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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明白神的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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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定 義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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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如何明白神的旨意,是否單單祈禱就可以明白」
「只要心�埵野郎w,就是神旨意」
〜究竟如何明白神的旨意,聖經又怎說的?
一.
美好生命
1.立志遵行
「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7:16-17
「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15:14-15
〜人若立志遵守神的話,他必能明白一些事情是出於神的意思還是人的意思。
〜另外,人若遵守主的話,是主的朋友,他不是僕人,僕人未必明白主人所作的事,朋友必明白的!所以有遵守神話的決心及行動是明白主心意的重要關鍵,人若沒有心遵行,可不斷祈求,他可能都是憑自己意思尋求。
2.敬畏真神
「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25:12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箴1:7
〜人有敬畏神的心,神必賜福他,會指引他當行的路!
3.作屬靈人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林前2:14-16
「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林前3:3
〜屬靈人明白神的事,並能看透萬事,但屬肉體,血氣的人,他們充滿嫉妒,紛爭,情慾,體貼自己的意思,行一些與聖靈為敵的事,根本難明白是與非,聖靈的意思。
4.心意更新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要清楚明白神心意,人的心要不斷更新及變化,將世俗不好的想法更新,要知神要及不要的事。
〜因此一個生命及靈性差的人,若尋求神旨意,很多時候,未必有答案,即使有也可能是自己的意念。
二.
專心尋求
1.求得智慧
「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1:9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弗1:17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雅1:5
〜要明白神,知道祂的旨意,需要有智慧與悟性,從何而得,可以坦然向神求
2.耐性祈求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7:7-8
「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到了天亮,叫他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路6:12-13
〜耶穌在世,祂雖有智慧,但在揀選使徒上,仍認真整夜禱告。
三. 聖經為本
1.清楚意旨
「是因他們違背神的話語,藐視至高者的旨意。」詩107:11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作:也喜愛那美好的事)。」羅2:18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
「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8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3:17
〜神的旨意在聖經�堣w很清楚地表達出來,是不含糊的,例如
A.要聖潔
B.要以善對惡
C.常常喜樂
D.不住的禱告
E.要凡事謝恩
F.要行善(即使受苦)
〜還有很多(例如彼此相愛,彼此順服....)人若求問神的心意,必須有以上的原則,若我們求問的是帶來不是喜樂,帶來不能彼此相愛,應不是神的心意。
2.定志考究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祭司以斯拉是通達耶和華誡命和賜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亞達薛西王賜給他們諭旨,上面寫著說:」拉7:10-11
〜以斯拉能遵行及教訓選民明白聖經,通曉神的話,因為他先有定志考究的心,若一個基督徒常常在人生決擇中求問神的旨意,但他從不認真尋求,如何明白!!
3.通曉明白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可12:18
「當復活的時候,他是那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他。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嗎?」可12:23-24
〜人對聖經可能有熟悉,但若不明白,錯解聖經,對聖經中的大能奇事沒信心,人就難明白神的作為,神的計劃。
〜因此要掌握神的心意,人必須在聖經上下功夫,定志考究,努力研讀,也多操練以全面真理為神旨意的絕對原則!
四.
別人意見
1.父母意見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6:1
「他父親也聽見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卻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但他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他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他,因為他父親不應承。」民30:4-5
〜神給地上的父母有很大權柄決定一些事情,在舊約中,即使女子向神許願,應承終身歸神,但父母有他的決定權,這是神容許的。
〜另外,新約教導我們在主�媗弗q父母,只要父母所作的意見不違反真理,聽從是神喜悅的。
2.配偶意見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弗5:22-23
「他若出了嫁,有願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他丈夫聽見的日子,卻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但他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就算廢了他所許的願和他出口約束自己的冒失話;耶和華也必赦免他。」民30:6-8
〜丈夫是妻子的頭,丈夫在家庭,在屬靈帶領性是有重要角式,妻子在主�媕雀隍A。
3.神僕意見
「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帖前5:20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2:15
「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5:5
〜神也給地上教會有權柄,帶領的通常對神的話有較多的認識,屬靈的神僕也能參透萬事,所以作為肢體,可多聽他們的建議。
4.肢體意見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7-18
「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徒6:3
〜在初期教會中已在某一些事情中出現選擇制,神的靈很多時候不單感動個人,也感動全會眾,會眾們若在真理下的原則表達意願,神也用他們的意見的。
〜因此,環境、別人、肢體,教會的意見也十分重要的,我們千萬不可輕忽。
五.
感動平安
1.聖靈的感動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14:26
〜聖靈在我們心中,有引動、感動工作,當然信徒可以消滅聖靈感動,他也可以濫用「感動」(其實是自己的感受,而不是聖靈感動),來滿足自己的意思。
〜而聖靈的感動一定不違反主的話,違反真理,因聖靈是真理的靈,若一個肢體有感動要責備對方,因為他得罪了自己,令自己滿肚憤恨,要發洩出來;但真理叫人和睦,叫人柔和,在真理中沒有血氣的不憤,所以這感動應不是從聖靈而來的。
〜聖靈也令人想起主的話,聖靈會用神話指引我們如何行信仰的路,若那人多讀聖經,主的話題醒時,他必能認出這意思是從聖經而來,不是自己的意思。
2.基督的平安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西3:15
〜留意聖經說是「基督的平安」,不是自己覺得平安就可以行,問問內心是否有基督的平安,即是你內心和基督是一致、和諧,沒有衝突,是一體的,若我是主耶穌,我會怎樣做,以耶穌的心為心,所行的若是主也會如此行,這才是真正以基督的平安為主。
六.
不斷察驗
1.用神給的智慧察驗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帖前5:21
「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1:9
〜神也給人有智慧,悟性的,未必每一件事情雖要很清楚的感動與指引,例如「今日我要乘甚麼交通工具回學校」「我選文科或理科?」神給你有智慧的,可以分析好與不好,最合適自己是甚麼,只要不違反真理,也給你自由,運用常理分折。
2.用真神的屬性察驗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神的旨意包括了神的
“good” “perfect”
“acceptable”,多察驗這件是否神看為好,純全,良善,喜悅的,不斷更新而變化,多問有否做了一些事情違反神的誠實、公義、良善、完全屬性呢!
3.進到聖所安靜思索
「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我若說,我要這樣講,這就是以奸詐待你的眾子。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詩73:14-18
〜人在困難、混亂、不忿中,很多時候,有很多事情是不明白的,但人若願靜一靜,走到聖所或走到神前思索,就發現原來有另一面的答案的。
〜因此神給人有悟性的,若人做一些事情在般人的常理(沒違反真理)也覺不通的,要小心,是否合宜去做呢?
七.
特別方法
1.求引證
「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他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我心裡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他說:『請你給我水喝。』」創24:43-45
〜舊約不少人也向神求特殊引證,但至新約,從使徒身上,很少看到類似經歷,因在舊約時代,神的話未普及及有很多舊約經卷,而聖靈也未降臨在人內心,在新約中,人對神話掌握比較多,而且真理的靈會作很多引導工作,所以他們可憑信心去行上主的路,不必再求引證。
〜當然聖經也沒否定新約教會不可以這樣作,例如我們也可以求證據驗証先知的靈是否真正的靈,但在求證過程要小心,不攔阻不等於神的旨意,有時神容許我們(不是喜悅)決定,行一些神不喜悅的事。
2.搖籤
「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
「眾人就禱告說:「主阿,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籤,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徒1:24-26
〜在新舊約中,處理一些難解決的事,他們會向神搖籤,若眾人有信心,認真禱告尋求神,所為的都是神,也可以按領受搖籤決定事情。
〜當然新約搖籤是運用在個別事件,而後來也少題及,可能聖經漸形成,人對屬靈事參透也慢慢看得更準,所以我們也可先用之前所講的其它方法尋求神的心意,(因未必人人都有如此信心)
尋 求 方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