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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 時 耶 和 華 向 以 色 列 顯 現 , 說 : 「
我 以 永 遠 的 愛 愛 你 , 因 此 我 以 慈 愛
吸 引 你 。 」」 ( 耶卅一3 )
美 國 亞 利 桑 那 州 最 高 法 院 門 外 有
一 部 自 助 機 器 , 名 為 「 快 速 法 庭 」
( Instant Court ) 。 這 部 機 器 可 以 在 3 0
分 鐘 內 , 幫 助 一 對 夫 婦 辦 完 離 婚 手
續 ! 申 請 人 只 需 要 把 一 些 基 本 的 個
人 資 料 輸 入 , 然 後 回 答 一 些 有 關 問
題 , 之 後 機 器 就 會 印 出 1 8 頁 長 的 文
件 , 離 婚 手 續 也 就 正 式 辦 妥 。 3 0 分
鐘 內 , 數 十 年 的 婚 姻 竟 可 由 一 部 機
器 了 結 , 對 現 代 人 實 在 是 一 大 諷 剌
。
現 代 人 越 來 越 物 質 化 、 功 能 化 ,
甚 至 視 一 切 關 係 也 只 有 功 能 價 值 。
任 何 東 西 不 稱 意 , 都 可 棄 之 如 敝 屣
。 但 基 督 徒 視 婚 姻 為 盟 約 的 關 係 ,
需 要 放 下 自 我 、 排 除 萬 難 、 終 生 持
守 。 這 種 態 度 , 在 世 人 眼 中 似 乎 守
舊 得 可 憐 ; 然 而 , 基 督 徒 視 婚 姻 為
立 約 , 源 於 神 對 人 也 是 抱 持 這 種 盟
約 之 愛 。 基 於 守 約 , 神 在 人 不 可 愛
的 時 候 , 仍 堅 持 去 愛 我 們 。 這 份 愛
, 使 人 在 浪 蕩 的 處 境 中 能 回 頭 、 重
建 生 命 、 重 拾 尊 嚴 。 快 速 離 婚 , 表
面 上 可 以 幫 助 人 即 時 擺 脫 不 協 調 的
婚 姻 ; 但 卻 只 是 逃 避 了 面 對 彼 此 內
在 的 真 我 , 把 生 命 殘 缺 、 破 碎 的 狀
況 更 深 掩 埋 。 - 徐 道 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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