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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 著 定 命 , 人 人 都 有 一 死 , 死 後 且
有 審 判 。 」 ( 來九27 )
當 評 論 者 站 在 不 同 角 度 取 材
, 以 不 同 的 立 場 評 價 一 個 人 時 , 這
蓋 棺 論 定 的 結 果 卻 截 然 不 同 。 一 方
認 為 這 是 荒 淫 的 暴 君 , 另 一 方 卻 認
為 他 是 個 英 雄 。 一 個 人 的 功 過 、 對
錯 , 到 底 是 誰 說 得 對 ? 判 斷 事 情 的
是 非 黑 白 , 有 否 一 條 絕 對 的 準 則 ?
經 上 說 , 審 判 全 地 的 主 是 耶 和 華 真
神 。 不 是 你 或 我 , 不 是 這 世 上 有 權
的 有 位 的 , 乃 是 這 位 創 造 宇 宙 天 地
的 亙 古 常 在 者 , 祂 是 審 判 活 人 死 人
的 主 ( 參 詩 九 十 四 2 ; 賽
卅 三 2 2 ) , 祂 要 按 公 義 和 正 直
來 審 判 世 界 。 神 審 判 的 唯 一 準 繩 就
是 祂 的 道 。 ( 參 約 十 二 4 8
) 。 天 地 將 要 廢 去 , 但 神 的 話
卻 永 遠 堅 定 長 存 。 有 一 天 , 所 有 「
死 了 的 人 , 無 論 大 小 , 都 站 在 寶 座
前 。 案 卷 展 開 了 , 並 且 另 有 一 卷 展
開 , 就 是 生 命 冊 。 死 了 的 人 都 憑 著
這 些 案 卷 所 記 載 的 , 照 他 們 所 行 的
受 審 判 。 」 ( 啟 二 十 1 1 )
所 以 我 們 當 敬 畏 耶 和 華 神 , 聽 祂 的
話 , 並 且 遠 離 罪 惡 , 追 求 聖 潔 , 殷
勤 作 工 。 當 主 再 來 時 , 可 以 與 主 同
席 , 得 主 稱 讚 。 願 我 們 常 用 此 盼 望
互 相 勸 慰 , 「 主 啊 , 我 的 燈 需 要 油
, 求 主 常 賜 下 , 使 我 燈 永 遠 發 亮 光
, 阿 們 ! 」 ─ 黃
維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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