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錯必良心不安?
馮文娜
就如二月八仙嶺山火,因著一名初中學生留下煙蒂而成的悲劇,新聞報導中,
大人們為要保護這無心做錯的少年的心靈,均小心奕奕的報導山火起因,即或有人
知道事件真相,也沒有人敢對生事者作任何追究。縱而後來的法庭死因栽判報告也
確定了肇禍的原因,如傳聞所說乃學生留下的煙蒂造成,但,校方依然不肯相信。
這一堅信學生沒有錯的行動,難道也是為了顧及學生的難受?
出於保護幼苗的愛心行動,本甚值得歌頌的。可是,若以拒絕接受真相的方式
去逃避對少年人管教的責任,又如何能為少年人建立是非觀念?如何期望少年人可
心中憑良心知罪受責?
而當放眼觀看這城的時候,有時不免會質疑:犯錯必良心不安,是否只是我們
一廂情願的假設?
十九歲的青年,急功近利,為求「搏出位」,捏造名人患癌的新聞。
在捏造新聞過程中,青年人可曾有良心不安?若有,為甚麼還可以冷靜地串同
他人偽造採訪錄音帶、偽造見證人圖片,偽造故事欺騙大眾?而事實亦告訴我們,
當事人在事件被披露後的難受,不過是因為欺騙行為「不幸地」遭揭露為千夫所指
之下產生的驚慌而已。當被問及是否捏造故事時,青年不但沒有為捏造新聞的行為
認錯,還視為常事的說:「哈,大家都是同行,你相唔相信我真是作古仔?」*
後來發現,青年的上司們,也是不會良心不安的一族。
雖然上司們曾以大大的廣告篇幅認錯,但不外是要擺脫被告上法庭的厄運,不
外是擔心讀者流失要為自己重建失信於民的形象作。若對手不是財雄勢大敢言的商
家,事件不曾被公眾披露,他們的良知可會叫他們知錯認錯?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不會」。否則,編輯們不會為了推卸輕忽的責任,一錯再錯,於事後繼續欺騙公
眾,說編輯期間已有訪問錄音帶來表示自己的無辜!* *
一犯再犯,正好顯示人的良知,會隨著自己的私慾泯滅。
尤其心中沒有神的人,他們的良知,更沒一定準則了。
這邊廂強調人要說真話,那邊廂的自己卻若無其事地說起謊話來。
這邊廂在電台大罵報刊內容色情,那邊廂的自己原來就是色情刊物的創辦人。
可見,所謂良知,是沒有一定標準的。
有人說,有怎樣的老闆便有怎樣的伙記;容我補充,有怎樣的群眾就會有怎樣
的傳媒。捏造新聞的週刊,公信力本已喪失殆盡,可是銷路依然不受絲毫影響。如
此的群眾又如何不會有如此的傳媒!
他日若有人拍心口說自己是憑良心做人的,說自己做錯了事必會受良心責備,
我也不敢照單全收了。請原諒我今天對人如此失卻信心。人心實在太不可靠。尤其
我所身處的城市,一個充滿信心危機令人不知如何實踐信任的地方,每個人的良知
都會因時因事因利而異。凡有利於己的便是「是」,凡不利於己的才是「非」。如
此的標準,又如何教我們去信任?
求神施恩記念我們這城,幫助我們這些心中有神的人,認識福音的大能,以福
音去拯救這一代人的良知,以神國度的標準去改變這城市。阿門!
*《蘋果日報》1996.7.4
* *《壹週刊》三三零期報道:錄音帶是當事人在看到潘迪生先生的聲明才趕忙偽造的。
Previous Article
Table of Articles
Main Page
Any feedback?
Take a minute to tell us what you think of our
articles.
CCM Christian Mission Ltd
mission@ccmhk.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