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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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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的話

學會學習

七月在新界賣旗,有途人問:香港基督徒學會是個甚麼性質的組織?為甚麼叫做學會?是不是一所教育機構?

一直以來未想過為甚麼香港基督徒學會要叫做學會?為甚麼不叫做會社?陣線?聯盟?公社?團契?論壇?為甚麼有個學字?

哈佛法學院教授 Alan M. Dershowitz 寫了本 The Genesis of Justice: 10 Stories of Biblical Injustice That Led to the 10 Commandments and Modern Morality and Law(NY: Warner Books, 2000;中譯:亞蘭‧德修茲著,林為正譯:《法律的創世記──從聖經故事尋找法律的起源》。台北:先覺出版社,2001。)從現代法律的觀點,指出創世記充滿不公正的記錄。連上帝的命令也不公正,例如事前沒有充份的警告;懲罰與犯事的嚴重性不成比例,一次犯法,要永遠受罪;禍及無辜,一人犯罪,株連全人類。Dershowitz 認為上帝向人顯示出祂是一位學習的上帝(a learning God),祂會汲取教訓,祂會後悔、回轉。日後上帝不再任意下命令,祂主動與人立約,願意受制於約的條款,也頒下明文的誡命。有了創世記的經驗,衍生出埃及記的律法。

我們所相信的上帝是一位學習的上帝,我們做信徒的自然要不斷學習,香港基督徒學會也是個學習的群體。面對香港低迷的現況,擁有最多權力和資源的政府也一籌莫展。我們沒有天眼、水晶球、錦囊去幫助港人渡過厄境,我們自己就是港人,我們活在人群當中,感受聆聽自己和鄰舍的心聲,願意繼續學習,憑信念與我們的鄰舍一起努力,來回應上帝此時此地對我們的呼召,在香港做光做鹽。

江大惠

賣旗籌款日
圖片說明:江大惠先生(左)與義工攝於賣旗籌款日。



最後更新日期 : 18/0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