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之敘事分析與神學

導論簡介、文學體裁、特色與結構分析敘事分析神學信息結論參考書目註解

導論

  自從文學分析方法被引進聖經研究之後,關於聖經文本之格式、結構、體裁、 背景、修辭技巧等,愈來愈受到重視。 郭秀娟認為「經文…若屬於特定文學形式,…就有必要以該文學形式的特性和功能來加以解讀。」1 Nielsen則進一步指出,「文學體裁的選定乃是作者提供給讀者,作為文本該如 何閱讀的信號。」2 所以,文學分析方法對於聖經神學之研究,實有其積極意義。因此,本研究將以路得記為對象,嘗試運用敘事分析方法,即敘事 背景(setting)、角色(character)、佈局(plot/ action)三方面,3進行路得記之分析,並嘗試歸納其中之神 學主題。

本研究報告的架構說明如下:「導論」說明本報告之目的、研究方式與限制及報告架構;「簡介、文學體裁、特色與結構分析」則 簡單介紹路得記的寫作日期、作者及在舊約中的地位,然後探討文學體裁,並進行特色介紹與結構分析;「敘事分析」將依據結構 分析之結果,由敘事背景、角色、佈局以及其他敘事技巧等四方面進行;「神學主題」則依據敘事分析結果,整理歸納路得記之神 學主題;最後則為本報告之結論。

簡介、文學體裁、特色與結構分析

1.簡介

  在路得記內容之中,並未提及作者及寫作日期,而學者間關於寫作日期的看法相當分歧。廿世紀前半的批判派學者主張,本書 寫於以斯拉—尼希米時代,因為其寫作目的主要是,對抗尼希米的「婚姻隔離政策」,然而本書中並無明顯的辯護色彩,足以支持 此論據。4Bush則是藉由區別「標準聖經希 伯來文」與「後期聖經希伯來文」的方式,主張寫作日期 乃是在「被擄歸回之後的前期」。5Sakenfeld則認為,雖然以語言的特徵作為寫作日期界定,比較少 有主觀方面的偏差,但仍然無法避免預設立場,但她仍主張本書寫作日期不早於「被擄之前的晚期」,甚至有可能是在被擄之時, 或是被擄歸回之後。6Nielsen則認為大衛在本書中的地位,是確認寫作日期的關鍵因素,因此建議較 合適的寫作日期乃是在被擄之前。7Hubbard認為本書寫作日期非常難以確定,無論是主張被擄之後或 是被擄之前,都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足以支持,但是他認為被擄之前的日期略佔優勢。 8

  至於作者與寫作目的,也如同寫作日期一樣,學者間的看法相當歧異。根據猶太法典他勒目的傳統,路得記的作者是撒母耳, 但是他的年代實在太早。Bush指出路得記本身並未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有關於作者的提示,因此他認為是一位「匿名的史學家」 。9而Sakenfeld則是指出近年來主張本書 作者為女性的趨勢。10 Hubbard則是認為作者可能是以色列王室中的抄寫員,因為作者的文學素養相當高,並且作者可以引用許多關於大衛家族中的資料 (無論是口傳或是文字)。11然而他也認為作者可能為女性,因為敘事主題與發展,都反映出女性 觀點。12

  在希伯來聖經中,路得記位於「聖卷」中的第四部13——「慶典卷軸(Megillot)」之首, 14並且是在五旬節期中誦讀。而如此的排列次序,也讓路得記被視為箴言的附篇,而路得被形容 為箴言第卅一章中「才德的婦人」之歷史典範。至於七十士譯本及基督教聖經則是按照年代,將路得記置於士師記與撒母耳記上 之間。因此基督徒普遍視路得記為士師記 的附篇,並且認為本書與士師記之間,具有強烈的對比。

2.文學體裁

  基本上,路得記的文體屬於「敘事」。然而在進一步的類型界定上,學者之間卻是有相當不同的看法。首先,在路得記的文 學體裁討論中,Gunkel的見解是相當重要的分界,他認為路得記屬於「短篇小說(novella)」、「充滿詩意的傳奇故事(poetic popular saga)」 或是「敘事詩(idyll)」。15Hubbard則認為前述這些文體類型的特色,乃是「重視情節與角色的鋪陳, 甚於事實的 報導,並且廣泛使用人物對白」,因此他認為「短篇歷史故事」較為合適。16Nielesn指 出,某些學者認為路得記4:18-22屬於後期加入或是本文附錄,因而在界定文學體裁時,並不加以考慮。17 然而就正典形式而言,路得記是以家譜為敘事結尾。因此我認為,以Nielsen所提出之「家族誌(patriarchal narrative)」, 18作為其文學體裁較為適切。

3.特色與結構分析

  路得記堪稱舊約中具有「最佳結構的一卷書」。19全書共計四章,同時每一章也都是一個完整 的敘事段落。而本書中最顯著的特色,乃是廣泛運用主要角色 間的對白來進行情節發展。20全書之 結構如下:

Ⅰ.  引言(1:1-5)
  A.  以利米勒家移居摩押(1:1-2)
  B.  以利米勒家的遭遇(1:3-5)
Ⅱ.  路得到伯利恆(1:6-22)
  A.  拿俄米決定返回伯利恆(1:6-7)
  B.  拿俄米勸告媳婦各自返鄉(1:8-18)
    a.  第一次勸告(1:8-10)
    b.  第二次勸告(1:11-14)
    c.  第三次勸告(1:15-18)
  C.  拿俄米與路得返回伯利恆(1:19-21)
  D.  敘事者小結(1:22)
Ⅲ.  路得與波阿斯在田間相遇(2:1-23)
  A.  人物介紹(2:1)
  B.  路得與波阿斯在田間相遇(2:2-22)
    a.  路得與拿俄米的對話(2:2)
    b.  路得往田間拾穗(2:3)
    c.  波阿斯詢問僕人(2:4-7)
    d.  波阿斯與路得在田間的對話(2:8-13)
    e.  波阿斯與路得用餐時的對話(2:14)
    f.  波阿斯吩咐僕人(2:15-16)
    g.  路得在田間拾穗(2:17)
    h.  路得與拿俄米的對話(2:18-21)
  C.  敘事者小結(2:23)
Ⅳ.  路得與波阿斯在禾場相會(3:1-18)
  A.  拿俄米與路得的對話(3:1-5)
    a.  拿俄米勸路得改嫁(3:1)
    b.  拿俄米的計畫(3:2-4)
    c.  路得願意遵行(3:5)
  B.  路得與波阿斯在禾場相會(3:6-15)
    a.  路得依計畫行事(3:6)
    b.  路得與波阿斯午夜間的對話(3:7-13)
    c.  波阿斯與路得離開禾場(3:14-15)
  C.  路得與拿俄米的對話(3:16-18)
    a.  拿俄米的詢問(3:16a)
    b.  路得的回答(3:16b-17)
    c.  拿俄米的結論(3:18)
Ⅴ.  路得與波阿斯成婚(4:1-17)
  A.  波阿斯取路得為妻(4:1-12)
    a.  敘事背景(4:1-2)
    b.  波阿斯與至近親屬的對話(4:3-8)
      b1.  波阿斯詢問至近親屬贖地之意願(4:3-4)
      b2.  波阿斯詢問至近親屬娶路得之意願(4:5-6)
      b3.  波阿斯獲得贖地權(4:7-8)
    c.  波阿斯宣布贖地及娶路得為妻(4:9-10)
    d.  見證人的回應(4:11-12)
  B.  路得生子俄備得(4:13-17)
    a.  路得生子(4:13)
    b.  婦人的稱頌(4:14-15)
    c.  拿俄米為養母(4:16-17a)
    d.  敘事者的說明(4:17b)
Ⅵ.  尾聲(4:18-22)

  至於進一步的敘事特色與細部結構分析,則在「敘事分析」中進行探討。

敘事分析

1.敘事背景

  敘事背景可分為實物的(physical)、時間的(temporal)以及文化的(cultural)。 21以下將分別 說明:

(1)實物背景:

(2)時間背景
(3)文化背景
2.角色

角色分析的部分,將依據Berlin的整理,分為兩類:23

(1)主角(full-fledged character):包括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以下分別說明: (2)配角(agent):包括俄珥巴與至近親屬、波阿斯的僕人、伯利恆的婦女和長老,以下分別說明: 3.佈局

在佈局方面,路得記有以下兩項特色:

(1)衝突分析:在本書中,最主要的衝突議題是「族裔」。敘事者一開始僅簡單敘述以利米勒家移居摩押地,並與摩押女子通婚。 然而當拿俄米預備返回伯利恆時,族裔衝突已經隱含其中(1:8),當拿俄米與路得返回伯利恆後,事實上,讀者也在注意是否會有 進一步的衝突發生?然而,敘事者在第二、三章中,僅僅是以「摩押女子路得」一詞,來提醒讀者衝突的存在,但並沒有實際的 情節或對白來描寫衝突。但是到了第四章,敘事者透過至近親屬拒絕娶路得為妻,作為族裔衝突的實況。

(2)對稱環繞(symmetry & encircled)結構:這主要是第二、三章的結構特色。在第二章中,核心敘事是波阿斯與路得的對話(2:8-14), 而整段敘事的發展為敘事者→路得vs.拿俄米→路得→波阿斯vs.僕人→波阿斯vs.路得→波阿斯vs.僕人→路得→路得vs.拿俄米→敘 事者。在第三章中,核心敘事是路得與波阿斯在禾場的相會(3:6-15),而整段的敘事發展為拿俄米vs.路得→路得vs.波阿斯→路得 (波阿斯)24vs.拿俄米。而在第三章中有另一個隱含結構,乃是主動角色地位的變換,即拿俄米 (3:1)→路得(3:9)→波阿斯(3:14-15)→拿俄米(3:16)→路得(3:17)。

4.其他敘事技巧

在其他敘事技巧方面,有以下幾項特色:

(1)對比:包括猶大vs.摩押(1:1)、寄居(1:1)vs.歸回(16)、國中飢荒(1:1)vs.動手割大麥(1:22)、拿俄米vs.瑪拉(1:20)、滿滿的出去vs.空空 的回來(1:21)、「他(波阿斯)必告訴你(路得)所當作的事」 (3:4)vs.「凡你(路得)所說的,我(波阿斯)必照著行」(3:11)。此 外,3:6-15與 4:1-12呈現許多對比,包括時間(半夜vs.白天)、地點(禾場vs.城門)、私下vs.公開、兩人vs.眾人。

(2)重複/平行:包括拿俄米三次的規勸(1:8-18)、路得以連續五組的平行加重語氣回答拿俄米(1:16-17)、拿俄米的訴苦中「全能者— 耶和華—耶和華—全能者」(1:20-21)、波阿斯對路得的勸告(2:8-9)、波阿斯對路得的祝福(2:12)、波阿斯對僕人的吩咐(2:15-16)

(3)諷喻:主要在第一章中,包括: (4)暗示: 神學信息

  根據以上的分析,歸納出以下兩方面的神學信息:

  (1)在沈默中施恩憐憫的上帝:在以上的分析中,我們看見的是「沈默的上帝」,但同時也是施恩憐憫的上帝。雖然在全書當中, 並無一處提及上帝直接的工作或介入。然而看似最普通的懷孕(4:13 或是飢荒的逐漸終止(1:6),敘事者均強調此乃上帝的作為。而敘事 者也藉由波阿斯之口,說明上帝乃是施恩憐憫投靠祂的人。而由拿俄米與路得實際的遭遇來看,也印證上帝的施恩憐憫。

  (2)聖約團體的生活:關於聖約團體的特質,最主要是「以生活及服事他人,表達忠於立約之上帝」。25 在本書中,波阿斯正是此特質的代表人物。其次,聖約團體乃是 順服上帝的律法,甚至是為了別人的益處,願意承擔超過律法所要求的。

結論

 本研究報告主要以文學分析方法應用於聖經神學,對象則是路得記。在文學體裁方面,我認為路得記乃是一種「家族誌」,並且提出 路得記全卷之段落結構。在敘事分析方面,首先我針對敘事背景,提出分析,包括:1.全書的地點乃是以伯利恆為中心;2.主要敘事情節 集中在較短的時程/時段背景中;3.文化背景方面,則是有以色列vs.摩押的衝突,以及舊約律法與時代背景的不相容。

 其次,關於角色部分,則分別探討主角與配角於本書中的地位。關於佈局,則是分別探討「族裔衝突」在全卷佈局中的變化,以及第二 、三章中的對稱環繞結構。然後,在其他敘事技巧方面,則是分別探討對比、重複/平行、諷喻以及暗示,於本書中的用法。最後,則歸 納出兩方面的神學信息,分別是「在沈默中施恩憐憫的上帝」,以及聖約團體的生活。

參考書目

狄拉德、朗文合著。21世紀舊約導論。劉良淑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9年。
郭秀娟著。認識聖經文學。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1年。
豪爾(David M. Howard Jr.)著。 舊約歷史書導論。胡加恩譯。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1998年。
Berlin, Adele. Poetics and Interpretation of Biblical Narrative. Winona Lake, IN: Eisenbrauns, repinted, 1994.
Bush, F. W. Ruth-Esther.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Waco, TX: Word Books, 1996.
Fee, Gordon D. & Douglas Stuart. How to Read the Bible Book by Book.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02.
Hubbard , Jr., Robert L. The Book of Ruth. NICO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88.
Nielsen, Kirsten. Ruth: A Commentary. OTL. Louisville: Westminster/John Knox Press, 1997.
Ryken, Leland. How to Read the Bible As Literature.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84.
Sakenfeld, Katharine D. Ruth,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Atlanta, GA: John Knox Press, 1999.

註釋

1.郭秀娟,認識聖經文學(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1年),18頁。
2.Kirsten Nielsen, Ruth: A Commentary (Louisville: Westminster/John Knox Press, 1997), 6.
3.郭秀娟,認識聖經文學,26-32頁。
4.狄拉德、朗文,21世紀舊約導論,劉良淑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9年),155頁。
5.F. W. Bush, uth-Esther, (Waco, TX: Word Books, 1996), 30.
6.Katharine D. Sakenfeld, Ruth,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Atlanta, GA: John Knox Press, 1999), 3.
7.Nielsen, Ruth: A Commentary, 28-29
8.Robert L. Hubbard, Jr., The Book of Ruth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88), 35.關於Hubbard對於雙方論點的分析,詳見PP. 23-35.
9.Bush, Ruth-Esther, 17-18.
10.Sakenfeld, Ruth,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5.
11.Hubbard, The Book of Ruth, 23.
12.Hubbard, The Book of Ruth, 24.
13.前面三部依序為詩篇、約伯記和箴言。
14.依序為路得記、雅歌、傳道書、耶利米哀歌、以斯帖記。
15.整理自Bush, Ruth-Esther, 33; Hubbard, The Book of Ruth, 47; Nielsen, Ruth: A Commentary, 5.
16.Hubbard, The Book of Ruth, 47-48.
17.包括H. Gunkel, Erich Zenger, Edward F. Compell和Ernst Wuthwein等。
18.Nielsen, Ruth: A Commentary, 5-7.
19.Nielsen, Ruth: A Commentary, 2.
20.在全書85節中,至少有55節為對白形式。
21.Leland Ryken, How to Read the Bible As Literature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84), 35.
22.Nielsen, Ruth: A Commentary, 2.
23.Adele Berlin, Poetics and Interpretation of Biblical Narrative (Winona Lake, IN: Eisenbrauns, repinted, 1994), 83-91.
24.根據3:15, 17,波阿斯拿六簸箕大麥給路得,並對他說:「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我認為敘事者藉此物,來描述波阿斯與拿俄米 之間的間接對話。
25.Gordon D. Fee & Douglas Stuart, How to Read the Bible Book by Book(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02),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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