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徒學會
就《香港社會福利的長遠規劃》諮詢文件之意見書
香港基督徒學會就香港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四月發出的《香港社會福利的長遠規劃》諮詢文件表達意見:
一. 建立社會福利長遠規劃的制訂機制
社會福利的長遠規劃是關乎社會大眾的重要事項,九七前的社會福利規劃要草擬白皮書諮詢公眾及立法會,明顯這次諮詢只是一次小圈子的諮詢,但結果卻對香港社會影響甚大。諮詢文件只輕描淡寫的敘述規劃機制的轉變,卻沒有說明這些轉變的原因,更重要是整個新的規劃機制並沒有交代清楚。
二. 社會福利不應與商業活動混為一談
諮詢文件不斷強調商界的社會責任,並希望商家能成為社會福利可持續發展的資源,但我們認為社會福利的提供是政府的責任,不應與商業活動混為一談,商界願意為社會貢獻多一分力量,當然無任歡迎,但這不能代替政府的角色。社會福利需要穩定、彈性及可靠的資源投放,商界並不能長遠承擔普羅大眾的社會福利,政府不應寄以厚望,反而應鼓勵他們做有良心的僱主,在工資及員工福利上,讓僱員及其家庭安居樂業,減輕社會的負擔。
三.享用社會福利是人權
諮詢文件提出用者自付的討論,我們對此堅決反對。國際人權公約訂明,政府應讓社會上每個人都有權享受社會保障,並有權享受他的個人尊嚴和人格的自由發展所必需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各種權利的實現。(第二十二條)享用社會福利是基本人權,社會福利不應商品化、市場化或私營化。
四.政府承擔社會福利規劃責任,作跨界別的諮詢
現時由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負責的諮詢,明顯讓政府逃避社福規劃的責任。諮詢文件強調使用者及社區的參與,而事實上,社會福利是關乎社會上的普羅大眾,並不只是社福界,而是社會上的不同組織、社群及各持份者,這次長遠規劃的諮詢只是跟業界討論,沒有邀請不同的社區團體或組織參與,完全是小圈子諮詢,跟文件提出的理想背道而馳。
我們要求:
一.儘快交代社會福利長遠規劃的制訂機制,在進行具體社會福利的規劃前,應與社會大眾及業界就規劃機制達成共識。
二.社會福利的資源不能因商界的資源投放而減少,社會福利不能由商界控制,企業社會責任不應與社會福利混為一談。
三.政府應負責社會福利的規劃,停止把社會福利商品化,不能只供應給有能力「購買」的市民,亦停止把社會福利市場及私營化,社會福利要由政府承擔。
二零一零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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