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徒學會
「港人內地配偶使用產科服務的安排」意見書

香港基督徒學會是由個別基督徒組成的獨立基督教團體,我們相信上主的心意是要求人間踐行愛心和公義,故此我們特別關注社會的公義及人權問題。

醫管局對內地孕婦使用本港公立醫院的產科服務所實施的新安排,至今已超過兩年。本會一直關注此新措施對不同群體的影響及所帶來的問題,現就該措施提供一些意見,期望小組委員會能夠對意見作出考慮,並積極回應。

主旨
「內地孕婦」在新措施下,凡使用本港公立醫院的分娩服務時,則需要繳付 39,000元(適用於向醫管局預約及進行產前檢查的孕婦)或 48,000元(適用於沒有預約或接受醫管局提供產前檢查的孕婦)。新收費將配偶為港人的內地孕婦與配偶為非港人的內地孕婦劃一歸類。本會強烈反對政府將前者與後者一同視為非符合資格人士,更反對醫管局將這兩類內地孕婦實施劃一收費。本會認為政府有必要將兩者區分,並當向配偶為港人的內地孕婦(準來港婦女)收取與港人享用此服務的同等費用,因為她們同是香港居民的家庭成員。本會希望當局立即取消有關配偶為港人的準內港孕婦在港分娩的不公平規定,並重新全面檢討中港家庭的需要及政府應當提供的支援。

鼓勵生育與人口政策
政府現行政策是鼓勵生育,但卻將配偶為港人的準來港孕婦與配偶為非港人的內地孕婦,不加分別地一同視為非符合資格人士,不公平地收取高昂分娩費用。此種不鼓勵生育的安排,除違反政府鼓勵生育政策的一致性外,更有歧視中港家庭及階級歧視之嫌(大部分中港家庭均為基層家庭)。當然,這種歧視卻與「人口政策」只管輸入外地專才及排擠本地基層的政策一致。再者,這一安排完全漠視生育在社會上大多數是一家庭事宜。家庭是組織社會的元素之一,而產子亦是組織家庭的其中一個重要部分,政府應該將產子的政策安排以家庭作單位來制訂,而現行政策卻把孕婦的身分獨立出來考慮其是否「符合資格人士」,並因此視她們為「訪客」,實屬荒謬。

產科服務新收費加劇本地人與內地人矛盾
產科服務的安排也加劇了社會分化。內地孕婦在使用公立醫院的服務時受到歧視,被標籤為加重公立醫院負擔的一群。然而,公立醫院之所以負擔過重,是因為政府沒有協助醫管局投放更多的資源及人手來配合日益變化的醫療需求。所以,要改善公立醫院的負擔過重問題,醫管局應對症下藥,而不是將問題重點推到內地孕婦的身上。新收費顯然製造錯覺,令人將醫管局壓力歸咎於內地孕婦,這不單沒有解決公立醫院的負擔,而且加深本地人與內地人的矛盾。

解決香港人口老化的問題
隨著內地與香港的交流日益頻繁,中港婚姻日漸普遍,港人娶內地人為妻子的數字亦不斷上升。同時,本港的出生率卻異常地低,令社會面對人口老化的問題。配偶為港人的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理應得到我們歡迎,因為她們既有助舒緩本港人口老化的壓力,當然更根本是她們及其在香港所生的子女亦已屬於香港家庭的一分子。如此,為何這些中港家庭卻沒有權利以本地人收費享用公立醫院的服務呢?

預約機制使中港家庭面對沈重的經濟負擔
按現行機制,入境處有權拒絕沒有向醫院預約,或懷孕七個月或以上的孕婦入境。此措施並未考慮到有經濟困難的中港家庭,可能因為沒法繳付分娩的預約費用而剝奪她們在港產子的應有權利,某些孕婦甚至因而選擇墮胎。懷孕婦女需要丈夫及家庭的悉心照料,拒絕她們入境實在有違人道精神。事實上,政府有責任對中港家庭提供全面的支援,包括支援中港家庭的孕婦在港產子所面對的種種問題,而非以預約機制及入境限制來進一步使他們面對沈重負擔。

落實施政、以民為本
有趣的是,政府在2004年12月曾經向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對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考慮(詳見以下連結文件):認為「應該區分香港配偶或18歲以下子女的非符合資格人士,以及不屬這個類別的非符合資格人士」,對前者按本地居民收費,向她們提供醫療服務;並認為這是「符合社會整體的長遠利益」,而且「可減輕其在港家人的困難」。可惜,政府一直也沒有重提這一考慮,問題也就不了了之。而當日提出的建議卻表現出政府深深體察中港家庭的困難與需要。在此,我們希望政府制訂政策時能回到昔日這種以民為本的精神,而不是逃避責任,辯說:「締結跨境婚姻的夫婦實在責任就其醫療需要作適當安排」。反過來看,為何政府不認為有責任為這些處於弱勢的香港家庭,提供更多支援與協助呢?
立法會文件:[CB(2)337/04-05(04)]
http://www.legco.gov.hk/yr04-05/chinese/panels/hs/papers/hs1213cb2-337-4c.pdf

建議
最後,我們對政府有以下建議:
一、政府對配偶為港人的準來港婦女的分娩收費應以家庭為單位作考慮,而非單獨地因應孕婦當時是否持有香港身分證來決定是否符合資格;
二、政府應取消對配偶為港人的內地孕婦在公立醫院分娩的預約制度;
三、政府應對中港家庭提供更多支援。除了必須取消無理不公的分娩收費政策外,亦應考慮在其他方面協助及支援這些中港家庭,如孩子的教育問題等。

我們期望小組委員會從以上建議中能夠考慮更長遠、更公平、更以人為本的方案。

 

香港基督徒學會
2009年6月29日
聯絡人:李凌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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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03/0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