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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 你 要 向
祭 司 問 律 法 , 說 : 若 有 人 用 衣 襟 兜
聖 肉 , 這 衣 襟 挨 著 餅 , 或 湯 , 或 酒
… 便 算 為 聖 麼 ? 』 祭 司 說 : 『 不 算
為 聖 。 』 哈 該 又 說 : 『 若 有 人 因 摸
死 屍 染 了 污 穢 , 然 後 挨 著 這 些 物 的
哪 一 樣 , 這 物 算 污 穢 麼 ? 』 祭 司 說
: 『 必 算 污 穢 。 』 」 ( 該二10至14 )
這 段 經 文 在 澄 清 一 種 觀 念 : 生 命
與 事 奉 不 能 一 分 為 二 , 而 是 合 一 的
。 神 所 分 別 的 聖 祭 物 , 不 能 叫 獻 祭
的 人 成 為 聖 潔 ; 但 污 穢 的 人 卻 會 污
染 聖 物 , 使 它 不 潔 ! 許 多 時 候 , 我
們 以 為 作 聖 工 可 以 使 人 成 為 聖 潔 ;
或 以 為 人 的 軟 弱 、 敗 壞 不 致 妨 礙 神
的 工 作 。 其 實 , 作 聖 工 的 人 首 先 要
除 罪 , 成 為 聖 潔 , 神 的 工 作 才 不 致
枉 然 。
這 段 經 文 是 要 說 明 當 時 百 姓 的 遭
遇 , 所 以 哈 該 說 : 「 耶 和 華 說 , 這
民 這 國 , 在 我 面 前 也 是 如 此 ; 他 們
手 下 的 各 樣 工 作 都 是 如 此 ; 他 們 在
壇 上 所 獻 的 也 是 如 此 。 」 三 句 「 也
是 如 此 」 將 哈 該 書 一 章 4 至 1 1 節 的
困 境 解 釋 得 淋 漓 盡 致 。 他 們 不 會 因
為 是 神 的 百 姓 , 手 中 所 作 的 就 一 定
蒙 福 ─ ─ 地 位 不 是 蒙 福 的 保 證 , 那
只 是 一 種 錯 覺 ; 按 神 所 喜 悅 的 去 行
才 是 蒙 福 的 保 證 ! 救 恩 的 確 是 白 白
的 、 無 條 件 的 賞 賜 , 其 餘 很 多 福 都
是 有 條 件 的 。 但 願 我 們 不 是 因 為 要
得 福 氣 才 去 履 行 條 件 , 乃 因 著 成 熟
生 命 的 自 然 流 露 , 獻 上 神 所 喜 悅 的
聖 潔 祭 物 。- 梁 潔 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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