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文學的解釋


(以下內容整理自「釋經學的理論與實踐」(G. W. Degner, 信神,1998) 第十九章「啟示文學的解釋」。)

啟示文學是介於西元前七百年到西元後兩百年之間的一種特定文學類型與 宗教特色,此種文學類型乃是高度象徵語法,非常藝術的文學格式,而且 是極端怪異和充滿異象的。此時期的宗教特色顯示當時的心思意念是專注 於末世和審判,所要啟示的是一切事物的途徑、因緣和最終結果。

聖經中有兩卷書是屬於啟示性的:舊約的但以理書和新約的啟示錄;此外 舊約撒迦利亞的預言絕大部分是啟示性的,還有以西結書三十七到三十九 章、以賽亞書第六章、廿四至廿七章、以及約珥書。新約包含有啟示性的 題材有馬可福音十三章(號稱「小啟示錄」及其平行經文)、哥林多前書 十五章、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彼得後書第三章及猶大書。當我們的興 趣只及於舊約和新約時,至少以下的次經和偽經內容也是我們必須加以考 慮的:以諾一、二、三書、猶比理書、摩西升天記、以賽亞殉道與升天記 、巴錄二書、巴錄三書、以斯拉四書、所羅門詩篇、亞伯拉罕遺訓、亞伯 拉罕啟示錄、十二族長遺訓、摩西啟示錄、黑馬牧人書、西卜林神喻記、 以及若干的昆蘭古卷。這些正典以外的著作提供我們透視有關西元前七世 紀和西元後第二世紀期間此類材料的使用和流行,它是此一時期最受歡迎 也最受喜愛的文學形式。

◎啟示文學的特色和特徵

    1.啟示文學就是「把需要交通之事予以啟示(暴露/彰顯)」,無論該啟 示是透過夢境或異象聽來的,或是透過其他一些影像或超自然的經驗, 一些奧秘的信息被彰顯出來。

    2.啟示所交通之事常透過天使為媒介,例如:以賽亞書第六章、但以理書 七至八章等。但是,並非每一個以天使為媒介的例子就是啟示文學。當 符合其為啟示文學的他項評斷準則時,通常文章背景也會顯示其中有天 使的媒介身份。

    3.一卷書是否為啟示文學,並非取決於其對話的外在形式,也並非因為該 對話具有道德內容。啟示文學獨特的特色乃是Osborne所宣稱的「奧秘的 象徵主義」(Esoteric symbolism),也就是除了取材自經驗世界,例如: 蝗蟲、馬、鹽、燈等,還加上許多取自幻想或神話世界的象徵,例如: 多頭怪獸、龍、有蠍子尾巴的蝗蟲等。(另可參「基督教釋經學手冊」 第303-304頁)

    4.使用「匿名」是正典以外的啟示文學的一個特徵,有學者認為此特徵亦 適用於正典的但以理書和啟示錄,但是這些論點是可以被駁倒的。

    5.啟示文學作者強調的是末世論。這些啟示作家特別集中焦點在今世的邪 惡,以及來世的救贖。然而,對現世的悲觀和對來世的盼望並非啟示文 學所特有,此觀念深植在四福音、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和古代基督教書 信裡。因此,啟示文學只是程度問題,而非類別問題。

    6.聖經中並沒有「純粹」的啟示文學。Fee和Stuart主張約翰的啟示錄也不 是純粹的啟示文學,而是預言、書信和啟示文學的混合。

◎表徵的意義

表徵乃是一種隱喻,在它們所要表達的意象上,有其道德意義,並非 因為它們透過一般的文字表達了字面的意思。一般而言,解釋象徵語 法的意象來自作者所經驗到的世界。因此,我們必須不斷的回到古代 背景。一個象徵或表徵在今天所指的意思是不重要的,我們必須回到 原作者的時代背景去掌握該表徵當時的意義。起初的背景才是最重要 的,在我們明白它在「現今」的意思之前,我們必須先明白它在「彼 時」的意義。正如Fee和Stuart所提醒的,約翰啟示錄裡的意象,其主 要根本特別是來自舊約或是其他的希伯來律法書籍之來源。

表徵就像隱喻一樣,是真實生活的誇張表現,以下以神眷顧其兒女的 三個例子來說明:

    (一)眷顧的字面敘述例子

      提摩太後書四18說:「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 祂的天國。」這是保羅對提摩太作的見證,除「兇惡」一詞會 讓讀者與字面上的「惡行」產生混淆而有象徵的感覺外,其他 則以字面的意思來敘述。

    (二)對於神的眷顧之象徵語法描述

      詩篇九十一4:「祂必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你要投靠在祂的翅 膀底下。」這個例子提到神對信徒的照顧。詩人把神比喻成老 鷹,老鷹以翎毛和翅膀來遮蔽保護幼鷹。我們若認為神有翎毛 ,就太奇怪了。透過「翎毛」和「翅膀」的比喻,讓信徒有溫 暖和慰藉,將自己視為幼鷹需要保護。

    (三)啟示性的象徵

      啟示錄十二13-14:「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男孩子 的婦人,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她能飛到曠野, 到自己的地方去,躲避那蛇;她在那裡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 這個婦人和孩子的表徵形成了啟示錄第四個異象的根本。這個 表徵和其他大部分表徵的「主根」乃是舊約。婦人指的是教會 ,就像夏娃,大地之母,在創世紀三15被應許得「後裔」,即 基督。在基督升天坐在父的右邊(詩一百一十1)之後,祂仍然 保護教會和她的兒女免受毒蛇、撒但的攻擊。因此,我們看到 啟示性的表徵乃是一般隱喻或比喻性象徵語法的誇大。

◎進一步觀察隱喻和表徵

以下是解釋一般比喻性的語法和特殊啟示性的表徵的原則:

    1.一個事件或情況若以象徵語法來描述,並不表示該事件不是真實的

    2.如果該敘述是以詩的形式來描寫,並不會比以散文敘事來描述不真實

    3.在末世會發生何事,就如啟示錄中所描繪的,是超越一切我們所理 解的。對現代人而言,深奧的科學知識是一種可獲得的能力,但是 對聖經的原讀者而言,卻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必須提醒自己:神 希望把這些敘述專注於神的創造及其創造的高峰--救贖,沒有任 何科學記錄可以描述此巨大事件,唯有表徵方能開始描述它。

    4.全貌遠比部分更加偉大,因此誠實的解經者必會放棄一切自認能夠 窺見全貌的偽裝。我們明白「神」以及「神與人的關係」才是主要 的焦點,我們無須關心次要的因果循環。

◎表徵的類別與來源

1.外顯奇蹟的表徵,例如:荊棘的火焰,雲柱和火柱

2.異象,例如:使徒行傳十章,包著各樣動物的大布

3.物件的表徵,例如:血在利未記十七章和申命記廿一8

4.數字的表徵,例如:啟示錄裡的二、三、四、七、十、十二及其倍數

5.行動的表徵,例如:啟示錄十章裡的約翰吃小書的行為

6.儀式的表徵,例如:猶太的豐收慶典、逾越節

正如所有的解經,關於表徵的解釋,我們必須從背景去找尋意義的線索。 首先是,在聖經其他處是否有任何解經的線索?此外,其他當時的文化 對於啟示性象徵的意義或可提供一些線索。

一個含意較少的解釋通常比一個給了諸多細節的解釋要來的精確,因此 ,我們應該要注意避免奇想式的解經。

◎提要

1.因為比喻/象徵語言是用以表達那些超越經驗的事實所必須的,透過 如此的象徵語言,至少我們可以「多少知道些」。

2.啟示性象徵語言所描述的事實,對於盡可能完全的去瞭解神的要求和 目的而言,是很具關鍵性的。既非神,也非按祂自己形象所造的人是 具有象徵意義的,乃是因為人的語言窮於表達神的本性、人的本性、 以及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之故。然而透過仔細分析那些栩栩如生的表徵 (symbol),可以描繪出某種程度的聖經世界觀。

3.一旦明白古代原文所要表達的意思,我們就必須在解釋啟示性語言時 ,使其在今日仍充滿了激盪衝擊,這就需要將經文信息本土化。


回到法利賽人讀書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