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續上期)
遊 戲 規 則
有 一 件 事 , 我 們 常 搞 不 清 的 , 就 是 「 人 有
自 由 意 志 」 這 一 句 話 , 我 們 認 同 這 一 句 話
。 因 為 確 實 體 驗 到 自 由 的 滋 味 。 可 是 , 過
猶 不 及 , 我 們 偏 激 了 , 居 然 自 稱 : 「 人 是
絕 對 自 由 的 ! 」 彷 佛 從 來 沒 有 蛛 絲 馬 蹟 揭
示 , 人 的 自 由 僅 限 於 選 擇 自 己 的 方 向 和 路
線 ; 至 於 終 點 , 是 已 經 包 含 在 前 一 個 抉 擇
中 了 。
其 實 人 生 許 多 情 況 , 就 如 我 們 在 聖 誕 節 時
玩 的 一 個 交 換 禮 物 的 遊 戲 , 各 人 按 照 抽 籤
號 碼 , 站 在 禮 物 堆 前 , 可 任 意 選 擇 一 個 包
裹 , 我 們 只 看 到 禮 物 的 包 裝 , 挑 了 一 個 最
喜 歡 的 包 裝 , 猜 想 內 容 大 概 也 不 錯 , 便 選
定 了 它 。 一 經 選 定 , 我 們 便 是 連 它 的 內 容
也 挑 選 了 。 這 是 遊 戲 規 則 , 不 得 撒 賴 。 可
是 , 好 多 人 竟 以 為 複 雜 的 人 生 全 無 規 則 可
言 ! 他 們 認 為 , 若 是 自 由 , 就 應 絕 對 自 由
。 那 就 是 說 : 第 一 , 有 自 由 選 擇 自 己 的 方
向 和 路 線 ; 第 二 , 再 有 自 由 選 擇 終 點 ─ ─
即 無 論 向 南 , 向 北 , 向 東 , 向 西 走 , 結 果
總 能 依 時 到 達 目 的 地 , 如 此 方 為 之 真 自 由
, 不 然 哪 裡 算 得 甚 麼 自 由 ? 就 是 說 , 人 應
有 種 瓜 或 種 豆 的 自 由 , 然 而 即 使 在 選 擇 了
種 瓜 以 後 , 仍 應 有 選 擇 得 豆 或 得 瓜 的 自 由
, 如 此 方 為 之 真 自 由 。 哀 哉 ! 我 們 活 了 這
麼 久 , 竟 不 知 道 人 生 是 有 規 律 的 哩 !
人 負 不 起 責 任
人 不 知 彼 , 也 不 知 己 , 因 為 誤 會 , 就 常 毫
無 忌 憚 地 胡 亂 抉 擇 , 以 為 後 果 必 可 以 自 己
承 當 。 結 果 發 現 , 後 果 往 往 非 自 己 所 能 承
擔 , 也 不 是 自 己 願 意 承 當 。 於 是 , 不 負 責
任 , 拋 棄 妻 子 ; 找 脫 身 計 , 墮 胎 殺 嬰 。 又
在 隨 便 性 交 中 染 上 了 愛 滋 病 後 , 埋 怨 政 府
預 防 治 療 不 力 , 彷 佛 自 己 全 無 責 任 , 責 任
都 在 旁 人 。 把 爛 攤 子 一 推 , 就 丟 給 家 人 、
朋 友 。 今 天 的 政 府 , 再 不 能 「 無 為 而 治 」
了 , 因 為 要 忙 於 收 拾 殘 局 。
人 常 常 估 計 錯 誤 , 當 初 始 祖 就 這 麼 一 念 之
差 , 選 擇 了 背 棄 神 , 結 果 「 罪 是 從 一 人 入
了 世 界 。 」 一 失 足 成 千 古 恨 , 後 果 非 人 類
所 能 承 當 。 但 是 , 且 勿 太 快 怨 天 尤 人 , 因
為 犯 罪 的 , 絕 不 僅 是 始 祖 一 人 , 我 們 都 犯
了 罪 , 按 照 神 的 律 , 「 死 又 是 從 罪 來 的 ,
於 是 死 就 臨 到 眾 人 , 因 為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
」 「 罪 的 工 價 乃 是 死 。 」 神 看 到 我 們 因 錯
誤 所 造 成 的 災 難 , 心 生 憐 憫 , 便 為 情 為 義
, 捨 身 代 罪 , 正 像 一 個 父 親 , 看 見 兒 子 掉
到 水 裡 , 立 刻 奮 不 顧 身 跳 進 水 裡 救 人 。 這
是 忘 我 的 愛 , 非 我 們 配 得 。 「 人 為 朋 友 捨
命 , 人 的 愛 心 沒 有 比 這 個 大 的 了 。 」 不 要
誤 會 了 , 「 不 是 我 們 愛 神 , 乃 是 神 愛 我 們
, 差 祂 的 兒 子 , 為 我 們 的 罪 作 了 挽 回 祭 ,
這 就 是 愛 了 。 」 我 們 並 沒 有 先 付 出 甚 麼 ,
是 神 先 付 出 了 , 如 果 我 們 從 不 知 道 不 計 算
利 害 的 愛 , 這 就 是 了 。 ( 羅 馬 書 三
章 2 1 節 , 六 章 2 3 節 ; 約 翰 福 音 十 五 章 1 3 節
; 約 翰 一 書 四 章 1 0 節 )
我 們 不 明 白
誠 然 , 我 們 很 難 明 白 , 神 救 了 我 們 , 豈 不
救 完 了 就 應 了 事 嗎 ? 施 恩 莫 望 報 啊 ! 幹 嗎
還 要 沒 完 沒 了 的 要 我 們 做 這 個 不 做 那 個 ?
真 好 象 別 有 用 心 似 的 。 尤 其 是 許 多 的 命 令
, 都 與 祂 自 己 有 關 , 甚 麼 要 敬 畏 祂 , 崇 拜
祂 , 服 從 祂 , 愛 祂 , 讚 美 祂 , 莫 非 祂 真 為
這 個 , 才 救 我 們 ? 可 是 , 反 躬 自 問 , 我 們
不 明 白 的 事 又 太 多 了 , 社 會 上 流 行 著 的 一
個 看 法 是 : 縱 情 色 欲 就 是 享 樂 。 那 麼 , 荒
淫 就 是 尋 樂 自 愛 囉 ! 結 果 這 些 「 自 愛 」 的
人 , 害 死 自 己 , 讓 自 己 染 上 性 病 、 愛 滋 病
; 或 把 原 來 美 好 的 家 庭 砸 碎 , 傷 害 自 己 和
愛 自 己 的 人 , 令 自 己 也 瞧 不 起 自 己 。
我 們 又 以 為 , 不 要 神 , 自 作 主 張 , 就 是 無
上 至 尊 、 人 性 尊 嚴 、 地 位 提 高 , 卻 不 知 道
, 這 就 是 無 法 無 天 、 人 人 自 封 為 神 、 天 下
大 亂 的 開 始 。 而 我 們 怎 樣 抬 舉 自 己 呢 ? 卻
原 來 是 把 自 己 貶 為 猴 子 的 後 裔 , 是 個 沒 有
靈 魂 , 常 受 情 欲 和 本 能 支 配 的 獸 類 !
愛 神 的 益 處
神 愛 我 們 , 不 限 於 捨 身 代 罪 , 不 是 救 完 了
, 就 撇 下 我 們 不 管 , 任 由 我 們 自 生 自 滅 。
神 愛 我 們 到 底 , 所 以 祂 繼 續 教 導 , 指 引 ,
希 望 我 們 走 上 平 安 、 光 明 、 快 樂 、 永 生 的
正 途 , 有 美 好 的 品 格 , 做 個 榮 神 益 人 、 而
至 終 令 自 己 受 益 的 人 。
不 錯 , 我 們 該 問 : 「 敬 畏 神 , 愛 神 , 甚 至
愛 祂 過 於 愛 父 母 、 妻 子 、 兒 女 、 兄 弟 姐 妹
, 有 甚 麼 好 處 ? 」
大 有 好 處 , 下 面 只 舉 幾 個 例 子 :
一 、 敬 畏 神 , 人 方 有 是
非 準 則 , 現 在 社 會 大 亂 , 都 是 無 神 思 想 惹
的 禍 。 無 神 主 義 者 以 為 , 不 要 神 , 人 成 了
至 尊 , 就 可 推 翻 一 切 是 非 標 準 , 為 所 欲 為
。 有 權 的 要 殺 就 殺 , 無 權 的 要 離 婚 、 通 姦
、 縱 欲 、 墮 胎 、 變 性 , 一 樣 可 以 。 總 之 「
兩 個 人 同 意 , 快 樂 便 行 了 。 」 這 是 私 人 的
事 , 是 自 由 、 人 權 。 真 沒 想 到 百 密 一 疏 ,
實 行 起 來 並 不 是 那 麼 簡 單 。 原 來 不 僅 當 權
者 可 以 濫 殺 , 連 平 民 百 姓 中 的 青 少 年 年 人
, 也 可 以 濫 殺 取 樂 。 而 且 殺 了 完 全 無 內 疚
, 因 為 「 根 本 沒 有 所 謂 對 與 錯 , 所 謂 是 非
標 準 , 都 是 人 定 出 來 的 。 人 人 都 是 平 等 的
, 任 何 人 也 不 應 把 自 己 的 是 非 標 準 強 加 在
別 人 身 上 。 」 無 神 的 可 怕 是 : 沒 有 邪 惡 是
不 可 為 的 。
二 、 人 若 愛 神 , 必 遵 守
神 的 命 令 ( 約 翰 福 音 十 四 章 2 1 節 )
。 愛 神 的 人 不 會 胡 作 妄 為 。 他 會 孝 敬 父
母 , 愛 他 的 家 人 , 不 會 拋 妻 棄 子 , 搞 婚 外
情 。
三 、 愛 神 過 於 人 , 就 能
免 於 因 感 情 用 事 , 而 同 流 合 污 。 人 誰 無 過
, 我 們 所 愛 的 人 也 會 失 迷 走 錯 。 基 於 當 局
者 迷 , 近 朱 者 赤 的 道 理 , 我 們 很 容 易 認 同
並 接 納 親 愛 的 人 的 過 錯 , 以 至 一 同 滅 亡 。
結 果 幫 不 了 忙 , 又 害 了 自 己 。 假 如 我 們 愛
神 , 愛 真 理 , 我 們 就 有 清 醒 的 機 會 。 看 到
他 們 跌 倒 , 就 扶 起 他 們 , 作 個 良 師 益 友 。
四 、 愛 神 過 於 愛 人 , 可
減 少 愁 苦 。 人 間 有 許 多 痛 苦 , 人 會 背 棄 我
們 , 會 令 我 們 失 望 , 而 最 終 , 免 不 了 生 離
死 別 。 環 境 會 改 變 , 世 上 的 幸 福 非 我 們 長
久 擁 有 。 惟 有 神 永 遠 不 變 。 愛 神 的 人 , 雖
還 如 常 人 , 會 因 人 的 離 去 和 環 境 變 動 而 悲
哀 , 但 他 可 免 於 陷 入 徹 底 絕 望 的 深 淵 , 因
他 還 有 永 生 盼 望 , 還 有 神 。 「 以 別 神 代 替
耶 和 華 的 」 人 , 就 不 一 樣 , 「 他 們 的 愁 苦
必 加 增 。 」 ( 詩 篇 十 六 篇 4 節 )
因 為 他 們 的 世 界 將 整 個 破 滅 。
五 、 上 帝 祝 福 愛 祂 的 人
, 使 「 萬 事 互 相 效 力 , 叫 愛 神 的 人 得 益 處
。 」 ( 羅 馬 書 八 章 2 8 節 ) 愛 神
的 人 , 即 使 遇 見 苦 難 挫 折 , 神 必 能 使 苦 難
變 成 祝 福 。
人 是 否 有 罪
至 於 人 有 罪 嗎 ? 為 甚 麼 思 想 上 的 也 算 罪 ?
最 簡 單 的 解 釋 是 上 帝 跟 我 們 的 眼 光 標 準 都
不 同 。 人 看 人 是 看 外 貌 , 神 看 人 是 看 內 心
。 上 帝 是 個 靈 , 祂 不 受 肉 眼 限 制 , 故 不 被
蒙 蔽 , 甚 麼 面 善 心 惡 、 陰 謀 毒 計 、 包 藏 禍
心 、 笑 裡 藏 刀 、 心 懷 叵 測 、 欺 世 盜 名 、 心
術 不 正 、 居 心 不 良 , 深 藏 不 露 等 , 在 祂 面
前 通 通 袒 裎 赤 露 。 其 實 我 們 對 自 己 並 不 很
瞭 解 , 我 們 常 看 不 到 自 己 的 過 錯 , 捕 捉 不
到 自 己 的 潛 意 識 , 所 以 才 自 欺 欺 人 。 並 且
常 常 發 現 , 別 人 對 我 們 的 評 語 跟 我 們 對 自
己 的 看 法 不 同 。 以 色 列 王 大 衛 說 : 「 誰 能
知 道 自 己 的 錯 失 呢 」 , 但 神 卻 「 將 我 們 的
罪 孽 擺 在 祢 面 前 , 將 我 們 的 隱 惡 擺 在
祢 面 光 之 中 。 」 所 以 , 上 帝 看 出 人 人 有
罪 , 原 不 稀 奇 , 是 意 料 中 事 。 這 是 否 很 可
怕 呢 , 甚 麼 都 給 祂 看 穿 了 ? 是 的 , 神 「 若
究 察 罪 孽 , 誰 能 站 立 得 住 呢 」 , 幸 而 在 祂
「 有 赦 罪 之 恩 」 。 神 是 知 , 也 是 諒 。 祂 瞭
解 我 們 , 當 我 們 被 人 誤 會 時 , 祂 也 知 道 。
( 詩 篇 十 九 篇 1 2 節 , 九 十 篇 8 節 , 一 三 ○ 篇
3 ~ 4 節 ; 撒 母 耳 記 上 十 六 章 7 節 )
其 實 「 世 上 無 完 人 」 , 我 們 大 家 都 心 裡 有
數 , 所 以 才 「 論 績 不 論 心 」 , 「 論 心 不 論
績 」 , 按 情 形 而 定 ; 「 論 心 自 古 無 節 婦 」
, 「 論 績 家 貧 無 孝 子 」 , 不 過 分 苛 求 。 我
們 不 同 意 的 , 只 是 用 詞 問 題 , 我 們 習 慣 把
「 罪 」 這 詞 , 用 在 被 繩 諸 于 法 的 犯 人 身 上
, 一 旦 被 人 稱 為 罪 人 , 與 盜 匪 兇 手 同 類 ,
怎 不 認 為 奇 恥 大 辱 ? 我 們 稱 我 們 的 過 失 是
「 錯 誤 」 、 「 毛 病 」 、 「 缺 點 」 。 這 是 用
詞 之 爭 。 不 是 有 過 或 無 過 之 爭 。 再 說 , 對
於 人 人 都 有 的 這 些 「 小 毛 病 」 , 我 們 早 已
「 司 空 見 慣 渾 閒 事 」 , 「 如 入 芝 蘭 之 室 ,
久 而 不 聞 其 香 ; 如 入 鮑 魚 之 肆 , 久 而 不 聞
其 臭 」 。 神 給 我 們 有 適 應 的 能 力 , 久 而 久
之 , 當 然 習 以 為 常 了 , 否 則 怎 麼 活 下 去 呢
? 現 在 我 們 看 離 婚 , 未 婚 媽 媽 、 婚 外 情 與
同 性 戀 , 已 與 從 前 的 看 法 大 為 不 同 , 對 於
日 常 見 慣 的 「 缺 點 」 、 「 過 失 」 , 當 然 更
覺 得 沒 有 甚 麼 大 不 了 , 絕 不 會 認 為 是 招 致
滅 亡 、 需 要 拯 救 的 事 。 除 非 有 一 天 , 我 們
抽 身 離 開 熟 悉 的 環 境 , 去 認 識 一 下 神 , 瞭
解 祂 的 聖 潔 、 公 義 , 和 祂 所 定 的 律 , 我 們
才 有 新 的 知 識 和 眼 光 , 才 有 得 比 較 。 那 麼
, 到 時 我 們 的 看 法 , 自 然 不 一 樣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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