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選舉的民主

陳詩韻
公民社會教育計劃見習生

在台灣總統選舉期間,「牛肉在哪裡?」是不少民眾的疑問。可悲的是,相同的問題,也值得香港市民深思。若果台灣主體性的問題,是台灣藍、綠陣營的對立面,對普選的立場,也將成為來屆立法會候選人政綱的「王牌」,其他社會議題皆被比下去。

來屆立法會中民主派議員的比例,將對07、08普選的可能性有重大的影響,這是無庸置疑的。但要爭取香港的民主,我們的出路就只有等待選舉日投下一票嗎?民主是平等的政治參與權利,市民的參與,應遠超於投票的一刻。

在去年區選會選舉期間,不少候選人紛紛化身民主鬥士,「反對廿三,要求普選」。然而,眼見小部份的「突然民主派」借民主之名包裝自己,在「民主派」與「保皇黨」的對決下,選民被動地處於是否反對廿三條或是否支持普選的「人生交叉點」上。選民的決定,我們理應尊重。可是,民主就等於在投票時兩害相權取其輕嗎?斷然不是!投票只是民主的必要條件,非足夠條件,議程的提出、政策的討論、選舉後的監察,以致社會運動的支援等,也是民主參與的重要元素。這樣市民更能積極的參與民主、推動民主的進步。

之前提到民主的本質價值,但功能上的價值,如:為誰民主、民主後的社會圖像等問題,也值得民間及政黨深思。早前,已有一群九龍西的少數族裔選民揚言,若民主派再忽視少數的訴求,他們將會發動1萬5千名少數族裔的選民投白票。他們的憤怒,不少選民感同身受;期望他們的成功,也將為香港的民主進程推進一步。民主不能抽離社會公義的元素,部份民主派候選人只高舉普選的旗幟,要求其他社會議題讓路,這與中央逼令香港市民在民主與經濟利益之間二擇其一無異。希望各民主派候選人好好反思及積極回應選民發出的警示。

縱然民主不是只爭朝夕,但不代表我們放棄普選的訴求。在制度上,我們仍須學習〈國王的新衣〉中小孩的勇氣,以理據對抗強權。即使政府有權推行廿三條立法;即使衛生署長有權將淘大E座整座隔離;即使特首有權委任一百零二名區議員;即使教育統籌局有權殺校;即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有權解釋《基本法》...可是,他們卻欠全香港市民一個道理。

民主體制與公民社會應雙線發展,期望香港的民主是由今天的生活實踐開始。同時,亦在9月的選舉中向反民主派說「不」;向偽民主派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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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18/0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