是我所具有的全部關係的核心。
  
〖 3.如此關係 〗

  向中國人傳福音,就應當像主耶穌那樣,與非基督徒建立合主心意的關係。
  
  福音書上都記載得很清楚,當耶穌向妓女、稅吏、漁夫等等的各樣各色的人傳福音時,耶穌是主動與他們作朋友的。當他為此而遭到法利賽人的指責時,他引用了經上的話:“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然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耶穌是如何與罪人成為朋友的呢,或者說,耶穌是怎麼樣與他們建立關係的呢?
  
  最基本的一點就是耶穌愛他們。馬可福音中經常使用一個詞彙來描述耶穌見到那些勞苦擔重擔的人的反應:“耶穌動了慈心”。耶穌的愛是動於內而現於外的,伴隨著他所動的慈心的一定是他的愛的行動。
  
  耶穌尊重他們。耶穌曾在馬太家與好些稅吏和罪人一起吃過飯,這個故事最感人的地方之一就在於:耶穌沒有像當時的拉比一樣,瞧不起這些被視為罪人的人們,不屑與之為伍。反而,耶穌接受了他們的邀請,和他們一起坐席,並且,把他們仍然視為以色列人,只是迷失了,失喪了。這就是尊重。
  
  耶穌幫助他們。當人們帶著各種需要來到耶穌面前時,耶穌並沒有說:你們平平安安地回去吧,我會為你們禱告。相反的,耶穌是醫治他們,讓他們吃飽,和他們一同歡樂,和他們一同悲哀。
  
  去信任他們,去理解他們,去接納他們,去赦免他們的罪,去為他們服務,等等,等等,這些,都是耶穌與他周圍的人建立關係的方法。超越這一切之上的,是耶穌賜他們信心,把他們帶到天父的家中,使他們與上帝和好。
  
  使人與上帝和好,這就是與朋友們建立關係的目的。
  
  這一切,是永遠值得我們效法的,並且,是我們必須效法的。

05聽也許比講更重要

〖 1.聽是服務 〗

  有人曾經哀歎,我們是生活在一個“再也沒有人聽別人說話”的世界中,儘管一天到晚我們都被包圍在各種聲音(甚至噪音)之中,儘管誰都渴望別人聽自己說說心裡話,但大家都忙,很少有人能靜靜地聽你細細地說。如果基督徒在傳福音中也拒絕聽別人說話,那別人就可能因此而拒絕聽你傳講的福音。
  
  傳福音有一個誤區中:以為傳福音就是我講你聽,唱獨腳戲。於是,不管你有沒有時間與興趣,不管你怎麼反應,我不在乎,反正我把這獨腳戲唱到底就是了,到謝幕時問你要不要信主。這的確時常能演成獨腳戲,因為觀眾都被嚇跑了。
  
  我講,你聽;你講,我不聽;就是硬著頭皮聽了,也讓它止於耳,成耳邊風。這個以我為中心的模式包含了兩個假定:其一,我握有絕對真理;其二,你對真理一無所知,即使知道一點,也不值得一聽。套用一句流行的話,這是話語上的霸權主義。
  
  傳福音不是為了爭個我在嘴上贏了,而是為主贏得人心。聽朋友講話,不止是為了瞭解人心,也是學習愛他、為他服務。
  
  聖徒潘霍華(DietrichDonhoeffer)在《團契生活》一書中,提出了“靜聽的服務”的見解。他說:“在團契中,一個人對於他人所負的第一個義務,就是在於聽他人的意見。正像愛上帝,開始於聽上帝的話一般,愛弟兄也要開始於學習聽弟兄們的話。。。當我們學習聽弟兄們的話語時,我們正是作上帝的工作。基督徒們,尤其是牧師們,往往以為在與他人相處的時候,他們必常有貢獻,那就是他們所要肩負的唯一的服務。他們忘了靜聽的義務,比口講的義務更重要呢。”
  
  在傳福音中基督徒對朋友們所負的第一個義務也是聽他講話。無論他講的是什麼話,好話與壞話,中聽的話與刺耳的話,拐彎抹角的話與直接了當的話,實話與廢話,基督徒都得聽,帶著一顆愛心去聽,因為這正是主耶穌讓我們去聽的。
  
〖 2.聆聽的耳朵 〗

  若要聽,福音的使者就要培養出兩隻善於聆聽的耳朵,著名的福音派領袖斯托德(John Stott)在《當代基督門徒》一書中稱為“雙重聆聽”。首先是,要善於聽到上帝通過聖經向我所說的話,如經上所說:“惟願你們今天聽他的話”(詩:九十五7)。其次是,無論在家庭、工作場所和教會裡面都要學習互相聆聽。
  
  回頭看,“教會歷史是一段漫長、令人黯然神傷、充滿爭議的記錄。經常地,一些重要的神學問題是爭議的焦點。但問題往往被尖銳化,因為各方面都不願意或沒有能力互相聆聽”,這是悲劇。最後是,聆聽世界的聲音,“嘗試進入另外一個人的思想和感情世界,努力去明白他們抗拒福音的原因,並使對方覺得,你所分享的有關耶穌基督的好消息,是可以滿足他們內心需要的”。
  
  在“雙重聆聽”中,基督徒站在了神的話和世界之間,“我們聆聽神的話,以致我們可以更多的發現基督的豐富;我們聆聽世界,以致我們可以知道世界最需要的,是基督的哪些豐富。這樣,我們可以知道,我們應該用什麼途徑去將這些豐富帶到世人面前”。
  
  有一個妙解:說是上帝為什麼賜給了我們耳朵兩隻,嘴巴卻一張呢?上帝是要我們用一倍的時間去說話,兩倍的時間去聆聽。
  
  那麼,如何是善於聆聽呢?倪柝聲說有三個步驟:“第一,要聽懂別人講出來的話;第二,要聽懂別人所沒有講出來的話;第三,要聽懂人靈裡的話”。
  
〖 3.聽八方 〗

  老百姓說,善聽者,耳聞八方。八方,乃東、南、西、北、東北、東南、西南、西北八個方位是也。基督徒的聆聽是全方位的,它也許是聽人談生老病死,喜怒哀樂;也許是油鹽醬醋,接人待物;也許是清官難斷的家事,也許是自己無能為力的國事、天下事。凡是與人的生命有關的,都當聽。
  
  全方位的聆聽不僅要聽對方說了些什麼,更要聽出他所說的表達了什麼,即使他實際所表達的是他本人沒有意識到的。因此,聆聽有不同層次的區別:
  
  最基本的層次是文化的聆聽。人都是在特定的文化環境中生長的,該文化的對他影響,就好像是個看不見的烙印,打在了心上,也在臉上、嘴上。聆聽首先要能聞到特定文化的味道,無論它是酸甜,還是苦辣。以一個術語為例:二十年前,大陸人稱妻子為愛人,臺灣人則稱太太。只是一詞之別嗎?未必。在詞的背後,沉積著豐富的社會的、政治的和歷史的內容。在許多大陸人的心目中,太太,自然是闊的。而闊太太,又自然是地主、資本家的老婆,描繪她們的詞語是不勞而獲、高高在上、欺壓窮人,等等。只有瞭解了文化環境的差異後,當朋友說出了一句話或者使用一個詞時,我們才能聽出他話中音,這就是“會意”、“會心”。
  
  任何一個大的文化中都是由不同的亞文化組成的,對一個人影響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他整個心靈的亞文化。費爾巴哈有句名言,住在皇宮裡的人,與住在茅屋裡的人想的是不一樣的。此語正道出了亞文化的分別。就以中國大陸留美的學人來說,不同世代的,想法就不盡相同。蘇文峰在《海外中國學人事工》一書中,將在海外的中國學人按照年齡分成四代人:老年代,中年代,青年代和新一代,指出“他們不僅在年齡上有差異,其內心深處的思維方式(世界觀、價值觀、對人生和基督信仰的態度),也有極大的不同”。而這種不同,只有在我們仔細的傾聽中,才能逐步瞭解。   聆聽的中間層次是倫理的聆聽。在當今的時代中,人們並沒有一個共同的倫理標準和道德準則,基督教的倫理和非基督教的倫理有相同之處,但更有顯著的區別。筆者多年前同來自中東的一個同學說人要愛自己的仇敵,他大惑不解,說了一句這怎麼可能後,堅定地說,不,敵人,殺死他們。如果我們以為我們與他人在愛啊,善良啊,正義啊紡看法都一樣了,那我們肯定是掉到陷井底下了。不瞭解一個人的倫理準則,對人就會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
  
  聆聽的最高層次是聆聽對方的價值觀念。他實際所相信的上帝是什麼(路德說:一個人全心所依靠的,就是他的上帝了)?這個上帝與他的關係怎麼樣?他衡量價值的標準是什麼?他認為人是什麼?如何活著才有意義?這些基本的問題正與人對福音的反應直接相關,是不能不聽、不能不知道的。
  
  不論怎麼聽,目的是不變的:瞭解朋友的心靈和生命的需要,然後具體地告訴他,耶穌可以滿足你的需要。
  
  這正是每一個醫生都具備的常識:下藥必須對症。
  
〖 4.效法主 〗

  主耶穌與撒馬利亞婦人在井邊的談話,為我們樹立了一個最偉大的聆聽者的榜樣:他本是上帝之子,卻虛心地聽卑賤者的訴說;他是猶太人,卻突破傳統與撒馬利亞人傾談;他是個男人,卻不避嫌疑地與一個女人談心;他是一個完人,卻憐憫地引導一個罪人認識自己的罪;他是真理的化身,卻耐心聽一個村婦問一個個愚昧的問題,等等。當我們聆聽朋友講話時,就應當像主耶穌那樣聆聽。

06身傳重於言傳

〖 1.“身傳”與“言傳” 〗

  中國古老的教育學中,有這麼一個基本的原理:身教勝於言教。這裡所謂的教,除了傳授知識外,主要指的是教人如何作一個真正的人。C。S路益師也說:舊式教育是一種傳承:人將做人的道理傳授給另一個人;新式教育則僅僅是一種宣傳。在這裡,我們看到了中西方在古代教育中的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把幫助學生成為一個真正的人,視為教育的核心、最高目標。而在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中,老師自身的示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一個老師的為人如何,他的人品如何,甚至他的言談舉止如何,都遠遠勝於他關於人的理論和觀點。老師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是他關於什麼是真正的人的最好註釋。
  
  從教育學想到了人的信仰。儘管知識的分化是當代科學發展的一大特徵,儘管現代教育已經把智育與德育分離了,但關於信仰的知識(真理)與這一知識(真理)引發的生命不能分裂。言與行、思想與生活、真理與生命,在信仰中是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的,合一為誠,分裂為偽。若一個人嘴上所信的與實際生活所奉行的風馬牛不相及,那麼,這個人的信仰就一文不值了。
  
  由此想到了傳福音的“傳”字。“傳”,首先當然說的是“言傳”和“口傳”(包括“筆傳”)。如果一個人從來沒有聽到過耶穌,他怎麼能信耶穌呢?而如果沒有基督徒向那人傳講耶穌,他怎麼可能聽到耶穌呢?如果一個基督徒真的信了主,並且在自己的生命中親身經歷到了主如何與他同在同行,那麼,他怎麼能不講耶穌是主呢?不可能。他一定會像當年的彼得、約翰一樣地說: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除了口傳外,還要有“身傳”,用自己的生命把生命的道表現出來,用我這個基督徒的生命彰顯我的主耶穌基督的生命。在向人傳福音時,特別是像那些熟悉自己的人傳福音時,“身傳”比“言傳”和“口傳”更重要。如果一個基督徒用生命所傳的,卻不是他自己願意實行在自己的生命中的,那麼,他傳的,誰敢相信呢?
  
  身傳重於言傳,身傳勝於口傳,這是傳福音的基本原則。
  
〖 2. 我們中國人 〗

  “聽其言,觀其行”,這是中國人的一句古話,也是老百姓觀人交友的一個方法。非基督徒不會僅僅聽到基督徒講完上帝是愛就心滿意足了,他還要再看一看,看你是否愛你的鄰居就像愛你自己一樣,看基督徒之間能否彼此相愛。
  
  不管我們基督徒是否喜歡,我們中國人的民族特性都是這樣:它特別注重實踐,尤其是人生實踐。無論你講得如何頭頭是道,但中國人最注重的還是你這個人怎麼樣,是好人,還是壞人。
  
  大文學家林語堂曾經把他信仰基督的經歷寫成了一本書,名字叫《信仰之旅》。書中講述了他如何在東西哲學與宗教中轉了一圈後,又回到了基督教。在書的最後一章,他講了他個人的一點觀察:“在事實上,中國從來沒有人因教義而信基督教,中國人信教,都是因為和一個基督徒人格有過親密的接觸,而那個基督徒是遵守基督彼此相愛的教訓的”。拋開林的個別極端的用詞如“從來沒有”,大體上來說,他的觀察是很中肯的。
  
  林語堂又說:“看見一個實行基督的仁慈以及關切每一個人的基督徒,常帶領我對基督教會親密一點。沒有任何教義的單方,能像這個單方那麼有效”。
  
  林是一個思想家。思想家自然是愛好思想的,也常常陷入思想的泥潭或者深淵之中而無法自拔,但即便如此,對他影響最大的,還是一個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實行基督的教訓。如果他如此,那麼,許多的中國人就更是如此了。
  
  筆者在探索基督教信仰的過程中,有與林語堂一樣的感受。
  
  在《我為什麼不願成為基督徒》一書中,我如實地記錄下來了我當年作為一個慕道友時的某些感受,許多次,我在心中對某些基督徒默默地說:“基督徒啊,若你在心中沒有與上帝相遇,不要對我講什麼上帝,因為你根本不知道他是誰。若你沒有被基督改變,不願遵耶穌的命令而行,不要勸我信耶穌,我不想變得像你一樣偽善。基督徒啊,若干你不愛我,你可以向我隨便傳什麼宗教,但不要傳福音,不要對我說上帝是愛,不要讚美耶穌來到人間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不要宣講上帝如此愛世人,以至為了世人得救,竟讓他的獨生子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我不是說這些信息不好,只是當它出自不真心信神愛神的人的口中,只能造成人們對基督教的反感。”
  
  許多時候一些人之所以對基督徒傳福音很反感,別的不說,單就是基督徒的那個態度就讓人受不了:哆哆逼人,自以為是,還動不動就問上一句:你明白了嗎(很少問,對不起,我說明白了嗎)?全不見一點耶穌的柔和謙卑。
  
  問題不是出在嘴上,而是心裡。是我們的心沒有像耶穌那樣:柔和謙卑。
  
〖 3.行事為人對得起主 〗

  
  什麼是身傳?身傳就是是透過自己是怎樣去生活,怎麼樣接人待物來傳,用自己的整個生命來傳,用自己的德性、人品去傳,用自己的靈性去傳。
  
  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我就向人傳達了什麼樣的信息。
  
  基督徒是上帝在基督裡創造的新人。這個新人之所以為新,就在於他在自己的生命中“分享上帝的神性”(新譯本)(《和合本》翻譯為“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只有當我們的生命中分享了上帝的神性,我們才能向世人表明我們所相信的上帝是一個什麼樣的上帝;我們分享了多少,就能傳揚多少。
  
  《和合本》的《歌羅西書》中有一段話翻譯得非常好,中國味十足,說是“願你們在一起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知道神。”“行事為人對得起主”這八個字,把身傳的內容作了一個提綱挈領的概況。
  
  這不是保羅的一時之筆,在《以弗所》中,保羅諄諄教導弟兄姐妹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在《腓立比》書中,他又重複了同樣的主題:“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他甚至不避自我吹噓的嫌疑,讓弟兄姐妹效法他的榜樣,說:“凡是真實的,莊重的,公正的,純潔的,可愛的,聲譽好的,無論是什麼美德,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應當思念。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所聽見,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應當實行”。
  
  行事為人如何能對得起主?關鍵就在於我們的生命,即聖靈在我們生命中是否結出了美好的果子,如謙卑、仁愛,喜樂,平安,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等。這些新生命的果實,它既是我們的靈性,又是我們的人品。一個基督徒的生命中若結出了這些果實,別人就能在他的生命中,看到那活生生的福音,看到具體的福音,看到那來自耶穌的愛、良善、謙卑和正義,看到耶穌他自己。
  
  行事為人是體現在人的日常生活中的。八小時之內,在工作中我怎樣工作;八小時之外,在家庭生活中,業餘生活中我怎樣對待我的家人、我的父母、我的妻子和孩子、我的朋友,我怎樣應付油鹽柴米醬醋茶,這一切,都在向世人傳講著一定的信息。問題只在於這是什麼信息,是來自耶穌的信息,還是來自其他什麼地方的信息。
  
  德蘭修女有一段話非常美妙地說明瞭什麼是身傳:
  
  你得讓別人在你身上看見耶穌
  讓他們看到你如何祈求和禱告
  讓他們看見你如何過上一種聖潔的生活
  讓他們看見你如何與家人相處
  讓別人看見你的家庭得著平安。
  
  當別人看過你所作的事後,你就可以正視他們,然後說:這就是道路。你已從生活和經驗中,宣講了基督的信息。
  
  像耶穌一樣去生活,活在基督裡,讓耶穌在我生命裡活著,這就是身傳的奧秘。
  
07切忌“屬靈的黑話”

〖 1.“屬靈的黑話” 〗

  信主後不久,我參加了一次培靈會,在那次會上,我聽到了“屬靈的黑話”這個名詞,並從此記到了心裡。這話是大會的主講人李牧師講的,他話的大意是:有些基督徒在傳福音中,張口就是一大堆的基督教術語,基督徒圈外的人,根本就聽不懂他講的是什麼,成了“屬靈的黑話”。聽了李牧師的一席話,大家轟堂一笑。
  
  我也笑了。但笑後頗為心酸。我回想起了自己在慕道的這些年,特別是頭一兩年,也是聽了這麼一大堆“屬靈的黑話”,灌得我腦袋都大了,但還是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可是又既不好意思承認自己不懂,也不好意思直言問你講的是什麼,只好憋住氣,硬聽。既然阻擋不了讓它入耳,就讓它只止於耳,絕對不可入心。
  
  心正苦,加上這“屬靈黑話”的重型轟炸,就苦上加苦了。
  
  我討厭聽“屬靈的黑話”。
  
  以後,雖然聽常了,明白講話人的意思了,但聽起來還是有些彆扭。
  
  我以為這是自己的偏激,後來,一位元從事從事福音文字寫作多年的老前輩也對我說,她實在不喜歡那些“基督教八股”。而另一位從事編輯福音刊物多年的姐妹則說,那是“基督教的行話”,就像過去的行會有自己的黑話一樣,話一出口,行會外的人不知你所雲何意,但本幫本行內的立即就心領神會了。
  
  我笑著加了一句,要達到心領神會那個高度,也得多年的修行。
  
  看來,反感張口就來“屬靈黑話”的,還不是我一個人。
  
  我不願意用“屬靈黑話”這話,“黑話”是不可能“屬靈”的,而屬靈的話,本來就是為了讓天下人都曉得、都明白的。所以,我傾向於稱其為“宗教行話”,或者,叫作“基督教八股”。
  
  八股本來是土貨,但自從“洋文”、“洋文化”傳入中國後,就有了“洋八股”。“洋八股”的特徵就是,在寫文章和講演及其講話中,滿篇或者滿嘴都是一堆讓人咬不動、嚼不爛、咽不下又消耗不了的洋名詞洋概念。
  
  “基督教八股”當歸於“洋八股”之下。
  
  “基督教八股”的危害很大,它不僅將那活生生的福音弄得乾癟、晦澀、無味、面目可憎,使得朋友們難以明白,更使一些人因此而不再想聽福音了。
  
〖 2.不能不說 〗

  想當年,耶穌死後復活不久,他的門徒彼得和約翰就放膽大傳福音。以色列的官員們看到這個情況,就明確下了禁令,不許他們傳講耶穌。面對著禁令,彼得和約翰堅定地說,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在傳福音中,有些話恰恰就屬於這不能不說的。
  
  要是不說那些話,就沒有福音了。
  
  這居於不能不說的話中的第一位的,就是四個漢字:耶穌是主。
  
  耶穌是主,這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根基,也是基督教一切教義的最集中、最概要的表述。由此才有了保羅的那句名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相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 10:9)。保羅還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 12:3)。保羅當年宣告,他一心一意要傳揚耶穌基督並他被釘十字架,並且死後三天復活。
  
  順便說一句,聽說有人正在爭論救贖主與生命的主的關係,並說,相信主就是相信耶穌是你的救贖主,至於生命的主,那是你信了以後的事。耶穌是主,這主是救贖主同時也是生命的主,它們怎麼能分開呢?若是只相信一個救贖主,但並不需要他在自己的生命中作主,那麼,這樣的救贖主,就是魔鬼也願意相信的。
  
  福音,這是獨一無二的信仰,它有自己獨特的語言,如耶穌、基督、聖靈、因信稱義、恩典、罪、救贖,等等。這樣的詞彙,包含了基督教信仰的基本內容,絕對不能不講,不然,基督徒所傳的一切都是文不對題。
  
  又看了一遍《使徒信經》,短短的十二條,簡單明確而又清楚地將基督徒相信的基本真理都說出來了。不怪它成了歷代的基督徒的信仰的共同告白。
  
  楊腓力(PhilipYancey)在《恩典多奇異》一書中講了一個故事。有一次在英國舉行宗教比較學識會議,世界各國的專家群集討論,基督教信仰可有其獨到之處。他們首先排斥類似的觀念。成為肉身?其他宗教也有不同的神取人的樣式顯現的說法。復活?其他宗教也有神只死而復活的記載。大
  夥兒一直爭論,後來魯益師走進來。“吵什麼啊?。他問道。同事告訴他,他們正在討論基督教在世界諸宗教中有何獨到之處。魯益師說:“那簡單,當然是恩典這個觀念羅。”
  
  即使是這些不得不說的話,在傳福音中,也應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深入淺出地講出來。套用保羅的話,沒有聽見耶穌,怎麼能知道他?但基督徒若不把福音講明白,別人怎能聽明白呢?
  
〖 3.懶漢的作法 〗

  反省自己,有一個現象很有意思,信主後,自己生命的基督化的過程十分緩慢,但講話基督教術語的過程卻很快,並且,越來越習慣於用基督教術語來表達自己的思想。開口就是啟示,稱義,救贖,寶血,罪,罪人,得救,成聖,等等。最可怕的是,自己還一直非常警惕這一點,經常告誡自己,與別人講話時,千萬千萬可別張口就來一通“屬靈的黑話”。
  
  怎麼可能想像自己要告訴人家好消息,卻使人不明白我所說的好消息是什麼呢?
  
  看過一篇文章,一位對另一位說:我們都是好朋友哇。被修改成,我們都是主內的好肢體。這話大概只有基督徒明白。
  
  教會中還常常聽到“主內交通”,“靈裡交通”“屬靈的看見”,這樣一些話,大概也只有當了多年的基督徒才能明白。而且他們明白這一點,還需要一種勇氣:就是完全不理睬現代漢語的存在,如“交通”一詞約定俗成的意思。
  
  當基督徒傳福音並且也渴望別人能明白福音時,他一定要問自己兩個問題:第一,當我滿口是宗教術語時,我明白我講的是什麼?第二,我那麼講,別人能明白我講的是什麼嗎?特別是當我們遇到的是剛剛接觸福音的朋友時,我們傳講的目的是為了把人引進們,還是將人拒之餘千里之外。
  
  傳福音的這個傳字,最基本的一個意思就是要傳達,要通過傳講而使福音達到人心。愛因斯坦說得好:“除非你能以簡單的方法來傳達一件事,否則你就還未真正瞭解它。”,再加上一句,那就是你“傳”了,但並沒有“達”,沒有達到人的大腦,進而達到人心。
  
  福音是對天下萬人講的,是人能夠聽明白的。基督徒必須用簡單明白的語言把福音的深奧道理講清楚,使別人能聽明白你講的是什麼。
  
〖 4.主是永遠的榜樣 〗

  怎麼講,最好的榜樣還是主耶穌他自己。他傳講福音妙就妙在即使最有學問的人,對他所講的也理解不盡;即使一個大字不識的,也那聽懂他講的基本道理是什麼。
  
  深入淺出,清楚、明白,通俗易懂,這就是我聽到耶穌所傳講的福音後腦袋中跳出來的幾個字。
  
  耶穌講的浪子回頭的故事,多麼通俗明白,但古今又有哪一部經典,哪一篇佈道,哪一個文章能把人的叛逆與上帝的恩典說得這麼清楚,這麼明白,這麼簡要。
  
  不必說耶穌所講的那些比喻了,哪一個不是珍珠?
  
  就拿主所講的最大的命令:愛上帝,愛你的鄰居,他所講的律法和先知的總綱: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來說,多麼深奧,又多麼明白。而他教導我們如何禱告時說的第一句話:我們在天上的父,不是一下子就把人心中最深刻的渴望說出來了嗎:人渴望一位在天上的父;而上帝是我們的天父,還有什麼語言能比它更好地表達上帝是愛的真理呢?
  
  向主學習吧,把福音清楚明白通俗易懂地傳出去。

08成為一個虛心的人

〖 1.不要逼人太甚 〗

  傳福音的人,是一個相信福音並且在日常生活中實踐福音的人,作為一個福音的使者,就要成為一個在上帝、在世人面前都謙卑的人,換言之,一個虛心的人。
  
  在登山寶訓中耶穌教導他的跟隨者說:虛心的人有福了。此所謂虛心,首先不是就人與人的關係而言的,而是就人與上帝的關係而言的,是說人在上帝面前要承認,我是一個在靈性上貧窮的人,一個精神上的破產者,一個在人生的荒原上四處流浪的浪子,一個需要上帝憐憫拯救的罪人。
  
  耶穌曾經講了一個故事,故事中的主角之一是一個稅吏,這個稅吏的一句話集中表現了人之虛心的最高境界,這句話就是那個稅吏在聖殿中的禱告:“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 18:13)
  
  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人如此思,如此言,如此行,才是虛心。
  
  基督徒所以能到世人中間去傳福音,這仰仗的完全是主的恩典。因為,其一,在我們沒有真理,只有錯誤,我們所傳講的真理是主耶穌教導我們的,但是我們理解得卻很不準確,很不全面,很不深刻,並且,常常理解錯了,偏了。即使我們理解的對的地方,我們也沒有用很好的方法把它表達出來。其二,無論是就愛上帝來說,還是就愛世人、愛我們的鄰居來說,我們作得都很不夠。我們必須如實地承認,即使我們正確地宣講了的真理,我們也沒有在日常生活中將其完全實行出來,表現出來的,我們不是真理的化身,只是真理─主耶穌的追隨者。
  
  由這樣的一個態度出發,我們在傳講福音時,尤其是在與另一個人面對面地傳講時,切忌對人逼得太緊。
  
  有一次看到一個弟兄對剛來到教堂兩三次的朋友傳福音,說了不到幾句,就問那位朋友相不相信上帝,相不相信耶穌是主。那位朋友明確說,我現在還不相信。弟兄就接著說聖經是怎麼說的。朋友接著回答,我現在還無非接受聖經是上帝的話。弟兄大驚,你怎麼能不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呢?請你翻開聖經,看約翰福音是怎麼說的。
  
  這時,我發現那位朋友的臉色很難看,他一動也不動。於是,我們的弟兄又催著他打開聖經,但他還是不動。這時,弟兄就直接把聖經打開了,拿到朋友的面前說,你讀讀嘛,看聖經是怎麼說的。
  
  那位朋友還是閉口不言,我也不忍心再看下去了。
  
  這就是我所謂的逼人太甚。我們對朋友的掙紮與問題還所知甚少,談了不到幾句,就把幾個什麼規律照本講一通,就逼人回答你信還是不信。
  
  這樣的態度造成了相當的一些朋友不敢與某些大發熱心的基督徒交往,甚至從此不敢再到教會中來了。
  
〖 2.不要講自己也不明白的問題 〗

  當今的時代是一個知識爆炸、信息爆炸的時代,再也不會出現像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時期出現的那樣的百科全書式的人物了,其實,那樣的人物,即使在那個時代,也只是麟髦鳳角而已。換言之,除了在自己所從事的那一個專業,對於其他的專業和學科,我們大都是外行,門外漢,不懂,或者所知非常有限。
  
  同時,我們的這個時代也是一個多元的時代,不同的宗教各領風騷於同一個地球村,不再存在著一個一統天下的宗教信仰了(實際上,這樣的狀況也從來沒有在天下出現過),就連在西方,這個過去以基督教社會自居、誇口的社會,基督教也只是許多宗教中的一種而已。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在傳福音時,必須虛心地承認,我們的確有所不知,或者說的更謙卑一些,我們的確是無知的。
  
  對於我們不知或所知甚少的東西,我們應當儘量少講,或者不講。
  
  比如,在向有自然科學背景的人傳福音時,一些基督徒往往願意講進化論如何如何地錯。筆者絕對不想也不會為進化論辯論,但我的確發現有的批評進化論的弟兄,其實對進化論幾乎一無所知。在這樣的背景下的批評,也許能唬一下那些對進化論同樣是一知半解的朋友,但對於內行、行家,不免是漏洞百出。
  
  科學與神學(信仰)是兩個不同領域的學問,用科學證明不了上帝,也同樣否證不了上帝,這個道理,在西方的思想史上,早在幾百年前就被人認識到了。因此,我們不必重蹈覆轍。
  
  再比如,一講到不同的宗教,一些華人基督徒就願意把佛教拿來批評一頓,用北京現在流行的話,是“涮”一頓。問題在於一些“涮”佛教的兄弟姐妹,不僅連一卷佛經沒有讀過,就連大乘與小乘也分不清。尤其令人反感的是,當我們看到一些佛教徒的美好行為時,我們不但沒有勇氣反省自身,到上帝面前懺悔,反而眾口一致地說:他們作好事善事是為了集功德。
  
  這樣的比較和辯護,除了表現我們基督徒的自以為是、自以為義外,還能表現什麼呢?
  
  不要講自己也不明白的問題,不是說我們在傳福音時,回避這些問題,當別人提問時,我們不置可否。而是說,如果這真是朋友們關心的問題:我們首先應當真誠地告訴他,對不起,我對這個問題也瞭解不多。其次,我們可以向他們介紹一些專家和學者的看法,並且建議他們去讀幾本在這方面的權威性的書。
  
  (基督徒如果不讀書,也就無法向別人介紹好書了)。
  
  像佛教是無神論,不僅一些研究宗教比較學的專家這麼看,就連一些佛教的高僧也是這樣講的。把他們的話引出來,不是比我們費了許多勁還講不明白更好嗎?
  
〖 3.我們所知道的,不能不說 〗

  我們基督徒傳福音,最重要的是把福音講清楚。
  
  一次,一個來自國內的從事家庭教會的神學教育的弟兄對我講:他聽到了北美的一些傳道人的講道後有一個感受,就是有的傳道人對聖經不熟。他說,我們傳道人在帶領主日學查經班時,自己一定要對聖經很熟,有深刻的理解,因為這是我們的本行。
  
  我聽了的確心頭一震,因為自己就屬於那對聖經不熟的傳道人。唯有求主饒恕。

  所有傳福音的基督徒,都應當好好讀聖經,深入而又全面地理解聖經的基本真理,這是傳福音的基本功,是我們的本行。
  
  把福音的真理清楚、明白、通俗、易懂地傳講出來,這不僅是基督徒對所有的探求基督信仰的朋友應盡紡義務,更是我們在上帝面前應獻上的一顆忠心。
  
  在這一點上,每一個弟兄姐妹都必須當仁不讓。
  
  上帝要我們說的,我們不能不說;耶穌要我們傳的,我們不能不傳。
  
  這是我們在主面前應當表現出來的虛心,承認我們對真理一無所知,所以,一生中要不斷地來到主面前學習真理。
  
  當然,這裡所說的明白,也是就聖經中清楚明白地向我們啟示的真理而言:如獨一的上帝,惟一的救主,如恩典,如因信稱義等等。
  
  但是,我們所相信的上帝同時也是自我隱藏的上帝,他的豐富、智慧和知識,是世上任何人也猜不透的。對於此,我們必須恭敬地說:隱秘的事屬於上帝。
  
  對於這些隱秘的事(如三位一體),我們只能謙恭地說:我不明白,我說不清楚,但是,我信。
  
〖 4.適可而止 〗

  人是很有意思的,拿自己來說,當年我拒絕福音時,多少基督徒向我傳了多少次,我還是不信,還覺得這是挺自然的。但是,當自己信了主後也向別人傳福音時,講了一遍後就覺得我都講得這麼明白了,你怎麼還不信呢?
  
  不必拿急躁來作盾牌,其實這種態度中包含了很深的驕傲,那驕傲包含了兩點:第一點,認為我把福音講得很明白了;第二點,你怎麼那麼頑固啊,或你怎麼還不開竅啊。
  
  若遇上幾個較真的,與自己辯論,往往是一開始辯論時,還能把握住態度,但當情緒轉向激昂時,那要贏過對方的心就越來越強烈了。於是,由起初的我要傳福音,變成了我要贏過你。
  
  在傳福音中,如果我們以為自己真理在握,如果我們堅持一定要把對方駁得啞口無言,我們可能贏得了辯論,卻輸了人心。
  
  傳福音是為了主而贏得人心,讓人心歸向主。
  
  因此,在傳福音時,我們應當注意適可而止,我們大可不必要揭露對方的每一個破綻,而是集中精力把福音講清楚,講到了一定的程度後,就可以不講,讓別人有一個思考的時間。
  
  與此相關的是:除非極其特殊的情況,一般說來,我們靠一次、兩次是不可能把福音講明白的,所以不要指望一次把從創世論到啟示錄的真理都講明白,這也是一個適可而止,不要迫使人一口把井裡的水全灌進肚子裡去。
  
  最後,不管自己感覺自己講得多麼好,都要坦誠地告訴別人,我講得的確不夠好,我只是一個解釋者,傳講者而已。欲識廬山真面目,請你翻開聖經,上帝的話在那裡,生命的活水在那裡。
  
09莫輕看了“小事”

〖 1.請客吃飯 〗

  傳福音要言傳與身傳並重,甚至可以說身傳重於言傳,雖然我已經就這個話題寫了一篇文章,但還有一些沒有說完的話,主要是身傳與小事的關係。
  
  我的觀點很簡單:身傳,大都是透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作的小事來傳的。當然,這也不只是我的一己之見。經上早說了:“你們要在這世代中發光,好像天上的光體一樣,把生命的道顯揚出來”(腓2:15─16);又說:“願你們藉著一切屬靈的智慧和悟性,可以充分明白上帝的旨意,使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多結果子,更加認識上帝”(歌1:9─10新譯本)。
  
  “行事為人”中的“凡事”,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大都是小事,住家過日子,天天都會並到。
  
  不知道這是不是人的天性,人似乎都願意作大事,至少夢想作大事。當然了,不用經歷太多的大風大浪,人一到中年大概也就明白了,要作成大事,難。其中的原因,本文就不探討了。對於我們這些小民來說:最難做的,不是大事,而是小事,是我們每天都要作的沒完沒了的小事,是把這些不起眼的小事,一件一件地做好。
  
  傳福音,要作許多的小事。
  
  六、七年前我聽到過一次佈道,那時我剛剛信主不久,聽說佈道的牧師大名鼎鼎,也就心嚮往之了。他講的許多道理我都贊同,但有一句話卻令我頗為反感,他的話的大意是:北美的許多基督徒只講愛心,不講真理,以為請人吃幾次飯就是傳福音了。
  
  他講話的口氣使我能明顯地感覺到,他根本就沒有瞧得起基督徒請非基督徒吃的那幾頓飯。吃飯,小事一樁,與真理相距甚遠。我不明白的是,這講真理與講愛心怎麼就對立起來了,上帝是愛,這不正是聖經中最重要的真理之一嗎?
  
  再說了,在這個愛心冷淡的年代,我們還真的擔心基督徒會愛得過頭嗎?至少我接觸的朋友中,沒有一人責備基督徒愛鄰居和朋友愛得太過分了,儘管一開始的時候,他們中間有的人對基督徒向他們表示的愛有些懷疑,擔心基督徒有什麼目的,但那是因為他們在一種文化的教育下,以為人世間是絕對不會有無緣無故的愛的。
  
  “愛是永不止息”這句名言,又可以簡單地翻譯為“愛是永恆的”。
  
  愛是在愛的行動中表現出來的。
  
  也許是吃人的嘴短的緣故,正巧,我在探索基督教信仰的那幾年中,也被基督徒請吃過飯,而且不是一家,不是一頓。儘管我那時還不贊同基督徒的信仰,但我對他們的愛心還是很感激的。我也知道我吃的不是鴻門宴,基督徒之所以如此盛情,圖的不是自己的好處,而是希望我能得到福音的好處。
  
  人是有感情的,特別當人得到的是一份純潔之情時,他不能不引起反應。用我自己的話來說,就是我不能不領情。並且,領下的這份情,已經超出了人情。因為我知道,基督徒們給我的那一份情,源於他們對基督的一往深情,或者說,是基督的愛感到了他們,使他們不能不在生命中表現出愛來。
  
  其實吃飯事小,交流事大。在飯前飯後,自己與基督徒談起話來就比較親切,至少是少了一份警戒心,也多了一點客氣:好說,好說。人家既然把自己當成了朋友,我怎麼也得講點朋友之道,至少要仔細聽聽基督徒都講了些什麼。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承認:我們中國人就是這個特點,熟了,有些話就是好說,也容易聽進去。
  
  福音的真理是生命的真理,若基督徒拒絕在自己的生命中展現基督的真理,那麼,他是不可能真正明白真理是什麼的。
  
〖 2.耶穌如此行 〗

  耶穌為他的門徒洗腳,這是福音書中最令人感動的故事之一。
  
  故事的背景有兩點值得我們注意:其一,當時耶穌的門徒還在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其二,耶穌知道自己離開世界、歸回天父的時候到了。
  
  但就在這樣的時刻,耶穌主動提出為他的門徒洗腳,並且真的動手洗了。
  
  無論在哪一個社會中,為他人洗腳都不是一件高貴的事情,我們聽到有奴僕為主人、門徒為師傅洗腳的,但很少聽說有哪一個老師為學生洗腳的,更何況耶穌這個老師與其他所有的老師不同:他是世界上所有的人的救贖主。但耶穌根本就沒在意自己的身份,他伸出雙手,就為他自己的門徒洗腳了。
  
  洗腳是一件小事,但這事包含的意義卻無比重大,因為他表明耶穌既然愛世間屬於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主耶穌為他的門徒洗完腳後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又說: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基督徒不能看不到基督的這個榜樣,基督徒不能不效法基督的榜樣。
  
  愛心,是要行出來的,是用通過一件件小事表現出來的。
  
  另一件事也是關於耶穌的,表面上是一件大事,其實是一件小事。這就是“五餅二魚”之事。以前,我一想到這個故事,就想到了奇跡。但最近卻想到了另外一點:小事。這小事就是人餓了,要吃飯。那天,有那麼多的人聽耶穌講道(除了婦女和孩子,還有將近五千男人),並且,天色已經晚了,是吃晚飯的時候了,並且地點又是在荒郊野外,上哪里弄東西給這麼多人。主耶穌注意到的就是這件小事。而他把“五餅二魚”變成許多的餅和魚,是因為他看見這些饑惡的人,就憐憫了他們。變“五餅二魚”誠然偉大,但更偉大的是耶穌的那顆憐憫之心。
  
  眾人吃飽了以後,耶穌還吩咐他的門徒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糟蹋了糧食。這依然是小事。但從這小事中,我看到了耶穌是多麼珍惜上帝賜給人的一切。
  
  像主耶穌那樣作小事,這是在傳福音中要學習的一件大事。
  
〖 3.每一天 〗

  小事是要在每一天的生活中作的。它面對的始終是一個問題:如何行事為人。而主的要求也始終不變:行事為人要對得起主。
  
  一個人行事為人若能對得起主,他就是在向周圍的人傳福音了。一些時候,我們傳出去的福音之所以沒有能力,不是因為福音不好,而是因為我們自己不好,我們嘴上說的是一套,實際上行的又是另一套。並且,行事為人常常對不起人,這樣,怎麼能與福音相稱呢?
  
  像幫助朋友搬個家,替朋友照看一下孩子。人家生小孩了,去看看,並且帶上一鍋雞湯。別人有病了,打個電話問候一下。新生來美國,去機場接一下班機,等等,等等,這都是小事,作這些事,不會出現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情況。若不作,非力不足也,乃心不正也,沒有以基督的心為自己的心。
  
  基督的心首先就是一顆至純至誠的愛心。
  
  筆者來美國不久,還是一個慕道友的時候,有兩件小事給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是妻子懷孕不久,教會的傅大衛牧師和師母就來探訪,還為孩子和母親禱告。並且,還送給了我們一個大盤子。我知道牧師收入不多,他來看我們,我就很感激了,但他居然還帶著禮物來,正應了一句老話:禮情,人心重。
  
  也就是在那以後不久,傅牧師知道我路試兩次沒有過關,就主動帶我到另外一個路試中心,坐在我旁邊的車座上,陪我沿著路試的路線開了幾遍,一直到我熟悉了路線為止。同時,又為我禱告。
  
  說來慚愧,當年聽了傅牧師的許多次講道,但內容基本上都忘記了。但這兩件小事卻一直忘不了,它們使我慢慢地看到了上帝是愛。
  
  基督徒作小事,不是為了作給人看而作的,而是他生命的自然流露。貫通這一切小事的,是從主那裡來的愛心,服務之心,憐憫之心。只要我們基督徒是懷著這樣的心去作,只要我們是在聖靈的感動和引導下去作,只要我們是為了主耶穌去作,那麼,我們所作的每一件小事,都不僅僅是們做到了慕道友的身上,也是做到了耶穌的身上了。於是,我們所作的這些小事,就有了神聖的意義:它們傳揚了主的福音。
  
10醜話說在前面

〖 1.“吹捧與自我吹捧” 〗

  從小在大陸接受政治教育,記得其中有一條叫作(共產)“黨的三大作風”,前兩條與本文無關,就不提了,這最後一條是“批評與自我批評”,意思是共產黨員要經常進行自我批評,彼此之間還要互相批評。幾年前回大陸探親,聽到民間將這“三大作風”給“篡改”了,弄出了一個新“三大作風”,前兩條還是不管它們,這第三條變成了什麼呢?變成了“吹捧與自我吹捧”!
  
  這自然是黑色幽默,並且,是民間的,上不得大雅之堂。
  
  我不知道這黑色幽默的發明者在創作他們的作品時想沒想到天下與時代。不管他們想沒想,他們的“吹捧與自我吹捧”一語,都道破了當代精神潮流的奧秘。在美國,這一點尤其明顯。美國人論人論事,愛說一些在我們中文中看來是大得嚇人的大字眼:像什麼偉大啦,完美啦,真漂亮啦,等等,這不必細究,那是一鄉一國的風俗,有時你可以隨俗,有時你也可當它耳邊風,就當人家是說著玩的,逗樂子,開心。
  
  問題是這個樂子逗大了,大到與時代精神融匯貫通。這個時代的哲學,心理學、教育學,宗教學,都齊心合力地往這個方向走,啟發你,教導你,引導你,用一套到幾套的技術來訓練你如何“吹捧與自我吹捧”。像什麼我就是我的上帝,像什麼我最棒,像什麼我是我生命的舵手,等等,都可以歸為“吹捧與自我吹捧”這個系列中。而在新世紀運動中興起的許多小紡宗教流派,那最高的教義也許只能歸結為一條:上帝,那就是你自己。
  
  老百姓有句俗話,道是順情說好話,這個“情”字,可以理解為順著人心中那個邪了的情:我要與至高者平起平坐。如何來“順”呢?那就用得上六字真言了。你對自己一定要說:“我真棒!”別人對你必須說:“你真棒!”
  
  這些“吹捧與自我吹捧”的話如果只是在教堂外說說,也是可以理解的,人的罪性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把自己看得過高。問題是它也溜進教會中來了,溜進傳福音中來了,這就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警覺。
  
  傳福音若不從聖經出發,若回避罪,那就很容易墜入“吹捧與自我吹捧”的泥潭之中。
  
〖 2.“心理學救恩” 〗

  “心理學救恩”這個概念出於戴夫韓特(DabeHunt)寫的《偏差的誘惑》(簡稱《誘惑》)和《誘惑的超越》(簡稱《超越》)這兩本書。書的中文版是華神出版社出版的。書中尖銳地批評了在當代基督教中流行的以心理學代替福音的傾向。他列舉了一些著名的傳道人的言論,這些言論不論講
  得多麼社乎其神,天花亂墜,歸結到一點,都逃不了“吹捧與自我吹捧”的俗套。
  
  請看“成功福音”:
  
  Schuller說:“我認為在基督教旗幟下奉主名所做的事,沒有一件比這種更野蠻、笨拙、非基督徒式的策略─嘗試讓人覺察他們失喪的罪惡情況─對人類的人格更具有破壞力,對佈道大業更具有反生產力的事了”。(轉引至《誘惑》第11頁)
  
  在許多基督教書房出售的NapoleonHill的書中提出了所謂的“信心的神奇力量”,那就是“人心能相信的任何事情,人心也能達成。”比如,“只要你真誠深信你會有大筆財富,你就會擁有它”。(轉引至《誘惑》第16至17頁。)
  
  有人把他的“成功福音”概括為:“你的命運是在你的心思能力中,無論什麼,只要你設想到的,就是你的。宣告它。使之成形。用積極心思來創造它。成功、快樂、完全健康,就統統都是你的了─只要你單單有創意地使用你的心思。運用心思的能力,使你的美夢成真”。(轉引至《誘惑》第20頁)
  
  而用幾個詞彙來概括它的話,“那就是健康或醫治,豐盛或繁榮─有時甚至是財富─還有幸福”。(轉引至《超越》第103頁)
  
  當記者問一位元“信心運動”的領袖他是否並未“作十一奉獻以得福”時,他回答:“有!有!千百個有!我要得到醫治,我要得到健康,我要得到錢財,我要得到繁盛!”(轉引至《超越》第107頁)
  
  嚇人不?!
  
  請看“積極思想” (PMA):
  
  全球最大的教會的趙牧師在他的《第四度空間》的續集中如此教導禱告:“當我們在禱告中來到神面前時,我們必須學習如何……去摹想,夢想答案,好像已經完成了一般、當我們禱告時,我們應當一直嘗試去看見最後的結果。這樣,憑著聖靈的能力,我們可以孵育我們要神為我們做的……”。(轉引至《誘惑》第142頁)
  
  “用成功充滿你的心志,你就會成功……我要求我的人,絕不要讓消極的思想留在他們的心中,只要想積極的事”。(轉引至《超越》第46頁)
  
  “積極宣告”運動的真正創始人Kenyon最先在教會中提出:信心“乃是一種宣告”,“我宣告什麼,我就可以得著什麼”。(轉引至《超越》第100頁)
  
  請看“精神療法”:
  
  把“摹想”(Visualization)等古老的巫術方法帶進基督教的AgnesSanford,如此介紹“內在醫治”和“記憶醫治”,她說:“我要如何在我裡面創造出信心的氣氛,得著上帝正在應允我禱告的感覺呢?我所用的方法就是操練出創造性的想像力……在記憶的醫療過程中,一個人必須運用想像力,把一個不管多麼敗壞的人想像成屬於上帝的聖徒,緊緊抓住這個圖像,在想像中把他天性中黑暗可怕的陰影轉成優良的美德和能力的源頭。真的,他們確能藉此被轉變。這就是救贖”。(轉引至《誘惑》第157頁)
  
  為保守的福音派所喜愛的基督教領袖傅士德(Foster)在他寫的《屬靈操練禮贊》一書中,也如此提倡“摹想”,他說:“在你的想像中,讓你的靈體被光照耀,超脫你的肉體上升。……上升穿過雲層,進入同溫層……深而又深地進入太空,直到再沒有別的東西,只有永恆的創造主溫暖的同在”,他認為這不是幻想,而是由心靈創造出的“實體”。(轉引至《誘惑》第187頁)
  
  請看“自我崇拜”:
  
  Muktananda對其門徒的勸告是“向你自己下拜,尊敬並崇拜你自己。神像你住在你裡面”。(轉引至《誘惑》第67頁)
  
  “你沒有一位住在你裡面的神;因為你就是神 "。(轉引至《誘惑》第103頁)
  
  一位流行的基督徒作家如此教導人擁有真正的“自我形像”:“你如果想要建立自我形像,先把你的優點寫在一張卡片上,並且把它放在可以隨手取訪的地方……一再的稱讚你自己,進入你自己的小天地……
  
  你每天也要抽幾分鍾在鏡子前,仔細端詳自己一番。同時,不斷地以積極的言辭來肯定所完成的工作、然後,再反復地念誦許多人稱許你的話……
  
  當然,有時整型手術也十分有助於重新建立一個人的自我形像”。
  
  這些話就像一位把“自我概念不健全”視為一切問題的禍根的心理治療師所說的那樣:“除非我們決心高舉自我並且勇於要求我們有權如此作,否則我們決定無法得到當有的自尊”。(轉引至《誘惑》第258至259頁)
  
  像這些流行的最新福音,無論是“成功福音”、“積極思想”,還是“積極宣告”、“精神療法”、“自我崇拜”等等,它們之所以能流行的原因是什麼呢?一位人士一語道破天機:“我們將人所要的東西都給了他們”。
  
  千百年來,古老的福音告訴人們:人活著的首要目的是榮耀神。
  
  現在,它卻被一些所謂的福音改變為:上帝的首要目的是榮耀人。
  
〖 3.醜話說在前面 〗

  福音是好消息。傳福音傳的是好消息。這個好消息在《約翰福音》第三章中概括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第16至17節)。
  
  有時,我們為了讓人不反感,把福音就傳到這個地方就打住了。於是,我們可以大講上帝是愛,講信主有平安,講只要你信(其實只是頭腦裡的信道理)了,你就有永生了。等等,總之,是一大堆的好話,人願意聽的話,聽了讓人心裡舒舒服服的話,甚至能使人開心,或者,流淚。
  
  但早在半個世紀前德國的一位基督徒、神學家潘霍華(D.Bonhoeffer)就將此類福音稱為“廉價的恩典”。
  
  什麼是“廉價的恩典”呢?
  
  “廉價的恩典把恩典視為一套教條、一套原理、一種制度,它意味著宣稱罪的赦免是個一般性的真理,上帝的愛被視為基督徒對神的一種概念。人們以為在知識上接受了這一套概念,就足以獲得罪的赦免。在這樣的教會裡面,世界為其罪過找到了廉價的遮蓋,無需為罪憂傷痛悔,也不必渴望真正地從罪中得到釋放”
  
  “廉價的恩典是宣講饒恕而不需要悔改,受洗禮而不遵守教會的紀律,領聖餐而不必認罪,獲得赦免而不需本人親手懺悔。廉價的恩典是不需付出作門徒的代價的恩典,是不背十字架的恩典,是沒有道成肉身的和永遠活著的耶穌基督的恩典。”(中譯本《追隨基督》第46至47頁。
  
  一些人信主後聽到基督徒要付出作門徒的代價,要背十字架,要認罪悔改,感到很奇怪,上當受騙了。
  
  他們的確是被騙了,但不是被福音,而是被迎合他們心理的的人所傳的廉價的福音騙了。
  
  就以講《約翰福音》第三章為例,一些人講到16節,頂多到17節時,就停住了,這就有割裂福音的嫌疑。因為下面明明講:“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很明顯,這裡還強調了兩點:
  
  第一,不信的要被定罪;
  
  第二,定罪的原因是他們有罪並且留 罪中而不來就光。
  
  這個在世人看來是消極的信息證實了福音有其不可割裂的另外一個方面:知罪,認罪,悔改。
  
  耶穌當年出來傳道,據《馬太福音》記載:從那時器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可福音》的記錄是: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傳福音的基督徒不能淡化福音,淡化基督教。而不講罪,不講悔改,就是淡化福音,是傳另一個福音。福音若是讓罪人聽了不感到紮心、難聽,那傳的就很難說是彼得和保羅所傳的福音。因為他們傳的福音令人感到紮心,而上帝通過他們向紮心人的呼喚就是:“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這些話的確難聽,是醜話,但這也正表明人的病(罪)實在是太重了。而醫此絕症的良藥,就不能不苦口。
  
11說到罪,罵自己

〖 1.從“挨駡”說起 〗

  “罵”字,按照《辭海》和《辭源》的解釋,是以惡言加於人。這當然點出了“罵”的首要特徵。但細一想,它似乎沒有囊括老百姓平日裡使用這個“罵”字的幽默與微妙。於是,又翻開了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一書,那上面是這樣解釋的:罵,1:用粗野或惡意故意侮辱人;2:斥責。前一類用“潑婦駡街”一語,就可以概括其全部內容,而後一類則只能用三娘教子來道其微妙。小時候我有時淘氣,回到了家中,結果被老娘或者老爹狠狠地訓了一頓,出來後,小朋友們一定要忙著追問:是不是又挨駡了?罵得好受不好受?在這種語境中的“罵”,其實就是一個"訓”字,教訓與訓斥也。
  
  挨駡=挨訓。
  
  在教會中也常常聽到“愛罵人”一詞。自然,罵人的人並沒有破口大駡,但有些基督徒喜歡用這個詞,並且,他們所說的罵人之人大都指的是傳道人和牧師,這些牧者們在其佈道和講道中,嚴厲地指責罪,於是,就被幽默成了“罵人”。
  
  這樣,罵人就成了指責人的罪;挨駡就等於被指責是罪人,並且是正在犯罪的罪人。
  
  記得有一次和某弟兄聽了一位著名的佈道家的佈道,聽後該弟兄說,他講的真好,罵得好罵得痛快。旁邊馬上就有人接上了話碴,說他就是能罵人。其實在整個佈道過程中,這位佈道家口中沒有出過一句骯髒的話、下流的話,連“他罵的”這樣無關大雅的國罵,也沒有一句從他口中溜出來。但大家還是認定了,他愛罵人。
  
  傳福音不能不指責罪,不能不指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這樣,傳福音就???了。
  
  福音是給罪人的福音。這是什麼樣的罪人呢?是深深地陷入罪之深淵中而不能自拔的罪人,並且,靠他這個罪人自己,他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即使在他的罪疚的意識中,他也自覺地不自覺地為自己的罪辯護。因此,人需要從上帝那裡知道什麼是罪,為什麼罪是罪,以及如何才能被上帝赦免自己的死罪。
  
  讀聖經也是如此,若人聽不到經中“罵”的正是我自己,那他還沒有進入讀經之門。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 3:17)。這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等等,其實都可以歸入“罵”的範疇中。
  
  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現在在傳福音中堅持“罵人”的傳道人有減少的趨向。新興的潮流不是“罵人”,而是欺哄人,恭維人,抬舉人,說人如何如何好,離上帝也就一步之遙了,甚至你就是上帝了。明明人已經病(罪)入膏肓了,卻還硬說他身體康健,心靈純潔如初春潔白的百合,這哪裡是傳什麼福音,分明是地道的禍音。
  
  耶穌來到世界上,是與罪人作朋友的,拒絕承認自己是罪人的人,絕對不可能成為耶穌的朋友。不承認自己有病並且病訪不輕的人,絕對不可能來到主耶穌基督的面前,懇求他醫治自己那致死的病。
  
  傳福音不講罪,那是誤診;傳福音不告訴人是罪人,那是把人往火坑裡推,死路上領。
  
〖 2.怎麼成了“罵人”? 〗

  為什麼指責罪竟然怎麼成了“罵人”呢?
  
  當然,最重要的原因是由罪人的本性決定的。罪人之所以是罪人,就是因為他不承認自己一直在犯罪,並且,他的罪一直是在上帝面前犯下的,他得罪的不僅是人,他得罪的首先是上帝,是那位一直在看著他的上帝。
  
  有的人可能承認自己犯了罪,但他卻不肯到上帝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中H,並且祈求上帝赦免他的罪,於是他也不喜歡傳道人指責罪,並且用上帝的名義來指責。
  
  但為什麼傳道人講罪往往容易被中國人視為“罵人”呢?
  
  這首先的原因是因為中國人是中國人,他一直受中國文化的薰陶,而在那個文化環境中,從來就沒有聖經中那樣的關於罪的深刻的觀念。從孟子的“人皆可以為堯舜”,從中國化的佛教強調的“一闡提人皆可以成佛”,到王陽明的“滿街都是聖人”,再到《三字經》的“人之初,性本善”,再到毛澤東的“春風楊柳萬千條,六億神州盡舜堯”,中國人對人性本善的信仰是根深蒂固的,從儒家到佛家,從新儒家到共產黨,都是如此。
  
  人是罪人,這對於中國人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在中國人的腦袋裡頭,犯罪=犯法,罪人=犯人。
  
  因此,在與中國人論說世人都犯了罪時,我們不僅要述說聖經中關於罪的看法,也要向牧B友們說明:中國人關於罪的觀念是什麼?中國人是在什麼樣的意義上使用“罪”、“犯罪”、“罪人”這些概念的。自從馬禮迅1807年來華傳福音並且翻譯出第一部全本的新舊約聖經之後,更正教在華傳播已經接近二百年了。這二百年來,儘管基督徒一直講人是罪人,但我們至今還沒有一部詳盡而又紮實的學術著作,來告訴我們在中國人的意識和思想以及學術中,罪與罪人表達了什麼,意味著什麼?由於我們不知彼(中國人認為什麼是罪),所以,我們就不能很好地述說己(基督徒認為什麼是罪)。孫子兵法上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只有對自己的情況和對方的情況都有深刻的瞭解,打起仗來才能百戰百勝。打仗如此,傳福音也是如此,尤其是當基督教信仰作為一種外來文化傳到本土文化(中華文化)中來,就更是如此。
  
  要明白中國人為什麼拒絕人皆為罪人的觀念,首先就要瞭解中國人對罪的看法。
  
  告訴中國人人都犯了罪時,基督徒應當首先指出,基督教所謂的“罪”,首先不是法律的觀念,也不是道德的概念,而是一個靈性的概念。罪,它實際上描述了人存在的一種狀態,就是人在靈性上已經死亡了,這意味著,人由於自己的罪而與上帝的關係斷裂了,隔絕了。如此來說,基督教講罪,首先不是著眼於人與法律的關係,而是始終立足於人與上帝的關係。
  
  立足於這個“天人關係”上,它表現出兩個特點,第一:從創造論(人是上帝創造的)的角度來說,所有的人都偏離了上帝為人所設立的目標。我們都是“人”,但沒有一個是“真正的人”。古今中外,只有一個人可以稱為“真正的人”(從來沒有犯過罪),那就是耶穌。從此可以說:偏離就是罪。第二,從救贖論(耶穌是救主生命的主)的角度來說,任何一個人,不論他在德性上如何高潔,只要他不信耶穌是主,拒絕被耶穌基督所拯救,這就是罪。從此可以說:不信就是罪。
  
  “偏離”與“不信”都是靈性的觀念,都是在人與上帝的關係中論說的。
  
  告訴中國人人都是罪人時,當然不能不涉及到道德的層次。在此層次上,基督徒應當強調罪:
  
  第一,這首先不是說人個個都同樣地道德敗壞,或者說,基督教強調的不是人的罪孽有多少,而是人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有多少;
  
  第二,聖經論說人的敗壞時,首先強調的不是人外在的行為表現,而是人內在的心思意念,是人的動機。耶穌正是這樣講的,他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罪了”(太 5:28)。“動淫念”就是罪,只是這罪是犯在心裡的。並且基督徒還可以告訴自己的骨肉同胞,像這樣的認識,中國古代的個別的賢哲就已經認識到了,如王陽明就明確說:“今人學問,只因知行分作兩件,故一念發動,雖是不善,然卻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只說個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傳習錄》。人心中一起了一個好色的惡念,就是為惡了。
  
  從心思意念上講罪,這也是從人與上帝的關係中講的,因為上帝知道人的心思意念。
  
〖 3.罵自己如何? 〗

  沒在美國人中間作過調查,看他們願不願意聽到別人說他們是罪人,不過,在中國人中間我不用調查也知道,絕大多數人聽到基督徒說人都是罪人都挺反感的。我是一個好人嘛,怎麼一接觸到你們基督教就成了罪人呢?這是許多中國人的心理反應。當筆者第一次聽到牧師和基督徒說人是罪人時,也是這樣反應的。這些都不足為奇,人是罪人嘛,他怎麼能高興聽到聖經揭露了他的本相呢?
  
  但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基督徒在傳福音時,把世人都犯了罪,宣講成了你們都犯了罪,他把眾人都圈在罪這個圈子裡頭了,但自己卻不在其中。換句話說,他把一個與自己的生命緊密不可分割的真理(我是罪人),變成了一個與自己無關的真理(你是罪人)。
  
  不論是就在上帝面前謙卑而言,還是就在眾人面前謙卑而論,當傳道人、基督徒在傳講罪時,他都應當把自己擺進去,他不能在大庭廣眾面前只指責別人是罪人,卻忘記了自己正是這罪人中的一個,並且,也是需要被上帝所憐憫所饒恕紡一個。這樣說,不僅是利於溝通傳講者與聽眾之間的距離,更是因為實情的確如此,我這個指責罪的人也是上帝面前的一個罪人。
  
  看保羅正是如此作的,他如此嚴厲地指責罪,連彼得都不放過。但是他又是如何說自己呢?他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他承認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說到他自己,他說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他在著名的羅馬書中更是剖析自己說:我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最後,他發出了人性中最深的呼喚:我真是苦啊!
  
  傳福音的使者應當效法保羅,既要嚴厲地指責罪,同時也要坦誠地承認自己正是罪人中的一個;他既要“罵”人,也要“罵”自己,並且,如果他把自己“罵”狠了,“罵”透了,他其實也就把別人都“罵”了(因為大家的本性相同)。於是,別人在說他真能“罵”人之外,大概還會加上一句,他把自己“罵”的也夠狠的了。但我聽著,怎麼就像也“罵”我似的。
  
  “罵”到這個水準上,正好。
  
  當然啦,在別人面前,自己的哪些罪該罵,哪些不該。這就需要向上帝求智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