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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化家庭教育
基督徒與家庭靈修 蘇緋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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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靈 修 之 意 義 自 從 「 教 子 妙 方 」 在 《 中 信 》 月 刊 發 表 後 , 有 很 好 的 回 應 , 不 少 弟 兄 姐 妹 希 望 知 道 如 何 實 行 「 家 庭 靈 修 」 。 「 家 庭 靈 修 」 也 叫 「 家 庭 祭 壇 」 或 「 家 庭 禮 拜 」 , 就 是 在 每 天 撥 出 一 段 時 間 , 一 家 人 一 起 讀 經 、 祈 禱 , 分 享 和 回 應 神 的 話 。 今 日 一 般 學 校 所 教 的 思 想 觀 念 , 往 往 與 聖 經 背 道 而 馳 。 信 主 的 家 庭 , 如 果 沒 有 家 庭 靈 修 , 只 是 每 主 日 帶 兒 女 去 教 會 敬 拜 、 上 主 日 學 , 就 像 一 星 期 只 吃 一 次 大 餐 , 卻 沒 有 供 應 家 常 便 飯 , 靈 命 實 在 難 以 健 康 成 長 。 因 此 家 庭 靈 修 不 單 重 要 , 而 且 是 必 須 的 ! 家 庭 靈 修 還 有 以 下 意 義 : 一 、 讓 神 的 話 起 潛 移 默 化 的 作 用 : 父 母 每 天 與 子 女 一 起 讀 聖 經 , 可 讓 神 透 過 祂 自 己 的 話 , 塑 造 改 變 他 們 的 生 命 。 神 的 話 語 本 身 活 潑 有 能 力 , 孩 子 日 久 自 會 體 會 聖 經 中 的 誡 命 是 天 父 為 愛 他 們 而 設 , 順 服 必 然 蒙 福 。 而 父 母 也 會 因 神 話 語 的 力 量 而 改 變 , 知 道 怎 樣 適 當 地 引 導 卻 不 轄 制 兒 女 。 以 利 是 敬 虔 的 人 , 為 何 兒 子 如 此 不 肖 ? 撒 母 耳 甚 得 神 喜 悅 , 為 何 兒 子 不 似 他 ? 即 或 父 母 親 敬 畏 神 , 仍 得 留 心 把 神 的 話 教 導 兒 女 , 才 可 以 保 守 他 們 免 於 失 腳 。 二 、 讓 家 人 的 感 情 以 真 理 來 維 繫 : 兩 個 人 結 了 婚 , 就 應 開 始 有 家 庭 靈 修 , 讓 這 新 家 庭 的 感 情 不 單 建 基 於 人 的 愛 , 也 建 基 於 神 的 真 理 上 。 人 的 感 情 有 限 制 、 靠 不 住 , 陽 光 普 照 時 歡 天 喜 地 ; 陰 霾 密 佈 時 低 沉 愁 鬱 。 唯 有 神 的 愛 永 不 改 變 , 家 人 的 感 情 , 有 神 的 愛 在 當 中 , 才 有 真 正 穩 固 的 基 礎 。 在 主 裡 彼 此 順 服 夫 妻 的 關 係 , 需 以 神 的 話 語 為 依 歸 , 才 能 幸 福 持 久 。 以 弗 所 書 五 章 2 2 節 : 「 你 們 作 妻 子 的 , 當 順 服 自 己 的 丈 夫 , 如 同 順 服 主 。 」 這 兒 的 動 詞 , 是 根 據 第 2 1 節 加 上 去 的 , 而 第 2 1 節 說 ─ ─ 「 當 存 敬 畏 基 督 的 心 , 彼 此 順 服 。 」 只 有 夫 婦 二 人 或 連 同 子 女 全 家 一 起 聆 聽 神 的 話 , 才 會 知 道 怎 樣 在 基 督 耶 穌 裡 彼 此 順 服 - - 謙 卑 自 己 , 「 把 自 己 放 在 下 面 」 , 如 主 耶 穌 的 態 度 ( 參 腓 二 5 ~ 8 ) 。 神 僕 以 身 作 則 傳 道 人 常 常 晚 上 有 聚 會 等 事 奉 , 沒 辦 法 與 家 人 一 齊 讀 聖 經 、 禱 告 。 這 是 很 可 惜 的 事 情 ! 約 書 亞 帶 領 以 色 列 人 進 入 迦 南 後 , 要 百 姓 選 擇 所 要 侍 奉 的 是 誰 , 接 著 他 說 : 「 … 至 於 我 和 我 家 , 我 們 必 定 事 奉 耶 和 華 。 」 ( 書 廿 四 1 5 ) 約 書 亞 很 重 視 家 庭 , 清 楚 知 道 家 庭 是 主 要 單 位 , 帶 領 全 家 事 奉 上 帝 。 傳 道 人 應 有 家 庭 靈 修 , 每 天 全 家 一 起 讀 經 、 祈 禱 敬 拜 神 , 使 家 人 與 自 己 同 心 事 奉 , 得 著 支 持 、 了 解 ; 全 家 同 心 以 神 的 話 語 和 禱 告 托 著 自 己 的 事 奉 , 就 不 會 感 到 孤 單 。 我 們 常 建 議 傳 道 人 換 時 間 做 事 情 , 比 如 晚 上 因 有 各 種 聚 會 、 探 訪 等 事 奉 , 不 能 與 家 人 共 聚 , 可 利 用 下 午 舉 行 家 庭 靈 修 。 孩 子 放 學 回 家 , 大 約 是 下 午 四 點 , 傳 道 人 也 可 以 在 那 時 回 家 , 有 兩 、 三 個 鐘 頭 與 孩 子 相 聚 、 溝 通 、 靈 修 、 吃 晚 飯 , 然 後 再 繼 續 其 他 事 奉 。 家 庭 靈 修 成 為 傳 道 人 生 活 重 要 的 一 環 , 他 有 切 身 體 會 , 就 自 然 會 鼓 勵 會 友 進 行 ; 推 而 廣 之 , 這 教 會 的 家 庭 亦 會 成 為 健 康 的 家 庭 , 建 立 健 康 的 教 會 。 虔 誠 後 裔 由 此 生 愈 早 開 始 家 庭 靈 修 , 愈 早 得 著 神 的 祝 福 。 嬰 兒 在 母 親 懷 裡 吃 奶 , 耳 朵 是 打 開 的 , 就 可 以 開 始 跟 他 們 禱 告 、 靈 修 。 孩 子 剛 出 生 , 頭 腦 如 一 張 白 紙 , 父 母 應 盡 快 教 導 他 們 聖 經 真 理 。 否 則 就 會 被 外 面 世 界 的 思 想 誘 導 , 將 來 出 問 題 才 糾 正 就 會 太 遲 ! 全 家 一 起 讀 聖 經 , 一 起 學 習 神 的 話 , 這 行 動 本 身 告 訴 兒 女 , 父 母 和 他 們 一 樣 需 要 謙 卑 地 學 習 真 理 。 若 家 人 有 不 同 意 見 , 也 可 藉 家 庭 靈 修 查 考 聖 經 , 尋 求 答 案 。 家 庭 能 因 此 更 加 和 睦 , 樂 也 融 融 ! 教 養 兒 女 是 神 給 父 母 的 首 要 任 務 。 申 命 記 六 章 6 至 7 節 : 「 我 今 日 所 吩 咐 你 的 話 , 都 要 記 在 心 上 , 也 要 殷 勤 教 訓 你 的 兒 女 … 。 」 神 既 這 樣 吩 咐 , 我 們 就 應 照 著 去 做 。 如 果 神 的 話 語 、 思 想 充 滿 我 們 的 頭 腦 , 我 們 的 言 行 自 然 討 神 喜 悅 , 而 且 表 裡 一 致 , 沒 有 虛 偽 。 以 神 標 準 看 世 事 在 這 「 自 由 」 的 社 會 , 人 受 到 不 同 思 想 、 學 說 、 宗 教 、 理 論 和 做 法 等 衝 擊 , 甚 麼 才 是 正 確 的 標 準 ? 甚 麼 標 準 才 不 受 時 空 限 制 ? 誰 最 正 確 ? 答 案 很 簡 單 , 是 我 們 的 創 造 主 , 因 整 個 宇 宙 都 是 祂 造 的 。 現 在 人 所 謂 的 「 自 由 」 , 並 非 真 正 的 自 由 。 約 翰 福 音 八 章 3 2 節 說 : 「 你 們 必 曉 得 真 理 , 真 理 必 叫 你 們 得 以 自 由 。 」 在 真 理 以 外 的 , 不 是 自 由 , 是 任 性 放 縱 、 混 亂 自 我 。 如 果 每 天 與 孩 子 一 同 讀 經 靈 修 , 他 們 一 定 知 道 甚 麼 是 不 變 的 真 理 。 我 們 日 常 的 生 活 , 也 要 照 著 真 理 而 行 。 與 兒 女 一 起 談 論 社 會 、 世 界 所 發 生 的 事 , 也 應 以 聖 經 為 基 礎 ; 那 麼 兒 女 就 能 站 在 聖 經 的 角 度 , 以 神 的 標 準 去 看 世 上 一 切 。 家 庭 靈 修 好 處 多 全 家 一 起 讀 經 靈 修 , 可 增 進 父 母 子 女 、 兄 弟 姊 妹 間 的 感 情 。 家 人 圍 在 一 起 讀 神 的 話 , 透 過 身 體 語 言 感 受 天 倫 之 樂 , 親 子 之 愛 , 甜 蜜 溫 馨 ! 兒 女 看 見 父 母 那 麼 忙 碌 , 仍 每 天 將 靈 修 置 於 首 位 , 自 然 感 到 家 庭 靈 修 的 重 要 。 家 庭 靈 修 又 可 為 子 女 建 立 正 確 的 讀 經 基 礎 ─ ─ 讀 聖 經 本 身 , 清 楚 聖 經 的 原 文 , 而 且 要 讀 整 本 聖 經 , 知 道 聖 經 沒 有 一 部 分 可 依 人 的 意 思 竄 改 。 看 重 神 口 裡 所 出 的 一 切 話 , 就 可 抵 擋 魔 鬼 的 試 探 。 此 外 , 也 要 教 導 兒 女 有 個 人 靈 修 的 習 慣 , 建 立 個 人 與 神 的 關 係 。 孩 子 靈 命 有 根 基 , 長 大 後 離 開 父 母 , 甚 至 結 了 婚 有 自 己 的 家 庭 , 仍 會 繼 續 天 天 與 神 靈 交 , 有 自 己 的 家 庭 靈 修 。 進 行 成 功 有 秘 訣 孩 子 年 幼 時 , 父 母 不 應 用 「 聖 經 故 事 」 等 書 籍 代 替 聖 經 本 身 , 否 則 使 孩 子 將 聖 經 與 「 青 蛙 王 子 」 一 類 的 童 話 故 事 混 為 一 談 , 以 為 聖 經 所 述 就 如 這 類 故 事 , 不 知 道 聖 經 所 記 的 全 是 事 實 。 與 孩 子 一 起 讀 經 , 不 妨 將 文 句 口 語 化 , 讓 他 們 較 易 明 白 。 如 果 每 天 讀 一 章 , 三 年 就 可 讀 完 整 本 聖 經 , 那 麼 孩 子 十 二 歲 時 , 就 將 全 本 聖 經 讀 過 四 次 了 ; 再 加 上 他 們 的 個 人 靈 修 , 就 更 熟 悉 了 。 到 十 七 、 八 歲 出 外 唸 書 , 全 本 聖 經 可 能 已 讀 過 十 次 , 面 對 社 會 流 行 的 思 想 、 做 法 , 自 然 會 用 聖 經 真 理 去 衡 量 , 不 會 隨 波 逐 流 , 日 後 更 能 教 導 他 們 的 兒 女 走 正 路 。 我 們 能 有 虔 誠 的 後 代 , 多 麼 欣 慰 呢 ! 家 庭 靈 修 亦 可 邀 請 親 戚 朋 友 參 與 , 長 輩 到 訪 , 也 可 溫 柔 地 邀 請 他 們 出 席 。 盡 量 避 免 五 大 忌 家 庭 靈 修 是 天 天 要 做 的 事 , 若 形 式 簡 單 , 時 間 不 長 , 就 很 易 維 持 。 在 十 五 至 廿 分 鐘 之 內 , 以 讀 經 、 禱 告 為 主 , 可 順 其 自 然 加 上 一 些 分 享 、 討 論 。 孩 子 小 時 , 可 用 十 分 鐘 ; 孩 子 的 注 意 力 無 法 維 持 全 章 , 每 天 可 讀 半 章 或 幾 節 。 有 些 事 情 應 盡 量 避 免 : 一 、 父 母 不 要 說 話 太 多 , 盡 量 讓 孩 子 說 話 , 提 起 他 們 的 興 趣 , 並 藉 此 了 解 他 們 。 既 是 家 中 成 員 的 交 談 溝 通 , 就 不 必 限 定 範 圍 , 可 以 輕 鬆 愉 快 地 進 行 。 父 母 不 要 「 講 道 」 , 不 要 「 教 訓 」 , 借 題 發 揮 。 不 要 藉 禱 告 批 評 家 人 。 二 、 氣 氛 切 忌 凝 重 緊 張 , 務 要 甜 蜜 愉 快 。 大 衛 說 : 「 人 對 我 說 : 我 們 往 耶 和 華 的 殿 去 , 我 就 歡 喜 。 」 親 近 神 是 件 喜 樂 的 事 , 不 要 讓 孩 子 覺 得 是 討 厭 、 可 怕 的 。 三 、 不 要 只 在 家 庭 靈 修 時 才 營 造 一 個 喜 樂 溫 馨 的 氣 氛 , 平 常 也 要 如 此 ; 否 則 家 人 會 覺 得 虛 偽 造 作 。 更 要 小 心 自 己 的 言 行 , 使 家 裡 輕 鬆 愉 快 , 全 家 人 都 喜 歡 聚 在 一 起 。 四 、 不 要 求 十 全 十 美 。 有 時 候 家 中 成 員 有 特 別 的 事 情 要 處 理 , 不 能 參 與 , 缺 席 一 、 兩 次 無 所 謂 。 有 時 一 、 兩 天 中 斷 , 不 要 失 望 。 偶 爾 父 母 不 在 家 , 如 果 孩 子 已 稍 長 , 可 由 最 年 長 的 負 責 召 集 , 仍 然 進 行 家 庭 靈 修 。 五 、 不 必 要 求 全 家 正 襟 危 坐 , 各 人 可 隨 意 坐 得 輕 輕 鬆 鬆 , 嬰 孩 吃 著 奶 , 幼 兒 捧 著 奶 瓶 或 拿 著 不 發 聲 的 玩 具 , 少 年 人 靠 在 父 母 身 上 等 都 可 以 , 好 讓 他 們 覺 得 這 是 一 段 甜 美 溫 馨 的 時 刻 。 難 題 一 一 可 解 決 以 下 是 一 些 影 響 家 庭 崇 拜 不 易 實 行 的 情 況 , 我 們 可 設 法 解 決 : 一 、 父 母 工 作 忙 , 很 晚 才 回 家 。 當 我 們 知 道 家 庭 靈 修 有 其 必 要 性 , 就 會 設 法 調 整 。 即 使 是 大 忙 人 也 該 衡 量 輕 重 , 挪 時 間 留 給 家 人 , 使 家 庭 在 主 面 前 蒙 福 。 二 、 一 個 家 庭 未 必 人 人 信 主 , 那 麼 信 主 的 應 盡 量 請 未 信 的 家 人 一 起 靈 修 , 誰 願 意 就 請 誰 參 與 。 不 願 參 與 的 , 須 恆 切 誠 懇 地 邀 請 他 們 , 求 神 感 動 他 們 有 一 天 自 自 然 然 的 加 入 。 信 主 的 要 看 重 這 時 間 , 堅 持 實 行 , 不 要 停 止 。 三 、 不 要 在 一 個 家 人 最 疲 累 的 時 間 進 行 。 若 某 天 其 中 一 人 太 累 , 睡 著 了 , 就 由 得 他 , 不 要 責 罵 。 間 中 一 兩 天 無 法 進 行 , 也 沒 甚 麼 大 不 了 , 重 要 的 是 能 持 續 進 行 。 四 、 家 人 為 了 工 作 、 升 學 , 分 散 四 方 , 仍 然 可 以 在 不 同 地 方 進 行 , 每 天 讀 同 一 章 聖 經 , 經 常 以 電 話 、 電 郵 聯 絡 , 分 享 讀 經 的 情 況 和 心 得 , 讓 彼 此 有 一 起 靈 修 的 感 覺 。 全 家 一 齊 渡 假 時 , 時 間 可 長 一 點 , 甚 至 用 上 整 個 晚 上 , 讓 家 人 有 更 多 時 間 讀 經 、 禱 告 、 分 享 和 傾 談 , 也 是 很 美 的 事 ! 五 、 青 年 人 信 了 耶 穌 , 但 父 母 還 未 信 , 也 可 與 已 信 的 兄 弟 姊 妹 一 同 靈 修 ; 男 女 朋 友 在 交 往 中 , 也 可 一 起 靈 修 , 互 相 鼓 勵 支 持 。 六 、 孩 子 還 小 , 可 立 刻 開 始 家 庭 靈 修 ; 如 果 孩 子 較 大 , 就 要 先 開 家 庭 會 議 , 分 享 家 庭 靈 修 的 好 處 , 讓 全 家 有 共 識 。 我 們 要 尊 重 兒 女 , 讓 他 們 告 訴 我 們 甚 麼 時 間 最 方 便 。 結 語 信 徒 家 庭 靈 修 , 既 有 縱 面 的 溝 通 ─ ─ 人 與 神 的 溝 通 , 又 有 橫 面 的 溝 通 ─ ─ 人 與 人 的 溝 通 , 如 果 進 行 得 好 , 家 人 一 定 很 欣 賞 、 珍 惜 這 段 時 間 。 開 始 時 , 可 每 星 期 一 、 二 次 , 漸 變 成 天 天 進 行 , 就 如 天 天 吃 飯 , 養 成 習 慣 , 視 為 必 要 , 不 以 工 作 忙 、 功 課 多 為 藉 口 而 停 止 。 ( 余 黃 國 凱 採 訪 、 整 理 ; 蘇 緋 雲 博
士 核 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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