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是一家人─基督徒支持港人內地子女爭取居港權

2002年1月
我們都是一家人──
基督徒支持港人內地子女爭取居港權
我們是一群來自不同宗派背境的天主教及基督教徒,我們相信人類和睦同居是上主的心意,可惜「居港權」一問題卻使香港社會不同群體的關係進一步惡化。
我們明白目前香港人正身陷嚴峻的經濟危機,因此在面對居港權一事時,會感到自身難保,甚或厭煩。然而,當我們易地而處,想到自己的子女被迫離開父母、孤獨地在遙遠的一方生活時,那份心酸和不忍!
再者,我們香港人有許多父母或祖父母昔日都是從不同渠道來港,卻未被驅逐離境,同是天涯淪落人,分別只是時間的先後,我們又豈能置同胞於不顧,強把家庭拆散?即使人大釋法、強行遣返,也掩飾不了他們是香港人子女身分的事實,更分不開這些子女與父母的血脈相連。爭取居港權的港人子女和他們的家人,是整件事的受害者。若他們的家庭團聚不獲保障,只會製造更多分離家庭,衍生更多社會問題,那代價是整體社會一起承擔的。
身為基督徒,我們認為家庭團聚是基本人權,亦是穩定社會的重要根基,因此,我們懇切呼籲:
- 香港市民以同舟共濟的心,接受所有港人內地子女可以來港與家人團聚。
- 香港政府制訂另一寬免政策,讓曾入訴訟之港人內地子女留港定居。
- 香港政府與國內政府商議一個公平、合理和有效的機制,讓所有港人內地子女可以來港與家人團聚。
我們希望藉居港權事件,使香港社會每一個人,學習互諒互助,共建更美好的明天。
尹佈施、尹凱榮、孔令瑜、文秀慧、文家安、方育麒、王月明、王志光、王美鳳、王家輝、王晉光、王瑞瑩、丘泛濟、甘浩望、伍小蓮、伍可怡、伍素梅、伍國雄、伍維烈、安中玉、朱耀明、江大惠、何奇耀、何寶英、余火宣、余似懿、余偉華、余理謙、吳日華、吳君臨、吳展鵬、吳偉傑、吳國明、吳國偉、吳敏潔、吳麗娟、宋啟文、岑麗芳、李佩思、李雁君、李衍琉、李偉明、李偉儀、李健華、李清詞、李惠芬、李鼎新、李嘉榮、李熾昌、李樹德、李駿康、沈嘉雯、阮美賢、周昭德、周穎芝、周健文、周啟明、林艾雯、林希德、林卓姿、林秋香、林浩楊、林望殷、林榮鈞、林德、林潔紅、邵國華、姚楚君、柯欣欣、柯毅霖、洪小琪、胡志偉、胡金榮、胡露茜、范立軒、倪德文、夏其龍、容若愚、容慧雯、徐志忠、徐珍妮、徐頌民、徐錦寬、徐濟時、袁天佑、堵建偉、張天庇、張玉照、張發榮、張慧儀、張燕萍、張錦好、梁大輝、梁成、梁志遠、梁宗溢、梁恩榮、梁惠敏、梁詠霞、梁穎芝、梁鏜烈、梁寶霖、畢雁萍、莫惠英、許煒斌、郭乃弘、郭成名、郭凱華、郭達潮、郭煒琳、郭靄妮、陳 昕、陳士齊、陳少蓉、陳日君、陳主忠、陳永佳、陳永健、陳永欽、陳永澄、陳君倫、陳志宏、陳沛堅、陳美霞、陳家偉、陳偉雄、陳國明、陳彩蓮、陳順馨、陳愛蓮、陳慎慶、陳漢堯、陳德昌、陳潔玲、陳錦明、陳曙佳、陳鵬富、陳麗珍、陳麗香、陳健榮、陸漢思、陶君行、陶國雄、麥家儀、麥衛華、麥麗娥、傅慧兒、曾 嶸、曾安芙、曾冠榮、曾穎嫺、植瑞瓊、湯 漢、賀玉英、馮智活、馮愛玲、馮煜強、馮繼遠、黃文泰、黃秀儀、黃美鳳、黃偉華、黃國梅、黃景怡、黃碧君、黃碧雲、黃慧貞、黃慧賢、黃禮友、楊 聲、楊月明、楊美蓮、楊健濱、楊羅健、葉沛霖、葉曼丰、葉麗珊、雷可恩、雷詠心、蒲錦昌、趙善榮、劉千石、劉子睿、劉正文、劉婉韻、劉韻儀、歐少芬、歐家譽、潘偉明、蔡文傑、蔡惠民、蔡嘉明、鄭智雄、鄭鈺鈿、黎家賢、黎卓輝、黎梅貞、盧偉旗、盧龍光、駱穎佳、戴民禧、戴浩輝、戴毅龍、薛珊珊、謝志庭、謝堅成、謝培斯、謝錦昌、鍾立光、鍾金勝、鍾新怡、顏之穎、鄺嘉琳、羅白羔、羅立敏、羅偉騫、羅敬業、譚 坤、譚坤鴻、譚偉強、譚達成、譚艷玲、譚靄君、關俊棠、關啟文、蘇 湘、蘇成溢、蘇景江、龔立人、黃國輝伉儷、歐陽祖立、Chan Yuk Fan、Choi Chun Wah、Fung Kin Fan、Ida Leung、Ivy、John Cioppa、K. H. Muehlhaus、Leung Siu Chun、Maria Lung、Mary Leung、Salina Cheng、Sr. Emilia M.、Ted Zimmerman、Teresa Cheung、Theresa Leung、Wendy、William 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